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庙

Archive for 10月, 2008

30 Oct

转贴: 江西鄱阳公安局副局长下令击毙报警人员被停职

公安局副局长下令击毙市民被停职
大洋新闻 时间: 2008-10-29 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何华高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华高) 高速路员工报警求助反被警察击毙,这是今年2月29日上午发生在江西上饶鄱阳县的一起离奇案件(详见信息时报4月15日 A25)。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就此案专门做了批示。同时,该案被江西省列为“头号督办铁案”。昨日,记者从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现场武断下令民警击毙报警人员的鄱阳县公安局的王姓副局长,已被停职审查。
  市民报警求助竟被击毙
  毕业于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的陈振翊,殁年26岁,生前在江西景鹰高速公路鄱阳管理处工作。其父陈伟民,系浙江宏途工程公司的职员,其母饶进是南昌市进贤县委宣传部干部,死者陈振翊系陈伟民夫妇的独生子。
  据饶进介绍,事发时间是今年2月29日,当日上午8点50分,她在单位上班突然接到儿子陈振翊来电称:“妈妈,我在鄱阳县人民医院急诊中心打点滴,我今天是捡了条命!凌晨5点多,几个不明身份的人突然闯入我住的鄱阳宾馆410房把我捆绑、殴打,并把我身上的银行卡、身份证、钱物全部收走,我是乘他们不备才逃出来的。在路上我遇到警车大声救命,警车只是停了一下,对我的报警他们置之不理。因为我满身是伤,只好赶紧跑到鄱阳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治疗,我已向当地110报警。”
  饶进介绍,到了上午10点32分,儿子与她通了最后一个电话,只说了几句话:“妈妈,你现在到了哪里?我在医院又见到了那几个殴打我的人,快来救我,救我!救我!救我!”听到儿子急促的求救声,饶进和亲属立即从进贤租车赶到鄱阳县,得到的消息是“儿子被警察击毙!而且是在打了11个报警电话求救后,反被鄱阳县公安局的民警给予击毙。”
  警方独自发布“真相”
  陈振翊报警求助反被民警开枪击毙一事不仅家属认为迷雾重重,而且经媒体披露后引起了全国网民的质疑。陈伟民表示,事发后其儿子住的鄱阳宾馆4楼的摄像头也被鄱阳警方拆离。对此鄱阳县公安局独自向某媒体公布了一份没有盖章和落款的“真相说明”:“……鄱阳县‘2·29’事件联合协调处理工作提供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陈振翊因吸食毒品产生幻觉并持刀袭警,民警被迫开枪,陈振翊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
  鄱阳县公安局公布“真相”后,目击事发情况的群众和商场员工等纷纷表示,陈振翊当时极度惊恐从医院跑出来,而且他全身已经严重受伤,双腿也一瘸一拐,来到事发的商场也没有持刀袭警,被击毙前还呼唤现场群众为他报110。但后来来了10多名手持枪支、盾牌、木棍的警员,采取的措施竟然是当场击毙陈振翊。死者父亲陈伟民表示,公安部的鉴定结论确认了枪口距其儿子30厘米。而且尸检的报告显示:陈振翊体表未见明显注射针孔,特别是双手背部等全身多处损伤系因与钝性物体相互作用形成。
  案件惊动江西省委书记
  针对这一案件,坊间议论纷纷,引起了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就此案专门做了批示。同时,该案被江西省列为“头号督办根据江西省委政法委指示,上饶检察院进一步展开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从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现场武断下令民警击毙陈振翊的鄱阳县公安局的王姓副局长,已被停职审查。上饶市检察院有关人士表示,随着检察部门的调查深入,有关案件的真相不日也将水落石出。 来源:信息时报

27 Oct

这一刻我很冷静

刚接到妻子电话,小人家的学校催缴“借读费”——–我不知道,为什么在北京市交了十几年个人所得税的我,为什么我的孩子不能在由我所交的税款所支持的学校里享受同样的待遇;更为可恨的是,小人家告诉她,因为小人家是借读生的身份曝光,同学都不和她玩了。
我已经出离愤怒,这一刻我很冷静。我不想责怪那些幼稚的孩子,也无从责怪他们的老师和家长。
我只后悔不该把我心爱的孩子带到这个非人的世界,让她受到这样的侮辱与不公;我也不知道将来还会有多少的侮辱与不公,还有多少三聚氰胺苏丹红在等着她。
妻子催促我考一个能转户口的MBA,考上了再设法把户口从学校转出来。但我真的怀疑,在这样一个不公的国度里,只要我还没拿到中南海的居住权,一个北京户口能有什么用??

26 Oct

关公战秦琼,张飞杀岳飞

这个题目很黄很暴力,下面我想谈的也与暴力脱不了干系.
近来因为杨+的案子,网友网敌们又开始了大规模语言暴力活动,但看来看去,只见关公战秦琼,张飞杀岳飞.比如也曾经对程序不公义愤填膺的哲人王,对着同样呼吁程序正义的西风大加挞伐-----其实哲人王真是多虑了,鉴于执政党需要这颗人头来尽快湮灭公众关注的需要与哲人王需要这颗人头来证明王的伟光正同样迫切,我们可以百分百地相信,即使程序正义了,杨+也一样会人头落地,尽管在网络上,一些罗生门似的情节,比如考证小小腰包如何装下大堆凶器和装备,比如呈堂的物证背包是否监控录象中蒙面杀手背的那个,比如有市民回忆在楼上碰到杨+时他并未带面具等等也都在出现;换言之,我们其实不知道实质正义是什么,所以其实哪怕虚伪的程序正义也能让我们对这个政府之下的法律制度留存些信心和希望,只要它是十足按法律程序走完:让杨+依法会见其亲人,自由选择律师,按人大的规定选择鉴定机构等等......除了那些主张废除死刑的人,专业法律人士,普通百姓们会有几个真正考虑杨+的死活与人道主义和法治健全之间的关系??不过是对司法不公和暴力机构滥权的社会现实深深恐惧借这个机会爆发出来而已,履行程序正义,调查清楚事实真相,重建百姓对法律制度和国家暴力机关的信任,从另一角度去消弭未来产生血腥冲突的机会,此正其时.
我承认,是有人认为应当以暴制暴,这个人还是平时让我深感佩服的寻正,而其他所谓"同情杨+"的博主,基本上都是从程序正义和防止滥权等角度来讨论此事的,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这些人也会被打成仇杀与暴力的支持者的.换言之,连程序都没真正走完,仅凭着新闻和传言,有些"理性"的头脑就已经判决了杨+该杀,并且在此基础上推论说凡是替杨+要求程序正义的就是支持暴力和仇杀.前者倘若属于自由心证,后面这个推论,我既见不到"心",也见不到"证",只看见上嘴皮碰下嘴皮的"自由"了.好歹就算那些认为杨+不该死的,也是寄望于通过程序正义给他寻求解脱之道-----不知道那些号称自己极端伟大,极端反对杀害无辜的大人先生们,你们何处来的信心,相信未经合法程序审判的杨+一定就是你们认定的凶手??你们又是从何而来的决心,坚持无须公正的审判也一样要对杨+进行同态复仇??
我承认,口头上,我是西风星期五13等表现得很有理性的博主的支持者,实际上内心里我更贴近寻正,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里,公正的机会总是存在的,但在我们这个国度里,作为最后的救济手段的上访制度却成为抓捕合法抗争者的陷阱,甘地的非暴力能成功是因为还有自由媒体与公众监督,还有大众对人性人道而不是丛林法则的尊重;而在我们这个国度里,这些都很难指望得上.我不会主张别人去暴力反击,实际上最近我一个亲戚遭遇官商勾结的拆迁,我给他的建议是发布到网络上,最好能引起境外媒体的关注;作为改良主义者,暴力绝对不是我还有理智时的选项;但我相信,只要这样的社会环境继续下去,这样的暴力事件仍然会不断出现,直到这个社会有所改善-----单单抨击这些施暴者个人无济于事,只要这样的不公和压迫还存在就算你把这些施暴者千刀万剐也警戒不了后来者.我对寻正的认同,也仅仅在此:在这样的社会条件下,这样的暴力必然会发生,他们只不过是这种社会不公的牺牲者,无意中以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为代价唤起了全社会对不公的关注和改变的呼声.这样的客观现实,就算把寻正的嘴封上或让他把支持杨+的话吞回去也改变不了.
如果,通过呼吁和警示,最后社会能有所改良,那么,这些施暴者和他们所造成的损失也算是牺牲得物有所值;如果,仅限于义愤填膺地抨击施暴者,不去追究其社会根源并寻求改善,那么,这样的义愤填膺也就肤浅得和伪善无所区别。

26 Oct

转贴:宿迁万名百姓群殴警察 百名警察落荒而逃

宿迁万名百姓群殴警察 百名警察落荒而逃 (2008-10-24 08:45:35)
标签:杂谈
2008年10月20日,江苏省宿迁市一名初中二年级的小男生因为无法承受老师的打骂上吊自杀了。家长带着孩子的尸体去学校讨说法,学校不理。后来突然来了百名警察抢夺尸体,围观的一万多名群众终于不再沉默了… …
初二男生自杀
10月12日,宿迁市一名初二的男生上吊自杀了,男生留有遗书,大意是:在学校老师经常打骂他,让他无法承受,家人又逼他上学,结果他只能选择死亡。
事情发生后,孩子的亲属来到学校,要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结果被堵在了门口,不让进。学校也没有任何人出来处理此事。中午的时候,学校大门口被挂上了一块大白布,上面赫然写着”还我孩子”四个大字。原来孩子的亲属把孩子的尸体抱到了学校,要求学校领导出面处理此事。此时围观的群众渐渐开始聚集。
警察有备而来
下午1点钟左右,学校门口突然来了近20辆警车,100多名警察,声势浩大。同时围观的群众也越来越多。奇怪的是学校门口还停了一辆灵车和一辆120救护车。原来孩子的家人要学校给个说法才同意去火化,而警察此行的目的就是强行抢夺孩子尸体去火化,那么这120救护车又是为何而来呢?
再看清楚点儿,发现警察身上的编号全都撕了下来。大约有五六十个头戴盔甲、手拿警棍的家伙站在学校门口的南侧。这时围观的群众已经不下万人,道路都已经被堵死。下午2点半左右警察进入学校,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警察进入学校开始强行抢夺孩子尸体,孩子的亲人跟警察打了起来。一个又一个孩子的亲属被从里面拖了出来。这时人们才终于明白120救护车是来做什么的了。此时围观的群众都在大声的喊叫,场面有些失控。
群众抱打不平
后来孩子的父亲被警察打昏了,孩子的爷爷70多岁,死死抱着孩子不放,但是就连这位老人也不能幸免,也被警察打了。后来孩子的姐姐被拖了出来,而孩子的其他亲属纷纷跪在了地上,向围观的群众磕头求助。当时的场景难以形容,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为之动容。群众被警察的暴行激怒了。1分钟后,忍耐了这么长时间的群众终于爆发了,场面彻底失去了控制。
上万群众冲开警戒线向学校里冲了进去。有些警察吓的目瞪口呆,这是他们万万想不到的,老百姓怎么敢打警察?群众冲进学校将警察围起来打成一团。数十个群众打一个警察。警察这时落荒而逃,学校内乱作一团。最后警察全跑的不见了踪影,剩下的警车也被群众掀翻了。
事件的最终结果还在进一步的了解中。
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b056420100axp4.htm…

24 Oct

转贴:饱醉豚 : 对张铭清被打事件,本人深感遗憾

对张铭清被打事件,本人深感遗憾
饱醉豚 @ 2008-10-22 12:55:01 阅读(343) 评论(6) 引用通告
张铭清被打了。
张铭清被打的时候的学术身份,是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他的公家身份,是海协副会长,也就是中共政府高官。这里我特意用“中共政府”,是基于维护一个中国、反对台独的立场。我最讨厌把中国政府和中共政府混淆的说法,因为现在事实上中国有2个政府:大陆政府和台湾政府。如果把大陆政府等同于中国政府,等于把中国大陆等同于中国,这正好是台独分子最愿意看到的。在别的时候我和大家一样很不严谨,但是涉及到张铭清的时候,我觉得有必要严格区分中国大陆政府、中国台湾政府和中国政府这三个概念。反台独,就要反对故意用中国大陆政府代替中国政府,那等于是不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
张铭清被打,我很痛心。以前阿辉伯被打的时候,骂那个扔瓶子的家伙没用:洒家这么大的人,你不会扔准点啊?可见阿辉伯还是潇洒的。前几天一个我总记不住名字的满洲清史专家在江南被打巴掌的时候,我深感遗憾,觉得不该用打人的办法表达观点。也许打人者是因为没有给他百家讲坛之类的地方表达观点,只好这样泄恨,跟杨+先生无处讨个说法只好杀人泄恨一个道理。
张铭清老师不管多么可恶,毕竟是一个老人,经不起打,万一打死了,打人者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别以为中国名人不容易死,谢晋老师喝酒睡觉就死掉了。所以,为了您自己的前途,要打人也该打经得起打的人。
其实本人对张铭清的政府高官身份不关心。丫这么大的官儿,满街都是。我对他的学术身份也不感兴趣,不就是一个院长吗?上网google一下,没找到他有什么学问或丝毫有点学术性的东西。我最感兴趣的是:他是个五毛。
小五毛经常在网上混,我也经常在网上混,对小五毛很讨厌。大五毛一般不上网,他们写文章发给人民日报,或者当新闻传播学院院长。
张铭清就是一个很大的五毛。
据传,张铭清在台湾学术交流的演讲题目是新闻自由。五毛讲新闻自由。。。正如宫内专给人割鸡巴的老太监半夜到调频电台当接电话的老军医。
所以张铭清被打,我很遗憾。如果是一个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的学生为了维护新闻传播自由当场打了张铭清一个巴掌,我会大声叫好,可是他挨打居然是为了什么台独之类问题,真遗憾。说真的,我对台湾并不关心。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中华民国独立出来的时候,大家已经过了好几十年了,何必再独立一次?蒋介石同志反攻大陆,那也不好,那是暴力统一祖国的思想。张铭清老师去台湾讲“没有台独就没有战争”,或者温家宝同志带着396枚对准台湾的导弹满含深情朗诵《乡愁》,也不好,都是和蒋介石一样的暴力统一祖国的思路。
不打架,也不要为了祖国统一打架。即使打张铭清一个巴掌,祖国马上就统一了,我也反对打张铭清。因为在我看来,祖国统一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打人巴掌是个不好的事情。
但是为了言论自由的尊严打大五毛一个巴掌,我觉得可以接受。
所以我遗憾张铭清在台湾被打而不是在厦门大学的讲台上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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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信他是五毛,可以看看这篇文章:http://comm.xmu.edu.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
《人民日报》刊登我院院长张铭清理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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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ng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90 更新时间:7/18/2008
7月16日《人民日报》理论版(人民网http://theory.people.com.cn/GB/49154/49156/7516148….)
刊载了我校我院院长张铭清的文章《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被中国政府创新网、中国经济网等我国多家媒体全文转载。
文章首先指出,舆论是“公众对共同关心而有争议的问题所持的大体一致的意见,一旦形成,就会对人们的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或成为支持行为的动力,或成为约束行为的力量”, 因此,“新闻宣传的社会功能,不仅要反映舆论,而且要引导舆论”。 文章说,胡锦涛同志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指出“要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放在突出位置”,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就“必须不断改革创新,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张铭清说,胡锦涛同志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新闻宣传工作指明了方向。
文章紧接着结合国内外现实,论述了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由国内外形势所决定的。他说,从国际看,当前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西强我弱”的国际舆论格局还没有根本改变,新闻舆论领域的斗争更趋激烈、更趋复杂。一些西方媒体不但以其价值观和利益选择设置新闻议题、主导国际舆论,而且企图以其价值观“规范”我国,加强对我国的“软遏制”;在国内,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因此,引导社会舆论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
张铭清说,在国内外,新闻宣传工作对内必须“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对外必须“适应国际形势的新变化,维护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国家文化安全,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文章在最后指出,正如经济活动要尊重经济规律,新闻传播活动也应当尊重新闻传播规律,研究新闻传播受众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只有关注受众关心的问题和社会热点,反映人民心声,才能增强新闻传播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从而引领人民的思想,增强舆论引导针对性和实效性。
(新闻传播学院 叶虎 叶迎)
附录:
张铭清: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舆论是公众对共同关心而有争议的问题所持的大体一致的意见。舆论一旦形成,就会对人们的行为产生直接的影响,或成为支持行为的动力,或成为约束行为的力量。新闻舆论处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前沿,对社会精神生活和人们思想意识有着重大影响。新闻宣传的社会功能,不仅要反映舆论,而且要引导舆论。胡锦涛同志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指出:“要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如何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呢?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必须不断改革创新,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新闻宣传工作指明了方向。
  不断改革创新,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是由国内外形势所决定的。从国际看,当前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更加频繁,“西强我弱”的国际舆论格局还没有根本改变,新闻舆论领域的斗争更趋激烈、更趋复杂。一些西方媒体不但以其价值观和利益选择设置新闻议题、主导国际舆论,而且企图以其价值观“规范”我国,加强对我国的“软遏制”。从国内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已进入文化消费的快速增长期,人们精神文化的需求更加旺盛,文化消费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特征更加明显,信息的多元化已经是一种客观存在。我国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带来了人们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从而使得引导社会舆论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在这种情况下,新闻宣传工作必须从提高包括国家软实力在内的综合国力、掌握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主动权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重大意义,做到对内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力量;对外适应国际形势的新变化,维护经济全球化条件下的国家文化安全,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为我国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坚持不断改革创新,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推进改革创新。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总的来说就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必须看到,按照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要求,我们的新闻宣传队伍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以及应对复杂情况等方面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一些不适应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当前,尤其是要坚持用时代要求审视新闻宣传工作,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新闻传播规律反映了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是增强新闻传播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所必须遵循的。正如在经济活动中不尊重经济规律必然遭受挫折一样,违背新闻传播规律就难以完成舆论引导的任务。按照新闻传播规律办事,首先要研究新闻传播的对象——受众,特别是研究受众的心理特点和接受习惯。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关注受众关心的问题和社会热点,准确及时地反映人民的心声。只有这样,才能准确把握人民需求的新变化,增强新闻传播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从而引领人民的思想,不断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作者为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张铭清 来源:《人民日报》7月16日理论版

22 Oct

答李委员书—留言整理

(注:因在向基金委举报施一公申报外籍杰青造假,未得到回复而基金委依然公布施一公当选,方舟子失望地表示以后从此不再与基金委打交道,有监督委员李曙光先生作此答复:
By 李曙光 on Oct 22, 2008 | Reply
我的答复:
方舟子在其按语中在宣布基金委不可信任以后还公示了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名单,其用意很明显,即这些委员也和基金委一样不可信赖。为此,我作为委员之一不得不做出如下答复。
1,方舟子的举报信基金委相关机构在监督委员会上做了如实会报,并报告了调查结果,会议独此作了认真讨论,和结论意见的表决。还有涉及其他人的举报信都作了调查并提交到会上讨论。因此,基金委对待公示反馈意见是认真的。
2,有关调查报告及附件材料,监督委员会讨论结果是否要向举报人单独做出答复,我个人认为是可以研究的一项建议(因涉及人的问题,如何答复,答复的详尽程度如何都需要做全面考虑和界定。为保证会议畅所欲言,讨论情况是保密的)。但由于没有向举报人单独做出答复就断言“这已足以证明它不值得人们的信任,也证明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种种规定不过是自欺欺人的废纸一张,所谓候选人公示不过是立个牌坊。这是我第一次也将是最后一次与该委员会打任何交道,也不建议别人去与之打交道”是过于偏激之辞。基金委在我国科技事业发展中所起的正面作用在科技界已有共识,诚然基金委应当不断改进工作,但号召人们不与之打交道又该如何呢?
3,基金委的规定应当遵守这没有疑义,关键是对于施一公是否已全职回国工作不同人的看法是有分歧的。方舟子根据普林斯顿大学网站施一公仍在教职员名册,仅是on leave,就认定他没有全职回国;但晓毅也曾指出这是美国大学挽留辞职教授,使其以后还有回转余地的单方面做法。我个人看法是关键看施一公是否还在普林斯顿大学领工资,因为在职人员学术休假是有工资的。调查报告证明施一公已不在普林斯顿大学领取工资,且已全时在清华工作。因此,我认为他已全职回国工作。)
很高兴的一件事是,毕竟有人出来正面回应,而不是“笑骂由尔,好官我自为之”,相较于许多以前被揭露或批评的机构和个人,至少李先生表现出了一种负责人的态度,说明至少在基金委成员中,李先生还是个有担当的人,但我还是有些疑问,想请李先生能解答,以下是我跟在原贴后面的留言:
弱弱地问李委员一句:“这些调查结果没有单独向举报人做出答复,那么有没有向公众作出答复和公示呢??”
1。大家关注的是调查结果和讨论的结论,不是讨论过程,因此讨论情况(过程)为了保证会议畅所欲言需要保密,不能推出讨论结果也需要保密。
2。调查结果和结论是取信于民的关键,而且我相信这里面不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国家机密”
3。调查结果和结论如果不公示,使公众无从知晓你们做出结论的依据,只会加深公众对你们的怀疑,从某种角度讲,如果施教授是清白的,那么这样做也同样损害了施教授的利益。
4。公开,公正,公平,这样才是对公众和你们自己都负责的态度。只要你们的调查结果是真实的,不怕方舟子的复查核实,那么没有必要向方舟子或任何公众隐瞒。
建议你们公布:
1。与普林斯顿大学相关负责人联系,确认施一公在网站上留名只是学校挽留手段而非施本人意愿的证据
2。普林斯顿大学提供的确认施一公从何时开始已经不再领取工资的证据。
3。上述证据保留普林斯顿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以便有怀疑的人进行单独查核
基金委曾被认为是中国主管科研资金的部门中的最后一块净土,希望你们能证明方舟子的愤怒只是你们工作失误(没有及时公示相关的结论和依据)造成的误解。

18 Oct

转贴: 历史话题为啥引发现实暴力

历史话题为啥引发现实暴力
十年砍柴 @ 2008-10-8 8:26:02 阅读(8895) 评论(56) 引用通告 分类: 未归类
阎崇年先生在无锡签名售书时被一青年掴了两掌,对这样的暴力行为应予以谴责,打人者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同情阎先生谴责打人者之余,略为考究一下阎崇年这些年在网络上所引起的争议,我觉得阎先生遭受此番暴力实在大有缘由,无非暴力从语言发展到肢体上了。
作为一位满族文化和清史研究专家,阎崇年大名超越学术界,为社会普罗大众熟知,应拜央视“百家讲坛”之所赐。稍微了解阎先生学术观点的人,应当知道阎先生对清朝的政治成就特别是开国后几任君主是相当推崇的。学术观点各不相同是很正常的,只要持任何一种观点的学者能有严谨的论证,持不同观点者相互争论有利于促进学术的繁荣。
人大教授张鸣曾说过,现在史学界流行研究谁就爱谁,研究者变成崇拜者。连一些研究慈禧太后的人,也撰文赞扬那位满族女子的精明能干。学者这样的作为,是他自己的选择,照理说,如果不能以公允的态度对待学术研究,自有学术规律在起作用,久而久之其人将会被学术界或公众所冷落,他将为自己的不公允不严谨付出代价。但在中国,学术活动和媒体传播受到政治过度的干预,历史往往为现实服务,历史的真相如何已不重要。满清入主中原后,实行“文字狱”,严格控制意识形态,这样一个政权怎么可能客观地对待前朝?而清朝末年,革命者“排满”,当然要大力宣传其开国者的血腥。等到时过境迁,满族已完全融入中华民族了,满清入关后带给中原民族的痛苦已经变得很遥远,而其版图远迈前朝,皇帝对政治的强力控制,又暗合了某种需要,清朝不被洒上香水也难。
因此,被中国最强势的媒体包装后的阎崇年,他对公众所讲述的一切已不仅仅是简单的学术观点介绍,而是一种铺天盖地的灌输。
其实,不同的人在传媒上传达不同的观点,亦属现代社会的正常现象。但一个现代民主社会的重要特点是,各种观点能够自由地呈现,平等地竞争,从而接受公众的批评。而在今日中国,做到这点殊为不易。多数传统媒体背后有权力支撑,它们出现的声音对其他声音实质上构成不正当竞争。无论是前几年荧屏上出现希望“再活五百年”的康熙帝也罢,鞠躬尽瘁勤政廉洁的雍正帝也罢,还是在阎崇年嘴中笔下,清朝前期似乎是一个强大富足文明的盛世,正是强势媒体做了“美化”清朝统治者的推手。
对于这种极不平衡的状态,持不同观点的人多数只能在往上反击,网络的特点决定这些反击看起来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但流于情绪化和泡沫化。一些网友大骂阎崇年是 “汉奸”、“满遗”,也就能逞口舌之快而已,对阎先生毫无影响,人家依旧红遍电视,不断出书。网上反击其观点的人难免有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愤懑,那位袭击阎先生的年轻人说他没有机会与之辩论,情急之中便出手。应当说,是主流媒体以及被其捧红的学者之傲慢自得,激起了话语弱势方的非理性行为。阎先生被袭击后,凯迪等网站上相当多的网友竟然支持那位施暴的青年,其原因亦是如此。
如果有正常的学术环境,有良好的传媒环境,某一种观点就不会“好风凭借力”,全面压倒相反的观点,那么反对阎崇年先生“美化”清廷的人,可以公开地理性地反驳这种观点,付诸暴力的冲动可能就被遏制住了

16 Oct

转贴:马克思主义的八大谬误!?

马克思主义的八大谬误!?
作者:(不详,反正不是我—–博主)
一、马克思主义主张公有制(社会所有制),认为只有公有制才能克服私有制的种种弊端。事实上,公有制才是最极端最彻底最残酷的私有制,它是极少数管理公有财产的个人或政治小团体对失去私有财产的全体公民的私有制,是“统治者利用国家机器占用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历史和现实证明,公有财产根本不可能归全民所有,也没法管理,它只会归少数专政领导的小团体垄断所有,而全体公民倒是真的变成一无所有的无产者,无产者没有经济上的独立自然就没有政治上的话语权。公有制除了效率低下,滋生腐败,维护政治小团体权威之外,一无是处。当然,某些军事产业等可以国有,但绝不是主流。公有制和国有经济主导体系在全球范围内(包括中国和越南)被摒弃,私有经济在全球开花结果。少数几个坚守计划经济国有经济的国家(包括朝鲜和古巴)在经济上是一败涂地民不聊生,政治上一路退回到可耻的封建世袭王朝。这些都是实证。
二、马克思主义主张阶级观点,认为私有制社会里最主要的就是占有生产资料的剥削阶级和广大无产阶级的对立斗争。然而事实却是社会最广大阶层是拥有一定财富(股票,房产等)的中产阶级,而人民也可以通过持有公司股票等多种方式成为拥有一部分企业资产的有产阶级,各阶级之间的区隔是模糊的,真正的无产阶级日趋减少。随着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无人工厂越来越多,难道资本家去剥削机器人。另外,马克思主义在突出阶级对立的同时却无视国家的作用,西方国家大多采取税收福利等调控等手段来平拟阶级差距,效果较好,所以在西方发达国家工人会罢工,但却再也没有发动无产阶级革命的意愿。相反,社会主义国家的“群体性事件”倒是越演越烈,马克思主义者们对此却是装聋作哑视而不见。
三、马克思主张工人阶级是最先进的阶级,理由是工人阶级最受压迫最有反抗精神,同时又直接掌握先进的生产工具,故工人阶级最先进。真是这样吗?当然不是。最受压迫不一定最有反抗精神,历史上最有反抗精神的历来都是知识分子。无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反抗的真正目的仅是为了吃饱饭和“均贫富”,而历史上带领无产阶级反抗的领导人物也一律不是无产者。而“工人阶级直接掌握先进的生产工具”更是笑话,众所周知,工人只是先进工具的简单操作员,他们既不了解每一生产工具内部的详细特点,又不知道整个生产的流程。这些先进生产工具其实都掌握在老板、科学家和工程师们手里。这里如果借用马克思主义的推论,资本家和知识分子才是最先进的阶级。
四、马克思主义主张无产阶级专政,那么一个问题来了,一个无产阶级的全体集合体能一起来搞专政吗?显然不能。不能怎么办?那就不得不由无产阶级的代表人或政党出来执行专政。这下惨了,这个代表人或政党一跃成为掌握所有公有财产的统治阶级,而无产阶级的全体集合(也就是最广大的人民)依然是被专政被统治的阶级。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由于政治上实行多党普选制,经济上实行广泛的私有制,任何政党的政治统治都是暂时的,任何执政政党都不是国民经济所有权的最大占有者。反观所谓无产阶级专政才是政治统治和经济所有权占有的二合一,拥有政治经济统治的至高无上的权力,因此历史上无产阶级专政统治者一律都是独裁小团体和个人(斯大林,老毛,金家父子。。。),被专政者则是以广大无产阶级为主的人民。
五、马克思主义主张劳动价值论,即用“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来决定产品的价值。首先劳动本身无法精确度量,无法精确度量就不能确定劳动的无差别性,更缺乏公平分配的依据。况且如果劳动产生的某些产品因种种原因没有销路(比如高科技产品的技术淘汰,市场供求不对路,同行竞争等等),该劳动非但没有产生任何价值回报,更是对自然和人力资源的浪费。还有就是艺术品,艺术家创作每一件艺术品的劳动一旦完成后,该艺术品会随着时间推移和人们的认知不断变化其市场价值,价值永远都在变化,波动幅度可超过万倍,但艺术家并没有再对该作品作进一步的劳动。至于土地、名人收藏品等会不断升值等等例子更是和劳动无关。所以劳动价值论彻底败给了供求关系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市场如果不认可其产品,其产品就没有价格(或者价格低落),其产品没有价格自然就没有价值,空谈抽象的劳动价值概念毫无现实意义。
六、马克思主义主张按劳分配和最终的按需分配,先说按劳分配,按劳分配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但是劳动本身无法精确度量,自然也无法科学公平的指导分配。同时,既然劳动不一定能产生市场上的利润回报,那么又用什么利润去按劳分配给那些生产了无利润回报产品的劳动者呢?难道要国家白养吗?!再说按需分配,按需分配是建立在共产主义生产力极大提高,物质极大丰富的基础上的,但是很多产品是有总量限制的,比如:水,石油产成品,房地产(土地)等等,就算共产主义生产力水平再高,物质再丰富也不可能按需分配。所以说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就是一张诱骗穷人的画饼,与一些宗教里对理想天国的描述是一回事情,根本无实现的可能。
七、马克思主义主张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是共产主义,那么我们仅仅从科学的,逻辑的,而非宗教的观点来看,这“最高”两字显然就是谬误,是没有经过任何实证,也是永远无法证明的,最多可以说是一种假设或者愿景。但是请注意,假设和愿景的社会形态绝对不是科学!那是宗教!共产主义从来没有用事实来证实过,相反,苏联东欧朝鲜的实例倒是直接“证伪”了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的改革开放也间接“证伪”了社会主义道路,因为中国现在早已是打着红旗反红旗了。难道共产主义这个社会主义的升级版本竟会是“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只有教条没有实证,谁信!
八、马克思主义主张全世界无产者的觉醒和升华,那么马克思本人做的如何呢?马克思婚后与女仆海伦德穆特(琳衡)通奸,生下私生子亨利德穆特,还把该私生子丢给恩格斯处理。马克思本人还炒股票,得了不少收益,并且多次在给朋友的书信中夸耀此事,这些书面证据都公布在德国的博物馆里。我们姑且不讨论通奸,私生子和炒股票是不是应该的,但至少这些都是和马克思自己主张的全世界无产者的觉醒和升华是背道而驰。难怪马克思曾亲口对恩格斯说:“我从来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恩格斯致康德拉.施朱特的信1890.8.5恩格斯全集39卷432页)。看来马克思在这点上还算说了真话,可惜马克思主义者们对此却讳莫如深。

15 Oct

转贴:上海严瑛的控诉

(本以为“文明”天下的上海,在执政水平上能比其它地方好点儿,看了这个,才知道上海也一样会截访,截访的人员也会打上访人员,我还以为只有河南政府这么干呢!!看来我真是井底之蛙了———–转贴感言)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媒体曾经报道:
1)2006年4月27日《南方周末》报道:“听不清,却行医14年?”(学历扑朔迷离)
2)2006年4月28日《扬子晚报》“水平最高”的医生竟是聋子“治死”同事父亲后才被发现
3)2006年6月17日上海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栏目报道: “听不清,可以行医吗? ”
4)2006年11月29日上海东方广播电台990千赫也报道了: “一场扑朔迷离的纠纷”。(内有3个医护人员的证词)
5) 有7个医护人员的签字证据、7个医护人员的证词。
6)有司法鉴定报告。
我就是文章里面的当事人严瑛,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地段医院原护士长,有近三十年的护龄,在门诊工作。《南方周末》报导的张亮(化名)就是本院“医生”崔世荣。
5年多来,我向中央、上海有关部门累计寄挂号信至今1077封(2008年至今寄出挂号信338封),去北京自费控告10次(公安部1次、卫生部3次、中纪委3次、国务院8次)。崔世荣至今还拿着4000多元的工资,仍然逍遥法外!
事由:2003年2月崔世荣从病房调入门诊肠道科与我搭班。当时SARS流行时期,我忙于医院的预防、消毒隔离管理及青年护士的带教工作。2月—6月家父患病,就诊于崔世荣医生。6月24日清晨我去家父住处,发现家父病情加重,(当时未与崔世荣商量),直接送家父入住本院病房。25日的上午,床位医生张燕平在给家父查房后,正走出病房时,碰巧与崔世荣撞个满怀,崔世荣夺下张燕平医生手中的血压计、听诊器,然后给家父测量血压,操作动作检查好以后,崔世荣头一回就问张燕平医生,家父的血压是多少?张燕平医生脸一沉,语气中带着愤怒地说:“你测的你讲啊”。然后崔世荣报出听测数据,张燕平医生眼睛一瞪,从崔世荣医生的手中夺过血压计、听诊器立即走出病房。从这一刹那细微动作中,我才悟到全院“水平最高”的医生竟然是个聋子!当我告知崔世荣家父将立即转送第二人民医院请专家朱伟达医师治疗时,崔世荣便说朱伟达医生是流氓;这更加促使我对崔世荣的言行产生怀疑。转院之后6天,家父终因病情加重,抢救无效于6月 30日去世,终年75岁。死亡诊断:气管炎、肺气肿、呼吸衰竭。全院“水平最高”的医生连最常见的枝气管炎病都无法诊断治疗,他能是一个合格的医生吗?
2004年8月13日,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一份对崔世荣的检查报告,该报告中崔世荣的ABR听力诱发电位测试结果是:左耳高到95分贝的才有反应—95分贝是这一测试方式的极限值。至于右耳,到了95分贝也没有反应。(崔世荣能与人对话,主要是看口型)
2006年4月《南方周末》的记者去上海市第二医科大学调查(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查不到崔世荣的名字。(这让档案馆一位孙姓工作人员诧异,该校已将所有的毕业生—无论是夜大还是全日制学生—全部归档)
回忆崔世荣给家父治病的整个过程,崔世荣始终坚持不用药。从诊断“老熟”不须用药、嘱咐家属给他买点吃吃,家属建议用药时,崔便此类病人见的多了为理由, 拒绝用药;瑞金医院专家3次诊断家父为呼吸系统的疾病,崔世荣又故意不对症用药;我自备头孢噻腭要给家父进行点滴、崔世荣又阻止我说是“老熟”不让点滴; 还陪我去药房借“地戈辛”一种强心药物给家父服用,病史上又不记录;6月25 日上午,当我发现崔世荣是聋子时,立即转送家父去上级医院抢救时,崔又漫骂专家医师是流氓,在市二医院,崔又阻止戴丽丽医生使用呼吸机对家父进行抢救;病史书写伪造冠心病。家父被崔世荣治死后,我即去病房对医护人员进行调查,确实崔世荣是个聋子且无法诊断病情的事实得到了证实,都纷纷为我作证签字。当时全院医护人员还不知道崔世荣二医大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是伪造的。(现附上) 7个医护人员的签字证据、7个医护人员的证词。
病房医护人员都知道,崔世荣在住院部工作十一年期间(1992—2003年),蓄意糊弄欺诈病人,对住院老年患者常不用药治疗,独创“老熟”谬论,常“关心”老人叫他们“买点吃吃”,给老人有种做下辈子人的感觉; 崔世荣有句口头语:给病人的家属感觉不要太好。崔故意把病情对家属讲的严重,暗示家属做好病人要死的心理准备; 家属一般都相信医生的话;病人在崔的手中“走完”人生, 从来没有被家属怀疑过! 崔世荣的服务态度又特别地好,如其负责的床位病人死亡,崔世荣必与家属一起护送遗体去太平间,并经常参加死亡病人的追悼会,在家属面前又显示出对病人的 “感情”。崔世荣每次参加追悼会,目睹死者亲属的悲痛,仍无动于衷,可见其犯意之坚决与顽固,实属人性丧尽。崔世荣曾值夜班,有一个晚上死去3个人。当时全院惊动!(可查登记记录)内科门诊负责人主治医师糜慧玲,介绍糖尿病患者朱林英住院2天后就死于崔的手下。还有徐桂娣、郑洪奇、程文骞、陆淑敏、李增谷、庄丽英……陆谷冶是本院工会主席详见南方周末报导,家父严林生是最后一个死于崔世荣手下的人!崔世荣这等等一系列欺诈行医行为,足以证明崔的手段相当残忍!对求助于他的无辜患者见死不救,痛下杀手长达十一年,剥夺了他们的生命权!
其实病房医护人员早就都知道崔世荣“医生”是个聋子(门诊医护人员都不知道),都向院长戴立强反映,他说:“你们管的太多,崔世荣是为了吃饭”。所以病房医护人员都不敢对病人家属多言!曾经从医20余年的内科主治医师,我国著名的女作家毕淑敏在她所著的《红处方》中感叹的说到:“医生这个行当,有无数白衣包裹下的罪恶,局外的人不了解,内里的人又不说,这是文明的黑洞,不知何日能暴露在阳光下”?!我院发生这一大案,就是最好的例子!
崔世荣是1992年进入本院,(人事步剑秋未对崔世荣进行体检与文凭审合,崔的档案材料内也无体检报告),崔世荣自诩全院水平最高,要不是驼背,瑞金医院 (是一所三级甲等大型综合性教学医院)的教授都要把他留下来,当时崔的大话引起全院轰动!崔世荣用谎言骗取了我们全院职工包括病人对他的信任整整十一年。
崔世荣、男、生于1964年、身高1.47米、从小因神经系统病变导致多症并发:驼背、先天性聋子、行走时呈摇摆状、上肢、手指肌肉萎缩畸形、手指稍一用力、便颤抖不止。崔世荣对病人进行临床听诊体检时,使用听诊器、血压计是装腔作势摆样子、无法固定听诊部位、也无法做触、叩、摸等动作;给病人听心、肺、测量血压、数据全部伪造;无法给病人作出客观病情诊断:书写的病史均是主观臆造;胡乱处方、滥施药物、猜谜看病、糊弄病人。
2005年11月25日我收到一封匿名信:首先,哪个残疾医生听力严重障碍,按我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是不能行医的,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他执业医师证是违法行为;2)医院继续留用他行医是明知故犯,甚至造成把你父亲治死的严重事实,也是违法的;3)他个人也知自己听力缺损,仍然行医致你父亲死亡,他本人要付法律责任的。(有证据)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崔世荣的听力检查报告,(先天性耳聋)崔世荣根本不能学医。根据招生规定,二医夜大招生对象是:本市医疗机构的中级医士、中级检验士、护士工令两年以上,身体健康者。而崔世荣当时是街道福利厂工人、没有行医的经历、当然没有报名学医的资格。
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局造假
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局隐匿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崔世荣的听力检查报告。2004年8月13日,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已给崔世荣做了听力鉴定。证实崔世荣听力残疾极为严重,不具备合法的医师执业资格。黄浦区卫生局为了逃避责任,背着家属在2004年8月19日再去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再给崔世荣重做鉴定。“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华医咨字[2004]第003号)关于崔世荣听力障碍的鉴定结论存在矛盾之处,崔世荣主观音阈的检查结果与客观音阈—–听觉诱发电位的检查结果存在严重矛盾。但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并没有如实反映出崔世荣的真实听力情况。上海华医司法鉴所是上海医学会开办的,其公信力不能得到认可,枉顾事实,结论错误,明显造假。2007年3月我才拿到上海华医“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内第3张是司法部鉴定中心对崔世荣的听力检查报告。(有证据)
上海市黄浦区公安分局不予立案
我多次向上海市黄浦区公安分局报案。2005年10月13日,当时有刑侦一队唐勇和查同志(女)二位接待。10月25日唐勇调查后对我说:“不予立案。” 我提出不予立案的书面通知。然后唐又说:“事情闹大了,卫生部部长都没有做。”(查同志也在场)可见事情有多么严重!10月27日上午,查同志电话告知, “此案移交分局,我们不管了”。10月28日唐勇来电通知我下午去刑侦队重新报案。下午报案整个过程全部是陷阱。唐问,我答。态度生硬,与我第一次报案判若2人。唐还对我说:“为了你的事,昨天与卫生局商量到很晚(区卫生局长许祖华与刑侦队商量造假来对付我)。唐勇拿出事先打好字的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单,唐勇左手掌按在内容栏,右手指点着报警人签名栏上叫我签字。我签字后发现,内容栏与我报案的事实不符,写成医疗有异议。我立即撕了回执单塞进口袋,离开刑侦队,回家拼帖复原。(有证据)
分局政委(沈小弟谐音)接待我时对我说:“他是医生,卫生局吊销他的《医师执业》证,我们就马上把他抓起来”。
分局主任(王伟谐音)接待我时对我说:“是医疗事故”。都袒护和回避我的报案事实。
(其实崔世荣不具备法律上的“医”的资格,与患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医患关系,对患者造成损害或致死,都不能按医疗事故处理,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向黄浦区检察院提出复议回复函:经本院审查认为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的处理决定正确。
向上海市卫生局、黄浦区卫生局提出申诉
2006年3月律师向上海市卫生局、黄浦区卫生局提交申诉状,请求:1、对崔世荣的身体残疾状况重新调查、鉴定;2、依法撤消崔世荣的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没有回音。(有证据)
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又不受理
1)2006年7月,律师又向黄浦区法院提交行政诉状:被告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局许祖华局长。请求: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局依法撤消崔世荣的《医师执业》证书。立案庭沈映华庭长收了材料后,不受理,又不给我书面答复。剥夺了我上诉的权利! 二中院,高院我都去过,没有答复。现附上
2)2007年6月15日黄浦区法院朱同志来电对我说:“谁发证,谁吊销。煤球店里你可以去买大米吗?”
上海市黄浦区纪委
2007年8月10日黄浦区纪委柯女士来院指责我说:“崔世荣没有问题,现已调离医生岗位.谁叫你叫他看的”。我回答:“院长没有告示:让崔世荣治病的人都要死的”。在场有院长王瑾、书记丁莉敏、卫生局纪委蔡鹤云、小周2人。
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我又不断向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举报,要求撤消聋子、假医生崔世荣的《医师资格证》及《执业医师证》,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始终造假来糊弄我。
2008年2月3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给我回信:1)关于崔世荣伪造学历问题。经查,上海交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证实崔世荣系该校夜大学1992年届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崔世荣毕业证书编号为:证书登记(92)第27号。2)关于崔世荣听力问题。经请示卫生部,可请有资质的机构对医师带上辅助器械后的听力进行鉴定,如其借助辅助器械后的听力已经达到正常人水平的,可以继续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答: 1)根据我的了解,该校夜大从未办过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班,也从未发出过编号格式如贵所提供的毕业证书。答:2) 请示哪位卫生部领导?如果外耳道塞了助听器,听诊器就没有办法再塞进外耳道,怎能给病人进行听心、听肺检查呢?难道崔世荣有4只耳朵吗?答:3)关于听力问题,根据我的了解,并向高等教育部门核实,听力有明显残疾的人员是受到招生规定的限制的,不可能被招收入校学习的。对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及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是不应该予以执业医师的注册的。(有证据)
上海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信访给我的来信,千篇一律转黄浦区卫生局处理。(有证据)
上海市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
我把崔世荣的材料寄《东方大律师》栏目组,2005年11月13日收到回信内容是:我们建议您应该先找公安部门立案解决。。(有证据)
国家卫生部
2006年7月28日国家卫生部的来信:请向当地卫生部门反映或依法提起诉讼。
2008年5月10日新民晚报刊登中国新闻: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昨起施行:5种情形被认定为非法行医。(其中第一条就符合崔世荣: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诈骗……)!
2008年5月12日上午,我再次向上海市黄浦区法院立案接待处向丁峰递交行政诉状, 又不受理。理由是:你只有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举报或投诉,我们国家没有公益性诉讼。
《刑法》第14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纵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的犯罪是故意。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行为。依据《刑法》第26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崔世荣构成诈骗罪,直接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追究崔世荣的刑事责任。
崔世荣(隐瞒先天性耳聋(两耳感音性聋)、伪造学历、学士学位),非法取得医师资格, 故意掩盖其无法诊断疾病的真相,从事医疗诈骗活动。利用“医生”的职务,反复诈骗行医十一年,崔世荣已习以为常。一个个的鲜活生命,都在崔世荣的手中死去, 崔的手段相当残忍,是个职业杀手!
上海市黄浦区各执法机关(公、检、法、纪委)、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卫生局监督所、黄浦区卫生局、都隐瞒事实真相、包庇犯罪分子崔世荣, 至今拒不查处此案!
而我呢?
1)说我有精神病,2003年9月3日院车开到我家,押我去医院有病史记录。扣发我奖金1400元。
2)2005年10月下旬,黄浦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人员去我户籍所在地,对我进行调查。(不去调查杀人犯崔世荣)
3)2006年9月5日,我在医院附近、车站、社区发寻找被害人家属启示。黄浦区巡警(警号018029),把我的双手交叉压在背后身体按在地上,等110警车押送我去警署,反复共2次,并扭伤我的右手,有病史记录。
4)2007年7月30日我第8次去北京国务院信访局控告崔世荣, 事后当我走出412房接待室,门口站着彪形大汉,叫我到隔壁房间登记,(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这时彪形大汉当着4个信访工作人员的面,反手打我一记耳光。
5)2007年8月10日下午上海市黄浦区纪委柯女士来院与我沟通。柯女士就指责我说:“崔世荣没有问题,现已调离医生岗位,谁叫你叫他看的”。我说: “他本来就不可以当医生,刑事责任还没有追究,院长没有告示:叫崔世荣看病的人都要死的”。在场有院长、书记、卫生局纪委2人
6)第10次,2007年9月24日上午到北京国务院信访局控告崔世荣,在国务院信访局内直接被上海市政府驻京办事处截访去宾馆招待所,当晚被押送回沪。
7)2008年5月7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2位警察来院,胖警察向我朗读奥运治安……,瘦警察在我不注意时,拿着照相机给我拍了几张照,然后叫我签字,我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拒绝签字。院长王瑾在场。
8)2008年6月18日上午,原2位警察再次来院,又逼我签字,我再次拒绝签字然后走出科室,其中一位胖警察追出来,拦腰拽着我不给我走,(当时现场围观许多就诊病人)胖警察嘴上反复不停叫瘦警察帮忙一起抓我。我从胖警察手中挣脱身体以后,第二天同事告诉我,瘦警察一直在旁边拍照。当时书记丁莉敏也在场。我简直成了坏分子,我的人格受到侮辱!法律的尊严何在?
以上写的全部是事实,有证据材料,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护师 严瑛手机:13003283057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635号半淞园地段医院
2008年10月15日

14 Oct

转贴:北京女主持人为何在捷克遭遇暴行??

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3399104
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3399161
我对北京女主持人为何在捷克遭遇暴行的解读
作者:皓月88
北京某主持人被捷克警察反剪双手带走
  8日,北京广播电台知名主持人李洋、李莉和她们的同事张燕华、孙重梅到捷克旅游消费时,被当地警察手铐待之,遭受平生以来从未经历过的奇耻大辱。
  先根据中新社报道回放事件经过吧:
  8日上午,北京广播电台交通广播台知名主持人李洋、李莉和她们的同事张燕华、孙重梅到布拉格城堡附近一家外汇兑换店用100欧元兑换捷克货币克朗。当她们拿到钱之后发现那儿的价格明显不合理便提出交涉,要求店员退回欧元。但店员对她们的要求置之不理。主持人们用手敲击柜台前的玻璃,大声呼叫,让他过来退钱,情急中更有人顺手拿起放在台面上的银行卡密码输入器拍打。不久,八名男警察走进店里,他们指责中国游客弄坏了银行卡密码输入器,要求她们赔钱。主持人们拒绝出示自己的护照,也拒绝跟他们一起去警察局。李洋说:“警察后来就拿出手铐,两个人对付我们一个,把我们当中两位摁在门上,铐上手铐,拉到门外,要推进警车带走。”
  
02.jpg (29.18 KB)
2008-10-13 09:43
   女主持人们被大使馆营救后与捷克警察局长合影
  从这段报道中得知,李洋等主持人本来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问题的,但最终落得个屈辱的下场,原因如何?
  首先,国人盲目的大国主义思想作祟。
  如果退回去二十多年,在欧美游历的黄皮肤多半是日本人和韩国人,很少有中国人,即使有,也被会误认为是日本人或韩国人。中国人因为国力不强而面子不大。这些年,中国经济迅猛发展,国际地位迅速上升,国人出国旅游的人带动了欧美市场,因为祖国强大,国人在外腰杆子也挺直了,一种大国的优越感油然而生,于是,平时看起来很斯文的女主持就那么“勇敢”起来。
  其次,主持人本身的优越感作祟。
  在国内,知名媒体的主持人都是明星一样的境遇,到哪里都受到追捧。下基层采访,还会受到警车护送的待遇,许多事情都可以开绿灯,从未受到过冷遇。在国内耍派头惯了,特权惯了,在国外仍然不知收敛。捷克警察可不管你是哪国人,是强大的中国来的游客还是弱小国家的游客,他们只凭当地法律办事。更不会因为你是主持人,手铐就不可以铐上你的玉手。中国古以有之的“刑不上大夫”在国外是没有的事。
  再次,主持人法律意识淡薄,个别人涵养欠佳。
  通过事件回放可知,女主持人们当时嗓门挺粗的,更有人用手敲击玻璃,还毁坏店里的密码输入器,这些行为,确实带有某些中国人特色。当警察来到要带回询问时,主持人们又不配合,于是就吃了手铐之苦。
  这个事件告诉我们,捷克警察虽然动作粗暴,却是例行公事,女主持人们在国外“行为不检点”,才是导火索,应引起国人深思。新闻带有批评捷克警察的意味,我看,捷克警察局长事后出面接待还是给了大国中国很大面子的,只是我们的女主持人一个个笑意荡漾,可千万别以为这是一次伟大的胜利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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