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10月, 2008

30th Oct 2008

谁是害群之马

谁是害群之马

西风独自凉

10月19日,“大嘴”宋祖德发表博客文章《千万别学谢晋这样死!》,认为谢晋死于召妓,舆论一片哗然。

10月28日,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司长任谦发表讲话,希望制作单位“自律、自爱、自重”,并特别点名批评宋祖德:“宋祖德对谢晋导演进行诽谤一事,我们正在跟广东省局和广东的制作业协会协调,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予以清除出去。”任司长表示,管理的目的是希望建立秩序,促进整个产业在有序的状态下进行工作,如果没有有序的秩序,难以达到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目标。

宋祖德涉嫌诽谤,可由谢晋家属提起民事诉讼,“正在跟广东省局和广东的制作业协会协调”的广电总局,拿根鸡毛当令箭,欲以行政淫威堵众人之嘴,本不可信的“召妓说”反倒让人浮想联翩。

上梁不正下梁歪,自律须从自身做起,广电总局凭什么断定宋祖德是在诽谤?既无诉讼主体的资格,也未接受谢晋家属的委托,信口开河,用权力代替调查研究和证据提供,乱挥大棒,谈何自律、自爱、自重?

《千万别学谢晋这样死!》附有宋祖德的特别声明:“本人对本篇文章负一切法律责任,欢迎性猝死的谢晋的所谓亲朋好友提起诉讼!本人相信谢晋正在九泉之下为他的一夜风流追悔不已。”

至少在这件事情上,宋祖德做得光明磊落:愿意为自己的言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欢迎用文明的法律手段来裁决意见分歧。广电总局则相形见绌,在法律尚未介入、是非没有公论的情况下,悍然用行政权力对企业主涉嫌不道德的言论进行处罚,不知依据何在?

在广电总局的管理下,建立了什么样的秩序?以最近的禁片而言,2007年《十三棵泡桐》的剧本通过审查,摄制完成、一再删改后被批准国外参赛,夺得去年东京电影节评委团大奖,结果在国内仍然被禁没商量。

让人家拍,又不让人家放,不是摆明了将折腾进行到底吗?言而无信、难以捉摸、自己抽自己的嘴巴,就是广电总局所谓的秩序?

大陆广电事业唯一的大发展、大繁荣,就是在反现代文明的广电总局的领导下,歌颂、美化皇权专制的影视片全面开花结果,帝王将相、舅子、格格、怨妇、怨男、奴才、奴隶、屁虫、屎壳郎纷纷粉墨登场,封建王朝的主子们倘若在天有灵,会笑得从坟墓里跳出来,地球上最恶心最下贱的生物都集中在他们统治过的地方:曾经被肆意屠杀、凌辱、奴役的人们的后代,还跪在地上山呼万岁、谢主龙恩。

百家讲坛本是百家争鸣的舞台,但针锋相对的言论却无缘讲坛,因而被网民讥为一家讲坛,推出的阎崇年清史系列,活脱脱就是皇帝如何圣明伟大的宣传书。学者成了皇权崇拜者,而不是研究者。如此堕落没人管。广电总局的风格是:不该出手乱出手,该出手时作壁上观。

说宋祖德是害群之马实在是对他的抬举,他不过是爱故做惊人之语,吸引眼球,危害有限。而且,认为其诽谤,受害者大可拿起法律的武器。

以权力打压公民的言论自由,不依法行政、凌驾于法律之上,倒真的会成为害群之马:广电总局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它的宗旨是一以贯之的愚民教化、权力和权威崇拜,与自由民主和独立思考的现代文明绝缘,致使大陆影视制作团队万马齐喑,要想生存下去,只能插科打诨、架空历史、胡编乱造,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侮辱观众的智商和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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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th Oct 2008

《浪潮》:纳粹离我们有多远

《浪潮》:纳粹离我们有多远

西风独自凉

2007年“云之南纪录影像展”被当局叫停,普遍认为是与胡杰的作品《我虽死去》有关。这部影片讲述1966年8月5日,北师大女子附中前党总支书记兼副校长卞仲耘在校内被红卫兵殴打致死的事件。穿着军靴,手持短棍、木枪,将卞仲耘活活打死的红卫兵,都是花季年华的少女,是什么让她们变得比野兽还疯狂,对一个50岁的长辈下此毒手?

崔卫平说:“不假思索地跟着别人去做,回避思考——既不想思考又没有能力去思考,正是刚刚走过的二十世纪一些重大灾难的社会根源。”

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少年、教师、工人、店员、医生、工程技术人员或汽车司机为何会变成人性泯灭的纳粹、红卫兵?阿伦特从耶路撒冷审判中获得的启示是:正因为平庸的“普通法西斯”机械地服从,才使得“奥斯维辛”式的灾难真实地发生,它所造成的浩劫要比所有邪恶本能汇聚起来所产生的灾难还要可怕。

接到权威者下达违背良心的命令时,人性所能发挥的拒绝力量到底有多少?为了回答这个问题,耶鲁大学心理学家米尔格拉姆1961年7月开始进行一项服从实验(注)。后来他在《服从的危险》里写道:

“当主导实验的权威者命令参与者伤害另一个人,更加上参与者所听到的痛苦尖叫声,即使参与者受到如此强烈的道德不安的刺激,权威者通常仍然可以命令他继续。实验显示了成年人对于权力者有多么大的服从意愿,可以做出几乎没有任何底线的行为,我们必须尽快对这种现象进行研究和解释。”

现代民主社会有没有产生法西斯独裁的危险?2008年,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德国影片《浪潮》给出了答案:法西斯离现实生活并不遥远,有了合适的环境与土壤,共性压倒个性和独裁的恶魔就会破土而出。

弱小、强悍、受到欺凌或欺凌别人的人都可能团结到专制的旗帜之下:弱小的希望强大,强悍的希望更加强悍,每个人都能从组织那里获得认同、安全和归属的感觉。于是,懦夫成了拔枪欲射的怒汉,温文尔雅的处子也会狂热地挥手敬礼、四处张贴“浪潮”的标记。

学生组织“浪潮”成立仅仅5天便风靡了整个校园,显示了专制的终极诱惑:服从、纪律、团结、共性;整齐划一的服装和步伐,凸显专制的力量:不随波逐流,就会被“浪潮”孤立或淘汰。个性和怀疑在这里不受欢迎,一个领袖、一个“浪潮”、一个目标。

统一服装的好处在于,每天早上起来至少可以不必绞尽脑汁去考虑该穿什么;放弃独立思考随大流,意味着你不必承担错误决策的后果,却能尽情享受行动的快乐;学习不好、不那么漂亮都无关紧要,要紧的是融入集体之中,以集体的面目出现;你将远离毒品,再也不会无所事事。

《浪潮》根据1967年4月加利福尼亚一所高中进行的一项实验改编,它清楚地表明:独裁并不遥远,专制也很容易,人们是那么乐于服从,只需要训练五天,便会不由自主地卷入独裁专制的浪潮。爱人反目,同学翻脸,首领一声令下,异议分子竟遭同窗好友群起而攻之—-天下真小,酷似文革的情景在《浪潮》里再度上演。

“浪潮”如此富有魅力,以致老师宣布结束实验,一个沉溺其中、渴望组织发展壮大的学生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而吞枪自尽。

教育一个具有自由、民主的坚定理念,在任何情况下都惯于独立思考的知识分子,可能需要20年;而培养一个纳粹,却只需要5天,这就是《浪潮》带给人们的警示。遏止强横、征服、专制的心魔,惟有靠培育自由、开放、宽容的心态和民主手段的训练,以及权力相互制衡的民主制度来完成。

中国的落后是全方位的,但根子上还是现代文明教育的落后。没有自由民主的常识教育和民主手段的训练,学好数理化无足以建设一个自由、平等的公民社会。教育不改革,华夏后代的苦头还有得吃。等到非改不可的时候再来吃后悔药,恐怕就晚了。

(注):

这个著名的实验被称作“米尔格拉姆”实验。实验的过程是:A假装技术人员,B假装学习者,C是不知情的被实验者。A对C声称这个实验是为了研究惩罚对学习的影响(实质是研究服从的条件)。B、C在不同房间,由C教给B单词。如果B回答有误,C即可按下按钮对B进行电击惩罚。电击从75伏到330伏以上。

B其实并没有被电击,但要根据电击的不同程度假装做出相应的反应,如痛苦的尖叫,强烈要求离开等。C可以随时停止实验,但A会对其进行鼓励,如不用承担电击的任何责任,“继续进行是必要的”、“你没有选择,必须继续”等等。如果经过四次怂恿,C仍然希望停止,实验才会结束。

米尔格拉姆用了40个不同职业的被试者充当C(20-50岁),有26人(65%)服从了A,一直进行到450伏。米尔格拉姆和他的同事大吃一惊,他们全都认为只有少数几个人、甚至只有1%才会狠下心来继续惩罚直到最大电流。由于结果和预期相差太大,他又进行了一次实验,让B的抗议显得更加痛苦。结果,40个新被试者中又有25人(63%)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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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th Oct 2008

要么忍,要么残忍

要么忍,要么残忍

西风独自凉

网络舆论越来越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监督力量,“哈尔滨六警察涉嫌打死大学生案”随着现场监控录象的不断披露、死者家庭背景的谣传和澄清,网络舆论的风向标在短短几天发生了剧烈的变化,遵循程序正义,查明事实全部真相的呼声已然占据上风。

黎明《哈尔滨命案对网络舆论的警示》认为:“身份因素”影响乃至决定大众道德判断甚至事实判断。许多眼下当红而实惠的社会精英、“权贵分子”,在普通民众的心目中,其实多半是个“流氓有产者”和“流氓有权者”的形象。

黎明指出的这种变异的“仇富”心态值得人们深思。需要补充的是,网民最初对警察的同情,与自身潜在的“忍”字情结亦不无关系。根据最初公布的录象资料,网民对“忍无可忍”的警察普遍表示同情。“网事”如风,不变的是对弱者的深刻同情,和对司法公正、程序正义的忧虑:死者家庭背景果真如谣传所言非同小可,警察就有成为弱者、遭到不公正的司法待遇的可能。

为什么要忍?谁愿意忍,谁不愿意在萌芽阶段就把问题解决掉?忍字背后,往往都有难言的苦衷。

10月22日,无国界记者组织发表本年度世界媒体自由排行榜,中国在全球173个国家中排名倒数第7,名列伊拉克、老挝、伊朗之后。同一天,大陆媒体报道联合国人居署在伦敦发布《2008/2009年世界城市状况》年度报告指出,北京是世界上最平等的城市。

看到后面这条新闻,以为谁在搞恶作剧。乖乖,联合国也和谐了!马上有网友指出这是国内媒体断章取义。

北京足以让人产生丰富的联想,不过,冠之以“世界上最平等的城市”实在令人啼笑皆非。这比中科院意淫强身的“中国是世界上最负责任的国家”还要荒唐:

要说平等,沙尘暴取代燕京八景成为北京最著名的自然景观,可能是在北京的每个人唯一可以平等享受的东西。以最近的例子,北京奥运汽车单双号限行,私家车的闲置、浪费得到一分钱的补偿没有?首善之区,公民财产起码的责、权、利都无法清晰地划分与切割,获得应有的保护,平等何来?难道联合国人居署的眼睛长在屁股上?来自全国各地的上访者,以及专门非法拘禁上访者、比黑砖窑还黑暗恐怖的黑监狱,他们都看不见、没听说过?

民权团体“公盟”创办人、《探访京城黑监狱》系列文章的作者许志永博士,业已向北京市公安局“举报太平街青年宾馆非法拘禁上访者的犯罪行为”。装聋作哑的大陆媒体还可以看看公民记者周曙光的《探访京城黑监狱图文全记录》,然后去实地考察一番,向被它们所欺骗的人们道歉。

美国传教士亚瑟•史密斯在一个世纪前说过:“中国人最缺乏的不是智慧,而是勇气和正直的纯正品性。”

京城黑监狱的存在,和杨佳审判程序严重不公一样,是每一个中国人的耻辱。专制统治、愚民教化的传统,忍辱负重、得过且过、“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民族劣根性,使得国人的自私与冷漠达到了一个惊人的程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民不与官斗、欺上瞒下,抱怨社会风气不正的同时,绝不放过利用不正之风捞取好处的机会,几乎是国人为人处事的原则和标准。

能忍则忍,惹不起躲得起,躲不起的打掉牙齿和血吞,硬着头皮尽量忍。面对比自己弱小的,则“和尚摸得我摸不得”?或者,“欲将剩勇追穷寇”,“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

一旦对强制拆迁、待遇不公忍无可忍,长久淤积在内心的愤怒犹如火山喷发,不惜使用炸药、燃烧瓶、煤气罐与之同归于尽;杀死城管的退伍军人,“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的杨佳,以及那些不计后果的报仇雪恨者,诚如网友所言:

“我们表达愤怒的格式还仅仅是‘要么忍,要么残忍’的低级版。”

何以出现这样的状况?

公正、合理、快速、有效的司法救济渠道,以及新闻自由、民间维权团体救助、精神卫生检查的缺失,是国人“要么忍,要么残忍”的主要原因。无论谁受了委屈,都迫切需要一个管道来释放压抑在内心的苦闷、愤怒等不良情绪,一旦没有这样的管道或管道阻塞,发酵的不良情绪往往会化为冲冠一怒,伏尸数人,甚至不惜报复整个社会,石家庄“3•16”特大爆炸案(108人死亡,数十人受伤)即为典型案例。

10月20日,绵阳三台又发生一起“职工引爆黑火药炸死两上司(4死1伤)”的惨剧。隐忍不发,太过憋屈,投诉无门,看不到公正解决问题的任何迹象,在这种情况下,此前的忍耐都有可能成为穿肠的毒药,绝望到极点的结果就是玉石俱焚。

用教训避免鲜血,还是让“要么忍,要么残忍”成为恶性循环,是摆在政府部门和整个社会面前的严峻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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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th Oct 2008

关于特赦杨佳

关于特赦杨佳

西风独自凉

艾未未等人为杨佳案所做的持续努力,令广大网友深为感佩。大陆知识分子若尽皆如斯,对不公、不义保持高度敏感,该站出来的时候绝不忍辱偷生,国家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在我个人2008的字典里,杨佳案远远超过四川大地震、奥运和金融风暴。天灾只能威胁一部分人,司法公正关系到每一个中国人。国家主席拿着宪法连自己都无法保护的悲惨历史,说明司法公正、程序正义不仅对下里巴人具有意义,对庙堂之上同样具有重大意义。“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倘若大权旁落,又凭借什么获得公正的司法待遇?

“杨佳袭警案”获得广泛关注不只是公众简单的表达对暴力机关的不满,期望以此为契机,促进大陆司法的进步才是公众的心声。艾未未与冉云飞等知识分子为杨佳案写了多篇分析与总结,充满理性的犀利,直指国人内心的黑暗与懦弱。艾未未认为“一个人不为正义而战,不为所谓的公平而战,他就是非正义和不公正的一部分”,实为至理名言。

10月20日,艾未未与冉云飞等人联署发表了《关于特别赦免杨佳先生的公民建议书》:一、废除或者暂缓执行死刑已是国际社会大势所趋;二、1959年至1975年期间,我国过去有对战争罪犯和其它刑事罪犯实行过特别赦免的先例;三、本案存在不公正的司法制度背景及不公正的司法程序”;四、我国历史中长期存在”留养承嗣”以及国家重要时期特赦的人道传统。

艾先生与签名诸公的心愿当然是良好的,这封建议书本身或许存在一个问题:建议书以推动免除死刑的立法作为主题,发力点似乎有误。如艾先生所知,杨佳案的重点在于事实真相不清,以及程序正义的缺失。那么,不解决这两个关键问题,谈何特赦?

只有认为杨佳有罪,才谈得上特赦,在杨佳案的判决存在程序不公、判决本身都很荒唐的情况下,建议特赦杨佳,岂不是等于事实上对这个判决表示认同?这显然有违建议书联署签名者的本意,诸公不可不察。也就是说,只有弄清杨佳案的起因和全部真相,建议特赦杨佳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杨佳案司法程序不公正,有目共睹:若隐若现、下落不明的杨母,杨佳选择律师权的自由权被剥夺,合情合理合法的重做精神鉴定的请求被驳回。

杨佳案事实真相不清,主要是法院判决无法解答一个悖论:杨佳有精神病,在上海警察秉公执法,没有殴打他的情况下,精神病发作滥杀无辜;杨佳没有精神病,上海警察滥用权力、殴打,致使他行凶报复。

试问:杨佳精神正常,怎么会在受到公正待遇的情况下起意报复?杨佳前年在山西被警察打坏牙齿,为什么双方能够和平解决?任何一个案件,如果缺失了程序正义,判决有罪或无罪都应受到强烈的质疑。司法程序好比工厂里的模具,模具坏了,产品质量可想而知。

作为司法发展方向来说,免除死刑是绕不过去的一个问题。免除死刑是文明高度发达的结果之一,而大陆的燃眉之急是司法公正,程序正义是司法正义的起点;司法不公正,免除死刑只是让更多的贪官污吏有恃无恐。只有施行司法独立、新闻自由、民选官员等一系列的制度变革(让官员过渡到不敢贪、再到无法贪),判案决狱都严格遵照法律和相应的司法程序,推动免除死刑的立法才有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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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th Oct 2008

杨佳是否该判死刑

杨佳是否该判死刑

西风独自凉

“六”在《易经》八卦中至尊无上,居于六爻之最,在中国传统文化里是个吉祥的数字:六六大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近年来,六这个数字却屡屡和血、眼泪和恐惧密切相连:杨佳杀死了六个上海警察,六个哈尔滨警察打死了一个学生,而河北10月3日传出“男子派出所内被打死 6涉事警察遭刑拘”的新闻,河南去年发生过“6名警察打死无辜者伪造其自杀案”。

杨佳是否该判死刑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判处死刑的程序是否公正。程序正义是正义的起点。较之将媒体和公众拒之门外的一审,于13日开庭的杨佳二审透明了许多,但遗憾和令人困惑之处仍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首先,公众非常关心的杨母在哪里,没有得到回答,甚至律师都在小心翼翼地回避这个问题。作为与杨佳关系最为亲密的人,杨母至少能为杨佳的精神状况提供一些说明。

另外,二审出庭的律师虽然最终获得杨佳的授权,但该律师也是先由法院指定。杨佳选择律师的自由权遭到再次剥夺。

杨佳二审律师为杨佳重做精神司法鉴定的申请不可思议地被法庭当场驳回。法院坚持认为一审时确认杨佳“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司法鉴定合法有效,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不充分,不予准许。

且不说一审司法鉴定的草率(没做任何机器检测)和鉴定时间上的匆忙,根据全国人大通过的一项决定,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而一审中为杨佳提供精神病鉴定的是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显然是对这个规定的公然违反。并不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谈何有效?还有什么比这更充分的理由?

据报道,杨佳13日在法庭上精神状态良好,思路清晰,有些回答甚至颇具“哲学”味,比如,律师问是否同情死者,杨表示否定:“警察就是随时准备死的。”对法官也不客气:“这些警察之所以敢这样,都是因为他们的背后有你们”。

杨佳同意一审的精神鉴定结果,说自己没有精神病,有病的是派出所的巡警。在最后陈述中,他说了一句可能会载入中国司法史的话:“被这样的警察管理着的国家,一个遵纪守法二十几年的公民最后都会被判刑坐牢。”

杨佳在二审时的谈吐有条不紊、不卑不亢,似乎很难让人与他和精神病联系在一起。然而,有的精神病患者智商很高,《沉默的羔羊》里的吃人教授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何况,精神病的症状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患者经常时而清醒、时而糊涂。

窃以为,杨佳需要重做精神司法鉴定,国人需要这样一个举国震惊的大案来做一次司法公正、程序正义的普及教育:一审的鉴定机构根本就没有做司法鉴定的资格,其鉴定结果完全不具法律效力,被法院采纳实在是一种中国特色!

杨佳说自己没有精神病,就象醉酒的人爱说自己没有醉一样,恰恰表明杨佳严重缺乏自知力(人对自身精神状态的认识能力),无法正确判断自身的精神状态,表现出精神病人的典型症状。

精神病是杨佳救命的最后一根稻草,如果杨佳没有精神病,是一个正常的人,怎么会说自己没有精神病?正常人都有趋利避害的心理和求生的本能,杨佳虽然视死如归,同样有求生的本能,否则也不会请律师,这看起来与他有精神病自相矛盾,但精神病就是矛盾的产物,错综复杂,常人往往难以正确理解和认知,不然也就没有请专门的机构进行科学鉴定的必要了。

连杀11人的邱兴华拒绝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再三说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刺杀里根总统的欣克利也说自己精神没问题(后被证明是精神病患者),与杨佳的表现何其相似乃尔!杨佳到底是不是精神病,只有请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才可能有正确答案。

上海法院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的尊严,令上海律师李天天无比地辛酸和悲愤:

“如果今天判杨佳死刑,那以后就没有什么错案了。因为不太可能比这个错的更离谱,严重,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大言不惭,登峰造极.也是我做律师10几年看到的最严重的错案.—-最严重的程序违法案件。”

杨佳一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翻盘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仍然值得争取,获得公正审判和重做精神鉴定是杨佳的基本人权。无论是从程序正义还是实质正义的角度,只有权威、公正、透明的精神病鉴定结论才是判决杨佳有罪或无罪的合法依据,也惟有如此,才能重树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要是杨佳这样世人瞩目的大案都毫无程序正义可言,大陆司法还有什么希望?公正审判杨佳有多难,中国离司法独立就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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