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自由主义分子最近在其博客上用心险恶的转贴——别往其他地方联想啊!!
中国扶贫协会内讧罗生门(转)
黄章晋 @ 2008-5-21 15:35:51 阅读(7221)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转自2007年凤凰周刊
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内讧罗生门
□ 文 记者/张凡 实习生/程晨(发自北京)
对于同一件事情,扶贫协会内部形成两派截然对立的意见。财务问题则是此次内讧的导火索。揭发的一方和应对的一方,都在指责对方。
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一个成立14年的有官方背景的NGO,因为近日的“工资改革”而引发一连串的瞩目事件。
2007年4月,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下简称“扶贫协会”)一位会长助理涉嫌诈骗被捕。5月,扶贫协会秘书处辞退了自己的财务总监,这一辞退旋即被扶贫协会会长胡富国否决。
与此同时,扶贫协会每年例行的审计工作却又曝出猛料-据称7800多万元的扶贫资金成为呆坏账,财务的混乱与监管不力令人惊诧。
随后,网络上又曝出“深喉”,列出中国扶贫协会的九大问题,并揭露协会高层“募捐与收钱”的内幕。
扶贫资金哪去了?一个问题,两种说法。扶贫协会内部“罗生门”事件愈演愈烈。
深喉曝出的“内幕”
自7月31日起,一名显系扶贫协会高层的“深喉”,连续在内地知名网站上发帖揭露所谓内幕。最早一篇出现在千龙网京华论坛的帖子,题为《会长助理原是一诈骗惯犯》。这一帖子出现不久就被相关网站删除,但旋即又出现在别的网站。
“深喉”在帖子中称:“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会长助理王守忠利用会长助理的身份纠集一个诈骗集团,私刻国家机关公章,伪造中央部门文件进行诈骗,诈骗金额达3000多万元,而协会秘书处同志对于王守忠的身份和行为也早有觉察,不断提醒有关领导,以至于与王守忠直接发生冲突。”
帖子作者显见对扶贫协会内幕了如指掌,更直接把矛头指向扶贫协会领导,称自己是官员中的异类,没有比自己更干净的官员了。
本港《文汇报》随后在8月2日报道了“王守忠事件”,《文汇报》援引知情人士说法称,王守忠是因冒充中央某机关领导人的身份,答应一些成功民营企业家运作担任政协委员的事情而被捕,涉嫌经济诈骗罪。
据报道,王守忠参与一名福建华侨组建的诈骗集团,曾私刻中央、国家等各部门印章20多个,伪造中组部及中央部门文件,以提拔、投资、贷款为诱饵,涉案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2007年4月被北京警方逮捕。
王守忠自2006年8月起担任扶贫协会会长助理一职,前后共8个月,期间曾以此身份到各地出席公开活动,包括今年2月到山西长治市农村视察扶贫工作。但扶贫协会方面的负责人称,扶贫协会的会长助理不是实职,工作性质类似顾问,也不属于协会的员工,协会对王守忠会长助理的任命也无红头文件可查。
在王守忠被捕前的3月,王曾以会长助理的身份,出席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的一次捐赠仪式。在此仪式上,王将一名冒充中央机关领导人的人,介绍给各地官员们。
3天后,这篇帖子被删除。
随后网上又有新的文章出现,锋芒更甚。在名为“中国最大的扶贫公益机构内幕”新浪博客上,登出《不敢见阳光的财务,扶贫资金哪去了?》、《会长助理原是一诈骗惯犯》、《颐指气使的女财务》等数篇文章。
文章称,2005年新一届扶贫协会成立后,秘书处的专职财务主管陈爱斌隐瞒财务状况,伪造秘书长签字,克扣员工工资,把持协会印章,践踏内部规章,使协会无法正常开展扶贫开发工作。
这些文章还称,协会秘书处有关领导曾对陈爱斌进行说服教育,但陈爱斌在会长庇护下,更变本加厉地扰乱协会工作秩序,乃至发展为任何事情根本不向领导汇报请示,私自做主办理。而陈爱斌和王守忠,都是胡富国会长到任后任命的。
这一系列文章共列出“欺骗中央领导,以‘扶贫’谋私,募捐还是敛财”、“独裁专制‘家天下’”等九大问题,直指扶贫开发协会存在腐败问题。
8月6日,该博客又出现一份给读者的《公告》,称自己“触怒了某些利益集团的神经”,并提供了一个天涯博客和一个百度博客的链接。
所有这些博客的博主名字均为chaurc,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的英文名称是 Association for Undeveloped Regin in China,其缩写正是AURC。神秘的chaurc颇有“深喉”之风,不断曝料却又小心翼翼与媒体保持距离,并反问一位询问此事的记者称“你敢捅破天吗?我还有更猛的内幕,都是有证据的。”
副会长批露的另一版本
8月7日,扶贫协会的执行副会长林嘉对“深喉”曝出的内幕全部否认,并称已报上级机关对此事进行查处,他讲出的内情则更令人吃惊。
“有7800多万元的坏账、呆账没人讲,有动辄上百万元的款项去向不明没人讲。” 林嘉直言不讳称,真正让“扶贫资金”流失的恰是那些揭露所谓内幕的人。从福建省科技厅副厅长位上退任后的林嘉,现为全国政协委员,他去年出任扶贫协会的执行副会长。
据林透露,2005年以前,扶贫协会只有一名财务人员,而账面上竟有7800多万元的呆坏账。尽管有历史原因,但这些呆坏账的负面效益却在这两年逐渐显现。
“在2005年之前,财务十分混乱。”林嘉说,2005年现任会长胡富国上任之初就发现一起蹊跷之事。会计报表上突然虚增出700万元的账目,之前的十多年,这笔资金从来没有出现过。
同日,远在安徽的《合肥日报》刊出题为《“非法炒作墓穴”案终结 800多人有望领回被骗款》的报道。文中称,“经省政府领导多方协调,央企国际中富达实业公司和实力浙商投入5000多万元共同组建了安徽省九华山陵园有限公司,由其承担原九华佛国陵园客户塔陵位回收事宜。”
早在2002年,安徽青阳九华山佛国圣地陵园开发有限公司非法炒墓穴,导致合肥市800多人上当受骗,1000多万元巨款拿不回来。2007年4月底,池州中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4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35年不等。
报道中提及的中富达实业公司,即为扶贫协会下属的国际中富达实业总公司,而扶贫协会面临全额退款的追诉。林嘉说,这是一笔同样没有进入协会财务账目的资金。
据北京中辰兴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5月出具的一份审计报告,2000年9月,扶贫开发协会投资于安徽青阳九华山佛国圣地陵园开发有限公司股金103.5万元,股权比例10.4%,但中富达公司的对外投资中,也有对安徽青阳九华山佛国圣地陵园的投资80万元。
中辰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这是违反会计制度的。被列为违反会计制度的行为还有随意报销,不经上级部门批准向个人借款并记成对方应收款贷方账目,随意支付等。
2005年6月30日的102号凭证报销7000元会议资料费,所附发票有餐费、充值卡、尿不湿、婴儿奶粉等。2006年中富达公司支付北京良乡毛衣厂20万元,而扶贫协会聘请的律师侯小晶在调查中却发现,该厂自1996年以后就没有工商记录。诸如此类混乱的财务账目层出不穷。
直到现在,扶贫协会仍有一些匪夷所思的项目。2007年6月,深圳全兴达实业公司欲向扶贫协会捐赠一批价值10亿元的“阿根廷债券”。秘书处人员说,协会欲向阿根廷驻华使馆核实债券,而陈爱斌拒绝在给使馆的介绍信上盖章,使得捐赠无法实现。
协会开发部却称,阿根廷驻华大使馆的回复是,所传真的样本为阿根廷中央银行发行的一种大额纸币,而非阿根廷债券;这种纸币版本很老,阿根廷政府已经宣布作废。
胡富国为此在最早的“捐赠意向书”上批示,“大超、宇航,谁给你们这么大权利来替会长同意,属于越权乱来,要追究责任,表扬财务。”
谁动了谁的奶酪
扶贫协会的收入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企业捐赠、经营收入和会费。其中企业捐赠分为定向捐赠和不定向捐赠。
副会长林嘉介绍说,协会之前的收入与支出逐年增加。2004年协会收入46万元,支出53万元;2005年收入512万元,支出387万元;2006年收入 1600万元,支出519万元。他特别强调,2005年的收入集中在下半年。胡富国2005年上任后,山西企业家捐款1500多万元,不过都是定向捐赠,不能用来发工资。
秘书处有工作人员质疑说,山西海鑫钢铁集团捐赠给“甘泉工程”一笔200万元的办公经费,但这笔钱却被财务部门以定向捐款为由,会长认为这笔钱不能用来发工资。
网络文章称,陈爱斌曾经3次向会长会议报告2006年的收入,每次说的数额都不一样,但都在300万元左右,因此有隐藏资金的行为。
“关键是断了有些人的财路。” 林嘉说。而深喉在自己的文章中,则指称自己触动了
“特殊利益集团”的神经。
触动双方“神经”的导火索来自今年3月启动的工资改革。
3月5日是扶贫协会职工工资例行发放日,这天却没有发工资。此前,协会财务主管陈爱斌提出要按工资改革方案计发本月工资,秘书处却称不了解方案内容,无法答复执行,致使发薪延期。
正在参加“两会”的会长胡富国委托副会长林嘉处理此事。3月7日,林嘉临时召集秘书长会议,专题研究陈爱斌提交的工资改革方案。
“从原来的3000多一下降到1600,说是没钱发工资了。”深喉chaurc称,这让部分职工的工资卡上一度只领到12元钱。工资改革前,扶贫协会秘书处一位高层月基本工资为6000元,扣除“三险一金”后还有4300多元,而今年7月,他的工资存折进账仅为17元。
在扶贫协会财务部门所出具的单据上则显示,一度工作人员的平均工资达到年薪12万元。一份2006年全年费用明细的单据则显示,仅有两名工作人员的协会办公室,一年的总成本为309522.36元,秘书处的总成本则为768622.94元。
副会长林嘉等人认为,原来协会工作人员工资高得不合理,秘书长工资加各种补助多达700010000元,秘书处一位银行出来工作人员还在协会和原单位拿双份工资。再加上没有钱发工资,因此要进行工资改革。这一改革引发了争议,协会秘书处否决了财务总监陈爱斌提出的改革方案。
3月19日,协会秘书长梁大超、副秘书长孟庆领和弓宇航签署的一份名为《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秘书处关于查处陈爱斌在支付职工工资保险过程中违规违法问题的报告》的文件称,陈爱斌“阳奉阴违,一意孤行,实际执行中,采取各种手段,强制推行自己所提方案,导致一系列违法行为”
《报告》称,陈爱斌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还触犯了民法、刑法等相关法条。秘书处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决定“对陈爱斌同志予以辞退处分”。这一决定旋即遭会长胡富国否定,协会秘书处一位高层说,胡拍案大怒,称秘书处无权作出这样的决定。
4月28日,由会长胡富国召集召开的会长会议上,以4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了这个工资改革方案。秘书处一位高层说,5月31日,扶贫协会会长会议分别找3位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谈话,指出辞退陈爱斌和召开新闻发布会是错误的,是挑拨离间的行为。
这位高层称,会长胡富国曾当着全体工作人员说,陈爱斌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他同意批准的。陈爱斌本人声称,她不是秘书处聘用的,拒绝交接工作,致使秘书处无法进行正常的业务活动和内部的管理。至今,陈爱斌仍然掌管着中国扶贫发展协会的印章,并负责协会的财务。
双方交锋的关键在于,协会有没有钱。深喉chaurc称,陈爱斌声称协会没钱发工资,因此要进行工资改革。但是仅2006年,协会就有1600多万元的收入,其中只有5%用于项目投资,何来没钱发工资之说。
陈爱斌则表示,扶贫协会是公益性社会团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公益性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从利息等收入中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开支。陈爱斌在一份情况说明中说,协会2005年到2006年只有培训收入和会费共计54.17万元可以用来发工资,其他均为捐赠收入,都是用来做扶贫项目的,不能动用。
捐款资金能不能用于发工资呢?一位来自扶贫协会秘书处的高层人士称,只要捐赠者不反对就可以,而且有些捐赠项目直接就说是捐赠给协会的办公经费。
在辞退陈爱斌事件中,秘书长梁大超曾拿协会章程和会长胡富国理论,认为根据章程,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应由秘书长决定。
根据这份2005年通过的《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章程》,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任,并非会长的职权,而是秘书长行使的职权。
但扶贫协会法律顾问,中济律师事务所侯小晶律师说,陈爱斌是财务总监,是扶贫协会的中层领导,不是秘书长可以决定是否聘任的“专职工作人员”。侯律师认为,新章程还违反了《会计法》业务和财务分治的原则,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而不管财务,财务应由其他人员或机构管理。
双方的争执最终引起了国务院扶贫办的重视,林嘉透露说,8月7日,国务院扶贫办党组召开会议研究此事,最后形成两点意见:第一,在敏感时期,协会要统一步调,有什么问题,协会内部自己处理;第二,出了问题,梁大超自己处理。
一直以揭露内幕出现的深喉chaurc最后毫不隐晦地说:“有章程,为什么不按章程办事,我就是要把失去的权力夺回来。”
2007年8月23日,协会秘书长梁大超在给协会所有理事的公开信中,表明了自己的立场。截至本刊发稿前,协会内部也传出,8月28日在山西太原召开的临时协会理事会,将有重要人事变动。梁则称,自己与其他两位副秘书长拒绝参会。
开发第一 扶贫第二
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的前世今生
□ 文 记者/张凡 实习生/程晨(发自北京)
无法人时代的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看来仍然是个疑问
“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成为1993年中国大陆最为流行的改革宣言。
74岁的原福建省委书记项南,决定再大胆尝试一下,中国扶贫基金会(下简称“扶贫基金会”)的孪生兄弟中国扶贫开发协会(下简称“扶贫协会”)就此诞生。此前4年,这位离任官员创立的扶贫基金会成为大陆首家官办的扶贫组织。
扶贫协会成立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办经济实体。此前,在制定扶贫基金会章程时,项南曾承诺“只服务,不营利;只帮助,不代替。”但受制于中央政府拨款及地方企业捐献的种种障碍,基金会一度资金紧张,项南将之称为“没有基金的基金会”。扶贫协会的目标则是要成为一只会下蛋的“金鸡”。
影子协会
“活动也不多,主要是配合基金会搞一些工作,另外协会的成立可以使一些企业参与进来成为会员单位,这是基金会所欠缺的。”扶贫协会的一位资深工作人员说。
1993年6月4日,扶贫基金会成立扶贫协会,明确协会的工作重点是兴办经济实体。事实上,扶贫协会一度被扶贫基金会的光芒完全隐没,更类似于扶贫基金会的一个下属办事部门。
“人不多,但是办的事比较多。”扶贫协会的官员们回忆初期成立的情况时说。最初,扶贫协会只有4个人,但这并不妨碍其迅速发展。在扶贫基金会的支持下,扶贫协会创建了“中国扶贫咨询服务中心”和“北京中富达科技开发公司”两个经济实体。
在获得基金会的资金支持后,扶贫协会与广东省机械厅等单位建立“广东国粤实业公司”,此外还先后在“中国乡镇企业投资开发公司”、“江苏飞龙公司”、“无锡苏秦公司”参股。投资深圳亿豪实业公司318万元,香港新同达公司1722万元。
这一系列的投资在当时都是大手笔,内地媒体对此多有报道。项南时期的扶贫基金会,成为当时官办NGO组织的一面旗帜,诸多扶贫工程都获得国家资金支持,亦有银行提供贷款。
基金会在1991年首倡的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干部对口交流活动,经中央组织部、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的支持和推广,很快发展到全国29个省(区),参加的干部有1万多名。这后来成为中国式扶贫的一种典型做法。
中国扶贫基金会开发的母婴平安项目,和中国青基会推出的“希望工程”,成为中国官办NGO中最为成功的品牌。
缺少资金成为“基金会”的软肋,扶贫协会正是担负着“投资,营利”的重任而诞生,其时在基金会内部是极为重要的部门。在同一时期,1980年代末成立的各种基金会也都开始尝试投资实业。
但扶贫协会所办的经济实体中,大部分却并不成功。
1996年第三届理事会上,项南在总结中说,“通过扶贫开发协会办些经济实体来积累一部分扶贫基金,现在看来,这种做法并不现实。”
时任副会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咏沂则直言不讳的说,“投资贫困地区搞县乡工业项目,多数是不成功的。通过扶贫开发协会兴办经济实体,要冒很大风险,而基金会是担当不起任何风险的。搞经济实体——很容易失信于人。今后不宜再直接兴办经济实体。”
位置尴尬的扶贫协会,之后也再没有大手笔的投资,而之前投资的江苏飞龙公司,无锡苏秦公司,深圳亿豪实业公司后来都与协会发生不同程度的经济纠葛。
辉煌“致富
独立,是扶贫协会新的拐点。
转折发生在1998年。大陆第三轮机构改革开始。中共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禁止“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现象。扶贫基金会与扶贫协会分家。
分家的第一份“大礼”由扶贫基金会送出。2000年7月23日会长会议决定:将扶贫基金会与扶贫协会的资产和财务管理完全分开,将基金会的绝大部分非现金和非证券资产划归协会资产,由协会经营管理。
这已不是扶贫协会第一次收受“大礼”。据中辰兴会计事务所审计师杨明光介绍,1997年6月30日,扶贫基金会就曾转给扶贫协会5015万元不良资产。
在当年的一次审计中,中国人民银行对此一转移提出质疑,并指出这种转移不符合规定。于是,当年12月30日,扶贫协会又将这批不良资产还给了扶贫基金会。
2000年,扶贫基金会进行制度改革,财务透明化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当年扶贫基金会再次向扶贫协会转移一笔不良资产,这次的金额上升为7689万元。2001年,扶贫协会正是带着这笔不良资产独立的。
在诸多转移项目中,有许多扶贫项目由扶贫协会接手进行。
“钓鱼台”香烟模式就是当时的成功扶贫模式之一。1989年,刚成立的扶贫基金会就使用“借鸡生蛋”的招数,在扶贫基金会主要领导的努力下,扶贫基金会与昭通烟厂和钓鱼台国宾馆共同商议决定,开发一个与扶贫挂钩的新产品,并做出了一个新奇、大胆、充满风险的决策——由昭通烟厂协办研制开发新产品,国家扶贫基金会为昭通烟厂督办进口设备,协调申请“钓鱼台”牌卷烟牌号商标,昭通卷烟厂向国家扶贫基金会捐赠 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大部分将用于昭通的扶贫攻坚。
1991年底,“钓鱼台”香烟问世。“钓鱼台”牌卷烟被指定为国宾馆用烟,当时的卷烟市场掀起了“钓鱼台”旋风。
据扶贫基金会公布数据显示,之前约定捐赠基金会1000万元的款项到1992年已经到位,其中700万元用于云南当地的扶贫项目。之后的2001年,扶贫基金会与扶贫协会分离,这笔资金从基金会转移到扶贫协会。
这个“双赢”的故事似乎已经到此结束,但2005年年底,却突然重起波澜。
“体外循环,不知道赚与赔,从来没有账目。”林嘉说。2005年,这笔资金却突然加入了基金会的账目,扶贫协会的财务人员发现,此前13年中这笔资金竟然从来没有入过账。
1992年,这笔由云南昭通卷烟厂捐赠的“扶贫基金”,没有进入扶贫基金会(其时扶贫基金会与扶贫协会合署办公),而直接在当地成立了一个云南昭通扶贫开发总公司。其后,2001年,扶贫基金会与扶贫协会分离,这笔资金从基金会转移到扶贫协会,同样未入账。
令人惊奇的是,昭通扶贫开发总公司在接到这笔捐赠后,就大笔的向外借款投资。事后审计查明,该公司在1992年至1993年期间,在无担保措施甚至担保人和抵押物不落实的情况下,大量对外投资。到1993年底,对外借款(投资)总额达548.9万元,扶贫资金至此已大半外流。
2004年,被拖欠工资长达数年的公司员工进占公司办公场所。来自云南当地媒体的报道称,号称当年“中国扶贫基金会最大项目”的公司入不敷出,在2004年底即已濒临倒闭。
700万元的扶贫项目就此烟消云散。
中辰兴会计事务所在2006的审计报告中对此提出一连串疑问:从1992年投资到2001年基金会转让给协会,这10年时间700万元运作情况如何,转让的产权是多少,没有注明。为何协会从2001年接受转让到2005年登记入账,资金一直在账外循环。基金会将所接受捐赠直接用于投资而不通过基金会账内核算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规操作。
地产投资
扶贫协会有两个直接实体,一是《中国扶贫与就业》杂志,一是北京中富达公司。前者只向会员单位发送,后者近年来连年亏损,审计事务所的意见称应撤销该公司。
但在北京之外,扶贫协会之前参与的一些项目,经济效益却“相当可观”。但其中前后两次的地产投资,最终的收益却与协会似乎无关。
在此份审计报告中,提出未入账的对外投资还有:协会投入无锡自收自支单位——中国扶贫咨询服务中心江南办事处开办资金50万元,后来又投入40万元,都再没有下文。
这一服务中心下辖的江南办事处实力显然十分雄厚。据《无锡日报》报道,2003年,扶贫协会和中国扶贫咨询服务中心联手合作,在无锡蠡园开发区全力打造19层的富民大厦,总投资4000万元,整个建筑是座端庄典雅的高档商住两用项目,现已成当地标志性建筑。
这一房地产项目是如何致力于扶贫的,此后无相关资料和消息。
扶贫协会最早投资房地产行业还要追溯到1996年。其时扶贫协会与香港新同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同意后者用其拥有的福州金桥广场项目的权益冲抵部分债务。用于冲抵债务的权利包括3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款和福建金桥广场发展有限公司10%的股份。
1998年,福州大酒家、扶贫基金会、金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共同签订合同,并共同订立了《中外合作福建金桥广场发展有限公司章程》。但章程仅标明基金会投入现金人民币640万元,拥有福建金桥广场发展有限公司10%的股份。而另两家公司不仅拥有股份,还拥有金桥广场项目的房产。
这一广场位于福州市商业中心的黄金地段,被称之为“花开富贵”。但这富贵似乎与扶贫协会无关。在2000年的资产转移中,扶贫基金会与扶贫协会和中富达公司签订《资产划转合同书》,将3000万元投资转让给扶贫协会。之后,这一广场的收益却与扶贫协会再无关系。
林嘉副会长说,审计时,有协会“老人”说,当年新同达公司欠扶贫基金会的债务总额其实是5000万元,另外2000万是用一批韩国“现代”车抵的。但事后鲜有人见过这批轿车,有关人员曾解释说,这批车后来陆续卖掉给员工发工资了。但扶贫协会的财务部门却没有发现相应的票据。
林嘉副会长说,协会领导对此不了解,协会的“老人”都知道这批汽车是怎么回事,但是都闭口不谈此事。
律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书称:“由此可见,基金会将绝大部分接受的社会扶贫捐赠款,用于对外投资经营和外借给与扶贫毫无关系的企业,绝大部分投入到私营企业和房地产,已严重违背其公益组织法规和捐款人的意愿且造成大额损失。”
该文件指出,协会2005年7月以前,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混乱,表现在: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没有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分类核算;总账,明细账设置不规范、不完善;没有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对账不及时造成的往来款项长期挂账;对外投资缺乏严格的审批程序,造成资产大量流失;财务人员变动频繁且没有按照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无“法人”时代
项南离任扶贫协会会长一职后,由原安徽省省长王郁昭接任第二任会长,王郁昭其时亦是基金会的会长。2000年,王郁昭在总结协会的工作时指出,“对项目的运作过程和操作机构的工作情况缺少全面的监测和评估,往往停留在电话了解和等下面报告的水平上,致使项目管理工作难以达到高度系统化的要求”。
嗣后两年,王郁昭辞去了扶贫协会会长之职,专任扶贫基金会的会长一职。从2003年至2005年,扶贫协会没有会长,法人空缺。令人吃惊的是,此后两年中,这个协会竟然在缺乏法人代表的情况下继续运转。2004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原山西省委书记胡富国出任扶贫协会第三任会长。
经过2005年的换届,胡富国正式出任扶贫协会会长、法人代表。其时,扶贫协会的高层曾欢呼胡富国的到来,一位高层手书“豪气不随沧海去,爱心只为百姓留”的对联送给胡富国。但其后不久,扶贫协会的内部矛盾逐渐显露。
胡富国上任后,扶贫协会随即发生一系列人事变动。胡富国先后任命了财务监管陈爱斌、副会长林嘉、副秘书长弓宇航等人。据协会秘书长梁大超介绍,到2007年8月,除了不在协会领工资的会长胡富国、副会长林嘉等人,扶贫开发协会共有在协会领工资的工作人员近20人。
在胡富国上任之后召开的一次会长会议上,曾就之前协会存在的财务问题进行过研究,最后决定2005年5月27日以前发生的财务问题不再追究。
此后,中国扶贫协会欲再度将手中的不良资产转给中富达公司,会长胡富国却没有签字。因为,这次不良资产的总额上涨到了8000多万元。该协会内部审计显示,中富达公司从1993年开办至今,除经营亏损378.8万元多外,实际造成的资产损失有2029.71万元。
在中辰兴会计师事务所出示的审计报告中,则称“在对外投资、对外借债、资产损失等未处理之前不能实行协会与中富达公司的资产剥离,更不能实行中富达公司与协会脱钩。但鉴于目前中富达公司的实际情况,建议将公司暂收协会,停业整顿,必要时注销。”
无法人时代的扶贫协会,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看来仍然是一个疑问。胡富国上任后,借助其在山西任上的影响力,先后从山西企业募捐扶贫资金1500多万元,扶贫协会重新“富”了起来。
现在的扶贫协会却因为“博客门”事件,再次深陷漩涡。


又开始“造谣”和“辟谣”了!
May 29, 2008 at 8:20 pm呵呵,07年的旧稿,因为同样事涉政府领导下的NGO(靠,直接把N去了好不好??),所以我才说不要往其他地方联想,才说转贴者用心险恶啊!!
May 29, 2008 at 9:40 pm还真看露一眼!
May 29, 2008 at 9:56 pm不过现在这样的“造谣”和“辟谣”到底该信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