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03月, 2009

10th Mar 2009

己所欲,亦勿施于人

西风独自凉

全国政协委员、外交部副部长武大伟认为中国人出游所表现出来的种种形象并非陋习:“这是一种习惯而已,例如喜欢聚众、喜欢大声说话。我们还看不惯外国人那种小声嘀嘀咕咕、当着面还要相互咬耳朵呢。”谈及中国人到美国华尔街“骑铜牛”,武大伟认为是文化差异,外国人有他们的礼节习惯,我们也有自己的礼节习惯,并不能说谁对谁错。(3月8日《羊城晚报》)

这篇题为《华尔街铜牛应挂“禁止攀爬”》的消息,不由让人想起柏杨讲过的一个笑话:有同胞他乡遇故知,正聊得火热,周围的美国人以为他们在打架,急忙打911报警。警察赶来问他们在干什么,这两个人说:我们正在耳语。

因文化差异导致不同的生活习惯,有时的确难分优劣。而文明社会衡量一种习惯的好坏,常以这种习惯是否影响他人为标准。以前独生子女习惯于大人伺候,现在很多家长则教育小孩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尽量别麻烦他人。同样的道理,吸烟是很多人的习惯,但因为导致他人被动吸烟,机场、图书馆,以及中国的一些城市已经或准备立法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与国际文明规范接轨。

曾经,裹脚、街道上涮马桶也是一种“习惯”。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卫生和居住条件的改善,这些“陋习”都早已远离了我们的生活。

大声说话或耳语的确也是一种习惯,但是,在公众场合,说话的声音以不影响、打扰他人为宜,应该是一种起码的文明礼貌。习惯是可以改变的,不妨换位思考一下,旅途劳顿的你想休息片刻,有人旁若无人、不拘小节地大声说话,你难免怒火中烧。以大声说话“看不惯”合乎社交礼仪的轻言细语,岂非蛮横战胜了文明?

有网友从他个人的经验来看,如今在飞机上大声说话影响他人休息引人侧目的多为外国青年。这在某种程度上证明,柏杨讲的笑话已有过时的“危险”,国人的素质也在与时俱进。

至于中国人在美国华尔街“骑铜牛”,似与文化差异无关。西方有条谚语:瓷器店里的公牛,意指常常闯祸的粗人。瞬息万变的华尔街股票交易行情活脱脱就是一匹难以驯服(预测)的公牛,谁不想成为驾驭它的牛仔?西方游客在铜牛身上肆意取乐的诸多照片和视频表明,他们与中国游客的想法没有区别:这条牛就是让你骑的。

对于媒体的相关报道,我曾经写道:一些人的不雅之举,只能代表他或他们,别动不动就扯上国家和民族。在这方面,我们是不是太敏感,太缺乏自信?什么时候,不卑不亢成了一种传说?

在现代文明社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已远远不够。因为,公共场合动辄会影响到他人的权利,很多时候要求“己所欲,亦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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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th Mar 2009

你好,哀愁

《东邪西毒:终极版》:你好,哀愁

作者:西风独自凉

一部15年前的电影重播,也要占15天的档期,是不是有些过分?不过,要是王家卫只拍了一部电影,我宁愿它是1994年的《东邪西毒》。即将公映的《东邪西毒:终极版》,王祖贤用放大镜才能发现的两秒钟镜头被一剪了之,令影迷唏嘘不已。经过导演长达四年的精心修复,影象充满油画般浓烈的质感。配乐输入马友友的新鲜血液,是画蛇添足还是锦上添花,不妨见仁见智。个人喜欢94版的音乐风格,格调雄浑大气,颇具舍我其谁、虽千万人我往矣的王者之风,似盲剑客向马贼发起自杀性攻击一般荡气回肠。

如同西部片属于美国的专利,作为类型片的一种,武侠片富有中国特色。在《火烧红莲寺》横空出世之前的1920年,“不务正业”的商务印书馆就已拍摄了《车中盗》、《荒山得金》等影片,为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武侠电影奠定了雄厚的观众基础。

武侠片发展到1990年代,行侠仗义、除暴安良、报仇雪恨等模式泛滥成灾。电影人开始尝试借武侠之壳浇自己心中的块垒,形成了“新武侠电影”。以艺术品质而言,其中的佼佼者当推《双旗镇刀客》和《东邪西毒》:前者营造的悬念咄咄逼人,不必剑拔弩张,洞穿已过七扎,堪称绝响;后者举重若轻,大至宇宙人生,小到一个鸡蛋,其苍劲粗粝的影象风格、一言难尽的爱与哀愁,挥洒着侠客的恩怨和生命的悲情,加之风华绝代的林青霞、张国荣均处于巅峰状态,自然笑傲江湖。

韩非子《五蠹》痛恨“以武犯禁”的侠客,用寄生在树里的虫子“蠹”形容侠客不事生产,还要消耗社会财富,被权贵包养,成为威胁王权的祸端。多数武侠片都不愿回答一个凡夫俗子们所关心的问题:那些大侠以何为生?青年欧阳峰和洪七公在《东邪西毒》里的职业酷得一塌糊涂:杀手经纪人和杀手。

任何事物都有代价。比如,有鞋穿的杀手就比光着脚的价钱高一些。

一个女孩竟然奢望有人为了几个鸡蛋去跟太尉府门下的刀客为敌,令欧阳峰嗤之以鼻。又想替弟弟报仇,又不肯做更多的牺牲,凭什么?因为太过自信,欧阳峰失去了最爱,谁又来可怜他呢?

洪七公接受一个鸡蛋的报酬,杀光了太尉府的刀客,自己被削掉一根手指。值得吗?不值得。但他觉得痛快。女孩为请大夫被迫又求助于欧阳峰,遭到冷嘲热讽:你不是最擅长用鸡蛋请人帮忙吗?

洪七公劝女孩别做傻事,他为了那个鸡蛋去拼命,而鸡蛋他已经吃了,她不欠自己什么。

欧阳峰与洪七公分道扬镳,显示出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轨迹。影片没有居高临下地地赞美或指责谁,无论是雌雄不辨的东方不败,还是俘获朋友妻子芳心的黄药师。他们在情感的激流中挣扎、抗争、消沉、悔恨,醉生梦死或长歌当哭,镜头里流淌着对生命无尽的悲悯情怀。

人是自己选择的结果,而选择与经历及性格相关;结果一出来,欣然或痛苦,都只能承受。沙漠的那边是另一片沙漠。有时候,无须过多地瞻前顾后。94年的王家卫才华横溢,诗意和写实交织的手法运用得炉火纯青,为欧阳峰的孤独洒上了一层淡淡的哀愁。如果命运无可避免,怨天尤人何如坦然面对。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让下一个伤口在前方等我:你好,哀愁!

欧阳峰可能是张国荣塑造得最为成功的角色,标志着他从一个明星成长为一名演员。欧阳峰的冷漠与忧伤,仿佛影片里此起彼伏、一望无际的沙丘,于观众的内心刮起观念的风暴,久久挥之不去。4月1日是“哥哥”的忌日,看看终极版有多终极,对于“荣迷”来说,或许是缅怀斯人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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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th Mar 2009

当年野火今何在?——评龙应台之变

西风独自凉@ 2008-5-8 2:19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继柏杨《丑陋的中国人》之后,席卷台湾、继而风靡大陆的文化反思类书籍,首推《野火集》:龙应台以国际视野打量本土文化,令人耳目一新,更兼笔力如刀,全无半点女儿作态,端地是野火燎原,势不可挡。几年前她为《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停刊打抱不平,一篇《请用文明来说服我》轰动两岸三地,于今读之,犹觉热浪扑面。

在有限的阅读范围内,感觉龙应台近年来在大陆媒体发表的文化、政论散文风格陡变。作家随阅历的增长,文风发生变化,本来优劣难分;但龙应台关注的题材未变,一改当年面向现代文明、理性而又犀利的文风,走上了煽情的路子,“小鸟依人”起来,似有可议之处。

龙应台《我看〈色,戒〉》(2007年9月26日《南方周末》)一文,就原著小说的一句“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和影片的激情段落铺张开来,结尾处悲天悯人:“在那样的时代里,你对所谓‘忠奸’难道不该留一点人性的空隙吗,不管是易先生还是丁先生,是张爱玲还是胡兰成?”

在艺术领域给双手沾满同胞鲜血的卖国者留一点人性的空间,凸显人性的高贵和冷酷,以及生命本身的悲剧意识,古今中外,比比皆是;落到血肉丰满、有名有姓的历史人物实际的操作、评价层面,这种空间的开放需要非常谨慎,必须有站得住脚的史料做支撑。不管是易先生的原型丁默邨,还是胡兰成或汪精卫。人是自己选择的结果,没有原则的宽恕是对死去的英魂的亵渎,谁有资格代表张自忠们对助纣为虐的民族败类高唱人性的弥撒?

龙应台《给我们一个政治家》(2008年3月20日《南方都市报》),居然希望政治家成为小孩的偶像,让人大跌眼镜。民主社会,小孩子崇拜消防队员或医生等舍生忘死、悬壶济世的英雄,再正常不过。政治家?当权力被关进牢笼,他们每天被议员和记者整得灰头土脸,何以成为小孩的偶像?

一个成熟的民主法治社会,立志服务大众的政治家最大的魅力还不在于他做了什么,而是他没做什么。一个政治家要是能呼风唤雨、随心所欲,搞个人崇拜,确实会成为孩子们的偶像,但这也就意味着其权力超出了法律授权的范围。给你这样一个人格魅力看起来超凡入圣、光彩夺目的政治家,你敢不敢要?你敢要,民主社会允不允许?

龙应台于2005年10月19日、26日分两次发表于《中国青年报·冰点周刊》的大作《文化,是什么?》,与之前的作品判若两人,恍然间,竟以为是琼瑶阿姨换了种题材跟读者拉起了家常。

拉家常没什么不好,散文可不就是在拉家常吗?但与“野火”时代相比,岁月似乎只是磨去了龙应台的棱角,却并未增加她的穿透力和绵里藏针的睿智,在有些方面反倒有所退步。

《文化,是什么?》的开篇,龙应台描述了她1999年12月出任台北市文化局长期间,于凌晨三点接受议员“什么叫做文化”的质询:“就在这样的一个阴冷寒湿、焦灼不安,而且荒谬透顶的清晨三点钟。”尤其是,大声质询她的议员“似乎喝了点酒,满脸红通通地”。 事隔多年,龙应台不想掩饰自己当时的不满,虽为公仆,亦属人之常情,完全可以理解。

龙应台的优秀表现在:回答“什么叫做文化”的质询时,不慌不忙,用一件件凡人小事来说明“品味、道德、智慧,是文化积累的总和”。

这个答案不能算错,但龙应台有意无意地遗漏了与其身份密切相关的一点:权力的谦卑。虽然她的总体外在表现都在强调这一点,而这一点恰恰也是文化,而且是最重要的使文化得以自由、茁壮地生长的基础文化。

作为文化来说,品味、道德和智慧都不足以让龙应台或其他任何官员必须“在这样的一个阴冷寒湿、焦灼不安,而且荒谬透顶的清晨三点钟”,必须面对空荡荡的议会大厅,必须强压心头的不满,温文尔雅、恭恭敬敬地接受一个疑似醉酒的议员的质询——

让权力必须谦卑的,是现代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文化:民主文化、新闻自由、选票政治。官员的长官不只是行政上级,还得面对民众,对民众选出来的代表(议员)负责。如布什总统所言,人类历史上最大的成就不是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和大师浩如烟海的著作,而是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把权力关进牢笼,不让它出来害人。

在《文化,是什么?》一文的结尾,龙应台认为一个多元分歧的社会只有依赖文化的力量来凝聚:

“在一个大厅里为‘四郎探母’流泪的人群,在一个广场上为泰雅族长老的古曲顶着大雨不去的人群……正在一个‘社会共识体验营’里认识彼此,加深感情,建立共同的价值观。表面上是音乐的流动、影像的演出,语言的传递,更深层的,其实是‘生命共同体’意识的萌芽,文化认同的逐渐成形,公民社会的塑造。”

保护传统文化、维护文化的多样性应该是另一个话题。没有人怀疑传统文化的凝聚力,但这种族群凝聚力能为塑造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提供多么强大的支持,却大可存疑。拿龙应台较为了解的台湾地区和欧美国家来说,公民社会凝聚力的外在表现无非是权力对公民权利的捍卫,平等地保护每一个公民。

“四郎探母”讲述的爱恨纠缠、生离死别,严酷的生存环境与人伦之间发生的悲剧,的确震撼人心;不过,其故事背景是游牧民族与农耕文明争夺生存空间,人伦之外的现代价值观几无用武之地。

公民社会共同的价值观是自由、民主、法治、宪政,试问:“四郎探母”能为之提供什么有价值的养料?

众所周知,只有通过自由民主、科学理性的教育和民主手段的训练来塑造公民社会,其核心凝聚力是对自由民主、宪政法治的认同和理解,使之成为人们共同的文化记忆。“社会共识体验营”如果只是简单地靠辨认彼此眼睛和头发的颜色,或为摧人泪下的戏剧和古曲大放悲声,于建设公民社会而言,显然是南辕北辙。

从“野火”直抒胸臆的短兵相接到目前的从容、抒情,能够明显地感觉到龙应台求新求变的努力。假如写的不是风花雪月,而是较为严肃的文化政论散文,哪怕再风平浪静、娓娓道来,海水下面也应当是泥土。塑造公民社会是利用传统文化的资源,还是凭借现代公民教育,是一个不容混淆的关键问题,《文化,是什么?》给出的答案令人遗憾。

我想,文风变化不是问题,真正的野火并不在于咄咄逼人的言辞,而是洒满理性光辉的尖锐——龙应台先生过去那些闪闪发光的文字,即为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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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th Mar 2009

兽首有价,诚信无价

西风独自凉

“人无信不立”,“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然而,中国历史上的枭雄常常用“宁可天下人负我,不可我负天下人”来扭曲诚信的价值,或以不择手段达成目的来为背信弃义开脱。中国屈辱的近代史,晚清及袁世凯窃国,在很大程度上要归结于没有建立一个以诚信为基础的契约社会,官对民不讲诚信,对外亦无信义可言,矛盾一旦激化,只有用暴力解决。缺乏诚信,无论是商业交易还是征讨杀伐以改朝换代,成本都非常高昂。

在文明社会,信誉是企业、个人和国家最可宝贵的无形资产。佳士得2月20日发表声明称,竞拍的两件兽首,都曾经历多笔的转手交易并拥有清晰的拥有者历史。拍卖兽首存在争议,但符合拍卖行为发生地的法律。蔡铭超竞拍成功却表示“不会付款”,固然令佳士得在行业内的声望受损(竞拍人诚信资格认证的环节上需要改进),但损失最大的无疑是华人的信誉。

佳士得已经证实蔡铭超并没有预交任何保证金,但其个人在业内能取得如此信誉,却以这样的方式毁于一旦,着实令人叹息。

兽首因战火流失,但法律讲究的是证据,怎么证明它们是被抢走的而不是被败家子给卖掉的?这就象在无证据证明蔡铭超是炒作自己的情况下,只能说他是在爱国心理的驱使下做了一件损人不利己的事。几乎可以肯定,华人今后参与竞拍肯定会受到严重“歧视”,将面临严格的信用体系审核。由于此事获得举世关注,“歧视”效应甚至可能波及到其它行业。

说到诚信,火烧圆明园的直接原因亦与之有关。电影《火烧圆明园》,有个情节是僧格林沁与巴夏礼谈判,两人摔跤,巴夏礼被丢进了池子。真实情形比摔跤可就血腥多了:

俗话说:“两国交兵,不斩来使。”1860年9月通州谈判破裂,清政府竟将英法谈判代表团巴夏礼等39人扣押,虐杀20人,《泰晤士报》记者包尔贝更惨遭分尸之祸,喂了野狗。英法联军决意报复,法国公使葛罗主张烧皇宫,但英国公使额尔金认为:已经答应过北京留守的满清官员不烧皇宫、不扰民;而且,造成惨局者是清政府而非其国民,毁灭圆明园是“为严创中国政府,即就人道而言,亦不能厚非”,责罚“仅降在清文宗本身,与人民无关”。隧于10月18日火烧圆明园之前张贴布告:

“为责罚清帝不守前约及违反和约起见,决于九月初五日焚烧圆明园。所有种种违约行动,人民未参与其间,决不加以伤害,惟于清室政府,不能不惩罚之也。”

英法联军固然是侵略,而残暴、愚昧、懦弱的清政府不知诚信为何物,公然大肆虐杀外国谈判使团,遭致猛烈报复,实为火烧圆明园的主要原因。

没有火烧圆明园,兽首又怎会流落海外?“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兽首有价,圆明园亦有价,而诚信无价。大至国际交往,小到情人间的一个约会—-尾生“抱柱而死”带给今天的人们的启示,不同样也是承诺、信用的重要吗?

一个不以诚信为基本价值观的社会,不可能建立以契约为基础、为纽带的公民社会,中国大陆有宪法而无宪政,以及毒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已经深刻地说明了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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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rd Mar 2009

为文怀沙一辩

西风独自凉

2月18日《北京晚报》刊发的《李辉质疑文怀沙》激起如此热烈的反响,令文章作者、人民日报文艺副刊编辑李辉始料未及。国人的“大师”饥渴征和对媒体公信力的怀疑,因李辉的“揭发”,来了个总爆发。

李辉对文怀沙主要提出了三点质疑:年龄、为何入狱、大师身份。

有些名人喜欢装嫩,有些喜欢装老,以便“倚老卖老”,这个且不去管它。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老师、小姐、同志等称谓都急剧贬值或异化,一度让人高山仰止的“大师”称谓,在含泪的劝告中迅速完成了后现代的解构。不少情况下,称呼一个人为老师或大师,跟骂你畜牲有区别吗?区别有多大?

大师不惟学问之大,更见人格、精神力量之大。大到影响一个时代;师者,可为行动、人格之楷模。若左拉的“我控诉”,萨特充满道理义愤的“介入”,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人权、自由和正义呐喊。六经注我、著作等身,遇到现实问题和政治方面的敏感议题则退避三舍,当缩头乌龟,不过是个腐儒,算得上什么大师?

李辉对文怀沙大师身份的质疑,引发人们对大师定义的讨论,揭穿伪大师的谎言与假象,无疑是有益的。不过,在文怀沙为何入狱的问题上,李辉的观点颇值得商榷。

李辉认为文怀沙在“文革”期间遭受多年牢狱之灾,其罪名并非“右派”、鄙视江青,“逮捕文怀沙的宣判大会,1963年年底在东单的青艺剧场举行,青年艺术剧院的不少人都参加了那次大会。查阅史料,他的罪名定为‘诈骗、流氓罪’(其罪详情为:自上世纪五十年代起冒充文化部顾问,称与周恩来、陈毅很熟,与毛主席谈过话,以此猥亵、奸污妇女十余人)。先是判处劳教一年,1964年5月正式拘留,后长期在天津茶淀农场劳教,直至1980年4月解除劳教。没有听说他的劳教是冤假错案而得到平反”。

首先,劳教制度本身的合法性在法律界就存在争议。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有学者据此认为,劳动教养不经正当的司法程序,仅由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查决定,事实上是由公安机关或党政领导决定,就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长达3年,还可延长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第十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劳动教养的有关规定属于行政规章,却违法限制和剥夺人身自由。

若李辉查阅的史料属实,文怀沙被劳教长达骇人听闻的17年,一个涉嫌违宪行为(劳教)的受害者,怎么能以劳教来质疑他的清白呢?

“猥亵、奸污妇女十余人”,不涉嫌强奸。在那个封闭、严酷的年代,和多名异性有亲热行为,被诬为“流氓罪”者不知道有多少。什么年代了,还在拿因私生活惨遭政治迫害的事例来怀疑受害者的人品,实在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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