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庙

24 Nov

转贴:还没“被自杀”就是好消息

王静梅仍然没有什么消息! (2008-11-24 08:13:08)
标签:杂谈 分类:法治新闻

11月11日,我与王静荣等人一起去了安康医院,潘主任以王静梅在10日会见家属引发情绪不稳为由,拒绝了王静荣第二会见的要求。

由于居委会不给开证明,王静荣也没能拿到疾病诊断证明书。

我从广州开网志年会返京后,曾给王静荣打过电话,她说暂时不去会见,表示等等再看。

这些天来,有很多网友在我博客留言询问王静梅的消息。

为此,我在11月20日晚,给王静荣打了电话,问她最近是否去过安康医院?得到的回复是,再也没有去过,等一等再看。

23日晚,我再给王静荣打电话,她说仍然没有消息。我问她,王静梅有没有打来电话?在11月10日,王静梅曾乘人不注意,用医师办公室电话给王静荣打过手机。

王静荣说,她没有打来电话,估计她也打不了电话。

11日,我们在安康医院见潘主任时,王静荣提过王静梅在10日打电话之事,也许医院对此引起了注意。

潘主任说过,王静梅的病情不太重,令人费解的是,为何要住四个多月的院?到底是她病情需要继续治疗?还是有人不愿她出院呢?

王静梅在医院无法给家属打电话,居委会不开证明就不给家属诊断证明书,医院的一些做法违反了《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规定。

该《条例》第43条规定,精神疾病患者及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有权了解患者病情、诊断结论、治疗方法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条例》第44条规定,精神疾病患者享有通讯、会见来访者、处理私人财物等合法权益。

如果安康医院拒绝给予诊断证明书和复印病历,家属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也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医院的违法行为,但王静荣表示暂不想采取法律行动。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28 Responses to “转贴:还没“被自杀”就是好消息”

  1. 1
    ironman Says:

    “被失踪”、“被自杀”人民群众的语言创造力是无穷的,可以与“打酱油”、“俯卧撑”相媲美了。
    既然把杨母的真实所在告诉了家属,为什么又不让见了?看来上面还是有安排的。

  2. 2
    南风 Says:

    假如我们想象一下自己被强制进行治疗,并失去了与外界联系的自由,是多么可怕,仿佛被关进了一间黑屋子,任你叫喊、踢打都无济于事。
    有时候做噩梦会有这样绝望的场景。

  3. 3
    是但啦 Says:

    看西风的文章时,我觉得杨佳根本没有杀人,甚至怀疑究竟有没有警察被杀。

    读艾未未的博客时,我想杨佳就算杀人了,也是被逼的,他是“英勇就义”,是“侠客走好”,因此应该特赦。

    看刘晓源律师的博客,我想以上的可能全部存在,不论其中有怎样的矛盾与疑问:
    杨佳有精神病因此杀人;
    杨佳有精神病但没有杀人。
    杨佳没有精神病但被迫杀人;
    杨佳没有精神病也没有杀人;
    但此时正义去哪了?侠客呢?烈士呢?

    这么搞连职业五毛党都不知从何下手了!
    和尚关注了这么长时间,把你的看法跟大家交流一下吧。

  4. 4
    bright Says:

    那么读法院的判词,你有何看法?

  5. 5
    是但啦 Says:

    bright Says:
    那么读法院的判词,你有何看法?
    —————————-
    当然是读不懂啦,中国法官的判词什么水平,不用说也知道的,回国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和尚的老乡成都某“优秀审判员”的判决书还大段大段的抄袭,不也在“新语丝”上被揭露过吗?你对我以上的疑惑有什么看法嘛,怎么你们都不愿给个说法?好吧,等和尚来说。

  6. 6
    ironman Says:

    to 是但啦:
    造成这种矛盾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上海司法目无法律掩盖真相、不公开审理允诺要公审的案件、北京上海公安机关联合绑架主要证人、剥夺杨佳自由选择律师的权利、媒体失声等等一系列不正常现象及长期以来公众对司法机关缺乏信任。但你列举的这些人都有一个共同的要求,也是广大网友的要求,就是按现有法律公开、公正地审判此案。公正审判的结果能够自然消除这些矛盾与疑问。

  7. 7
    是但啦 Says:

    bright Says:
    那么读法院的判词,你有何看法?
    —————————
    当然是读不懂啦,中国法官的判词水平,不说都知道了,和尚的老乡成都某“优秀审判员”的判决书是大段大段的抄袭。你对此案有何看法,就直说了吧,或者,等和尚来说好了。

    TO: ironman
    你也认为有矛盾?这些矛盾出现在几位主要的评论者的文章中,读着让人荤菜。当然,我们是完全不能以法院的资料来讨论的,这不正是我们所怀疑的吗?
    至于“那个公正审判的结果能够自然消除这些矛盾与疑问。”
    你认为有吗?什么结果才能消除“这些矛盾与疑问”?

  8. 8
    是但啦 Says:

    sorry,以为没传上去,重发了一段。

  9. 9
    疯和尚 Says:

    一开始看新闻,我以为只是受冤的平民杀人泄愤,杨佳当明正典刑,但造成其如此作为的原因当深究以警未来;

    但看完庭审的证人证言和检方证据后杨佳是否杀人成了罗生门;看完刘律师和几个精神病专家的分析,则杨佳是清醒地有预谋杀人还是精神病发作杀人存疑;到后来杨母被发现在安康医院之后,事实究竟如何,官方到底在干什么,想掩盖什么已经是一锅乱炖,再拍五部罗生门都够了。

    每个人都自有见解,如果严格地依照程序,那么至少能有一个经合法程序认定的法律事实,足以被大多数人接受;但官方的遮掩造成的重重迷雾,已经让人无所适从。事情的关键已经不再是杨佳是否杀人是否精神病,而是官方种种病态的做法让我们不能不忧惧生活在这个国度里的自己的未来。在官方能真正地依照合法程序给公众一个交待之前,民间的每一种怀疑都是合理的。交待清楚杨佳是否挨打,交待清楚杨佳要的是说法还是壹万元钱,交待清楚为什么非法地把杨母送到精神病院并且公安部门公然撒谎欺骗其亲属,并且到现在仍然阻止杨母与亲属的接触,交待清楚为何让利益相关方介入侦查审判,交待清楚为何指定不合法的机构如此草率地做精神鉴定,交待清楚为何公审搞成了闭门……只要这一系列问题得到合理的解答,那么无论是什么样的结果都可以接受。

  10. 10
    曾子后 Says:

    官方种种病态的做法让我们不能不忧惧生活在这个国度里的自己的未来。
    ~~~~~~~~~~~
    忧惧个啥??只要高举理性大旗一切害人虫都会死光光:-)

  11. 11
    ironman Says:

    和尚在9楼回答得好,赞一个。

  12. 12
    棒棒儿 Says:

    建议疯和尚写个杨佳专题

  13. 13
    敬禹 Says:

    强烈支持棒棒儿的建议!

  14. 14
    是但啦 Says:

    和尚的回复和ironman 的相同,评画评出墨的质量和画家的良心不是我所长,难道是我在3楼的留言说的不够清楚?

    当然我们讨论的基础是法院的任何资料都是我们不能接受的,连杨佳的母亲都绑架了,尽管没有灭口或者干脆弄疯,而且还“不合时宜”的出现在高院复核之前,可见阴谋家的智商也不过如此,行径却有点太有恃无恐了。即便把判决书写得再有“水平”一点,仍然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况且我们也不绝提倡用掩人耳目的虚假陈设来忽悠大众,因此我们不会理会什么公正的判决和合理的判词的。
    我在想,如果把西风、艾未未和刘晓原请到一起,他们的最终观点应该都是一致的,和你的也是一样的。但显然西风的例证不太靠谱,毕竟死者是被抬出来了,但究竟是不是杨佳杀的呢?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但艾未未说就算是也因为警察把杨佳打了,这点是确凿无误的,至于是否连生殖器也打坏了?杨佳说没打坏,我们姑且相信之,因而某些诽谤的罪名似乎也能成立。但刘晓源不这么看,他认为一方面疑点重重(比辛普森的手套还多疑点),另一方面,杨佳很可能是有精神病的,这一点西风当然是赞同的,并且雄辩的论证过。但如果是真有精神病,那让一个精神病患者来代表正义,手刃无辜,就使得这个事情没有那么壮烈了,而且恐怕难以担当正义的角色。

    至于“只要这一系列问题得到合理的解答,”我看也容易也难,容易的是把假象弄得跟真的一样是他们所擅长的,而难的是究竟怎样才算合理,就要看“每个人自己的见解”了。所以“那么无论是什么样的结果都可以接受。”我看就未必,但是把西风、艾未未和刘晓原律师的意见让他们先统一一下,他们的意见
    我们才能接受。

  15. 15
    棒棒儿 Says:

    “但是把西风、艾未未和刘晓原律师的意见让他们先统一一下,他们的意见我们才能接受。 “中的“我们”是谁啊?

  16. 16
    是但啦 Says:

    TO:棒棒
    不包括你,是指所有搭乘“正义”号战车的人们,那些“帮凶”和“叛徒”们必将被正义所碾碎。
    又:
    你提议和尚写的专题,题目或许可以这样写“一个疑似精神病患者的意外死亡”?提议啊。

  17. 17
    疯和尚 Says:

    哦,原来是但啦是要来寻找指路明灯———新语丝那边有,要找一言九鼎的导师请去那里,这里没有,大家都是各有头脑的成年人,自己根据自己所能收集到的信息和资料,运用自己的头脑各自判断。可以从民间的众说纷纭中抽丝剥茧地看见官方掩盖信息的黑手,当然也可以通过理性和逻辑地分析别有政治用心的文傻们意见不一来得出这些文傻们自相矛盾不值得信任和尊重,随便你。

  18. 18
    棒棒儿 Says:

    是但啦 Says:

    TO:棒棒
    不包括你,是指所有搭乘“正义”号战车的人们,那些“帮凶”和“叛徒”们必将被正义所碾碎。

    -------------------------
    你直接说你代表乐正义算了,呵呵。好大的帽子,吓死人了。

  19. 19
    是但啦 Says:

    在善于独立思考的和尚这里“找指路明灯”都找不到,看来是要空手而归了。

    在“忽悠大法”和“意识流”的喧嚣声中,我听到了肾上腺吱吱的分泌着,鲜血已经涌上我的大脑,在眼睛里发出夺目的红光,这时候只要一声怒吼,就能把我的身心整个点燃。

    那年我躺在广场上,心想这不是我想要的,但此时离开我就是叛徒或逃兵,后来只听见老魏拿着喇叭在说什么,其他人都撤了,后来我也撤了,撤远啦,回一趟北京要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

  20. 20
    疯和尚 Says:

    老魏??记错了吧??最后组织撤退的是刘晓波他们吧??别因为要紧跟,连这个事实都要回避吧??

  21. 21
    敬禹 Says:

    对于杨佳事件,我支持疯和尚的观点。一个明显不按法律程序办的案件,不管结论是否正确,公众都完全可以质疑的。至于公众质疑的对或不对,他人自然可以评论。但不能由于公众的质疑的判断有问题,就坚持官方的结案。其实不管公众观点如何,归纳一下,关键还是疯和尚所说的:不依法律程序办案。
    想想周老虎事件,公众的关注可谓多了,但最终还只是拿一位替死鬼开刀。可悲的公众力量。因此,我觉得杨佳事件,关注的人越多越好。这样才有那么一点可能推进体制向好的方面改革。

  22. 22
    是但啦 Says:

    我大概明白你们的意思了,就是为了推动中国的法制建设,对于“一个明显不按法律程序办的案件,不管结论是否正确,公众都完全可以质疑的。”其中包括大量的自相矛盾和胡说八道。我们要扒开一堆肮脏的垃圾去抓住另一之黑手。原来面对一个伟大的正义,我们可以用谎言流言谣言来打通道路?

    回到这件事上来,公众的观点仅仅是认为“不依法律程序办案。”?
    怎么和原来的说法有很大的不同呢?
    如果真是这样,我反倒同意方先生原来的看法了。其影响和意义倒未必可与“三鹿事件”相比。

    面对官僚的腐败,奸商的贪婪和孩子们的哭声,可爱的公众们选择了沉默,睿智的律师们选择了闭口,而激情的勇士们当然是不会也不懂得去搭理的,只有一个姓方的说话刻薄的家伙冒着再次被恶意起诉的风险与之抗争。

    是的,
    这就是我们激情燃烧的岁月。

  23. 23
    bright Says:

    是公众们“选择”了沉默吗?律师们“选择”了闭口吗?
    怎么选择的?有选择权吗?
    你从什么地方看出来“只有一个姓方的”在抗争?

  24. 24
    是但啦 Says:

    TO :bright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公众”是个什么东西,感觉是很大的一坨,有点象喂鱼的“红虫”,我是不愿顶这么大的帽子的,只是他们用了,很神气很正义的样子,我就借过来用用。
    改为“我和你”选择了沉默不知可否。
    律师们是怎样选择了闭口的,请参照刘晓原律师张劲松律师是怎样发言的。
    只有一个姓方的在抗争是在新语丝看到的,这家伙不知好歹,还指名道姓。

  25. 25
    疯和尚 Says:

    刘律师新浪博客分类:
    法治新闻(185) 法制评论(532) 河北李志平死刑冤案专题(50)
    办案随笔(26) 博客服务纠纷案(39) 关注“同命同价”(24)
    咨询解答(19) 刑事冤案、民事错案录(14)
    历史人物(18) 案例(15)

    原来文傻和律师们在自己熟悉的天地里努力,就是“沉默”,只有姓方的是在抗争,原来理雄就是这么看世界的,佩服,佩服。

    不想骂人,识相的自己开博找地方说话去,我这里可以宽容谬见,不容忍谎言。

  26. 26
    bright Says:

    我支持每个人以力所能及的方式,自由选择关注哪些不公正的事情。
    事实上,律师不允许参与三聚氰胺奶粉维权事务的传闻最早不也是某些律师传出来的吗?
    我佩服说真话的人,但不强求每个人关注每件事,说所有真话,天下的真话太多了,每个人毕竟只有一张嘴,说不过来,况且嘴还要吃饭呢。
    至于你所说的“抗争”,到底是什么事?如果是说三聚氰胺奶粉以及相关的奶粉企业“蒙人”的事,印象中新语丝上也不止一个人发表过文章吧。

  27. 27
    敬禹 Says:

    回是但啦:
    还请回过头来再细看我的原话:
    一个明显不按法律程序办的案件,不管结论是否正确,公众都完全可以质疑的。至于公众质疑的对或不对,他人自然可以评论。但不能由于公众的质疑的判断有问题,就坚持官方的结案。
    我哪有什么支持胡说八道谎言流言呢?质疑不代表就正确,我不是说至于质疑得对或不对他人自然可以评论么?
    很认同楼上的观点:我支持每个人以力所能及的方式,自由选择关注哪些不公正的事情。

  28. 28
    是但啦 Says:

    忽悠王的本事就是把自己也忽悠晕的时候还理直气壮。
    明明我说的是律师们的沉默,他可以忽悠成刘律师的“沉默”,
    明明我说的是参照刘晓原律师张劲松律师可以对其所关注的事情畅所欲言,以反射出其他律师对三鹿事件的冷漠,他可以忽悠成刘律师“在自己熟悉的天地里努力”。
    这样的忽悠神功令人叹为观止。
    拜托,谁指望你的刘律师来着,就他那水平,居然把杨佳是否被打作为一起凶杀案的关键证据,生怕别人不知其存在做案动机。

    罢了,读者网都快成凯迪了,“识相的”话整理一下该到那到那吧。这里不适合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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