Archive for 09月, 2008

就消费者的责任再驳刘夙

星期日, 09月 28th, 2008

  刘夙对我前两天的文章《驳刘夙〈我看结石奶粉事件〉》作了回复(《结石奶粉事件的再讨论》,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7ab9d50100b7c1.html),回应文章篇幅较长,我就“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简要质疑一下。

  刘夙认为消费者应该对这次的奶粉事件负一定责任,理由是:鲜奶营养好,纯奶营养差;鲜奶不易掺假,纯奶容易掺假;消费者没有大力支持鲜奶、抵制纯奶,所以对于在奶源掺入有毒污染物的事件负一部分“道德责任”。

  我的疑问是:如果存在另一食品,A形式营养好,B形式营养差;不巧的是A形式容易掺假,B形式不易掺假;消费者该如何选择?是不是应该两害相权取其轻,出于保护自身最大利益的考虑,尽量支持B形式,损失一点营养,至少不用受毒害?

  我的意见是消费者的责任,不管是法律责任还是道德责任,都只能建立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那种不公开的“行业秘密”,消费者既然无从得知,谈何“责任”?

  按照刘夙的看法,“在当今中国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险恶丛林中,为了自保,现实逼迫你只能去提高自己的素质”,消费者已经不得不去探寻各行各业的“潜规则”了。那么我想说的是,连消费者都能知道的“潜规则”,作为监管者的政府有关部门难道不是早该知道了?刘夙也承认消费者是没有法律责任的,我要说即使是所谓道德责任,只怕也安不到消费者头上。更何况消费者的选择并不完全由所掌握的“知识”决定,如果“营养好”的东西价格高,消费者钱不够不还是只能买“营养差”的?你以为那些买三鹿奶粉喂婴儿的都不知道原装进口的名牌高档奶粉“营养好”吗?所以归根结底还是要向政府问责,贪归贪,至少别搞出人命吧!

  消费者——其实不限于消费者,任何人——多掌握点知识当然是好的,但上升到“责任”,特别是要消费者对这样一件违法犯罪、道德沦丧的事件“负责”,太过了吧。

驳刘夙《我看结石奶粉事件》

星期五, 09月 26th, 2008

在9月25日新语丝新到资料里刘夙《我看结石奶粉事件》一文里有些观点,比如对于极端环保主义以及所谓有机农业等的批评,我基本上没有意见。但还有不少观点我不能同意。

第一,此次乳制品污染事件的性质不容混淆

这次事件是由于乳制品中混入三聚氰胺,造成食用者,特别是婴幼儿的健康受损。污染物是不应该出现在产品中的,即使知识健全的消费者也不能预见到这一后果;即使在鲜奶占绝大多数市场份额的国家,也有相当多的婴幼儿进食奶粉;即使消费者都接受鲜奶,也会存在劣质的奶源,在中国这样一个乳制品市场高速发展的国家,如何对待不合格的奶源是企业(而不是消费者)必须接受的考验;对于专业企业和国家专门机构而言,确定乳制品的质量并不是很难的任务,这从中国出口奶粉质量优于内销这一点上就能看出。

所以,这次事件的责任完全在于相关企业和监管机构,消费者的责任可以忽略不计。换句话说,要论证“消费者需要科普”这样的题目,用这件事来作为证据属于“举例不当”。

第二,消费者的平均知识水平必然是有限的

在当前社会高度分工的情况下,即使经过长期有效的科普,普通消费者的平均知识水平仍然不可能达到接近专业的水平。况且,与每个人密切相关的领域并不局限于食品安全,衣食住行中的不安全因素无处不在:衣服的面料及其染色过程中是否接触并残留了有毒有害物质?住房是否具备良好的抗震能力,装修材料是否合格无害?汽车的安全系数、防撞能力是不是达标?这些都需要消费者自己掌握多少知识、承担多少责任呢?生了病,医生采取的治疗手段是否合理、有效、安全,病人要了解到什么程度呢?这些问题就不展开了,总之要是按照刘夙说的去做,只怕大多数消费者要感叹“做人怎么就那么难”了(其实很多中国人已经有这样的想法了)。

第三,政府、企业、消费者的责任是完全不同的

结合以上事实和观点,有必要强调,政府(监管者)、企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责任是不同的。

先来看消费者的责任,如果有人不知道或不顾健康饮食的建议,吃了大量高脂肪、高糖食品,影响了自身健康,这可以说是消费者自身有责任;但如果消费者吃了受到有毒物质污染的食品而健康受损,即使这种食品是所谓“不健康”食品,消费者仍然不应负任何责任,其所受损害并非食物本身的“不健康”所致,而是其中的有毒物造成的,所有的责任完全在于使得毒物混入其中并未及时发现的生产者和监管者。

生产者的责任就是按照工艺规程生产,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既不要少加东西,也不要“多”加东西。

政府作为监管者的责任,说得通俗点,就是尽量别出问题——“防患于未然”,出了问题及时发现、补救——“亡羊补牢”。

这次乳制品污染事件中,生产者和监管者尽到各自责任了吗?消费者有什么责任呢?买的是通过国家审批的名牌“免检产品”,得过科技进步奖的,就算平时消费者因为“无知”,少喝了几杯巴氏消毒鲜奶,纵容了生产高温消毒奶的企业,难道就要对号称市场占有率数一数二的大企业出产有毒奶粉负责?请问应负多少责?能不能给个数量级,1%、10%、还是50%?

“现在的某些激进右翼分子,对于政府责任强调太多,对于个人责任则故意忽略,试图通过矫枉过正的手段,改变目前的政治体制中的不合理之处”。如果个人责任(姑且认为那种拐了8个弯的“间接责任”也算责任)只占很小比例,为什么不能忽略?强调政府责任有什么错?政府不就是大家供养起来为人民服务的吗?服务得不好别说挨点骂,让你下台换一批人来管,难道不是合理的要求?说什么“只会发脾气、听不进忠言的人,不仅意识不到自己的责任,也意识不到自己的权利”,我看向政府问责,恰恰是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和权利,大家默不作声,贪腐、失职的人难免变本加厉,没看见去年出现在猫狗粮里的三聚氰胺,今年跑到婴儿奶粉中了吗?

“尽管从长期的结果来看,对政府的鞭策可以为广大公民逐渐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但是从短期来看,消费者自身素质的提高,仍然是避免自己受到伤害的最有效的办法”。这又是糊涂的想法,看看现实吧,据说中国中央政府9月9日获悉奶粉受污染,9月14日起的乳制品就全部合格了,不到一周,什么科普、消费者自身素质提高有这么快吗?

“我相信肯定会有人指责我把政府、商家的责任往消费者身上转嫁,情绪爱激动的,说不定还要骂我是‘御用文人’‘政府的托’之类”。说得不错,当生产者和监管者应该对事件负责时,故作理性地说什么消费者也应该负责;这就象上市公司出现了欺诈行为,明明控股大股东和监管部门应该负责,有人却说散户们也应该负责,你觉得有说服力吗?我大概还不能算“情绪爱激动的”,我也不会猜测你是“御用文人”或“托”,但确实认为你的这篇文章没找准靶子,犯了“方向性错误”。

转载——温家宝纽约谈“奶粉事件”:我十分痛心

星期三, 09月 24th, 2008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09-24/1391738.shtml

中新社纽约九月二十三日电 题:

温家宝纽约谈“奶粉事件”:我十分痛心

中新社记者 魏晞 张朔

今天抵达纽约的中国总理温家宝说,一个企业家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只有把看得见的企业技术、产品和管理,以及背后引导他们并受他们影响的理念、道德和责任,两者加在一起才能构成经济和企业的DNA。

出席联合国有关会议的温家宝,心里仍放不下国内正在发生的婴幼儿“毒奶粉”事件。他在出席美国友好团体举行的欢迎宴会时,表情肃然、语气沉重地说:最近我们发生了一起婴幼儿奶粉的公共卫生事件,给消费者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带来了极大危害,也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作为政府负责人,我感到十分痛心。他同时强调:“我以为,更重要是从这场事件中吸收教训”。

温家宝说,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我们立即采取了果断措施,包括公开信息、坚决地将有害的奶粉和奶制品下架、封存并且销毁,严肃查处事件的肇事者和责任人。   

他说,要确保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因为这关系每个人的健康和生命,绝不能以牺牲人的健康和生命换取企业的利益和经济发展;同时,加强制度建设,从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要重视监督和检查,切实保证消费者的利益。

面对在座五百多名参加欢迎宴会的美国友好团体成员,温家宝郑重保证:中国将从根本上改善中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状况。中国出产的产品特别是食品,不仅要符合国际的标准,而且要符合进口国要求,“我们将努力实现这一点”。

温家宝说,我担任六年总理的生涯,可说是多灾多难。从SARS的爆发,到冰雪灾害和特大地震,从煤矿事故到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这些都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也使我们在困难中学会了新的东西。“正像我经常所说的,一个民族在灾难中失去的,总会由进步来补偿”。

在回答另一提问时,温家宝引用《沉思录》里的一句话:“请看看那些所谓的伟大的人物,他们现在都到哪里去?都烟消云散了。有的成为故事,有的甚至连半个故事都算不上”。

他说,我希望留给后人两点精神遗产:第一,当遇到灾难时不要退缩,要勇于面对,并且带领人民去克服,这需要坚定、勇气和信心;第二,一个政府,除了对人民的负责、服务、献身和廉洁以外,不应该有任何特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权力都要为了人民。

“我希望在我离开人世之后,人们能记住这位总理,确实是按照这两点来做的。”现场响起了长长的掌声。(完)

转载:掩耳盗铃与知易行难

星期一, 09月 22nd, 2008

http://www.zaobao.com/special/china/zaodian/pages1/zaodian_ji080922.shtml
掩耳盗铃与知易行难
叶鹏飞 (2008-09-22)

上周二中国央视《新闻联播》在一系列好消息之后,播报员突然神情紧张地开始念干稿,宣布在三鹿之外又发现21家国产婴幼儿奶粉含三聚氰胺。电视画面气氛当时显得有些诡异,播报员在念稿时失去了平时的自信,中间还发生些微的犹疑与停顿。

这让人感觉这条坏消息是临时插播的,让播报员有点措手不及;但是这也意味着当局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毒奶粉”丑闻其实已经升级为“毒奶”丑闻,波及面早远超过中国奶业,再不如实面对,后果将更不堪设想。

毒奶粉丑闻让中国政府内外交困。丑闻的外交代价已经日益明显,危及了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形象。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缅甸、台湾、香港等相继宣布回收或停止进口中国奶制品;美国警告消费者不要在网上订购中国奶制品并加强口岸抽查;韩国在掺有中国原料的鱼粮中发现三聚氰胺;日本回收混入中国伊利牌牛奶的点心……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上周五要求北京当局对此一问题“展开全面调查”。欧盟在同日表示,期望北京能够就毒奶粉丑闻有个合理的交待。

世界卫生组织对丑闻的表达方式最为直接,上周四要求中国政府解释,为何奶粉受污染拖延几个月才对外公布;昨天又再度直接批评中国官员知情不报。这些表态都说明国际社会显然认定,在丑闻背后各个环节所涉及的隐匿情事,北京当局也难辞其咎。

中国政府同时更面对内部的政治危机,国家主席就丑闻发言,总理和常务副总理分别到北京以及丑闻核爆的“地面零点”河北探望肾结石受害婴儿,虽然肇祸的制奶企业集体宣誓要洗心革面,政府信誓旦旦要严肃处理,横跨社会各个阶层的冲击波持续扩大,民愤依然难止。

丑闻所能引发的解读是多层次的,而其中最为关键的恐怕是新闻自由与生存权之间的因果关系。

当局对新闻自由的理解已经有进步,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王国庆去年7月明白地指出,在互联网时代,政府还指望“捂住”负面新闻的想法太天真。

然而道理容易明白,行动起来却往往事与愿违。以毒奶粉丑闻为例,三聚氰胺在一年半前便被发现在出口给美国的宠物饲料里,然而就如近日一些美国媒体回顾,当时中国政府的反应不是回头检查国内的问题源头,而是通过宣传机器,把事件操作为反击西方妖魔化“中国制造”的爱国行动。

最后,是中国人自己的下一代为官方的掩耳盗铃付出惨痛代价。血淋淋的教训清楚的指明,当揭露真相的媒体被阻止发挥让社会大众趋吉避凶的天职,社会整体最后连基本的吃饭生存权都失去保障。这时,连大多数不愿过问政治,只想安心过日子的普罗大众恐怕都被迫要行动起来。

至今,当局还无法摆脱本能,影响民生如此重大的新闻,昨天都被主要新闻网站低调处理;但民间舆论则开始质疑肾结石婴儿受害者的官方数据偏低,进而要求公布先前在川震中死于豆腐渣校舍师生的完整数目。

恶化的形势快速腐蚀公共信心,各地医院挤满了心急如焚的家长,他们要求赔偿,要求政府负责,也要求真相:可要的是国际组织介入调查,因为他们已经对中国的公权力失去信心。

中国政府是否能从危机中汲取正确的教训,目前还不得而知,然而事态的发展已经让当局没有太多重蹈覆辙的空间。

《联合早报》(编辑:陈芷慧)

转载: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检查结果公布

星期五, 09月 19th, 2008

http://news.sina.com.cn/c/2008-09-19/074516317798.shtml
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检查结果公布

新华网北京9月18日电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作出了重大部署。按照对奶制品进行全面检查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在完成婴幼儿奶粉三聚氰胺全国专项监督检查后,又紧急组织开展了全国液态奶三聚氰胺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市场上绝大部分液态奶是安全的。

专项检查按照统一检验方法、统一检验仪器、统一检验结果判定规则的“三统一”原则,组织全国150个国家级食品类质检中心和实验室对全国液态奶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又经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重点检验机构进行了确认。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检验了产品市场占有率达70%以上的蒙牛、伊 利、光明、三元、雀巢等知名品牌企业生产的液态奶是否含有三聚氰胺。检验结果如下:

抽检蒙牛产品121批次,110批次未检出三聚氰胺,11批次检出三聚氰胺,检出值在0.8-7mg/kg;

抽检伊 利产品81批次,74批次未检出三聚氰胺,7批次检出三聚氰胺,检出值在0.7-8.4mg/kg;

抽检光明产品93批次,87批次未检出三聚氰胺,6批次检出三聚氰胺,检出值在0.6-8.6mg/kg;

抽检三元产品53批次,53批次均未检出三聚氰胺;

抽检雀巢产品7批次,7批次均未检出三聚氰胺。

被检查的其他406家企业生产的847批次的液态奶产品未检出三聚氰胺。

为了让企业确实履行社会责任,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对检出三聚氰胺的该批次产品,生产企业要主动召回,商场要实行产品下架,对没有问题的产品要正常销售。同时对生产企业进行整改,严格从原料奶等原辅料材料抓起,必须实行批批检验,严格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严格执行出厂产品批批检验,凡是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准出厂销售,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要严查掺入三聚氰胺的原因,严厉惩处责任人。

据医学专家介绍,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以及我国卫生部门的权威机构,均对人体摄入三聚氰胺安全限量进行了科学评估,按照最严格的评估标准计算:以一个标准体重60公斤的成年人为例,食用上述三聚氰胺含量的液态奶,如每天不超过2公升(即8袋,每袋250毫升),对人体是安全的,到目前为止也未发现由于食用上述品牌液态奶导致泌尿系统结石的病例。

公司 序号 生产企业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次 三聚氰胺(mg/kg)

蒙牛 1 蒙牛(武汉)友芝友乳业有限公司 核桃牛奶 200ml/袋 友芝友 20080910 0.765

蒙牛 2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蒙牛高钙低脂牛奶 250ml/盒 蒙牛 2008.08.07 0.8

蒙牛 3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脂灭菌纯牛乳 250ml/盒 蒙牛 2008.09.01 1.0

蒙牛 4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钙低脂牛奶 250ml/盒 蒙牛 2008.08.01 1.5

蒙牛 5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早餐奶(麦香味) 250ml/包 蒙牛 20080814 1.9

蒙牛 6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蒙牛早餐奶 250ml/盒 蒙牛 2008.07.26/x 2.57

蒙牛 7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妙点 250ml/盒 蒙牛 20080728/W206 3.17

蒙牛 8 蒙牛乳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木糖醇酸牛奶 2kg/瓶 蒙牛 20080806 3.52

蒙牛 9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钙低脂牛奶 243ml(250g)/袋  蒙牛 20080908/C206/GAfb 4.2

蒙牛 10 蒙牛乳业(马鞍山)有限公司 蒙牛大粒果实酸牛奶 160克/盒 蒙牛 M20080903 6.8(A样)

蒙牛 11 蒙牛乳业(马鞍山)有限公司 蒙牛大粒果实酸牛奶 160克/盒 蒙牛 M20080903 7(B样)

伊 利 1 济南伊 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伊 利芒果+黄桃酸牛奶 125g/盒 伊 利 2008.09.07 0.69

伊 利 2 内蒙古伊 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酸牛奶(木瓜+甜橙) 125g/瓶 伊 利 20080903 1.02

伊 利 3 内蒙古伊 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纯牛奶 220ml/袋 伊 利 2008.09.13 2.2

伊 利 4 内蒙古伊 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脱脂奶 250ml/盒 伊 利 20080820 2.9

伊 利 5 内蒙古伊 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纯牛奶 220ml/袋 伊 利 20080905MIAC6 5.5

伊 利 6 内蒙古伊 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纯牛奶 242ml/袋 伊 利 20080906/LIA09 8

伊 利 7 内蒙古伊 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钙低脂奶 250ml/盒 伊 利 20080819 8.4

光明 1 北京光明健能乳业有限公司 光明酸牛奶(原味) 180g/袋 光明 2008.09.12 0.6

光明 2 武汉光明乳品有限公司 原味酸牛奶 180g/盒 光明 2008-09-13 3.41

光明 3 北京光明健能乳业有限公司 原味酸牛奶 100克/杯 光明 20080910A 3.5

光明 4 北京光明健能乳业有限公司 大颗果粒草莓酸奶 450克/盒 光明 20080902BC 4.8

光明 5 光明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益生菌·优乳酪(原味) 190g/罐 光明 B20080908C 5.65

光明 6 北京光明健能乳业有限公司 优酪乳·酸牛奶(原味) 580克/瓶 光明 B20080909A 8.6

转载:丹麦瑞典Arla奶品集团 回收部分产品 暂停在中国蒙牛合资厂的生产

星期四, 09月 18th, 2008

http://realtime.zaobao.com/2008/09/080918_03.shtml
丹麦阿拉食品公司暂停在中国蒙牛合资厂的生产
(2008-09-18 9.15am)

(综合讯)丹麦阿拉食品公司宣布,他们将暂停在中国呼和浩特与中国蒙牛乳业一家合资工厂的生产。

BBC中文网报道,阿拉食品公司在星期三(17日)发表声明说,蒙牛乳业是阿拉食品公司在中国的合作伙伴,目前在蒙牛产品中发现了三聚氰胺。

声明还说,在蒙牛28项产品中的3项产品之中发现了三聚氰胺。出现问题的产品将从市场召回,在内蒙古呼和浩特的蒙牛阿拉奶粉厂将暂停生产。

目前还不清楚蒙牛遭到污染的3项产品是不是出自蒙牛与阿拉合资的这家耗资4400万美元建造的工厂。

阿拉食品公司总裁图博勒说,必须全面和彻底地查清这个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食品安全,恢复消费者对中国乳业的信心。

《联合早报网》(编辑:黄爱莲)

http://www.zaobao.com/zg/zg080918_507.shtml
丹麦瑞典Arla奶品集团:回收部分产品
(2008-09-18)

(斯德哥尔摩法新电)丹麦和瑞典的Arla奶品集团说,由于他们中国合作伙伴所生产的一些奶粉产品被发现含三聚氰胺,所以他们也要回收部分产品。

该集团表示,有关产品由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生产,而蒙牛的产品被发现含三聚氰胺,所以要回收。

转载:供应给奥运会和残奥会的食品是完全安全的

星期三, 09月 17th, 2008

转自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wszb/zhibo267/wzsl.htm

[北京电视台记者]昨天公布的被查出问题的22家企业当中,也包括奥运乳制品的供应商,李局长表示供应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乳制品是安全的。请问具体的调查程序是怎样的?你们调查的是什么时间、什么生产日期生产的奥运乳品。在9月之前的奥运乳品是否安全、是否有隐患?谢谢!

[李长江]供应给奥运会和残奥会的食品是完全安全的。我们对供应奥运会的食品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所有食品的供应,包括奶制品的供应实行点对点的严格对接,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
      对所有供应奥运会的食品,奥运会举办之前的两个月,均派出驻厂检验人员,对企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有效地监督。在婴幼儿配方奶粉发现了含有三聚氰胺的问题之后,我们立即对供应奥运的奶制品进行检测,没有发现含有三聚氰胺。谢谢! 

转载:毒奶粉事件,新西兰政府和企业的表态

星期二, 09月 16th, 2008

http://www.zaobao.com/special/china/milk/pages/milk080916.shtml

毒奶粉事件 总理克拉克:与中国地方交涉几周不果 纽政府直接向北京拉响警报
(2008-09-16) 霍月伟(整理)

(北京、威林顿综合电)中国三鹿毒奶粉事件昨天爆出令北京尴尬的外一章,纽西兰总理克拉克透露,在河北地方当局迟迟没有采取行动回收奶粉后,纽西兰政府迳自向北京“拉响警报”,揭发三鹿奶粉遭污染。
死亡病例增至两起
  据中国卫生部昨天最新通报,再有一名婴儿因食用三鹿毒奶粉而死,使毒奶粉死亡病例增至两起。此外,临床诊断患儿的数目也从周末公布的432名增加到1253名,其中340名现仍留医,53名症状较重,而全国医疗机构共接诊、筛查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婴幼儿则有近万名。
  据卫生部网站的记者会实录,两名死亡的婴儿均来自贫穷省份甘肃,其中死于5月的是名五个月大的男婴,另一名死于7月的是名八个月大的女婴,他们都一直是以三鹿牌奶粉喂养,过后分别出现肾积水、肾结石、急性肾功能衰竭的症状,入院后救治无效而死。
  克拉克昨天告诉纽西兰电视台的《早餐》节目,拥有河北石家庄三鹿集团43%股份的纽西兰乳业巨头恒天然(Fonterra)“尝试了几个星期”要求中方回收有问题的三鹿产品,但不得要领:“中国的地方当局拒绝这么做。”
  克拉克说,她本月5日得知此事,三天后,她就下令纽西兰官员越过河北地方当局,知会北京有关部门。
  “你可以想象得到,纽西兰政府向北京拉响警报后,地方当局就遭到重手对付了。”她说:“我想,地方官员最初是倾向于试图把问题掩盖起来静悄悄处理,避免公开回收。我们在纽西兰绝不会这么做的。”
  克拉克认为,恒天然在事件中的表现是负责任的,但它得跟一个地方官员倾向遮丑的政治体制打交道。
  恒天然昨天也为自己没有早点公布三鹿奶粉受污染辩护。该集团首席执行官弗瑞昨天在新加坡通过视频接受纽西兰媒体访问时说,恒天然在中国投资就必须遵守当地的行事规则,否则就是不负责任。作为少数股东,恒天然只能持续施压三鹿,三鹿则得和当地政府合作,并遵守程序。
  内含三名恒天然委任成员的三鹿董事局,是在8月2日获告知奶粉受污染一事。公开回收则是在上周四展开。当被问及中国方面是否因为8月8日开幕的奥运而拖延处理事件时,弗瑞答说自己不会作这方面的揣测。
  处于这起丑闻中心的河北省昨天宣布已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捕了两名向三鹿供销鲜奶的贩子。这对姓耿的兄弟经营一个养殖307头奶牛的小区,向三鹿供货,但2007年底他们向三鹿销售的牛奶屡次因检验不合格被拒收,整车的牛奶不得不倒掉,造成经济损失。做哥哥的听说掺加三聚氰胺可增加牛奶蛋白质检测指标,便开始买三聚氰胺掺入牛奶。两兄弟每天生产、销售这种掺加三聚氰胺的牛奶约三吨,但他们和家人从不食用这种加料牛奶。除了他们,当局前天宣称还收押了另外17名嫌犯。
  石家庄三鹿集团副总裁张振岭昨天在河北省政府举行的记者会上宣读公开信,就毒奶粉事故向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消费者鞠躬道歉。
  有海外媒体报道,中宣部前天下令禁止中国媒体擅自报道毒奶粉事件,要求一律以官方公布或新华社的报道为准,当局还封锁网络讨论,以期将舆论矛头停在三鹿集团,避免影响奥运后的中国形象。
新加坡分公司:
本地产品安全
  另一方面,恒天然的新加坡分公司总经理罗斯昨天发表声明说,亚洲与中东消费者可继续对集团的乳制品完全保持信心,这些地方出售的公司产品,其奶粉都是在纽西兰及澳大利亚生产的。恒天然公司在本地出售的产品包括安怡脱脂奶粉(ANLENE),安满孕妇奶粉(ANMUM)及Anchor牛油。

转载:以色列奥运选手污蔑中国人是狗屎 总统出面道歉

星期五, 09月 12th, 2008

 http://www.zaobao.com/special/newspapers/2008/09/phoenix080912a.shtml

以色列奥运选手污蔑中国人是狗屎 总统出面道歉

(香港)凤凰网   (2008-09-12)

用脏字形容中国人 铜牌选手引发风波

作为以色列在北京奥运会上唯一的奖牌获得者,刚满22岁的以色列帆板选手沙哈里·祖巴里回国受到了英雄般的欢迎。或许是被巨大荣誉冲昏了头脑,他在接受媒体采访谈起对东道主中国的印象时,接连乱言,甚至用“狗屎(shits)”来形容中国人。

这让很多对中国怀着友好情感的以色列人感到震惊,纷纷谴责。以色列总统佩雷斯10日上午会见中国驻以大使赵军时第一句话就是表示道歉。

竟用“狗屎”形容中国人

以色列媒体最早在5日报道了此事,西方媒体随后跟踪报道。据报道,在一次采访中,以色列《新消息报》记者纳塔夫问起沙哈里·祖巴里在中国的感受,他的回答全是抱怨。

祖巴里说,“中国人的习俗奇特,他们大都不懂外语,举止怪异,连口音都怪怪的”,“我不吃猪肉,也不喜欢中国食品。我喜欢吃家乡菜,特别是胡姆斯豆酱。我离不开胡姆斯酱,但是在中国吃不到,到处也买不到。只有当一位朋友带来家乡菜胡姆斯酱时,我才感到高兴。”胡姆斯酱是一种中东特有的豆酱,胡姆斯豆比黄豆大,煮熟捣烂加盐和橄榄油。许多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连许多在中东生活过的中国人,都非常喜欢胡姆斯酱。

在发了这一连串的牢骚之后,纳塔夫让他用一个词来形容中国人,祖巴里竟脱口而出:“shits”。他还补充道,在中国待了1个半月,再也不想看到中国人了。

以色列总统向中国大使道歉

这些言论在以色列迅速掀起一场风波。中国驻以使馆原定10日为以色列奥运代表团举行的招待会也在这种气氛中取消了。以色列一向很重视与中国的关系,民间对中国的印象也比较好。出了这样的事情让很多人意外并感到不安。以色列佩雷斯总统10日会见中国大使赵军时第一句话就是为此道歉。同一天,以色列文化体育部长加利布·马贾德拉专门来到中国使馆,拜访赵军大使,并表示要带以色列奥委会官员和祖巴里一起来向中方道歉。

马贾德拉还写了封正式道歉信给中国政府,批评祖巴里不负责任的胡说八道,“我要强调,这不代表以色列人民对中华民族的看法”。他写道,“我赴北京参加奥运会,亲身感受到中国人民是有教养、礼貌、友好而好客的民族”。他批评祖巴里对中国的言论“恶劣”、“可恨”,希望“不会伤害两国硕果累累的友好合作关系”。母亲是青岛人、哥哥曾任以色列驻华使馆武官的以色列海军部长也打电话对此表示气愤和道歉。

《环球时报》记者了解到,中国驻以使馆这几天不断接到当地人的电话和电邮,纷纷对祖巴里的胡说表示愤慨、尴尬和道歉,批评他缺乏教养,不懂得尊敬人,违背犹太民族文化传统,并坚信一个“孩子的失言”绝不会影响以中友好关系。

祖巴里本人后悔不已

祖巴里也为自己当时头脑发热的言论后悔不已。他9日在《新消息报》发表道歉声明。

随后,他又从埃拉特传真发给中国使馆道歉信,自责自己当时“脱口而出,未加思考”,“我愿表示内心最深切的道歉”。

转载:瑞士实施《动物保护法》

星期四, 09月 11th, 2008

http://www.zaobao.com/special/newspapers/2008/09/swissinfo080911.shtml

瑞士实施《动物保护法》是保护动物还是给人找麻烦?

(瑞士)瑞士资讯网   (2008-09-11)

你给宠物找伴儿了么?和小狗上培训班了么?今天和猫咪交流了么?这可能是未来瑞士宠物主人们的流行语。瑞士1/2的家庭都养有宠物,今后他们必须为动物负起更多的责任。瑞士自 2008年9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动物保护法》,新规定涉及到方方面面。该法在得到动物爱好者的拥护时,也多少受到本国媒体的批评及外国媒体的嘲笑。

从法国到德国,甚至远到澳大利亚,关于瑞士动物新保护法的报道比比皆是。他们不仅在谈论如何让荷兰猪“成双成对”、狗和主人必须入校学习,还对如何让金鱼有尊严地死去津津乐道。

动物的尊严

瑞士的“人道主义”再次让世界吃惊,如此严格而详细的动物保护法确实无法不让人瞠目结舌。比如在鱼的保护一章,就明确规定水箱里的鱼,当然包括金鱼,必须在麻醉后才能被杀死,要“小心翼翼地”让其有尊严地死亡。

猫的待遇,更是直逼一些贫穷国家贫困人口的生存环境:首先,猫咪每天必须得到与人类的交流,或与同类的目光接触;它的居住空间必须高于2米、大于7平方米;每只猫都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猫厕”。瑞士不愧是一个以细致详尽而著称的国家,对猫链、猫刷、休息空间,甚至猫应该享有的活动玩耍机会,都一一列出具体标准。

动物保护新法中最“著名”的条款无疑是关于动物,特别是荷兰猪的“同居法则”。无论是荷兰猪还是兔子、小鸟,主人必须“群养”,至少也要让它们成双成对,因为这些动物都是乐于交际的。

难怪《南德意志报》的一篇评论文章在开篇便写道:“做人当做瑞士人,而最好还是做瑞士的荷兰猪。因为这些荷兰猪享有它们的主人有时都享受不到的‘社会生活’”。

保护人类

新的动物保护法可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动物,在瑞士每天都有至少7人被狗咬伤,因此狗和主人都必须接受培训。尤其是那些初次养狗的人,他们必须上关于狗的理论课,以了解狗的基本需求。

大概也是出于保护人类的目的,新的动物保护法并不保护所有的动物,比如法新社就提出“质疑”:“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只是有些更平等”。其他媒体也揶揄地指出:蜘蛛和跳蚤为什么不在受保护之列;瑞士怎么还允许打死苍蝇而不受惩罚?

如何检查

如此详尽的法律法规,执行起来难,检查起来似乎更难。因此在关于狗的保护一章内,就明确指出“狗的主人自行负责培训事宜,(政府)不组织集体培训且不设检查”。而要让水族箱里的小金鱼接受“尸检”,测知死前是否被麻痹过,那就更难了。

因此早在新法实施前,瑞士大报《新苏黎世报》就批驳道:这只是“官僚主义的唯意志论”,“标准的空想”。而为这些“空想”制定法律、进行宣传再到实施,不知要付出多少的人力、物力、财力。

积极意义

尽管新法受到不少非议,但其积极意义依然不容忽视。首先,动物作为“有需要的主体”切实获得了人类的尊重和保护;其次,作为以“人道主义”著称的瑞士,它为全世界的动物爱好者做出了表率,树立了“尊重生命、爱动物”的国家形象。

还有,这一世界上最详尽、严格的动物保护法为爱动物的人提供了保护动物的具体措施,同时也便于监督动物的饲养。

最重要的一点,新的动物保护法在畜养、运输、屠宰动物等领域,都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在善待动物、杜绝大规模养殖的弊病、防治动物疾病传播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