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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Nov

转贴:王静梅向最高法院寄出申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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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静梅向最高法院寄出申诉材料! (2008-11-26 10:00:17)
标签:杂谈 分类:法治新闻

  今天上午八时,我因另外一起死刑复核案,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

  王静荣曾经给过我授权委托书,这份授权委托书早已寄给了最高人民法院,我想同时一起约见一下最高法院刑五庭法官。

  出乎预料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在每周星期三是不接待的。回到律师所后,我给刑五庭打了电话,但是没有人接听。

上午十时,王静梅的姐姐王静荣给我打来电话,她说王静梅已经写好了申诉书,问我如何递交?

我把地址告诉了她,要她用特快专递寄交。

我问她,王静梅的申诉材料内容是什么。

王静荣说,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王静梅被送安康医院强制治疗,使她没有对案件说上任何话,她是了解当年盘查情况的。另一个方面,杨佳一直表示很好,引发袭警不是他的本意,警察的死亡属于意外。

昨晚,王静梅给吉剑青律师打了电话,请他第二天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系,帮助提出会见最后一面要求。吉律师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死刑复核一事,但表示27 日会给上海高级法院打电话询问,帮助她提出会见的申请(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是不会将复核结果告诉死刑复核阶段的辩护人)。

王静荣在十时来电中还说,现吉律师电话一直关机。她怀疑会不会在今天上午就执行了。但我提醒她,吉律师可能是有案件在开庭吧!

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是在11月21日作出的。将王静梅送去上海会见时,裁定早已作出。王静梅责问,为何当时不把真实事况告诉她,自己与儿子还有很多话都没有说.

   王静梅早年离异,母子要作最后诀别了,肯定会有很多话要说的.因此,如果还没有对杨佳执行死刑,司法机关应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他们母子最后一个见面机会呢?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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