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Dec
我把我的设想提出来,大家帮我充实资料,将来无论是谁主笔写成,都放在网上,各地有志于此的,可以打印了征集签名提交给自己所在地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并且把这个提案一年一年不停地递交上去。
1。关于言论自由作为人民应有的权利的论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中有关言论自由的条款
3。国家领导人有关尊重人权和保护言论自由方面的表态
4。通过新闻和言论传播改变了旧状,缓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和谐的具体案例
5。中国近几年来由于言论而受到打击迫害的案例(具体的以一些记者报道腐败而受报复和民间维权受报复等为主,暂时避开那些“煽动颠覆国家罪”的案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开办报纸杂志新闻媒体等方面不利于民间独立资本介入的管制条款
7。官方介入管制传统媒体导致网络上出现更多的猜疑和传言的案例
8。陈述言论自由与澄清事实之间,维护和谐的关系
9。呼吁放开对民间独立资本进入媒体行业的管制
10。呼吁从法律上明确区分合理的批评与诽谤,杜绝权力以“诽谤”之名压制批评
11。呼吁建立健全言论自由保护相关法律,参照英美已有的案例和法律,建立中国自己的言论和新闻自由保护,依法管理新闻和舆论
欢迎大家转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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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Dec
主要是目前还在国内不屈地抗争着的,收集他们的名字和他们已经承担了的风险,希望网友们帮我补充,把这个名单完善起来:
刘晓波 2008年12月9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
1996年10月8日—1999年10月7日被劳动教养3年
1995年5月18日—1996年1月被判刑
1989年6月6日—1991年1月因参与六四事件,犯下“反革命”罪而被捕。
黄琦 2008年6月10日又被拘押,罪名为““非法持有国家机密”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有期徒刑五年(2000~2005),
胡佳 2007年12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三年半徒刑
陈道军 2008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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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Dec
2008即将过去,2009即将来临;古语云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不过四两杜康下肚,“立”是有点困难了,而尚有一年可以“惑”的美妙前景让我无比欣慰。
2008是个悲伤的年头,故乡的地震也一样震痛了千里之外游子的心。
2008是个无比有趣的年头。网络继续扩大着它的威力,成为做“俯卧撑”的好地方;无论功夫王如何肆虐,在一个枪杆子不好使的地方,信息能自由交流,在网络上我知道了孙文广、冉云飞、陈光诚、胡佳、陈道军、黄琦,终于能让我们在微薄的血色中看见一丝希望。
期待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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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Dec
周五下午小人家的学校放假半天,中午我接了她送回家,决定利用午休时间让她把作业做完,周六可以放开了玩耍;但小人家不领情,非要先玩后做作业,被我训哭了,我又一向不动手打孩子的,气得没法子只好上班去了。
晚上回来,丈母娘告诉我我走了以后她们俩的对话:
外婆:“宝宝,别哭了,你这样光哭不做作业,回头妈妈和爸爸生气了,不回来了没钱吃饭怎么办??”
小人家:“没事,我有钱!!”
外婆:“那才多少点啊!!用完了怎么办呢??”
小人家:“把家里不值钱的东西卖掉!!”
唉,我们小人家算速算的时候不用速算法,踏踏实实一个一个加,但在与人对话的时候,几乎不过脑子就能答对,有时候噎死人,有时候笑死人,这算什么??从我这里继承的慢性子用到了学习上,而在待人接物上继承了她妈妈噎人的反应速度??真是最糟糕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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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Dec
liwei先生转mirror大师讨论月球绕日轨道的问题,如果有点天文学常识,知道月亮绕地轨道平面与地球绕日轨道平面有夹角,任何有点空间想象能力的人都不会相信是月球绕日运行的轨迹一个所谓的全外凸多边形,曾子后的“拉开的弹簧”应该是最确切的。这样一个绕着地球轨道的旋转的螺旋线如果在面向太阳的一面没有内凹的曲线是不可想象的。包括FAIF引述的那位新加坡大学数学教授的论证恐怕都只是基于数学而忽略了这是一个天文学的物理学的问题。月球不是单纯地以近似地球绕日运行速度绕着太阳转,同时它还以1.023千米/秒的速度绕着地球在转。镜子的文章,从文字上,是用“日月引力两倍于地月引力”来迷惑大家,只去考虑日月引力和月球绕地周期,完全忽略掉了月球绕地的速度,以及地球引力对月球轨道的影响。换言之,积累了数百年观测与数据推演的日心说中,如果要推算月亮绕日轨迹,是要依据月亮绕地轨道平面与地球绕日轨道的夹角,月球绕地速度,地球绕日速度等数据,而镜子,或者与镜子的推演绝类的那位新加坡教授的推演,是把月球绕地轨道当作与地球绕日轨道同平面,忽略掉月球绕地速度,基于漏掉了多个因素而做出的推算———–而他把这称之为:“技术手段来验证”。
中间的物理和数学推算我就不做了,大家有兴趣的可以自己试试,甚至在家找一个大篮球,一个乒乓球和一粒玻璃球模拟一下就知道了,也算头脑体操。其实这都没啥,关键是这种似是而非的推演,以及由此产生的“高深莫测”,其实是为他这几句话打掩护:“地球围着太阳转”只是个象征性的、情绪型的说法,用地心说原本是“调和”的东西,被换成日心说时就是“分裂”的了。,注意,在这里,他并没有说地心说如何“调和”,“调和”的定义是什么,同样日心说的“分裂”如何定义表现在什么地方他也没有论述,只是如果你前面被他玄妙的“技术手段验证”忽悠住了,同时你又不是天文物理本专业的,很有可能被他拐带着相信地心说是“调和”的,日心说是“分裂”的,而“调和”容易让人联想到“自洽”,“分裂”容易让人联想到“自相矛盾”,天长日久,于是……。
说实话,我并不反对对新提出的科学理论有怀疑之心,这是正常的;但在普通受众中,以这种搅浑水的手法,挑动别人对这些早经过无数的科学观察和推演证实了的科学理论持怀疑态度,有什么意思吗??无论是为了卖弄自己的聪明,抑或是为了启迪别人思考科学知识在传播、普及过程中的变形和歧义,这种忽悠而又不指正道甚至故意误导歪曲,不负责任且失德。
其实我得承认,此前我也只是从“权威”渠道获得了有关地心说,日心说的信息,没自己琢磨过。这次为了反驳镜子,自己琢磨了一下,发挥常识与想象,有些我自觉有趣的心得与大家分享。
1。忘了mirror哪篇文章里的文字了:地心说是“经验”(抑或常识??),日心说是“教条”,当然,这是他一贯的用词语对读者进行暗示和诱导的手法;仔细分析一下,从科学的方法上讲,没有经过理性分析,没有试验检验的“经验”实际上很不可靠,比如鸡叫与天明的例子;稍加分析,建立在“经验”上的地心说就无所遁形:按地心说,地球不动,太阳24小时绕地球一圈,如此,则冬去春来的寒暑变化如何解释??太阳绕地球轨道的半径在抽风??或者太阳有寒温不均一的两个面,太阳的自传导致变化??但上述两条,解释不了地球上寒温热带的分布和中国下雪澳大利亚吃西瓜的现象。
2。如果再动用一点想象,如果太阳绕地球,地球不自传,那么以太阳绕地球的轨道面把地球分成两半,这两个半球的顶点应该是永远都被照亮的,而地球上没有这样两个点!!(可以在暗屋中用手电筒照射一个小皮球做试验)即便把地球自转考虑进去,到地球自转轴的两个顶点上去观察,且如果太阳轨道面与地球自传轴有夹角,极点(也即地球自转轴在地表的点)上观察到的就不应该是以半年或数月为周期的极昼和极夜,而是应该在24小时范围内的昼夜分布变化!!
3。所以,一点常识,一点想象或试验,一点理性的分析,传统的地心说其实很容易被攻破的;更何况日心说或者说太阳系的日心说的取代地心说,是有着百来年的天文学观察和许许多多数学家们的推算预测和验证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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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Dec
就我个人而言,我党我政府2008年干得最好的一件事情就是封了土匪在牛博的博客。
接触到冉土匪的文章也就是今年的事,然而其犀利的文字,平和宽容的风度却让我大有一见如故之感,后来还知道他是我的成都老乡,更不免多两分青眼:地域歧视政治不正确,地域偏爱总不妨事吧??将来和别人喝酒吹牛,吹嘘成都盛产风花雪月爱恨情仇的小资才子佳人之外,也同样可以自豪同乡中有热血澎湃仗义敢言的侠匪。
于是,在自己博客的首页做了土匪的链接,恒以“每日更忙需一到”—不好意思,找不到别的好词形容,脑袋里记得的这句是古人形容厕所的:-)—为务。但是链接跳转,终究有点烦人,好在牛博还有钱列腺、饱醉豚等众多不错的博客可以观览。
但是,我始终没想到有这么一天,土匪也能到德赛公园来开博。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网络监管部门的大官小僚们。xyan和xfliu就不感谢了,宣传自由民主和科学本来就是你们的愿望,能够得到土匪及其死党们来此一起传播这些思想是俺们的幸运,而政府和官僚们,依照他们的本来目的,最好的方法是把这些反对的声音留在自己可以随时扼杀的地方,现在他们在牛博河蟹土匪的举动,却反而让反对的声音又找到了更安全稳妥发声的地方,对他们这种为渊驱鱼的壮举我们怎么感谢也不为过。
不过,最要紧的话一定要说:
欢迎冉土匪;成都是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但愿德赛公园也能成为你来了就不想走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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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Dec
有自号老狗的星宿英雄指点我下一步该说说颖河的事了,既然如此,就让耗子决定猫儿的行进路线一回好了。但我觉得“难度五级”的分析中肯实在,不象亦明等人的文章情绪性的废话和臆测太多,所以不需要我再删节整理,直接转贴如下。
方舟子确实抄袭了颖河的文章
送交者: 难度五级 2007年2月08日13:25:18 于 [教育与学术]h
ttp://www.bbsland.com
认真读了一下FDA的文字,From Test Tube To Patient,对比了颖河和方舟子的文字,也看了浙大某教授的文章。笔者得出的结论是:方舟子确实抄袭了颖河的文章。
下面,我准备按确定抄袭难度从易到难分五个级别,对方舟子抄袭颖河这个问题进行分析。
难度一级:文字分段相同
-----------
对比颖河和方舟子的文字,可以看出他们在介绍三期临床实验时,同样都用了三段文字。这确实会引起读者的怀疑。但是,经过那位浙江大学教授的实验,某位博士生也在叙述表格内容时,进行了相同的分段。所以,可以认为仅仅用相同的文字分段,还不足以确证方舟子抄袭了颖河的文章。
方舟子通过了难度一级的检验。
难度二级:内容组织相同
-----------
注意看颖河对第一期临床实验的描述,不难这段文字在内容的组织上,超出了FDA表格的内容,引用了在FDA文中第27页的相关描述,即在实验对象的选择,以及实验的目的等等方面补充了第30页上表格中第一期临床实验的内容。这种文字内容的组织,应该说是比较特殊的,在浙大某位博士生和其它两位硕士生的翻译里,都没有出现;但方舟子的这段文字却与颖河的文字再次完全相同,他同样引用了27页上对一期临床实验的描述,用来补充表格的内容。如果这是巧合,那应该比上边难度一级的“分段相同”,概率低多了。
另外需要指出,方舟子在最后一次“说明”中,说FDA文除了表格以外,在文字中也对三期临床实验有描述,这是不准确的,有误导的嫌疑。因为FDA文中,只在27页上有一句涉及到第一期临床实验,也就是颖河所引用的内容,此外就没有对三期临床实验有什么分别的描述了。
方舟子没有完全通过难度二级的检验,我们不得不存疑了。
难度三级:自创措词相同
-----------
颖河在介绍三期临床实验时,在三段的开始分别用了“短期小规模”,“中期中规模”,和“长期大规模”。这三个措辞并没有出现在FDA的表格中,也没有出现在其文字描述里,显然是颖河自创的。在三个研究生的翻译里,自然没有出现这些词汇;但是,方舟子却使用了同样的这三个词汇。难道又是巧合吗?虽然也许方舟子有能力对三期临床实验进行这种概括,但与颖河的文字如此一致,确实令人难以想象,可能性太小了。
方舟子基本没有通过难度三级的检验,很有可能他抄袭了颖河的文章。
难度四级:引用数字相同
-----------
注意FDA表格里第二期和第三期临床实验的患者数目,第二期是“数百人”,第三期是“数百至数千人”。在三个研究生的翻译里,对此做了忠实的翻译。但在颖河的文章里,却把二期的“数百人”改成了100 - 300人,把三期的“数百至数千人”改成了1000 - 3000人。这些具体的数字并未在FDA的文字里出现,估计应该是颖河参考了其他的文献,或者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写出来的。不幸的是,方舟子也在这里舍弃了FDA文里有关参加实验人数的大概数字,而使用了与颖河完全一样的100 - 300人和1000 - 3000人!这已经不可能是巧合了。
方舟子没有通过难度四级的检验,基本可以肯定他抄袭了颖河的文章。
难度五级:理解错误相同
-----------
这点已经在之前被其他网友指出,这里只是复述。应该说:鉴定抄袭的一个铁证,就是对原文的错误照抄不误。方舟子的文章里就存在这样的铁证。
颖河的文章里举例说,某种治疗癌症的药物,临床实验只进行了106天,因为发现有疗效,即告结束。颖河在这里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把FDA文里的107天误读成106天;二是把FDA文里所说的批准申请用了107天,错误地理解成实验只进行了106天。同样不幸的是:方舟子也犯了与颖河丝毫不差的错误。
方舟子没有通过难度五级的检验,他确实抄袭了颖河的文章。
综上所述,如果说第一和第二级难度的问题所涉及的内容因为基本没有超出FDA的文字,方舟子的文章还有可能与颖河的文章巧合的话,第三第四和第五级难度的问题已经完全超出了FDA的文字内容,属于颖河的文章独有的,恰恰是在这些完全超出FDA文字内容的方面,方舟子与颖河的文章完全一致——同样的措词,同样的数字,同样的错误。可以肯定,方舟子文章的这部分内容,是来源于颖河的文章。也就是说,方舟子剽窃了颖河。
附:
颖文:
===
I期临床试验,短期小规模。初步观察新药的安全性并确定合适的给药剂量,也研究观察人体对药物的吸收,代谢和排泄。疗效观察不是这一期的重点。可以选用少量健康的正常人(志愿者)或病人进行人体试验,通常20-100人,持续数月。约70%药物可通过成功通过,并进入 II期临床试验。
II期临床试验,中期中等规模。主要观察新药疗效,进一步观察安全性,调整并确定合适的给药剂量。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100-300人。持续几个月到两年。平均约33%的新药可通过,进入III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长期大规模。确认新药疗效和安全性,确定给药剂量。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1000-3000人。持续一到四年。约25-30%的新药可通过。
方文:
===
I期临床试验为短期小规模。试验对象通常为20-100人,健康志愿者或患者都可以。其主要目的是观察新药是否会出现急性毒副作用,检验合适的安全给药剂量,并初步研究人体对药物的吸收、代谢和排泄。时间持续数月。如果没有严重的问题,例如不可接受的毒副作用,就可进入II临床试验。大约70%药物能成功地通过这一阶段的试验。
II期临床试验为中期中等规模。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为100-300人。主要目的是观察新药是否有疗效,也对短期的安全性做进一步观察。时间持续几个月到两年。大约只有33%的新药能成功通过这一阶段的试验,进入III期临床试验。
III期临床试验为长期大规模。试验对象是病人,通常为1000-3000人。目的是确认新药疗效和安全性,确定给药剂量。时间持续一到四年。约25-30%的新药可通过这一阶段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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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Dec
吴柏林的《人体革命》中的确有犯傻和不靠谱的地方,比如拿法老墓里的猫儿来抒情,但通观二人的争论,呵呵,不说了,好证据自己会说话;先以老仙一段关于科普的高论开场:
方舟子《虚妄的人体革命》:“我以前一再强调,科普著作应该由专家撰写,因为只有专家才可能具有必要的学科知识,并能阅读原始论文,根据第一手的材料写作。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专家都能达到这两点要求,他们撰写的科普著作也就未必比外行作者的强,而一旦有谬误,对读者的误导更严重,危害性更大。”
方舟子《虚妄的人体革命》:吴博士据说从波士顿大学获得过分子遗传学博士学位,目前又在哈佛医学院从事生物医学研究,但是他的分子遗传学知识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常识性错误在书中随处可见,限于篇幅,仅举二例:“研究证明,在患无精子症或少精子症的不育男子中,他们的细胞内有一种小器官,叫做线粒体。”而事实上,线粒体这种重要的细胞器,在所有人的细胞内都存在,乃是细胞的能源中心,并非不育男子所特有。
吴柏林《人体革命》第118页倒数第二段:“研究证明,在患无精子症或少精子症的不育男性中,他们的细胞内有一种小器官,叫做线粒体,它是受母体遗传控制的。它的基因突变后可造成无精子或少精子。”
吴柏林《究竟谁虚妄》:但有意砍掉紧接着的两句话:“它是受母体遗传控制的。它的基因突变后可造成无精子或少精子。”接下来便“评论” 道:“而事实上,线粒体这种重要的细胞器,在所有人的细胞内都存在,乃是细胞的能源中心,并非不育男子所特有。”以此作为我的“常识性错误”例证之一。实际上,被砍掉的第一句话,正是说明线粒体是受母体遗传控制的细胞器,当然存在于每个人的细胞内,要不然正常人岂不是都没有母亲了?被砍掉的第二句话,更是说明了无精症患者与正常人的不同就在于线粒体的基因是否带有突变体。如果是非生物专业读者对这两句话不甚理解,无可非议,但相信方舟子是懂得这两句话全部内涵的人。
方舟子《虚妄的人体革命》:吴博士据说从事的是胎儿诊断的研究和临床,竟然不具备性别决定的基本知识,实在令人惊讶。
吴柏林《究竟谁虚妄》:方舟子自称“翻遍全书”,居然熟视无睹书中第16章和第17章中对正常人的性别决定和性别分化以及性别分化异常均作了详细的阐述。其中明明启白地介绍了“Y染色体,SRY基因,DAX基因,SOX基因等在性别决定和性别分化中的作用;还有各种激素参与反应;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第118-120页)。‘阴阳人’,因性分化异常发生的环节、层次、程度不同而形成的种种不同类型……(第124-126页)。”第二,方舟子恐怕真的缺乏医学遗传学常识,要不然怎么连“真两性人”的镶嵌染色体核型就是典型的阴阳两端“平分秋色”都不知道!
方舟子《虚妄的人体革命》:人类胎儿将自动发育成女性,而要发育成男性,则需要存在Y染色体,位于该染色体中心粒附近的一个基因调控性腺发育成睾丸,睾丸分泌的激素再促使内外男性器官的发育。
吴柏林《究竟谁虚妄》:方舟子……并且还把“着丝粒”外行地称为“中心粒”;
方舟子《再说虚妄的人体革命》:我说的“中心粒”,乃是对英文术语centromere的直译,我又不象吴博士那样通过二、三手的中文资料写科普文章,而主要阅读的是英文资料,对某些术语采用直译,而一时忘了中文的叫法,没什么奇怪的,
google”中心粒”:http://www.bbioo.com/blife/2007/10314.htm 中心粒(centrioles)中心体的主要结构, 成对存在, 即一个中心体含有一对中心粒,且互相垂直形成”L”形排列。中心粒直径为0.2μm. 长为0.4μm,是中空的短圆柱状结构。中心体(centrosome)中心体是动物细胞中决定微管形成的一种细胞器, 包括中心粒和中心粒周质基质(pericentriolar matrix)。在细胞间期, 位于细胞核的附近, 在有丝分裂期, 位于纺锤体的两极。
据此,中心粒是微管结构,独立于染色体外。
google”着丝点”:长期以来,着丝粒和着丝点这两个术语是作为染色体上纺锤体附着区域的同义语使用的。遗传学文献中多用着丝粒一词,而细胞学家多用着丝点一词。后来在电镜下研究哺乳类染色体超微结构时发现,主缢痕两侧是一对三层结构的特化部位,认为是非染色质性质物质的附加物,称为着丝点。在主缢痕区存在着丝粒,由此把染色体分成二臂。着丝粒的两侧各有一个蛋白质构成的三层的盘状或球状结构,称为着丝点。
据此,着丝点centromere是染色体上的结构
亦明《我和方舟子分手、决裂的前前后后》:问题是,象“中心粒”这样的“常识性错误”,能否代表方舟子生物学知识的真实水平?答案是肯定的。因为细胞的结构虽然复杂,但其细胞器的总数也就几十个。而染色体的细微结构虽然极为精致,但其外观结构却相当简单——着丝点更是其最为明显的结构特徵。方舟子在中科大学了五年细胞生物学,就算他在进入本专业之后的三年内一周只记住一个细胞器,也不会在十年之后出这样的大丑。方舟子说他的误译是“一时忘了中文的叫法,没什么奇怪的”。其实,如果方舟子仅仅忘记了 centromere的“中文的叫法”,人们也许会接受他的“没什么奇怪的”的解嘲。但是,“值得奇怪的”是,方舟子怎么连“中心粒”的存在也“同时忘了”?
吴柏林《究竟谁虚妄》:“方舟子还摆出一副权威的架式,指说别人的“常识性错误”,但恰恰是在自己写的这一段短短的“常识”文字中,竟有3个错误:一是把SRY基因在Y染色体上的位置搞错了(应在短臂近端粒处),”
方舟子《再说虚妄的人体革命》:我所说的位于着丝粒附近调控性腺发育的基因指的是编码H-Y抗原的基因,
《雄性特异性抗原研究进展》http://www.dyjzbjb.com/8ZS12.htm:H-Y抗原的发现,使人们很自然的推测其在动物性别分化中可能起重要作用。人们对H-Y抗原在性别决定和分化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令人遗憾的是随着研究的深入,大量数据表明,H-Y抗原并不总是与雄性相关联。性别决定基因SRY的发现[1],更进一步表明H-Y抗原在性别分化和决定中并不起重要作用。
方舟子《科普应该普及科学界的主流观点》:如果要在科普宣传、科技报道中介绍另类观点,那么也应该清清楚楚地让读者知道那只是一家之言,并非定论,而且最好能同时介绍不同的意见,以免误导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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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Dec
本文主要材料均来自亦明的博文,特此鸣谢。
2008年11月5日,方舟子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脸怎么黄了》的文章,开头就是这样一段话:你知道人的血液为什么是红色的吗?这是因为血液中数量最多的细胞是红细胞。红细胞又为什么是红色的呢?红细胞的主要成分是血红蛋白,血红蛋白是一种球状蛋白,紧紧包着血红素。血红素由一个叫做卟啉的环状有机物组成,在环的中间是一个铁原子,铁原子与氧气结合,这样红细胞就能把氧输送到全身各处了。铁的很多化合物是红色的,莫非是铁原子让红细胞有了红色?不是,是卟啉。卟啉分子中的化学键双键与单键相互交替排列,有机化学把这叫做共轭体系。共轭体系中双键越多,吸收的光的波长就越长。血红素中的卟啉有多达11个双键,吸收波长较长的红光,于是就有了红色。(http://zqb.cyol.com /content/2008-11/05/content_2418096.htm)。
最后一句有违最基本的光学常识,有人在方舟子的博客上留言道:“这点看不明白,吸收了波长较长的红光,颜色就不应该是红色啊,要吸收红色的补色,而反射红色,这样才是红色啊? ”
方舟子回答说:“吸收光子激励发光也能产生色彩,而不是都靠反射。”
显然,这也违背“吸收短波长电磁波,发射长波长电磁波”物理学常识,于是有人继续疑问:“那应该是吸收较短波长的光,使电子处于较高激发态,然后电子向下跃迁至较低激发能级(应该是振转能级),发射出波长较长的光子。如果仅是吸收红光,再发射红光,其量子效率即使接近1,也不会改变光颜色。另外,事实上发射也是发生了吸收再辐射的物理过程。 ”
方舟子回答:“查了一下,血红素的α吸收带在600nm左右,勉强可算红光区,说是橙光更准确,还是把‘吸收波长较长的红光’的‘红’字去掉。 ”
但是,去了“红”字,就更有错:
方先生,去掉一个“红”字,就使得呈红色原因不明确了。
送交者: Palmetto 于 2008-11-05, 21:48:56:
方先生,你将此句“吸收波长较长的红光,于是就有了红色”,去掉一个“红”字,而改为“吸收波长较长的光,于是就有了红色”,就使得呈红色原因不明确了。
你在给我的解释里说成是“而是吸收了光之后,电子迁到高能状态,激励发光,发出红光了。”理由是“有人在我的博客留言帖了wiki上的一段话”,但那段话里并没有说跃迁后又“发出红光”。如果当真这样的话,血红素就是荧光物质了。而一般荧光物质如果发射可见光的话,是需要能量比之高得多的光——紫外光来激发的。退一万步说,即使它能将黄绿光转换成红光发射出来,那也比它反射的红光弱得多。
可见光的波长范围是380nm–780nm,而红光的范围大概是600nm–780nm.一般来说,我们所见的物体之所以为红色,是由于它主要反射了 600nm–780nm的光,而吸收了600nm以下的光。按照whatistrue 给出的“卟啉环本身吸收是到500-600左右”,则吸收的是黄绿光,所以,反射的光谱为380nm–500nm和600nm–780nm,看上去大约是深红色。
另外,whatistrue给出的网页(http://www.chemistry.wustl.edu/~edudev /LabTutorials /Hemoglobin/MetalComplexinBlood.html)上有句:“The oxygenated conformation of hemoglobin must absorb light in the blue-green range, and reflect red light, to account for the red appearance of oxygenated blood.”也是说,血红素是“反射红光”,而不是“发射红光”。
所以为了明确起见,建议你将那句话改为“吸收波长较长的黄绿光(所谓“较长”是相对于原来单键时吸收紫外光而言的),于是就有了红色。”(http://www.xys.org/forum/db/4/47/126.html)。
另一位读者附和:
Palmetto说得对
送交者: 我是西尔斯 于 2008-11-06, 00:12:45:
回答: 方先生,去掉一个“红”字,就使得呈红色原因不明确了。 由 Palmetto 于 2008-11-05, 21:48:56:
http://omlc.ogi.edu/spectra/hemoglobin/
红色来自对 630nm 红光 吸收的变化。蓝绿黄光被强吸收,红光透过。(http://www.xys.org/forum/db/4/47/145.html)。
方舟子对此回答:
要是像你设想的这么简单就好了
送交者: 方舟子 于 2008-11-06, 03:34:18:
回答: 方先生,去掉一个“红”字,就使得呈红色原因不明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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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Dec
我对新语丝和老方的绝交而不恶言,即便是星宿群英中人也是承认的.(见卫钟《等而下之的寻正》)。我说过,其实我是个自了汉式的人物,自己能过得去,你爱饭谁饭谁,我知道他是个什么玩意儿,但我不说(李前前总理对此句有贡献)。何况我自己当年也在屁股堆里混过,自己刚从屁股堆里爬出来,回身就去打屁股们,有点不够厚道——对自己不够厚道,如果屁股们翻出来我当年在屁股群里的作为,大概面子上还是有点难堪的。而且不管老仙是什么玩意儿,新语丝毕竟还是在打击学术造假和反对伪科学方面树立了一面大旗,也汇聚了全国许多在这方面有着热情与理想的人们的希望和努力,在人们心目中是“公器”;傅新元教授等写公开信,认为学术打假应该由专业的机构来组成,滥用的民间打假可能会侵犯个人的权益,很正确,但有点理想化:那是在一个正常社会里的常态,而在中国,有时候只有暴民可以克制骗子流氓——–这是种无可奈何的悲哀,这是我不愿意对新语丝恶言相向的原因,也是为什么我特别反感老仙把新语丝当作其私产的原因之一,“某业所就,孰与仲多”,把众人的良愿和努力绑架来作为自己横行霸道的资本,无非如此。
综上所述,无论是为了免于自己难堪,还是为了有着良愿的人们不要因此对反伪打假产生什么疑惑(经过这多年的洗脑,新语丝和老仙在一般人心目中是密不可分的了),我都不打算对新语丝或老方有过多的攻击,但树欲静而风不止,星宿海论坛上要把我揪出来说事(见曾子后《聪明绝顶的“Amsel”同学》),因我们几个川耗子因为一篇与星宿海根本没关系的博文互相打招呼开玩笑,居然就被命之以“四川帮”,欲“全滚蛋”而后快。狗儿们闹得欢,实在是主子管教得不好,就别怪我打主子给狗看。
这段时间看了些其他人批评方舟子的文章,虽然很多人的行文和笔锋,都是在用方式手法反方,其论述和揣摸多有不靠谱的地方,让旁人看了,未免因为他们的行文和语气而产生怀疑,我就把那些可能会导致反感的地方去掉,把一些比较扎实的东西呈现给众人,让大家可以有可能从比较全面的信息背景下思考问题。本文后续将基于其它“方学家”们的文章,删除其情绪性评论,呈现出可考证的证据,特在此先表示感谢。我会尽量给出引文出处,疏漏的地方请大家指证。
Posted in 下雨天打孩子 by: 疯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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