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A到Z——Law(法律)
从A到Z——Law(法律)
窃以为,中国有法律无法制,更无法治。尽管有很好的法律条文,执政者却没有很好地用它,落实它,使它成为百姓维权的“武器”,就像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写得都很好,数字总是振奋人心,政策总是无法落实,最终受益的依旧是当官的,受害的还是为民的。这是什么原因,我真不知道。文革期间,公检法受到的冲击比较严重。因为红卫兵们都不信法,只相信那个如今挂在天安门上的画像。那个画像同样不信法,只相信自己,还说:“民法、刑法那样的条文谁记得住?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们每个决议都是法,开会也是法,治安条例也养成了习惯才能遵守。主要靠决议、开会,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或许,我们可以从中找到若干回答上面问题的线索。
2006年,胡杰拍了《我虽死去》(Though I was dead)。这是一部让我看后既感动又感慨的纪录片。感动的是卞仲云有一位好丈夫,感慨的是人性的丧失竟来得这样轻易。看过这部纪录片,王品垚(卞仲云丈夫)说出“我不服啊”的一幕长久萦绕在我的脑海中,心绪也久久不能平伏。我想,这句话是他对过去恶贯满盈的政府提出的严厉指控,也是对当下冷漠政府的强烈谴责。“法治其名,人治其实。官官相护,何患无词!”王品垚如是说。这么多年过去了,这种局面改变了吗?从1989年说起。
1989年4月21日,参加游行的学生在新华门前说过这样两个段子:其一,描述领导人关系:李鹏是拉车的,赵紫阳是驾车的,邓小平是坐车的;李鹏问赵紫阳怎么走,赵紫阳问邓小平怎么走,邓小平说‘跟着感觉走’。其二,毛泽东的干部两袖清风;华国锋的干部无影无踪;邓小平的干部百万富翁。从这两个带有嘲讽意味的段子中,我们可以感觉到学生对政府有着清醒的认识,对掌权者的公器私用心有不满,对这个政权的失望之情。权力无法制衡,贪渎应运而生,当时的学生何等英明,一眼就看穿了权力的把戏与法律的苍白无力。再看下一例。
在《亚洲周刊》《戴晴八九年“六四”前后的活动》一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四月十五日——虽得知胡耀邦去世的消息,(戴晴)仍按计划陪台湾《天下》老总殷允芃往见当时中共中央对台办主任汪锋,汪告殷“小平同志已经考虑把‘四个坚持’从宪法里拿出来,只放进党章”。从这一事例则可以看出法律对中国政府来说是没有多大意义的,任何事都由执政党的“大哥”说了算,法律算个屁。若从法理上说,修改宪法的权力在全国人大,它才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一个中央军委主席,根本没有权力将这个坚持那个坚持一会儿放到宪法,一会儿又放到党章上。如果仅凭“领导人”的喜恶,就可以随便修改宪法党章,那还不如把宪法和党章合二为一,这样不是更省事吗?法制,法治,何在?徒有虚名,只能沦为笑谈。我实在不想多年后在童谣中听到这样的歌词:江泽民的干部千万富翁,胡锦涛的干部亿万富翁……习近平说跟着钞票走……
赖昌星最近获得了加拿大的劳工证,这意味着短期内我们不大有机会看到他回到自己的祖国,接受法律的惩处。厦门远华走私案曾轰动一时,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曾向外界保证,若将赖昌星从加拿大引渡回来后,他不会被判处死刑。这事大家耳熟能详,也是人们将中国誉为无法之国的典型例子。这种未审先判的官僚思维,从封建专制时代延续至今,从皇帝身上过渡到今天官僚政客身上,5000年的文明竟也留下如此糟粕,哀哉,悲哉!
从官僚政客日常的言谈中,我们常会听到许多违反法理常识的语句。中国官员法律素养之低,从此可窥见一二。以这样的表现,却大言不惭地说中国是个法治国家,有谁会相信?司法不独立,哪来判决的公正?
虽然无法无天的实例多如牛毛,但不能抹杀的是,中国的法治环境正在缓慢地改善,变好。可令人悲哀的是,推动法治进步的不是当权者,而是整个社会的形势:市民观念的改变,维权活动的增加,法治意识的提高。对法律法规的修改,补充和废止,往往和专家学者无关,大多是仰赖人命伤亡,或其它突发事件。当付出沉重代价,引起社会极大反响时,官僚就会忽然修改,补充和废止那些早该修改,补充和废止的法律法规,然后惊呼要建立一个法制的社会,要尊重法律,落实法治。最后,官僚忽然变成了一个最遵纪守法的官僚,政府成了最崇尚法治的政府,好像孙志刚事件,瓮安事件,毒奶粉,矿难,躲猫猫,各地的征地纠纷……从没有发生过。
陈丹青在《荒废集》里讲到:“关于地震和救灾,漂亮的赞美词说过无数遍了:快速反应,全民救援,舆论暂时透明,下半旗,等等等等——代价是六七万人死。如果不地震,不死人呢?我审慎“感动”、审慎“乐观”:暂时有点像现代国家、现代公民的意思了。不过中国人常会以集体的名义,忽然显得异常正义、异常慷慨——前提是发生非常事件,这一次,是几分钟内报废六七万条人命。还要看。恢复常态后看——我相信不会有什么本质的变化。不会的。”
说得多好。看看现在的四川,还没完全恢复常态,网民就揭穿了北川市政府的谎话。官商勾结,浪费公帑,公器私用……是不会有所改变的,也不会有人因此下台被抓。本质都变了,那还叫中国吗?非常事件时期,我们就异常正义,不非常了,该潜规则的继续潜规则,该不抓的豆腐渣一个也不抓,管学生家长是呼天抢地还是呼地抢天地请愿,政府不是充耳不闻,就是请你去“喝茶”。好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全国人民,包括广大青年学生所希望的改革开放,治理整顿,建设发展,控制物价,改善生活,反对腐败现象,建设民主与法制,都将化为泡影;甚至十年改革取得的巨大成果都可能丧失殆尽,全民族振兴中华的宏伟愿望也难以实现。一个很有希望很有前途的中国,将变为一个动乱不安的没有前途的中国。”四二六社论一语中的,一切都化为泡影了。官倒横流、强权高悬、官僚腐败、大批仁人志士流落海外……这难道仅仅是学生之过?
冯广宁
2009-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