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博客服务纠纷案' Category

短命的微博客

刘晓原 律师 09月 11th, 2009

受新浪博客网之邀,我在8月29日开通了微博客。微博客开通后,我发了十几条短语。想不到的是,只存活了八天时间,在9月6日就夭折了,新浪网也没有解释关闭原因。

   在我众多的博客中,新浪微博客是最短命的一个。受邀开通微博客,强关也不说理由,这未免有些过份了吧?

 在新浪开通微博客(2009-08-29 18:26:56)

我的微博客地址:http://t.sina.com.cn/liuxiaoyuan

在新浪开通微博客

刘晓原 律师 08月 30th, 2009

 接到新浪网发来的通知,说他们开通了微博客,现正在进行测试,欢迎去注册。

     对微博客,我可不陌生,早在去年就开通了“做啥”,后来又开通了“饭否”。使人感到气愤的是,“饭否”在国内遭到了屏蔽。

     微博客的特点在于“微”,一般发布的消息只能是只言片语,很多微博客平台,每次只能发送140个字符。作为一种分享与交流平台,微博客更注重时效性和随意性,微博客更能表达出每时每刻的思想和最新动态,而博客则更偏重于梳理自己的一段时间内的所见、所闻、所感。微博客的魅力主要集中在,第一群聊功能,第二跨平台数据交互和互动,挖掘潜力不单停留在文字、图片、视频范畴,隐含有SNS交互特性,而中国是移动设备交互最频繁国家之一,微博客的出现将更大的提升该块用户使用体验和互动性,而3G的普及相信即将带来一起新的跨平台交互风暴。

    不论是博客,还是微博客,网民最大的愿望就是别随便删文与关博。

    我的微博客地址:http://t.sina.com.cn/liuxiaoyuan

为何关我的搜狐博客,请张朝阳给一个说法

刘晓原 律师 08月 5th, 2009

     就强行关闭本人博客

       致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朝阳先生的信

张朝阳先生,您好!

    本人刘晓原,系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律师,也是搜狐网的博客用户。2006年2月25日,我在搜狐网开通了自己第一个博客,网址是http://liu6465.blog.sohu.com/

    2009年7月28日,搜狐网在没有事前通知的情况下,就偷偷地关闭了我的博客。至今一个星期了,搜狐网也没有给我作出说明。因此,我只好写信向您进行投诉。

    我开通博客三年多来,发表了文章一千四百多篇。网友的评论近十万帖,博客点击率达四百多万。我的博客被搜狐网列为“名博”,博文还能经常得到推荐。

     在写博客过程中,我与搜狐网有过一些“摩擦”。因为文章多次被搜狐网锁定隐藏,我曾在2007年8月16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状告搜狐网锁定隐藏博客文章的侵权行为。经过八个月的诉讼后,人民法院驳回了我的起诉,案件没能进入实体审理。为争博客空间的言论权,我起诉到了人民法院,但搜狐网没有因此关闭博客,这也证实了你们的“肚量”。搜狐网锁定隐藏博客文章,在网上会给用户一份通知,为何关闭博客不作一个说明呢?偷偷关闭用户的博客,实在是一个不光彩行为。

    企业要发展离不开用户支持,企业经营也应遵守法律法规,还要遵守“诚实信用”的商业准则。关闭用户的博客,中断用户的服务,为何不能给用户一个理由和说法?

    搜狐网给博客用户提供的是免费服务,但同样要按照中国互联网协会《博客自律公约》规定,维护好广大博客用户的合法权益。

    不通知就关闭博客,不只限制了公民言论自由,还造成了用户文章丢失。我的十多个博客中,唯有搜狐博客保存的文章最齐全。就是被搜狐网锁定隐藏的文章,我在登陆状态下,点击修改标志可以进去复制。

   关闭博客前给一个通知,让用户备份博客的文章,避免博客文章丢失。如此简单的服务,难道也做不到吗?

    在当前社会环境之下,网络服务商会受到各种干涉,要生存和发展有诸多不易,删文关博也许不是网站本意,但同样要坚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底线。

    不给通知,不作解释,只为自身利益着想,就强行关闭用户博客,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据我所知,搜狐网关闭用户博客不是个别现象。偷偷关闭博客的做法,在用户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这个问题如果不能予以重视,会让广大用户对搜狐网失去信任。

    在此,我需要提醒的是,在用户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况下,仅依内部管理规定锁定隐藏文章或关闭博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博客自律公约》等规定,严重侵犯了广大博客用户的合法权益。

    对搜狐网关闭博客的行为,我表示强烈的不满。

    您是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平常工作已是日理万机,但我相信您会重视用户反映的问题,相信您会就关闭博客之事给我一个说法。如果我的博文有违反法律法规之处,也请您和搜狐网给我指出来。谢谢!

             此致

 敬礼!

                       搜狐博客用户: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 刘晓原律师

                                             2009年8月3日

附: 搜狐博客“失踪”,能给一个说法吗?(2009-07-28 22:21:42)

     博客的言论底线是什么?(2008-08-22 11:18:49)
     博文纠纷案一周年祭(2008-08-16 09:29:32) 

网站遭关,博客被删——亲爱的网友你不要哭

刘晓原 律师 07月 30th, 2009

2008年12月16日,法天下网遭到强行关闭。对“法天下”的死亡,网友写了很多悼念文章。下面这首诗,就是其中的一首。

   我曾经是“法天下”一员,在网站强行遭关闭时,博客点击率达100多万。如今的“法天下”,改为“雅典学园”,在书斋“谈法论道”,不也乐乎?遗憾的是,我已被拒之于门外。

   法天下博客被消失,光明博客被“黑暗”,搜狐博客被关闭,当一个个博客离我而去时,真的是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我埋头于博客写作三年半,发表博文上千篇,点击率达400多万。作为搜狐的一个名博,搜狐网竟然会在不作任何解释情况下,就偷偷地强行关了人家的博客,这种做法与强盗和流氓行径有何异?

    言论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公民基本权利。文章自由发表权,著作权法中也有明确规定。搜狐网为何竟敢如此大胆地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呢?据我所知,删除文章和关闭博客并不是个别问题。

    淫秽作品有人管,“低俗”文章有人问。博客被强行关闭,言论自由遭侵犯,又该由谁来管呢?

        亲爱的网友你不要哭
             思 宁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aa89170100e2s4.html

  2008年12月16日晨,大陆网友相对自由的精神家园——法天下网站被“和谐”了,一些网友哭了。    

       当今天的太阳升起的时候
       我们的精神家园却陷入黑幕
       请相信自由的阳光终将刺破黑暗
       亲爱的网友你不要哭

 

       带血的屠刀切断了网站的连接
       就像割断了张志新不屈的歌喉
       但公民不同的声音不会消失
       亲爱的网友你不要哭

 

       百鸟争鸣的博客声声在耳
       百花齐放的论坛历历在目
       回味曾经拥有的自由的空气
       亲爱的网友你不要哭

 

       也许我不赞成你的观点
       我依然尊重你反对的自由
       虽然好友论敌一齐被禁声
       亲爱的网友你不要哭

 

       网站或许还能重见天日
       却是自由的精神被阉割以后
       只要你的思想依然自由独立
       亲爱的网友你不要哭

 

       网络东方不亮西方亮
       黑夜给了我们黑色的眸
       我们却用它寻找光明
       亲爱的网友你不要哭

 

       互联网放射普世的阳光
       黑暗挡不住自由的追求
       勇敢智慧地再造精神家园吧
       亲爱的网友你不要哭

附:搜狐博客“失踪”,能给一个说法吗?(2009-07-28 22:21:42)

法天下,死了!(2008-12-29 12:43:01)

中国之大,已容纳不下一个法律网站!

刘晓原,再次呼唤你回家吃饭

刘晓原 律师 07月 30th, 2009

 http://kaoshengkaoshi.blog.sohu.com/

作者:许 丹

   昨天晚上下课回来,打开电脑已经是晚上9点了,从空间中看见好友呼唤刘晓原回家吃饭,果然,怎么也进不去刘晓原的博客了。通过手机联系后,确认刘晓原的博客被封杀,一种无可名状的悲哀袭来,故发博呼唤刘晓原回家吃饭。

   我个人认为:刘晓原的博客理性、真实。从来没有过激的语言,他只是坚持不懈的追求每个案件的真相,并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求公开、公平的结果。

   他的博客温和地推动着法制的进步,有利于社会走向理性、和谐。

    我实在弄不明白,有关部门为什么连这样理性温和的博客也要封杀,到底是为什么?这不是在制造仇恨吗?

   在法治社会中,封杀监督,就是纵容罪恶。岂有文章倾天下,从来奸佞覆乾坤!

再次呼唤刘晓原回家吃饭,呼吁有关部门恢复刘晓原的博客。

搜狐博客“失踪”,能给一个说法吗?

刘晓原 律师 07月 29th, 2009

今天早上不到五时,我就起了床,准备到福州长乐机场乘飞机去山东。我一看时间还很早,忍不住打开了电脑上一会网。

    在网上,我搜索到了《新快报》刊发的《网友寄明信片呼唤严晓玲案被拘者回家吃饭》文章,就把文章转载到了我的新浪和搜狐博客。转发了文章后,我离开了酒店,乘大巴赶去机场。

    中午近十二时,飞机降落在青岛机场,我再改乘火车前往淄博市。

    下午四时十分,有网友发来短信询问我的搜狐博客是否关闭?

    我在火车上不能上网,无法证实是否遭关闭。下了火车后,我改乘长途车前往目的地。我在汽车上时,又接到了朋友打来的电话,说我的搜狐博客遭关闭了,理由是别人的都可以打开,唯独我的无法打开。接了朋友的电话,我还是半信半疑,因为以前也出现过登陆不了的问题。

   晚上七时半到达目的地,我住进宾馆就赶紧上网,发现搜狐博客打不开了。我登陆QQ后,收到了网友发来的信息,这才知道搜狐博客遭关闭了。

   毫不谦虚地说,我的搜狐博客在搜狐网也算得上一个“名博”。没有任何通知就关掉一个“名博”,难道会是搜狐网的本意吗?如果没有上面的命令,搜狐网会关掉一个“名博”吗?

   这些疑问,也只能是我的猜测。不论怎么说,我的搜狐博客打不开,搜狐网还是脱不了干系。

  我的文章是一稿多发,不但发搜狐博客,还发新浪、凤凰、网易、博联社、法律等博客。如果是来自上级指令,为何只关搜狐博客而不把我的所有博客给关了呢?

   我与搜狐网的“纠葛”,由来已久矣。早在2007年8月16日,因为搜狐锁定隐藏博客文章,我愤而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也许是案件引起了外媒关注,在案件受理近一个月,负责本案的法官也给我发了举证通知书情形下,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竟然又说案件不符合受理条件而驳回了起诉。案件历经一年诉讼,还是被二审法院给驳回了上诉,最后以败诉而告终。

   锁定隐藏或删除文章,其实不只是搜狐一家,很多博客也是这样做的。我之所以提起诉讼,只是想试一试人民法院是否会保护公民言论自由权。

   搜狐关我的博客,也不是第一次了。2008年11月28日,在我获得德国之声博客大赛最佳中文博客奖的时被关过一次,后来经过一些疏通才给恢复。

   7月中旬,我的搜狐博盟圈被关闭,尽管也有人帮助说情,但也行不通没有给恢复。我只好开了一个新的博盟圈。

   如果这次搜狐博客无法恢复,将成为我第三个遭关闭的博客。前两个分别是法天下博客,它的被关是因为我发表了很多关注杨佳案博文。第二个遭锁定IP的博客(变相关闭)是光明网博客,为何封我的博客IP,人家也没有给一个说法。

   据我了解,搜狐博客遭关闭,很可能与关注福建网民诽谤案相关。

   我的搜狐博客,注册于2006年2月25日,截至关闭时点击率已超过400万,与明星们的博客相比,点击率还是很低,但在以写评论为主的博客中,点击率也算是比较高的了。

   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写的博文还是比较理性,没有违反宪法法律规定。这样的博客为何也要关闭呢?

   关闭博客不给理由,关闭博客不事先通知,这种做法,太霸道了吧?

删除文章,关掉博客,无非是想让人闭嘴。但我想,可以管住言论,可以关闭博客,可管得了人们的思想吗?

   在此,我强烈要求恢复搜狐博客(网址为 http://liu6465.blog.sohu.com/)。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对付关博客的恶行,除了谴责和抗议外,就是重新再注册。http://xiaoyuanlawyer.blog.sohu.com/

    想让人不说话,没门!即使关了我在门户网的所有博客,我还有独立博客呢!国内不让我开博客,我还可以在外网开呀!

是谁在控制着我的博客评论?

刘晓原 律师 06月 29th, 2009

 

上午十时半,我在新浪博客转发的《南方朔:很多政治人物没有中心思想》文章后面评论跟帖已多达55条,其中十五条是金使尔康用匿名所发(全是粘帖发,这类帖子以前在我的博文后面出现过。我的网易博客有很多),有十六条是浙江省嘉善县某匿名者所发(不论我发什么文章,他都会用极为下流的骂娘话来攻击,曾经还多次打电话骚扰,我公布过他的骚扰电话),其他的正常评论帖子则是网友所发。但是到了十一时半,我再次登陆新浪博客时发现只有27条评论了,金使尔康的跟帖评论和我针对金评论所写的评论全部删除,同时一些正常评论也被删除。嘉善县某匿名者骂娘的帖子则一个也没有删除。

附:原来是一个不拿钱的“五毛”(2009-06-18 12:28:47)

新浪客服人员说,管不了侮辱性的评论(2009-06-17 16:51:05)

写自己的博,让无耻者骂去吧!(2009-06-14 10:05:32)

一件蹊跷的事情(2009-03-26 06:40:09)

为何难以发出评论?(2009-02-10 11:27:59)

要求恢复刘晓原律师博客的评论功能!(2008-11-25 08:59:18)

别再限制对我博文的评论!(2008-11-08 10:06:09)

别限制对我博文的评论(2008-09-22 10:13:14)

难道你们眼中只能容下骂娘的帖吗?

刘晓原 律师 06月 29th, 2009

今天,我转帖了凤凰网刊发的《南方朔:很多政治人物没有中心思想》文章。文章刚在博客发出,金使尔康就用匿名跟了十五个帖子,又是检举,又是要警告。我在跟帖后面写了一留言,指出他的所作所为验证了林语堂先生的一句名言。

  我跟帖发出后,不一会浙江省嘉善县某匿名者疯狂地用下流骂娘的话攻击。

  金先生的攻击,尽管带有明显的恫吓,但毕竟没有使用骂娘下流话,他还是属于一个文明人。那些下流骂人的话,我都不想去删,文革遗风帖子则更不愿删了。

    我曾经给新浪博客管理员打过电话,质问为何不删除下流骂娘的跟帖评论,他们说不会删除任何跟帖评论。既能不会删除任何跟帖评论,今天博文后面的金使尔康跟帖评论和我对他跟帖的评论,又到那里去了呢?难道帖子自己知道“飞走”吗?

  为何不删除疯狗似的骂娘帖子呢?却要把金使尔康的文革遗风帖子和我的跟帖删除?金的观点虽然有文革遗风,但毕竟不黄也不色,让这类帖子暴露在阳光之下,最起码也能帮助中老年人回忆一下文革的岁月。对这类帖子,我博主都能容纳,管理员为何会看不下去?难道你们眼中只能容下骂娘的帖吗?

互联网时代,博客也能成为“新闻中心”

刘晓原 律师 06月 20th, 2009

 

(注:下面文章选摘自《影响力周刊》,作者张晓娜)

   一个人,仅仅靠连接一根网线,就会成为“新闻中心”,而其博文所起的作用甚至还会超过几位记者,这已经不再是天方夜谭

      时下,博客作为人们表达感情的最好方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而它关注的范围已然悄悄从自我发展到无我,进而更多地关注社会的公共事件,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讲,博客已经被视为一种个人传播来看待。

 

 

  个性化的表达方式

  

   “那些悼念的博文只是为了表达个人的感情。不仅仅是罗京一个,之前的丁聪等关于许多名人的公众事件都会有网友写博文去关注。”搜狐网文化传媒博客群责任编辑潘幸知解释道。

  对于这种现象,潘幸知认为这是个性化时代公众的一种表达方式。“你拿来博客用它做什么,它就可以做什么。”她介绍道,由于每个人的关注度不同,博客的功能很多,它可以拿来做广告,可以记录一个人的成长过程,可以抒发自己的情怀,可以作为新闻线索来提供,可以收集自己的文章,也可以用高点击率来满足虚荣心。尽管博客是一个因人而异的东西,但不可否认,它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它已经越来越关注公众事件,成为新媒体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开一个博客,在上面公布自己所掌握的一个重大新闻事件的内幕;把自己在新闻现场目击的情况拍成照片或录像上传到网站上;发表各种评论或全方位跟帖,发出自己对某一事件的声音和所思所想,并尽可能让这些声音被更多的人感知到……如今,这一切都已经成为现实。

  据了解,博客在2002年引入中国时,被认为是个人的平台和空间。而博客最早的功能就是日志。几年来,这一网络新生事物成长迅速。就连人们见面时的问候语也从:你写博了吗?发展为:你有几个博。事实上,现在写博客的人很多,按照2008年的公开数据,中国博客数量已达到1.07亿,网民拥有博客的比例高达42.3%,有的网民甚至同时拥有几个不同的网站上不同内容的博客。

  著名博客作者刘晓原就同时拥有多个博客,且各个博客均为名博。开博三年来,他共创作博文800多篇(注:现已经上千篇了),并自称中国律师界博客“狂人”,他的博文屡屡被推到门户网站的博客首页甚至是新闻网的首页。

  

博客关注公共事件

 

  刘晓原是把博客作为个人传播的极力推崇者。

  拨通刘晓原的电话时,他还在福建泉州市办案。作为“2008年德国之声国际博客大赛”最佳中文博客奖的两个获得者之一,刘晓原还是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注:已经转到旗鉴所)。他拥有的博客众多,最多的时候有20多个,现在经常使用的也有七八个,他的博客均是包括新浪、网易、凤凰网、搜狐、人民网、最高检的法律博客、“法天下”(注:“法天下”博客已被关闭)等知名网站上的名博,仅新浪博客的点击量就达到近300万人次(注:点击量最高的是搜狐博客已超350万)。

  而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刘晓原的博客从来(注:应是很少)就没有去记录个人的一些东西,他的视野始终没有离开百姓关注的公共事件。

  2008年,进入他博文的社会焦点事件就有:南方雪灾、汶川地震、瓮安事件、孟连事件、山西溃坝、有毒奶粉、陇南事件,当然还有杨佳袭警案。这一系列焦点事件让他的博客的点击量和受关注程度直线攀升。

  期间,他的博文也有很多作为新闻线索被传统媒体所采用。

  个人传播时代的来临,特别是web2.0时代的域名博客的实施,让一个人,仅仅靠连接一根网线,就会成为新闻中心,而其博文所起的作用甚至还会超过几位记者,这已经不再是天方夜谭。

 

  写博行使公民权利

 

  博客作为新媒体的一员其地位已经不容置疑,它的出现无疑改变了媒体的格局。

  据了解,在博客最为发达的日本,博客作者撰写最多的就是一些高度关注社会的博文。

  在目前中国的体制下,刘晓原认为,传统媒体上更多的声音是官方的声音,是权力部门的声音,民众的声音比较难以发出来。而互联网和博客的出现则改变了这一点。

  他表示,出现互联网以后,对传统的媒体是一个很大的冲击。特别是有了博客以后,因为博客是个人的言论空间、话语平台。在没有博客之前,公民要对一些公共事件、重大案件发表看法,自己的观点很难发出来。

  自然,当刘晓原把他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反映到他的博客中时,他的部分博文也遭遇过被删除和被隐藏的厄运。

  “您的文章已被管理员转移到回收站。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刘晓原说他常常接到这样的通知,有时也会感到气愤。他甚至在自己的博客上专门形成一个分类,那就是博客权利保护案。

  “我不是没有抗争过,2007年某知名网站多次隐藏我关于时事评论的文章,被我起诉到法院,但一、二审均驳回了我的起诉。不过,到现在我也不想与网络服务商较劲了,因为自己有很多博客,他们是删不绝的。”■(《来源《影响力周刊》作者张晓娜)

  附:用博客行使公民权利(2008-12-28 14:36:05)

向网友推荐我的搜狐博客

刘晓原 律师 06月 19th, 2009

我的新浪博客有很多无耻下流的侮辱性评论,有网友看了后问我,为何不删除这些侮辱性评论?我告诉他,这些人有如“疯狗”,时时在网上盯着,删了骂人的帖子,他(们)会更加兴奋,更加疯狂地发帖。

     删除会遭到疯狂发帖,不删除又会影响“眼观”,向新浪网举报人家不管,关了评论功能还会限制正常评论。在“四难”之际,有网友还是建议我,把评论功能给限制了。他认为,我没有义务给别人提供谩骂的平台,允许别人发帖侮辱自己,等于是纵恿他(们)污染互联网环境,应当让骂人者在新浪博客下岗失业。

     我经常使用的博客有很多个,其他博客网管理员会限制骂人帖,唯有新浪网对骂人帖非常宽容(但他们会删除正常帖子)。

    我的文章是一稿多投,同时发在自己各个博客。在四个过百万点击量的博客中,总点击量最多的还是我的搜狐博客。据我所知,搜狐网是不允许发下流侮辱人格的评论。

    在此,我向大家推荐自己的搜狐博客,欢迎各位去那里留下理性的评论。

    我的搜狐博客地址是:http://liu6465.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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