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公民健康状况与受教育权工作组”和北京益仁平中心召开了“糖尿病学生受教育权利研讨会”。
此次研讨会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凤凰周刊》、搜狐网记者进行了现场采访。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的专家,被山东中医药大学取消入学资格的小阳,糖尿病病友、糖尿病公益网站版主,及关注公益诉讼的律师,共三十多人参加了研讨会,本人也应邀到会。
小阳被取消入学资格事件,被媒体报道后,我写了一篇评论博文,谈了自己的一些看法,此篇博文还得到了推荐。
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患有“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考生,学校可以不录取。虽然不是禁止性规定,但学校可以此为由,而“理直气壮”的不录取这类患病学生。这样的规定,显然侵犯了糖尿病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也是对糖尿病学生的就学歧视。
制定这样一件违反《宪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意见,来指导高等学校招生体验工作,只真是一个奇闻,这种怪事也只有咱们国家才会出现。
糖尿病,不是传染性疾病,不会影响到他人身体健康。只要按规定使用药物,患者都能坚持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为何要剥夺他们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呢?
我以为,中国的高招应向台湾地区和西方国家学习,取消强制体验规定,不以身体好坏作为录取的最后一道“拦杆”。学生录取后,如其身体条件不能坚持正常学习,则可以让其休学治疗,保留学籍。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后,我国的大学招生标准,其了分数标准外,还有政治标准(政审),还需身体标准。因为国家的大学教育制度,是为了培养“又红又专”的接班人(指各行各业)。现在大学教育产业化了,学费由家长掏了,国家也不包毕业分配,就连考生的年龄限制也取消了。很多规定都变了,为何限制身体条件的标准没什么改变?
接受高等教育是一项权利。由于中国一时还取消不了高考制度,不能保证人人都能上大学。因此,还得有一个分数标准。
但是教育产业化后,大学教育并不与培养“又红又专”接班人挂勾了。因此,还用身体标准作为录取大学生的条件,这种指导思想显然落后于时代发展。
这种对身体条件进行限制的规定,明显带有歧视。
也许有人会说,如果让有传染病的学生进大学,那不是会影响到其他学生和老师的健康?
我以为,对这类学生可以让他们休学治疗,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而不是不予以录取。只要上了分数线,就是取得了入学资格。由于身体原因,一时无法享受这项权利,则可以放到身体恢复时来行使。现在读大学已取消了年龄限制,既使这类学生治疗了几年后,再回学校就读并不违反规定。
以入学时体验标准作为限制性条件,不让其取得入学资格。待他们身体治疗好后,还得再去参加一次高考。这对他们来说,也是一种不公平竟争。
希望通过小阳的个案,能够引起教育主管部门对招生体验标准的反思,尽快废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歧视性规定,以保证这些学生不因身体有病而失去受高等教育权。
(作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刘晓原律师)
附:
糖尿病学生受教育权研讨会在京举行糖尿病患者被拒录事件受到高度关注
北京益仁平中心 陆军 2008.01.13
1月13日上午,“糖尿病学生受教育权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来自糖尿病患者团体、法律界、学术界、NGO公益机构的三十多名民间公益人士探讨了糖尿病学生在就学过程中受到不合理限制的现实问题,并讨论了对被大学拒绝录取的糖尿病患者“小阳”的援助手段和法律救济途径。
我国糖尿病患者已超过5000万 ,儿童青少年糖尿病人大约有100万以上,然而,这一人群却面临着受教育权被限制的突出问题。2007年11月份,山东中医药大学取消了两位患糖尿病的新生的入学资格,这一事件使得糖尿病学生的受教育权被限制的问题被暴露了出来。为了推动糖尿病学生受教育权的保护,两个民间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和“公民健康状况与受教育权工作组”联合举办了此次研讨会。
糖尿病青年学生可以正常学习
在研讨会上,北京市糖尿病防治协会常务理事王新捷介绍了糖尿病的基本常识以及糖尿病患者面临的各种问题。王新捷指出,糖尿病病人的病情控制并不困难,治疗成本也并不高,而且,青年糖尿病学生极少出现并发症,糖尿病学生在学校进行学习,既不会危害到他人的健康,也不会给学校带来沉重的医疗费负担,糖尿病学生完全可以正常在校学习。在场的糖尿病网站“甜蜜家园论坛”的多名网友以他们的切身体会证实了王新捷的观点。
高校不录取糖尿病学生的行为是严重的侵权行为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人人具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更加重视保护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成长和发展,也关系到人格的完善,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和人权保护”。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指出,学校不录取糖尿病学生,没有任何法律和法规的依据,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人民大学顾海兵教授认为,糖尿病学生上大学权利被剥夺的事件是一个严重事件,这不在于糖尿病患者人数的多少,“哪怕是对一个人的侵权也意味着是对所有人的侵权”,顾教授这样认为。
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疾患人群上大学遭限制的主要根源
北京益仁平中心总协调人、全国最大的乙肝携带者公益网站版主陆军指出,“小阳”被高校拒绝录取的事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它是糖尿病患者人群普遍面临的就学困境的一个缩影;而且,不仅仅是糖尿病患者人群面临这样的困境,其他许多疾患人群都面临同样的困境,例如乙肝携带者、艾滋病感染者、血友病患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时都普遍会遇到被大学拒录、退学、休学的遭遇。
北京瑞丰律师事务所的著名公益律师李方平指出,疾患人群上大学遭限制的主要根源是由教育部、卫生部、全国残联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对待疾患人群,不是关爱、鼓励、支持他们自强不息去争取接受高等教育,而是限制和排斥他们接受高等教育”。
山东德义律师事务所的王美中律师指出,尽管这个《指导意见》不是法律、也不是法规,但是很多大学都在依照执行,这就导致了普遍性的违法侵权现象的发生。
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的刘晓原指出,这个《指导意见》规定不能上大学的病种之多令人惊讶,而其中一些规定之荒唐简直令人哭笑不得“《指导意见》规定,面部有疤痕的学生不宜就读法学专业,我实在看不出这样规定是为了什么”,刘晓原律师还指出,《指导意见》还规定面部有疤痕不宜就读新闻专业,也毫无道理,“难道就读新闻专业毕业之后就一定从事新闻工作吗?不能转行吗?而且,即便从事新闻工作,难道就一定要去当主持人吗?不能去当记者、编辑吗?不能从事新闻学的研究吗?”
高等学校学生医保制度亟待完善
与会代表认为,之所以高等学校不愿意接受疾患学生,除了缺乏人文关怀和法制精神之外,高校学生医保制度的缺乏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胡星斗教授指出:“糖尿病学生的入学权利问题,不仅仅是人权问题,也是一个社会保障问题”,胡星斗教授认为:“如果能够建立全国性的大学生医疗基金,或者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或许大部分这样的问题就能得到解决”。
北京大学法学院沈岿副教授也指出,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医保制度将有利于消除高等学校对疾患学生医疗费支出的担忧。但沈教授也指出,学校对医疗费支出的担忧不能成为学校违法拒录疾患学生的理由。
被拒录学生将依法维权
被山东中医药大学取消入学资格的“小阳”同学也来到了研讨会现场,参加此次研讨会的各界公益人士均对“小阳”的遭遇非常关注,纷纷为小阳出谋划策。会议代表建议小阳,要采取依法、理性的方式坚决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利。周泽教授建议小阳继续与保持学校沟通,同时进行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准备工作,北京益仁平中心研究员常坤向小阳介绍了新疆农业大学乙肝携带者大学生的成功维权经验;参会的多名律师还讨论了通过法律途径可以采取的手段及策略;有律师指出,小阳被拒录事件,行政主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采取法律途径的话,山东省教育厅以及教育部都可以被列为被告;来自山东的王美中律师一直在为小阳提供义务的法律援助,王律师表示,所有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起诉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做好。
在听到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之后,小阳表示,他觉得自己依法维权的后盾更加坚强,小阳表示自己将会把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进行到底。
民间公益力量在行动
在研讨会上,我国最大的糖尿病患者公益网站“甜蜜家园”的站长“小熊”宣读了一封糖尿病患者致教育部、卫生部和全国残联的建议信,这封建议信主题是《建议修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保护糖尿病患者受教育权》,这封建议信是“甜蜜家园”网站的志愿者发起撰写,征集了该网站一万多名网友的意见和建议,据“小熊”介绍,这封建议信在网站上引起了糖尿病网友的热烈反响,有二百多名网友表示愿意在这封建议信上署名。“我们将在近期把这封建议信递交给有关主管部门,希望能够协助主管部门尽快修改完善相关的文件”,小熊表示。
在研讨会上,“北京益仁平中心”和“公民健康状况与受教育权工作组”的公益工作者也表示,他们将会与律师界紧密协作,撰写出法律建议信,提交给有关行政部门和立法机关,以推动对疾患人群受教育权的立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