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公园 推荐文章 http://www.de-sci.org/blogs 德赛公园 文章汇集 Wed, 17 Mar 2010 15:27:09 +0000 zh-cn 冉云飞: 两会期间喝茶传唤、截访监禁不完全名单271人 http://www.de-sci.org/blogs/tf/?p=44322 http://www.de-sci.org/blogs/tf/?p=44322 Wed, 17 Mar 2010 23:30:41 +0000 重申我的统计方式和原则:

 

一:实名制罗列,便于有心者稽考纠错;

二:非实名者一概不予罗列;

三:群体名单,未具名者亦不罗列;

四:时间段:2010年3月1日至14日;

五:名单后附部分资料来源,以便有心者进一步查考;

六:以后敏感期被喝茶传唤、截访监禁名单,我亦会尽量搜罗,以便有心者对比,作为研究中国社会之用。

 

杨立才、吴玉仁、刘懿、张辉、李铁、赵达功、张津郡、王译、陈云飞、冯正虎、余杰、廖亦武、王光泽、刘贤斌、陈卫、王仲夏、刘荻、莫之许、徐晓、王荔蕻、高瑜、西峰秀色、傅德瑞、浦志强、张晓辉、张辉、王笑冬、刘安军、李智英、李金芳、朱瑛娣、裘玉梅、许杰、陈映、黄利民、王丽英、邹巍、汪雪娥、金焰、杨海、李海、陈天石、王岛、查建国、高洪明、胡石根、齐志勇、贾建英、曹文星、朱萍、王琴、孙文广、刘杰、朱菊如、张华、陈建芳、冉云飞、申友连、佐位、郭宝峰、范亚峰、凌沧州、马秀云、刘金荣、陈富清、陈书伟、老虎庙、郑秀贞、胡国红、程雪、路言飞、胡德宇、胡新建、丁玉兰、业仲秋、曾金燕、肖青山、@onlybreeze、张耀春、顾红兵(第一批80人)

 

姚立法、冯永记、张建平、金月花、徐永海、杨靖、沈佩兰、肖青山、文龙、盐巴、温育群、刘纯宝、王伦珍、卢泽凤、杨秋雨、王玉琴、张莉、许佩玲、高雅珍、薛海泉、严驰、张淑凤、郑恩宠、郭莲辉、顾国平、沈纯理、孙明、龙秀祥、罗茜、李红卫、王海、荒原狼、李淑莲、银夏、蒲飞、田喜、李燕、于浩成、戴慧英、代金波、陈湘诗、喻学军、刘四华、屠孝龙、魏全华、田国清、张德安、洪基发、魏水生、丁淑云、肖水珍、丁乐民、王秀英、李学会、李爱艳、杨永泉、张淑凤、胡光、叶金娥、杨桂英、孔秋华、楼国成、沈金宝、孔大华、张大联、李淑霞、代建华、秦鑫、黄全正、方桂水、王桂兰、郑秀贞、宋玉洁、郑明芳、曹文星、朱萍、徐江姣、余同安、黄祸、钟连芳、王友平、单锁青、李正清、孙斌、刘先枝、王家清、许万英、张玉桂、曹果、贺德福、王世平、王春平、贺光磊(7岁)、陈梦菲(4岁)、母红喜、徐美姣、辜湘红、李彦芬、黄春美、廖双元、吴玉琴、张和平、巩富财、宋若贤、杨梅、李玉英、万传余、李和平、梁秀石、商娟霞、毛恒凤、梁汉光、郑大靖、郇新金、方详礼、王耘东、蔡学文、王冰、北风、李毫美、赵桂荣、@vshowyy、栾溱洋、李玉琴、王淑文、余甘林、刘伟、刘德军、李丽蓉、王建平、刘建刚、喻胜芳、李袖华、王万容、@huishenggongyi(龙天)、谢强、惠林泉、张君伟、王洁(第二批149人)

 

郑旭光、刘刚、曹延平、许光利、王惠珍、刘善富、尹慧敏、李俊山、罗超、袁海涛、吴成莲、朱龙伟、张明选、李金良、陈西、莫建刚、郑琳(朱颖垠)、梁永立、祝洪章、史大磊、黄景春、刘凤琴、王伯重、袁桂英、邵万福、戴亮平、秦玉玲、刘心榆、巩富财、邓金义、张和平、杨秀清、徐万英、裘德荣、沈冠英、徐汇萍、杨博、刘月红、李超、姚晶、田喜、蒋亚林(第三批42人)

 

三次相加总人数共271

 

资料来源举隅附后:

 

一:两会期间六省市维权人士继续被监控关押。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53/201003/20100309133533_20344.html

二:施英:一周新闻聚焦:“两会”引发人权灾难 民众高呼“狼来了”。 http://www.minzhuzhongguo.org/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724&Page=1

三:北京当局继续打压维权异议人士及访民。http://zhongmeng.org/bbs/viewthread.php?tid=11674&pid=19215&page=1&extra=。

四:国内多名退伍军人“两会”期间维权受压。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291

五:总参干休所强迁续:老将军子女因“两会”被约谈。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294

六:“两会”人权观察:重庆等五省市访民被抓被关。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10/03/201003102152.shtml

七:两会期间,严打上访。http://zhongmeng.org/bbs/viewthread.php?tid=11674&pid=19351&page=1&extra=。

八:“两会”人权观察:“两会”结束 多个地区访民继续遭押。http://www.msguancha.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3331

九:施英:一周新闻聚焦:“两会”继续制造人权灾难 海内外广泛关注李鸿忠“夺笔”。 http://minzhuzhongguo.org/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824

十:《中国维权动态》总第143期。http://crd-net.org/Article/Class53/zgwq/201003/20100315000237_204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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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霖: 张思之:李案虽结,疑窦犹在 http://www.de-sci.org/blogs/xialin/?p=44250 http://www.de-sci.org/blogs/xialin/?p=44250 Mon, 15 Mar 2010 17:07:57 +0000
李庄事件是当代中国社会上层建筑领域,诸如法制、政治、道德、伦理、监督、舆论等等方面负面现象的集中袒露,是时代的产物。     

 从辩护制度方面考察,李庄事件是中国现行辩护制度的特殊形态,一个怪胎;它的出世因有其复杂的缘由和条件,但并不具有必然性。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这个产儿,反映着中国律师的“成熟度”,实证着中国律师在国家法治建设中是否能够起到支柱作用。      

伴随李庄事件出现的李庄现象,游荡于一出“活报剧”的始末,以其具体鲜明的形态,给我们重新提出了那个严肃的课题:当代中国律师应以什么样的方式和内涵树立形象塑造人生?      

事件看似混杂烦琐,一经梳理,眉目、疑点倒都清晰;虽少科学价值,却有“史”的意义。      

李庄已定格在历史上。李庄辩护人的有力辩护也将留下历史的印迹。历史人物,古有“岳—秦”,今分“江—甫”他(她)们之间更有各式各样的中间人物,何尝不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现今讨论李案,只应涉事,无须臧否人物;更不必背上李庄扔下的“包袱”责东怪西,怨天尤人。积极的态度和恰当的方法是把一切消极因素转化为精神财富,使之成为建设合理法律制度推动社会前进的重要元素,同时为塑造健康活泼、确有尊严的人生积累丰厚资源,或者引为镜鉴。为此提出疑窦,意在求实;分别列出,便于剖析;不揣浅陋,敢烦同道切磋。     

 一、重庆打黑,以“快”为主要特色。可是最先审理的黎强一案却至今未决。疑其与律师优秀辩词命中指控的要害、驳倒起诉有关。这是中青报那篇“核心调查”长文痛打律师的由头。该文大有来头,不同凡响。据此我推测,律师一到位,就受到监控。不识其中厉害者,难免灭顶之灾。律师执业如此凶险,何能避免打黑越轨?     

 二、上述中青报长文说:“在龚刚模按响报警铃(检举)之前,李庄等人妨碍正常司法的行为已引起相关部门的警觉,……看守所依法做了详细记载。”那么,——      

所依何法?“记载”的主体既是“看守所”,试问所记的依据是什么?既称“详细”,必有过程,始于何日?止于何时?要害是李庄行为何处违规?何处涉嫌犯罪?      

还有,如此重要证据,何不提交法庭出示、质证?      

三、李庄会见被告,有会见记录,一审判决为何将它排除于证据之外?与此相关,记录人马律师为什么不能到庭作证?二审传唤六位证人作证,马在当局监控之中已失自由,“不愿”之词,岂能服众?    四、龚刚模检举李庄罪嫌,开古今中外当事人检举辩护律师的先河,极为蹊跷:      

(一)书面检举,电脑打字,出自何人之手?龚的签署为12月 11日,即在李庄专案组建成的次日,那么,建“组”的合法性依据是什么?      书面检举,通篇限于民事行为,不涉“伪证”,更无编造刑讯之说,故不敢拿上法庭质证,那么,检举由何而起?是否有诈?      

(二)口头检举的时间、内容、背景及接受对象,正式的说法统统先后不一,如何解释这些矛盾?      

(三)刑讯问题是李案问题的关键,下列三点不能排除:      

1、法医鉴定结论:龚的左腕部色素沉着、减退区系“钝性物体(如手铐、钝性物体碰撞等)所致擦伤后遗留。”含义十分明确。对此,公诉人说:这并不能表明龚刚模被刑讯过。对此,龚在二审法庭上以试探性口吻解释说:“(这是)去年四、五月份海南玩儿的时候不小心划伤的吧。”前者强词夺理,姑且不论;后者歪曲事实,应问:何物所划?划、“擦”有别,为何不能依法医结论得出判断?要害在于:法官凭什么支持了二者的妄辩?      

2、龚案中有十多人痛陈曾被刑讯,基本情节与龚对李的诉说相似,为何不能作为旁证立案侦查?为什么轻纵刑讯的施行者?      

3、李、龚谈话,不涉及“伪证”,不涉及李诱使龚编造刑讯借以翻供,均有“笔录”可证,有什么理由否认?     

 五、一审开庭之后,有官员造访李庄劝降;李表示有错但无罪,但可修改上诉理由作为妥协。二审开庭之前,另有高官访李,经“谈判”,李表示“认罪”,对此有以下疑问——      

(一)官位再高,如非法官,也无权会见二审阶段的“未决犯”,这是规则,凡夫不能逾越。薄熙来代表在讲李庄案时也说:“哪一个界别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讲得好!但转念一想,薄代表讲的是 “界别”,没说“人”,看来在重庆还是有人(不论属于哪个“界”)可以越“界”的!是耶,非耶?  

  (二)李庄与高官妥协的条件应是 “认罪,判缓刑”。李当然清楚这是满盘皆输的条件,为什么能够接受?由认错到认罪,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哪些让李心动的异常情况?高官下了什么筹码,迫使李由认错转变为认罪?      

(三)高、刘二律师得知李已认罪,在二审开庭前夕。从庭上情况看,他们并没有及时向陈律师通报使之有备,这是基于哪些考虑?      李庄本人当庭告诉律师:“一月二十四日已交了悔罪书”,此举更不知想解决什么问题?      

六、重庆当局电致司法部,指责李庄“妨碍司法”,说有录像可证。律师要求法庭出示,竟然否认录像的存在,其中有何奥妙?      

七、薄代表说李案(二审)有六个证人出庭,“我们近年来审理任何一个案件有这么多证人出庭吗?”据此他断定程序合理合法。如此说来,一审不让证人出庭,一个也不出庭,岂不无理、非法?可是,二审裁定却断言一审的“程序合法”,这不是公开扯谎么?      

再说,薄代表讲的“六证出庭”仅是事务的一个侧面,另一方面是,辩方的证人尽管极关重要也硬是一个都不让出庭,试问薄代表:这么干合理吗?合法吗?      

展开来说,疑点尚多,为避琐碎,权且打住了。

  

2010-3-12于北京 ]]>
刘晓原 律师: 公安局长兼任政法委书记, 是公检法监督体系的错位 http://www.de-sci.org/blogs/lxy/?p=44231 http://www.de-sci.org/blogs/lxy/?p=44231 Sun, 14 Mar 2010 16:49:32 +0000 http://news.sohu.com/20100313/n270790480.shtml

   

针对公检法在党内地位及监督的问题,我在2009年4月1日写过一篇《从党内任职,看公检法三家互相监督之难》文章。

  

在当今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之下,党要领导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无法独立。司法机关之间,则是互联配合互相制约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之间互联配合多,而互相监督则不力。

  

 在这个大前提之下,让公安局长同时担任政法委书记、担任当地党委常委之职,负有法律监督职能的检察院,要对一个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领导之下的公安机关进行法律监督,这实在是太难为检察院了,也给检察长们出了一道难解之题。

  

  政法委员会,是当地党委对公检法进行党内领导的机关,对公检法机关的干部任免,有提名建议权和考察权(与组织部一道)。公安局、法院、检察院都是政法委员会成员单位,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在政法委员会内只任委员之职。如果让公安局长兼任政法委书记,身兼政法书记的公安局长与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就成了上下级领导关系。

  

 但是,从法律层前上来看,公安局属于行政机关,法院和检察院属于司法机关,检察院有权对公安局和法院进行法律监督。可是一旦回到了党内,哪些担任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公安局长,就可领导检察院检察长和法院院长。三者之间在党内的地位,检察院检察长和法院院长明显处于“劣势”。因此,要检察院和法院纠正公安机关办的错案真是很难。

   

 我认为,既能政法委员会是党对司法机关的一个领导机构,且可以在党内(实际上不只是在党内)对公检法三家进行监督,为何不让政法委员会书记专职制呢?如果政法委员会书记专职了,检察长在党内不受公安局长的领导了,检察院也能大胆地行使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

    

 如今,公检法系统在党的关系和司法关系的扭曲和错位,给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带来了很大阻力和压力。因此,在政治体制难改革,司法又不能独立的前提之下,如何理顺公检法在党内地位应当引起高层的重视。

  

 附:从党内任职,看公检法三家互相监督之难(2009-04-01 07:57:38)

   

  中共十七大提出了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要求,但综观中央政法委提出的改革意见,始终没有谈到如何理顺公检法三家在党内的关系。

  

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之下,各级机构中都有党的组织,都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公检法机关更不能例外。

  

依照法律规定,公检法三家是独立行使职权。三者之间的关系,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有权监督公安和法院。但是,一回到党内工作中,公检法的关系就非常微妙。

  

 在党内分管公检法三家的机构,是各级党委的政法委员会。一些地方政法委员会的领导人,即政法委书记,是由当地公安局局长兼任,有的公安局长同时还担任地方党委常委。

  

公安局长身兼党委常委和政法委书记,从党内职务和地位来看,其远远高于检察院检察长和法院院长。在政法委员会内部,“法检两长”也是组成人员,但只是一般成员。可想而知,在政法委员会里,公安局长与“法检两长”地位之悬殊。如果仅从党内职务来看,“法检两长”应当听从公安局长“指挥”。

  

在这样的党内任职之下,如果遇到公安机关办了错案,检察院如何来行使监督权?法院又如何来坚守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司法实践中,大案要案一般由政法委牵头来讨论决定。

   

  为何要把公安局长的党内职务提高到如此重要地位呢?难道仅仅是因为公安工作重要吗?我看不见得,因为检察院与法院的工作同样重要。从法律层面上看,“两院”工作比公安工作更加重要。防止冤假错案,纠正公安办案中的错误,只能靠检察院监督和法院的最后把关。

   

 按照现行的行政体制,公安局是政府的行政机关,检察院与法院是国家司法机关。司法机关是独立行使职权。然而,在现行政治体制之下,党内的职务实际上高于行政和司法职务。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大案要案时,检察院要监督公安机关很难。这样的党内任职,会有利于互相监督吗?

   

公安机关领导在党内职务拔得如此之高,似乎是从中共十六大开始,以前并不是这样。在当今的政治制度和司法体制之下,要充分发挥公检法的互相监督作用,公安机关领导就不应兼任地方党委常委和政法委书记。

   

 为了发挥政法委员会在党内对公检法的领导和监督作用,政法委书记也应当是专职,或者如以前那样,由地方党委副书任兼任。在党内,“法检两长”职位应高于公安局长,最起码也应处于平级地位。

 

  由于政治制度的原因,司法体制改革难以触及深层次问题,只能搞一些层面上的改革。在这个大前题之下,进行司法体制的改革,我以为,首先得从理顺公检法的领导在党内职务开始。对公检法领导在党内任职的“改革”,并没有触及到“三权分立”问题,只是回归到以前的做法上。但是这个形式上的“回位”,由于涉及到了权力的分配,估计难度和阻力也会很大。 ]]>
tecel: 对法外力量左右审判的分析——潜规则的力量(转载) http://www.de-sci.org/blogs/tecel/?p=44222 http://www.de-sci.org/blogs/tecel/?p=44222 Sun, 14 Mar 2010 10:22:12 +0000 ——潜规则的力量(转载)

陈有西


 (特适尔转注:陈有西大律师2005年底发表的旧文,今天看来还没有过时!我想说:大家齐努力,用显规则打败潜规则,还一个黑是黑、白是白的本真世界!!! 对法外力量左右审判的分析  《领导者》杂志官方网站。共识网 >> 中国研究>> 宪政民主 >> 陈有西:对法外力量左右审判的分析——潜规则的力量 作者:陈有西    发布时间:2010-3-12 10:12:49     [陈有西按]这是我的一篇旧稿,原发表于20051214日的《中国律师网》。相类的文章在中央党校的《学习时报》上发表过,但没有讲到这个案例。我对今日中国司法痼疾的研究,其实十多年前就开始了,只是李庄案让大家普遍关注到了我的一些观点。助手告诉我今天的《领导者》杂志共识网重发了我的这篇文章,不知他们怎么又注意到的。感谢他们的钩沉。说明中国司法现状中的严重问题,大家都开始注意到了。血的案例摆出来给人们看,胜过一百场教授的课堂上讲的司法理念课。我这里再出口转内销一下,期引起大家对中国司法改革症结的进一步思考。同时,也让大家看看,当年的《中国青年报》的深邃和高贵。 http://www.21ccom.net/newsinfo.asp?id=7147&cid=10342200    一个法院院长,到了绝症将逝之时,将法院的审判绝密资料交给了被判了五年刑的被告周澄,于是有了中国青年报上的揭露法院内幕的重磅炸弹式的文章《一场被法外力量左右的审判》。原来,这个自称比窦娥还冤的周澄,被判刑时是所有办案法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院长都认为无罪的。二审的合议庭法官居然也同样这样认为。但他被判了,关了五年,而且现在也不可能平反。因为他的冤是因为非法方式而被揭露的:这位院长如果不死,可能被起诉判刑,因为按现在法院的保密制度,他泄露了绝密级的国家机密。这也是本案只有到院长将死才能曝光的原因。   这位院长是这个错案的直接责任者。因为这个错案的第一审是在他的主宰下形成的。我们不能原谅现在多数办错案的法官的托辞,即:我们也没有办法,上头要我这样干。好象他们只是木偶,自己完全是无辜的、没有责任的。但我们还是要感谢和钦佩这位院长。因为他在将离开人间之际,完成了自己的道德涅磐,他不惜冒犯法的风险,完成了自己告别人世的最后的人生答案。人之所以为人,就是有自己的良心的审判。这是最高境界的审判。他的违反潜规则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极为难得的中国司法环境真相的标本。   《中国青年报》披露的一审审判委员会记录和二审合议庭记录令人触目惊心:周澄案的审判长首先做了汇报:上次审判委员会研究认为被告人周澄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本案又系相关部门关注的案子,上级法院意见判起刑线5年。法院院长范玉林发言:就判5年。副院长沙兆林说:判5年。同意上级法院的意见。其他委员一致同意。于是,决定被告人周澄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周立即上诉了。二审合议庭评议。二审审判长张笑威说:从法理上讲本案我认为被告人周澄不具备挪用公款罪的成立要件,但本案的一审却定了罪。考虑到本案(被相关部门)多方关注与过问,我同意原审的定罪量刑,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代理审判员马仁凯说:我认为本案从法理上讲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但考虑到上面的意见要求,本案是交办的案件,并且提出了主要意见。故同意主审人的意见。另一名代理审判员陈长生也考虑到领导及相关部门意见。于是合议庭一致意见:从法理上讲本案的事实不能证明被告人周澄有罪,但考虑到本案是领导过问并关注的案件,而且领导也有具体要求,因此特作出如下意见,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熟悉中国司法内幕的人,对这个经过和事实不会有任何惊讶。因为,领导机关指导法院办案、内部请示、上级先定后审,在中国司法审判中已经成了惯例,甚至已经是高于法定程序的最主要的程序。越是大案、敏感的案件,越会这样干。在法官眼里,对这样的现象表现出震惊的,会被看成是幼儿园的智商:连这样的常识都不懂。而从法律的公平正义而言,这样在做、在认为的法官,才是幼儿园的智商,才是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麻木了,把恶习当成了真理。这个案件充分而残酷地向社会展示了这样一个事实:中国的开庭审判是一种虚假的表演,在法庭上的法官只是按写好的剧本在演戏。他们是不能说错一句台词的。这就是中国的法院95%以上的案件不会当庭宣判的原因;这就是中国的法院根本无法实施真正的错案追究的原因;这就是中国的律师很难真正发挥作用的原因;这就是中国的法官普遍缺乏基本的职业责任感的原因。   是法院和法官愿意这样做吗?是中国的法官都是软骨头吗?不是的。作为一个在审判台上主宰审判的人,当一个呵斥被告和律师,认真质询检察院证据,认真进行了法庭调查查明了真相的人,即使从自已基本的自尊心而言,他也不愿意当这个傀儡。让自己签上名的判决书完全是违背自己意志的。四川一个法官曾经把大盖帽摘下放在审判台上,说如果不审好这个案我就不当这个法官了,按自己的意见把案件当庭判了,上头想补救都来不及。没几个月他就被免了职;河南一个行政法官,在审判中按法律等级原则评价了省人大的决定不符合法律因此无效不予适用,结果工作都差点保不住。   浙江十多年前一个法院帮助山东当事人执行了当地企业的财产,县长在干部大会上公开说法院吃里扒外,导致县里经费紧张,因此压缩经费先从法院开始,下半年法院经费不再追加。这次辽宁本溪平山区法院的一院之长,敢为一个判四年刑的小案,而全盘端出绝密案卷,用犯法来进行抗命,可见法院内部绝对不缺有骨气的人。他们追求真理鄙视丑恶的内心的家园并没有完全荒芜。   但为什么中国法院这种陋习还是会长久存在?22万法官都会遵守这样的潜规则而很少有人公开反抗?原因是我们的司法制度在根基上存在的问题。尽管我们高喊宪法原则法院独立审判,强调法官只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但实际规则并不是这样。有独立意识真正只按法律和事实办案的法官,不但不可能上升到庭长院长的位置,可能连法院也呆不住。原因何在?是因为有权人需要在法院安排自己的工具,要能够贯彻他的意图。按他的喜好办事。而他们又不愿意自己来审案、来了解真相。   这种制度实际上比封建社会的审判制度还要糟糕。因为封建官场行政、司法合一,行政官员决策官员要按自己的意志办,他自己还有一个亲自阅卷甚至提审的制度。他是不会审的不判、判的不审的。清朝好多大案,皇帝决策之前都是自己认真阅卷审查的,弄不清还会发回三法司会审。而我们现在好多案件,有的有权人物根本不会听取各方意见再来作指示,而是凭一面之辞先入为主,他就批示了,发话了。而一旦他发了话,这个案件不管搞了多长时间,结果必须得按他的意图贯彻。否则你这个院长、庭长、法官就别想当了。法院工具化的后果,就是政策比法律大,权力比法律大,搞运动很方便,司法权能够很快动员起来为一时的目标服务。执法的稳定性和公平性在这样的环境下是完全被忽略的。   而这样做的后果,是操纵他的人自己也同样会深受其害的。因为台上台下并没有截然的分界,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运动一来,谁来操纵就是谁对。法律的标准没有了。只有权力标准。国家的法治体系就会完全失灵。文革后期平反冤假错案、小平彭真同志高度重视法制和法治,小平说:还是要讲法制,讲法制靠得住些,都是痛定思痛之言。因为少奇、小平、彭真作为新中国建章立制的重要人物,在文革中都尝到了无法无天、权大于法的苦头,都被关过牛棚。他们重新掌权后才会这样重视法治。但我们现在有些有权人,已经完全忘记了小平彭真等同志的教导。因为权力的诱惑力太大了,当一个批示可以左右一切的时候,谁还愿意让法律来给自己戴上羁绊呢?   推进司法制度改革,不但要有正面的研究,还必须要有弊端的揭露。只有把血淋淋的事实展现出来,人类才能警醒,才能明白法律不是保护坏人的,而是保护包括有权人在内的所有人的。今年佘祥林案、聂树斌案、这次的周澄案的揭露,对法院是灾难,对社会则是好事。要象查处瞒报矿难一样的公开化的力度,来大力揭露法院系统不依法办事的内幕。这甚至比法院系统的反腐败工作还重要。因为司法审判是公开的活动,是社会公正的最后的防线,法律明确规定了所有案件要公开审判。如果公开审判只是演戏,有一块暗箱操作是法律之外的游戏,那么依法治国只能是美丽的梦想。   (作者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京衡律师集团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   附录:一场被法外力量左右的审判   一场审判中的所有人——辩方律师、公诉人、审判长、主审方法院院长都持无罪意见,但受审者周澄最终获刑5年。在周澄刑满出狱之后,完全出于偶然,他得到了一套与案件审判有关的案卷副本。这套案卷副本记录了影响决定他命运的那场审判的力量。   案卷副本,来自主审方法院院长,是这名院长得知自己身患绝症后主动交给获刑者的。   周澄是否有罪在这里似乎已经不再重要了。那种超越法律左右了这场审判的力量,以及此案折射出的中国司法实践的某种现实困境,才是本案最该得到关注的焦点。   法院院长临终交给周澄档案记录   2001年,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法院院长范玉林知道自己身患绝症,行将不远。他找到了周澄。周澄拿到的,是一份有关他案情的档案记录副本。这份记录副本中,包括有关方面召开的案情讨论纪要等。   把案卷副本交给周澄时,范玉林说:在法庭上,我们已经无能为力了。上面要判几年就是几年,我们已经说了不算了。这份东西本不应该交给你,但你拿着,将来或许有用   辩方律师说,左右案子的力量超出了律师的能力范围   李肖霖,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123日,他受聘为周澄提供法律帮助。   阅卷之后,他马上决定进行无罪辩护。案情并不复杂,也不存在什么司法难点,所以当初我们毫不犹豫。他对记者说,当时案卷上没有什么能给周澄带来真正威胁的证据,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检方指控周澄有如下事实:被告人周澄于199411月,向西安市金属材料公司业务员唐文刚借款300百万元用于炒期货,1995518日周澄将炒期货到期的313万元(利息13万元)汇入北京本钢物资销售中心账号,次日提出173万元,用于个人在北京亚运村汇园公寓K301室购买三室二厅私房一处”……   针对这一点,李肖霖当庭辩护说:首先,周澄借朋友的钱炒期货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所得利息依法也应当归个人所有,在这个款项所有权确定后,其后无论怎样使用这笔钱,无论汇到哪个账号上使用,只要使用目的合法均不可能导致犯罪。更不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的行为……本钢北京中心在成立之初,没有任何注册资金注入,初始运作费用由周澄自行出资和向朋友借款筹集。也就是说,北京中心就没有公款,他怎么犯挪用公款罪呢?犯罪客体就不存在啊!   凭李肖霖的经验,他的辩护是有力的,庭审结束后,公诉方都说辩得不错。但最终,他的无罪意见并没有被采纳。   李肖霖对案件审理过程心存疑问,他发现,有一种力量左右着这场审判。他向记者出示了他当年的工作笔记,上面清楚地记下了一些他认为值得特别注意的事件:“1999年5月5,和审判长通电话,她讲该案已向上面汇报。”“1999年9月20,周澄的判决今天宣布,法院通知徐凯(周澄本溪的辩护律师———记者注),但没有通知我们。据知情人士讲,上面非要判,而司法机关则认为无罪,但顶不住上面的压力。知情人士讲,这些讨论已全部记录在案。   李肖霖承认,这个案子超出了他作为一个律师的能力范围。   落槌判罪的审判长一直在说判罪证据不足   在案情报告中,周澄一案的审判长认定如下:周澄所用款项虽是从北京中心账户上划走的,但是那笔款子系被告人炒期货所得。以个人名义购买房子,但在事实上没有归个人使用,是正式挂牌归公家使用,作为办公场所,而且被告人也还没有办理产权证。退一步讲,即便是登记在被告名下,那也只能是贪污不能是挪用。被告人周澄犯挪用公款罪证据是不足的。   1999910日,本案合议庭评议。审判长说道: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澄挪用公款理由不成立。如果是挪用,也只能是挪用客户款,审计说明可以证实。我认为认定被告人周澄犯挪用公款罪的证据不足,应宣告无罪。   一名审判员则说:周澄的这笔款子乃是他以个人名义借的,不能视作公款,虽然后来为本钢办公司买房子,但是不构成犯罪。另一名审判员表达了同样的无罪意见。   当年的公诉人现在主动为周澄写申诉状   滕俭秋,原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周澄案的公诉人。现已退休的滕俭秋在平山区司法服务站发挥余热1021日,她刚刚从丹东跑案子回来。   一个相当荒诞的事实是,周澄案的起诉状和申诉状同出于她手。1999年初,她作为公诉方写了起诉状,指控周澄挪用公款,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周澄出狱后,不在位的她又主动帮他写了申诉状,请求撤销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法(1999)刑终字第185号刑事裁定,因为申诉人的行为不符合挪用公款的犯罪构成要件,不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   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鲜明的前后反差?面对记者的质疑,滕俭秋毫不避讳自己前后行为的矛盾冲突。她解释道,不是说我不在位了,我就说周澄无罪,即便是当时,我也明白无误地持无罪的观点。但是上面定了调子,说只要证据搞好就行,我们也只好尽量往有罪上靠   她还说,1998年她去北京做本案的相关调查,有关部门人员陪同前往。3个人都看到本溪钢铁公司北京销售处的牌子挂在汇园公寓K301室的门上。   滕俭秋的结案报告中本来写的也是周澄犯挪用公款罪证据不足,最后版本是硬生生推翻重来的。事实还是那些事实,就是结论改了。   滕俭秋无奈地说:我是公诉人,上面要求公诉他有罪,我就得有力地指控。即便我不听话,他们换个人不照样?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查处,以挪用公款罪被批捕   周澄:真是让我跟窦娥似的   让周澄获刑5年的罪名是挪用公款,周澄不服。出狱至今,周澄已两次提出申诉,但分别被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相继驳回。   101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周澄整个人靠在沙发里,面无表情地看着窗外,当回忆到案件的某些关节点时,他会陡然激动起来:我怎么可能犯挪用公款罪?本钢北京销售中心就没有一分公家的钱!   周澄说,10年以前,他是本溪钢铁公司最好的销售人员之一。在本钢不投一分钱的情况下,他单枪匹马成立本钢北京销售中心,并且在头一年就卖出4亿元的钢材。这在当时市场萧条的情况下算是了不起的业绩。为给北京中心筹措生存资金,他还借鸡下蛋,从朋友唐文刚那里借了300万元到沈阳炒期货,一下子赚了40万元。   问题在于,让周澄赚得盆满钵满的沈阳期货买卖成为不少人的灾难。19964月,周澄参与投资的辽宁省经协期货公司已无法向投资人兑现承诺,并且有近10亿元的资金去向不明。当时正是金融腐败为人们刚刚认识并切齿痛恨的时候,有关文件已经明令要求查办几件大案、要案以起震慑作用。受害者的上访引起了辽宁省有关部门的关注,并且迅速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一干人等进行了调查,其中就有周澄。   但周澄辩称:我只是投资者,如果不是拔腿快,我的钱可能也被卷跑了。说非法集资那也该是辽宁省经协和那个新加坡商人,那个公司是他们的。周澄以为,只要按照相关规定把盈利的钱还上,他就完事儿。但是事情并没有像他所期望的那样发展。   周澄的案子后来的重点不再是期货案。这从对他指控的变化上多少可以得到印证,最后,他是以挪用公款罪被批捕的,主要罪证也跟买卖期货没有关系,而是他在北京买的一套房子。他们告我挪用公款,真是让我跟窦娥似的。周澄说,那套房子是他用炒期货本利中的一部分买的,当初的想法是给本钢北京销售中心找个办公的地方,改变自个儿拎皮包跑大街的状态。没想到掏自己的钱给公家办事儿还能办出官司来,周澄说。   据周澄说,他出狱以后,当年审判他案件的人多次递话给他,希望他申诉,并且帮助他介绍了一名有相关经验的律师。虽然我可能不是最受罪的——一没死伤,二没得神经病——但我可能不会有机会平反了。在监狱待了5年、人生轨道发生了巨变的周澄这样说。   内幕档案:是什么力量在决定判决结果   研究案情的领导纷纷表态:要向上级汇报   199994日,本溪市平山区法院法官、周澄案审判长向有关领导汇报了周澄的案情。一名领导当即表态:事实比较清楚,证据充分,就看怎么认定了。考虑到社会效果,对经济案件来讲要想证据不拖住脚难度大。讲政治就判,不讲政治就放人,所以要汇报,审判程序上要加一遍汇报。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副院长发言道:如果考虑社会效果可判有罪,但目前的证据定罪欠缺,要不向上级汇报,请领导定。到会的另一名领导则要求承办法官:不要轻易地把案子推了,没有上级的意见不要下判,要汇报。然后平山区法院再研究。   审判委员会成员碍于领导意见   通过一审判决5   1999915日,平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开会研究此案。   周澄案的审判长首先做了汇报:上次审判委员会研究认为被告人周澄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本案又系(被相关部门)关注的案子,上级法院意见判起刑线5年。   平山区法院院长范玉林发言:就判5年。   该院副院长沙兆林说:判5年。同意上级法院的意见。   其他委员一致同意。于是,决定被告人周澄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1999917日,该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三百八十四条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周澄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二审合议庭考虑到领导意见:维持原判   宣判之后,周澄马上上诉,但很快被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驳回通知书上写道:原判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你提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故对你的申诉予以驳回。   一份记录揭示了上诉被驳回的真实原因。1999112日,就周澄的上诉,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展开二审合议庭评议。二审审判长张笑威说:从法理上讲本案我认为被告人周澄不具备挪用公款罪的成立要件,但本案的一审却定了罪。考虑到本案(被相关部门)多方关注与过问,我同意原审的定罪量刑,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代理审判员马仁凯说:我认为本案从法理上讲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但考虑到上面的意见要求,本案是交办的案件,并且提出了主要意见。故同意主审人的意见。另一名代理审判员陈长生也考虑到领导及相关部门意见。   合议庭一致意见:从法理上讲本案的事实不能证明被告人周澄有罪,但考虑到本案是领导过问并关注的案件,而且领导也有具体要求,因此特作出如下意见,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00314星期日转载自陈有西学术网http://wq.zfwlxt.com/newLawyerSite/BlogShow.aspx?itemTypeID=739714bb-4884-4940-8860-9ae80181c479&itemID=03efaf58-7137-4d8f-8ce1-9d38000c8043&user=10420 ]]>
刘晓原 律师: 疑犯在看守所“发狂而死”? http://www.de-sci.org/blogs/lxy/?p=44209 http://www.de-sci.org/blogs/lxy/?p=44209 Sat, 13 Mar 2010 15:09:53 +0000
   

 林立峰的家属发现其尸体上有明显的伤痕,七处肋骨骨折,且腹部有肿胀。关于林立峰的死因,医院给出的原因是“不详”,当地公安机关则称其为意外死亡,在看守所“发狂而死”。

  

在“躲猫猫”“喝开水死”和“睡觉死亡”之后,林立峰事件又提供了一个新名词 ——“发狂死”。

  

林立峰去世已有八个月,其再次引起舆论热切关注,源于2月15日发在天涯论坛的一个帖子,名为“中山大学毕业生被拘留后24小时离奇死亡”,作者名为“珍惜生命远离吴川”。此事再次将人们的关注点引向了看守所的监管执法。

 

林立峰其人

  

林立峰生前是吴川市自来水公司监察稽查科工作人员,吴川市振文镇九美垌村人,今年34岁,毕业于中山大学,已婚并育有一女。2003年到2005年间,林立峰曾经三次精神病发作。平时他一直靠药物来维持。有邻居称其为人忠厚,林母也称其在没发病时可以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2009年6月20日,林立峰和同事一起去海边旅游,期间断药几天。回家后,林立峰的精神出现了问题,表现为乱发脾气、不吃药和打人。

  

6月25日,林立峰在吴川市区手持尖刀挟持了一名11岁少年。警方将人质解救后,把林立峰抓回吴川市第二看守所。

  

事发当时,林立峰的母亲也到了现场劝服自己的儿子,不料这竟成为母子俩的最后一次见面。

 

 6月26日中午,林家人接到派出所电话,称林立峰病危且在送医的过程中已经死亡。

 

死因“不详”

 

 湖南的《潇湘晨报》日前报道称,林立峰的母亲李女士介绍说,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对林立峰做了死亡鉴定。检察院称,林全身有多处伤痕,多处发淤,七根肋骨骨折,脑组织挫伤。

   

 检察院给出的鉴定结果称,林立峰系“心源性猝死”,其身上的骨折和伤痕为抢救时按压所致,因此不予立案。

  

2009年7月2日,广东电视台珠江频道《今日关注》率先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据《今日关注》报道,林立峰家人在吴川殡仪馆要求见林的遗体时,遭到了拒绝。一名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表示,“尸体要公安部那边的人过来才能打开,领导交代的,公安也交代了。”

  

林立峰的家人表示,他们曾经向派出所提出将林带到精神病院就医,但派出所没有理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对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精神病者,不予收押。

  

“在事情弄清楚之前,我们是不会把尸体火化的。”林母说。此时距事发已过去八个月,检察院仍未立案。

  

在天涯的那个帖子里,记者发现“珍惜生命远离吴川”上传了《吴川市公安局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意见书》称,经调查有关同志后,“证实你家属没有告知派出所民警,林立峰系精神病患者”、“你家属也未出示林立峰的精神病历”。

  

《意见书》还称,经查,林立峰是在看守所医生和民警迅速将其送往医院,经医生尽力抢救无效死亡,“并非你反映林立峰未被送到医院已死亡。该投诉失实”。

  

“珍惜生命远离吴川”还上传了林立峰的死亡登记表,登记表“科室讨论意见”一栏显示,“就诊时已心跳呼吸停止,经抢救无效,临床死亡”。而“死亡原因”一栏则填着“不详”。

  

2009年2月的“躲猫猫”事件发生后,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开展了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这场监管风暴,从2009年4月20日开始,持续了近五个月。

  

2010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报告中称,“对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暴露的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清理发现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2207人,对其中涉嫌犯罪的123人依法提起公诉”。

 

附:犯罪嫌疑人“猝死”事件(72) ]]>
刘晓原 律师: 谈自身存在的问题,最高法院年年都“清醒” http://www.de-sci.org/blogs/lxy/?p=44200 http://www.de-sci.org/blogs/lxy/?p=44200 Sat, 13 Mar 2010 03:11:17 +0000
 

  王胜俊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的第八部份,即“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中,提到了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和不足。

 

   他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还不够及时有力,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一些法官的司法理念不端正,为民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维护法治权威的自觉性不高。

    三是一些法官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四是一些法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司法作风不正,工作方法简单,一些案件久拖不决,群众意见较大。

   五是少数法官司法不公、不廉,枉法裁判、徇私舞弊;个别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问题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人民法官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同时,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谈存在的问题,既没有典型事例,也没有具体数字。设问一下,看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能让代表知晓人民法院系统存在的实际问题吗?

    记得2009年“两会”期间,王胜俊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也是谈了五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有的法官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识不足,在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上自觉性不高。

    二是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强,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办法不多,一些案件审判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不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

    三是有的法官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对人民群众感情不深,工作不负责任,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以及对群众诉求冷漠、推诿拖拉现象仍然存在。

    四是有的法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司法不公,司法不廉,极少数人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腐化堕落,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五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涉诉信访和执行难等问题还需要花大气力予以解决。

  将这两年所作的工作报告一比较,我们就会发现,相同问题年年谈,但年年没改变。

   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仍象去年一样只字不提原副院长黄松有的腐败案。要知道,黄松有受贿案是在他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发生的。

  在我的印象中,最高人民法院历年的工作报告谈问题都是“轻描淡写”。这可不是凭空乱说,有历年的报告为证。

    我查阅了2003年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还发现最高人民法院在谈自身存在的问题时,年年都称“我们清醒地看到”、“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了。但我以为,仅自己“清醒”地看到和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哪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让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清醒地看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是向全国人大代表所作的,要由全国人大代表来审议投票通过。只有全国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都知晓了,才能帮助和监督最高人民法院加以改正。

   谈成绩不惜篇幅,谈问题则惜墨如金,这不只是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也是如此。

 

 

  附:2003年至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谈问题部份”的摘录,请注意“清醒”两字。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人民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是:一些法官素质不高,不能胜任高度专业化的审判工作,办案水平低,超审限办案问题依然存在;少数法官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法官甚至贪赃枉法;“执行难”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案件审理时各种干扰仍比较严重;物质装备虽有改善,但仍有一些法院尤其是西部地区法院经费不足,装备落后,制约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缺乏有效措施。对此,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努力加以改进。

 

   200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我们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缺点和问题:法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办案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司法解释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各项法院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对基层法院特别是中西部基层法院的基本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支持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我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对跨地区的民商事案件执行工作的协调、对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的协管工作做得很不够,一些多年积累的矛盾尚未消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案件“告状难”、“申诉难”和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的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民商事案件执行难问题已成为一大“顽症”,执行乱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法官素质不高、能进不能出、青黄不接、人才断层的状况没有明显改善;少数法官违法违纪问题严重,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的形象,教训极其深刻。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加大力度,竭尽全力逐步解决上述问题。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一是少数案件庭审不够规范,适用法律不够准确,致使裁判不公;二是少数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贪赃枉法,特别严重的是个别地方发生了高级法院院长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玷污了法官声誉,损害了法院形象;三是少数法官缺乏职业道德,审判作风差,对当事人摆架子、抖威风,相互推诿,偏听偏信,草率定论;四是少数案件存在执行失范问题,有的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不当,超标的执行,甚至错误执行案外人财产。对上述问题,我院负有审判监督不力,工作指导不及时,队伍协管不到位的责任。对此,我们将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一道,共同努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人民法院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有的案件在审理中对证据的审查、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不当,办案质量不高。二是有的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甚至徇私舞弊,枉法裁判,造成恶劣影响。三是有的法官审判作风拖拉,办案效率不高,存在超审限现象。四是有的执行行为不规范,有些执行人员随意决定暂缓执行、中止执行,导致执行不力。五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不够,人民群众关心的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六是一些改革措施还没有落到实处,有些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对于上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认真采取措施,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切实予以解决。

 

  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高,裁判不公;有的案件办案周期长,超过法定审理期限;有的案件执行不力,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保障。

 

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调节经济关系,实现案结事了的水平不高;二是有的法官缺乏职业道德,审判作风差,司法行为不规范,偏听偏信,主观断案;三是极少数法官和法院领导于部徇私舞弊,贪赃枉法,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少数法官素质不高、能力不强,致使一些案件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不高,执行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少数法院廉政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个别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严重违纪违法,甚至受到刑事追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一些制约和影响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以及法官人才短缺、一些法院经费保障不足的困难依然存在。对于以上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改革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有的法官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识不足,在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上自觉性不高。二是有的法官司法能力不强,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办法不多,一些案件审判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不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不高。三是有的法官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对人民群众感情不深,工作不负责任,官僚主义、衙门作风以及对群众诉求冷漠、推诿拖拉现象仍然存在。四是有的法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司法不公,司法不廉,极少数人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腐化堕落,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五是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不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涉诉信访和执行难等问题还需要花大气力予以解决。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法院的监督指导还不够及时有力,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一些法官的司法理念不端正,为民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不强,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维护法治权威的自觉性不高。三是一些法官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强,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五是少数法官司法不公、不廉,枉法裁判、徇私舞弊;个别法院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问题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人民法官的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同时,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
浦志强: 对沁阳公检法三机关计十七人犯徇私枉法罪、刑讯逼供罪的致沁阳市检察院的控告书 http://www.de-sci.org/blogs/puzhiqiang/?p=44198 http://www.de-sci.org/blogs/puzhiqiang/?p=44198 Sat, 13 Mar 2010 03:05:06 +0000 为河南省沁阳市公检法三机关若干公职人员

涉嫌犯徇私枉法罪、刑讯逼供罪事

致沁阳市人民检察院的

控告书

 

控告人:赵满仓,男,1961年2月28日生,汉族,农民,河南省沁阳市人,住河南省沁阳市山王庄镇盆窑村。

控告人:郑可元,男,1947年1月19日生,汉族,农民,河南省沁阳市人,住址同上。

控告人:王正禹,男,1945年8月10日生,汉族,农民,河南省沁阳市人,住址同上。

控告人:赵有福,男,1960年4月15日生,汉族,农民,河南省沁阳市人,住址同上。

控告人:张中芳,男,1954年8月27日生,汉族,农民,河南省沁阳市人,住址同上。

控告人:张小传,男,1952年11月13日生,汉族,农民,河南省沁阳市人,住址同上。

控告人:赵庆国,男,1958年1 月9 日生,汉族,农民,河南省沁阳市人,住址同上。

控告人:韩留根,男,1959年12月29日生,汉族,农民,河南省沁阳市人,住址同上。

委托代理人:浦志强、李会清,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控告人:马 闯、陈根庆、张路、吴柏军、石志刚、吴国祥、杨清光、司小兵,均为沁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

被控告人:韩志宏、张道旗、张文煊、马姝琦,均为沁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员。

被控告人:杨金保、张文启、李翠霞、王善亮、王保潼,均为沁阳市人民法院审判人员。

 

控告目的:

一、请求依法对被所有控告人涉嫌犯徇私枉法罪案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请求对被控告人陈根庆、吴柏军涉嫌刑讯逼供罪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求依法追究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对八位控告人批准逮捕的相关人刑事责任,具体名单将根据侦查结果另行补充提交;

四、放弃对人民陪审员张卫星、陈亚利追究刑事责任的控诉权利。

 

本项控告的事实和理由:

  

  2008年2、3月间,为反映村委会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吴小宝的诸多违法行为,以期引起上级和群众注意,为半年后即将举行的村委会选举做准备,除张中芳外的七位控告人撰写并打印了“盆窑村老百姓反腐斗争专集”、“村贼吴霸天的罪行”,趁夜半在村中散发,但大部传单在发放后“后脚”即被吴小宝派出巡夜的“治安队”收回,在总数上千张中,至今仍有数百张收入沁阳市人民法院“诽谤案”卷宗。

  

  沁阳市公安局的上列被控告人,在接到吴小宝报案后,明知“诽谤罪”作为自诉案件,刑诉法和刑法已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无权管辖,却枉法以诬告陷害罪将八位控告人立案侦查。2008年4月4日至4月19日期间,上列被控告人先后将八位控告人刑事拘留。此外,在案发之初,“讯问”张中芳的被控告人陈根庆、吴柏军,对因未参与“诽谤”因而拒绝招供的张中芳实施殴打,迫使其按虚构的讯问笔录签字,致张中芳先是被沁阳市看守所“拒收”,后经“协调”勉强入所收监,还必须 “卧床”疗伤达一个月之久。另外,沁阳市政法委书记赵同金,还主持大会,于2008年5月29日在沁阳市体育中心对除郑可元和王正禹外的赵满仓等六位控告人公开宣布逮捕,对控告人的名誉造成了极大损害。

 

    沁阳市人民检察院的上列被控告人,明知诽谤罪启动公诉程序,须以“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为前提,检察机关无权对自诉案犯罪嫌疑人批捕,且无权对不符合公诉条件的诽谤罪被告人支持公诉的规定精神,于2008年5月10日,以涉嫌诽谤罪将郑可元外的赵满仓等七位控告人批捕。韩志宏、张道旗作为公诉人,于2008年8月11日向沁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控告人张道旗、张文煊亲自出庭支持公诉,指控控告人构成诽谤罪并“求刑”。在一审判决于2009年1 月14日被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后,韩志宏、张道旗竟仍然作为公诉人再次起诉并追究控告人的“诽谤罪”的罪责,张道旗、马姝琦还出庭支持了重审一审阶段的“公诉”。

  

  接到沁阳市检察院枉法提起的“公诉”后,沁阳市人民法院由法官张文启、王保潼和人民陪审员张卫星组成合议庭,在明知诽谤罪属自诉案件,除非公诉机关证明被告人言行确有法定“但书”情势,即“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方能“审判”的情况下,枉法作出了(2008)沁刑初字第230号判决书,对控告人分别处以一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在焦作中院裁定发回重审后,沁阳法院改由法官李翠霞、王善亮和人民陪审员陈亚利组成重审合议庭,同样在明知控告人被控言行依法属自诉范畴,法院不应轻易接受公诉机关未能满足举证责任的公诉,悍然于2008年6月24日枉法作出(2009)沁刑初字第70号判决,不仅对控告人张中芳、张小传、赵有福、赵庆国等四人加刑,而且改判取消了张中芳、赵庆国、韩留根三人原审一审获得的缓刑“待遇”。沁阳法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长被控告人杨金保,亲自签发批准对原本无罪的张中芳等三位控告人的逮捕收监呈文。尤为令人发指的,是杨金保在解释其重审加刑理由时,竟因若干控告人被实际羁押的期限已超过了原审一审确定刑期,“不加刑便没有办法了。”控告人赵满仓、郑可元、赵有福、张中芳等四人,因不服李翠霞合议庭枉法作出的重审一审判决再次上诉。

  

  在此期间,因本案作为沁阳“村官”诽谤案,经《新京报》于2009年8月24日报道后,真相得以渐次揭开。迫于舆论压力和举国城乡为建国六十周年庆典营造良好和谐氛围的形势需要,迫于中央乃至省内各级主管机关的压力,据悉,沁阳当局在经过多方“指令”、“运作”和法外“协调”后,沁阳市检察院于2009年 9月21日以所谓“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向沁阳市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后者则于当日作出了所谓“准予撤诉”的(2009)沁刑初字第164号裁定。最终,沁阳市公安局于2009年9月29日以所谓“被害人撤回告诉”为由决定撤销案件。但沁阳公检法三家为掩盖自己的枉法行为,袒护各自犯有徇私枉法罪的工作人员,至今仍拒绝为所有控告人平反昭雪恢复名誉,除王正禹和赵庆国“收取”了师出无名的所谓“国家赔偿”外,其余六位控告人的冤情,依然沉冤四海,未得分文补偿。

  

  本案公检法三机关上列被控告人的徇私枉法行为,导致除郑可元之外的其他七位控告人,均被非法羁押长达数百日之久。其中各控告人蒙冤失去自由的日期分别为:赵满仓536日,王正禹528日,赵有福、张小传分别为518日,张忠芳291日,赵庆国277日,韩留根269日。事实上,本项控告依据的所谓“村官” 诽谤案,事实无比清楚法规相当明确,案件所有的“事实和证据”,也从未如沁阳市检察院在其撤诉理由中所称的曾经发生过任何“变化”。沁阳公检法三机关相关被控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依法应予以立案、侦查。

   

 综上所述,上列被控告人均系徇私枉法承办“村官”诽谤案的沁阳市公检法三机关工作人员,均为铸成错案的办案人员,或是对错案的形成负有审核领导之责的司法工作人员。他们作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其行为符合刑法第399条规定的徇私枉法罪的犯罪构成。八位控告人特根据宪法、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规定,对所有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提出控告,请予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我们无法得知冤案铸成过程中还有无其他相关人等构成了犯罪,在此请侦查机关在立案后予以严查,我们还将指令两位代理律师前往相关部门查阅案件资料,务求除恶务尽。

  

  此致

河南省沁阳市人民检察院

  控告人:赵满仓、张中芳、郑可元、赵有福、张小传、王正禹、韩留根、赵庆国

 

                             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浦志强、李会清

                                          2010年3月12日

 

本项控告抄报: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并抄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本项控告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诽谤罪属自诉案件,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外,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才能由人民法院予以处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99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李天天律师: 河南官员把拆迁户孩子扔下楼 http://www.de-sci.org/blogs/litiantian/?p=44143 http://www.de-sci.org/blogs/litiantian/?p=44143 Thu, 11 Mar 2010 20:08:42 +0000 河南官员把拆迁户孩子扔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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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H守望麦田 已被分享85次 评论(3) 复制链接 分享 转载 举报

太没人性!河南官员把拆迁户孩子扔下楼

时间:12-24  来源:复兴论坛  评论共7条

核心提示:恭喜河南的这些拆迁官员们,你们立功了!你们全面超越了四川成都唐福珍被拆迁事件!

河南官员把拆迁户扔下楼

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

河南官员把拆迁户扔下楼

孩子被推到楼边上,正在挣扎

河南官员把拆迁户扔下楼

拉着孩子作为威胁

河南官员把拆迁户扔下楼

对孩子放手了……

河南官员把拆迁户扔下楼

父母被阻拦住

河南官员把拆迁户扔下楼

父母崩溃了,跌倒在地,而那些拆迁的人却……

以上这些图片来自第一视频网站截屏,标题称事发河南,但没有具体的地址,求知情网友告知真相,或协助人肉。

从第4张图片可以看出,站在楼顶的拆迁队员松了手,小孩子掉了下去--两个大男人不可能抓不住这么一个小孩,应该是故意松的手。
 
    再注意第2张图,拆迁队员的身后,孩子的亲属正从屋子里跑出来,但迅速被强悍的拆迁队员按倒在地。那些亲属的肢体语言,该是怎样的呼天抢地!
 
    如果确如图片所展示的那样,恭喜河南的这些拆迁官员们,你们立功了!你们全面超越了四川成都唐福珍被拆迁事件!
 
    你们的所作所为,也许是2009年最后且最卑劣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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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河南官员把拆迁户扔下楼

    天上人间 他们穷凶恶极!丧失人性!

    前天 11:56 回复 删除

      表情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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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河南官员把拆迁户扔下楼

      西风冽 他们为什么敢穷凶极恶,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

      昨天 12:25 回复 删除

        表情

        提示:

        取消0/100

      1. 河南官员把拆迁户扔下楼

        如果上面拨了100万,官员只用10万就能解决问题了,那何乐不为呢?只不过解决的过程会弄死几条狗。怕什么呢?狗而已。

        昨天 19:51 回复 删除

          表情

          提示:

          取消0/100

        我也说一句...

         

         

         

        ]]>
        stone: 全国农民协会赵枫生要求公开转基因信息的申请书 http://www.de-sci.org/blogs/stone/?p=44119 http://www.de-sci.org/blogs/stone/?p=44119 Wed, 10 Mar 2010 07:27:13 +0000 全国农民协会赵枫生要求公开转基因信息的申请书 全国农民协会赵枫生关于中国转基因粮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书

        申请人:赵枫生

         被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公开关于中国的转基因粮食的研究情况(包括研究机构、项目及其进展)的相关政府信息; 2、请求被申请人公开关于中国进口转基因粮食的来源国、种类、数量及其使用情况的相关政府信息; 3、请求被申请人公开关于转基因粮食的安全或者危害评估的相关政府信息。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通过国家农业部网站及其他渠道,了解到农业部在200911月已经批准了转基因水稻与玉米的相关研究,为了国家粮食的生物学安全和人民生命的健康安全,申请人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利知道中国转基因粮食研究和进口的详细情况及其安全性评估报告。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有关规定提出申请获取上述问题的相关信息,请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的请求予以答复。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申请人:赵枫生 2010310



        农业部信息公开指南链接: http://www.agri.gov.cn/govpublic/wasSearch/gkzn.html 农民业信息公开申请表链接 http://www.agri.gov.cn/xzsp_web/shenqingbiao.asp  


         
      2. 上一篇文章: 艾未未等人寄出的建议书被全部签收
      3. ]]> 刘晓原 律师: 湖北省长回应邓玉娇案,福建官员也该回应网民案 http://www.de-sci.org/blogs/lxy/?p=44110 http://www.de-sci.org/blogs/lxy/?p=44110 Tue, 09 Mar 2010 17:20:44 +0000
           

        3月7日,《京华时报》记者刘杰采访李鸿忠时,向他提到了邓玉娇事件。李鸿忠为之大动肝火,质疑党报的舆论导向,表示要找报社社长反映,甚至还动手夺走记者录音笔。

            

         在记者问起负面事件时,一个省级高官竟然如此失态,如此蛮横态度,令世人感到十分震惊。这是自称为“人民公仆”者的所作所为吗?如果说去年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逯军质疑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记者“替谁说话”,那是因为小官员理论素质低下的话,那么身为全国人大代表且又担任了省长之职的李鸿忠,不会是理论素质差的问题了吧?难道不会是其官德出了问题?设想一下吧,对京城记者也如此粗暴,对待当地民众的监督又会有什么好态度呢?

          

         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称,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但是在现实中,曝光地方政府和官员问题,不是遭跨省追捕,就是被治以诽谤罪、诬告陷害罪。主人们还敢监督批评自己的仆人了吗?

         

         由此,我想到了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这起荒唐的案件至今也没有结果,仍然被当地拖着不作判决。尽管有很多网民以不同方式在关注这起案件,还有不少网民在向福建省领导写信反映案件的问题,但是福建方面似乎忘记了严晓玲之死,似乎忘记了网民诬告陷害案。福建省官员不敢正视网民诬告陷害案,也许与李鸿忠的想法是一样,怕别人提起当地的负面新闻,更怕因此影响了某些官员的政绩。

         

        对这起网民诬告陷害案,公仆们千万别装着不知道。希望福建省的官员向李鸿忠学习,知错就改,给社会也作一个回应。 ]]>
        stone: 贺卫方:大学应是“学者的共和国” http://www.de-sci.org/blogs/stone/?p=44331 http://www.de-sci.org/blogs/stone/?p=44331 Thu, 18 Mar 2010 04:57:44 +0000
        大学应是“学者的共和国”

        理财一周报:何谓大学“行政化”?它有哪些外在表现?

        贺卫方:大学“行政化”,大约是这样一种状态:在大学中,所有涉及学术、决策和发展的最重要的规则,都是由行政系统——严格来说是党政系统——制定作出的,教师在整个大学管理中被边缘化。其外在表现,还有大学讲级别、党政官员数量庞大、有官职的人才能够垄断学术资源等,再就是大学与政府管理部门(即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存在相当大的依赖关系。

        我观察到,最近10多年来,在教育资源的分配方面,教育行政部门的权力越来越大。评估不用说了,现在是臭名昭著;学术评价方面,本应该由大学自我评价的权利,却被教育部的相关委员会不断加以蚕食;甚至包括研究生入学考试,教育部也在试图将它变成全国统一考试,而不是由大学自主决定。

        理财一周报:大学“去行政化”应该如何着手,就是取消高校的行政级别吗?

        贺卫方:取消行政级别,当然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要非常明确地倡导大学自治、大学独立,切断国家行政部门控制大学的渠道,让大学自治。但这只是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我觉得要容许“多种所有制大学”。现在我们都是公立、国立大学,依赖国家财政拨款,其实中国教育最好的时期——上世纪20到40年代,当时就是“多种所有制大学”。像北大、清华是国立,南开、复旦当时就是私立的。

        还有一支很重要的力量,就是教会学校,如燕京、辅仁、圣约翰等,都是很好的大学。来自不同国家的传统,使教会大学保持了多样化的特色,利于相互之间的竞争。

        我觉得必须要有竞争。有时候大学对国家人才、教育的影响不是短时间能看出来的,所以作决策的人一定要有非常好的眼光。现在的大学都是统一的“国字号”,这是不合理的,没办法焕发出真正的活力,行政化现象越来越重。

        大学内部的改革,我觉得必须明确地限定大学的党政权力和行政权力之间的界限。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现在大学里面,校长往往是“二把手”,党委书记才是“一把手”。大学里哪些方面应该由党委来决策,哪些方面应该由行政来决策,是必须限定的。如学院院长的人选,在还没有实现“教授治校”的时候,一般由上面任命,那么应该由党委来任命,还是由行政来任命?

        很多大学走向衰落的原因,是党政长期不合。我觉得这是一个结构性难题,要让大学的党委书记和校长有比较和谐的关系,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理财一周报:大学与政治、政府和权力的关系,怎样才比较合理?

        贺卫方:大学不应该受到外部权力的控制,从内部来看,它应该是一个“学者的共和国”,由学者自治,最重要的决策都必须由学者做出。

        如何造就世界一流的大学

        理财一周报:在中国高等教育史上,有两个辉煌的成就值得铭记,一是蔡元培时期的北大,二是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大。这两个时期大学的成功有什么相似的特征?

        贺卫方:首先是教育家办学,像蔡元培、胡适,还有西南联大的那几位校长,他们本身都是非常好的专家,不仅在学术领域造诣颇深,而且有一定的教育哲学。

        当然还有一批有风骨、有节气的教授。李敖在北大演讲时说过,蔡元培做北大校长,怎么样对待政府呢?教育部公文来了退回、不看、拒绝。他们不向权力屈尊降贵,不向权力叩头,不做这样的事情。

        再是对教师群体,给予非常高的尊重、礼遇。我们都记得蔡元培做北大校长时如何礼贤下士,对不同风格的教授都能够接纳,为他们调停、辩护;当他觉得受到干预时,他就不干校长了。那时候没有哪个大学有党委、党委书记,校长就是校长。

        另外当时的教授选任制度也比较合理,很多优秀的海外归来的学者被聘到学校来,还有一些西方学者。北大、清华都有非常优秀的西方学者来当教授。

        还有一点,是对教学内容的安排、课程的设置,我觉得是真正注重知识、高等知识,而不是塞进很多政治化的内容。

        理财一周报:大学校长的作用至关重要。“去行政化”后,大学校长的产生应该通过何种程序?

        贺卫方:在西方国家,大学都有董事会。这个董事会是非常重要的,要保持大学的传统和水准,董事会在校长的选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然也会适当听取教师的意见,如果教师们都不认可某个人的话,他就很难被任命为校长。校长不仅要在学术领域有很高的声望,还需要在管理方面有特别高的行政才能;要有牺牲精神、会长袖善舞。总而言之,在校长的选任上,不要变成一种官僚的任命。

        “治校”与“治学”并不矛盾

        理财一周报:大学教授,近年来也面临着严重的人格矮化、声誉下降等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源是什么?

        贺卫方:上世纪三四十年代,大学教授的选聘标准,首先是入门的门槛高。某人一旦被任命为教授,特别是好大学的教授,就是非常高的荣誉。过去大学的教授数量很少,能成为大学教授,一定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今大学教授太泛滥,大学本身也泛滥,阿猫阿狗都是教授,那他的行为、风格方面,就难免会流于平庸。

        在评价机制方面,什么样的教授是好教授?我们现在越来越倾向于用一种量化的标准,即论文要发表多少,像数数一样,谁发表的论文多,谁就最有可能晋升。结果就走向了反面,大家都挤破脑袋,一定要在什么级别的刊物上发表多少文章。

        在大学里面,一方面应该激励论文发表,出重要的成果,但另一方面,一定要知道,所谓重要的成果,是能真正对人类知识的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如果变成定期出、定期发,把手段当作目的,完全只追求数量,这就走上反面了。

        理财一周报:对大学教授,社会上现在有一种“污名化”的倾向,如何重塑大学教授作为知识人、教育人的尊严?

        贺卫方:在我们这个社会,大学教授从来就被某种程度地调侃化,在网络时代,这种调侃越来越严重,教授叫“嚎叫的野兽”。

        在更久远的历史中,我们民族就有一种反智主义的倾向。实际上,对于纯知识我们从来就没有热爱过。古代讲“文以载道”,特别注重对经世济国、“有价值”的知识的研究。而就科学论科学,根本不去关注它有没有实用价值,这样的研究,从中国古典时期就没有获得过应有的尊重,相反是被嘲弄的对象。科举考试加剧了这种现象,觉得知识就是为了实用,为了做官嘛。

        如何重塑大学教授的尊严和形象?大学要有大学的品格,教授要有教授的气节。现在我们面临着双重压力,一方面是政府,另一方面是商业。到处充满了诱惑,这种情况下,如果学者把持不住自己的话,就会越来越糟糕。

        理财一周报:大学“去行政化”后,教授主要应该“治校”还是“治学”?

        贺卫方:治学当然是教授的本分。一方面要搞好自己的研究,研究往往是“教得好”的前提;另一方面,要肩负培养下一代的使命,把学生教好。

        但是他要关注大学,关注自身生存的环境,所以也应该热心地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去。“治校”不是让他不搞学术,抽身出来做管理,而是他要评价、参与。这不是一个矛盾的事情。

        “去行政化”不会太容易

        理财一周报:有专家认为,“去行政化”一定要作为国家政府体制改革的一部分配套来进行,在体制框架没有任何变动情况下去要求大学独立,这是行不通的。您是否同意这种说法?

        贺卫方:改革不存在先后的问题。要两条腿走路,在政府内部的人,能推动的是那个体制的变化,在大学内部的人,也不妨从身边做起。一个体制之所以长期存在,是因为人们容忍这个体制长期存在。

        理财一周报:您理想中的大学治理模式是什么?

        贺卫方:大学不是一个完全能够用民主逻辑来运作的机构;大学必须给学者更多的发言空间;学者作为一个群体,必须享有高度的自治;大学所有的政策、所有的决策,都要朝向探索知识、追求真理的方向,而不要有任何政治或经济意义上的功利;大学应该有最大的包容性,让不同的观念和对知识的探索得以展现。

        理财一周报:作为改革的试验田,筹备中的南方科技大学响亮地提出了“去行政化”的口号,您认为他们的努力会成功吗?

        贺卫方:“去行政化”,目前还只是一个说法。我不知道他们成立不成立党委。(如果成立党委),他们怎么“去行政化”,我搞不懂。第一步就走不出去。当然我乐见其成,但是这不会太容易。 ]]>
        stone: 沙叶新:提升人的尊严 http://www.de-sci.org/blogs/stone/?p=44330 http://www.de-sci.org/blogs/stone/?p=44330 Thu, 18 Mar 2010 04:54:18 +0000
        为什么到这么晚的时候人的尊严才受到尊重?——黑格尔

        温家宝总理是历届总理中具有悲悯之心和人文素养的一位,所以他常含泪水,我宁愿相信他是真诚的;所以他言辞动人,我宁愿相信他不是卖弄。他的公开演讲或即席答问,每每引用自己或别人的诗句,脱口而出,文采斐然:“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而深邃;那无穷的真理,让我苦苦地求索、追随。”“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着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都传诵一时。即便在严肃刻板的政治报告中,也有一些情意甚浓的警句格言,令人遐想。孔子说:言之无文,行之不远。温家宝言之有文,所以行之遐迩,这在高层官场中实为少见。

        最近温家宝总理有句话,却并不因为文采,也不因为诗意,而是因为这句话的内容引起广泛热议。2月12日他在虎年团拜会上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信言不美,至言不繁。3月5号,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他又重复了这句话,而且这次是在最高权力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再次宣告的,是代表中央政府郑重陈说的,是要印制在“国情咨文”式的重要官方文件上的,可见此时此地重复此话的重要性非同一般。

        这句话中的“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宗旨,3年以前的中共十七大的报告就告知人民:“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勇敢担当起带领中国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如此算来,成立于1921年的中国共产党已经为中国人民创造了89年的幸福生活了,四代以上的亿万中国人民早已生活在幸福之中。2008年有一官方网站为了证实中国人民的幸福,独家对某一地区居民的幸福感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告知大家:93.9%的人认为非常幸福或者比较幸福,只有2.1%的人认为不太幸福或者很不幸福。按以往的政治统计术语,这2.1%的人显然是“一小撮”的“一小撮”,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还有一个据说是英国人对全球幸福指数的调查,在被调查的178个国家中,中国人的幸福指数高居全球的第31位,远在韩国和日本之上!如果中国人再说自己不幸福,那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因为“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在中国已不成问题,所以没引起多大注意,倒是“更有尊严”这后半句激起国内外极大反响。为何?因为罕见,因为珍希,89年来,从未听说;解放之后,更是讳莫如深,使得“尊严”一词好似来自外星,新奇耀眼,不胫而走。

        何谓“尊严”?2月27日,温家宝总理和网民在线交流时有所阐明,共三点,说的很好,不赘述,只补充几点以附骥。我以为:

        一、若要让人有尊严,首先让人有金钱。

        中国政府如今有的是钱,中国的GDP已雄居前四名之内,国家的钞票是大大的有,财大气粗,连美国也向中国借钱。但中国老百姓有钱吗?中国的人均GDP如何呢?据学者刘植荣先生研究,中国的人均GDP竟在世界排名第99位,而我们最低工资在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在了第158位,甚至低于32个非洲国家的最低工资。尽管中国百姓的生活水准有所提升,但总的来说还是“国富民穷”!据官方杂志《瞭望》报道,脱贫依然是非常严重的任务,中国贫困人口尚有4000多万,这个数字是否“缩水”值得怀疑;即便准确,也可能此处脱贫,另处又贫;甚至贫未脱,反而更加贫,致使贫困人口越来越多。

        如果很多贫民没钱读书,没钱买房,没钱就医,哪来尊严?更遑论社会底层的农民和农民工!如果到西北去看看,到山区去看看,有些贫户,家徒四壁,而且是破壁,真可谓“筚门圭窬,蓬户瓮牅,易衣而出,并日而食。”这不是回到了“解放前”,不是回到了“旧社会”,当地老人说,“解放前”和“旧社会”也比现在好多了!如此贫困,怎能奢谈尊严!再说曾被称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十年寒窗”之后,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住的却是蜗牛屋,甚至是蚂蚁铺,连基本的体面都没有,更别说尊严了!政府有钱并非坏事,但必须藏富于民,而不是与民争利;更重要的是让大多数人富起来,而不是先让贪官、衙内、奸商、黑帮富起来,这才是利民利国之道,也才是人民确有尊严之关键。

        二、若要让人有尊严,必须让人有民权。

        “民权”是国民党信奉的“三民主义”的核心,而在大陆是为敏感辞汇,不许说,不许论,甚至不能见之于书籍报章,看也不能看见这个词,所以在大陆绝迹多年,连词汇量最为完备的权威辞典新版《辞海》竟然也不收此词。多年以前我们还竭力讳言通行世界的“人权”一词,都是可笑的闭目塞听的鸵鸟政策。而如今“人权”已经喧腾于口,见诸所有媒体,“民权”也剥去意识形态的硬壳,不再视为洪水猛兽。

        其实民权就是公民在政治领域里享有的民主权利。廖仲恺有个通俗的解释,他说“民权在法律上说,就是人民有不许别人侵犯他的身体、言论、信仰、住居、集会种种自由的权。”我们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也有类似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只是在实际生活中,看不到这些自由,因为所有的“自由言论”都被视为“非法言论”、所有的“自由出版”都被看作“非法出版”、所有的“自由组织”都被打成“非法组织”、所有的“自由集会”都被判为“非法集会”;好像中国所有这些自由都是“非法”的,没“合法”的。即便最为普通的游行示威的自由,数十年来在当代中国也没真正有过一次,因而如今只得把“游行”统统改成“散步”、改成“荡马路”了。如果没有这些自由,尊严何在呢?对于尊严而言,自由比民主、比平等更重要。不真正实施《宪法》所规定的以上诸种自由,尊严便是道道地地的空言。

        三、若要让人有尊严,根本要把人当人!

        中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但对人的生命并不尊重,难道是物以稀为贵、人以多为贱?当代始皇曾主张第三次世界大战要早打,大打,打核战争,在中国打。还说中国可能会死掉四亿人口,但换来一个大同世界还是值得的。这段伟论未见之官方文件,有人在内部书刊上见过。但就其暴戾恣睢、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言,这番言论非发动过无法无天的文化大革命者莫属,仅就语言风格而言也非他莫属。当代始皇坐天下之时,他是不把人当人的,只当内外战争和政治运动的炮灰。

        尊严来自对人尊重,根本的、最起码的是要把人当人,要切实尊重人的生命,尊重人的权利。

        所以:不能把人当螺钉,不能把人当齿轮。不能把人当傀儡,不能把人当牺牲。不能把人当砧板上的肉,不能把人当磨盘中的油。不能让人只准举手,不能让人不准摇头。不能把人打成“右派”,不能把人打成“胡风”。不能把人划作“黑五类”,不能当把人定为“七种人”。不能强行拆毁人的房屋,不能禁止人的嘴巴发声。不能把人打死说成是“躲猫猫”,不能把人判刑是因为他的言论。不能把代表人民的代表当作投票机器一台,不能把委以重任委员当作御用花瓶一尊。不能禁止得奖的作家出国领奖,不能把返国的公民堵在国门。不能让人随便地请喝咖啡、请喝茶,不能让人任意地被代表、被替身。什么时候真正的以人为本,什么时候真的把人当成人,中国人的尊严就成真!

        2010、3、9上海善作剧楼 ]]>
        LIUX.F.: 转: 韩寒博客挑战中国领导人 (纽约时报 ) http://www.de-sci.org/blogs/xfliu/?p=44327 http://www.de-sci.org/blogs/xfliu/?p=44327 Thu, 18 Mar 2010 02:13:33 +0000
        纽约时报 英文 http://www.nytimes.com/2010/03/13/world/asia/13hanhan.html?scp=1&sq=Han%20han&st=cse

        “当局想要让中国成为一个文化大国,但是我们的领导人却是如此的没文化。”

        想成为韩寒那绝非易事,他是一个魅力四射的拉力车手,还是一个流行的小说作家,他还是中国点击量最大的博客的博主。

        hanhan.jpg

        他想要不引人注目的出行几乎不可能。当地官员们时常要为他们最新的蠢事争取他的肯定。(他都礼貌地回绝了。)年轻寂寞的女孩经常在他拉力比赛后拿着有他名字的信接近他。(他说这些女孩是被冒用了他身份的骗子们欺骗了。)

        但是韩少最棘手的问题来自更难对付的对手:看不见的审查人员删除了他们认为不合适的内容,而文化警察让他的杂志迟迟不能出版,《独唱团》,这是一本集合了各种争议性的文章和照片的杂志。他耸了耸肩,并带着他标志性的咧嘴坏笑说到:“当局想要让中国成为一个文化大国,但是我们的领导人却是如此的没文化。”“ 如果事情继续像这样发展,中国将会只因为茶叶和熊猫而为世人所知。”

        自从他 2006年开博以来,韩少不断发表日益犀利的评论文批评中国的领导层以及那些他认为正在给那些不幸不属于政府内部的民众带来痛苦的政策 。他的博客已有3亿的点击量,这可能使他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活着的最受欢迎的作家。

        近日在他上海的办公室里接受的采访中,他把共产党的官员形容为是“无能的”和经常大放厥词的,但是他用了十分巧妙的语言来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他们和我们是完全不同的生物 ,”他说。“他们和我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有一个20多岁的女友,当然了,他们是包养小三。”

        韩少自从他19岁发布第一本小说之后就享有盛名 ,但是在最近几个月中他的知名度因为他发表的那些引领这代人思潮的博文而像气球般膨胀,他的这代人也就是所谓邓小平施行改革开放后的80后。

        80后因为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而普遍都是独生子女,也都是自己独自成长的。不论真假,这代人都有着被宠坏而且没耐心的名声,还有就是他们对官媒灌输的思想接受的更少。

        每次当韩少想要说点什么尖刻的话语的时候,那他就会小心的通过反讽和幽默来间接的传递他对腐败、审查制度和每天发生的不公之事来表达意见。

        在最近关于拆迁最后都以暴力或是强制迁移而结尾的博文中,他建议政府政府应该建立监狱来作为公共住房。这样才会实现双赢,他进一步解释道:这样租客们就不会发出反对之声,而那些想要提出不同意见的把他们锁在自己的屋子里就好了。

        他最近的计划是举办一个挖苦春晚播出的说唱歌曲《党的政策亚克西》的比赛,谁写出来好的歌词就会奖给他/她5000元人民币。

        这个在中国全国性的广播公司上播放,而且估计有4亿人收看的表演展示了欢乐的少数民族维吾尔族民众对共产党政策的称赞。

        这些(歌曲里唱的政策)不是广大维族人民视为压迫,并可能是去年夏天在西部省份新疆引起暴动的政策,而是减少农业税,增加医疗保险 ,而且根据买买提大叔的说法:(这些政策)让他货巾里塞满了人民币 。

        尽管有时候他的文章会被“和谐掉”---- 一种流行的指代审查制度的说法---- 但是他的博客还在中国几个最大的门户网站之一上继续得以生存。冉云飞,一位四川省的作家、博客 撰写者说因为韩少是名人所以避免了这种(被和谐)情况,还有就是他不写最敏感的政治话题。

        “他用幽默和智慧来嘲笑他看到的不公平”,冉匪说,他自己的博客已经被大陆屏蔽了,只能翻墙浏览。“也许韩寒被允许发声是因为他不直接点出姓名,而且也不会直击中国最敏感的话题----共党的一党专制。”

        韩寒另一张王牌就是他在经济上独立自主。因为他出了14本书还是一位成功的拉力车手,他就不会害怕其他很多学者或记者所面临的压力----一旦言论越过看不见的红线,就会丢掉工作。

        但是政府最近找到一种让韩寒愤怒的方法 ----不让他的杂志出版。韩少说不让出版最主要的原因来自一篇有详细的惹怒了当局的作家黑名单。当被问到如果他的努力白费了或是博客被完全关闭了他怎么办的时候,韩少笑了笑然后面无表情的给出了标志性的讽刺。“我会成为一个更好的车手。”他说。

        韩寒从他高中辍学之后已经改变了很多,还成了中国最知名的作家之一。他的第一部小说《三重门》写出青春期少年在家庭与学校的压力下枯萎的故事。这本书获得了两百万的销量,它是过去二十年最畅销的书 。

        小说中的男主人公和接下来几部作品中的男主角就像韩寒自己一样,成长在小市民家庭中,还都藐视权威,特别是老师,他们被韩少比喻成娼妓。

        韩寒说他的父母在他成长中给了他一个广阔的维度。他的父亲是一位当地党报的头版编辑,他的妈妈在社会服务中心工作。“我的妈妈给了一颗让我欣赏失败者的心,”他说。

        他家的屋子里满是书籍 ,他说,而且他的爸爸确保那些真正的好书----在共产革命之前出版的书籍----放在能够让8岁的他拿到的低处。

        “他把所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出版的粗制滥造的书籍都放的很高让我够不到,”

        韩少如是说。

        当他反当局的写作开始影响他父母在国营机构的工作的时候,韩少鼓励他们早点退休,然后他来养活他们。

        曾经韩寒被评论家们认为是易怒和难以控制的,现今他超越了感性层面来抨击诗人、明星和友邻博主们。这些日子他的注意力主要放在了社会的深层问题上:民族主义的波涛汹涌;当代文化的暗淡无光;以及高不可攀的房价让新生的中国中产阶级终日处在焦虑之中。

        他把高房价问题归罪于当地政府,他们把土地卖给出价最高的竞标者以努力保持两位数的经济增长率来取悦中央政府。这带来的高财产价值 ,他补充到,用来给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官僚们买晚餐和那些奢侈的礼物了。

        冷冰冰的后果便是年轻的职员日以继夜的工作,还被偿还房贷搞的心烦意乱,这样他们就没有时间去关心是什么使中国的处境如此不堪。“政府乐于看到房价上涨,人们被逼去买他们买不起的房产,最后在恐惧中结束一生。”然后他微笑着补充道,“这是个完美的局面,对吧?”

        除去这些讽刺和抱怨,韩少内心还是很乐观的。因特网,他说,会最终推动中国更加开放。没有任何审查大军能完全限制自由的言论表达。“我认为政府对引入互联网十分后悔,”他顿了一下,说。 “最早的时候,他们认为互联网像报纸或是电视一样----只是另一种传达他们思想的方式。他们没意识到人们会写出和说出自己的想法。这让他们大为头疼。” ]]>
        stone: 刘逸明:“八零后”是中共专制体制掘墓人 http://www.de-sci.org/blogs/stone/?p=44305 http://www.de-sci.org/blogs/stone/?p=44305 Wed, 17 Mar 2010 04:16:55 +0000 刘逸明:“八零后”是中共专制体制掘墓人   作者:刘逸明 文章来源:动向    自从互联网进入中国以后,“80后”一词也应运而生。如今,用谷歌对这一词进行搜索,结果竟然达到4200多万条之多,足可见得“80后”在互联网上的火热程度。“80后”一词由青年作家恭小兵提出以后,原本只是用于文学领域的“80后”概念如今已经推而广之,泛指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人。

        这些年,不论是在民间社会还是在学术界,“80后”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曾几何时,网络上曾充斥着其它年代出生者对“80后”的口诛笔伐,现在虽云情况有所好转,但有关“80后”的话题仍然是热火朝天。有部分学者曾口无遮拦地称“80后”为“垮掉的一代”,结果遭到“80后”群体的炮轰。

        笔者作为一名“80后”,对“80后”的处境有着切身的体会,虽然这一代人不必像之前出生的人那样忍饥挨饿或遭受频繁的政治迫害,但他们所面临的困境却不一而足。如果是生在富贵门第,尚可言幸福,否则,遭遇的生存压力却是其它很多年代出生者所无法比拟的。

        “六四”以后,中共的愚民教育便较之以前变本加厉,“80后”一代喝到的“狼奶”比之前的人更多。如今的很多“80后”竟然不知道“六四”和赵紫阳,与其说这是“80后”的悲哀,倒不如说是中共愚民教育的成功和中国教育的悲哀。

        “80后”不仅仅从小学到大学一路上要承受高额的学杂费,而且无法像60、70年代出生者那样可以通过读书分到好的职位。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官场腐败之风便日益盛行,而民间也开始流行找关系,朝中无人或钱财不丰的“80后”往往因为考分的不足而与名校失之交臂。即使很多“80后”能通过优异的成绩登堂入室,但在结束学业后依然得自谋生路。

        曾经的“教育产业化”是中共当局掠夺“80后”财富的一种绝妙手段,很多父母为了让自己的子女读书,不惜倾家荡产,而倾家荡产的结果并不能换来子女的出人头地,因为就业资源也往往为富贵之家所占有。因此,那些出生于布衣之家的“80后”往往对中共当局有着非同一般的不满。

        根据最新的统计数据,中国的互联网使用人数已经跃居世界第一,毋庸置疑,在已经接近4亿的中国网民当中,“80后”是主流。近几年,不管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网络世界,维权运动都是风起云涌。从杨佳杀警到邓玉娇怒杀淫官,此起彼伏的公共事件之所以能形成最大的社会效应,和“80后”的积极参与密不可分。“80后”虽说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如前人,但公民意识却比较觉醒,在当今的网络世界,因为对中共当局不满而骂得最凶的当属“80后”无疑。

        最近,山东新泰新提拔了7名官员,其中包括6名“80后”。经过媒体的报道之后,网络社会一片哗然,质疑之声不绝于耳。经过网民的人肉搜素,部分官员的为官背景便一目了然。公众对“80后”官员的质疑并非因为对“80后”能力的藐视,而是因为不信任当前中共的用人制度。当前的公务员制度和干部选拔政策看似公平公正,实则漏洞百出,只要上级官员心生私念,便可以暗箱操作。

        2009年年初的“草泥马”曾风靡网络,那便是“80后”对中共当局发出的一声怒吼,有人因此将“80后”称之为“草泥马一代”。这种称谓正说明“80后”的从善如流和嫉恶如仇,虽说“80后”有不少缺点,但从近几年韩寒等“80后”在网络上崛起的情况来看,每一个“80后”更应该以自己是“80后”而自豪。

        从生活压力上讲,“80后”生不逢时,学费高、就业难之后又得面对房价高企的恶劣状况,从小到大,中共当局对“80后”的抢夺都是无处不在。但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80后”也因此而养成了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中共当局所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均遭到“80后”的疯狂抵制,如强制安装绿坝软件和实行网络实名制等等。有人说,在当前,中共的敌人遍天下,“80后”便是中共一手制造的敌对群体。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虽然民智渐开,但中共当局的意识形态却日益保守僵化,从重判刘晓波看来,胡温体制比之前的江朱体制更为倒行逆施。前段时间,众多海外民运人士联名发起了《网络革命宣言》,与此前的《零八宪章》交相辉映,该宣言很快便获得了中国国内网民的响应,而这些网民当中,“80后”数量仍然遥遥领先。不久的将来,“80后”也许就是中共专制体制的掘墓人。

        2010年3月3日 ]]>
        司马当: 国家本无权,何惧颠覆之? http://www.de-sci.org/blogs/simadang/?p=44265 http://www.de-sci.org/blogs/simadang/?p=44265 Tue, 16 Mar 2010 07:08:06 +0000
        老的《刑法》中有一条“反革命罪”,很是吓人。因为在中国什么是革命、什么是反革命都没搞清楚,只是有权有势者一看谁不顺眼,就要给他戴上“反革命”的帽子,弄得连林昭、张志新那样真“革命者”都被打成“反革命”给杀了。 后,有人对反革命罪提出质疑,这反革命罪就从《刑法》中消灭了,取而代之的是“颠覆国家政权罪”。 由于人们对什么是国家,什么是政权还一直糊涂着,这些年因为向政府提意见而被冠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帽子判刑入狱者也不在少数。 那么究竟什么是国家呢?我找来了许多马列主义的书籍去研读,最终也没闹个明白,反有越看越糊涂的感觉。后来看了诸如苏格拉底、柏拉图等哲人关于城邦的论述,才渐渐明白。这国家,说白了就是许多自愿呆在一起的人,为了实现自我保护的愿望而建立起来的山寨。因为有土地,他们可以生产粮食而不致饿死;因为有矿物他们可以制造兵器共同抵卸外来侵略;为了大家议事方便,他们共同推选了首领——国家主席,为了保障山寨里的每一个人都有同等的表决权,他们设立了议会制度和监督机制…… 由此可见,国家实质上就是一群人以及他们的祖先用鲜血和生命保护下来的领地,也包括在这块领地里生存的人所拥有的物质财富和思想文化。而政权则仅仅是这些国民为了让自己的生活更为有序而推选出来的公共事务管理者。 因此,国家与政权完全是两码事。如果一伙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对这个国家的管理权,那么他们的行为也仅仅是代表他们那一伙人的利益,并不一定就是代表这个国家的利益。比如中国共产党就认为当年的国民党政府代表的就不是我们这个国家的利益,然后就将他们推翻了。如果说有人想推翻一个政府就是颠覆国家政权,就是犯罪,那么,一直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推翻了国民政府,岂不是犯了大罪? 一个政府,如果不能代表这个国家大多数国民的利益的时候,这个国家的大多数国家民要求推翻它就是正当的。如果只是几个人对这个政府不满,提出这样或那样的批评意见,这也是他们作为一个国民的权力,再怎么说,他们也没有能力来推翻掌控着军队和司法大权的政府。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政府已腐朽到有几个人大声批评几句就有可能被颠覆的地步,那么这几个人的批评意见则肯定是正确的,是真理,这个政府也早就该垮台的。 一个政府既然说是人民推选出来的,能够代表人民,它就应该接受国民的监督。如果这个政府对国民的批评意见置之不理,国民提出罢免或推翻它也是正当的。在这里国民要颠覆的也仅仅是一个政府,而不是这个国家。正如,中国共产党当年颠覆了蒋家王朝并没有使我们的国家崩溃,反而“越来越好”一样。 因此,我以为我们现行《刑法》中关于颠覆国家政权罪之说是很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如果政府一定要把那些反对者判刑入狱的话,可以将“颠覆国家政权罪”改为“反政府罪”较为合适。只是“反政府罪”的构成要件中一定要加上“以武力”反对为客观要件。否则,不管是谁,向政府提几条意见就逮起来,那谁还敢对政府官员的胡作非为说三道四呢?如此,又如何落实温家宝总理在最近的“两会”上提出的“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是宏伟目标。 其实,国人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政府与国家是两码事,一个人可以不爱政府,但一定不能不爱自己的国家。国家本身并没有权力,而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颠覆政府只是人民炒政府的鱿鱼,而几个与政府持有异见的人是不可能颠覆政府的,除非这个政府已腐败透顶,就象被最后一根稻草说能压垮的骆驼那样。 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是人民推选出来的,是伟大光荣并无比正确的,也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颠覆的。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设立很荒唐,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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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冉云飞: 公民社会与NGO发展周刊(95) http://www.de-sci.org/blogs/tf/?p=44259 http://www.de-sci.org/blogs/tf/?p=44259 Tue, 16 Mar 2010 01:22:19 +0000 一:艾未未与推特创始人对话;二:智利大地震如何教育中国人;三:中国政府封堵海外资金支持NGO组织

         

        我一直重申的是:欢迎各NGO组织和有心人提供诸种信得过的信息,每条信息的真伪,请实际参与者进一步自行核实。请注意,我不直接接受任何捐款和财物,我也不负责钱物的中转工作,我只负责给各位牵线搭桥。我的工作邮箱是 lijuhantian@sina.com

         

        一:艾未未與twitter創辦者Jack Dorsey,及讀寫網Richard MacManus,在紐約佩利媒體中心(Paley Center for Media)展開數字時代社會運動的討論。http://www.readwriteweb.com/archives/weiwei_event_roundup.php。艾未未与推特创始人的对话,在推特有自曲新闻们@freemoren的汉语直播,并有标签 #aiweiwei供大家查询。自由浏览互联网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封锁信息就是侵害他人权利,这权利绝不抽象,而且包含着许多人的现实利益,因此各地的民众联合起来,为实现互联网的自由而努力。从今天的对话,我们可以回答一个问题:什么是互联网时代的铁幕?大多数中国人不知有推特,不知有互联网封锁,不知信息自由的意义。而推特创始之一JACK居然三周前才知道推特在中国被封锁。这方面旨在穿越互联网封锁的西厢计划值得关注。http://code.google.com/p/scholarzhang/wiki/README

         二:智利大地震如何教育中国人?天灾不可怕,人祸特可恨。只要能堵人祸的发生,天灾对人类的威胁即可降低到最小程度。坚固的建筑,一整套的救援机制,公开透明的信息,使得比汶川大地震破坏力大十五倍的智利大震,其破坏大为减少。同时检察和司法机关还在督察房屋毁损是否有贪腐问题,这就是智利与中国的大差别。(1):曹长青:智利大地震“教育”中国人。http://www.observechina.net/info/artshow.asp?ID=66954。(2):智利检察机构将查震中损毁建筑质量问题。http://news.163.com/10/0314/06/61NFJBLF000146BC.html

         三:中国政府再出利剑打压中国NGO组织。连慈善都搞垄断,不为培养民间社会、公民社会留下任何空间,这就是中国政府努力的方向。在国内不开放NGO注册,使得各种草根组织没有活动空间而自生自灭。与此同时,政府封堵来自西方的资金,使得依靠国外资助的NGO陷于困境,这是中国社会成长中典型的“国进民退”。(1):民间组织称发展会受中国外汇捐赠政策影响。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min-03122010222349.html。(2):境外资金断裂 草根NGO再临“粮荒”。 http://www.gongyishibao.com/news/newsshow.asp?id=2810

        四:政府信息公开和公民批评。两会完全一场自慰器和鼓掌机的表演,而凡是涉及需要政府公开如官员财产申报等方面,政府均王顾左右而言它。至于艾未未公民调查小组向全国三十五个人大代表团所发的要求公开信息的建议书,则石沉大海,两耳不闻,这就是政府所谓的“为人民服务”吧。(1):两会“奥斯卡”颁奖。http://gcontent.nddaily.com/3/fe/3fe78a8acf5fda99/Blog/b71/3223a3.html。(2):四川一乡政府“全裸“公示每分钱去向(图)。http://news.163.com/10/0315/02/61PKG65L000146BB.html。(3):艾未未等人向“两会”递交信息公开建议书。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10/03/201003091853.shtml

        五:灾后重建及其它需求和招募。 (1):救助儿童会诚聘西藏项目协调员1名(截至4-5)。http://www.ngocn.org/?action-model-name-hr-itemid-331。(2):[四川]山水自然保护中心招聘2个职位。http://www.99doing.com/zhichang/show.php?itemid=6847。(3):[北京]乐施会诚聘社会性别平等项目官员1名(截至4-11)。http://www.99doing.com/zhichang/show.php?itemid=6876。(4):中国劳工观察深圳办诚聘办公室主任1名(截至3-21)。http://www.ngocn.org/?action-model-name-hr-itemid-344。(5):[四川]国际小母牛中国项目诚聘川渝项目官员1名(截至4-8)。http://www.99doing.com/zhichang/show.php?itemid=6648。(6):根与芽环境教育项目招募大量实习生。http://www.greengo.cn/news.php?id=5349。(7):双肩背上的流动儿童图书馆招募志愿者若干名(截至3-19)。http://www.ngocn.org/?action-model-name-recruit-itemid-194

        六:灾后重建及其它诸种信息汇集。 (1):汶川2000位失子母亲再生育 孕龄大多超过35岁。http://news.sina.com.cn/s/2010-03-10/055719829707.shtml。(2):拯救东北虎的潜在栖息地。http://www.wwfchina.org/wwfpress/presscenter/pressdetail.shtm?id=1005。(3):512中心简报第四十一期。http://www.512ngo.org.cn/news_detail.asp?id=2156。(4):512中心简报第四十二期。http://www.512ngo.org.cn/news_detail.asp?id=2157。(5):512中心简报第四十三期。http://www.512ngo.org.cn/news_detail.asp?id=2158。(6):中国心.大学生合作项目。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988ec90100hcpl.html。(7):企业捐赠存在四种不理性行为。http://www.gongyishibao.com/news/newsshow.asp?id=2829&title=msyw。(8):如何应聘慈善团体的工作。http://www.gongyishibao.com/news/newsshow.asp?id=2835。(9):王健林:中国慈善差得很远。http://www.chinadevelopmentbrief.org.cn/newsview.php?id=1649。(10):女声电子报25:“两会”妇女权益倡议小览。http://www.chinadevelopmentbrief.org.cn/ngo_talkview.php?id=1230。(11):传知行学术通讯2010年第一期。http://www.chinadevelopmentbrief.org.cn/ngo_talkview.php?id=1231。(12):高成本和无标准成绿色产品行业发展首困。http://www.chinadevelopmentbrief.org.cn/newsview.php?id=1667。(13):中国NG0反思哥本哈根大会“教训” 联合国环境议事规则,岂能不改?http://www.ngocn.org/index.php?action-viewnews-itemid-73918-php-1。(14):探访“新生代农民工” 融入城市路在何方?http://www.ngocn.org/?action-viewnews-itemid-73721。(15):为气候变化推特——来自环保网站1Sky的经验启示。http://www.ecauses.org/2010/03/16/tweeting-for-climate-change-lessons-learned-from-1sky%e2%80%99s-twitter-campaign/。(16):周洋父母遭逼问痛哭愤怒 我们怎会利用孩子谋利?http://sports.163.com/10/0311/07/61FPGB3N0005452P.html。(17):数据的另一面:Causes筹得了2000万美元捐赠。http://www.ecauses.org/2010/03/10/the-other-side-of-the-figures-causes-reaches-20-million-in-donations/(18):章子怡首次公开回应捐款门 详解每一数字真伪。http://ent.sina.com.cn/s/m/2010-03-16/00442898249.shtml。(19):神秘爆料人再抖章子怡猛料 诈捐门另有黑手。http://ent.sina.com.cn/s/m/2010-03-10/16222893927.shtml?from=nominated。(20):全国人大代表热议慈善:要让捐赠者善有善报。http://www.ngocn.org/?action-viewnews-itemid-73903。(21):茉莉:在兩座廢墟上追問正義─談民族義人譚作人。http://www.canyu.org/n13686c11.aspx。(22):专家做客环境讲坛 热议垃圾焚烧。http://news.solidwaste.com.cn/k/2010-3/20103121107052019.shtml。(23):北京将建六垃圾焚烧厂 官员称有害气体可控。http://www.chinadevelopmentbrief.org.cn/newsview.php?id=1666

        七:政府鸡脚刮油和NGO的生存。政府越来越多地给各NGO设置诸种障碍,其目的就是为了要维持极权统治,阻止公民社会的发展和成长。事实上,如果没有公民社会和NGO的良性发展,将来中国社会可能产生的乱象、阶层撕裂将不可想像。但政府的短视和特权者蛮横将一步步铸成大错。(1):关于完善我国基金会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eb7d930100he9l.html。(2):代表、委员聚焦捐赠免税。http://www.chinadevelopmentbrief.org.cn/newsview.php?id=1654。(3):NGO最关注的两会议题。http://www.chinadevelopmentbrief.org.cn/newsview.php?id=1643。(4):草根NGO曲线破围:公益外包 用土政策避税。http://www.chinadevelopmentbrief.org.cn/newsview.php?id=1659

        2010年3月16日6:30分至9:15分于成都

         

        © 日拱一卒,不期速成。非商业性转载,请全文转载并署作者名。商业性使用,请联系作者。欢迎访问我的独立微博客http://ranyunfei.shoutem.com和推特:http://twitter.com/ranyunfei ]]>
        萧瀚: 今日拍案惊奇(一) http://www.de-sci.org/blogs/xhan/?p=44257 http://www.de-sci.org/blogs/xhan/?p=44257 Mon, 15 Mar 2010 17:29:51 +0000 0725 今日拍案惊奇(一) / 萧瀚

        0725 今日拍案惊奇(一) / 萧瀚 0725 今日拍案惊奇(一) / 萧瀚 0725 今日拍案惊奇(一) / 萧瀚0725 今日拍案惊奇(一) / 萧瀚0725 今日拍案惊奇(一) / 萧瀚 0725 今日拍案惊奇(一) / 萧瀚 ]]>
        壹报 一个人的报纸: 壹报调查报道:“寒风中,谁在露宿?谁是冻死骨?”之一 http://www.de-sci.org/blogs/1bao/?p=44246 http://www.de-sci.org/blogs/1bao/?p=44246 Mon, 15 Mar 2010 16:17:19 +0000 壹报调查报道:

        “寒风中,谁在露宿?谁是冻死骨?”之一

        壹报主人按:

        这是一组出生后经历坎坷的报道。

        由国内最优秀的调查记者——王克勤策划组织,在全国各地调查寒冬夜的露宿者。这样的好报道辗转于国内多家知名媒体,却无人敢刊发。时值两会,太平盛世,更是不合时宜。最后这组报道放在了公民媒体《壹报》主人面前。我决定刊发。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确是太平盛世,也确有冻死骨。更可悲的是在一个现代社会,一个号称在崛起的大国,竟没有制度与智慧来解决这个问题,农民工工资竟远远低于不少非洲落后国家水平。王克勤组织的调查让我吃惊的是大部分露宿街头的人并不是乞丐流浪者而是找不到工作的民工与流民,还有多次上访山穷水尽的访民。

        人民代表们,当你们自以为代表人民时,有没有想到天子脚下,你代表的人民在冻死的边缘!而真正救助流民的老虎庙被警察送出北京。

        壹报刊发这组报道,希望冻死骨不要再出现。

        报道以每天一篇的速度登出,并向调查者们致敬!

        ………………………………………………………………………………………………………………………

        2009年12月18日,南京《金陵晚报》报道民工老周冻死于南京市安德门地铁高架桥下。

        记者层层核查并追踪到村庄,证实死者实为丁姓,全名丁文楼,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朱坝镇朱高村人。

        逝者已去,寒风中,究竟还有多少人露宿街头?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是生活在城市最底层的农民工们的愿望,但是上无寸瓦手无寸铁身无分文的冰冷现实让他们在生活边缘挣扎。

        于是,有的奋起直追,抱团取暖,在城市里勉强扎下根来,对未来,他们还尚存希望;有的孤军奋战,在跌倒中摸索前行;还有的,索性破罐子破摔,得过且过,混混度日……这是大城市中农民工生存状态的真实写照,而丁文楼的惨淡结局,只是沧海一粟。

        (一)民工丁文楼之死

        调查记者  陈莉莉、白丽、王继亮

        衣衫破旧,迷茫无助,几包行李,一张车票,怀揣最简单的梦想来到南京城里,在寒风里瑟瑟发抖,在就业市场找寻“能挣钱就行”的工作,和成千上万的进城农民一样,丁文楼就这样辗转到达了南京安德门,然而,生活的艰辛远远大于他的想象,残酷的现实让这个不到48岁的汉子倒下了,留下无数的疑问给读者。

        记者采访了死者生前同住桥墩的民工,帮助过老丁的烤红薯小贩,和死者亲人,疑问被一个一个揭开。

        “听人说他姓周……”

        “我一直以为他就是六十多岁,后来才听说是48岁。”安德门地铁出口靠卖烤红薯姓朱的小伙子有点惊奇。

        小伙子一直在安德门地铁附近卖红薯,总能看见丁文楼拄着一个木棍,“还以为是拐杖呢。”小朱回忆道,“看他可怜,我给了他两三次红薯吃。”

        小朱说不知道他的姓名,只是后来听人说他姓周。而曾经与丁文楼同住在桥墩下的柳师傅也向记者指认了丁文楼最后睡觉的地点----安德门地铁站高架桥4号桥墩下。“他没有工作,就是一直乞讨嘛。”柳师傅说。

        经公交站工作人员和几位民工指认,记者找到了丁文楼的死亡地点—安德门地铁站高架桥4号桥墩下

        经公交站工作人员和几位民工指认,记者找到了丁文楼的死亡地点—安德门地铁站高架桥4号桥墩下

        2

        12月27日早晨5点半,张建和一名姓武的民工睡在安德门地铁站高架桥的2号桥墩下。26号晚,两人告诉记者,民工市场里太吵了,不想在那里住

        死者的家乡在哪里?,老柳并不清楚。

        没有工作和收入来源,丁文楼便选择了和许多民工一样,在安德门地铁站附近高架桥下露宿。那里离安德门劳动就业市场仅仅500米之遥,旁边有地铁站和肯德基,“我们早上都是去地铁站或者肯德基去洗脸,然后去就业市场等招工老板来。”

        另一位老家黑龙江的都师傅告诉记者,“有时候地铁站旁边就有老板来领人,来晚了就没有机会了。”丁文楼为什么会找不到工作?他的家乡在哪里?只有找到他的家,才能知道他为什么会流落街头。

        “他本不姓丁,姓朱”

        向事发时接警的伍民警打听,记者多方求证,终于找到重要线索——死者是淮安市洪泽县朱坝镇人。记者立即奔赴朱坝朱高村,这座位于苏北的偏僻小村庄。

        一片菜地里,记者见到丁文楼的前妻(双方离异)的姐夫,老人家已76岁,精神矍铄,尽管耳朵不好使,仍然竭力告诉我们他所知道的丁文楼。

        死者姐夫丁启楼在向记者讲述丁文楼的故事

        死者姐夫丁启楼在向记者讲述丁文楼的故事

        丁文楼原名朱启楼,一家弟兄三人,由于家境不好,丁文楼便做了上门女婿,按当地习俗将自己的姓改为丁姓,跟了女方的文字辈,最终改名丁文楼。夫妻二人育有一子,取名丁士友,在苏州打工,前段时间曾回来下葬父亲的骨灰。

        老人的指点让记者找到丁文楼大哥和二哥家。

        途中遇到同村的朱启曙,提起丁文楼,这位42岁的淳朴农民摇摇头: “他这个人,就是自由惯了,不学好。爱喝酒和赌博。儿子给五百块钱,他一百块钱买一条烟,一箱酒,剩下的就都赌掉。”

        朱笑了笑说:“(之前)也有记者来找到他要采访,他摆摆手说对父亲不孝顺,这个事情太丢脸。”

        据朱启曙介绍,丁文楼二哥一家外出打工,家门紧闭。只有大哥在家。记者来到丁文楼大哥朱启云家中,在那里,丁文楼的故事慢慢清晰起来:原来,丁文楼与妻子感情不和,早在十五年前便已经离婚,由于丁文楼是上门女婿,离婚后没有房,便带着儿子丁士友住在大哥的家中。

        据大哥说,丁文楼在村里为人处事都是“呱呱叫”,不惹事,唯一的坏习惯就是“爱喝老酒”。

        老婆与丁文楼离婚后,便改嫁他乡。常年没有妻子照顾,丁显得一副“老相”,40多岁头发就全白了。丁文楼没有什么手艺,只能在工地上干活,“(他)口碑还是可以的,就是苦不到钱,也不学好。”提起死去的弟弟,大哥一脸惋惜地说。

        记者了解到,丁文楼儿子现居南通,已成家,前段时间回来下葬父亲骨灰,匆匆赶回苏州打工。

        为何与儿子分居两地?为何儿子要匆匆离去?是因为儿子不孝顺父亲所以丁文楼才远走南京吗?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拨通丁文楼儿子丁士友电话。

        “他就喜欢一个人不受管”

        刚刚经历丧父之痛的丁士友,话音略显疲惫和犹豫,慢慢地向我们讲述了与父亲的故事:丁士友,1981年出生。在丁文楼与妻子离婚后,丁文楼独自抚养丁士友长大,家里没有田地,丁文楼便去苏州打工挣钱供孩子读书,然而收入微薄,没多久小学毕业的丁士友便辍学打工。如今,已经结婚的丁士友靠在苏州开摩的养家糊口,栖身的房子在南通,也是女方家提供的。

        丁士友记忆里,父亲丁文楼是一个好人,对他照顾很周到,但是总是爱喝酒,“他一喝酒身体就不好,”丁士友无精打采地回答,彷佛不愿再提起父亲喝酒的事情。

        问及父亲的死亡报告书,丁士友含糊地应了一声:“就是酒精……”他说,去年曾经接父亲来南通住过一段时间,但是由于父亲喝酒,他一直管着父亲。

        “因为不爱我管着他,他就喜欢一个人不受管,所以今年自己跑到南京去了。”已经有一年没有与父亲见面,也没来得及见父亲最后一面,提起父亲的事,丁士友总是低沉的回答每一个问题,不愿多说。“今年四五月份的时候给他(父亲)寄过五六千块钱,打到他的银行卡上,那是最后一次联系父亲。”丁士友回忆道,“后来就不知道父亲在哪个工地,在做什么。连出了事,也是家里打电话告诉我的。派出所后来给了我500块钱,我把父亲骨灰带了回来。”

        记者提起丁文楼在南京曾有两三个月靠乞讨为生,“我不知道这个事,他没有个手机,我不知道怎么跟他联系。”丁士友的语气始终平静但是低沉,“我要是知道他这(在乞讨),我肯定会把他再接过来的。”

        最后,当记者问有什么话想告诉那些仍然在外奔波劳碌,却没钱回家的农民工时,丁士友想了想:

        “我希望他们早日回家,早日回到自己的儿女身边。”

        民工丁文楼之死,

        谁的责任?

        为什么发生在南京?

        ………………………………………………………………………………………………………………………

        “如果丁文楼找到工作,他就不会被冻死在街头” 

         

        (二) 谁是下一个冻死的丁文楼? 

        ——南京民工众生相

         

        临时“宿舍”一家三口

        12月26日晚10点左右,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内临时搭建的三个民工临时“宿舍”。

        管理临时“宿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宿舍”上方的顶棚原来就有,17号有民工死在高架桥下,引起了重视,政府在就业市场原有遮阳棚上搭了红色棉布帘子和红蓝防水布,为前来求职而暂时没有住处的民工提供三个临时“宿舍”。

        据记者目测,每个“宿舍”长约30米,宽约7米。三个“宿舍”中只有最里面的那间亮着灯,“宿舍”水泥地上躺着30多人,大部分人已经准备睡觉,陆续还有民工扛着装有全部家当的蛇皮袋进来入住,靠近大门口的两个“宿舍”黑乎乎的,但里面也住着民工。

        自21日临时“宿舍”搭建完成,有需求的民工入住之后,赛虹桥派出所派驻保安人员管理“宿舍”,主要负责分发物资、维持秩序。张姓保安介绍,每晚前来夜宿民工约有五六十人,绝大部分是单身汉。记者看到“宿舍”里还住着一家三口。

        43岁的杨守能、周小凤夫妇是贵州贵阳人,来南京打工已经三年了。三年来,他们只在去年过年回过一次家。2009年5月,夫妻俩带着刚满3岁的儿子杨平再次来南京打工,但这次却没有前两年那么顺畅。而且,小杨平一年比一年大了,带着上班很不方便,有的老板还扣除小孩饭钱,再加上孩子的其他生活费用,今年的收入明显不如前两年。

        杨守能拿出两页破旧的欠条向记者展示: 8月4日到10月12日,夫妻俩在一家养鸡场工作,周小凤的月工资为1000元/30天,50多天的应得工资是1716.5元,但扣除小杨平每日2元共104元的用餐费后,养鸡场至今仍拖欠周小凤1100元的工钱。

        近两个月,夫妻俩游走在讨薪和找新工作之间,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活。“前几天,我们好不容易在这里(指就业市场)通过职介中心找到一份养牛的工作,老板答应每天给40块,但第一天就让我们从早上四点开始一直干到很晚,整整干了一天,累得要死,”周小凤说,“太累了,我们干了一天就不想干了,但老板太黑心,就连40元的工钱都没给。老板说必须干够20天以上才开工钱。”夫妻俩又一次无功而返。

        最后,周小凤告诉记者,她和丈夫想尽快讨要到工资后回家过年。

        有手艺的民工

           2009年12月28日,去往洪泽县的长途车上,记者遇到了回家探亲的农民工陈师傅。陈师傅今年43岁,从19岁开始做木工,现在在南京工业大学的工地上打工,工地上有100多个工人,“吃宿都在工地上,条件还不错。”

        陈师傅有地有妻儿,现在家里有六七亩地,每年每亩地平均能赚1000元。据悉,陈师傅有三个孩子,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在读高中,他在外打工,每天有130元的收入,一年能挣三四万,他说“特别像我们这种包活的,赚钱还可以,”“干我们这行的,现在市场价最低价是100元/天”,“每天工作10个小时左右。”

        陈师傅在南京打工六年多了,但由于“现在劳动局有监察部门专门负责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而且“如果实在不行,我们在工地上闹一闹,我们有的是办法”,所以陈师傅还没有遇到过拖欠工资的情况。

        当问及安德门的民工情况时,陈师傅说,“我们和他们不一样,我们有手艺,安德门那边的人都是些没有手艺、没行没业、生活没有保障的人。”他还告诉记者,“找工作不能盲目地过来,我们都是和老板联系好才出来的,这几年都有一定的‘关系网’了,没有95%的把握是不会过来的。”

        用不上手艺的民工

        12月27日晨7点多,安德门地铁站公路边,记者碰到等活的山东张师傅。张师傅今年41岁,来南京有三四年了,在民工市场的临时“宿舍”住了五六天了。张师傅来南京打工这几年,“老本行也干,杂活、零活也都干,”他的老本行是做兰州拉面,但由于在南京一直没有碰到合适的饭馆,所以就打打零工。

        提起媒体,张师傅表达了心中的不满,“以前也碰到过媒体采访,大学生搞社会调查的,但效果不太好”,曾在东北打工的他告诉记者,“东北的当地媒体确实做了些帮助外来务工人员的事情,他们采访调研后,把外来务工人员的年龄、籍贯、特长、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分类整理好刊登在报纸上,有需求的本地市民打电话给媒体,媒体再联系登记的民工。但是,现在南京还没有形成这种气候。”

        “媒体上的信息有真有假,所以要辨别。在这里找工作的人也是什么人都有,发东西的时候就能看得出来,有的人确实需要物资,但那些不需要的人拿了别人捐的东西,转手就卖掉了,再等着要。”

        没手艺的民工

        12月27日下午5点,记者在南京河西江东门万达购物广场看到有十几位苏北籍蹬三轮车的师傅。记者获悉,他们均来自江苏宿迁,现租住在河北村,每月能挣七八百,生意好时,能挣到一千元左右。他们还告诉记者,在江东门一带,有七八千外来务工人员,但没有一个民工露宿街头,他们往往三五个人合租,或带着妻子出来,房租每月也就100元至300元左右,因为能吃苦,伙食和住宿条件还说得过去,除去生活开支外,每年过年回家至少也能带回去七八千元。

        旁人眼中的安德门民工

        作为南京市最大的劳动力就业集散地,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每天聚集着来自五湖四海的上千名农民工。据南京安德门地铁站治安岗亭一名警察称,安德门的民工很多,现在冬季了,差不多有民工2000人左右,平常大概有8000人。治安压力巨大。在记者的随机走访中,就发现了对这群人褒贬不一的看法:

        12月27日早晨5点45分,记者来到位于民工就业市场门口的新悦小吃店。天刚蒙蒙亮,杨师傅就开始准备早餐 “你们不要同情他们(在临时“宿舍”夜宿的民工),有的人真不值得同情,这几天我亲眼看见有的民工将新领到的棉被,10元钱给卖掉了。你们要捐物资的话,就直接捐到警务室,不要直接给他们。”

        提起安德门一带的农民工,警号016735的警员一脸怨气,“这附近就是因为农民工素质不一,抢劫盗窃时有发生,前几天我们刚出警解决了一起店内抢劫,就是这里的民工干的!”他指向地铁出口对面的一家便利店。“这几天我们增派了安保人员,24小时巡逻,一看到有露宿民工便会劝说他们去工棚里睡,工棚里他们不好好睡觉,安置在那里的民工时常打架。”

        地铁协管志愿者陈阿姨抱怨:“在没有整顿之前,(地铁)2号和3号出口简直没法下脚,满地都是民工的大小便。”她就住在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附近,经常有抢劫偷盗,“好吃懒做不干事,经常打架斗殴!”

        在公交车站等车的孙小姐则对于这群人无处落脚的处境表示同情,毕竟露宿会影响市容,但是还是愿意提供物资捐助。“毕竟也不是所有人都是坏的嘛。”孙小姐若有所思。

        疑问一:谁在露宿街头?

        2009年12月17日南京民工冻死桥洞事件引发了舆论的普遍关注,有人称这是“路有冻死骨”的现实版。

        那么在寒冬,南京究竟还有多少人露宿街头,露宿街头的都是什么人?

        记者观察1:夜宿安德门就业市场民工

        安德门地铁站一名警察告诉记者,安德门一带民工很多,冬季差不多有2000人左右,平常大概有8000人,现在约有50名左右的民工住在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其余的都是在偏远的农村租100元到300元不等的房子住,有的住在5元钱一天的日租房。记者在12月26日深夜和27日凌晨走访后发现,冬季真正露宿安德门街头的农民工并不多,在就业市场临时“宿舍”内夜宿的约有百人左右。据就业市场内张姓保安介绍,在临时“宿舍”里的很多民工都是单身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张保安忿忿说,“他们就在这儿等着,游手好闲,哪像是找工作的样儿。”

        记者观察2:新街口过夜流浪汉

        时间:22:00---00:00,12月27日

        地点:南京新街口(南京市繁华商业中心区)

        在麦当劳洪武北路分店中,一位负责“麦乐送”的赖姓小伙子告诉记者,每天晚上都会有二三十个流浪汉在这里过夜,“他们不是民工,因为他们根本不愿意工作,只愿意乞讨”,小伙子向记者描述到,“他们过惯了这种悠闲的生活,不会愿意去救助站过那种作息规律但受人束缚的生活,在麦当劳里可以避风,还可以有水洗脸,他们还会去拿别的客人吃剩的食物和饮料来吃。”正说着,便有一位流浪汉伸手将邻桌剩下的半个汉堡抓过来塞到嘴里。据赖先生称,每天晚上十二点开始流浪汉就会都聚集在这里。随后,记者走访了附近的麦当劳明瓦廊店和位于淮海路的肯德基店。麦当劳值班经理刘建鑫告诉记者,9、10月份时这里过夜的人还是很多,“他们不是民工,就是白天乞讨晚上过夜的流浪汉,靠捡点垃圾为生。”刘经理肯定的说。“他们(流浪汉)来了这儿也不能睡,会影响我们顾客用餐的心情。我们会要求他们只能坐着,不能趴在桌子上睡。”淮海路的肯德基店值班组长段玉文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他说:“我们会时不时出来提醒他们不要趴在桌子上睡。”

        疑问二:谁的救助站?

        南京市救助管理站

        南京市救助管理站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民工宁可挨冻也不去救助站,主要是因为“安德门地铁站这边容易揽到活,救助站太远了”,“ 舍不得花钱(交通费)、怕耽搁时间。”

        记者走访救助站有关部门后发现,除上述原因外,民工不去救助站的另一个原因是:严格来讲,有劳动能力、还未找到工作、也不想回家的民工并不在救助范围之内。救助站的救助对象是自愿前来求助的城市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是遵循自愿、无偿原则,在10日之内送流浪乞讨人员或需要帮助的人返乡,交由当地政府安置。因此,尽管救助站有吃、有喝、有玩、有睡的地方,但正在城市找工作的农民工并不想接受救助;此外,即使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南京市救助站会适当放宽救助对象的条件,确实有需要的民工也可以前来求助,但救助站的地理位置较偏,来来回回既费时又费钱,如果农民工住在救助站会影响他们找工作。所以,在救助站,正在找工作的受助民工很少。

        2009年12月27日下午3点40分左右,记者来到了位于栖霞区尧化门南京市救助管理站。在救助楼,记者看到有几名男性受助者在玩跷跷板,还有十几人在外面站着;女部有七八名妇女在看电视。救助楼的宿舍里有整齐划一的床位和崭新的被褥,设有公共卫生间和洗漱间。

        救助站王科长告诉记者,平均每天留在站内的大概只有七八十号人。当天下午,救助楼里成年区的男部共有56名受助人员,女部有21名受助人员,未成年人区还有两三名儿童。据了解,目前受助人员主要来自安徽、河南、甘肃,来救助站的人一般都是真正在外面流浪乞讨的人想回家了,农民工并不多,“95%的受助人员最后都回家了。”

        根据国务院2003年6月20日出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但王科长介绍,在实际救助过程中,南京市救助站的救助对象要相对宽泛一些,只要前来救助站的求助人员,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救助站就会无偿给予救助。但同时也指出,根据《救助管理办法》,救助站只是临时性的社会救助措施,救助任务主要还是负责送受助人员返乡,交由当地政府安置。

        王科长表示,困难民工可向救助站求助,他指出,只要本人自愿,救助站就会根据《救助管理办法》对他们进行相应的救助,但同时另外一名在场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民工是要找工作的。如果白天去工作,晚上免费住在救助站,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住在这里救助需要遵循自愿原则,民工不愿意过来,我们也没有办法。”

        疑问三:“变味”的安德门劳动就业市场?

        12月26日晚,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内临时“宿舍”里的一家三口

        12月26日晚,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内临时“宿舍”里的一家三口

        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是南京最大的民工就职市场,也是国内屈指可数的专门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帮助的市场。据了解,市场每天要接待上千名前来找工作的各地民工。多年来,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已经成为了一块招牌,但多方采访后记者发现,这块昔日的金字招牌已经“变味”。

        安德门市场办公室主任袁亮向记者介绍,就业市场于2002年6月28日成立,2004年改制后,该市场成为一家由“政府扶持、劳动部门指导、企业承办、市场化运作”的民营企业,专门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目前市场内共有65家固定的职业介绍机构。

        据袁亮称:作为南京唯一一个专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职介所,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每年约接待四五十万民工,在求职高峰期,每天来找工作农民工四五千人,成功上岗的有四五百人,介绍成功率约为10%。

        但经多方采访,记者发现,这块昔日金字招牌已经“变味”,正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质疑和不满。

        早在2005年,就有媒体报道安德门这一市场两大问题:多次重复的无效信息和随之而来的乱收费。四年后,这两个问题依旧没有解决。12月26日晚,夜探临时“宿舍”时,记者看到两侧墙壁上密密麻麻地贴满了各种招聘信息,招电工、电焊工、话务员、服务员的信息比较多,而且绝大部分工作都是包吃住,月工资在1000元以上。既然有这种供不应求的局面,为什么安德门还会有大量的民工找不到工作?随机采访的结果是,大部分民工告诉记者,墙上的招聘信息是假的、骗人的。

        除此之外,记者对安德门一带的民工进行随机采访后发现,如果要通过职业介绍机构找工作,每位民工至少要缴纳50元的费用,其中包括20元的办证费(《外来人员就业证》)和30元到60元不等的中介费。对此项费用,大多数民工叫苦连天。山东张师傅坦言,“劳务市场的中介两边收钱,既要收老板的钱,又要收我们的钱。农民工都要在市场里花20元办一个《外来人员就业证》,”“但这个证没什么用。中介也不可靠,相信他们不如相信自己。”

        但据袁亮介绍,从2002年到现在,外来务工人员通过民工市场找到工作后,需向职业介绍机构交纳35元的中介费,如果介绍不成功要退费;而就业市场的大门是向民工敞开的,民工不需要向市场交费,市场也不从中介费中抽分子,市场只收取职介机构的场地费。

        另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就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在全市各个公共的职介机构,包括安德门,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都是免费的。只要办理了这个就业登记手续,农民工的信息就会被统计到劳动局。”

        12月29日下午,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钱国荣队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安德门民工市场一直是劳动局的一块心病,监察办每年都很重视”,“从目前反映(及举报的情况)来看,安德门这块的黑中介肯定是存在的,”“在17号民工死亡事件发生之前,监察办就已经加大力度关注市场的情况了。”

        钱队长介绍,对于民工维权和打击黑中介,监察队一直没有放松,劳动局每年都会组织开展打击黑中介的专项行动,安德门就业市场、火车站、汽车站等是打击的重点区域,年底和节后的打击力度更大,一般劳动局会联合公安局和工商局一起打击黑中介。

        当问及查处黑中介的结果及查处数量时,钱队长表示不记得了。截至发稿,记者打电话给钱队长,一直无人接听。

        疑问四:遮阳棚变身“临时宿舍”:临时宿舍谁来管?

        12月26日晚11点多,临时“宿舍”内景,亮着灯的宿舍里躺着30人左右

        12月26日晚11点多,临时“宿舍”内景,亮着灯的宿舍里躺着30人左右

        遮阳棚变身为民工临时“宿舍”--2.3

        遮阳棚变身为民工临时“宿舍”--2.3

        袁亮告诉记者,21号在就业市场内为民工搭建落脚之处是政府的行为,人们看到的临时“宿舍”只是政府临时借用他们的场地,具体要借用到什么时候还不得而知。

        在袁亮看来,“政府在养懒。政府这一行为起了反面作用。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只要具备劳动能力,市场条件能解决他的就业和吃住问题。我们这里95%以上的信息都是包吃住。”

        自21日敞开大门让民工入住后,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就变成一个白天企业管,晚上政府管的民工聚集处了。具体是哪些人在管理临时“宿舍”,袁亮表示“也不知道。”

        袁亮在最后也吐露了自己的无奈,“毕竟我们是企业,就业市场正在不断地向政府部门呼吁,因为民工夜宿市场涉及到临时‘宿舍’的环境、安全、消防等问题,政府搭的大棚没有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万一有民工抽烟造成火灾或因大雪导致大棚倒塌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再者,临时‘宿舍’还影响到了市场白天正常的工作。但目前还没有部门理会就业市场方面的呼吁。”

        救助站一名工作人员也表示了担忧,“政府把露宿民工安置在市场的临时住所,晚上有抽香烟的,有随地小便的。万一爆发甲流、发生火灾怎么办?”

        临时“宿舍”的搭建涉及多个部门。但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记者采访民政局和劳动局的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后,不得而知。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内的临时“宿舍”是否会变为永久性的,政府这一举措是否会辐射到南京其他民工聚集地,这些问题均无从知晓。

        疑问五: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到底该由谁来负责?

        农民工获知就业信息的渠道有限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在安德门一带找工作的民工的就业信息渠道非常有限。大部分人来南京三四年了,但找工作的时候基本上局限在安德门附近,他们获取用工信息的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通过职介机构,二是在马路边上等。

        “南京市的所有用工信息都是全市联网的,农民工、城镇的、大学生的所有用工信息都发布到网上,但我们不可能专门针对某一个群体来发布用工信息。”劳动局民工办一位工作人员如是说。

        在网络时代,实现用工信息联网确实方便了许多找工作的人,但是对于不看电视、不看报纸也不上网的农民工来说,他们获知就业信息的渠道非常有限,这也是为什么农民工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会被动地选择民工就业市场来找工作的原因之一。如果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适当的信息发布措施,这边“民工慌”着找工作,那边却出现了“民工荒”的现象将大大减少。

        此外,据劳动局民工办唐科长介绍,现在有专门的机构在为农民工群体提供就业指导,但“这要遵循自愿原则”,需要进行就业指导的人可主动前来咨询,服务台会提供相关服务。

        外来务工人员的健康卫生问题谁负责?

        临时“宿舍”简陋和脏乱,桥墩底下的寒冷让农民工们的生存变得那么卑微。他们没有干净的水源洗漱,只有部分农民工会选择去附近地铁或者麦当劳肯德基等地方简单地洗脸。他们的食物,也只是在菜市场附近的便宜小摊上一碗面条草草了事,“卫生干净”对他们来说,是个奢侈的字眼。一旦身体上有什么问题,“忍忍也就过去了。”来自黑龙江的都师傅无奈地说,“现在还算是年轻力壮,不会有什么病的。”而那些仍然流浪在街头的人们,他们的健康状况更是被忽略。当市政部门想到的是“影响市容”的面子工程问题时,是否对这个城市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曾经考虑过呢?脏乱差不仅仅是表面现象,更是疾病传播的罪魁祸首。把问题从“地上”转移到“地下”,无异于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一个城市,如果将那些为了城市建设作出贡献的人们的生命视为草芥,那么这个城市还有什么“温暖”可言。

        民营职介机构 VS. 公共职介中心

           通过警方,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办理暂住证的外来人员有400多万人。每年前来安德门民工市场找工作的民工就达四五十万。据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6月23日公布的资料显示,目前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场地小、设施差、超负荷运转。

        面对这样一个庞大的农民工求职群体,一个民营企业很难满足需求,再者,作为追求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的民营企业,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也迟迟得不到解决。

        除了像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这样的民营单位外,南京市还有数十家公益性职业介绍单位,民工办一姓毕工作人员介绍,每年过年前后都会大面积地向农民工发“春风卡”,基本到3月份结束。“春风卡”上印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放心职介单位的名单,今年的“春风卡”资料还在更新中。然而,对于信息渠道有限,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这些分散的信息难见成效。相比之下,安德门民工市场这样一个较为集中的民营市场却挑起了民工求职市场的大梁,受到了外来人员的普遍青睐,但已 “变味”的市场无疑成了农民工心头的一片疑云。

        目前,南京市还没有一个非营利性的综合民工就业服务市场。民工丁文楼之死,更是在催促政府职能部门尽快建立。行政权责不容半点懈怠和推诿!无谓的善后固然可以暂时平定民心,但是政府信息不公开化,职能部门间相互推诿责任,都将进一步激化矛盾,最终还是会有丁文楼一样的悲剧出现。

        后记:检视媒体责任的镜鉴

        之前不少媒体报道冻死桥墩下的民工姓周,并亲切地称之为老周。这一信息同时也被不少报纸和论坛予以共享。

        然而,未经求证的信息一旦贸然拿出来,不仅是对死者的不敬,更是对广大读者的不负责任。

        关注民生,媒体义不容辞,过多地渲染“天冷人心暖”的和谐气氛,始终是治标不治本的报道。农民工就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就业市场劳动保障的问题,社会关爱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等等问题都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途径。

        此时的媒体,应当振作!中国工人被2009美国《时代》杂志评为年度人物,他们是保八的功臣,这个特殊的群体理应受到媒体的关注,推动制度的变革。

        (注:此文经壹报推荐,友好协商,前半段在《亚洲周刊》发表,如读者转前半段请注明《亚洲周刊》出处,壹报同步刊发的是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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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天天律师: [转] 毛选里未被编辑的毛主席语录 http://www.de-sci.org/blogs/litiantian/?p=44236 http://www.de-sci.org/blogs/litiantian/?p=44236 Mon, 15 Mar 2010 03:18:53 +0000

        [转] 毛选里未被编辑的毛主席语录

        转载自 党妈咪    转载于2010年03月13日 09:36 阅读(5) 评论(3) 分类: 个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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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史研究】

        第一部分、教育与知识

        1、知识分子是臭老九,知识越多越反动。
        2、医学教育用不着收什么高中生初中生,高小毕业学三年就够了。华佗读的是几年制?明朝的李时珍读的是几年制?
        3、大学还是要办的,我这里主要说的是理工科大学还要办。
        4、农业大学办在城里不是见鬼吗?农业大学要统统搬到乡下去。
        5、在农村,则应由工人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贫下中农管理学校。      
        6、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扎根农村干一辈子革命。
        7、不要考试,考试干什么?一样不考才好呢!对于考试一概废除,搞个绝对化。   
        8、考试可以交头接耳,甚至冒名顶替。冒名顶替的也不过是照人家的抄一遍,我不会,你写了,我抄一遍,也可以有些心得。
        9、去搞阶级斗争,那是大学,可以学到很多东西。什么北大、人大,还是那个大学好!我就是绿林大学的,在那里学了点东西。
        10、《红楼梦》我看了五遍,也没有受影响,我是把它当历史读的┅ ┅《红楼梦》里阶级斗争很激烈,有好几十条人命。
        11、要允许学生上课看小说,要允许学生上课打磕睡,要爱护学生身体。教员要少讲,要让学生多看。我看你讲的这个学生,将来可能有所做为。他就敢星期六不参加会,也敢星期日不按时返校。回去以後,你就告诉这学生,八、九点钟回校还太早,可以十一点、十二点再回去
        12、从前我在学校里是不守规矩的,只是以不开除为原则的。考试嘛,五、六十分以上,八十分以下,七十分为准。好几门学科我是不搞的,要搞有时没办法,有的考试我就交白卷,考几何我就画一个鸡蛋,这不是几何吗?因为是一笔,交卷最快。
        13、中国知识分子有几种。工程技术人员接受社会主义要好一些。学理科的其次。学文科的最差。

         

        毛泽东与斯大林




        第二部分对苏关系

        1、与苏联专家的关系只能搞好,不能搞坏。如果出现问题,中国同志要负责任。有理扁担三,无理三扁担。
        2、庆祝斯大林同志的六十岁生日,这不是一件应景的事情。庆祝斯大林,这就是说,拥护他,拥护他的事业,拥护社会主义的胜利,拥护他给人类指示的方向。因为现在全世界上大多数的人类都是受难者,只有斯大林指示的方向,只有斯大林的援助,才能解脱人类的灾难。
        3、斯大林是我们最伟大的慈父与导师,我谨以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的名义庆祝斯大林同志的七十寿辰,祝福他的健康与长寿!全世界工人阶级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领袖——伟大的斯大林万岁!
        4、苏联利益和人类利益一致。



        第三部分阶级斗争与战争


        1、以阶级斗争为纲,纲举目张。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   
        2、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
        3、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
        4、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还要进行多次。要斗私批修。
        5、秦始皇算什么?他只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坑了四十六万个儒。我们镇反,还有没杀掉的一些反革命的知识分子嘛。我与民主人士辨论过,你骂我们秦始皇,不对,我们超过秦始皇一千倍。骂我们是秦始皇,是独裁者,我们一贯承认;可惜的是,你们说得不够,往往要我们加以补充。,太谦虚了,何止一千倍啊。
        6、摆设盆花是旧社会留下来的东西,这是封建士大夫阶级、资产阶级公子哥儿提笼架鸟的人玩的,花窖要取消,大部分花工要减掉。
        7、武斗有两个好处,第一是打了仗有作战经验,第二个好处是暴露了坏人。┅┅再斗十年,地球照样转动,天也不会掉下来。
        8、我们杀了七十多万人,东欧就是没有大张旗鼓地杀人。革命嘛,阶级斗争不搞彻底怎么行?
        9、镇压反革命,杀一百万,极有必要。一九五七年右派进攻,反了右派,反造不起来了。反革命杀了一百多万。匈牙利没有杀反革命。六亿几千万人,消灭那个一百多万,这个东西我看要喊万岁。
        10、我才不怕打,一听打仗我就高兴,北京算什么打?无非冷兵器,开了几枪。四川才算打,双方都有几万人,有枪有炮,听说还有无线电。
        11、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   
        12、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要大捕大杀几批。   
        13、我这次考察湖南农民运动所得到的最重要成果,即流氓地痞之向来为社会所唾弃之辈,实为农村革命之最勇敢、最彻底、最坚决者。
        14、我们党员都是马列的子孙,因为马克思是共产党之父嘛,我们死了是要去见马克思的。

        15、假如办十件事,九件是坏的,都登在报上,一定灭亡。那我就走,到农村去,率领农民推翻政府,你解放军不跟我走,我就找红军去。
        16、照我推测,在一百多万志愿军中很可能捉到几千只大小老虎,你们应为此目标而奋斗。……为了清出他们,必须对于有贪污嫌疑的人大胆怀疑。
        17、这样的一场世界大战中国可能会死掉四亿人口。但是中国用三分之二人口的牺牲,却换来一个大同的世界还是值得的。死掉四亿人,还剩两亿人,用不了多少年,中国就又可以恢复到六亿人口了。
        18、原子仗现在没有经验,不知要死多少,最好剩一半,次好剩三分之一。
        19、人要不灭亡那不得了。灭亡有好处,可以做肥料。         
        20、为了世界革命的胜利,我们准备牺牲三亿中国人。    
        21、勇敢分子也要利用一下嘛!我们开始打仗,靠那些流氓分子,他们不怕死。有一个时期军队要清洗流氓分子,我就不赞成。
        22、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力的行动。

        第四部分抗日战争

         1、要冷静,不要到前线去充当抗日英雄,要避开与日本的正面冲突,绕到日军后方去打游击,要想办法扩充八路军、建立抗日游击根据地,要千方百计地积蓄和壮大我党的武装力量。对国民政府方面催促的开赴前线的命令,要以各种借口予以推拖,只有在日军大大杀伤国军之后,我们才能坐收抗日成果,去夺取国民党的政权。一九三七年八月毛泽东在陕北洛川会议上的讲话。
        2、有的人认为我们应该多抗日,才爱国,但那爱的是蒋介石的国,我们中国共产党人的祖国是全世界共产党人共同的祖国即苏维埃(苏联),我们共产党人的方针是:要让日本军队多占地,形成蒋、日、我,三国志,这样的形势对我们才有利,最糟糕的情况不过是日本人占领了全中国,到时候我也还可以借助苏联的力量打回来嘛!
        3、为了发展壮大我党的武装力量,在战后夺取全国政权。我们党必须严格遵循的总方针是“一分抗日,二分应付,七分发展”。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得违背这个总体方针。庐山会议结束后的第二天,毛泽东再次谈话,明白透露其借“抗日”夺权的策略∶“抗战胜利后国共和谈期间我们提出‘和平民主新阶段’是为了争取时间,准备夺取政权。日本投降早了一点,再有一年我们就会准备得更好一些。”

        4、我曾经跟日本朋友谈过。他们说,很对不起,日本侵略了中国。我说∶不!没有你们日本侵略大半个中国,我们就不能来对付蒋介石,中国共产党就夺取不了政权。日本的侵略也可以说是好事,帮了我们的大忙。中国人民夺取了政权,所以,日本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的好教员,

        5、1972年,中日建交的时候,日本首相田中角荣就向毛道歉:“啊,对不起啊,我们发动了侵略战争,是中国受到很大的伤害。”
        毛泽东说:“不是对不起啊,你们有功啊,为啥有功呢?因为你们要不是发动侵华战争的话,我们共产党怎么能够强大?我们怎么能够夺权哪?怎么能够把蒋介石打败呀?我们得感谢你们。我们不要你们战争赔偿。”
         
          第五部分大跃进

        1、消灭麻雀。忙时吃干,闲时吃稀。
        2、要考虑取消薪水,实行供给制。
        3、现在看来搞十几亿人口也不要紧,把地球上的人通通集中到中国来粮食也够用!将来我们要搞地球委员会,搞地球统一计划,哪里缺粮,我们就送给他。   
        4、粮食多了怎么办?国家不要,谁也不要,农业社员们自己多吃嘛!一天吃五顿也行嘛!   
        5、大概十年左右,可能产品非常丰富,道德非常高尚,我们就可以从吃饭、穿衣、住房子上实行共产主义,城市乡村一律叫公社,不叫工厂,大学、街道都办公社,如鞍钢叫鞍山公社,不叫工厂。   
        6、大城市要分散,乡村就是小城市,每个公社都将路修宽一点,可以落飞机,每个省都搞一二百架飞机,每个公社平均两架,大省自己搞飞机工厂。     
        7、公共食堂,吃饭不要钱,就是共产主义。   
        8、赶超英国,不是十五年,也不是七年,只需两到三年,两年是可能的!   
        9、为五年接近美国,七年超过美国这个目标而奋斗吧!   
        10、七亿人口搞七亿吨钢。三至七年之内建成一个工业大国。   
        11、民法和刑法那一类法律都不需要了。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一搞大跃进,就没时间犯法了。  
        12、有一回哥老会抢了我家,我说,抢得好,人家没有嘛。            
        13、除了大办水利以外,还有各种各样的任务,钢铁、铜、铝、煤碳、运输、加工工业、化学工业,需要人很多。
        14、一九五九年第一次庐山会议本来是搞工作的,后来出了彭德怀, 就被搅乱了,工作受到影响。    
        15、打麻将十三张牌,基本靠手气,谁知道搞钢铁这么复杂?
        16、9000万人上阵炼钢,比6000万人要好。有一点损失,我也一点不痛心,横直没有经验。……9000万人上阵,表明了它的全民性,建设速度大大提高了。


        第六部分 屁股与屁话

        1、国民经济的两个拳头,一个屁股。基础工业是一个拳头,国防工业是一个拳头,农业是屁股┅┅稳产高产是相对的,去年河北大雨是老天爷下的,没有办法。天老爷真难当,下多了不是,下少了也不是。       

        2、屁有香臭,不能说苏联的屁都是香的。现在人家说臭,我们也跟着说臭。凡是适用的都要学,资本主义好的也应该学。
        3、 事前要有准备,小会他神气大,大会他没办法。你要大民主,我就照你的办,有屁让他放,不放对我不利,放出来大家鉴别香臭。
        4、上边放的屁不全是香的,这里也有对立,有香也有臭,一定要嗅一嗅。         
        5、人同自然界作斗争,也有交换。如人吃东西,吸空气,但要拉屎拉尿,新陈代谢。┅┅大鱼吃小鱼,小鱼吃大鱼的屎。重工业各部门之间也要等价换。   
        6、同志们,自己的责任都要分析一下,有屎拉出来,有屁放出来,肚子就舒服了
        7、有人说穷是坏事,我看穷是好事。越穷越要革命。人人都富裕的时代是不堪设想的……热卡太多了,人就要长两个脑袋四条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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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冉云飞: 冉氏新闻评论周刊(152) http://www.de-sci.org/blogs/tf/?p=44242 http://www.de-sci.org/blogs/tf/?p=44242 Mon, 15 Mar 2010 01:18:09 +0000 一:人大常委披露领导视察时前呼后拥者系警察化装。http://news.timedg.com/2010-03/09/content_518646.htm。伪装人民对他们的喜爱,这是党国六十年的大肆宣传和伪造本能之所在。其实,我们只要从日常观察,就可以看到各级政府是如何害怕人民,连一个市里面小小的区政府都是戒备森严,他们何曾让人民自由出入,去质问这些政客们的所作所为。每一次领导的出行都变成一次极其严重的扰民,任何一个所谓的亲民的举动,都是导演、主演加龙套的“杰作”,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只不过这次由人大常委的人说出来而已。不特此也,就连两会代表被官方监控的事,也不是什么秘密,本次大会的主席台和下面代表之间都站着警察在那里分隔,官员不只是不相信民众,连他们的代表(有许多也只是比他低一级别的官员)都不相信,况乎民众?

        二:央企员工自曝福利待遇 单位发钱愁找不到名目。http://news.163.com/10/0310/15/61E4NO2Q000146BC.html。利用国进民退利用国企利用央企,来造就更为广大的寻租空前,是许多官员联袂起来贪污受贿的如意算盘。而高层政府也通过控制国企央企,来实现在财政税收之外的额外收入,或中饱私囊,或用此来加大维稳力度,进一步变态地保障他们的不法收入。不惜花重钱养央企养国企的的人及公务员,就是为了把他们用利益绑在一起,使这些人得小头而那些贪污受贿的官员得大头,从而形成非法利益共同体,以便进一步掠夺民众正当权利。只要有央企国企这样的变态企业存在,中国经济出大问题就愈发地高。

        三:总理报告删去“灰色收入”。 http://news.163.com/10/0314/05/61NBOTH7000146BB.html。两会代表象征性地提点不痛不痒的问题,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者和温家宝本人,都无法接受。还说什么创造条件要让民众来监督,是十足的欺世之谈。两会代表稍微像样子一点的意见,你都无法接受,直接删除,更何况毫无权力的蚁民群众?民众只不过官方不当权益的提款机,只是打压和忽悠的对象而已,六十年来在此点何曾有过进步?这前后这几天政府工作报告对两会代表建议的接受程度来看,今天的政府工作报告,不只是没有进步,反而是一种退步,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大踏步前进”吗?

        四:官员财产申报制 是否立法待研究。http://www.zaobao.com/special/npc/pages3/npc100311.shtml。当他们要限制民众自由的时候,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没有法律就用条例来限制,没有条例就用莫须有的罪名来惩治民众。至于要限制他们的权力和不当收入的时候,他们就会变得期期艾艾,永无定准。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推诿,说许多冠冕堂皇却经不住推敲的理由来搪塞。这就那些成天高喊为民服务、以德治国、八荣八耻的官员们丑恶嘴脸之真实体现。权力没有限制,他们那些不当的财产永无公开接受申报之一日,他们不接受监督,是害怕自己不当收入曝光后,会受到民众的追诉和审判。但不管怎样,这样的日子迟早会到来。

        五:严琦否认说过增值5亿 网友呼吁抵制炒作。http://tech.sina.com.cn/i/2010-03-13/08253938426.shtml。有不少民众说两会只是共产党的鼓掌机和自慰器,这从申纪兰和倪萍这样的代表中体会到;至于像刘庆宁、沈长富、高万能、严琦这样的代表,不仅不是民众的代表,而且是民众利益的敌人,因为他们立案的目的是为了限制民众利益,以便自己和主子获得更多的特权,从而窃取更大的不当利益。严琦这样与官方勾结的商人,其实她提这种议案的目的,是为了继续与官方勾结起来方便,同时也更加稳固自己在特权当中的既得利益,从而使得她将来进一步的勾结能够更加顺利。以严琦剥夺民众利益时的狂妄,我认为韩方明代表对她的揭露是有一定道理的,小人得志的颟顸愚蠢在她身尽显无遗。

        六:对沁阳公检法三机关计十七人犯徇私枉法罪、刑讯逼供罪的致沁阳市检察院的控告书。http://puzhiqianglawyer.blog.sohu.com/145918854.html。这虽然是一则控告书,但在我看来却是地地道道的新闻,只不过是国内的新闻界不敢报道而已。事实上公检法与官员的勾结,成为官员的私人工具,已非一日,其违法乱纪,已成为国人的灾难。如今公检法很多时候不是在维护公平正义,而是维护和稳固官员利益——这才是他们变态维稳的精髓之所在。一个村官就有如此的能量动用沁阳的公检法,为其邪恶的利益而保驾护航,可以想见中国的社会病症已到了何种病入膏肓的地步。

        七:北京当局继续打压维权异议人士及访民。http://zhongmeng.org/bbs/viewthread.php?tid=11674&pid=19215&page=1&extra=。这次两会,我收集的被喝茶传唤、截访监禁的有名有姓者达253人之多(群体性的和无名姓的还不计在内)。这样的两会,已经是他们的两会,我们的地狱。开一个所谓的代表民众利益的两会,却把民众正当的维权摒却在社会视线之外,更有甚者,关卡打压,无所不用其极。开一个表演性质的大会,都要清场,都要摒却所有不同的声音,这样的两会除了劳民伤财,还有什么实质性作用?

        2010年3月15日9:11分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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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原 律师: 福建司法机关会判三网民无罪吗? http://www.de-sci.org/blogs/lxy/?p=44314 http://www.de-sci.org/blogs/lxy/?p=44314 Wed, 17 Mar 2010 15:27:09 +0000
            

        作为游精佑的辩护律师,我也在综合各种因素分析案件的最后结果。对这起案件的案情,我是十分清楚地。如马尾区人民法院能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案件的结果应是无罪释放。这不仅是我个人的观点,有检察官和法学专家也是这样认为。

            

         这起案件是某些官员指使所办,由于受到法外权力的干涉,司法机关可能会失去“有错必纠”的勇气。这样一来,为了不失去面子,为了不受错案追究,他们有可能会将错就错。这样的错判,不仅在福建有过,在全国也有不少。但是,由于案件引起了众多网民关注,也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关注,福建省也已经换了“主帅”,为了“海西”的经济建设,为了维护福建的形象,估计他们也不会太过份。严晓玲之死引发的负面新闻,如让外界持续关注下去,确实不是一件好事。因此,既便福建司法机关不愿认错,估计也不至于再来一个重判吧?

           

        有记者也认为,福建司法机关不会作无罪判决,但有可能会给一个轻判,象四川省邓永固诽谤官员案哪般搞一个“有罪免罚”。这样一来,司法机关和官员保住了面子,三个网民也免除了牢狱之灾。

           

          但我以为,只要判了三个网民有罪,那怕是免除刑罚。福建司法机关的“公平与正义”光辉,不但不会比太阳光辉,也许还比不上星星的亮光。

           

        林洪楠律师说,“海东”抓住“前总统”的贪腐问题不放,而“海西”抓住曝光官员问题的网民不放,两者之间的鲜明对比,很值得我们大陆官员去思考。

           

         如今,福建省大力建设“海西”,欲追赶上“海东”。但我以为,如只重视经济建设,而忽视司法环境,还能赶上“海东”吗?

         

         附博文:游精佑等三名网友应当无罪释放

        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的结局为什么重要?

        企盼福建“三网民”案有个好结局

        为什么必须关注福建网民诬陷案?

        就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寄语福州公检法

        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不要面子,才有面子 ]]>
        刘晓原 律师: 敬请关注:3月19日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宣判 http://www.de-sci.org/blogs/lxy/?p=44254 http://www.de-sci.org/blogs/lxy/?p=44254 Mon, 15 Mar 2010 17:17:21 +0000 敬请关注:3月19日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宣判

        2009年11月11日,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第一次开庭。由于证据不充分,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作了补充侦查。2010年3月7日,补充侦查一个月期限已满,案件的一审审限重新开始计算。就在一审的最长审限一个半月快要期满时(3月22日),终于盼来了马尾区人民法院的重新开庭通知书。

         

        案件开庭后无法下判,对证据还需要补充侦查,说明原来证据不足以定罪。真不知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经过一个月的补充侦查后,又侦查到了什么足以定罪的证据?

         

        这起案件曾经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三个网民出于同情心帮助死去女儿的林秀英写文章录视频“喊冤”了,无论是从事实上,还是依法律规定,都构不成诬告陷害罪。希望福建省司法机关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依照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依法宣判三网民无罪。严晓玲之死不要再发酵下去了。

         

        温家宝总理说,公平与正义比太阳还光辉,但愿“公平与正义”光辉,能普照到福建大地。

         

        附“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194)专题博文(可点击打开) ]]>
        刘晓原 律师: 福建网民范燕琼病情加重,律师第五次提出取保候审 http://www.de-sci.org/blogs/lxy/?p=44088 http://www.de-sci.org/blogs/lxy/?p=44088 Mon, 08 Mar 2010 16:49:42 +0000
            

        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就范燕琼健康状况问题,也向上级机关提出了保外就医的要求,但是上级机关始终不予以批准。

            

         且不说这是一起诬告陷害案,就算是一起杀人案件,在被告人病情严重时也要保外就医。如今范燕琼重病在身,将她取保候审了,对社会到底还会构成危险呢?律师和家属一而再,再而三的申请取保候审就医,上级机关就是不予以批准。如果范燕琼“猝死”在了看守所,这些官员们就构成了玩忽职守罪。办理这起案件的司法机关,连基本的人道主义都不讲了。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出于同情之心,帮助死去女儿的林秀英向社会“呐喊”了几声,这还谈不上是什么真正的监督,但福建省有关领导竟然大动肝火,上纲上线使用刑法手段来惩治。设想一下,如民众真的要监督他们执政行为了,哪更不是要置人于死地吗?

            

        希望媒体就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采访福建代表团的官员代表们。

            

        附1:



         

         

        申请人:林静怡,系被告人范燕琼之女。

        联系方式:南平市延平区杨真新区5-206,电话:15806028416。

         

        辩护人: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李方平

        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姜运福

         

        申请事项:对被告人范燕琼申请取保候审,以便在外就医。

         

        申请理由:访民、网民范燕琼女士因严晓玲之死“一纸代书”涉嫌诬告陷害一案,侦查阶段,辩方出具了四份《法律意见书》。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于 2009年10月15日将该案提起公诉。贵院同年11月11日公开开庭。至今还未作出判决,已超审限。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一再强调:绝不能搞悬案、疑案,拖延不决,迟迟不判。

         

        辩方律师于2009年7月27日——至2010年3月4日,先后八次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和福建省建新医院会见范燕琼。我们在会见时范不能行走,是用手推车或由同监房人背出;2009年11月11日,马尾区法院开庭时,范是坐着轮椅,吸着氧气并输液,参加了庭审;2010年3月4日会见时,范燕琼诉说她脑动脉炎复发导致下肢至今不能行走,现右臂也麻木(根据福建省立医院病历记载,范燕琼曾因多发性动脉炎,肾性高血压等在福建省立医院动过手术)。

         

        辩护律师和范燕琼女儿先后于2009年7月28日、8月28日,9月10日,12月29日提出对范燕琼变更强制措施、保外就医的申请。均以取保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决定不予取保候审。

         

        今正值“三·八”妇女节百年之际,我们根据范燕琼的病情,再次提出取保申请,以便在外就医,请予依法批准。 

         

        此致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林静怡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李方平律师

        福建法炜律师事务所姜运福律师

        2010年3月8日

         

        附2:人民网(可点击打开) ]]>
        冉云飞: 36位狱中良心犯服刑地址 http://www.de-sci.org/blogs/tf/?p=43810 http://www.de-sci.org/blogs/tf/?p=43810 Sat, 27 Feb 2010 02:23:17 +0000 冉按:在杨子立兄和王译女士的帮助下,又搜得几位良心犯的狱中地址,现公布如下。我们应该以常态去关怀他们及其家属,而非只是节假日才想起他们的苦难。每个朋友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去关心他们,哪怕是一张明信片,哪怕是少量的钱,都是一种关怀。身处困境中,哪怕是微弱的温暖,也会给人力量。2010年2月27日10:16日于成都

         

        1:谭作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看守所谭作人收,邮编:611130

        2:胡   佳,北京219-3信箱 胡嘉 收,邮编102600(注意他本名是胡嘉,写胡佳是收不到的)

        3:黄   琦,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安靖镇正义路3号227信箱0414室,邮编:611731

        4:刘晓波,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北京第一看守所,邮编:100023

        5:杨茂东(笔名郭飞雄),廣東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號六監區(21号信箱)杨茂东收,郵編:514034

        6:王炳章,广东省韶关市黄岗十里亭北江监狱10号信箱22,邮编512032

        7:陈扬,重庆市劳动教养戒毒所、二大队一中队,地址:重庆市涪陵江东朋东路258号,邮编:408000

        8:谢福林: 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 1736号 长沙市看守所西3-10 谢福林(收)邮编410131

        9:罗勇泉: 广东省佛山市山水区劳教所第一分所四大队罗勇泉,邮编:528136

        10:宁文忠: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62号白庙劳教所 邮编:450002

        11:张鹏(张怀阳):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35号沈新教养院三大队,邮编:110141.

        12:孙福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35号沈新教养院二大队,邮编:110141

        13:陈道军:四川省南充市川中监狱高坪区2085信箱七分箱,邮编637100

        14:胡明军:四川省第一监狱,南充市高坪区2085信箱3分箱,邮编637100

        15:黄金秋: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石佛寺,浦口监狱,邮编:210031

        16:杨天水:江苏省南京监狱,南京市铁心桥镇,邮编:210012

        17:师涛:湖南省第一监狱,湖南省沅江市101信箱,邮编:413104

        18:哈达:内蒙古第四监狱(赤峰市)

        19:何德普:北京第二监狱,北京市朝阳区2357信箱4分箱,邮编:100023

        20:许万平:重庆市江北区渝州监狱

        21:徐伟:徐伟的通信地址:北京市3554信箱9信箱,邮编102100

        22:秦永敏:湖北省武汉市汉阳监狱

        23:王森: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川中监狱10分邮邮编:637100

        24: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邮编:350018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樟岚下董村 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25:靳海科通信地址:北京市2357信箱7分箱,100121。

        26:何德普通信地址:北京市2357信箱13分箱,100121

        27:王小宁通信地址:北京市2357信箱16分箱,100121

        28:郭泉: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石佛寺,浦口监狱,邮编:210031

        29:孙小弟: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第一劳教所/ 邮编:730086

        30:纪斯尊:地址: 武夷山监狱/ 福建省武夷山市上埔/邮编: 354300

        31:李祥谋,福建维权者,关押在泉州市看守所(泉州市大霞美镇四黄村)邮编:362300

        32:陈光诚, 山东临沂监狱/山东省临沂市临西八路和金一路交汇向北100路西

        33:赵连海:北京市大兴区看守所41监室 102603

        34:李大伟: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监狱 邮编:731100

        主要资料来源:狱中作家委员会:http://www.penchinese.com/wipc/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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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荔蕻: 继续关注游精佑,欢迎转载 http://www.de-sci.org/blogs/wlh/?p=43775 http://www.de-sci.org/blogs/wlh/?p=43775 Fri, 26 Feb 2010 07:12:33 +0000

        席间大家充分学习并高度认可温家宝总理关于“希望人民能够更加幸福,活得更有尊严”的讲话。决心贯彻胡主席关于建立和谐社会的大目标,与破坏福建和谐、胡乱抓人、胡乱起诉、胡乱判案的福州公检法辩驳到底。

        1、勇敢的网友屠夫智慧的公民吴淦将继续在福州追问福州公检法为什么要违反宪法,与人民为敌。

        2、近期拟在北京召开法学学者及社科学者关于游精佑案曁学习、维护宪法研讨会。

        3、准备排演荒诞情景喜剧,内容:福建网民被诬告陷害案模拟庭审。征聘演员六名:男女不限、身高不限、年龄不限。条件:不怕被喝茶。

        4、设立专用账户,为游精佑案筹备资金。方式:在网上公开求助。口号:用人民的币帮助那些帮助人民的人。原则:专款专用。执行:由志愿者管理(待定),进出账目随时公布。由许志永、老虎庙、张辉监督。

        今天我去工商银行开设了游精佑案援助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林翠路支行

        户名:王荔蕻

        卡号:6222020200052520968

         支付宝登录名:13910819399或者wlh198964@163.com ]]>
        stone: zt亚洲周刊访浦志强:譚案用六四掩蓋川震腐敗/張潔平 http://www.de-sci.org/blogs/stone/?p=43711 http://www.de-sci.org/blogs/stone/?p=43711 Wed, 24 Feb 2010 07:40:20 +0000 譚作人案用六四掩蓋川震腐敗 .張潔平 譚作人案一審宣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刑五年。辯護律師浦志強認為,成都法院迴避川震、單純談論六四問題的判決,是在「用六四事件遮蔽地方腐敗,用譚作人案綁架中央政府」。譚作人決定上訴。
        二月九日上午,成都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劉菡僅用了不到十分鐘時間,就對逾期羈押超過了三個月的譚作人案一審宣判:譚作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宣判期間,譚作人的妻子王慶華與兩個女兒無法進場旁聽,理由是「旁聽證已發完」,譚作人的朋友、四川大學教授艾南山被攔在庭外,譚作人的朋友、作家冉雲飛、周鈺樵以及陳雲飛,被國保攔在家門口。

        法院現場遍布警察,到場採訪的九個香港記者被帶進法院範圍,但集中關在一個無法看到庭審現場的房間。公安並與香港記者發生肢體衝突,有線電視攝影師甘振聰被箍頸,手部輕傷;香港電台女記者黃凱宜稱,在公安監視下,其手機內的照片被迫刪除了六、七張,始能取回手機。

        一審刑事判決書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譚作人炮製《廣場日記》並在境外媒體發表、以獻血方式宣揚所謂『六四精神』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予以確認;其餘指控不予認定。」也就是說,零九年八月十二日,在這個法庭唯一一次開庭審理,起訴書的指控之一「地震發生後發表大量嚴重詆毀我黨和政府形象的言論」,已經被「不予認定」。譚的辯護律師浦志強認為,這樣迴避地震、單純談論六四問題的判決,是在「用六四事件遮蔽地方腐敗,用譚作人案綁架中央政府」。

        宣判結束後,譚作人當庭表示不滿,稱與法官對法律的理解不一致,堅決要求上訴。浦志強與另一辯護律師夏霖隨即準備,在二月九日、十日下午兩次在溫江派出所見譚作人之後,正式向四川高院提出上訴。

        上訴狀由譚作人親自手書,上訴理由只有十二個字:「我無罪。我抗議。我不服。我上訴。」

        浦志對亞洲週刊表示,會繼續為譚作人做無罪辯護,「譚作人抗議自己的合法權利屢次被踐踏;譚作人不服一審對他撰寫發表紀念六四文章和獻血行為的定性,不認為這些言行符合刑法分則中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犯罪構成;他認為判決沒有建立在事實和法律的基礎上;譚作人的上訴啟動了本案二審程序,但他不奢求自己能藉此『脫逃』法網,只是因為這屬於他的合法權利,他也想再給中國司法機關提供一個雪恥的機會」。

        浦志希望四川高院能一改成都中院無視司法尊嚴的表現,「還中國司法一個清白」。譚作人也表示今年是成都市的法制年,他不希望這個案子丟成都的臉。在獄中,譚作人給兩位律師留字為念:「人民盼望法治政府,盼望法治國家。」

        虎年春節在即,此心安處是故鄉。可是,女兒盼不到爸爸回家,妻子盼不來一家團圓。譚作人與王慶華的家庭清貧,劉曉波與劉霞的家也再沒有了最溫熱的笑語。還有二月八日黃琦案二審維持三年判刑,二月十日薛明凱案一審獲刑一年半。歲末苦寒,「集中處理、從重從快」成了審判良心犯的準則,在「三個至上」(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已經代替了「司法獨立」的今日中國,更多人看不到「法治政府」與「法治國家」的光亮。

        亞洲週刊專訪了譚作人案辯護律師之一浦志強。作為當年六四運動的親歷者、曾經在廣場上絕食的學生團長,他感慨:「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對譚作人這樣的人,他們戰勝不了他。他關心的一直是別人。」以下是專訪摘要:

        五年的刑期,這個判決是不是出乎意料?為什麼如此重判?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個條款刑期最高是五年。在這之前,我們不敢奢望一個非常好的結果,但希望有個不太壞的結果。我們也想過甚至有緩刑的可能。我們一向不願意用最大的惡意揣測別人,你抓都抓了,還要用報復性的裁決來處理,從一個人的正常心理來講都不應該的。來成都之前,我和夏霖還專門去請教(資深大律師)張思之先生,我們的辯護詞裏做好了各種各樣情況的準備,都不認為會是這個結果。五年是有些出乎意料的,但也不能說完全出乎意料。你看李莊案、重慶打黑,包括之前的劉曉波案判了十一年,目前大環境不好,這個感覺我們是有的。

        對宣判現場有何感受?

        判決一個人有罪,或者為一個無罪的人昭雪,這是任何一個公共權力堂堂正正的事情,不好把它處理得鬼鬼祟祟。可是這個案子,去年九月開庭,不讓舉證、不讓說話,現在宣判又把好多人關起來,帶好多人喝茶,連家屬也不讓進去旁聽。旁聽席上男男女女,偶爾空著兩個座位,但沒有一個人是我認識的,他們看起來對這個事情也不感興趣。除了檢察官王一宏,結束時我和王說,這裏面我就認識你一個人,我們握個手吧。宣判前,艾曉明給我打了一個電話,希望我把《公民調查》的碟轉給法庭人員看一看,讓他們看看真實的譚作人是什麼樣的,我既沒有機會帶進去,也沒有機會說這個事情。成都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譚作人案的審判長劉菡,宣判過程中我一直在看著她,我一直希望她看我一眼,可是她沒有。是不敢嗎?也可能是不屑。有人跟我說過,劉菡可能不壞,只是你在這個位置上,我希望用這個位置的要求來要求你。這麼說吧,這是完全封閉的一個審判,如果不是當事人的身份,我和夏霖似乎也沒有理由在這裏出現。

        判決書裏明顯強調了六四的因素,你怎麼理解這個變化?

        這中間成都方面有自己的小聰明。在譚作人案立案最初,檢察院曾把他關於彭州石化的言論和行動作為一個主要的偵查重點;去年八月開庭的時候,控方提出四點罪狀:寫與六四有關的《廣場日記》、與王丹聯繫、廣場獻血、地震中發表詆毀言論,這裏已經不提彭州石化了;過了五個月,到現在宣判,你會發現關於地震的判決被抽離了,只留了六四的。這個迴避的行為讓我對成都中院的合議庭無比輕蔑。這背後隱含的一點就是:成都法院或者成都當局現在有了六四的事情,便不打算糾纏地震的事情,更擔心人們關注地震的事情。譚作人關心六四,成都是不關心的,對成都當局來說最敏感的是地震;但是北京是關心六四的。成都當局是在利用共產黨這批血債,利用政治禁忌瞞天過海,讓中央政府為四川自己這種懦弱的行為來背書。另一方面,成都當局完全迴避了自己審判程序中的違法:辯護人不能發言,證據不能呈堂,證人不能出庭,逾期不能審判——這說明什麼?說明當「三個至上」產生衝突的時候,一定是黨的利益至上;當地方利益和全局利益產生衝突的時候,一定是地方利益至上;當權貴的一己私利與地方利益產生衝突的時候,一定是私利佔上風。

        目前針對上訴有什麼具體的打算?

        既然要說六四,這也使得我們在二審的話題相對集中了。在之前的辯護裏,我們針對六四的問題有回應,但沒有正式去做。現在不同了。譚作人是最近十年以來,單純因為紀念六四被判處重刑的人。劉曉波不是。譚作人並沒有像劉曉波那樣,表現出強烈的對專制獨裁的反感,他是一個更具體的人,關注環保,關心民生。這也決定了,二審中我們將只能以六四問題作為抗辯理由。我比譚作人有對六四更深的情結,那麼針對這一段歷史公案,我們必須為自己的青春辯護。

        在辯護裏,我們會堅持「罪刑法定原則」。把對六四問題發言這樣一個行為導向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個導向需要控方解釋,這個邏輯需要連通。怎麼就構成煽動國家政權了?你說《廣場日記》哪句話、哪些事實的陳述是捏造?哪些話是具體的煽動?這要說清楚。另外,判決書裏,對起訴的指控有一個改變,「對黨中央處理『六四事件』方法和定性不滿」,改成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依法處置『六四事件』不滿」。政府是黨的玩物,政府在這裏是無言的,不敢把處理六四的事情放在自己手裏的。而黨中央不過是黨派的辦事機構,黨派的辦事方法,其他人有權利發表意見。這是另一個要點:公民對政府作出的決策是否有權利發表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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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拍: zt 张朴:我们四川人的女人——记谭作人的夫人王庆华 http://www.de-sci.org/blogs/banpai/?p=43565 http://www.de-sci.org/blogs/banpai/?p=43565 Thu, 18 Feb 2010 05:33:3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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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庆华和作者

        (一)

        环保人士谭作人被判刑五年的消息传来,我立刻给他夫人王庆华打电话。我想安慰她,可,拿什么来安慰?面对着依然拒绝文明的野蛮政权,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连我自己也已厌倦,郁积在胸的,惟有愤怒,惟有无奈。

        谭作人何罪之有?

        从表面上看,中共当局指控的罪名,是谭作人把纪念六四的文章,拿到境外发表。年年在海外发表类似文章的大陆人,不在少数,有谁因一篇文章被判刑的?任何一个关注此案的人,都不难发现,惩罚谭作人的真实原因,在于他的行动得罪了官商勾结的利益集团,让政府脸面无光。

        一个称作彭州石化的工程,正建在成都平原上,巨量的污染物,包括含苯的强致癌物,将要排入大气、河流。为了使成都能多些干净的河水,能少点肮脏的空气,谭作人奋笔疾书,要求彭州石化迁址。那些从工程中分到好处的利益集团,能不着急害怕?

        四川大地震夺走了上万学生的生命,其中大部分死于倒塌的豆腐渣校舍之下。谭作人先后23次进入震区调查,发现这些校舍垮塌的原因,在于官商层层侵夺工程款,造成建筑偷工减料。谭作人要替死去的孩子们讨还公道,呼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从承包商到官员到政府,一损俱损,能不惊慌恐惧?

        谭作人的命运就这样被注定了:在监狱里度过漫长岁月,忍受与妻子与女儿分离的煎熬!

        从话筒那端传来王庆华的声音,多么熟悉,好像就在跟前说话。猛然,我有了想哭的冲动,仿佛我的愤怒和无奈,只能靠泪水来表达。

        (二)

        我第一次见到王庆华,是在谭作人的庭审之后。我们约在一间茶楼里。我以为会遇到一个伤心绝望的女人,当她出现时,令我意外:庆华显得很平静,仪表大气,举止从容。留下深刻印象的,还有她眼神里的那丝笑意,后来我发现,无论是在沉默,在悲痛,在激愤,那丝笑意永不消失。

        庭审前,律师曾问她:你现在是什么心情?庆华说:我有一种临战的兴奋。又说:这种感觉很多年没有了。她告诉我,她很好奇,想知道当局凭什么治谭作人的罪。结果呢,她既没看到公诉人出示什么证据,也没听到控辩双方进行任何辩论,不但不准证人出庭,起诉书还漏洞百出。律师刚作出辩护,审判长就打断说:请讲下一个问题。律师说:我还没说完。审判长说:我们已经明白了。这样重复几次,律师急得大叫:为什么不让我说话!辩护人的权利在哪里?

        能把你气死!王庆华边说边摇头。庭审后朋友们劝她别难过,她讥嘲说:他们要陷害一个人,竟然连点像样的理由都不准备好,真丢人呵!我问她:你就没跟谭作人说句话?顿时,王庆华的神情黯淡下来。她说:我跟女儿坐在第一排,作人进来时,看到我们,笑着打招呼。当审判长宣布把作人带出去时,我拉着女儿,边喊边扑了过去。一群警察冲过来把我们挡住,作人被拉走了,我都没来得及看清楚他的表情。

        我叹了口气问:后来呢?

        大哭了一场。庆华把头转向窗外,轻声说:我这辈子还没这样哭过。我已经有一百三十八天没见到作人了,我就想抱抱他。

        (三)

        我去了他们的家,位于川大校园一栋老宿舍楼里。客厅兼作谭作人的工作室,沙发是20年前的旧货,书桌由几块木板拼成。十多年来,谭作人就在这个简陋的环境里,写下众多的策划书、建议书、意见书、调查报告。从“西部大开发四川环保十大建议”,到“南水北调西线工程独立调查”,到“成都市天府旅游广场方案”;从“反对柏条河水电工程”,到“彭州石化工程公民建议书”,到“5.12地震死难学生调查报告”。为了四川生态环境的良好,为了成都发展的健康,为了家乡人民的幸福未来,为了替遇难的孩子伸张正义,谭作人殚精竭虑,呕尽心血。他曾对庆华说:真的怕很快老了,才智掏空了,不能为社会进步做的更多,要抓紧干。

        那些前来抄家的警察们,可曾对比过自己的舒适住宅,可曾反省过自己的所作所为?脸上会没一丝的愧色,心头会没一丝的感动?

        就是在这个家,我第一次得知:近些年来谭作人没有固定收入,全靠庆华支撑着他的事业,挑起家里的大梁。

        她有一份退休金,加上打工,收入不多,没钱就少用。庆华说她这人原本一辈子不想工作,但现在必须干,作人才能安心做事。她的生活可以很简单:馒头、锅魁,就能对付一顿。虽然是银行家的后代,从小生活优裕,庆华称自己能上能下,不怕过穷日子,不图虚荣。她求的是真爱,在乎的是人,不是男方挣钱多少。

        作为男人,谭作人经常因不能养家而痛苦,有次他冲动地说:我要你的钱,不如去死!庆华着急了,说我的钱,也是你的呀!人这一辈子,能干自己想干的事,已经不容易了。不要东想西想,我就是你的后盾。为了不刺伤谭作人的自尊心,每次给钱,庆华尽量选择合适的方式,比如她会说:今天发工资了,我俩把钱分了,你看你需要多少?

        作人到地震灾区作调查,庆华经常打电话去,问有没有麻烦,叮嘱他注意安全。忙到春节都不能回家,庆华也从不抱怨。有朋友这样形容:庆华给了作人太多的支持,使他毫无牵挂地走他选择的路。

        像所有做妻子的那样,王庆华希望能和谭作人过一个安静的生活,她也不是不清楚谭作人面临着危险。我问她为何还要支持作人?庆华的回答是:我跟作人是一模一样的人,对不公平的社会愤愤不平!

        (四)

        国保第一次找谭作人“喝茶”,是在他开始反对彭州石化工程时。后来,“喝茶”的次数增多了,一般做妻子的,通常会陷入一种紧张和担惊受怕中,但庆华的斗志依然昂扬。有天谭作人回家后说,他正在策划“和平保城”的公民行动,到天府广场去散步(示威)。他问庆华:你看这事还搞不搞?庆华反问他:只要你觉得做得对,为什么不搞?

        我问庆华:难道你不害怕?她微笑作答:在我头上就没有一个怕字。她告诉我,从小她就有秋瑾情结,不怕豁出去。在文革武斗中,作为红卫兵的她,敢端着枪冲锋!当年的幼稚早已不复存在,如今的庆华,顽强的个性依旧,什么都吓不倒她。

        谭作人一开始认为他是安全的,自信地说:我属于各方面都能接受的人。他把自己比作一个平台,连接政府和老百姓。他所做的事情,是在帮政府化解一些积怨很深的矛盾。“如果因为地震调查,因为反对彭州石化选址,把我抓进去,这个玩笑可就开大了。”庆华不同意他的看法,提醒他:当局从来不按规矩出牌,你已经得罪了他们,不会放过你的!

        2009年3月9日,当局终于对谭作人下手了。

        (五)

        那天庆华在深圳出差,接到女儿的电话:家中被盗。回来后一看现场,就知道是国保的杰作:只偷走两个电脑。当局在谭作人的电子信箱里发现了给王丹的信,居然拿这份私人邮件,作为定罪的证据。连庆华养的狗也跟着倒霉,挨了一刀。看来,狗的叫声把偷偷闯入的不速之客们,吓坏了。

        正在地震灾区调查的谭作人回家后,立即去见监管他的国保,气愤地说:我干脆跟我老婆离婚,把全家人解脱出来。又尖锐地问:是不是今天捅狗,明天就捅人?狼狈不堪的国保威胁说:你是要端起干(对着干)了?谭作人说:我不是端起干,我是脱了裤子干!

        随后,谭作人在网上发出《龙门山,请为北川孩子们作证》一文。庆华问:要抓人了,你还写?谭说:即使提笔就死,也要写出来。3月25日,国保把谭作人叫去,透露说:我们帮不了忙了,上面来人了。

        3月26日,谭作人被捕的两天前,全家围坐在饭桌前。庆华对谭说:应该考虑你“进去”的问题了。女儿担忧地问:爸爸会进公安局吗?谭含笑说:不会,不会。女儿睡觉去了,夫妻俩又继续谈。作人说:看来他们打算把我灭了。庆华说:只要想整你,你这一百多斤,就是砧板上的肉。作人说:我有坐牢的准备。庆华说:那我就放心了。作人忽然埋下头去,当他再抬起头时,眼中含泪。他望着庆华说:我对得起天下的人,但我对不起你,对不起孩子,我给你们带来了麻烦。

        庆华后来对我说,当时她直想冲着作人喊:你没有罪,没有罪!等话冲出口时,变成了:哪怕判你50年,只要我不死,我也要等着你!

        做夫妻相濡以沫17年,如今庆华眼看着自己疼着、爱着的丈夫,就要身陷囹圄,她还能说出什么话,比这番话,更加动地撼天!

        (六)

        庆华要给我看些东西,我去了她打工的电器商店。她拿出她跟作人的一些来往信件。看守所的高墙,隔不断彼此的牵挂。一句“爱你的”,足见绵绵情意;一声“你好吗”,令人倍感心酸。

        望着窗外的雨,庆华在信里写道:我怕雨。雨水多了,说明夏天快到了。夏天到来时,你在哪里?作人在回信中宽慰她,拿坐监调侃,说他发现:牢底是坐不穿的,但屁股会坐起茧。又说:坐牢的好处是,几十年的瞌睡帐也还清了,还略有盈余和储备,岂不快活!作人有时会担心庆华处理不好家中的繁杂事务。庆华就回信开玩笑:你老说我是小聪明大笨蛋,大笨蛋对家里的事还能应付,放一万个心吧。

        看守所似乎成了庆华的又一个“家”。虽然不准见面,她仍常去,送点钱,或带些衣服,她要让作人随时感受着关心。女儿也坚持要来,说看不到爸爸,看看地方,拍张照片也好。作人生日那天,庆华带女儿一早赶去,女儿在看守所门前填表,签上自己的名字,从父母过去给的压岁钱里,拿出100元,让看守带给爸爸,当作生日礼物。连续几夜,谭作人因此激动得没能睡觉。

        作人被捕后,庆华曾问女儿:假如要你爸爸写悔过书,不写就不释放他,你说该怎么办?女儿的回答是:不当叛徒!在学校里,同学们纷纷对她表示:你爸爸是英雄!庭审那天,迎接她的欢呼声和掌声,震耳欲聋。人群里很多人在哭,有些人过来跟她拥抱。也有人在呼喊:你爸爸很伟大,你应该为他感到骄傲!

        (七)

        谭作人决定上诉那天,他用戴着手铐的手,为律师写下了这样两段话:人民盼望法治政府,盼望法治国家。

        当我们在电话里谈论这件事时,庆华忽然冒出一句话:我也有个盼望。

        我问:盼望什么?

        她说:盼望新中国的到来。

        我握着话筒的手在颤动:中共建国以来,我们看够了它的无法无天,给中华民族造成的灾难,称之为“巨大”,也不足以形容其程度。人们盼望依法治国,盼望公平正义,已经盼了六十年!统治者隔三岔五,也会高奏一曲法治的赞歌,然而至今仍是:贪赃枉法,迫害无辜,为所欲为,权力至上。就连中共自己颁布的法律,也只是当权者口袋里的玩物,随时可以根据政治需要,变成一纸废话。

        法治与专制,势如水火不相容。庆华,你的盼望,不也是中国老百姓的盼望!

        新世纪新闻网(www.newcentury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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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one: zt艾晓明:谭家有女初长成 http://www.de-sci.org/blogs/stone/?p=43547 http://www.de-sci.org/blogs/stone/?p=43547 Wed, 17 Feb 2010 02:53:30 +0000 艾晓明:谭家有女初长成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2月16日 转载)
                  来源:参与 作者:艾晓明          (参与网2010年2月16日讯):               图一:判决五年 律师出来接受电话采访 老羊拍          谭作人一审判决,作人被关监五年。尘埃落定,我也要打道回府。临行前,我跟王庆华说,我想见见孩子们,请她们吃顿饭。          庆华说,畅畅晚上还没下班。小蒙不见你。          我说这年头是不是见鬼了,一个背摄像机的人,社会地位落了好几十丈,青红帮喊打喊杀,求见个孩子都这么难。我说,你再打电话,我不是为了小蒙出镜,只是吃顿饭,过年了嘛。庆华打开手机,继而转述,小蒙说:哎呀,能不能不吃饭嘛。          第一次见到小蒙,是2009年5•12周年祭前夕,作人已被拘留一个多月,这是我第一次去到谭作人的家。在此之前,我知道谭作人的父亲是川大历史系知名教授,后来我在网页上看到,其父谭英华先生,祖籍湖南,博古通今、学贯中西,是川大西方史学史研究的奠基者。而此前和作人聊天时,我只记得一件趣闻,谭先生的研究领域之一是民族关系,其《明代对藏关系考》手稿流落在北京的旧货市场潘家园。如今再查谭英华,不翻墙得名目三条,翻墙得108条,多数网页显示无法打开。此中天机天知道。          在川大校园一栋旧楼里,我进了作人的家——谭英华先生留下的三居室。为作人插刀的小白狗跑过来,狗背上少了一大片毛,针线刀疤历历在目。小蒙蜗居于一小间,埋头电脑游戏。作人那间黑灯瞎火,窗上挂了布帘子。然而,一盏小小的节能灯,也足以让我看清作人的清贫。          这个清贫,怎么说呢?如果你知道当年的五七干校,作人那间书房,就跟五七干校差不多,一个破桌子,上面连接着书架,堆放着很多手稿,在每个架上,贴了几个标签“项目”、“策划”等。右手边是一个近乎歪倒的沙发,竖着的部分是猫狗鹰爪拳的练武之地,放平了就是作人的卧榻。这屋子的家具,老实说,全部扔到外面草地上,估计没有人捡。庆华在自己的那间卧室点亮了灯,房间里响着个老式的破电视。作人家的其他角落我就不一一介绍了,你能想到五七干校的简陋,那就再加个乱字。作人就是在这里写作思考,表达着他对四川成都的大爱大恸。我建议成都公检法以及所有公务员考核增加一个环节,参观颠覆国家罪犯谭作人居室。在这里,你立即就能找到良心要犯和窃国大盗的根本距离。          图二:作人的书架 艾晓明拍          我想再见小蒙,因为在纪录片《公民调查》中,使用了对小蒙的采访;我想要谢谢她,还想告诉她观众的认同。我听说张思之大律师看过,为孩子对爸爸的理解而感动。但庆华说小蒙不喜欢,认为拍得太难看了。那是自然,拍谁的后脑勺也好看不了。我在小蒙房间,原非执意采访,更不想迫使她面对镜头。一个不满16岁的孩子,忽然间爸爸被一大堆警察抓走,这个颠倒的世界,孩子如何解释?          1969年,我在小蒙的年龄,我的父亲,也是学校里的现行反革命。那年的革命委员会,不知从哪里学来一招,在一次批判会上,把我叫到现场。我父亲坐在哪里低头不语,周围人一个接一个批判他的过去。其中有一个问题让我如坐针毡:那年你在国民党军队,一炮炸死了多少人?晚上回到家里,我鼓足了勇气走过去说:爸你就交代了吧。我爸长叹:该交代的都交代了,我不能瞎说,瞎说要负责任的啊。          2009年,四十年过去,九零后的谭小蒙,在电脑上敲击游戏,屏幕上,一群骠骑兵策马奔突,那是谭作人被捕时的情形。她目睹警察进门、抄家、把作人带走。在电脑前她给妈妈报信,庆华说:你把门打开(可以听见那边抄家的声音),告诉他们,你们要把我爸带走,一定要告诉我妈。          九零后的谭小蒙,在爸爸身边生活不到16年。从1993年到2009年,这些年,谭作人做过政府策划、当过成都市“十佳市民”,也买过破车挣过钱。熟悉谭作人的都知道,他要去发财,绝对不是没那个本事,只是心不在焉。正如王庆华所说:二十多年了,谭作人对国家的大忠远远多于对小家的小孝。他数次哀叹:太对不起家人了!我劝慰他:自古忠孝难两全,大忠即为大孝。          图三:作人在北川中学废墟前 艾晓明拍          在王庆华的文章里,我看到小蒙给爸爸的信:     爸:五月十五快到了,提前祝你生日快乐,并给你讲一个儿时听过的童话故事。在一个国家,有一个国王和三个公主。一天国王问三个公主:“你们有多爱我?”大公主说:“我像爱蜜糖一样爱您。”二公主说:“我像爱花朵一样爱您。”国王听后十分满意。问到三公主时,三公主说:“我象爱盐一样爱您。”国王一听勃然大怒,立刻下令将三公主关进牢房。故事讲到这里,我不禁一阵悲哀。不知三公主被她最爱的父亲关进牢里,心中是怎样的凄凉?明明如此爱着父亲,只是爱的方式不同,不像其他公主那样甜言蜜语,就被下了大牢。三公主何罪之有?其实这个故事有个相当好的结局。一个邻国的国王听说了此事,便向三公主的父亲发出邀请参加一个盛典。          席间很多佳肴。一尝,味如嚼蜡。这时有人告诉他:菜里都没有放盐!国王恍然大悟,原来渺小的盐不甜不香,却是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国王马上回宫下令释放三公主。从此以后,三公主得到国王最多的宠爱。这是有名的童话《盐之公主》。故事有个好结局,但现实生活中的结局令人叹息。国王能良心发现吗?悲哀!你的家人和朋友、猫猫狗狗、花花草草依旧思念你,愿大家的关心能如清风,在炎夏给你带来一丝清凉。你的女儿。          记得在王康先生的文章里有曰:四川是中国的盐;小蒙的信让我想到:作人是四川的盐。而在五十五岁生日的第二天,作人在温江看守所写下这样的回复:          我的女儿:此间规则为逢十发信,但我等不及了。面对你送上的生日礼物----一封充满大爱的家信和100元钱,我失眠了。我无数次披衣而起,仰望铁条分割的夜,想念同城异地的你!此刻的我,再一次明白了一个道理:有的'近',其实很远;有的'远',实在太近!我们分别已经50天整,但我却时时在在地感觉到,我每一天都能看见你......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价值,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运。我们这一代人,是集体主义的产物。这是宿命也是一种使命----因为集体。有集体的或者公共的价值需要传递下去。有人选择了这件工作,使命就可能成为史命----一种历史的创造和命定。这并不等于说个体的价值不重要。在二元乃至多元的文明中,集体和个体各自存在,相安无事,共生共存。在我为人人向人人为我的转型期中,需要两个以上的声音。当三公主的盐成为稀缺资源的时候,我们这一代人,应该有人惭愧。因此,三公主选择了看见和说出,他不会感到委屈,请你放心。心,就是为了给予,伴随着一滴眼泪(泰戈尔)。这支歌曲,是大家的。这滴眼泪,是自己的----或者说,是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共有的。我可以毫无愧色地说:我对得起这个社会。但我对不起你们----我最亲最爱的人。你们,就是我的眼泪。......想念你的爸爸。          图四:浦志强律师电脑桌面上的谭作人 艾晓明拍          月明星稀,我们在冷飕飕的校园里漫走,庆华说,2月9日清晨她从梦中惊醒,梦见谭作人回家了,直接开门而进,她惊呼,作人你怎么不拿钥匙?醒来就想糟了,梦都是反的。          我就是这样,再一次来到作人的家,我说,我不要做采访,也不需要拍摄,我只是想看看孩子。我理解庆华所说,16岁的孩子,最不喜和大人相处,躲还躲不赢,也不要吃饭。我16岁时,比她还要烦大人。但我们依然在寒风中走了很远,走进这栋小楼,这个让作人魂牵梦绕的屋子。小蒙出来叫阿姨好,我骂庆华造谣可耻,谁说小蒙不见我。          和我上次来时相比,屋里点上了明亮的节能灯,堂堂地照耀着聊聊可数的旧家具。书架上的稿纸,一摞摞都已褪色。也真是奇了怪了,这么多项目策划警察都不要,在人家电脑里挖了封电子邮件,判他个五年监禁。更何况,电脑还是从房间里偷出去的!          庆华拿东西给我看,打开的衣柜,所有的衣物折叠得整整齐齐;而且,庆华强调说:折了两遍。第一遍是作人走后,全部洗净叠好。第二遍是楼上漏水,全部重洗、重叠。就在一天之前,不是有风传作人判二缓三吗?还有人准备放鞭炮呢。          图五:揪住他不放 艾晓明拍          庆华给我看的东西,我再次建议将来的中国历史博物馆予以珍藏(上一次我建议收藏的是映秀小学生马冯艳的作文)。庆华说,六十大庆,有传说上千人将在天府广场打酱油,戴口罩,穿件作人衣。这个谣言把警察害苦了,满城寻找白衣裳。我眼前出现了电脑游戏中的场景,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其实那日天府广场岁月静好,也没有车逆行。倒是一位叫大爷的人绞尽脑汁,找出来十件衣裳,成全了警察壮举。          这一天四川大学校园里花红草绿,欢乐祥和。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豆蔻年华的谭小蒙,自己决定要打一趟酱油。小蒙把老妈打包裹紧的衣裳拿出来,那是从一个爷们身上扒下来的,后面签着他的恶名;歪歪倒倒的,看来文化不高,连个名字也不会写。反过来,衣裳正面是一张单纯的脸,一双干净的眼睛凝视着路人。          图六:证人艾未未签名 艾晓明拍          图七:小蒙的话 艾晓明拍          小蒙在这衣裳上面加上一行字:中国的心,心是画的,里面还有个笑脸。又在右侧竖着写上:他有何罪,后面画了三个问号。在右边最上角,还画了一个小小的十字。小蒙接着写下四个掷地有声的字:还他自由。画成,把这件二百多斤高头大马穿过的衫子套过了头,小蒙施施然、翩翩婷婷,在校园里招摇过市。          总人口一千多万的成都,就这样出现了传言中的白衣示威者。王庆华接到片警一个接一个的电话,只是不明白何罪之有:她穿的衣裳上是她爸爸,侵犯了谁的肖像权吗?          在那篇写于8月6日谭作人一审开庭前的文章里,庆华说:直至今日我仍然坚信,他那么爱的国家无论如何不会判他"颠覆"之罪!庆华的信仰落了空,连小蒙的朋友们也不如。四十年前,我爸爸当反革命时,我经历了实实在在的唾弃;而小蒙的朋友们却在喊:谭爸爸,加油!          开庭时,小蒙被拦截在庭外,这次判决,小蒙依然没有见到谭作人。当警察排成人墙推走律师和采访者时,小蒙在母亲身边,高高举起了手机,她拍下了这历史性的一幕。一位警官婉言相劝:妹妹,不要拍。小蒙说,我要拍,我就要拍。庆华说,你们判她爸爸坐牢五年,她为什么不能拍。律师说,你们是刑警、交警还是法警,这里没有治安案件、没有交通事故也不属于法庭。庆华还说:脱了衣服你们跟我们是一样的。一位警官居然应道:我们是一样的。          不,不一样。法庭内外、大墙之下,谭作人和亲人咫尺天涯。他能见到的只有律师,而律师再也无法录像,作人也不能托他们带封家信。他的手现在被铐在会见室的铁椅子上了,律师给我们学他偏着脑袋凑到手上抽烟的模样,嘴里川腔说沟日滴判得太重了。          五年后,作人是六十岁,小蒙是二十一岁的少女。这是怎样的五年呢?也许应该用土匪冉家的狗(它叫狄更斯)来说明: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正在直登天堂;人们正在直下地狱。          庆华将带孩子去外婆家过年,作人在铁窗内等待或者不等待二审宣判。斗转星移,世界在九零后、零零后手中。我们注定灰飞烟灭,他们势必如日中天;窃听或风暴,遭遇青春之猛烈,谁堪匹敌?我为五年之始的谭小蒙留影,留待作人出狱。               
        艾晓明:谭家有女初长成
            图八:2010年2月10日,谭小蒙摄于谭作人判决第二天 艾晓明拍               2010年2月16日追记。     参与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www.canyu.org)

        (博讯记者:蔡楚) ]]>
        冉云飞: 26位狱中良心犯服刑地址 http://www.de-sci.org/blogs/tf/?p=43546 http://www.de-sci.org/blogs/tf/?p=43546 Wed, 17 Feb 2010 01:41:00 +0000 冉按:今天大年初四,生活还要继续。有许多人还没有得到自由,需要大家做力所能及的帮助工作,这是我在网络上搜索到的小部分良心犯名单,非常不完整(有部分良心犯知道其看守所地址,但已被判刑,不知在何处服刑,故未列入;有的不准确亦未列入,待补充)。请大家尽自己的能力帮助他们吧。一个社会的良性推动,是大家从任何行善的小事做起,哪怕是给狱中良心犯寄张祝福卡。以后争取能将狱中良心犯的服刑地址弄得更完整,在狱外自由的人,连良心犯的服刑地址都弄不清楚是说不过去的。另外,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的良心犯由于资料更难找,故很少列入,待以后补充,这里只列出了蒙古族的哈达。2010年2月17日9:26分于成都

         

        1:谭作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看守所谭作人收,邮编:611130

        2:胡   佳,北京219-3信箱 胡嘉 收,邮编102600(注意他本名是胡嘉,写胡佳是收不到的)

        3:黄   琦,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安靖镇正义路3号227信箱0414室,邮编:611731

        4:刘晓波,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北京第一看守所,邮编:100023

        5:杨茂东(笔名郭飞雄),廣東省梅州市梅州三路66號六監區(21号信箱)杨茂东收,郵編:514034

        6:王炳章,广东省韶关市黄岗十里亭北江监狱10号信箱22,邮编512032

        7:重庆市劳动教养戒毒所、二大队一中队,陈杨学号:3584,地址:重庆市涪陵江东朋东路258号,邮编:408000

        8:谢福林: 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 1736号 长沙市看守所西3-10 谢福林(收)邮编410131

        9:罗勇泉: 广东省佛山市山水区劳教所第一分所四大队罗勇泉,邮编:528136

        10:宁文忠: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62号白庙劳教所 邮编:450002

        11:张鹏(张怀阳):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35号沈新教养院三大队,邮编:110141.

        12:孙福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巢湖街35号沈新教养院二大队,邮编:110141

        13:陈道军:四川省南充市川中监狱高坪区2085信箱七分箱,邮编637100

        14:胡明军:四川省第一监狱,南充市高坪区2085信箱3分箱,邮编637100

        15:黄金秋: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顶山街道石佛寺,浦口监狱,邮编:210031

        16:杨天水:江苏省南京监狱,南京市铁心桥镇,邮编:210012

        17:师涛:湖南省第一监狱,湖南省沅江市101信箱,邮编:413104

        18:哈达:内蒙古第四监狱(赤峰市)

        19:何德普:北京第二监狱,北京市朝阳区2357信箱4分箱,邮编:100023

        20:许万平:重庆市江北区渝州监狱

        21:徐伟:北京市延庆监狱

        22:秦永敏:湖北省武汉市汉阳监狱

        23:王森: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川中监狱10分邮邮编:637100

        24: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邮编:350018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樟岚下董村 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主要资料来源:狱中作家委员会:http://www.penchinese.com/wipc/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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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拍: ZT 明报:刘霞与夫刘晓波深情拥抱 http://www.de-sci.org/blogs/banpai/?p=43492 http://www.de-sci.org/blogs/banpai/?p=43492 Sun, 14 Feb 2010 02:35:06 +0000
        【明报专讯】「我们在会议室里,隔着大桌子见面,最后我要求可否让我抱抱他,我给了他一个深情的拥抱,感觉他瘦了很多。」昨日二审宣判后,刘晓波妻子刘霞获准与丈夫见面20分钟,一个深情的拥抱,却也是11年分离的开始。

        20分钟会面 11年分离

        「能抱抱他我已经很满足,因为以后到监狱,就只能隔着玻璃,拿着话筒,可能11年都不能再摸到了。」刘霞接受本报访问时说,他们见面时主要谈如何过春节,「我告诉他,他弟弟会回大连陪他父亲过年,他问我日常吃喝呀什么的,还有朋友的情况。他说他自己在看守所内过年会很好,叫我不用担心。」

        刘霞说,过去每年春节刘晓波都会回大连老家看父亲,她则多数留在北京娘家过节,情人节二人通常和朋友一起庆祝。今年初一适逢情人节,由於丈夫移送监狱前不允许探望,她会留在家中过年。

        盼北京服刑 每月探监

        49岁的刘霞与刘晓波相识相知20多年、结婚11年,多年来刘晓波数度入狱,刘霞均无怨无悔,以爱支持丈夫。刘晓波对上一次入狱是1996年,他被关押在大连的监狱,刘霞当时每月从北京赴大连探望。

        按照规定,刘晓波会在一个月内移送监狱。刘霞说,已经向法院申请,希望让刘晓波留在北京服刑,「因为他母亲已经去世了,父亲身患癌症,之前晓波判了11年我都不敢告诉他,这次如果送去大连,我怕他如果知道了,可能会精神崩溃。」

        丈夫未能陪伴在身边的日子,未来11年有何打算,刘霞说,经济上自己还过得去,除了刘晓波还有部分稿费收入,家人对她也十分支持。「目前我想到的就是,我今天见晓波时也跟他讲的,我说『不管他们把你送到哪里,以后每个月探监的那一天,你都一定会见到我』。」

        明报记者 201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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