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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Nov

转贴:杨佳被羁押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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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佳被羁押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2008-11-25 08:09:52)
标签:杂谈 分类:法治新闻

昨晚八时许,我与杨福生在慧忠里小区见到了“失踪”四个多月的王静梅。由于407号楼下有便衣警卫,她从家里出到小区见我们。当时的见面场景,真有当年地下党接头感觉。

王静梅对我们说的一些话,至今在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昨晚着急发博文,一些细节没有写)!

她说:“我就是《追捕》中的杜丘!”。

日本影片《追捕》,上世纪七十年代未开始在中国上演。影片中“杜丘”的扮演者,是日本著名演员高仓健。王静梅说自己是“杜丘”,可能是认为自己没有“精神病”,但医师总是要她吃药吧!

杨福生告诉王静梅,很多人在关注杨佳一案,社会舆论非常多。当杨福生提到,有不少北京律师在支持时,王静梅说“律师算什么,就是一介草民,人家随时可以把你干了,说不定那天还把你暗杀了呢!”

律师确实是一介草民,但说可能会被“干”了,甚至给“暗杀”掉,这可令我感到十分惊讶,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吗?

听了王静梅的话,我真的感觉她很不“正常”了。

我笑着解释,尽管有人给过“威胁”,但被“干了”那是不会的。

王静梅说:“别指望社会舆论了,没有什么用的,你以为人家会怕这些吗?”

王静梅讲,上海谢有明、谢晋律师是在7月16日到安康医院找她签授权委托书的,他们一来就要自己签字。

王静梅还提到一件事,更使我“吃惊”!

她告诉我,给杨佳判的就是一个死缓!

我反问,谁给你讲的?

她回答,看了判决书,上面没有写“立即执行”。

我心想,她根本没有看懂判决书。

我给她解释,死刑判决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才能生效。如一审是判处死刑,判决书中的表述是“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不会写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原因是,一审判决不是生效判决,即使被告人不上诉,也得经过最高法院核准后也能生效。案件上诉被驳回了,二审裁定也不是生效裁定,同样还得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除非一审判处被告人是死缓,判决书中才会表述“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缓属于死刑,不是一个独立刑种,只是缓期两年执行。在两年缓期内没有故意犯罪,就不会再执行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如果要改判杨佳死缓,最高人民法院应作出“不予核准”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还可以发回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不经过法律程序,是不可能改判的。

王静梅告诉我们,她是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会见杨佳的。

在司法实践中,对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一般是放在看守所内羁押,如最高法院核准了死刑,履行法律程序后,直接从看守所拉到刑场执行(也有的在看守所内执行)。

杨佳案还没有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核准,就将他转移到监狱里去羁押,不知是出于什么目的?难道是上海方面已知道不核准杨佳死刑?或者是为了便于将来的死刑执行而转移?

据了解,在民国时期,提篮桥监狱内设有刑场。当年上海工人阶级的杰出代表王孝和就在这里就义。不知现在是否还设有刑场?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坐落于华德路117号(今长阳路147号),原是外国殖民主义侵略中国,侵犯中国司法主权的产物。这座监狱在中国近代史上很有名,解放前,监狱曾囚禁过不少中国近、现代著名人物。

1954年10月起,提篮桥监狱向外国来宾开放参观,是新中国首批对外开放的监狱之一。到目前为止,先后接待过日本、法国、美国、埃及、阿根廷、澳大利亚等来自欧、非、南、北美、大洋洲等80多个国家的代表团600多批6000多人次。参观来访人员中,既有各国家的政府官员、法官、检察官、警察局长,也有专家、学者、律师、作家、演员、记者等各界人士。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附:《上海提篮桥监狱》http://baike.baidu.com/view/756726.htm

7 Responses to “转贴:杨佳被羁押在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1. 1
    愚人国度 Says:

    继续关注!

  2. 2
    sixpi Says:

    看来,杨佳有母亲,值得关注,而那几个被杀害的警察都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没有任何家属和亲人——因为从来就没有任何报道说说他们的现状和感受。

  3. 3
    ornet Says:

    现役军人,现役警察,武装团体,职业打手,雇佣军…在某个角度,确实不被看作血肉之人身的。

    更何况他们是作为冲突的一方的时候。

    更,更何况他们是作为与平民的冲突的一方的时候。

    更,更,更何况他们是作为侵害、迫害平民的一方,而遭遇平民报复的时候。

    —-这,就是几千年来人类社会的基本公义:反抗暴政。

    方舟子和新语丝试图用他的理论来遏止这种基本公义,故判其为伪道学。

    而他遏止基本公义的同时还采用蛮横的手段,我就觉得简直无法评论了!

  4. 4
    曾子后 Says:

    没想到提篮桥的监狱还没搬迁,,

  5. 5
    bright Says:

    死刑已经执行了。

  6. 6
    sixpi Says:

    > 更,更,更何况他们是作为侵害、迫害平民的一方,而遭遇平民报复的时候。

    是啊,穿上了警察服装就是侵害、迫害平民的一方了。我给 ornet (以及持同样观点的网友)两条忠告:1、以后你遇到危险可千万别打 110 ,叫了警察来就是侵害你、迫害你的。2、你还得提醒你的所有女性亲属,遇到危险可千万别打 110 ,那些穿警察服装的都是禽兽,都该杀。

  7. 7
    南风 Says:

    邪恶获得胜利的唯一条件, 就是善良的人们保持沉默。
    ——爱德蒙·伯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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