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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为举报村委会上访3 年,被指控“涉嫌敲诈勒索”
刘晓原 律师 03月 17th, 2010
广东一农民上访3年被称为”上访头子”破坏稳定
http://news.163.com/10/0316/01/61S2IGMH00011229.html
南方网3月16日报道 3月9日上午,广东省阳西县织篢镇,风雨交加,寒气逼人。位于该镇的阳西县看守所门前,刘裔佳缩着脖子跺着脚,手中的香烟燃尽了一根又一根。在苦等了10 多分钟之后,铁门开出一条缝。门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进来吧”。他赶紧扔掉烟头,侧身闪了进去。随即,背后的铁门又“轰隆”一声,关上了。随后,刘裔佳在会见室见到了朝思暮想的弟弟刘裔柒。此时的刘裔柒,胡子拉碴、满脸憔悴,一件单衣挂在身上,声音有气无力,手中的电话听筒几次因为抓不稳而险些掉在地上。
刘裔佳将脸贴在隔离玻璃上,试图听清楚弟弟在讲些什么。从刘裔柒被拘留,到刘家人再次见到他,相隔了117个日日夜夜。
私自发包山林地 村官遭举报被免
刘裔佳的弟弟刘裔柒,是阳西县塘口镇田高村的一位普通村民,同时也是远近闻名的“上访专业户”。与其姓名仅一字之差的原田高村当家人刘裔生,是刘裔柒的主要“斗争”对象。2003年1月1日,时任田高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刘裔生将该村红建等四个村民小组1302亩山林的30年经营权,以每年每亩3元的价格承包给了开平商人余栋腾和黄永平,总价款不足8万元。
仅仅3年多之后,2006年4月13日,余、黄二人却以高达150万的总价将上述林地再次转包给了另一个叫做许浩杰的人。
“我们都没有同意过,也没拿到钱”,一位村民向记者抱怨:“每亩每年3元,和免费有什么区别?7万多买进来,150万卖出去,太赚了”。该村民还透露称,从中获利近20倍的林商余、黄等人,正是一位镇领导介绍给刘裔生的。
而除此之外,在田高村,还有很多让村民“敢怒不敢言”的事情,如“贪污土地补偿款、毁坏农田、霸占村小组印章、不公开村务”等等,村官刘裔生一时间成为众矢之的。不翼而飞的湿地松收成款是其中又一例。
1978年,为了消灭荒山、植树造林,田高村各村民小组与村委会以及县林业局约定,由各小组出让山地种植湿地松,田高村委会负责组织村民上山挖穴种植和管理,县林业局负责购买树苗。湿地松收成三方按2:3:5的比例分配所得利润。
本指望这些湿地松能够带来可观的收益,可村民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从1988年第一次收获直到现在,“我们没拿到1分钱”。在他们看来,“这钱都让村委会贪了”。
2006年,忍无可忍的田高村民们组成了以刘裔柒、江基瑶等10多人为主要成员的“上访团”,带着几斤重的上访材料,踏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
2008年6月3日,在数十次奔波于省市县信访部门之后,田高村民终于得到了阳西县纪委一份具有实质意义的答复,“建议将该案移交塘口镇纪委立案处理”。
随后,刘裔生支部书记的职务被免,其本人也辞去了村委会主任的职务。
上访户下田失踪 遭拘后纸条传声
上述处理结果并没有让田高村民满意。他们觉得对刘裔生的处理“太轻了”,更为关心的是“那些被刘裔生贪掉的钱跑哪去了?”。犟脾气的刘裔柒“不信没有说理的地方”,他依然执着地奔波于各级信访部门之间。2009年11月13日,刘家人突然发现,在田里干农活的刘裔柒莫名其妙地失踪了。慌张的刘家人开始四处寻找刘裔柒。经过5天的苦苦打听,11月18日,他们从阳西县公安局塘口派出所拿到了一份拘留通知书。直到这时,他们才明白,已经5天不见踪影的刘裔柒是被公安局抓走并羁押在阳西县看守所,拘留理由为“涉嫌敲诈勒索”。
刘家的生活被彻底打乱了。
刘妻陈廷燕带着两个小孩回了娘家,终日以泪洗面。哥哥刘裔佳为了给弟弟讨个清白而开始四处奔波。“花费上万元,光省纪委我就跑了5次”。而刘裔柒家中80 多岁的老母亲,至今对儿子的境况毫不知情。2009年12月23日,刘家人从田高村委会干部刘振锋的手上拿到了一份逮捕通知书。在这份逮捕通知书上,刘裔柒的罪名又多了一项“涉嫌诈骗”。
2010年2月8日,刘裔佳突然接到一个神秘电话:“你弟弟有东西要交给你。”当刘裔佳在深夜赶到对方的指定地点之后,一位男子交给他一张小纸条,上面以刘裔柒的口吻写到:“不要同政府对抗,向(有关领导)求情,应该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如果通过法律的方法,是对是错我都要在这里坐几个月”。
抓人被指欲阻上访 证据不足退回补侦
与红建村小组曾经签署的一份山林承包合同,成为导致刘裔柒身陷囹圄的“祸根”。阳西县公安局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解释称,田高村红建村小组村民一直认为村委会无权发包本小组山林,许浩杰手中150万元的山林承包合同属无效合同。在此情况下,刘裔柒以帮红建村小组拿回山岭为由,和该村小组另外签定了一份假的承包合同。警方认为,村民本意并非把山岭承包给刘裔柒,只是让刘裔柒取回山岭权属。
2008年9月,有人向许浩杰购买该处的树木,刘裔柒以树木属自己为由向买主索要了2100元林木钱。随后,刘裔柒将该部分山地转包给他人,并收取了6万元的承包款。
警方认为,刘裔柒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和诈骗。负责该案的阳西县公安局塘口派出所所长关振华反复向记者强调:“我们是在依法办事,逮捕刘裔柒和上访以及他和刘裔生之间的个人恩怨没有任何关系”。
但在此案涉及的另一关键当事方——红建村小组村民看来,阳西县公安局的指控并不能站住脚。村民们认为,山林所有权本来就属于红建村小组,当年刘裔生就是擅自发包。而刘裔柒与红建村小组的承包合同、刘裔柒和他人的转包合同都有案可稽。“他找人要林木钱、把山地转包给别人是理所当然的,怎么就成了敲诈勒索?”
刘家人则认为,“公安局这么做就是为了找借口把他(刘裔柒)关起来,阻止其上访。”
3月10日,阳西县一位领导向记者表示:“刘裔柒是塘口镇的上访头子,严重影响着阳西县的社会稳定。”刘裔柒被抓的消息似乎并未影响当地人继续上访的决心。田高村一位村民坚定地说:“我们以后还要继续上访。”
日前,由于“证据不足”,刘裔柒一案已被阳西县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此,尚在看守所中的刘裔柒一无所知。
(本文来源:南方农村报 )
谈自身存在的问题,最高法院年年都“清醒”
刘晓原 律师 03月 13th, 2010
3月11日下午三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王胜俊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第八部份,即“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中,提到了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和不足。
他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还不够及时有力,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一些法官的司法理念不端正,为民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维护法治权威的自觉性不高。
三是一些法官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四是一些法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司法作风不正,工作方法简单,一些案件久拖不决,群众意见较大。
五是少数法官司法不公、不廉,枉法裁判、徇私舞弊;个别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问题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人民法官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同时,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谈存在的问题,既没有典型事例,也没有具体数字。设问一下,看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能让代表知晓人民法院系统存在的实际问题吗?
记得2009年“两会”期间,王胜俊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也是谈了五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有的法官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识不足,在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上自觉性不高。
二是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强,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办法不多,一些案件审判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不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
三是有的法官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对人民群众感情不深,工作不负责任,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以及对群众诉求冷漠、推诿拖拉现象仍然存在。
四是有的法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司法不公,司法不廉,极少数人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腐化堕落,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五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涉诉信访和执行难等问题还需要花大气力予以解决。
将这两年所作的工作报告一比较,我们就会发现,相同问题年年谈,但年年没改变。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仍象去年一样只字不提原副院长黄松有的腐败案。要知道,黄松有受贿案是在他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发生的。
在我的印象中,最高人民法院历年的工作报告谈问题都是“轻描淡写”。这可不是凭空乱说,有历年的报告为证。
我查阅了2003年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还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在谈自身存在的问题时,年年都称“我们清醒地看到”、“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了。但我以为,仅自己“清醒”地看到和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哪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让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清醒地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是向全国人大代表所作的,要由全国人大代表来审议投票通过。只有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都知晓了,才能帮助和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加以改正。
谈成绩不惜篇幅,谈问题则惜墨如金,这不只是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也是如此。
附:2003年至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谈问题部份”的摘录,请注意“清醒”两字。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人民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是:一些法官素质不高,不能胜任高度专业化的审判工作,办案水平低,超审限办案问题依然存在;少数法官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法官甚至贪赃枉法;“执行难”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案件审理时各种干扰仍比较严重;物质装备虽有改善,但仍有一些法院尤其是西部地区法院经费不足,装备落后,制约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缺乏有效措施。对此,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加以改进。
200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缺点和问题:法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办案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解释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各项法院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对基层法院特别是中西部基层法院的基本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我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对跨地区的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的协调、对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的协管工作做得很不够,一些多年积累的矛盾尚未消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案件“告状难”、“申诉难”和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的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民商事案件执行难问题已成为一大“顽症”,执行乱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法官素质不高、能进不能出、青黄不接、人才断层的状况没有明显改善;少数法官违法违纪问题严重,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形象,教训极其深刻。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加大力度,竭尽全力逐步解决上述问题。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一是少数案件庭审不够规范,适用法律不够准确,致使裁判不公;二是少数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贪赃枉法,特别严重的是个别地方发生了高级法院院长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玷污了法官声誉,损害了法院形象;三是少数法官缺乏职业道德,审判作风差,对当事人摆架子、抖威风,相互推诿,偏听偏信,草率定论;四是少数案件存在执行失范问题,有的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不当,超标的执行,甚至错误执行案外人财产。对上述问题,我院负有审判监督不力,工作指导不及时,队伍协管不到位的责任。对此,我们将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道,共同努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人民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案件在审理中对证据的审查、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不当,办案质量不高。二是有的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枉法裁判,造成恶劣影响。三是有的法官审判作风拖拉,办案效率不高,存在超审限现象。四是有的执行行为不规范,有些执行人员随意决定暂缓执行、中止执行,导致执行不力。五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不够,人民群众关心的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六是一些改革措施还没有落到实处,有些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对于上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认真采取措施,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切实予以解决。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高,裁判不公;有的案件办案周期长,超过法定审理期限;有的案件执行不力,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保障。
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调节经济关系,实现案结事了的水平不高;二是有的法官缺乏职业道德,审判作风差,司法行为不规范,偏听偏信,主观断案;三是极少数法官和法院领导于部徇私舞弊,贪赃枉法,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少数法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致使一些案件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不高,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少数法院廉政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个别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严重违纪违法,甚至受到刑事追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一些制约和影响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以及法官人才短缺、一些法院经费保障不足的困难依然存在。对于以上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改革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的法官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识不足,在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上自觉性不高。二是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强,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办法不多,一些案件审判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不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三是有的法官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对人民群众感情不深,工作不负责任,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以及对群众诉求冷漠、推诿拖拉现象仍然存在。四是有的法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司法不公,司法不廉,极少数人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腐化堕落,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五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涉诉信访和执行难等问题还需要花大气力予以解决。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还不够及时有力,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一些法官的司法理念不端正,为民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维护法治权威的自觉性不高。三是一些法官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五是少数法官司法不公、不廉,枉法裁判、徇私舞弊;个别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问题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人民法官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同时,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最高法院副院长认为,“网民不关心司法才是灾难”
刘晓原 律师 03月 13th, 2010
3月1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两会特别节目《做客中央台》对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进行了专访,万副院长在专访中谈了很多观点和看法,但给我留下印象的只有谈互联网部份。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0-03/11/content_13148730.htm
万副院长告诉电台主持人:“我基本上7点前我就到了办公室,第一件事就是浏览各大新闻网页当中涉及到的司法部分,特别是有一些博客当中涉及到某些具体的案件,还有对于我们的一些司法解释提出的质疑,一些重大的新闻事件当中涉及到的司法部分的这些东西,我觉得都要关注。如果我们新闻办的同志没在的话,我都马上会链接过去,请他们看看这些案子,注意这些舆情情况,会对我们整个司法系统会产生什么影响。我们也要知情,不光老百姓对司法要知情,司法系统所有的同志,特别是我们有一定管理职能的同志,更应该知道某一个案件它产生的社会影响会发酵到什么程度,会产生哪些不利的影响。这是我们职责所在。”
万副院长认为,“互联网也就是一种民意,以前也有一种说法,如果过度了以后,可能会造成我们媒体的干预司法、代替司法,或者是说,有些法官的意见还没出来,媒体就未审先判了。新闻对司法它本身有一种监督的渴望。我觉得我们最高法院制订这么一个规则,是便利新闻从业者,也便利网民他们对这个社会进程过程当中发生的事实,发表看法。这些东西不仅仅对司法有帮助,更多的感觉对立法也有帮助。我感觉到网民如果不注重司法、不关心司法,那才是一场灾难。如果网民参与这些东西,他们发表一种意见,不是我们说的这种非常随意的,是一种非常冷静的、一种有分析、有说服力的东西,都会受到我们的关注。特别是长段子意见,如果只是表态性的灌水的话,就过去了。如果你有论理性的东西,我为什么支持这个观点,一二三四五,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好的律师、一些教授们的帖子,他们在这个过程当中发表的观点,很容易被我们的有一些简报摘录,我们每天不仅直接上网,有一些好的这样的网民意见,还专门摘录出来以后,所有最高法院领导桌上都有一份,每天都要看,我觉得这个是司法民主的又一种表现方式。”
“网民如果不注重司法、不关心司法,那才是一场灾难”。万副院长的观点还是很到位。但我想,这个“灾难”不仅是对网民而言,也是对全体公民而言,更是对人民法院而言,同样是对司法制度而言。中国的网民有三亿多人,如果访民对公检法的腐败问题都敢于监督,也许“灾难”真的会大为减少。
在此,想告诉万副院长的是,我也是三亿网民队伍中的一员,一直在注重司法、关心司法,喜欢对司法“品头又论足”,发表长段子的意见,特别是对2008年发生的杨佳案,2009年发生的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访民敲诈勒索滕州市人民法院案、犯罪嫌疑人在羁押场所猝死案写过很多博文,发过不少“长段子的意见”。博文虽然没有什么文彩,但谈的都是事实,且有法律分析,没有什么表态性的灌水。因此,我很想知道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网民意见简报”是否摘录过我的一些观点?特别是谈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的观点。对这起荒谬的案件,我可是写过一百多篇博文。
按照万副院长的观点,网民们注重司法、关心司法,可以避免“灾难”。想不到的是,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正因为关注了福建的司法,“灾难”反而降临到了他们头上。
如今,全国有很多网民在关注福建的司法,在关注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最高人民法院的大法官们,是否已关注到了这起荒唐的案件呢?
用斧头砍城管引发的妨害公务案推迟开庭
强拆盲人家临时住房,城管被砍伤案将开庭
刘晓原 律师 03月 12th, 2010
李英贵砍伤城管引发的妨害公务案,2010年3月12日上午九时半,将在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李英贵是下岗工人,妻子是双目失明的盲人,女儿尚在高中一年级就读。
李英贵家的住房,早在2005年南开区政府对大园地区进行开发时,在没有与开发商达成赔偿协议情形之下,就被开发商向法院申请给强制拆除了。
房屋被拆除后,李英贵一家人无处可住,便搬到了芥园新居14号楼东侧的两间平房。李英贵说,芥园片区也是拆迁地,当时新居还没有建起,这两间房是拆迁办公室的临时办公房(但又有人说,是法院执行庭在拆迁场地的临时办公房),是法院执行庭法官安排他与家人临时在此居住。
李英贵说,这两间拆迁暂留下的临时办公用房,自己住进去后,不但断了水,还断了电。自己带着盲妻和未成年女儿,还有老母亲(后去世),一住长达四年之久。真不知这一家人是如何坚守过来的。
李英贵称,自住进没水没电的临时住房后,自己主动找过有关部门要求解决被强拆的问题,但有关问题始终没有给予解决。
李英贵是下岗工人,为了养家糊口,便在住房旁边搭建花棚,以养花来谋生。李英贵搭建的花棚,在2008年奥运期间没有事,在六十年国庆庆典前,即在 2009年8月20日,南开区城管执法局向李英贵下达了“责令拆除违法建设告知书”,说这片地区改造是区里的重点工程,李英贵“在南开区芥园西道大园新居 14楼号东侧搭建违法建设2间,搭建花窖约200平方米”,属于违章建设必须拆除。
李英贵认为,这两间临时住房根本不是自家搭建,只有花窑才是为了谋生而建的。在原房屋被强拆问题没有解决前,城管执法局又要拆除临时住房,他明确表示不同意。如临时住房也被拆除了,一家人不是要露宿街头了吗?李英贵一家人住在没水没电的临时破房里,与露宿街头其实没有多大区别了。
李英贵不同意搬走,工地又要建新房,城管执法局经请示南开区人民政府后,便决定进行强制拆除。
2009年11月4日,城管执法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来到场场。李英贵见城管执法局带来了很多人,双方发生了争吵,他还打了110报警。警察来了后,也无法处理。李英贵返回屋里关上了门。城管执法局有人上前踢门,压抑四年之久的怒火终于爆发,李英贵随手捡起了地上的一把斧头从屋里冲了出来,在乱舞中砍伤了城管执法局一名合同工(协勤,司机)头部,还有一名面部受伤的城管司机,也被城管人员指证是李英贵砍伤。城管人员制服李英贵后,将他交给了担任警戒的警察。
随即,公安机关以李英贵砍伤人为由,对他采取了治安拘留。同日,又以他涉嫌妨害公务罪为由转为刑事拘留。
李英贵被刑拘后,盲妻和未成年女儿无处居住,只好住回娘家的兄弟家中。为了照料双目失明的母亲,他的女儿只好辍学在家。住在娘家毕竟不方便,家属为此多次找天津市信访部门反映,有关部门迫不得已才把她安排进了养老院,李英贵女儿也跟着住进了养老院,母女俩成了救济对象。与一群老头老太住在了一块。
我想,如果李英贵构成了犯罪,难道就这样一判而了事了吗?他妻女难道就这样在养老院住下去了吗?他家原被强行拆迁房屋难道就不解决了吗?南开区人民政府、城管执法局、开发商,难道就不用事件承担任何责任了吗?
这起案件的发生,这个不幸家庭的悲剧,是李英贵一手制造出来的,还是当地政府部门和开发商给逼出来的呢?
这起强拆事件,还有很多细节,有兴趣的媒体,可以和我联系。
记者就邓玉娇案件提问,官员责疑党报舆论导向
刘晓原 律师 03月 9th, 2010
据新浪微博披露,3月7日,湖北代表团开放团组。大批记者涌入。开放会议结束后,湖北省长李鸿忠步进贵宾厅接受央视“小撒探会”专访。节目录制中,各路记者围团等候。毕。马上采访。第一财经的问题回答完毕、新华社的回答完毕。省长洋洋洒洒,大谈湖北各种优势,发展势头良好。工作人员正欲开道护送省长离开。一京华时报女记者急切的问:省长,您怎么看待邓玉娇?李鸿忠大怒,脸色在0。1秒内阴沉下来,怒视着该记者。更是在大把握着录音笔的手中准确找到该记者的录音笔,动作隐蔽但坚定的将其夺下。随后愤愤步向走廊。在大门处,李又停下来,怒视该记者“你是哪个媒体的?”“我是人民日报的”(注:京华时报乃人民日报下属市场报)。“你还是党报的!党报怎么舆论导向的?我找你社长去!!”然后李鸿忠头也不回走向电梯回房。一众记者傻眼。据说,此时,这位女记者眼圈当场就红了,很委屈。而现场记者还透露,湖北省政府的工作人员也许是担心李鸿忠省长的失态之语被发布,还抢走了这位女记者的录音笔,是否归还不知道。(出处http://shifeike.blog125.fc2.com/blog-entry-84.html)
以前只从媒体报道中看过大牌演员、导演在记者追问隐私之下而失态的表现。想不到这次还能看到省长在记者面前失态,真是大饱眼福,难得难得也。
一个省长如此失态对待记者,责疑记者“怎么引导舆论导向”,李鸿忠的行为,与去年逯军责疑记者为谁说话,其实是如出一辙。省长也蛮横对待记者,失去的不只是官员风度还有民心。
逯军责疑记者“替谁说话”时,我们以为这只是小官员素质不高的问题。想不到的是,比逯军官职高几个档次的大官,原来也是如此霸道也。
由这起事件,让我联想到了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如果福建省代表团也召开新闻招待会,也有记者就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向福建省省长或省委书记提问,他们是不是也会失态呢?
西安警方进京城“捉老虎”,王荔蕻收到马尾公安回复
刘晓原 律师 03月 7th, 2010
点评: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西安警方半夜三更就把老虎庙带回老家“被探亲”,这是变相限制公民的行动自由,这也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称,要让人民活得更有尊严。连守法公民的人身自由都得不到保障,“活得更有尊严”岂不是成了奢谈?
附1:阿尔的博文,网址http://rennanaer.blog.sohu.com/145451076.html
3月6日凌晨,老虎庙被强行押往西安“探亲”
昨夜22时许,我接到推友电话:说有10多名形迹可疑之人欲将老虎庙大哥强行押往西安“探亲”。
于是我先拨通老虎庙大哥座机,通了没人接;继而拨手机,依然是通了没应答。
我即刻赶赴老虎大哥家。当时楼下一二个网友在等着。会合后,我来叫门。智能门禁通话孔传出声音问我是谁、几个人?我说就我一人。
进门后,发现10几个便装形迹可疑之人团团围住老虎大哥。我当时径直问老虎大哥为啥不接电话。他说这些人听到电话铃声就强行摁断。我与那些人谈判。在据理力争下,他们让老虎大哥接打电话。其间间歇时,那些人又要带老虎大哥走。我拦在门口,我说温总刚讲完让人民有尊严地生活。没有拘传证。我不让出去。除非你们强行使用暴力。这时刘律师的电话打了进来。那个自称为所长的人接了电话。他否认是强行羁押人,而是老虎大哥自愿的。刘律师依法向他们提出郑重警告:不要做违法的事。这些人无理、无法,就挂断了电话。于是转而又来做老虎大哥的“工作”。言谈话语之间,可以揣摩出他们已在西安老虎大哥母亲处“安营扎寨”, “并做工作”。这种暗示性的意图很明显:你老虎庙(张世和)如顾及年已古稀的老母亲,就得与我们乖乖地走人。
随后,那个自称所长的人过来向我们表示,只是让张先生回家“探亲”。绝不干涉他的人身自由及通讯自由。一旦10天“探亲假”满,可让张先生随时返京,他们还要帮助给办进京户口。嘿嘿。
我再次征求老虎大哥意见。顾及老妈安危的他其实已没有别的选择。
此刻只好让那所长重申他的承诺。并留下西安文艺路派出所孙宏超所长的电话。
下楼送别。
这时已是6日凌晨1时。寒风凛冽刺骨。我却热得血管要爆裂开来。悲愤难抑痛哭失声。
此次非法“被探亲”。应是与4日晚为无辜入狱的吴华英庆祝生日有关。他们对关注吴华英、游精佑、范燕琼3网友蒙冤的公民逐一进行打击骚扰。想把他们违宪违法之事掩盖起来。
我是老虎庙大哥救助队员的第三人。我等待着那只违法乱纪的黑手……
如果我也“被”这样、那样了。我相信:还会有人将福建三网民冤案持续依法力争下去。直到正义得到伸张。
违法乱纪的几个家伙不会长久得逞!
天理昭昭。公道自在人心。正义终究会压倒邪恶——这是人类历史一再证明了的事实
附2:
(点评:王荔蕻、老虎庙、阿尔等一批北京市民,他们与福建网民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无亲也无故,却不惜个人安危关注三个网民的命运,让我十分地感动。从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看到了公民社会的成长。)
王荔蕻的来信:
这是今天早上我收到的福建马尾警方的答复意见。估计是原来给孙春兰书记的信转给他们的。您看一下。昨天老虎庙被连夜带回西安,强行探亲,现在还在路上。此事与我们4号为吴华英过生日很有关系。福建对我们的关注很有力度啊。即使各方压力汇总,我们对福建网民被诬告陷害案的关注也一定会坚持到底的。正义总是会战胜邪恶的。贺国强说要网络监督,他们就抓网民,明明与中央作对。我们过个生日,他们又遣返我们,明明与人民为敌。今天我的搜狐博客3又被封了。但社会总会前进的,我们有信心。
父子转帖曝光官员问题,被警方滥权指控涉嫌诽谤罪
刘晓原 律师 03月 6th, 2010
杨勇、杨坚强父子在互联网上转发了三篇涉及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主任田玉贵有关问题的文章和一个九十字的跟帖,就遭到了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继而又被指控涉嫌诽谤犯罪逮捕。当地公安机关的做法,违反了《刑法》和公安部的规定,明显是在滥用公权力。
《刑法》第246条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案属于自诉案,告诉的才处理。只有出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情形,公安机关才能按公诉案立案侦查。
依照公安部《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规定,诽谤案要作为公诉案立案侦查,必须要符合三个条件中的一个,即(1)因侮辱、诽谤行为导致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2)因侮辱、诽谤外交使节、来访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等人员,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3)因侮辱、诽谤行为给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杨勇、杨坚强父子转发别人发在互联网上的三篇曝光文章和一个跟帖,这些文章并不是他们自己所写,如果文章和跟帖与事实不符,文章中虚构的事实也不是他们捏造出来的,他们的行为只起到传播虚构事实作用而已。很显然,他们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犯罪。
假使这三篇文章和一个跟帖是杨勇、杨坚强父子所写并发布在互联网上,贬损了田玉贵的人格,破坏了田玉贵的名誉,涉嫌了诽谤犯罪的话,案件也是属于自诉案,而不是公诉案件。
什么样的诽谤案件,可以作为公诉案件来侦办,我相信公安机关是十分清楚的。之所以把本属于自诉的案件,当作公诉案件来侦办,并不是办案机关的水平差,而是因为“受害人”是官员。在某些执法者看来,领导利益高于国家利益。他们滥用公权力为官员的私利保驾护航,其实还是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
附:父子发帖涉及区领导 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将其逮捕
2010年 03月03日06:48 中国青年报 http://news.sina.com.cn/s/2010-03-03/064819776536.shtml
本报记者 田国垒
2010年1月22日,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居民杨勇、杨坚强父子突然收到唐山市公安局汉沽分局下发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行政拘留十日。十天后,杨氏父子又被唐山市公安局汉沽分局逮捕并羁押于丰南区看守所,逮捕的理由是“涉嫌诽谤罪”。
2010年2月28日,杨勇的家属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让杨氏父子失去人身自由的不过是3篇转帖和一篇92字的跟帖,帖子的内容都涉及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主任田玉贵。
法院发函要求网站删除涉及区领导的帖子
2009年12月16日,社会法制网刊登了题为《河北省唐山汉沽管理区“灰色收入”今何在?》的文章。文章称,社会法制网等网站接到多名司机投诉,在唐山汉沽管理区芦台收费站附近,管理区交通局组织人员对过往的超载车辆统一收取每辆车1500元的费用,并且不开任何的收费收据。
文章称,社会法制网连同多名记者曾前往汉沽管理区调查核实。据几名当事司机介绍,“由于通往天津的芦台收费站南边的芦台大桥在改造,唐山汉沽管理局交通局便组织了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在此收费。”
文章刊登后,社会法制网上又出现了《解密“206国道田家收费站”》和《关于“田家收费站”我补充几句》的文章。其中,《解密“206国道田家收费站”》的作者为“webmaster”。文章称:“关于唐山市汉沽管理区主任田玉贵的大哥田玉付设卡收费的违法犯罪问题被社会法制网首次曝光。但对其黑幕和性质,本人身为党龄三十年的一名老党员,不得不大声呐喊,否则,如何对得起汉沽管理区的父老乡亲和五万人民。”
随后,上述3篇文章被天涯、新浪等论坛转载,网友跟帖众多。
但一段时间后,一些关注此事的汉沽管理区网友发现,反映“田家收费站”的帖子和跟帖在论坛上陆续被删除。
2010年2月4日,社会法制网出现了由一条署名“陈烨”的声明,该声明称:“2010年2月4日本网接到盖有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公章的公函,其内容否定了原帖关于唐山市汉沽管理区收取巨额非法通行费的报道真实性,否定了跟帖内容中涉及汉沽管理区主要领导田玉贵以及亲友的一些被举报内容的真实性。” 称这属于恶意捏造,是严重的诽谤行为。“望广大网民不要在社会法制网上发布有关涉及汉沽管理区的此类内容,同时本网不再允许此类内容的跟帖。”
2010年2月27日,中国青年报记者看到了社会法制网声明中提到的函,这份落款日期为2010年1月28日、盖有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公章的《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关于删除涉及汉沽管理区内容网页的函》称,你网(社会法制网——记者注)多次刊登涉及唐山市汉沽管理区收取巨额非法通行费的文章,并出现大量跟帖,这些跟帖,不仅涉及所谓收取巨额非法车辆通行费,特别是还登载了诽谤汉沽管理区主要领导田玉贵主任及其亲友的大量明显恶意编造的内容。以上内容登载后,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我院依法就上述内容与公安机关合作展开调查。经调查核实,上述原帖属失真报道,其跟帖完全属于恶意捏造的不实之辞,是严重的诽谤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你网,对以上内容予以全部删除,同时确保今后不再登载、不再允许跟帖此类内容。
审判前法院已认定杨氏父子发帖是诽谤行为
丰南区人民法院的函起到了作用,社会法制网和天涯等论坛涉及“田家收费站”的帖子和跟帖不见了踪影。
但令汉沽管理区居民杨勇、杨坚强父子没想到的是,2010年1月1日通过他们家电脑操作,转发到百度贴吧汉沽管理区吧的3篇帖子和一个跟帖让他们陷入一场诉讼。
2010年1月22日,杨勇、杨坚强父子被行政拘留,原由是“2010年元旦前后,杨勇在互联网百度贴吧汉沽管理区吧等论坛上捏造事实,诽谤汉沽管理区居民田玉付等人”。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在杨勇父子被行政拘留的前一天,田玉付到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田玉付的刑事自诉状称:“2009年底到 2010年初这段时间,二被告采取第一被告口述第二被告录入并进行发帖、跟帖操作的方式,先后多次在互联网百度贴吧汉沽管理区吧及有关论坛上故意捏造自诉人依仗其弟的势力在大桥局辅路设立‘206田家收费站’,并虚构自诉人网罗二膏子等一伙地痞流氓设立收费站强行收费,是汉沽管理区黑社会组织等虚假事实。二被告故意捏造、散布虚构的这些言论严重贬低了自诉人的人格,破坏了自诉人的名誉,而且由于其已通过网络媒体公开向社会散布,从而给自诉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了自诉人的正常生活。”
据记者调查,2010年1月初,百度公司曾收到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的调取证据通知书,百度公司就此提供了帖子内容、发帖者的IP地址等以作证据。据百度公司2010年1月13日提供的证据显示,IP地址为117.13.182的发帖人于2010年1月1日晚在百度贴吧汉沽管理区吧转发了在社会法制网等众多网站、论坛登载的帖子,其中包括《田玉贵主任唐山汉沽管理区的灰色收入去了哪里你知道吗?》、《关于“田家收费站”我补充几句》和《“田氏收费站”创造了世界纪录》三部分内容。
除了上述的转帖外,新浪公司提供的证据显示,同一天晚上,IP地址同为117.13.182*的发帖人在新浪论坛对涉及“田家收费站”的帖子进行了跟帖,跟帖的全文内容为“关于田氏家族的罪行田玉付、田玉贵、田玉新以206国道为灰色收入造成张旭庄皂甸庄长期堵车,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正常出入。我作为汉沽农场职工,对田氏家族的这一举动表示愤慨,希望唐山纪委,市委重视此事,彻底查办”。
杨勇父子被行政拘留后,杨勇的亲友曾认为,不过是转发了3篇帖子和发表了一个简短的帖子,拘留十天后杨勇父子应该就可以出来。但令他们没想到的是,杨勇的家属又收到了唐山市汉沽分局下发的逮捕通知书,杨勇、杨坚强“因涉嫌诽谤罪”于2010年1月30日被逮捕,羁押在丰南区看守所。
杨勇的家属对丰南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程序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质疑,杨勇的哥哥杨军认为,丰南区人民法院在发给社会法制网的函中已经作出了“原帖属失真报道,其跟帖完全属于恶意捏造的不实之辞,是严重的诽谤行为”的认定结论。“既然法院在未经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就已经认定包括本案被告人在内的所有跟帖人都构成恶意捏造事实的严重诽谤,那法院现在还有开庭审理本案的意义吗?”
杨坚强的辩护律师认为,即便3篇转帖和一篇跟帖真的是杨坚强所发:“帖子是从其他网站转发的,而并非杨坚强捏造的。而他跟帖的内容也只是对转帖内容的概括和评论,杨坚强的行为根本构不成诽谤罪。”
2010年2月25日,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杨勇、杨坚强涉嫌诽谤罪一案,但当庭并未作出判决。
全国政协给委员发电脑,全国人大给代表发什么?
刘晓原 律师 03月 4th, 2010
点评:给委员们发笔记本电脑,全国政协真是不差钱呀?但这钱会是全国政协的吗?它是国家财政的钱,更是纳税人的钱。如此铺张浪费下去,以后可能就要发小汽车了。五千多委员和人大代表,七十万安保人员,“两会”到底要花多少钱?财政部也应公开“两会”经费支出。全国政协给委员们发笔记本电脑了,全国人大给代表们会发什么呢?
全国政协为参加”两会”委员配电脑 用完不用还
http://news.163.com/10/0303/05/60QVF5SF0001124J.html
广州日报3月3日报道 政协今年又要发笔记本电脑了,并且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将不再回收!
昨天,政协委员张晓梅在微博中透露,“委员报到时每人领到一部新电脑,和去年不同的是,今年电脑用完后不用再归还,这要实际得多。”昨天晚上,两个政协驻会新闻联络员都向本报记者证实,今年政协委员发放的笔记本电脑将不再回收。
张晓梅:回收数千台电脑很浪费
在北京国际饭店的政协委员报到处,一份《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笔记本电脑发放须知》摆在了台面上,政协委员将可以领取一台笔记本电脑。政协委员张嘉极昨晚向本报记者证实,他领到了一台联想的笔记本电脑。
“当时工作人员告诉我,今年这电脑不用回收了。因为去年是要回收的,所以我才觉得有些意外。”昨晚10时多,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向记者证实,网上微博确实是她所发。她在微博中写道,“去年发电脑要退还并没有意义,有电脑的懒得为几天重新熟悉新电脑,不用的你发他也不会用,会议结束回收的数千台电脑的确很浪费。委员发电脑能促进网络和电子办公意识。”
网友:估计约需1000万元采购费
“主要是方便委员们开会的时候偷菜!”政协委员笔记本电脑不回收引发了网友极大关注。有网友估计,按每台采购费用5000元来推算,2000多台电脑需要大概1000万元。不过,也有网友表示,这次发了不收回就是为了以后方便委员工作,“20年前开会发支钢笔、20年后开会发台电脑”都是一样的道理。
(本文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作者:王飞、徐靖、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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