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th Oct 2007
陈独秀狱中做爱何奇之有
网友“g27946”对在下一篇小文《是真名士自风流》如此感兴趣,非常荣幸,还订正了一些名词,真是太感谢了。
“g27946”对陈独秀狱中做爱感到难以置信,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非常之人,必有惊人之举,非吾辈凡夫俗子所能为所敢想像:是真名士自风流,唯大英雄能本色。
上世纪六十年代,西方青年高喊着“要做爱,不要作战”走上街头,以为很时髦,哪晓得中国早就有名士以做爱的实际行动来抗议和反对政府了:)
针对“g27946”的疑问,随便搜了几个相关资料。都用的是百度,差别咋怎么大哩:
一.东方出版社出版的《飞扬与落寞:陈独秀的旷代悲情》节选:
典狱长看濮德志不能提供什么,便说:
“根据看守人的报告说,陈先生在他的监房里有肉感的行动,这怎么行呢?这事传出去,岂不要叫我同他一样坐牢吗?请你婉言转告他,要为我的处境想一想,面子要双方来顾,如再有这样的行动,那就莫怪我无情了。”典狱长激愤不已。
濮德志惊讶道:“怕不会吧?他已老了,无能为矣,请你再调查一下。”
“调查过了,千真万确,不瞒你说,当年我也是崇拜陈先生的一人,以为他的道德文章,可以做青年模范,现在看来,他的文章虽好,道德有限,一个政党的领袖,这样不爱惜自已,我为他叹息。你告诉他,往后请他自爱一点,也为我们着想一下。”
第二天,典狱长叫濮德志把话转告陈独秀。当他将谈话内容源源本本地说出后,陈独秀却神色自若,毫无赧颜。
·····
濮德志问道:“那么,这位潘女士从哪里来的呢。”
陈独秀反问道:“难道我不能有个伴侣吗?孔子云,食色性也,我是个人嘛,动物的本能,我也具备嘛。”
二.《风尘独秀峰――祭陈独秀》节选:
你说,像陈独秀这样的大思想家,这样不肯为世俗改变自己的奇人,和哪个女人能有长久的共同语言?莫道“旧派女人”高晓岚最终被弃,就是在京受过高等教育的“新女性”高君曼不也一样吗?之后的那个连大字也识不几个的女儿一样潘兰珍呢?“托派”同志曾“非常诧异,为何此女愿嫁老倌,更惊叹陈猎艳技术之高明”(濮清泉语)。罢罢!莫以俗念论英雄,燕雀安知鸿鹄心?陈独秀乃时代之超人,旷古之狂才,哪里是传统道德观念所能旌表的良人!
因入狱服刑,陈独秀结束了对异性的追求史,上海英美烟厂女工潘兰珍成了这位总是骇世惊俗的人的爱情终结者。潘从来没有妻子的名分(陈独秀对最亲近的人也只称潘为“女友”),而且,长年不识郎君真面目。按说,被骗久也,幽怨深矣!况且家里被抄,私物尽失,何不借机离去?可这位时髦少妇,偏偏忠贞感人,不顾陈的劝阻,频繁赶往南京探监,后干脆从上海搬到南京租一处陋室住下,以便每天白天进狱中照料陈独秀――对外就称她是陈的“学生”。而受监方特殊优待的陈独秀也真叫本色,尽管身陷牢狱,且年近六旬,竟激情不减地与潘氏在囚室里做爱!不幸的是,这种极为罕见的狱中春景被负有监视之责的看守窥见。监狱长闻报后,左右为难,只得把陈的同案犯濮清泉提来,大发牢骚:陈先生近来忘了他是在坐监,把我们这里当作旅馆了。此事传出去,岂不要叫我同他一样坐牢吗?末了,这位先前崇拜过陈独秀,“以为他的道德文章可以做青年模范”的“党国”牢头大为感慨:“现在看来,陈先生文章虽好,道德有限。”而陈独秀听到濮的相劝后,竟“毫无赧颜”,反问道:“难道我不能有个伴侣吗?”
喏!这就是陈独秀,一个我行我素决不肯委曲自己的伟丈夫!
三.“陈独秀研究”网站:《陈独秀的幽禁岁月》节选:
潘兰珍启程到南京----见到陈独秀,两人抱头痛哭。“你为什么不给我讲你的真实姓名!”“为了你,也为了我!”“你是什么人?”“好了,我不过是你所爱的男人!”小别胜于新婚,二人竟亲密得忘记了这是监狱。
四:陈独秀入狱期间,潘兰珍还没有获得妻子的名分,只是女友:
1937年8月23日,陈独秀提前获释。9月,他和潘兰珍定居武昌,并向世人宣布结为夫妻。1942年5月27日,陈独秀逝世。1949年10月,潘兰珍病逝。
(摘自香港《文汇报》张家康文;《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11月03日
第十一版)
网友“g27946”认为:“新语丝是严肃的媒体,请网友‘西风独自凉’务必告诉我们如此惊人之语的来源。”
吓了我一跳。新语丝严肃,我又何尝是空穴来风?百度很好用的呀。说起来,监狱里做爱也算不得什么,还有革命家在监狱里指挥革命,甚至还有在严密监视的情况下,策反敌人加入革命营垒的呢。看到惊人之语,多换几个关键词也许就会有“惊人”的收获。
网友“g27946”对在下一篇小文《是真名士自风流》如此感兴趣,非常荣幸,还订正了一些名词,真是太感谢了。
“g27946”对陈独秀狱中做爱感到难以置信,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非常之人,必有惊人之举,非吾辈凡夫俗子所能为所敢想像:是真名士自风流,唯大英雄能本色。
上世纪六十年代,西方青年高喊着“要做爱,不要作战”走上街头,以为很时髦,哪晓得中国早就有名士以做爱的实际行动来抗议和反对政府了:)
针对“g27946”的疑问,随便搜了几个相关资料。都用的是百度,差别咋怎么大哩:
一.东方出版社出版的《飞扬与落寞:陈独秀的旷代悲情》节选:
典狱长看濮德志不能提供什么,便说:
“根据看守人的报告说,陈先生在他的监房里有肉感的行动,这怎么行呢?这事传出去,岂不要叫我同他一样坐牢吗?请你婉言转告他,要为我的处境想一想,面子要双方来顾,如再有这样的行动,那就莫怪我无情了。”典狱长激愤不已。
濮德志惊讶道:“怕不会吧?他已老了,无能为矣,请你再调查一下。”
“调查过了,千真万确,不瞒你说,当年我也是崇拜陈先生的一人,以为他的道德文章,可以做青年模范,现在看来,他的文章虽好,道德有限,一个政党的领袖,这样不爱惜自已,我为他叹息。你告诉他,往后请他自爱一点,也为我们着想一下。”
第二天,典狱长叫濮德志把话转告陈独秀。当他将谈话内容源源本本地说出后,陈独秀却神色自若,毫无赧颜。
·····
濮德志问道:“那么,这位潘女士从哪里来的呢。”
陈独秀反问道:“难道我不能有个伴侣吗?孔子云,食色性也,我是个人嘛,动物的本能,我也具备嘛。”
二.《风尘独秀峰――祭陈独秀》节选:
你说,像陈独秀这样的大思想家,这样不肯为世俗改变自己的奇人,和哪个女人能有长久的共同语言?莫道“旧派女人”高晓岚最终被弃,就是在京受过高等教育的“新女性”高君曼不也一样吗?之后的那个连大字也识不几个的女儿一样潘兰珍呢?“托派”同志曾“非常诧异,为何此女愿嫁老倌,更惊叹陈猎艳技术之高明”(濮清泉语)。罢罢!莫以俗念论英雄,燕雀安知鸿鹄心?陈独秀乃时代之超人,旷古之狂才,哪里是传统道德观念所能旌表的良人!
因入狱服刑,陈独秀结束了对异性的追求史,上海英美烟厂女工潘兰珍成了这位总是骇世惊俗的人的爱情终结者。潘从来没有妻子的名分(陈独秀对最亲近的人也只称潘为“女友”),而且,长年不识郎君真面目。按说,被骗久也,幽怨深矣!况且家里被抄,私物尽失,何不借机离去?可这位时髦少妇,偏偏忠贞感人,不顾陈的劝阻,频繁赶往南京探监,后干脆从上海搬到南京租一处陋室住下,以便每天白天进狱中照料陈独秀――对外就称她是陈的“学生”。而受监方特殊优待的陈独秀也真叫本色,尽管身陷牢狱,且年近六旬,竟激情不减地与潘氏在囚室里做爱!不幸的是,这种极为罕见的狱中春景被负有监视之责的看守窥见。监狱长闻报后,左右为难,只得把陈的同案犯濮清泉提来,大发牢骚:陈先生近来忘了他是在坐监,把我们这里当作旅馆了。此事传出去,岂不要叫我同他一样坐牢吗?末了,这位先前崇拜过陈独秀,“以为他的道德文章可以做青年模范”的“党国”牢头大为感慨:“现在看来,陈先生文章虽好,道德有限。”而陈独秀听到濮的相劝后,竟“毫无赧颜”,反问道:“难道我不能有个伴侣吗?”
喏!这就是陈独秀,一个我行我素决不肯委曲自己的伟丈夫!
三.“陈独秀研究”网站:《陈独秀的幽禁岁月》节选:
潘兰珍启程到南京----见到陈独秀,两人抱头痛哭。“你为什么不给我讲你的真实姓名!”“为了你,也为了我!”“你是什么人?”“好了,我不过是你所爱的男人!”小别胜于新婚,二人竟亲密得忘记了这是监狱。
四:陈独秀入狱期间,潘兰珍还没有获得妻子的名分,只是女友:
1937年8月23日,陈独秀提前获释。9月,他和潘兰珍定居武昌,并向世人宣布结为夫妻。1942年5月27日,陈独秀逝世。1949年10月,潘兰珍病逝。
(摘自香港《文汇报》张家康文;《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3年11月03日
第十一版)
网友“g27946”认为:“新语丝是严肃的媒体,请网友‘西风独自凉’务必告诉我们如此惊人之语的来源。”
吓了我一跳。新语丝严肃,我又何尝是空穴来风?百度很好用的呀。说起来,监狱里做爱也算不得什么,还有革命家在监狱里指挥革命,甚至还有在严密监视的情况下,策反敌人加入革命营垒的呢。看到惊人之语,多换几个关键词也许就会有“惊人”的收获。
Posted in 未分类 | No Commen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