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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Jun

转贴:了解一下伊朗的“特色民主”

了解一下“伊朗特色”特在哪里(网摘)
文章提交者:天清地宁3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伊朗伊斯兰革命后第一部宪法颁布于1979年12月,规定实行政教合一制度 ,神权统治高于一切 。1989年4月霍梅尼下令修改宪法 ,7月哈梅内伊批准新宪法 ,明确规定伊斯兰教信仰、体制、教规、共和制及最高领袖的绝对权力不容更改。

    怎样理解最高精神领袖和总统的区别呢?

     从上边的文字中可以看出,最高领袖的权力是绝对的,包括宗教权力和世俗权力,而总统只拥有世俗权力,并且还是从最高精神领袖处取得.类似的政体也曾一度在中世纪的欧洲存在,在教皇英诺森三世(1160~1216)时期, 教皇宣称: 上帝将教权和俗权的两把刀都授予教皇,教皇通过为皇帝(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加冕,暂时将俗权的刀授予皇帝. 欧洲中世纪神权政体与伊朗的情况不同的是,皇帝由选帝侯选举产生,而伊朗总统的选票来自普通伊朗公民.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政治体制是根据霍梅尼“教法学家统治”理论构建的,其特色是包括最高领袖职位在内的一系列独特制度。“最高领袖”在伊朗宪法中的正式称呼是“领袖”。宪法规定,领袖由1名伊斯兰教什叶派教法学家担任,领导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权力部门,事实上行使国家的最高权力。

    根据宪法的明文规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的位置在最高领袖之下,但他是国家正式的最高领导人,即国家元首。因为伊朗实行总统内阁制,所以总统也是国家的政府首脑。 最高领袖只能从什叶派教法学家中产生,即必须是专职宗教学者;而总统则只要是信仰伊斯兰教什叶派、有伊朗国籍的伊朗人即可。伊朗的第一任最高领袖是霍梅尼,此后的领袖由“专家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终身,除非辞职或被罢免。现任最高领袖是哈梅内伊。伊朗总统由大选产生,每届任期4年,最多连任两届。1997年哈塔米当选第七届总统并连任至今。

    最高领袖拥有广泛的权力,职权包括制定国家大政方针并监督其执行,担任武装部队统帅,宣布战争、和平和总动员令,下达全民公决令,可任命或罢免总参谋长、伊斯兰革命卫队总司令、广播电视局局长和司法总监等官员,总统经选举产生后必须经领袖批准方可生效,领袖可根据议会或最高法院的裁决罢免总统。而总统则主要是行政部门的首长,向人民、最高领袖和议会负责,如辞职则需向领袖递交辞呈。

     伊朗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但是三权都受最高领袖领导。

    伊朗的最高立法机构是伊斯兰议会,四年一届,议员由选举产生。但是议会的所有立法必须经“宪法监护委员会”批准方能生效。宪法监护委员会由12名成员组成,任期6年。其中包括由最高领袖指定的6名教法学家,以及由司法总监推荐、经伊斯兰议会投票的6名穆斯林法学家。

    司法总监是伊朗的最高司法首脑,由最高领袖任命,任期5年,最高法院院长和总检察长都由司法总监任命。

    为了协调伊斯兰议会与宪法监护委员会可能发生的分歧,伊朗增设了“确定国家利益委员会”,该机构作为领袖的顾问机构,同时也负责协调立法、行政、司法三个部门之间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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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Responses to “转贴:了解一下伊朗的“特色民主””

  1. 1
    曾子后 Says:

    看得出来,伊朗的总统其实是个总理。

  2. 2
    bff Says:

    中国比伊朗还远远不如,人家至少还有一定程度上独立于最高宗教领袖之外的民主选举产生的总统和议会,还有一定程度上独立于伊斯兰革命卫队的国有军队;中国就只有独一无二的独裁党和党卫军。

    中国实在是个连最低级的伊斯兰政教合一国家都不如的垃圾国家!简直不是属于人类的国家,是属于兽类的国家!

  3. 3
    四季豆 Says:

    说不定天朝会受到启发, 哪天也来搞一个有天朝特色的权力制衡: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但是三权都受裆中央领导。

  4. 4
    曾子后 Says:

    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但是三权都受裆中央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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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已经是这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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