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庙

Archive for the '未分类' Category

21 Feb

疫苗八卦

(其实这篇早在闹疫苗那阵子就想写,但实在太懒太散,拖啊拖的就拖到了现在 )
    甲型H1N1流行期间,看到不少人对甲流疫苗都深怀疑虑,担心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研发出来的疫苗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在我看来,这个问题有点杞人忧天。 疫苗的安全性问题,可以分两方面来看。一个是生产工艺带来的物质的安全性,一个是作为疫苗有效成分的物质——病毒、细菌或其亚单位成分,类毒素的安全性。疫苗的可靠性问题,则主要从能否诱导产生相应的特异性免疫应答,以及产生的免疫应答能否切实起到保护作用,降低感染的发生两个步骤上去检测。 
    具体到甲流疫苗,无论是H1N1或HXNX,万变不离其宗,都是属正粘液病毒科,流感病毒属,其常规的生产工艺,都是将毒株接种到鸡胚中进行培养,然后收获,灭活,分装并上市。生产过程中所用到的物质,鸡胚,裂解剂,分离手段(有的用蔗糖密度梯度分离,有的用膜过滤,有的用色谱层析)抑或分装时的疫苗佐剂,保护剂等等,无一不是此前的普通流感病毒疫苗生产中已经用过的东西,只需严格遵守生产工艺,比如关注卵清蛋白的残留量,热源的含量,严格控制防腐剂的含量等等,生产工艺带来的物质的安全性从理论上已经得到保证。而对于疫苗有效成分本身,其安全隐忧在于成为传染源和引发大规模的过敏反应。由于流感类的疫苗都是灭活的甚至是亚单位的——-先碎尸万段再取其中一部分作为疫苗,控制裂解过
程的质量,即足以保证疫苗不至于成为复壮的传染源;而且生产过程中,病毒的灭活是否彻底,按规定还需要细胞学或动物实验来验证——-动物不感染或细胞不死,才算过关。而疫苗是否会引发过敏反应,则需要临床前实验来验证了。 
    至于可靠性,即能否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则有两个步骤来保证。首先,发布毒种的国际机构也会同时发布标准抗血清,首先标准抗血清就要用来验证制备出的疫苗中是否含有特定抗原;制备好的疫苗,在给实验动物进行注射以后,还要通过标准抗血清来检查是否在活体中引发了特异性的免疫应答,研发阶段的话还要做动物实验验证注射过的实验动物确实有了保护性(当然,对于流感这种变异性,爆发性和季节性很强的,时间上可能不允许做这样的实验)。 
    综上所述,作为流感的一个变种,甲型H1N1疫苗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其实与季节性流感疫苗一样无可多虑。但是,就我所看到的新闻上讲,天朝和帝国主义还是有所不同。据说天朝之所以甲型H1N1疫苗出来的速度比帝国主义快(考虑到天朝海关及相关机构的办事能力,毒株的进口和分发本来就落后于帝国主义)的原因之一,就是同样面对重大疫情的特事特办,帝国主义面对新的病毒变体,要求临床实验的病例是普通流感疫苗的两倍,天朝则一如既往。所以,屁民们对新疫苗的警惕性,虽然从科学技术原理上来讲,有些无理,如果是出于对天朝制度的了解,倒也不为无因。 
    顺便八几个疫苗的卦: 
    
    1.目前在pubmed上查到的最早培养病毒做疫苗的记录是日本人野口英世,Noguchi, Hideyo. Pure cultivation in vivo of vaccine virus free from bacteria. J. Exper. Med., 21:539, 1915.,知道他用的什么作为病毒的宿主吗??——睾丸,现在好像还有动物疫苗用睾丸细胞培养的,可怜的动物们,这才真的叫“蛋疼”啊!! 
    2. 在pubmed上查到的最早使用鸡胚细胞做病毒培养的一篇文章,Li, C. P., and Rivers, T. M. Cultivation of vaccine virus. J. Exper. Med., 52:465, 1930.,看第一作者的名字,似乎还是个华人,不知道有谁知道这位前辈的事迹。不过,这是将鸡胚细胞与人工培养基混合的培养,还不是现代疫苗工艺中常规的用鸡蛋进行的培养。
    3. 真正发明了可用于生产的鸡胚病毒培养方法的是这位老兄Goodpasture, E. W., Woodruff, A. M., and Buddingh, G. J. Vaccinal infection of the chorioallantoic membrane of the […]

20 Feb

疫苗乱谈

    记得还是H1N1闹得大家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有童鞋问疫苗的制造过程,其实细想想,疫苗的制造过程无非是扩增病原而已,真没啥太多好说的,只好乱谈一气了。
    话说如同天朝的安保措施分三重:军队,警察和城管,人体的安保措施也可分三重,御敌于国门之外的皮肤:边防军;没有特异性只要碍眼的一概干掉的溶菌酶,吞噬细胞:城管;具有特异性,进行精确打击的特异性免疫系统:警察和国保。当然,人体的边防军更象断掉海底光缆的局域网,管他是河蟹还是山洞癫蝠,一概拒之门外,以至于人类为了能通过皮肤给药不得不想尽办法;而人的二三防线和警察国保城管一样,也经常枪口对准自己人,常会发生类似水箱碾卵民,成都审谭黄的事情,那就是自体免疫疾病了,这类病通常很难治疗。
    警察和国保抓人需要照片和身份信息,疫苗就是给人体内的警察和国保发放的犯人照片和身份信息。
   
疫苗大致可以分为六大类:灭活疫苗,彻底杀死的病原,相当于把反革命分子枪毙以后曝尸示众,由于是已经死掉的阶级敌人,往往导致革命队伍警惕性不很高,常需要反复刺激;减毒活疫苗,其实就是可以改造好的黑五类后代,经过教育改造,已经减弱或丧失了危害性,进入人体后现身说法介绍反革命分子的长相,并且可以繁殖供长期围观,效果很好,但也存在突然又反叛的危险,所以在筛选时耗费时间极长;亚单位疫苗,是除去其他成分后提取病原体中有效免疫原所得,如多糖类疫苗等,相当于将谋逆贼子砍头后传首九边以供识别;类毒素疫苗,是处理后的细菌外毒素,相当于阶级敌人的便便经过消毒后给革命群众作为识别特征;上述种种,均直接来源于病原,真正像照片的,是基因重组疫苗和DNA疫苗,它们都是对病
原体照相——-找到编码免疫原的基因—–这个相当于底片,前者插入表达系统——比如把乙肝的HBS抗原基因植入酵母菌当中,酵母菌就是冲片机,表达出的抗原相当于照片,经过纯化制成疫苗;后者是将编码抗原的基因转入真核表达载体后注入人体,因为它需要人体细胞来表达抗原——相当于上级只发放底片,得自己冲洗。
    疫苗的制造过程,其实主要可以分成4部分:1.筛选;2.扩繁;3.处理纯化;4.验证批签。
   
由于同种细菌和病毒通常都有很多的亚型,免疫原种类也多,即便是重组疫苗和DNA疫苗,也需要筛选出共性多,引发的免疫应答强的种类才能保证有良好的保护效应。灭活疫苗相对简单,分离出毒株,扩繁后灭活注射到实验动物身上,再接种病原,有保护效应就算成功,但对于减毒活疫苗就麻烦了,在自然界里寻找弱毒病原是一条路子,通过人工处理,加速病原变异然后筛选是另一条路子,今年来随着人类对病原体认识的深入,通过有目的的基因改造来减毒成为一个不错的方法;另外由于减毒活苗存在突变成致病株的可能性,所以即便找到了减毒株,还需要在实验室里经过多代繁殖,反复接种动物,观察其突变成致病株的可能性,直至其安全性得到确认,或者至少在一定代次内的安全性得到认证———比如某个株型的某一
代在传代20次后没有发现突变成致病株,则该代病原及其20代以内的传种皆可以作为毒种。甚至一些用作灭活疫苗的菌种毒种,其传代次数也受到限制,例如伤寒疫苗,无论是灭活的还是提取多糖做疫苗的,按2005版国家药典,其种子株传代都不能超过5代。个人猜测,这倒不是怕复壮,而是怕5代以后不稳定突变成免疫原性低下的株型,不能有效激发免疫应答,起不到保护作用。对于某些多变的病原,例如流感,通常是通过头一年世界各地的疾控组织收集和观察,预测第二年可能爆发的株型,然后发布给全世界的流感疫苗厂家进行生产,所以注射流感疫苗相对来说是个赌博:如果第二年爆发的不是预测的株型,基本上就算白挨一针。
    病原的扩增和繁殖,细菌的,相对比较简单,扔到发酵罐里就是了,需要注意的就是培养条件。我就曾碰到过某知名疫苗生产企业,在生产类毒素和多糖疫苗时,因为换了个培养基的供应厂商就细菌就罢工了的例子。病毒的稍微复杂一些,除开乙肝有基因工程苗,通过酵母菌或CHO细胞进行表达以外,其他的病毒类疫苗在扩增繁殖的时候都需要培养寄主细胞,然后把病毒接种到寄主细胞上进行扩增繁殖。这类寄主细胞包括地鼠肾细胞,人二倍体细胞,非洲绿猴肾细胞(VERO),兔肾细胞,鸡胚细胞等。其中流感疫苗和大名鼎鼎的甲型H1N1疫苗就是在鸡胚细胞中培养出来。除开鸡胚细胞特殊,是把鸡受精卵孵化到一定程度后清洗再接种到蛋内,其他的,都是在转瓶,细胞工厂,细胞发酵罐等设备里培养细胞然后接毒。
    病原体培养完了,需要收获和处理。收获无非就是去除培养基杂质的过程,过滤,离心都可以;也可以把灭活处理和收获及纯化合并在一起;灭活通常是加入各种杀菌剂,裂解液等;纯化的方法可包括化学沉淀,超滤,液相色谱层析等。得到的原料,加入一些免疫佐剂,保护剂,吸附剂等配置为成品,自己检查一下安全性和有效性,再送到国家管理部门检查一次(批批检,批签发许可),就可以上市了。
   
吸附剂通常用于类毒素疫苗,可以缓慢释放疫苗,延长刺激时间,有效增强免疫应答;免疫佐剂相当于小脚侦缉队的大娘大妈们,可以有效地向警察叔叔举报可疑分子。一个有趣的疫苗行业八卦:狂犬疫苗都是在真核细胞寄主上培养,一种观点认为,寄主细胞DNA可能有致瘤致癌的作用,因此要求疫苗中寄主细胞DNA含量必须极低;而另一种观点认为,DNA作为一种免疫佐剂可以有效提高疫苗的效价;中国SFDA是致瘤派,这导致中国的狂犬苗厂家必须尽量去除产品中所含的DNA,无论其来源如何。偏偏有不信邪的厂家,比如大连金港安迪,为了能降低生产成本,于是在纯化后的原料里加入了其他来源的DNA,也是通过了SFDA认证的聚肌胞注射液。因为细胞培养是很花钱的事情,所以每剂疫苗里用的病毒量少,就可以有效降低成本。我估
计DNA作为免疫佐剂还应该是有效的,否则该疫苗无法通过疫苗效价的测试,所以当时打了金港疫苗的倒不用担心保护的有效性问题。但无论如何,为药品安全计,未经申报的添加就是违法,这是确信无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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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Feb

于建嵘:守住社会稳定的底线

20 Feb

哐切唻呔哐切唻呔

叫声刺猬你莫慌,
听和尚与你说端详,
老鸨本是那自由至上,
你和他着急冒火为哪桩??哇~~~呀呀呀
 
      首先承认,我是鸨粉,所以,坚决反对驱逐老鸨。
      因为喜欢那种阴阳怪气的写作风格,我读老鸨的历史比较长,在我看来,老鸨是一个个人自由和权利至上者,怀疑一切有可能妨害个人独立与自由的东西,无论它是政府,政党,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抑或是被偶像化的普世价值,例如民主,或者民主斗士。某种程度上,他和王小波一类,崇尚自由而独立的思考。如刺猬在文中所言,他所描述的民主并非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原则下,对人权和自由有深刻理解的民主,但是,他所描述的民主,的确是某些反对当局的人所理解的民主——至少我在网上所见到的某些“革命者”的思维方式,和未夺取政权前的贵党是一致的,而这样的人在当代中国是多是少,我不敢妄下结论。
     
最近看到曾被老方痛骂过的于建嵘的演讲《守住社会稳定的底线》,中国百姓的权利意识还停留在遵守既定规则方面而非自然权利更谈不上普世价值,群体性事件,是维权活动,泄愤活动和骚乱互相参杂,我对现代意义上的民主能在多大程度上被中国民众接纳和遵守的态度不是很乐观。只能说,老鸨的警惕,虽然有对饥汉子大谈高脂高糖饮食害处的偏颇,想想我们当初在新语丝对老方的迷信,看看如今某些人对批评刘晓波和民主的不能容忍,我觉得,老鸨所为,不无意义。老鸨批评刘晓波功利和政治手腕,我觉得,对付这样的当局,这样有手腕的政治人物也许正是民间异议领袖所必须,而老鸨的这种批评,可以警醒我不要成为刘粉,不去神化任何人,任何名词,而尝试以独立的头脑去看待一切,就好比二战的英国需要丘吉
尔,战后要将之抛弃一样,对抗暴政时支持刘晓波,而倘若未来的刘晓波走向其反面时,能清醒对待。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制度是好事,但谁能保证深受集体主义思想所影响的中国不会在某些神化的名词之下出现多数暴政??这就是老鸨的阴阳怪气能带来的意义。
      批评如无自由,则赞美无意义。我们如果只是一味捍卫和歌颂我们理解的民主,不去思考到底有多少对民主和我们理解的是一样的,不去对现代民主的理念做深入的理解和宣传,我们也未必比真理部高明到哪里去。好玩的是,老鸨常常自称是面镜子,我觉得有趣的是,批评他歪曲民主的人,也确实是常常神化普世价值相关名词却看不出来对这些理念有深刻理解的人。莫之许曾说老鸨是民主的怯魅剂,其实何止民主,但凡有可能以某种神圣理念之名侵害个人自由的东西,老鸨都是怯魅剂。在我看来,民主并非神圣不可侵犯的偶像,只是保证个人自由与权利的手段而已,对这种制度可能的危害的思考,非常有意义。毕竟,独裁与专制的危害对我们来说已经是常识,而民主旗号下的实质往往我们未及深入查考。就好比当
年我们都沉醉在方大仙“主流科学意见”的旗号下,谁认真去考察过到底是主流科学意见还是“方式科学主见”??
      当然,老鸨的极端个人自由和权利主张,带着浓厚的犬儒色彩——-这也是逻辑自洽的,极端怀疑集体主义的个人主义,不太相信个人与社会现实斗争而获胜的可能性,未免悲观;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者的理想主义,其实也是个人自我完善自我满足的一个重要部分,选择进取或选择犬儒都是个人的自由,老鸨的犬儒悲观,虽然看上去会使人丧失斗志,但我觉得,能被其悲观所打击或气得跳起来的,都属于心虚,如果理想主义和自我完善就是你自己坚定不移的抉择,何必需要把你的追求神圣化为所有人的追求,偶有不同就要鸣鼓而攻,那样和贵党又有何区别??
      刺猬在美国,我没去过,我不知道我所看来的:在美国,只要你不是实际活动,那么纳粹、马克思主义、3K党宣传都是合法的自由;只要不是即刻造成危害的言论,例如在飞机上喊有炸弹,那么任何的言论都是合法的自由,这些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请想想美国人为何要如此。对待社会的异端尚且如此,那么,作为倡导个人自由与权利的同路人的老鸨的一些貌似出格实则很有意义的言论,有必要如此么??

10 Feb

开盘口:春晚上还能见到这节目不??

开盘口:春晚上还能见到这节目不??
(我押5毛,赌上不了春晚了)
马未都:《两毛钱一脚》——春晚版权的一场闹剧  
           大约在一个多月前,有朋友不断问我:“你给春晚写小品啦?”我以“怎么可能”作答;后过了些日子,一家报纸上载文说春晚语言组用我的一篇小文改成小品,效果颇好,我虽奇怪怎么春晚无人与我联系,但亦一笑了之;可后来发生的事情却让我再也笑不起来。
   
  在消息见报之后,先是有人自报家门(春晚剧组)不报姓名地问我,是不是写了如此一篇文章,然后又传来一份资料让我看看是不是一样。这是刊载在2009年11月下半月刊的上海《故事会》,署名“陈志宏”的一篇抄袭之作,我想两文读后结论自有。我的小文首发于2008年8月14日的新浪博客,2009年2月人民文学出版社结集出版《马未都说·车上篇》第36页,名为《量力而行》。其后经过三番五次的电话盘问,我都如实禀报,电话另一头剧组小姐总是将信将疑地说出不算悦耳的话。我年长,她年幼,我不和她计较。可她后来的话比较刺人,她告诉我说:“我们(春晚语言组)本来是根据陈志宏在《故事会》的文章改编的,可没想到您也写了一篇。”我听这话确实也糊涂了,我怎么早在他之前“也写了一篇”?好像有点儿不该
的意思。
      后来,剧组小姐又打电话告之:“陈先生愿意与你共同署名。”我只好告诉她,我不认识这个陈先生,我不追究他抄袭是我大度,但我不可能“共同署名”。我当时还退了一步,我说“让他在改编里署名吧,我也不计较了。”谁知剧组小姐郑重告诉我说:“你理解错了,我们改编另有别人。”
      后来,剧组小姐电话通知我,并发一邮件《确认书》让我确认同意改编,然后用快递给春晚剧组寄回。我在我的权利未弄得十分清楚的前提下,主要是怕被蒙着“共同署名”,没有及时寄出;剧组小姐就电话急催,毫不知道什么叫客气,从这事发生我接了她几十通电话,有时甚至在半夜,但我总是耐着性子听她那番道理。我告诉她,《确认书》是个单方面的凭证,签字后如寄出,我手头就没有任何凭证,此事应该签合约,双方各执一份。她先告诉我春晚几百份都是这样签的,没有其他法律文本。我说那我不签,她这时只好说去问问再告诉我。
      过了几天,她又打电话来告诉我说可以签合约,不签《确认书》了,马上发合约范本给我。我收到合约后把空格的地方一一问了她,她告诉我说空格不要填,只签名寄出就可以了。这事很奇怪,天下的合约都没这么签的,要命的地方都空着,让乙方(即我方)签字,那这合约有什么意义呢?!我问她一个文人难以启齿的问题,空格内的“作品许可使用费”金额是多少呢?她告诉我1000到2000元,每个人都一样,节目播出后就给。
      接下来的事有点儿匪夷所思。我告诉她这样的合约我不太想签,主要是……,剧组小姐有点儿着急上火,口气不太友好:“我告诉您吧,这节目上不上还不一定呢,签不签随便。”说完把电话挂了。我愣了半天神才省悟过来,估计所有作者都特想为春晚增光,为自己积累,上不了春晚等于白瞎,所有作者都有求于人,剧组的工作人员盛气凌人也是有原因的。可这招对我不管用,这个节目上不上春晚,我一点儿都不在乎。
    后来,我的电话就没断过说客,连我都记不起的发小也打来电话,嘘寒问暖,当我如实招供后,他们也觉得解铃还需系铃人,又让剧组小姐找我赔礼道歉。按说我再次接她的电话就是原谅了她不恰当的做法。她和我约了时间,到观复博物馆找我,她在路上电话指示我,让我自己先打印合约5份,她亲自来取。我觉得我终于可以不用自己花快递费了,她迟到了,我心里依然以路不好走为她解释。
      当我们终于面对面坐在会议室里,剧组小姐向我致歉,她说:“我不知道您的身份,我要早知道就不会这样。”我告诉她: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应该尊重每一位作者,不管他是谁。我后来出出进进打印文件,她跷着二郎腿坐在屋里一动不动,我心里依然用她可能上学时缺乏社交礼仪教育为她解释。可当我跟她说,合约某些条款我不同意,如她不能做主,让她回去商量时,她突然不悦,告诉我这样她的饭碗就会丢了;这让我内疚,进退维谷。我只好告诉她合约是一个双方自愿签署的法律文本,一旦生效,不可反悔,所以要慎重云云……
      再后来发生的事情十分难堪,她开始哭闹,我在她哭闹的间隙跟她说:任何合约都不会因哭闹而签。她不听,仍我行我素。后面的细节及言语限于篇幅,对她也不好,我就不想说了,反正我没签合约。
       这些天,春晚剧组的人我认识的不认识的,直接的间接的拐弯抹角的都给我打电话,说事关重大,时间紧迫,还是签了吧,否则大家麻烦一团……春晚总导演金越也来电话向我道歉,只是电话里我没法说清至今未签的原因。
      我想,此时我更应该主张权利,让尊重作者权利不再是一句空话;让本次事件作为社会同类事物的一个范例;让其尊重作者的无形资产成为习惯。我原来的想法是,为了全国人民,我可以不要一分钱让他们改编。但有了这样的经历后,我决定,我要在合约中要求15万元的作品许可使用费,这笔钱如剧组支付给我,我将悉数捐出。
       我至发此文之时尚未同意春晚语言组改编我的小文《量力而行》(即小品《两毛钱一脚》),尽管他们已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并已彩排通过,但至今未获原作者通过,这不是我个人和剧组的悲哀,而是我们民族习性的悲哀。
                                                                                    2010.2.8
[…]

03 Feb

山寨钱烈宪要发言之:又一次与世界奇迹擦肩而过

(“颠簸复活术”,几乎可得炸药奖的发明,就这么被“证伪”鸟。俺第一不是法医,第二学的东西有关兽医无关人医,所以实在不太明白,根据原来的报道,在家属发现“死者复活”后,内江第六医院的急救大夫两次详细记录了体温,心跳,血压等生命体征,现场所检的生命体征,与有“官”砖家们事后解剖的判断,哪一个可靠??)
内江称“第二次死亡”系误诊
http://www.jinghua.cn   2010-02-02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
    据新华社电1日,四川省内江市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经过相关部门和专家开展的司法鉴定,四川内江“1·8”交通事故中出现的“第二次死亡”系误诊。
    1月8日,四川省内江市发生一起车祸,伤者张厚明被内江市中医院120急诊医生现场诊断为临床死亡,并由相关部门送往火葬场。事故发生后,赶到火葬场的死者家属却称,他们发现死者仍有脉搏、心跳等生命体征。随后,他们向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120求救,最终仍“抢救无效”死亡。随后,第六人民医院的120急诊医生再次给死者家属开具了“死亡通知书”。
    一名伤者出现“两次死亡”,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事故发生后,内江市委、市政府及时介入了交通事故和医疗争议,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1·8”交通事故案和医疗纠纷案开展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由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执行。在其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所所长王能义称,从胃内容物消化程度、车祸伤后损伤的生活反应、心脏破裂致心包腔积血情况及颈髓损伤四项,推断张厚明在发生车祸后,“由于伤情严重,在复合损伤的作用下,快速出现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因此,“内江市中医院急诊医生在到达车祸现场时,张厚明已经死亡,该院对张厚明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
    王能义还表示,根据尸检所见和病理组织学、左右心血药物两项检验,判断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急诊医生接诊张厚明时,“张厚明不存在生命体征”。他说:“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急诊医生到达呼救现场接诊张厚明时,存在误诊张厚明有生命体征的过错,也是引起此次医疗纠纷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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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Feb

zt:政府收入增长了985倍,百姓收入只增长了19倍

政府收入增长了985倍,百姓收入只增长了19倍
2010-01-28
前阵子就见到了刘涛先生的新书《头等强国》,看了之后一直想说点什么,但不知该如何说,如鲠在喉,很不舒服。听说如今有很多人在做“头等强国”的梦,我没有见过,只是耳闻。有梦想当然是好事,总比浑浑噩噩好。我虽然没这样的梦想,但也不会反对别人有梦想。
直到看到国家统计局前不久发布的一个报告,我才有了一点发言的欲望。这个新闻透露的是个喜讯,标题叫“我国已升至中等偏下收入国家行列”。我揉揉眼睛,说的果然是我国在2008年底终于从长期的低收入国家,跃升至了“中等偏下收入”国家的行列。这确实是一个好消息,但显然和“头等强国”的梦想还很遥远。
报告中另外两个数据,却又似乎显示出一些“头等强国”的气派。一个是2008年的财政收入有6.13万亿元,60年间增长985倍;另一个是外汇储备60年增长了近14000倍。财政收入也就是政府的收入,政府收入中还有一大笔非财政收入,数量也与财政收入不相上下。一个政府收入和外汇储备有如此天量增幅的国家,难道还不算“头等强国”吗?当然不算,因为还有另外的数据制约着,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价格因素,60年间仅增长了18.5倍(98600%÷1950%=51,就是说这60年里政府收入的增长率至少比群众收入的增长率高5100%、5100个百分点,或者说“快51倍”。——
楼主批注),而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目前还不到城镇居民的三分之一。
比较这两组数据,说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头等强大的政府,大致是没错的。这个政府,可能比年年巨额财政赤字的美国政府都要强大,但头等强大的政府,并不意味着背后就能成长出一个“头等强国”。近几十年来,有句口号一直很流行,叫“国富才能民强”,大家天然认同这个逻辑,很少有人辨析。然而,细究当下很多社会问题的根源,可能都与这个逻辑有关。
国富民强这个概念,最早出自东汉赵晔的《吴越春秋》,原句是“民富国强,众安道泰”。从“民富国强”到“国富民强”,虽然只是颠倒了一下次序,但因果与逻辑关系完全不同。汉语的模糊性,使一个中国古代的常识性理念,就这么悄悄地被改头换面了。
财富如何在国与民之间分配,是一个古老的政治问题。从春秋之后,民富才能国强就成了政治家治国的一个常识。管仲曾说:“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
《论语》有子对哀公说:“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荀子还对国富民弱这种状况做过结论:“田野荒而仓廪实,百姓虚而府库满,夫是之国蹶
”,意思是这种国家是要溃败的。到北宋,王安石明确指出两者的逻辑关系:“百姓所以养国家也,未闻以国家养百姓也。”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18世纪也曾问道:“国家是先以民众贫困作代价而使自己变富呢?还是让国民先富起来再实现自己的富裕?”结论是:“只有个人的富裕才能很快推动国家的富强。”
人们常言康乾盛世,岂不知“家天下”的康熙和乾隆在如何“藏富于民”上也动足了脑筋。有学者作过统计,康熙在位的62年间,不同程度地减免过天下的租赋有
500多次,折合白银达1.5亿两,相当于当时4年多的全年财政收入。而乾隆更厉害,曾先后5次免除过全国所有州县的一年赋税,执政期间免除的赋银超过3
亿两。据黄仁宇计算,康乾时代的个人税赋只有当时英国个人税赋的三十分之一,可见盛世之名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举这些例子,只是想说
“民富才能国强”曾是一个多么简单的政治伦理,今天却被各种花里胡哨的政治思想,搞得含混不清。为何把财富集中在政府手中,无法成为“头等强国”,反而充满了社会危机呢?战国时代的尉缭子很早就指出:“亡国富仓府,谓上满下漏,患无所救。”意思是要想亡国就把财富集中到政府的库房中,因为政府能控制的财富越多,各种腐败行为会愈多,社会矛盾便越激烈,贫富分化也会越厉害,社会秩序反而处在了一触即发的祸患之中。比如曾辉煌一时的秦与隋朝都是这样,虽留下了万里长城、大运河等宏大工程,但都崩溃于一时(苏联也是这样崩溃的,苏联曾是世界上最强盛的两个强国中的一个,苏联政府在搞军事和搞“国际政治”、对外称霸上很有钱,但在搞民生上很拮据、很吝啬,苏联群众的生活水平很低,食品
和生活用品都很匮乏。— —楼主评论)。如果国家的强大不是以民众的富裕为基础,两者不是一个共同体,民众不仅会对政府的富裕漠然置之,对其衰败更是无动于衷,因为与民众无关,甚至盼望这样的政府衰亡得越快越好。如此一来,民众对政府的离心力,也会加速社会的崩溃。
刘涛的这本书,引用了很多方法来分析中国成为“头等强国”的可能。其实,中国能否成为“头等强国”,缺少的并不是什么复杂的政治理念。而是要在一些常识问题上,与人类经验真正形成呼应,这个梦想才可能有基础(就是说不能违反人类社会的规律、社会规律,就象我们做事不能违反自然规律一样。有些中国人总认为中国能成为人类社会规律的一个例外,总认为中国可能可以不必按人类社会的规律做事,大跃进时期提出的“十年超英,15年赶美”、“5年超英,10年赶美”和“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都是违反人类社会的规律,违反常识的。——楼主评论)。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不是把政治或经济说得越来越复杂,而是如何说得越来越简单,因为问题往往出现在那些最简单的地方。比如,成为“头等强国”首先得
有“头等强民”,没有这基本逻辑的认定,谈得再多都是枝节问题。枝节越多,人们越糊涂。
政治学和经济学在今天表达得越来越复杂,不过是权力隔绝民众的一种技巧。人们研究学问的目的不是为了模糊事实,或者分散民众的注意力,而是为了呈现一个社会的真相和对未来的远见。但学者们却在相反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这样的学问又怎能配得上政治、经济这样美妙的词语呢?
文章提交者:万里如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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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Jan

代土匪,四一,子后送的花


14 Jan

1月13日,五道口,google总部

最后那张是殷德义先生托人送的花束上的留言,手机拍摄,有点模糊,见谅了。

12 Jan

重庆晚报报道李庄嫖娼证据中六点重大失误(转载)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law/1/1970…
重庆晚报报道李庄嫖娼证据中六点重大失误(转载)
  
  首先,对宣传口以及高新区分局的同志们,为做实黑恶律师李庄嫖娼的证据,主动放
弃元旦节假日,加班加点打击挺李派的嚣张气焰,在这里提出表扬。原报道链接如下:http://news.sina.com.cn/c
/2010-01-10/010619434929.shtml
  
  其次,对于此次报道出现的几点重大失误,特此指示如下,希望有关部门和同志及时吸取教训。我们的运动,形势险峻,不能再因为基层同志的一些工作失误而使“大局”遭到任何破坏了。
  
 
 1.报道中居然称“公诉机关谴责李庄道德败坏,曾到过高新区某洗浴场所嫖娼”。难道宣传口的同志们,连自己几天前的报道都懒得去核实一下吗?当时所有的
报道都指出,公诉机关称李庄在“四星级酒店嫖宿”,哪里说了什么“洗浴场所嫖娼”嘛。而且,本来咱们还能自圆其说称该“洗浴场所”开设在“四星级酒店”
内,可宣传口的同志居然画蛇添足地帖了一张该“洗浴场所”的照片,致使与先前的“四星级酒店”一说彻底矛盾。以后此类报道,宜采取公检法宣联合工作,各司
其职,讲点敬业精神,起码要能自圆其说嘛。
  
  2.报道又称“市公安局领导要求律师问题要慎重处理,不宜公开,经记者再三追问,高新
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才回应”。这简直是对我公安战线广大指战员们的污蔑。公安战线什么时候经记者追问,就能违背上级指示公开原本“不宜公开”的材料了?
当此重大紧迫时刻,还讲不讲一点纪律了?宣传口的同志动笔动口前千万记得要先动动脑筋。
  
  3.报道又披露高新区分局查处李庄嫖娼是
在1月3日。我们宣传口的同志所犯的低级错误真是让人触目惊心啊。公诉机关称李庄在“四星级酒店嫖宿”明明是在去年12月30日的庭审上嘛,你把1月3日
的“查处”日期披露出来,难道是想证明公诉机关的同志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以后宣传口要尽量安排数学好、有点时间观念的同志,绝对不能再闹这种先下结论、后
行查处的笑话。现在不是几十年前了,不是咱们说什么,人家不动脑筋就信的年代了,宣传口的同志一定要与时俱进!
  
  4.报道居然还说
“李庄在与卖淫女章某发生性关系时,透露自己姓李,是律师”。宣传口的同志稍微动动脑子嘛,嫖娼是违法的,搞不好是要被劳教的,谁在嫖娼的时候会傻到要报
上真名实姓还加职业的?上网提倡实名制,嫖娼从来没有提倡过什么实名制嘛,对不对。报道的生动性要讲,可信性也要讲嘛。你这么写,叫人家如何信嘛。今后一
定要注意对宣传口的同志加强教育,提高他们的智商。
  
  5.报道还说“同时涉嫌容留妇女卖淫的该洗浴场所也受到了罚款和限期整改处
理”。这简直是给咱们得打黑摸黑!该洗浴场所,李庄嫖了,龚刚华也嫖了,说明这就是个淫窝。老百姓都知道容留妇女卖淫罪比律师伪证罪严重,组织妇女卖淫情
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判死刑。连北京的律师咱们都跨省了,这么个淫窝就能罚款了事?咱们打黑打了这么久,抓了几千人,这样的淫窝居然还能安然存在?我看这里有
大问题。文强做保护伞的淫窝咱们不是一下就端掉了吗?这个“洗浴场” 淫窝为什么一直端不掉,这次也仅仅罚款了事,我看背后还有保护伞!
  
 
 6.最后,我要对去年12月30日23时21分57秒把李庄接受龚刚华邀请到洗浴场所嫖娼一事捅到天涯重庆版去的同志提出严厉批评。这个帖子的贴出,距
公诉机关幺宁小姐抛出嫖娼一说尚有1个半小时,离高新区分局核实尚有4天,这么做,是会打草惊蛇的,是会让人抓住辫子的!幸好这个帖子因为贴出的照片被人
揭露为假,后来被删除了。但是,至今仍能用“我有个兄弟伙在一家大型洗浴中心做服务生”在google上搜索到,在网页快照中还能看到。给敌人留下了证
据,令人痛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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