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庙

15 Oct

转贴:上海严瑛的控诉

(本以为“文明”天下的上海,在执政水平上能比其它地方好点儿,看了这个,才知道上海也一样会截访,截访的人员也会打上访人员,我还以为只有河南政府这么干呢!!看来我真是井底之蛙了———–转贴感言)

尊敬的网友:
您好!
媒体曾经报道:
1)2006年4月27日《南方周末》报道:“听不清,却行医14年?”(学历扑朔迷离)
2)2006年4月28日《扬子晚报》“水平最高”的医生竟是聋子“治死”同事父亲后才被发现
3)2006年6月17日上海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栏目报道: “听不清,可以行医吗? ”
4)2006年11月29日上海东方广播电台990千赫也报道了: “一场扑朔迷离的纠纷”。(内有3个医护人员的证词)
5) 有7个医护人员的签字证据、7个医护人员的证词。
6)有司法鉴定报告。
我就是文章里面的当事人严瑛,上海市黄浦区半淞园地段医院原护士长,有近三十年的护龄,在门诊工作。《南方周末》报导的张亮(化名)就是本院“医生”崔世荣。
5年多来,我向中央、上海有关部门累计寄挂号信至今1077封(2008年至今寄出挂号信338封),去北京自费控告10次(公安部1次、卫生部3次、中纪委3次、国务院8次)。崔世荣至今还拿着4000多元的工资,仍然逍遥法外!
事由:2003年2月崔世荣从病房调入门诊肠道科与我搭班。当时SARS流行时期,我忙于医院的预防、消毒隔离管理及青年护士的带教工作。2月—6月家父患病,就诊于崔世荣医生。6月24日清晨我去家父住处,发现家父病情加重,(当时未与崔世荣商量),直接送家父入住本院病房。25日的上午,床位医生张燕平在给家父查房后,正走出病房时,碰巧与崔世荣撞个满怀,崔世荣夺下张燕平医生手中的血压计、听诊器,然后给家父测量血压,操作动作检查好以后,崔世荣头一回就问张燕平医生,家父的血压是多少?张燕平医生脸一沉,语气中带着愤怒地说:“你测的你讲啊”。然后崔世荣报出听测数据,张燕平医生眼睛一瞪,从崔世荣医生的手中夺过血压计、听诊器立即走出病房。从这一刹那细微动作中,我才悟到全院“水平最高”的医生竟然是个聋子!当我告知崔世荣家父将立即转送第二人民医院请专家朱伟达医师治疗时,崔世荣便说朱伟达医生是流氓;这更加促使我对崔世荣的言行产生怀疑。转院之后6天,家父终因病情加重,抢救无效于6月 30日去世,终年75岁。死亡诊断:气管炎、肺气肿、呼吸衰竭。全院“水平最高”的医生连最常见的枝气管炎病都无法诊断治疗,他能是一个合格的医生吗?
2004年8月13日,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一份对崔世荣的检查报告,该报告中崔世荣的ABR听力诱发电位测试结果是:左耳高到95分贝的才有反应—95分贝是这一测试方式的极限值。至于右耳,到了95分贝也没有反应。(崔世荣能与人对话,主要是看口型)
2006年4月《南方周末》的记者去上海市第二医科大学调查(现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查不到崔世荣的名字。(这让档案馆一位孙姓工作人员诧异,该校已将所有的毕业生—无论是夜大还是全日制学生—全部归档)
回忆崔世荣给家父治病的整个过程,崔世荣始终坚持不用药。从诊断“老熟”不须用药、嘱咐家属给他买点吃吃,家属建议用药时,崔便此类病人见的多了为理由, 拒绝用药;瑞金医院专家3次诊断家父为呼吸系统的疾病,崔世荣又故意不对症用药;我自备头孢噻腭要给家父进行点滴、崔世荣又阻止我说是“老熟”不让点滴; 还陪我去药房借“地戈辛”一种强心药物给家父服用,病史上又不记录;6月25 日上午,当我发现崔世荣是聋子时,立即转送家父去上级医院抢救时,崔又漫骂专家医师是流氓,在市二医院,崔又阻止戴丽丽医生使用呼吸机对家父进行抢救;病史书写伪造冠心病。家父被崔世荣治死后,我即去病房对医护人员进行调查,确实崔世荣是个聋子且无法诊断病情的事实得到了证实,都纷纷为我作证签字。当时全院医护人员还不知道崔世荣二医大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是伪造的。(现附上) 7个医护人员的签字证据、7个医护人员的证词。
病房医护人员都知道,崔世荣在住院部工作十一年期间(1992—2003年),蓄意糊弄欺诈病人,对住院老年患者常不用药治疗,独创“老熟”谬论,常“关心”老人叫他们“买点吃吃”,给老人有种做下辈子人的感觉; 崔世荣有句口头语:给病人的家属感觉不要太好。崔故意把病情对家属讲的严重,暗示家属做好病人要死的心理准备; 家属一般都相信医生的话;病人在崔的手中“走完”人生, 从来没有被家属怀疑过! 崔世荣的服务态度又特别地好,如其负责的床位病人死亡,崔世荣必与家属一起护送遗体去太平间,并经常参加死亡病人的追悼会,在家属面前又显示出对病人的 “感情”。崔世荣每次参加追悼会,目睹死者亲属的悲痛,仍无动于衷,可见其犯意之坚决与顽固,实属人性丧尽。崔世荣曾值夜班,有一个晚上死去3个人。当时全院惊动!(可查登记记录)内科门诊负责人主治医师糜慧玲,介绍糖尿病患者朱林英住院2天后就死于崔的手下。还有徐桂娣、郑洪奇、程文骞、陆淑敏、李增谷、庄丽英……陆谷冶是本院工会主席详见南方周末报导,家父严林生是最后一个死于崔世荣手下的人!崔世荣这等等一系列欺诈行医行为,足以证明崔的手段相当残忍!对求助于他的无辜患者见死不救,痛下杀手长达十一年,剥夺了他们的生命权!
其实病房医护人员早就都知道崔世荣“医生”是个聋子(门诊医护人员都不知道),都向院长戴立强反映,他说:“你们管的太多,崔世荣是为了吃饭”。所以病房医护人员都不敢对病人家属多言!曾经从医20余年的内科主治医师,我国著名的女作家毕淑敏在她所著的《红处方》中感叹的说到:“医生这个行当,有无数白衣包裹下的罪恶,局外的人不了解,内里的人又不说,这是文明的黑洞,不知何日能暴露在阳光下”?!我院发生这一大案,就是最好的例子!
崔世荣是1992年进入本院,(人事步剑秋未对崔世荣进行体检与文凭审合,崔的档案材料内也无体检报告),崔世荣自诩全院水平最高,要不是驼背,瑞金医院 (是一所三级甲等大型综合性教学医院)的教授都要把他留下来,当时崔的大话引起全院轰动!崔世荣用谎言骗取了我们全院职工包括病人对他的信任整整十一年。
崔世荣、男、生于1964年、身高1.47米、从小因神经系统病变导致多症并发:驼背、先天性聋子、行走时呈摇摆状、上肢、手指肌肉萎缩畸形、手指稍一用力、便颤抖不止。崔世荣对病人进行临床听诊体检时,使用听诊器、血压计是装腔作势摆样子、无法固定听诊部位、也无法做触、叩、摸等动作;给病人听心、肺、测量血压、数据全部伪造;无法给病人作出客观病情诊断:书写的病史均是主观臆造;胡乱处方、滥施药物、猜谜看病、糊弄病人。
2005年11月25日我收到一封匿名信:首先,哪个残疾医生听力严重障碍,按我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是不能行医的,卫生行政部门发给他执业医师证是违法行为;2)医院继续留用他行医是明知故犯,甚至造成把你父亲治死的严重事实,也是违法的;3)他个人也知自己听力缺损,仍然行医致你父亲死亡,他本人要付法律责任的。(有证据)
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崔世荣的听力检查报告,(先天性耳聋)崔世荣根本不能学医。根据招生规定,二医夜大招生对象是:本市医疗机构的中级医士、中级检验士、护士工令两年以上,身体健康者。而崔世荣当时是街道福利厂工人、没有行医的经历、当然没有报名学医的资格。
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局造假
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局隐匿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对崔世荣的听力检查报告。2004年8月13日,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已给崔世荣做了听力鉴定。证实崔世荣听力残疾极为严重,不具备合法的医师执业资格。黄浦区卫生局为了逃避责任,背着家属在2004年8月19日再去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再给崔世荣重做鉴定。“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华医咨字[2004]第003号)关于崔世荣听力障碍的鉴定结论存在矛盾之处,崔世荣主观音阈的检查结果与客观音阈—–听觉诱发电位的检查结果存在严重矛盾。但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并没有如实反映出崔世荣的真实听力情况。上海华医司法鉴所是上海医学会开办的,其公信力不能得到认可,枉顾事实,结论错误,明显造假。2007年3月我才拿到上海华医“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内第3张是司法部鉴定中心对崔世荣的听力检查报告。(有证据)
上海市黄浦区公安分局不予立案
我多次向上海市黄浦区公安分局报案。2005年10月13日,当时有刑侦一队唐勇和查同志(女)二位接待。10月25日唐勇调查后对我说:“不予立案。” 我提出不予立案的书面通知。然后唐又说:“事情闹大了,卫生部部长都没有做。”(查同志也在场)可见事情有多么严重!10月27日上午,查同志电话告知, “此案移交分局,我们不管了”。10月28日唐勇来电通知我下午去刑侦队重新报案。下午报案整个过程全部是陷阱。唐问,我答。态度生硬,与我第一次报案判若2人。唐还对我说:“为了你的事,昨天与卫生局商量到很晚(区卫生局长许祖华与刑侦队商量造假来对付我)。唐勇拿出事先打好字的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单,唐勇左手掌按在内容栏,右手指点着报警人签名栏上叫我签字。我签字后发现,内容栏与我报案的事实不符,写成医疗有异议。我立即撕了回执单塞进口袋,离开刑侦队,回家拼帖复原。(有证据)
分局政委(沈小弟谐音)接待我时对我说:“他是医生,卫生局吊销他的《医师执业》证,我们就马上把他抓起来”。
分局主任(王伟谐音)接待我时对我说:“是医疗事故”。都袒护和回避我的报案事实。
(其实崔世荣不具备法律上的“医”的资格,与患者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医患关系,对患者造成损害或致死,都不能按医疗事故处理,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向黄浦区检察院提出复议回复函:经本院审查认为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的处理决定正确。
向上海市卫生局、黄浦区卫生局提出申诉
2006年3月律师向上海市卫生局、黄浦区卫生局提交申诉状,请求:1、对崔世荣的身体残疾状况重新调查、鉴定;2、依法撤消崔世荣的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没有回音。(有证据)
上海市黄浦区法院又不受理
1)2006年7月,律师又向黄浦区法院提交行政诉状:被告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局许祖华局长。请求: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局依法撤消崔世荣的《医师执业》证书。立案庭沈映华庭长收了材料后,不受理,又不给我书面答复。剥夺了我上诉的权利! 二中院,高院我都去过,没有答复。现附上
2)2007年6月15日黄浦区法院朱同志来电对我说:“谁发证,谁吊销。煤球店里你可以去买大米吗?”
上海市黄浦区纪委
2007年8月10日黄浦区纪委柯女士来院指责我说:“崔世荣没有问题,现已调离医生岗位.谁叫你叫他看的”。我回答:“院长没有告示:让崔世荣治病的人都要死的”。在场有院长王瑾、书记丁莉敏、卫生局纪委蔡鹤云、小周2人。
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我又不断向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举报,要求撤消聋子、假医生崔世荣的《医师资格证》及《执业医师证》,市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始终造假来糊弄我。
2008年2月3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给我回信:1)关于崔世荣伪造学历问题。经查,上海交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证实崔世荣系该校夜大学1992年届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崔世荣毕业证书编号为:证书登记(92)第27号。2)关于崔世荣听力问题。经请示卫生部,可请有资质的机构对医师带上辅助器械后的听力进行鉴定,如其借助辅助器械后的听力已经达到正常人水平的,可以继续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答: 1)根据我的了解,该校夜大从未办过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班,也从未发出过编号格式如贵所提供的毕业证书。答:2) 请示哪位卫生部领导?如果外耳道塞了助听器,听诊器就没有办法再塞进外耳道,怎能给病人进行听心、听肺检查呢?难道崔世荣有4只耳朵吗?答:3)关于听力问题,根据我的了解,并向高等教育部门核实,听力有明显残疾的人员是受到招生规定的限制的,不可能被招收入校学习的。对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及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是不应该予以执业医师的注册的。(有证据)
上海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信访给我的来信,千篇一律转黄浦区卫生局处理。(有证据)
上海市东方广播电台《东方大律师》
我把崔世荣的材料寄《东方大律师》栏目组,2005年11月13日收到回信内容是:我们建议您应该先找公安部门立案解决。。(有证据)

国家卫生部
2006年7月28日国家卫生部的来信:请向当地卫生部门反映或依法提起诉讼。
2008年5月10日新民晚报刊登中国新闻: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昨起施行:5种情形被认定为非法行医。(其中第一条就符合崔世荣: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诈骗……)!
2008年5月12日上午,我再次向上海市黄浦区法院立案接待处向丁峰递交行政诉状, 又不受理。理由是:你只有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举报或投诉,我们国家没有公益性诉讼。
《刑法》第14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纵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的犯罪是故意。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行为。依据《刑法》第26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崔世荣构成诈骗罪,直接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追究崔世荣的刑事责任。
崔世荣(隐瞒先天性耳聋(两耳感音性聋)、伪造学历、学士学位),非法取得医师资格, 故意掩盖其无法诊断疾病的真相,从事医疗诈骗活动。利用“医生”的职务,反复诈骗行医十一年,崔世荣已习以为常。一个个的鲜活生命,都在崔世荣的手中死去, 崔的手段相当残忍,是个职业杀手!
上海市黄浦区各执法机关(公、检、法、纪委)、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卫生局监督所、黄浦区卫生局、都隐瞒事实真相、包庇犯罪分子崔世荣, 至今拒不查处此案!
而我呢?
1)说我有精神病,2003年9月3日院车开到我家,押我去医院有病史记录。扣发我奖金1400元。
2)2005年10月下旬,黄浦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人员去我户籍所在地,对我进行调查。(不去调查杀人犯崔世荣)
3)2006年9月5日,我在医院附近、车站、社区发寻找被害人家属启示。黄浦区巡警(警号018029),把我的双手交叉压在背后身体按在地上,等110警车押送我去警署,反复共2次,并扭伤我的右手,有病史记录。
4)2007年7月30日我第8次去北京国务院信访局控告崔世荣, 事后当我走出412房接待室,门口站着彪形大汉,叫我到隔壁房间登记,(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这时彪形大汉当着4个信访工作人员的面,反手打我一记耳光。
5)2007年8月10日下午上海市黄浦区纪委柯女士来院与我沟通。柯女士就指责我说:“崔世荣没有问题,现已调离医生岗位,谁叫你叫他看的”。我说: “他本来就不可以当医生,刑事责任还没有追究,院长没有告示:叫崔世荣看病的人都要死的”。在场有院长、书记、卫生局纪委2人
6)第10次,2007年9月24日上午到北京国务院信访局控告崔世荣,在国务院信访局内直接被上海市政府驻京办事处截访去宾馆招待所,当晚被押送回沪。
7)2008年5月7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2位警察来院,胖警察向我朗读奥运治安……,瘦警察在我不注意时,拿着照相机给我拍了几张照,然后叫我签字,我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拒绝签字。院长王瑾在场。
8)2008年6月18日上午,原2位警察再次来院,又逼我签字,我再次拒绝签字然后走出科室,其中一位胖警察追出来,拦腰拽着我不给我走,(当时现场围观许多就诊病人)胖警察嘴上反复不停叫瘦警察帮忙一起抓我。我从胖警察手中挣脱身体以后,第二天同事告诉我,瘦警察一直在旁边拍照。当时书记丁莉敏也在场。我简直成了坏分子,我的人格受到侮辱!法律的尊严何在?
以上写的全部是事实,有证据材料,我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护师 严瑛手机:13003283057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1635号半淞园地段医院

2008年10月15日

4 Responses to “转贴:上海严瑛的控诉”

  1. 1
    海水一滴 Says:

    有时候当你去打官司的时候就会觉得中国法院的黑暗不是一般性的黑暗,普遍性的黑暗,而且非常的黑,很难找到不黑的法院,不黑的法官。

  2. 2
    bullet Says:

    黑五类把持的公检法

    又该被砸烂了

  3. 3
    天秤座 Says:

    原来到京城告御状也有如此危险,要不是在刘晓原律师的博客看了有关文章和这篇文章,我真不相信在如此河蟹吻腚的中国,皇城之内,天子脚下,竟也这般地无法无天,真想知道那捂屁、老病之流会发何种之论辩,静待ing,

  4. 4
    说说闲话 Says:

    在京城打官司,进法庭前,MP3是严格禁止带进法庭的东西,如果不心虚,为何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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