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06月, 2009

上海13层在建楼房倒塌,扯出了官商勾结

上海13层在建楼房倒塌,扯出了官商勾结

特适尔

据网易今天(20090630星期二)转载自中国经济网的报道(http://news.163.com/09/0630/08/5D1U6IHQ0001124J.html):

上海在建楼倒塌调查:多名股东与政府人员同名

2009-06-30 08:42:42 来源: 中国经济网(北京) 跟贴 1664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一幢倒塌的13层在建楼房,在震起满天尘土的同时,也出了一连串的疑似政府工作人员。梅陇镇镇长助理、资产公司总经理的名字也叫阙敬德”;梅陇镇征地事务所所长张锦粱也和梅都房地产的股东同名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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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3层在建楼房倒塌得真是时候,真有艺术性。

如果早点倒,会导致不少人(施工人员)伤亡。如果晚点至居民入住后倒,那后果不堪设想。这仿佛上帝的安排。早上5点半倒,正好人在别处睡觉,平安无事。

今天的报道说,梅都开发商(有不雅谐音“梅毒”)股东中有几个与政府工作人员同名同姓,而且承建商有2人是开发商的股东。看来,房地产行业官商勾结不是个别现象。如果这楼房不倒,还真不会曝光。上帝真会安排!不知道有关部门是如何让该公司通过资质审查而成立的?!

网易某网友说,“你们别整没用的,把我这条顶上去才是真格的。“604/平方米的楼板价(注:为每平方米地价)、2500/平方米的投资额,14297/平方米的销售价格”……

看到没有,建筑成本很低(质量就好不到那里去),投资额减去地板价,差不多1900/平方米就是勘察、设计、施工、办证等的费用(可能还包括贪腐成本)。售价是投资额的5倍呀,世界上哪里还有这等暴利?!记得某“萎人”说过,有300%的利润就敢杀人放火。怪不得地方政府舍不得房价下跌哟。可怜的老百姓,一辈子的积蓄就这样被搜括干净。

也许还有更多的内幕没有曝光。

20090630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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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3层在建楼房倒塌的教训

上海13层在建楼房倒塌的教训

特适尔

上海13层在建楼房倒塌的原因,不外乎资质管理、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六个方面。总的原则是“工序控制”(即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目前上海方面的专家倾向于认为“倒覆楼盘附近有近10米的土方堆起,将对楼盘地基形成土体扰动。高填土可能压迫地基,再加上大楼的另一侧也在施工基坑(地下车库),基坑围护措施不到位,又逢一场暴雨,导致土体向基坑内侧滑移,进而导致大楼倒塌”( http://news.163.com/09/0629/03/5CUP7V69000120GR.htm...)。

我在倒塌当天(20090627星期六)的观点与昨天(20090628星期日)的观点是:桩基础设计不是最佳(应该设计成大直径的长钻孔灌注桩),基础埋深不够,楼房后边开挖车库降低了桩周土的侧向阻力,加上楼房前边(靠河一边)堆土过高(从照片上看有两层楼高)(注:今天专家说有近10米高,相当于三层楼高),破坏了力的平衡,造成其靠河边一侧的侧向挤压力过大且过于集中,就先挤垮了防汛墙,后挤垮了这栋楼(这说明可能为了赶进度导致施工组织不严密,没有按照规程来施工)。

今天我要谈的是如何吸取这次楼房倒塌的教训。

一个是资质管理方面。据报道,开发商梅都(谐音“梅毒”不雅)注册资金仅800万元,是个只有三级资质的小公司(能力有限),而且资质是2000年至2004年。

一个是规划方面。应该规定哪些地块可以修建高层建筑,哪些地块不可以。我觉得上海这个“莲花河畔景苑”小区紧挨着淀浦河,不应该修建高层建筑。一个原因是地质条件较差,一个原因是妨碍楼房后方离河较远的人观看河景(应该是离河越近楼层越低)而有失公平。

一个是勘察方面。目前没有资料不好乱说。不过,曾经听说过虚报勘察钻孔孔深的情况以便多计工程量。勘察应该有监理,勘察报告应该审查。

一个是设计方面。施工图审查是必须进行的,其中桩型选择很重要(万丈高楼平地起,一力承担靠地基)。我觉得在淤泥层太厚的地方建造高层建筑最好不要选择预制管桩(犹如稀饭里面插筷子,不过成本较低且压桩较快),因为其抗折性较差(因此抗震性能较差),而应该选择大直径的长钻孔灌注桩(成本较高且进度较慢,抗折性能强)。

一个是施工方面。按图施工、从下往上施工是常识。施工之前应该有施工组织设计。如果设计地下室的话(基础埋深相应加大,抗折性能增强),如果地下车库基坑与桩基础施工基本上同时进行,如果开挖地下车库时堆土分散的话(可实际情况相当于房子前面挖墙角,房子后面堆土推墙,犯了动摇根基的两个大忌),可能会避免这次倒塌事故。

一个是监理方面。监理应该对工序进行监督管理。比如,工序不对与未按图施工的话,监理应该指出。不过,现在的监理人员很难做(监理费本来不高,且由监理单位收,而官方规范说总监负责制,导致总监责任大而享受的收入少,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大而收入低,监理单位相对收入多多,久而久之可能会降低其责任心—拿多少钱做多少事,进而留下质量隐患)。可能监理指出来了,但是开发商可能要求赶进度,因而支持施工方不按规范或正确工序操作,自然就容易影响到房屋质量。大家都抱着侥幸心理的话,迟早会出事。

所以,我还是那句话:工序控制至关重要!

(20090629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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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3层在建楼房倒塌原因再分析

上海13层在建楼房倒塌原因再分析

特适尔

据网易今天(20090628星期日)转载自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的报道(http://news.163.com/09/0628/07/5CSJUA0N0001124J.html):

上海在建楼房倒塌续:建筑专家称地质原因是主因

2009-06-28 07:07:14 来源: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 跟贴 398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上海闵行区一幢13层在建楼房27日突然发生整体倒塌,导致1人死亡。建筑专家称倒塌主因要从地质方面考察,可能原因有:1.地基深浅有关2.其他底下工程影响3.河流冲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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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网易部分网友的跟贴:

网易浙江网友:

大家快来看,砖家说话了.我早饭白吃了,TM的吐了.

支持[800]反对[12]

网易安徽网友:

中国的SB砖家太多造成的

支持[473]反对[8]

网易广西网友:

明明是质量问题,可这些专家偏偏要说是地基问题,真是让人气愤!

支持[436]反对[29]

网易浙江网友:

就算是地质原因,现在时2009年了,人类科学依然无法在建造房子的时候探测好地质?什么狗屁砖家。意思就是说江景房都有可能倒塌了哦?
幸运的是倒塌得早,看那图片基本上是快要交付的房子了,我连想都不敢想如果交付后的情况。
不幸的是依然有人因为这些狗屁开发商和狗屁砖家而死亡
强烈要求:1、人肉这个开发商公司,看以后他们的楼盘还有没人敢买
2
、人肉这个地质勘探和规划的单位
3
、该小区全部退房

支持[353]反对[2]

网易浙江网友:

砖家的话不可信,可能是风吹的吧,楼下你认为呢?

支持[292]反对[6]

网易四川网友:

在还没调查的基础上所谓的专家就跳出来给开发商开脱。有误导消费。应该立法对这一现象打击。现在中国随便抓一个就是专家。专家也太多了。

支持[209]反对[3]

网易上海网友:

该楼盘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有效期为2000101日至20041231日。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资质证编号为沪房地资(闵行)108号,资质等级为三级,但执照已经过期,资质发证日为2000101日,有效期至20041231日。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还开发了罗锦新苑和罗锦苑。罗锦苑总套数36套,已售完。罗锦新苑总套数289套,可售套数207套,仍在在售。

网易山东网友:

北京科技大学博士生导师简介:金龙哲,目前主要从事安全工程、环境工程等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研究方向 1、粉尘防治技术2、企业安全管理工程3、矿井火灾防治技术.怎么能算上是建筑专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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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建筑不搭界的砖家跳出来丢人现眼啦!如果这家伙能够称为建筑专家的话,那我就是专家中的专家啦!

昨天晚上匆匆发了博文,草草谈了一下我根据现场照片与报道写的评论(http://www.blog.163.com/aq246/blog/static/3376221200952785312504/)。今天看了稍微详细一点的报道,再谈一下本人对上海13层楼房倒塌原因的分析。

勘察数据与结论准确,但如果为了在桩基础方面省钱(质量大忌),设计师设计的桩基础可能有问题;勘察数据不准的话,可能导致设计师设计桩基础出问题。目前还没有针对勘察报告的有效审查制度,不过有设计图的审查,目的是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其实这个源头应该从规划与勘察阶段开始,而不仅仅是从设计阶段开始。比如,哪些地段适合做高层建筑,哪些地段不适合做,应该有个规划吧?开发商可能会压低勘察单位的勘察报价到不合理的水平(单位建房就好些,不会乱压价,因为乱压价可能最后伤害到住户),而勘察阶段如果没有监理的话,勘察单位就有可能在钻孔个数、钻孔深度上短斤少两(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可以用于这里)。比如,他的钻孔深度只有15米,他却报20米,那不是就省了5米的钱?可能就是这5米是关系到建筑质量有无保证的关键5米。比如,这15米中,最上面是5米的填土层,中间8米是淤泥层,下面2米是粉砂层。他报20米的话,就把下面2米厚的粉砂层报成了7米厚。如果这多报的5米的确是粉砂层还好办,万一不是粉砂层而是淤泥层就麻烦了,因为淤泥承载力低,易于形变,而砂层承载力高些,相对不易形变。如果设计师按照这个不真实的勘察报告设计桩基础,就可能出现失误。就算是勘察报告准确,如果为了省钱,也可能出现质量问题。比如,开发商与业主的利益不一样,开发商不是业主,他以赚钱为目的,而业主以质优价廉为目的。所以,开发商只是希望房子不出问题就行。既然如此,那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设计师尽量设计得差一点,前提是不违反有关规范。就上海(地处长江三角洲)这栋倒塌的13层楼房来说,它地处淀浦河畔,地质条件较差,保守的设计应该是设计成大直径的长钻孔灌注桩(可以扩大桩端),依靠端承力与桩身的摩擦力共同来承受上部结构的荷载,抗压性与预制管桩差不多,抗折性与抗拔性都比预制管桩好,当然桩基础成本高一些。现在看到的这栋楼用的是预制管桩,其抗压性能好,但是抗折性能与抗拔性能差;但其桩基础成本相对低些,压桩速度也快些,当然受开发商欢迎。可是,其质量保证程度就差些。

设计图纸应该经过了设计图审查,如果施工质量控制好的话,应该不会出现问题。我估计是桩基础设计不是最佳(应该设计成大直径的长钻孔灌注桩),基础埋深不够,楼房后边开挖车库降低了桩周土的侧向阻力,加上楼房前边(靠河一边)堆土过高(从照片上看有两层楼高),破坏了力的平衡,造成其靠河边一侧的侧向挤压力过大且过于集中,就挤垮了这栋楼(这说明可能为了赶进度导致施工组织不严密,没有按照规程来施工)。至于桩基础施工有无质量方面的问题,因为没有资料不便乱说,只能说可能有,压桩的终压值够不够呀之类的问题。如果设计成大直径的长钻孔灌注桩的话,如果不堆那么多土的话,如果不下雨的话(雨水使土层更具有可塑性,形变更加容易),如果监理得力的话,就不会出现整栋楼房“横尸街头”的不祥后果。不过从照片上看,上部结构施工没有问题(有些窗户还可以拆下来用)。

所以说,工序控制至关重要!

20090628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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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丈高楼平地起,一力承担靠地基

万丈高楼平地起,一力承担靠地基

特适尔

据网易今天(20090627星期六)转载自新华网的报道(http://news.163.com/09/0627/09/5CQAJ72Q0001124J.html):

上海13层在建住宅楼整体倒塌 1工人死亡()

2009-06-27 09:45:24 来源: 新华网 跟贴 7056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276时左右,莲花南路莲花河畔小区一幢在建13层楼房倒塌。造成一名工人死亡,无人受伤。目前,有关部门正加强周边建筑物的安全检测,确保群众生活不受影响。事故原因目前正在调查之中。

 上海在建商品房倒塌1

    1 倒塌的商品楼“横尸街头”(东方IC版权作品)

 上海在建商品房倒塌2

2 这是当日拍摄的事故发生现场(627日摄)。新华社记者 裴鑫摄

 上海在建商品房倒塌3

3  627日,倒塌的商品房地基全部外露。新华社记者 裴鑫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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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定又是大陆的一个不平凡之年。不过,房子像这样子倒塌,还真有点艺术性(或许是冥冥之中的天意),只造成一人不幸遇难。如果住进了居民,如果楼距过小,那损失就大了(可能砸到前后的楼房,可能有更多的伤亡)。

万丈高楼平地起,一力承担靠地基”,这是香港某品牌的广告语,用在这里很合适。

不要急于去找客观理由,比如说旁边的河流防汛墙头一天垮了一截。从图片可以看出,房子不是往河边倒的,而是往河边反方向倒的!房子的桩基础是预应力管桩,垂向抗压力强,但是抗拔力弱。上部结构比较好,估计是桩基础没有设计好或者没有施工好。

我曾经说过,理论上讲,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不可抗力除外,如地震,但可以采取预案,如将房子做坚实些,将损失降到最低)。

上海这次商品房倒塌事故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都有一定关系。我不知道勘察的数据是否准确。如果勘察的数据不准,可能导致设计师设计桩基础时出现失误。不知道设计师是否考虑到,在河边淤泥层较厚的地方建造房子时要选择桩径较大且较长的钻孔灌注桩(摩擦端承桩)。这是因为武汉市在1996年有栋领导住的18层在建高楼歪了2.88米后被爆破拆除(当时被戏称为中国在建高楼第一爆)了。据报道,那是为了省钱导致桩基础设计出了问题(听说为了省钱。其实省钱不能从桩基础上省),在淤泥层较厚的地方设计直径426mm的夯扩桩(应该是设计长的、大直径的钻孔灌注桩)。本来不是18层的,因为房子不够分就加层(加重了荷载),基坑开挖时使桩被挖断了不少,接桩又接歪了不少。我估计上海这次在建高楼倒塌与武汉那次倒塌类似,也是桩基础出了问题。预应力管桩的施工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来,也是很重要的,所谓“按图施工”是必须的。

从这次倒塌事故中应该吸取的教训是,工序控制(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是避免事故的法宝。

20090627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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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闻某官媒会说正常话了

欣闻某官媒会说正常话了

特适尔

据今天(20090623)网易转载自人民网-人民日报报道(http://news.163.com/09/0624/10/5CIM8T3100012Q9L.html):

人民日报评石首事件:批评政府新闻发布语焉不详

2009-06-24 10:35:34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北京) 跟贴 1374 手机看新闻

如果在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上缺席、失语、妄语,甚至想要遏制网上的众声喧哗,则既不能缓和事态、化解矛盾,也不符合十七大提出的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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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为宪法所保证,可是现实往往不如人意。

石首厨师涂远高非正常死亡事件是一个突发事件。地方通过高层动用大量警力对该事件的处理可以说很糟糕。

我曾经在2004916日评论海航甩客事件时谈过危机公关(http://aq246.blog.163.com/blog/static/33762212008919647748/),用于石首这个事件还没有过时。在处理这场危机时,石首官方的做法有几点糟糕在于:

其一,态度不端正,首先想到的是捂盖子。

危机处理第一重要的是态度,要站在受害者的角度分析问题,以让受害者满意为目标去解决问题。从整个事件看,石首官方采取的是消极被动的态度,其形象当然不可避免地受到伤害,公信力下降到极点。

其二,没有预案也没有迅速制定正确的应急措施。所以,它的事态进一步蔓延,形象损失不断扩大。

我估计,石首官方既未进行危机预测分析,又未在危机发生后制定正确的应急计划,因此手忙脚乱。从报道来看,石首官方在事件的最初三天反映迟钝,好长时间没有人出面解决问题。我们通常喜欢讲,不打无准备之仗,就是说要有办事程序与计划,第一步做什么,第二步做什么。经典步骤有三:第一,态度(我们对发生的一切深表关注);第二,行动(我们已经/将要采取积极的行动);第三,承诺(我们将……以防止这种事情再次发生)。

其三,没有交代事件的真相。

由于态度不端正,导致石首官方的说法漏洞较多,给人一种不诚实感。要知道,官员最重要的品质是诚实。官员越想掩盖真相,群众就越是想要了解真相。

其四,没有及时与媒体保持联系。

现在是全球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能是记者,靠官媒“统一思想”(可笑的提法)的想法过时了。你不让媒体及时全面了解事实,媒体有可能发表猜测性与偏激性的报道,这样对形象更不利。

其五,对受害者与群众的对策不妥当。

有利的做法是,迅速与受害者家属及群众接触,冷静地倾听其意见,避免出现为自我辩护的言行,保持与受害者家属的联系,迅速满足其合理要求。

其实,对企业而言,一些有眼光的企业巴不得有危机发生,这正是他们利用的难得机会。英特尔公司前任首席执行官曾说过:一般的企业在危机中消亡,优秀的企业安度危机,只有伟大的企业才能在危机中提升和发展自己。这点也适用于任何官方。

希望大陆的官员,好好学一学公关的理论并认真实践之,保持社会真正和谐而不是靠捂盖子(留下更大隐患)发展。

20090624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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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亿人的“爸爸”“绿坝”提前监护13亿小朋友啦!

13亿人的“爸爸”“绿坝”提前监护13亿小朋友啦!

特适尔

前天是621日星期日,到商场去逛,希望赶在200971日之前买一台没有强制安装监护13亿小朋友的“爸爸”——绿坝——的电脑。

到了商场卖电脑的柜台前,问了卖电脑的售货员,有没有最新款的某品牌机。他说有,并给我看了该机的样品。我发现强制安装了监护13亿小朋友的流氓间谍软件的品牌电脑已经提前上市了。我问他,媒体上不是说了,工信部的官员说可以自由选择安装与否吗?他答,新电脑都提前安装了绿坝-花季护航(人称“绿(帽子)爸爸滑稽护航”);如果你不想要,可以卸载。我说,那工信部的官员不是睁眼说瞎话吗?凭什么强行安装?再说,那个卸载是假的,根本不能全部卸载掉,仍然可以继续监控上网,跟流氓软件一个样;万一被黑客攻击,截获了我的银行密码,我不就麻烦了。他答道,他只管卖电脑。他还对我说,可以买以前没有安装绿坝的电脑。看来,要去买组装机了,品牌机要失去一个忠实的顾客了。

看来,一些官员的话多半不能信(这种鸟官为何没有人将其免职?),因为“官”有两个口,咋说咋有理!

20090623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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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转载)

有的人(转载)
纪念鲁迅有感
臧克家
(特适尔注:始于2009617日的湖北石首厨师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信息不透明、真相不公开导致曾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哪些群众总是成了“不明真相的群众”。暴力与谎言思维不变的话,群众可能永远生活在其笼罩的河蟹社会中。)
 

      有的人活着
      他已经死了;
      有的人死了
      他还活着。
 

      有的人
      骑在人民头上:“呵,我多伟大!”
      有的人
      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
 

      有的人
      把名字刻入石头想“不朽”;
      有的人
      情愿作野草,等着地下的火烧。
 

      有的人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
      有的人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
 

      骑在人民头上的,
      人民把他摔垮;
      给人民作牛马的,
      人民永远记住他!
 

      把名字刻入石头的,
      名字比尸首烂得更早;
      只要春风吹到的地方,
      到处是青青的野草。
 

      他活着别人就不能活的人,
      他的下场可以看到
      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活的人,
      群众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20090622星期一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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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隆尧现在还搞“株连九族”

河北隆尧现在还搞“株连九族”

特适尔

据网易今天(20090621)转载自新京报的报道(http://news.163.com/09/0621/02/5CA4K50500011229.html):

父亲上访被拘致女儿报考遭拒续:通过高考政审

2009-06-21 02:53:12 来源: 新京报(北京) 跟贴 1611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19日下午,因父亲上访被拘致报考遭拒的冯艳(化名)终于通过高考政审,获得了河北隆尧县公安局开具的高考学生政审合格证明,并参加了高校面试。派出所派专车送冯艳补办手续。

为讨村委会欠债来京上访被拘留

1997年,村委会借了冯五诚3万元用于村中照明线路改造。是年,村里还给他1.5万元。随后,余款迟迟未能结清。冯五诚多次向乡里反映,未果。2006年,冯五诚先后到县市上访。在京上访期间,冯五诚被隆尧县接回,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3天。

———————————————

在一个黑白不分的社会,好事做不得。

好心好意借钱给村里进行照明线路改造,村里近十年不还,为讨债还被拘留。这拘留本身就他妈的错了,应该追究隆尧县公安部门的责任。谁知这个鸟县的公安部门不但没有被追究责任(恢复冯五诚的名誉,赔偿冯五诚的精神与物质损失,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反而搞封建社会的“株连九族”(莫非现在还停留在那种社会?),不让人家女儿上学。

这是什么鸟依法治国?!一定要追究该县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否则它们将继续胡作非为(悲哀的是,“屁民”没有权去追究;希望有权的人不要不作为)。

20090621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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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神探李昌钰评说邓玉娇案:“他们不配称刑法学家!”(转载)

华裔神探李昌钰评说邓玉娇案:“他们不配称刑法学家!”(转载)

李三思

全美第一位出任州级警界最高职位的华裔李昌钰先生,近日就大陆沸腾一时的邓玉娇案接受博讯记者李三思专访。李昌钰先生回忆说,去年周正龙事件时,他注意到很多大陆网友邀请他出面鉴定,他本人正是由此开始关注大陆网站。李昌钰先生说,邓玉娇案他也注意到了,并一直十分关注。

当记者问邓玉娇案假如发生在美国是否有罪时,李昌钰先生说:“有罪?那还有什么叫无罪?”李昌钰先生说,假如邓玉娇案真的发生在美国,根本不可能受到审判,正好相反,受到审判的将是邓贵大等人,而邓玉娇作为受害者,将提出巨额赔偿。

记者说邓玉娇案一审结束后大陆很多刑法学家们纷纷表态,对案件的结果表示支持,如中国著名法学家马克昌、武汉大学刑事法律专业博士生导师康均心、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理事高一飞……,李昌钰先生打断记者的话:“他们不配称刑法学家!”李昌钰先生连声反问:“案件发生后他们干什么去了?”“为什么要到案件审理结束了再出来说话?”李昌钰先生说,作为一名刑法学家,他认为自己的主要责任是还原证据,通过证据去确立法律依据,而不是对案件结果说三道四,那应该留给公众去评说(特适尔注:邓玉娇理当无罪释放,而不是有罪免罚从而替有罪官员开脱。可是在中国大陆目前这种非法治状况下,经过广大网民的声援,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地方当局对法律的任意践踏,邓玉娇案的判决结果只能算是网民的小胜利。依法治国,依然要靠广大公民的共同努力推动)。

20090620星期六特适尔转载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d1a7cd0100des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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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任重道远

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任重道远

特适尔

据网易今天(20090619星期五)转载自新华网的报道(http://news.163.com/09/0619/03/5C5138CI000120GR.html):

中国1月内查处4名问题高官引发关注

2009-06-19 03:11:00 来源: 新华网 跟贴 4692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日前,天津市原市委常委皮黔生被调查,这已是中国本月第四次公布对问题高官的处理情况。之前,官方分别通报,8日深圳市长许宗衡被调查,9日原公安部长助理郑少东被调查,12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朱志刚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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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总在该党十七大报告中对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提出的目标是:“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目标明确,但是如何实现目标呢?几十年来,该党反腐可谓下了不少功夫,可是越反越腐。这就不得不令人深思体制的问题

好在西方国家有许多先进的经验可供借鉴,比如新闻自由、票选官员、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司法独立等。这就看你愿不愿意采用,是直接采用还是搞什么“**特色”采用。希望不要搞什么“**特色”,“**特色”是遮羞布,“**特色”害死人!

20090619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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