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令人恶心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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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一位川大的张姓退休教授被人殴打致死,当地警方与检察院似乎有意包庇,带着同情与义愤的心我开始看有关报道,不期然看到其学生回忆张教授的文字:

“听过才发觉张老师的课讲的非常有趣,他喜欢旅游,曾经在拉斯维加斯不小心撞到了美国人,他马上就用日语说,对不起。然后马上就跑了。只听见美国人在那里骂,GRD日本人太坏了!”

这么一段恶俗的段子,被中国人无耻地重复着,一件本来就十足无耻的事情,中国人丧德的一代隔三茬五就要得意洋洋地拿来证明自己的小聪明,难道不明白那是证明自己的无耻达到人类活动的极限么?行为出错有意撒谎就够无耻的了,在撒谎中还要来点阿Q精神栽脏到日本人头上,难道你们被日本人打败,就只有在意淫中获得安慰的能力吗?

这段文字让我如同吃了苍蝇一般,没有兴趣继续关注了,一个民族能孕育出如此恶心的人物,一定是一个令人恶心的民族!

把恶心当着聪明,把无耻的事情当着先进睿智来崇拜,原是专制者的特色,现在扩大到民众当中,普遍地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实在是中国的悲哀,让人羞为中国人也!

不要让你们的缺德来玷污中国!

低层次的维权——唐福珍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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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的话题如同秋风一样,来了去了兴起落下,并不留下多少的印迹,连这风是否刮过都如梦似幻,不象流水,起码你知道其流动的方向。唐福珍的命运,逐渐回到了她的家人手中口中,大概中国又多了几个上访的人,在成千上万的合谐与不合谐中,可以忽略不计。

在热吵唐福珍事件时,唐小昭质疑了她行为的合理性,用了自我绑架与自我撕票的比喻,一时间网络上兴起了讨伐小昭的热潮,好象是她把唐福珍给逼死的一样。寻正帮腔一下,也被贴上摸人党的标签,好象迫死唐福珍寻正也有份一样。

唐福珍事件这么过去了,凶手仍然逍遥法外,家属仍然在丧亲之痛的伤口上不得不同时承受不时来自官方的骚挠,逼死了她的城建局长仕途无碍,随之而来的是其家属无休无止的上访,用这种毫无效益的方式证明自己并不怯弱并传达自己对当局的微弱抗议,或者说彻底决裂。

中国人善于忘记,因为他们似乎不太善于学习,喜欢表达自己的观点,但不吸收别人的主意,推特本是传达信息的工具,中国人把它变成了吵架的场所。从唐福珍不幸的遭遇上,我看到了中国人权主义者或者说维权人士的先天不足,生长于中国大地上,他们同样地善于忘记,不善于学习。

别国的英雄,总是能留下生的气息,唯独中国的英雄,不在监狱里,就只能从尸堆中挖掘。洪承畴是明末难得的良将,兵败被擒,传言其身亡,于是乎成了大英雄,但历史开人玩笑,转眼间得知洪降了清,于是乎又成了大奸贼,中国人的思维就那么单纯,死了是英雄,活着就是奸贼。洪承畴成了清人的一大功臣,与其说是他当汉奸的潜质太高,倒不如说是中国士人那张张臭嘴给逼的。如果历史允许假设,假设洪承畴有幸生于英国或者美国,英雄始终是英雄。

中国历史渊远流长,不缺英雄人物,不过,真要计数,还是如同鲁迅所言,翻看各县县志,除了节妇,就是烈女,判别英雄的标杆,就是死与亡。唐福珍在当局眼中是刁民,却成了维权人士眼中的英雄,这英雄的标志,仍然源于简单的二维逻辑。

一个社会要发展,它的英雄人物就要起到示范与带头的作用,这是英雄的基本定义。如果一个社会只会歌颂窦娥式的含冤英雄,这个社会造就的只能是更多的冤案,更多的悲剧。英雄不是低能社会用着自我安慰的标签,也不是用着对含冤灭亡者的廉价补偿。我万分同情唐福珍的遭遇,但我不认可她是英雄,也不赞同她的行为,真正的反抗是把怒火浇在敌人头上,而不用烈火来焚灭自身。

有愤怒的维权者向我吼叫,如果唐福珍敢把火浇在撤迁人员头上,那么当局就有足够的理由抓她判刑,以公义的名义消灭她,还会祸及亲人,我站着说话不腰疼,面对唐福珍提出了过份的要求。英雄很大程度上是短视的,真正的英雄没有那么长远的考量,向敌人砍上一刀时不会想到敌人会还以两刀,跟凶徒搏斗时不会想到自己武艺差了对方一个数量级——不幸得很,如果你的武艺高过对方,行仗义之事虽然也值得称道,但绝对没有人称你为英雄。在我的眼中,用怒火焚毁自己的人是英雄的反面,是逃避现实的懦夫,无论你受到了多么大的冤屈!

自杀、绝食、以及其它以折磨自己的方式来进行的抗议是消极奴化式的抗议,这种抗议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对方爱护你的身体,你对自己造成的损害引起对方的悲痛与伤害,这在家庭关系中最为常见,在未成年子女针对父母的抗议中最为有效,因为父母有爱儿女的天性,因着这种天性自残式的抗议往往有着其它手段难以企及的效果。在中国的农村,妇女受到歧视,社会地位低下,很多人受到丈夫或者公公婆婆的欺压,作为弱者一方也往往采用这一抗议手段,中国有大量的农村妇女喝农药自杀。

以自残的方式抗议的经典关系涉及两方,甲方作为乙方的监护人或者社会主体责任方有针对乙方的看护义务,是关系中的强者,而乙方往往因为社会地位、身体或者心理原因处于从属状态,是关系中的弱者。我们无法想象父母如何用自杀来威胁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丈夫自杀来威胁妻子,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当这些传统的关系中主从异位时,也有可能发生,但并不违背基本原理。

中国人缺乏个性,这个性指的什么呢?就是独立的人格与责任感。国人习惯于用团体的身份代替个体的身份,先是中国人,再是某地的人,工作于某个单位,属于某个社会团体,甚少,甚至不提能够表明个人身份的东西,比如人人有名字,但国人总是以这个人的职务与社会属性称呼人,某局长,某老板,二叔,三姨等等。缺乏个性的实质也就减少了个人的责任感,闻话大割命为非作歹的人数众多,但一旦把闻话大割命批判了,所有作恶的个体也就失去了责任,不再被追究责任。

在中华文化的骨子里有一种奴隶思想,那就是君父思想。没有个人基础上的责任感的根源在于这种思想,这种思想让个体成为父母的私有财产,成为社会团体的私有财产,成为统治者的私有财产。在这种社会思想框架中,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关系被无限地扩大了,父母的看护责任转移到了单位,本单位解决不了的再向上转移到更大的单位,再到国家,最后到了人君手上。百姓受苦,不论君王有没有责任,他们都要下罪已诏,装模作样地承担父母的责任,而一方直接统治者,则被称为父母官。

在这种奴隶思想中,中国人习惯于自残,用自残证明自己的冤屈,呼唤父母官或者君父的同情与承担他们的社会道德责任。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人一有冤屈就层层上访,动不动就以自杀自残威胁统治者,似乎他们越能证明自己多么弱不禁风,承受了多么大的苦难,中国的统治者就越有道德责任,越需要给予他们以补偿。唐福珍的悲剧,无非是众多冤狱传奇中的一个,我们做惯了奴隶,所有能证明我们奴隶身份并揭露我们主人无情的壮举都值得称道!

我们再回到唐福珍一案,看看中国人的维权之路。承继我前面的讨论,可以明显地看到我的立场,上访是弱智的维权方式,不符合现代民主精神,不符合现代法制原则,这一点,并不因为生在中国就有不同。当你把自己当着奴隶时,不要希望当局给予你平等的待遇,更不要说主人的地位了。

在唐福珍成为维权的烈士后我们才知道,她已经跟撤迁部门对抗了数年时间,数次成功阻止了政府对她财产的撤迁,尽管她有亲朋好友的帮助,她的力量在强大的父母官面前仍然微不足道,最终走上了以死抗争的道路。那么为什么民众往往要在悲剧发生后才产生人人自危的感觉,才愤怒呢?为什么一众维权主义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只有后知后觉的能力,不能在悲剧发生前为实际维权的人提供帮助,而只能在悲剧发生后为受害者提供廉价的嘴皮服务呢?

我将唐福珍的命运与维权主义者对她的推崇定义为低层次的维权,原因有二,一是维权者按照统治者驯化的奴隶精神按步就班地以弱者的形式抗争,向主人乞求公正使得维权带上了终极自私的铬印,因为维权者并不关心制度建设,并不关心他人的维权,只关心自己这一次的维权与承受的冤屈,如果统治者或者父母官大方地满足了维权者,维权者会不失时机地为统治者或父母官献上清官的锦旗,有的甚至可以出卖其他维权者的利益以保障统治者或父母官的公义施舍到位。

第二是低层次的维权总是不自量力地抗争。逐鹿中原的强人们总是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挂在嘴上忽悠天下百姓,而事实上却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真正愿意服从于道德责任感而行的宋襄公早就被嘲笑为“跟猪一般愚蠢的仁义”而被历史淘汰了,如果父母官愿意承担礼法道德中划定的角色,他们就没有机会成为百姓的父母官,这是无可抗拒的历史悖论。当弱者孤立地抗争时,他们注定失败,不论他们愿意把这种行为模式重复多少遍!水能覆舟,因为它们总是聚而成浪,散乱的民众永远是厨房中的鱼肉。

没有哪种社会力量比统治者,尤其是当前的中国统治者更能理解水浪覆舟的道理了。从法|轮|功、到刘晓波,到谭作人,中国的统治者早就彰显了他们把一切联合弱者力量的可能性消灭在未萌芽状态的决心了,真正能令统治者改变其行为的,就是弱者的联合行为,对此他们宁愿错杀一千,也不愿放走一个,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他们剥削民众的权利。只有联合了众多弱者的群体抗争,才可能把维权行为推向更高的层次,让公众受益,催生民主制度。

无疑地,无论从哪个方向上去改变现有的抗争模式都有极大的代价,这是受害人不愿意面对,也是众多的支持维权的人一心想要回避的。且不说这之中的政治风险,如何把一个为私利而维权的行为转化为为公众利益而抗争的群体行为还需要智慧,需要学习现代社会制度与把握社会发展的方向,这种挑战不是匹夫之勇就可以完成的。

更有效率及社会进步意义的维权假如发生在唐福珍身上,她应该在早期就爆光政府的恶行,呼唤民众的同情,向当局与撤迁者施加压力,在道德立场上,不仅仅是自己正当的权益抗争,更是要为相同命运的人抗争。

现有的撤迁体制往往侵犯民众的利益,但纵观无数案例,甚少看到确切的证据证明政府强行撤迁给予的补偿低于了应有价值,我们往往看到的是一面之辞,没有独立性,公正性可疑。在网友一面倒地维护钉子户的利益时,我们看不到维权者理性地维护政府组织执行公益项目之权,与其说他们在维权,倒不如说他们在找政府的麻烦,跟政府唱必输的对台戏。唐福珍们尚需要给予公众更为确切的证据表明该撤迁的公益项目规化不当,或者补偿额度低于其产业的应有价值。

唐福珍的维权有人以为又产生了唤醒了***的历史性功绩,这与统治者打了败仗却说打击了帝国主义的嚣张气焰,挫败了其进一步侵略的功绩有异曲同工之妙。民众对民主的向往以及对统治者凶残的认识,并不需要6四的鲜血。动不动自己往脸上贴金的恶习,还是在中国民主未诞生之前就放弃为好。

告别礼法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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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崇尚礼节,以崇古为里,尚礼为表,到了汉唐时代,礼成了六部之一,中国法律称为礼法,中国人讲“法理”时,并不真正考量社会公正性,而讲的是“法礼”,源于某种根生蒂固的道德信条。清朝失鹿,中国进入军阀时代,就象春秋战国一样,在群雄并起的时代里,最明显的特征是“礼崩乐坏”,六部之中,独有“礼”部最是鸡肋,搞不好反而成为负担。所以军阀时代里,中国人思想大大进步,因为军阀不设礼部。

中国千百年都有“礼”,忽然缺了礼法教化,变成了一盘散沙,国民党得苏援,其实卢布是次要的,恢复礼法才是关键,俄国熊作为“帝国主义的薄弱环节”,被“气卡”(Cheka)反复整顿,意识到“礼”的重要性,给国民革命军送来了“礼部”——政治部,从此国民党从无到有,变成了军阀中的老大,取得了中国名义上的统治权。

中国共产党痛定思痛,专门跑了数千里路,到延安这个风水宝地,就为了把“礼”这个万年宝贝洗刷清楚,“礼部”功能大大加强,一分为二,变成了两个大部,一曰宣传部,二曰统战部。经延安整风彻底重塑中国礼法,清人失掉的鹿子给执政党捡回来了。在中国大地上,不是枪干子里面出政权,而是“礼法”之中出政权,枪干子只能出李自成、洪秀全这类兴及一时的流寇,哪能出长治久安的政权。

君权人授,什么样的人执政,其实出于什么他们能够多大程度地迎合民众关乎礼法的心态,执政党在礼法下如此大的功力,取得政权是必然的,三心二意的国民党失掉大陆也是必然的。

中国要实现民主,就得反礼法,敲碎了封建残余思想,才有新的民主政权的可能生存空间。否则,即使是美国大兵把民主与宪政强加给中国人,也可能后患无穷,有其形而无其实,或者陷入民主的低效率旋涡中,民主变成了扯皮、欺诈、与做秀。

以前的礼部主持着全国的教育功能,在宣传忠君爱国这类奴隶思想方面无可替代,现代的宣传部把持了常见媒体,深入平民生活,无所不在。

礼法的根基在于一系列的先验观念构建所谓正统的道德体系,在这个道德体系中,其选择的先验观念不受检验与质疑,一旦质疑就会受到来自政府强权的直接打击与压迫,轻则坐牢,重则杀头。礼法出自奴录社会的尊卑关系,为了确定礼法不受质疑的社会地位,礼法的推崇者总是极力推崇某种理想社会,借虚假但吸引人的理想社会状态来支撑其先验观念体系,在清王朝以前,理想社会是远古不可知的三皇五帝时代,是有着特大能力可以称为神人至人授予后辈低能儿的;在清王朝以后,理想社会是可望而绝不可及的公产社会。

无论是在旧礼法时代,还是新礼法时代,道德体系的先验观念都会受到民众的挑战,挑战的民众可以是本身受压迫的民众,也可以是社会精英,但无论是哪一种挑战,都不是统治阶级所愿意看到的,所以以礼法立国的政权无法避免文字狱,形成专制的标准特征。

礼法的要义在于维持政权的稳固,保持社会君臣关系,这种关系在狭义上讲叫忠君,其极端形式是忠孝不能两全时,要大义灭亲,舍孝尽忠。在新礼法时代,这种思想换上爱国主义的盛装闪亮登场。君臣关系的广义推论是统治全社会的奴隶思想——在旧礼法时代,叫上下有别,尊卑有序。这种思想是十分可怕的,子女变成了父母的私产,父母对子女可以为所欲为而不承担责任,而子女不孝,可以成为官罪私刑处死的强烈理由。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样的极端观念充斥着社会道德体系。在新礼法时代,君臣关系叫组织纪律,所谓的组织,也就是上级,上级可以决定你的一切,与之对抗,叫缺乏组织纪律性,如同违背上下尊卑关系一样,可轻可重,轻者斥责,现在叫警告,重者丧命。

无论是忠君,还是爱国,都要塑造典型,舍身取义是不二法门,无论是全节的烈女,还是殉义的忠臣,无论是跳崖的战士,还是累死的能吏,他们都用自己生命的代价,换取了统治阶级政权的稳固,统治阶级的回报就是逢年过节的猪头肉,让他们在死亡以后仍然发挥着余热,成为继续压榨民众的借口。

礼法对一个社会最严重的毒害不在于它赤裸裸地剥削与压榨民众,而在于让民众丧失了判断真伪与公义的能力。礼法是一个顽固的道德框架,建筑于一些经不起检验的先验道德观念之上,比如公产主义或者三皇五帝,都缺乏真实性而让人心怀疑虑,这些虚假的道德支撑点当然架构不出合谐的伦理体系,其结果是伦理学与更广义的哲学的消亡,而官方哲学或者伦理学则是统治者涂脂抹粉的画笔,在精美的道德盛装之下,是统治者及其帮凶赤裸裸的现实利益。这样一种社会秩序造就了一种畸形怪圈,民众陷入道德体系混乱之中,他们要么丧失道德而为统治阶级同化,要么追求道德而成为统治阶级的打手,鲜有头脑清醒者梳理混乱的道德体系,依据人类与生俱来的道德责任感重构的真实道德而质疑礼法道德本身,这些人面临统治者镇压与民众抛弃的双重危险。

举例说明,在礼法之下,尊卑有序,越是最上层的统治者,越是被社会崇拜与追捧。无论毛择东多么肥丑,不刷牙而满口烂牙脓牙,人未至口臭先至,仍然有成群结队的妙龄少女少妇趋之若鹜,成群结队的老男少儿追风掠影,无论是利益所趋,还是权势所迫,都有贵人贵气这样的道德观念粉刷,全中国行无耻的行为,也人人以之为荣,如果有异类发声,或者沉默不言但因此特立独行,都会遭到坚决镇压。

在礼法观念中,正义始终掌握在最高统治者手中,在旧礼法时代,统治者赐于神以封号的行为都屡有发生,而在新礼法中,盖棺论定也有无比重要的意义,礼部尚书与侍郎们会因为一个封号而争得面红耳赤,宣传部书记部长也会因为一个称呼而闹得三日不宁。对于受礼法毒害的臣民来说,得到官方的正式承认与认可具有远比实际功绩与损害更大的意义。于是乎,中国无论是新礼法,还是旧礼法,“上访”是万众一心的事,即使是民主自由人士,也成天抱着礼法的大腿干嚎,一心要为六四“平反”,仿佛统治者只要“平反”了六四,中国就民主大昌一样。

礼法观念的根基在于上下尊卑,民主观念的自由平等观念是对这种根基的坚决否定,自由平等观念是普世价值,这是为什么新礼法时代的卫道士一听到普世价值就会发抖拼命抵赖的原因。推崇普世价值就意味着礼法时代的终结,道德上正本清源,其结果就是剥脱剥削者的奉旨打劫的特权,会动摇统治者的根基——如果他们不顺应潮流重建政权的话。

对于推崇民主自由思想的人来说,开启民智是最为基本的工作,远远超过推翻现有的专制政权,如果不重塑以普世价值为根基的社会道德体系,推翻了一个专制政权,只会造就另一个专制政权,这一点,中国的历史已无数次地证明了。

中国的民主运动要取得进展,必须根除礼部、宣传部、与统战部,从形势上消灭是次要的,从精神上剔除礼法精神、重塑中华文明,才是最重要的。

H1N1恐慌受到正式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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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09年11月我就发文质疑科学家与科学机构在H1N1流行问题上缺乏严谨的科学态度,制造了比其流行更为有害的H1N1恐慌,让他们信誉受损。

欧洲议会卫生委员会全票通过一项决议,要针对疫苗制造商通过影响科学家及科学机构而推动流感恐慌来谋利进行紧急调查。卫生委员会的主席是德国流行病学家及肺科专家Wolfgang Wodarg医生,他声称虚假的H1N1大流行是一百年来最大的医疗丑闻之一。

相关决议中说,

“2005-2006年间的禽流感运动加上‘猪流感’运动可能不仅导致了对不少免疫过的患者以及公共卫生预算极大损害,还损及重要的国际卫生机构的信誉与责任感。”

……

“欧洲议会与成员国应当立即展开调查,了解其在各国及国际上的后果。引起通报的大流行的定义不应当为药商所操纵。”

在2005年9月,联合国禽流感工作组组长宣称全球可能有高达1.5亿人会因此死亡,然而,目前为止,世界卫生组织只确认了250多例。这项决议也要求针对前次的禽流感恐慌进行调查。

此次“猪流感”仅在英国其卫生部一度宣布预计6.5万人死亡,致目前为止,只有250多人死于该病,远远低于季节性流感死亡人数。美国宣布因H1N1进入紧急状态,估计死亡人数会多达9万人,致目前为止,因其死亡人数不到3000,美国每年估计死于季节性流感的人数超过4万人。而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在2009年全年因此次“猪流感”流行死亡人数也就只有1万人左右,而与之相对应的,全球因季节性流感死亡人数在25万到50万人之间。

Wodarg医生指责药商影响科学家与科学机构,形成大恐慌,世界卫生组织为了定义H1N1为大流行,不惜修改有关大流行的定义,去掉了要求有因疾病流行而大量死亡这样的严格标准。在产生恐慌后,各国政府举措失当,大量囤积有关药品,比如英国政府在恐慌高潮期甚至要其军队做好防止人们因争抢药物而形成的暴乱的准备,现在英国政府却要为价值数亿英磅的疫苗的去路发愁。

制造恐慌的后果是各国政府与药商签定长期供货合同,预定疫苗的产销,导致药物公司可以不承担任何风险而攫取大量的利润,在这样的利润的刺激下,药物公司有极大的经济动力保持并催生促发流感恐慌。

Wodarg医生说,

“为了促销其专利流感药品与疫苗,制药公司通过影响科学家与对公共卫生标准有责任的正式机构而让各国政府惊慌。他们使得这些政府浪费宝贵的卫生资源在低效的疫苗策略上,不必要地把成百万的健康人群暴露于未经充分测试的疫苗的未知副作用下。”

比如英国著名流行病学家Roy Anderson,他是GlaxoSmithKline(GSK)公司的理事,从该公司他每年享有高达11万多英磅的收入,在2009年5月最早他就惊呼“大流行开始了”,他对英国相关政策有着极大影响,也在世界卫生组织中任职并有相当影响。截止本月初,英国定购了2890万剂“猪流感”疫苗,其中2390万剂来自GSK公司。

英国政府在为多余的疫苗发愁时,笔者所在医院也已经全面开放鼓励所有人进行H1N1免疫,因为存在“充足”的H1N1疫苗,在早期,此疫苗限量供应,只提供给临床一线人员与如果感染H1N1后存在更大健康风险的人群及患者。

带有偏见的世界卫生组织官员与科学家们肯定否认Wodarg的指控,认为他的指责无中生有。生产流感疫苗的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已有比较充分的证据证明“猪流感”疫苗可以诱导产生相应抗体。不难猜测,即使将来相关争议尘埃落定,科学家仍然难以确定针对此次“猪流感”各国的过度反应有什么后果,“大流行”没有产生所预告的后果,难道不正是“适度”反应的结果么?

把预计1.5亿的死亡人数降到250,有效率几乎百分之百,再把英国的预计6.5万降到250,预防率99.6%,这样的结果太好了,好到令人无法相信,“猪流感”只不过是众多的流感毒株中加入了一个新成员,如此而已。

生男生女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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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真有生育男女倾向差异性么?

在《计划生育一胎半对性别比例的影响》一文中,我列举了Maconochie对苏格兰医院中出生的55万婴儿的性别分析,他的结论是不存在有生男或者生女优势的人群,但我用实际分布跟理论分布的差异得到了相反的结论。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同一套数据不会支持相反的结论,本文继续探讨生男生女的学问,通过具体事例说明科学的复杂性。

在前文中我对四胎与三胎做了分析,但没有谈到前二胎。现在我们来察看样本中所有的前二胎,其中男婴占51.6%,双男婴占26.5%,双女婴占23.4%,一男一女占50%。如果男女出生性别比衡定并在个体中不变,上述分布无论是用总体的51.5%男婴率,还是用局部样本的51.6%,上述结果没有显著性,即不存在性别集中现象。(假设男婴率为p,则女婴率为(1-p),双男几率为p^2;双女几率为(1-p)^2;一男一女几率为p*(1-p)*2。)

表1. 生育前二胎理论与实际比例分布

状态 实际比例 按总体男婴率计算理论比例 按局部样本计算理论比例 按50%的男婴率计算理论比例
第一二胎        
双男 26.5% 26.5% 26.6% 25%
一男一女 50.1% 50.0% 49.9% 50%
双女 23.4% 23.5% 23.4% 25%
    没有显著差异 没有显著差异 有显著差异

注:差异为理论值与实际值比较的统计学显著性。

基于对前二胎的观察,我们发现出生婴儿的性别比例符合二项分布的理论值,也就是说不存在更多生男或者更多生女的人群,与此前观察前三胎与前四胎相反,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在三胎与四胎分析中所见到的比例带有一种偏差,这里我们可以叫住未出生婴儿偏差——搞科学就这么复杂,连未出生的婴儿都要忽悠我们一把。在自然生育活动中,存在一种选择生育现象,与一胎半类似,在育龄人口中,人们倾向于有儿有女,如果单有儿子或者女儿,他们会继续生育,如果已经育有儿子与女儿,他们更易放弃继续生育,从Maconochie的数据中我们可以进一步验证。

表2. 育二胎人口继续生育意愿

  双男 双女 双男或双女 一男一女
数量 45630 40172 85802 86067
继续生育 12276 10221 22497 17197
继续生育率 27% 25% 26% 20%

注:育双男或双女者继续生育比例跟育一男一女者继续生育比例有统计差异

因此,用三胎来说,那些在理论上如果出生会被归于非极端的一男二女或者二男一女就因为父母放弃第三胎而不出现在分析数据中了,而三男或者三女的极端现象在整体中的比例就增加,四胎以后可以类推。Maconochie的研究可以说明此前某些研究未能对这样的偏差进行较正或者控制,就不可避免地下了错误结论。Maconochie用回归分析的方法控制了此种偏差,证明在他的样本中不存在人群中生男生女比例的差异。

针对一胎半很容易就说明这种偏差了,假如严格地执行一胎半,男婴出生率为52.5%,一千对夫妇会产生525个男婴,这些夫妇不再生育,而剩下的475对夫妇产了女婴,获准再生一胎,其中249对夫妇产生了男婴而226对夫妇产生了女婴,在所有的双胎中,双女婴占47.5%而一男一女占52.5%,没有双男婴,显然不同于二项分布的男婴27.6%,女婴22.6%,而一男一女者占50%的分布。

在我们马上跳到人群中生男生女能力相同的结论上之前,我们需要回顾一下上述偏差并不能解释Gellatly博士在他的样本中观察到的现象,他发现父辈多兄弟者善生男,父辈多姐妹者善生女;也不能解释Kazanawa的观察,他发现有暴力倾向者善生男。如果要用继续生育选择偏差来解释,那么这种选择性还得集中在某些家族——不太符合常识,或者多生了儿子的父亲变得更有暴力倾向——尽管儿子吵成一堆的确有引发老子的暴力倾向的可能,但生了多个儿子的父亲早就性格定型了。

因此,至目前为止,我们对人群中是否存在生男生女能力的差异尚无法定论,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无法定论则允许基于此的推导采用有或者无的假定,只是需要以此为前提的推导交待自己清楚的假定而已。科学中就充满这样的不确定性。

生男生女的原理

生男生女是由基因决定的,大家都熟知这两个染色体,X与Y,母亲提供一个X,父亲提供一个X或者Y,如果后代的基因型是XX,那么就是女儿,如果是XY,就是儿子了。X与Y象啥样?

Y-chromosome

从图中可以看出,X大得多,而Y是小不点,主要是由于在进化过程中,Y染色体不断地丢失片断造成的。在男性形成的精子中,要么含有X,要么含有Y,所以分别称之为X精子与Y精子,哪一种精子使女性体内的卵细胞受精,就会产生相应女性或者男性后代。精子象带尾巴的导弹。

sperm_cell

精子的重量主要在头部,而头部基本上就被包着遗传物质的胞核占据了。在X染色体上有1.53亿个碱基对,而Y染色体上只有0.58亿对,有资料介绍X染色体为所有遗传物质的5%,而Y染色体占0.4%,由于精子中染色体只有正常细胞的一半,因此,大致X染色体占了X精子遗传物质的5%,而Y染色体占了0.8%,如果以X精子的遗传物质为100的话,Y精子则只有95.8%,如果用X精子的遗传物质重量比Y精子的遗传物质重量,其比例为1.044。在人类,新生男女性别比例一般认为是1.05!这种巧合正好说明一个问题,精子头部的重量差异可能导致人类更多地生男孩。

现代基因技术的发展,让我们可以分别X与Y精子,而且可以依据其重量不同而加以区别。对于生男生女来说,在体外分离X与Y精子的技术已逐渐成熟,分离后的X精子与Y精子可以自由地让人选择后代的性别。目前分离精子的技术叫“精子,快跑”(Sperm, Run Fast; SRF)。正常的精液中X与Y各占50%,实验人员把精子安放在田径场上,一声哨响,精子就摇头摆尾向前冲,Y精子头轻跑得快,X精子头重跑得慢,让精子跑一段时间后,收集前面的精子大多为Y精子,而收集跑在后面的精子,则大多为X精子,用之受精,可以得到80%左右的生男孩的机会与75%左右的生女孩的机会。

一次只需要一个精子使卵细胞受精就行了,但人一次分泌超过2千万的精子,精子就习惯于长跑竞争,咱们都起码是千万里挑一竞争出来的。如此恶劣的竞争,也就给生男生女这样的目标埋下了生物基础。

从生物学上来说,对后代进行性选择不外乎这几个途径:1)精子,父亲制造精子如果有质与量的差别,那么可以影响后代性别;2)母体准备,受精过程不象爱情的火花,一碰就亮,精子们要冲杀出一条血跑,一精得宠,亿精湮灭,如果母体给某一类型的精子设置障碍或者开绿灯,那也可以决定后代是XY还是XX;3)孕育选择,受精后的胚胎发育可过程中可能受到干挠,比如现代医学手段完可以在早期及后期确定其性别,选择性人工流产可以选择后代性别;4)出生后选择,溺婴跟弃婴等也可以是最后的后代性选择手段。

育男有术?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中国传统道德中,生养儿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正是这种重男轻女的社会思想结合计划生育造成了中国男女性别比例的严重失调。

哪里有追求,哪里就有市场,不单单中国人重视生儿子,在工业文明之前,欧洲人同样重视生育健康合格的继续承人——儿子。中国人对生儿子的贡献是层出不穷的偏方秘方,中国人爱写史,但对这方面的记录却过于残缺不全,主要是在民间传播,流传时间究竟有多久,真假难辨。而西方则不然,比较流传的方术大致都有记载。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对于生儿生子这么重大的历史性任务当然有着深入研究,其中较为有名的有如下歌诀:

七七四十九,问娘何月有,除去母年庚,再加一十九,是男逢单数,是女变成双

有人也具体地排出了做爱时间表来安排生男生女(见下表3)。大家细察此表,会发现生儿育女成了艰巨的任务,有时候憋得太历害,有时候又连续几个月做得疲软。

表3. 传说清宫秘方生男生女与怀孕时间及母亲年龄关系

年龄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9
20
21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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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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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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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38
39
40
41

Note:在国外流传的此表可能采用更符合科学习惯的性别比例,而非单一的性别,但本质一样。

针对怀孕时间而言,东方的迷信要联系到阴历或者阴阳五行虚无飘渺的东西,而西方的迷信更加似是而非一些。西方的迷信认为生男生女跟月经周期相关,比如月经后期更易生男孩,有研究显示接近排卵期受孕更易生男孩。从生物学角度来说,由于X与Y精子游动能力有差异,那么在排卵后才做爱,精子要逆流而上找卵子,快者先上,产生男婴可能性更高,而在排卵前先做爱,就有精子等卵子之嫌了,那么Y精子就没有优势了。麻烦在于,这卵细胞跟中国女性的内敛有得一比,精子并不跟卵细胞一接触就受欢迎的,成百上千个精子要通力合作试图打破卵细胞的包膜,靠的是头端的顶体释放酶去溶解它,先到未必占便宜,后来者一样有机会,比如先来把武器用光了,后来者捡最后一根稻草的便宜也同样说得通。目前相关研究没有定论,因此,即使在月经周期中有X与Y精子的不同优势,这种优势的效益也甚微小。

中国有句俗话,“酸儿辣女”,意即喜吃酸者生儿,喜吃辣者生女。针对这样的概念,有人进一步发挥,指出什么样的食物属于“酸性”,什么样的食物属于“碱性”,吃“酸”有助于生儿,吃“碱”有助于生女:

碱性食物:青菜、水果、牛奶、面粉制品、茶、海带、海藻、碘、钙、维生素d;
酸性食物:牛肉、鸡肉、鱼、蛋白、酸味水果。

食物性的中药也是常见的试图干预后代性别的手段,如果要生儿,有人建议多吃黄芪,华粱草、肉苁蓉、远荷子等在理论中跟补肾或者阴阳联系在一起的称得上劣质食品的中药。肾脏跟睾丸在发育过程共享了供血管道,睾丸下降后仍有血管相连,故而古人观察到肾与睾丸之间的联系,形成肾主生殖的荒谬理论。

西方的迷信在食品上五花八门,比较流行的是:

生儿:母亲吃红肉类(猪肉,牛肉)越红越好,咸性小吃比如椒盐饼。父亲要多喝可乐。
生女:父母要多吃鱼与蔬菜,大量地吃甜食、巧克力、与奶制品。

食物没有寒凉温热、酸性碱性这样的虚幻属性(无论偏酸还是偏碱,消化后对身体内环境酸碱度没有影响)。在动物身上的确观察到后代性别受食物的影响,在人也有这方面的研究,比如2008年Mathews与Johnson等人就把孕前期母亲吃高热量食品跟生儿子联系在一起了,他们发现,食物热量摄入最高的1/3的人群生儿的可能是56%,而最低的1/3只有45%。这个研究受到了学界的质疑,怀疑其统计上的偶然结果。所有的食物与生儿比例的研究都无法排除这样一种可能,人群有生育性别上的差异,而这种人就有性格上的不同,导致了他们喜欢与不喜欢某种食物(即易于生儿子的更喜欢多吃),而人为地改变自己的爱好并不能对生育结果产生任何影响。

与食物酸碱概念相对应的是,有人相信女性阴道如果偏碱则会生男孩,如果偏酸则会生女孩!这个理论在20世纪前半叶还颇受青睐,但后来不为研究所证实。局部酸碱度改变可能影响精子的运动能力,但麻烦在于这种影响对X与Y精子起同样的作用,精子的长途旅行中阴道内距离可能太短而可以忽略不计。

基于前面述及的精子游动能力的差异,一个想当然就是性交姿势会对生男生女产生影响。在1820年法国皇后的妇产科医生Millot写道:

孩子的性别取决于(性交中)女性最后的姿势:是受其在射精时躺在哪一侧决定的,如果她躺在右侧,就是男孩,而躺在左侧总是生女孩。

这一思想显然跟东方文化的“男左女右”背道而驰,但Millot医生并非其开创者,它来源于古希腊。古希腊还有另一种男右女左的生育观念,著名的哲学家阿拉克萨哥拉(Anaxagoras )就建议做爱时把左侧睾丸扎起来,从而阻断从左边来的精液,可以生儿子。这种思想后来传到浪漫的法国社会,他们干脆把左侧睾丸一切了之,就为了生儿子!

左右决定性别的观念当然是空穴来风,毫无根据。但性交姿势决定论还有更为似是而非的实践与理论。一种流行的观点是正统姿势(英文中叫传教式姿势,大概源于基督教的性禁忌,认为追求性快乐不符合神性,男上女下是正统姿势,其它姿势是不道德的)更多产生女儿。有两种理论支持男上女下姿势产生男孩的观点,一是此种姿势精液集中的阴道中,要经过阴道及宫颈的酸性环境,而男性精子更不耐酸,所以多产女孩;另外就根据精子的移动能力建议X精子在平躺位更易于移动,或者说X精子与Y精子没有移动距离的差异,Y精子不占优势。

与正统姿势相对的,就是女上男下式,或者站立式,在这些姿势下,精子需要克服重力向上游,当然相对而言负重更少的Y精子更有优势,可以生男孩。针对这种假说不太容易设计出科学研究来验证,不过,与之相对应的有所谓悍妇生儿论,悍妇并不见得就是力气大的,主要是那种进取心强或者权力欲与支配欲更强的女人,她们更易生儿子。如果举个案,中国古今第一悍妇非武则天莫属,她生了四个儿子,两个女儿;新英兰的奥克兰大学的格兰特博士(Valarie Grant)只生儿子(三个)。格兰特研究悍妇后在1998年写了一本书,阐述女强人生儿子的理论,她把原因归结于体内激素更适当Y精子活动使卵细胞受精。不过,可以想见,支配欲望强的女人更多地采用女上男下的姿势,为性交姿势-后代性别假说提供了佐证。希望未格兰特博士在她的问卷中,除了询问支配欲望心理的问题,还要加上最喜欢的性交姿势及最常采用的性交姿势这样的问题,就可以进一步澄清这之中的疑问。

如果上帝要让我们通过性交姿势有能力控制产男产女,那么他会设计女性有一个长长的管道从子宫到达锁骨下的“受精囊”,卵细胞要在此处受精,再转移到子宫生长。那么女性在立位或者坐位时,就有利于Y精子抢先到达并使卵细胞受精,如果女性在正统姿势或者狗交式时,受重力影响,X精子就占优势。对现有的女性生殖体系而言,精子到达输精管受精会卵子处,其路程复杂,使得哪种体位都不太占优势。

遗传物质在迅速分裂细胞中占总重量的7%,细胞中99%的分子是水,水占细胞重量的70%。精子的主要目的是向卵子传递遗传物质,会减少不必要的细胞器,但其总比重至多在7%的基础上加倍,假如我们用15%来算,因为DNA的差异而形成的重量差异不过0.6%,这需要很长的路程才能区分开二者游动能力的差别,这就是为什么采用“精子,快跑”的分离技术仍然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的原因。用体位来达到自然分离的目的不太可能。

除了体位外,2007年捷克的研究人员(Kaňková等)在《自然科学》杂志公布了一项研究结果,认为一种叫弓形虫的寄生虫感染会导致生男孩。他们测试母亲的弓形虫抗体滴度,阳性者后代61%是男孩,阴性则为53%。随着抗体滴度增加,男孩比例升高,可以高达72%。弓形虫在人群中感染率可以高达80%,他们的这一研究如果成真,非常有现实意义。

弓形虫的主要寄生宿主是猫,其它哺乳动物及鸟类可以成为中间宿主,它需要在猫体内完成繁殖过程。弓形虫可以改变宿主的行为,比如针对鼠,它可以让鼠不再怕猫,而且更喜欢与猫亲近,当然结果不言而喻,总是变成猫口中食,但弓形虫以此为机会回到猫身上。弓形虫也影响人的行为,变得更大胆、直接、易妒、猜疑心加重,还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率,不过在女性据说还能增加智商——增加女强人的机会,看来格兰特博士还需要进一步诊断她调查的女性是否有弓形虫感染。

多养猫即使可以增加生男孩的机会,对于父母来说还是不要轻易尝试,因为弓形虫感染会增加后代唐氏综全征(Down Syndrome,包括21三体综合征,又称先天愚型)。人体针对发育不良胎儿有自动流产的能力,但弓形虫似乎引起监督过程放松,导致发育异常的婴儿成功地生产。在确定的唐氏综合征中,有人发现总的男女性别比为1.24,而在21三体综合征中则高达1.61,因此,多生儿子结果多的是先天愚型,那并不是发算的买卖。

养猫生儿有很大风险,还有些什么低风险的手段呢?太多了,中国人中很多人就靠把孕脉发财,靠开吃了没事或者有事短期内也发现不了的中药而致富的。国人大凡有阅历的,见过不少,就不过多例举了。咱们看看西方人的迷信开开心,体现一把咱们科学青年的爱国情怀。

  1. 亚里士多德很牛,稍有“知识分子”倾向的中国人都知道的。他曾为生儿烦恼的人开过一个极低风险的偏方,他说做爱不可随便,还要看天气,如果在南风中做爱,产男孩,如果在北风中做爱,就会生女孩。有科学知识的人知道,风中做爱并不会引起感冒,所以风险是极低的,关键在于从来没有人研究是否有效。吃中药有致畸风险,有强烈愿望要生儿子的,我倒建议试试老亚的千古秘方,不管儿子生成没有,起码可以浪漫几回。
  2. 有人称女着男装做爱可以生儿子,这没有研究证实。但建议有强烈愿望的要试试,反正没副作用。
  3. 美国有人相信做爱时把内脱下来的内裤要放在床的右侧,就生儿子,如果放在左侧,就生女儿。中国男性同胞要注意了,男左女右是要反其道而行之的。
  4. 有人称在双数日及夜间做爱生儿子,在白天及单数日里做爱就生女儿,这虽然没有研究证实,但完全没有毒副作用,建议绝望的夫妇试一试。
  5. 有人称做爱时把女人做到高潮时,此时受孕易生儿子,这也没有研究证实,不过,不管有没有强烈生儿子的愿望,一律建议试一试,没有副作用,只有副收获。
  6. 据说做爱前男人喝点咖啡可以生儿子,注意不要喝得太多,整出心悸来就有副作用了。
  7. 据说做爱念咒有效,不过,咒语已经失传,想要试验者,不妨采用新时代的咒语,“工人的儿子有力量!嗨!工人的儿子有力量!”这是生男的咒语;如果念“乖儿我草泥马”也生男,但如果把“乖”念成“龟”就会生女了,切记。
  8. 据说在床下藏一木勺或者红头绳,有利于将来生儿子,这没有实验证实也没有实验证伪,不妨一试。

在中国现在还流传着一个从法国传来的现代迷信,相信补钙有利于生儿子,一个经典的补钙方案如下:

天然钙既是营养剂,又能提高生男孩的机率。希望生男孩时,女性早晚要各服用2颗,1天4颗,持续服用2个月以上。有的人认为服用愈多、效果愈好,因此1天用30颗。的确,作为营养剂的天然钙能补给母体的营养,即使服用稍多些对身体也无害。

或者

1. 在准备怀孕前,正确测量基础体温,突然下降的日子是排卵日,如果不能确定,可以到医院检查子宫颈黏液来帮助判断;
2. 在排卵日当天或第二天性交,因为此时阴道分泌物呈碱性,有利于y精子的存活;
3. 每天服用天然钙(4粒),直到医生确诊你已经怀孕了;
4. 在受孕前的2个月内,要使用保险套避孕,不可使用其他避孕方法;
5. 采用有利于生男孩的体位进行性交;
6. 精液越浓越好,所以在准备受孕前应该禁欲。

原始方案来自法国的Stolkowski与Choukroun,他们的建议是吃高钾与高纳,配以低钙与低镁食品,这样可以生儿子,如果想生女儿,那么就相反,低钾低钠配高钙与高镁食品!根据他们的最早研究,47对夫妇中有39对夫妇得到了他们想要的孩子,总有效率高达84%。这个方案传变味了,不论原始方案,还是现在的流传方案,有效率都可能是50%。

总的来说,目前并无研究证实任何试图改变生男生女的技术与手段,包括最符合科学原理的体外X与Y精子分离术。期望生儿子的人必需明白一个道理,任何帮助你的手段都有50%的成功率,女儿拍你一马掌,或者远在万里外的寻正给你发气功,都有50%的机率让你生儿子。对于用生子骗财的人来说,他有一半的顾客都是成功的,因此,他很容易给你提供一个长长的成功案例清单,行骗的时间越长,这个单子可以越长,长到你百分之百地相信他可以百分之百地成功。

育子之德

中国由于有计划生育,使得人口性别有极大失衡,追求生儿子的思想导致弃婴溺婴等非人道行为,所以普遍把试图选择子女性别的行为看作不道德的行为。选择子女性别跟灭婴行为有联系,但在道德范畴应当是独立的,应当就事论事。

如果子女中男多女少,或者女多男少,在继续生育时为平衡子女中的性别而进行性别选择,在很多人看来没有不符合道德的担忧,而且这样的行为在西方也被大量实践,很多夫妇获得平衡的性别倾向少生,否则会继续生育,也会关心下一胎的性别。

西方社会并没有针对性别选择形成统一的道德认识,也没有相应立法,阻止人们进行后代的性别选择。

如果父母有强烈的育子追求,甚至不惜弃婴溺婴,那么这样的父母不太可能善待新生的不想要的子女,从子女福利角度来说,允许对子女在出生前或者在孕育早期进行选择行为是符合道德要义的。

对待生育性别选择笔者并无定论,仅提供上述角度供读者思考。

计划生育一胎半对性别比例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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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中国的计划生育造成了人口性别比例严重失衡,引起多方关注。计划生育政策在实践中也是最受中国公民抵制的国家政策,有的地方屈从于公众压力,或明或暗地允许头胎是女孩的家庭超生,生育有男孩之后就加强监管力度不允许继续生育,而许多农村家庭,基于传统观念,与计划生育政策对抗也以育有男性为底线。生育男孩后不再允许继续生养的政策,有人名之以一胎半政策,无论有没有这种政策,这种现象是存在的,可以称之为一胎半现象。

针对一胎半现象,有人产生一种担忧,认为一胎半的选择结果,会导致男性越来越少,女性越来越多,形成性别失衡。著名科普作家方舟子专门教训有这种想法的人,认为直觉不科学:

在中国农村推行计划生育的一大阻力是重男轻女的观念,生了女孩的家庭总想要再生男孩,有许多地方为此做了让步,在农村实行“一胎半”政策,第一胎是男孩的不能再生,是女孩的可以再生一个。有一位“中国问题专家”曾撰文抨击说,这样下去,岂不是女孩越来越多,男孩越来越少,会造成性别比例严重失衡?

其实,由于生男生女的概率相同,只要不用人工流产或溺婴的方式人为地选择婴儿的性别,那么不管采用什么生育策略,都不会改变男女比例。即使生男孩只能生一个,生女孩可以一直生到生下男孩为止,也不会使女孩多于男孩。

科普作家也容易想当然,尽管方舟子在生殖生育方面的科普作文多如牛毛,他也谈过男女性别比例问题,但显然他曲解了“中国问题专家”,缺乏对相关领域基本知识的了解。

方舟子的说法是不严谨的,“生男生女的概率相同”么?不同,在不同的人群还有差异,一般认为男女出生的性别比为105%,由于男女在死亡率与寿命上的差别,人口具体性别比比出生的性别比要小,比如在2000年,全世界男女性别比为102%。

作为语文状元的方舟子或许要纠正其假设为生男生女的概率“保持不变”,生头胎男女比为105%,生二胎仍然为105%,三胎四胎依然如此,那么,其推论似乎又活过来了。不过,这个前提仍然是不严密的,方舟子的推论要正确,不仅生男生女的概率要“保持不变”,而且在人群中所有人的生男生女概率要一致。对相关领域稍有了解,就知道这样的前提目前是不可靠的。在学术界不仅有关于概率变化的争议,比如,二战期间男婴比例就显著增加,我曾撰文介绍过战争导致男婴比例增加;学术界还观察到人群中生男生女的概率并不一致。

针对生男生女概率的变化的推论太过于复杂,方舟子批评的“中国问题专家”显然依据的是人群生育性别比差异这样的前提来结论的,而不是直觉。如果人们都要生男孩,生到男孩为止,靠直觉我们的感觉是人群中男孩越来越多,因为人人都在努力生男孩。

如果方舟子看懂了“中国问题专家”的反直觉结论,不难发现其逻辑的自洽性,即使不懂相关领域,稍查资料,不难认识到“中国问题专家”并非同他一样信口开河地想当然。

如果人群中有一些人倾向于生男孩,有一些人倾向于生女孩,那么一胎半造成什么后果?倾向于生男孩的夫妇得到更多的机会生一胎,倾向于生女孩的夫妇得到更多的机会生多胎,换句话说,多育男者更少生育机会,多育女者更多生育机会,其结果不言而喻,下一代人口趋向女性化,产生性别失衡。中国目前存在严重的性别失衡,主要是男性增多,一胎半就可能形成自然的缓解手段。而对改变婴儿男女比例的人为原因,比如溺婴与人工流产,就可能需要相关的较正才能找到真实发生率,不然就会低估。

“中国问题专家”的前提考证

针对人类生育性别比的研究源远流长,认识到人生育男女比例可能有差异已有上百年历史,这方面的论文甚多,就不一一列举。本文仅列举一些最近的研究说明这种可能性。

尽管在人群的规模上性别比例趋于平衡在一个固定水平上,但可能有的夫妇多产男婴,有的多产女婴。在英国Newcastle大学的Gellatly博士通过对927个家庭近56万人进行调查,发现父亲决定着其后代的性别比例,如果父亲多兄弟,则后代男婴比例显著增加,如果父亲多姐妹,则后代更倾向于产生女婴。随后Gellatly博士采用计算机模拟的方式提出性别比例的遗传性假说,于2008年发表在《进化遗传学》杂志上。

当然,如果方舟子勤看专业文献,他可以用伦敦热带医学与卫生学校的Maconochie博士于1997年发表在《英国妇产科杂志》上的一篇论文反驳,Maconochie博士通过对苏格兰医院中出生婴儿性别分析,发现前胎性别对后胎性别没有联系,故而认为不存在性别集中现象,他的样本差不多跟Gellatly的样本一样大,总人数达到55万。Maconochie的文章提供了足够的细节,让我们可以直接察看后代的性别关联。

我们假设人群生育男女呈二项分布,男婴率为p,则女婴率为(1-p)。对育有三胎的人来说,三男几率为p^3;三女几率为(1-p)^3;二男一女几率为p^2*(1-p)*3;一男二女几率为p*(1-p)^2*3。对育有四胎的人来说,四男婴几率为p^4;四女婴的几率为(1-p)^4;三男一女为p^3*(1-p)*4;三女一男为p*(1-p)^3*4;而二男二女则为p^2*(1-p)^2*6。我们可以考查实际分布是否服从二项分布的理论推导,见下表:

状态 实际比例 按总体男婴率计算理论比例 按局部样本计算理论比例 按50%的男婴率计算理论比例
前三胎        
三男 15.8% 13.7% 14.1% 12.5%
二男一女 37.2% 38.6% 39.0% 37.5%
一男二女 34.4% 36.3% 35.9% 37.5%
三女 12.7% 11.4% 11.0% 12.5%
    有显著差异 有显著差异 有显著差异
前三胎合并计算        
三男或三女 28.4% 25.1% 25.1% 25%
1:2状态 71.6% 74.9% 74.9% 75%
    有显著差异 有显著差异 有显著差异
前四胎        
四男 9.0% 7.0% 6.8% 6.3%
三男一女 20.4% 26.5% 26.1% 25.0%
二男二女 34.2% 37.4% 37.5% 37.5%
一男三女 29.6% 23.5% 23.9% 25.0%
四女 6.7% 5.5% 5.7% 6.3%
    有显著差异 有显著差异 有显著差异
前四胎合并计算        
四男或四女 15.8% 12.6% 12.5% 12.5%
1:3状态 50.0% 50.0% 50.0% 50.0%
2:2状态 34.2% 37.4% 37.5% 37.5%
    有显著差异 有显著差异 有显著差异

注:差异为理论值与实际值比较的统计学显著性。

我们察看三胎,取所有三胎以上的样本进行分析,实际分布与理论上推导的比例有显著差异,无论我们用全体样本,局部样本,还是50%的男婴比例。差异体现在增加的极端现象,实际上的三男或者三女状态比理论值要多,也就是说,有些人更多产男,有些人更多产女。

用四胎计算,实际值也与理论上的二项分布存在类似的显著差异。也就是说,Maconochie博士的数据也可以证明某些人更多产男婴或者女婴。

与Gellatly博士观点类似可能一致的还包括在2006年发表在《生物理论杂志》上的英国Kazanawa的一篇论文,他在美国与英国的样本中发现有暴力倾向的男性更易产生男孩。如果暴力倾向可以遗传,我们又可以联系到战争时期男婴增加的现象,在战争时代,暴力男显然比温柔男更有生存机会,同时,女性更喜欢暴力男提供的安全保障,也就有更多交配机会,所以多产了男婴,相反在和平时期,女性更爱温柔男,毕竟人人都怕挨揍,于是乎人口又趋向于多产女婴!

两个大型人口调查分析中样本多达数万,如果熟知相关文献,知道目前的证据还达不到学界共识的程度,但起码我们知道“中国问题专家”比想当然的科普作家更有专业素质,言之有据。

不可战胜的策略

在生育问题上有一个费歇尔原理,讲为什么男女比例为1:1。如果存在多产男性的个体,那么群体中发生男性多于女性,则男性的交配几率会少于女性,那么群体中多产女性的基因就会得到更多的传播,反之亦然,基因在生殖竞争上博弈的结果就是男女比例为1:1,这种博弈结果,在进化博弈论称之为不可战胜的策略

如果人群中个体存在生育男女几率的差异,那么这种现象面临费歇尔原理时又是如何自洽的呢?

首先要注意到,不同种族与国家的男女出生比例存在着系统性的差异,虽然男女出生比例接近1:1,但几乎所有人群都是男性多于女性,如果按费歇尔原理存在一种动态的平衡,我们起码应当观察到不同时间,不同人群在1:1左右摆动,而不是只大于1:1。

费歇尔原理事实上并不能解释出生性别比接近1:1。为什么呢?比如人群中有三种人,一种多生男,一种多生女,还有一种1:1。现在人群中男性是女性的二倍,那么女性就得到了二倍于男性的交配几率,多生女性的基因得到了二倍于多生男性的基因传播几率,显然,其后会导致女性的增加而男性减少,但人群中比例接近于1:1的基因并没有选择优势!只要人群中交配几率均等,多生男或者多生女的基因就不会消失,但会随着已有人群男女比例而变化,其结果最终只能导致后代在1:1的性别比的左右摆动,但不会趋向于1:1,因为人群男女比例变化的结果并不导致产生后代性别比1:1的基因更具有传播优势。

其次,即使费歇尔原理有效,其前提要求后代交配几率在人群中一致,而这一点在现实中更易看到反例,高个子和矮个子,长得丑的跟长得俊的,力气大的与力气小的,其交配几率明显不一样。比如在2007年的《性行为档案》杂志上Blanchard跟Lippa发表了一个BBC的调查研究,证明兄弟多了,弟弟就女性化,易于成为同性恋,如果多生的男子同性恋化,其后代的交配几率就不一致了,人群中部分人更倾于生男则不跟不可战胜的策略相矛盾。

Gellatly博士则从基因的男性主导与隔代遗传的角度解释后代性别比在人群中不一致如何突破费歇尔原理的。假如男性基因型为mm,则产生男性后代为主,如果是ff则产生女性后代为主,如果是mf则产生相同数量的男性女性。女性虽然不起决定性作用,但在下一代有一半的基因来自母亲,所以来自母亲的基因在下一代有一半的几率决定第三代是生男还是生女。人群中由于存在这样的基因分型,所以会有动态的基于费歇尔原理的平衡,比如观察到的战争期间及早期战后男婴比升高,就可以解释为战争导致男性丧失,后代为女性居多的则会因为战争损失而减少决定下一代性别的机会(多生儿子的更多儿子存活机会,从而产生下一代更多男性,而独子或者少子者,更易因失去儿子而丧失决定下一代性别为女性的机会)。当人群中男性显著增加时,再基于减少的交配机会,到再下一代时纠正过来,产生更多的女性。

总结

在计划生育政策下,如果人群中存在生育后代性别比差异,那么追求生男孩的社会心态将会造成女孩增多,因为倾向于多生男孩的夫妇更易满足生男孩的条件而少生后代,倾向于少生男孩的夫妇会多生后代,造成性别比例失衡。一胎半政策或者现象可能会导致性别比例异常。

附原文:直觉是靠不住的

作者:方舟子

在中国农村推行计划生育的一大阻力是重男轻女的观念,生了女孩的家庭总想要再生男孩,有许多地方为此做了让步,在农村实行“一胎半”政策,第一胎是男孩的不能再生,是女孩的可以再生一个。有一位“中国问题专家”曾撰文抨击说,这样下去,岂不是女孩越来越多,男孩越来越少,会造成性别比例严重失衡?

其实,由于生男生女的概率相同,只要不用人工流产或溺婴的方式人为地选择婴儿的性别,那么不管采用什么生育策略,都不会改变男女比例。即使生男孩只能生一个,生女孩可以一直生到生下男孩为止,也不会使女孩多于男孩。

这个结论违反了人的直觉,会有许多人无法接受。不相信的人可以具体算一算进行验证:1000对夫妇生育,500对生了500个男孩,停止生育;500对生了500个女孩,继续生育;后者又得250个男孩,250个女孩;后者再得125个男孩,125个女孩……加起来男女孩总数相同。现在中国男女比例的确严重失衡了,不过是女孩少于男孩,这是由于女孩被流产或溺杀引起的。

下略……

2009.12.28

(《中国青年报》2009.12.30.)

Pearlher式的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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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太祖把中国一片美好土地与人民搞得天怒人怨,上帝最终过意不去,把他收入地狱中去了,他亲点了一个继承人,叫华国锋,华国锋没脑子,只会逢迎拍马,迎合上意,原指望不过是做个好好先生,当几年有油水的大臣,想不到居然得窥“神器”,荣登“大位”,有福被选中,但实在没能力消受。毛在世,华得平安,毛一去,华就找不着北,由于感恩戴德于老匪首毛,因此发出著名的两个凡是论断:

“凡是毛太祖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毛太祖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

毛长于阴谋,尽管是政治白痴,他把中国经营得象铁桶一般,此人不行善道,尽管风流无数,但留下的继承人不是白痴,就是傻逼,唯一象模象样的,又给弄进朝鲜战争中炸夭了。毛在世,基于他翻手云,覆手雨的本领,他不受挑战,有本事的都下放的下放,关监的关监,自杀的自杀,枪毙的枪毙,华如果有本事,多半去那家农场刷马桶去了,没本事才被放心地安排为继承人,因为毛多少也明白,只有华这种人才会借着他的余荫折腾,当然也要全力维护他的声誉。

毛没想到的是,华也不能理解的是,毛被当作僵尸展览,他的政策已然没有生机,中国人表面敬奉死人,最不怕的也是死人。你本人死翘翘了,再多的阴谋也只能在地狱中折腾,活人现在巴不得看你那不明不白的灰孙子的笑话,为之铺设平台,添薪加材,看看世纪“伟人”留下的是什么种。(对不起了,寻正又摸死人了,不符合那个“农村版罗伯特规则十三条”,好在我从来不看那个规则,用不着顾忌它)

长话短说,毛没有金日成(名字取得好,日成了,才会下正常的仔)的运气,只好将就着找一个趴耳朵做种,以为可以把他穷凶极恶的地狱政治进行到底。华是趴耳朵,半路做种,当然政治上无能,也未继承半点毛的阴谋特长,中国人民针对毛的倒行逆施已经麻木愤怒了,毛多活些年头,都有跟他以前批翻的中共党首同样的命运,坐在火堆上还要用两个“凡是”加油,华的命运不言而喻。华的命运也不差,由于他是好好先生,性子上没有毛的阴冷恶毒,很少害人,所以得以善终,成全了国人的报应之说。

中国是产生极端主义的温床,对应于华这种政治无赖行径,在民间还有相成辉映的民间政治群体,那就是Pearlher式的斗政府:

凡是跟政府对抗的,我们都要坚决拥护;凡是跟我们唱反调的,我们都始终不渝地攻击消灭她。

唐小昭针对意外兴起的民间抗暴政英雄唐福珍女士进行了质疑,捅了这个民间政治群体的马蜂窝,一时间网络上讨伐唐小昭的声音盖过了讨伐向唐福珍女士施暴的成都当局,看看这些“民主自由人士”们的攻击言论吧,其恶劣与恶心程度,已经让我无法列举在我的博客上了,怕污了众人的眼。言而总之,半拍恨不得有人逼死唐小昭,Pearlher恨不得唐小昭就此消失,名誉扫地,其他拥趸们,也大抵是恨不得唐小昭就在眼前,可以让自己痛快地打耳光。

唐小昭质疑一文,是回到人本主义的底线,生命不是拿来随便以一个名目牺牲的,无论是执政党欺人的牺牲,还是民主自由人士自欺的牺牲,到头来很容易变成闹剧,适得其反。诚然,有需要我们用生命抗争的时候,比如果生命本身就受到威胁,人生安全是尊严受到了挑战,那就容不得毫无意义的妥协,维护财产权也可能会发生这种情况,但无论如何,唐福珍的事件并不存在这样的条件。唐福珍的牺牲,不但让她自己失去了生命,也让亲友陷入困境,唯一得到好处的是,是与她并不相关的人,民主自由人士多了一张指责政府冷血的宣传报告,这就是那些捧她成英雄的人的基本心态。

唐小昭的大实话让Pearlher等人大为不满,一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有着常规仇财仇富心态的民主自由人士中也掀起了愤怒的海浪,孰不知,主张财产权的要义就在于此,中国传统文化毒害了民众心态,总觉得为利而行不是正道,好象如果一个人为了财产而争,不是为了“祖国的荣誉”,或者“共铲主义”理想,或者“民主自由”的人权,就变成了势利小人,君子不言利,因为中国的君子们有了足够的话语权,往往阴谋地把自己的私利夹带在那些“神圣”的字眼中了,而“势利”的民众,就始终处于道德的不利境界,“不顾民族大义”,“卖国贼”,“汉奸”,“势利小人”,“利欲熏心”,中华民族最多的就是这类压得普通人人权不伸的帽子。

谁占据了道德的致高点?Pearlher再批唐小昭《小昭式的斗地主》,其中有如此精彩的名言:

“中国教育的精华在于若是斗敌人,怎样都能把你打入18层地狱,让你永世不得超升,让整天念嘛嘧哄的达赖喇嘛也能活薄人皮没商量;若是对着自己,豆腐渣压死一堆孩子也能兴国,丧事都能都往着喜事办。”

唐小昭因为质疑了一厢情愿的树英难之举,认为唐福珍维权的最后行为方式不智,现在变成了“民主”与“自由”的敌人,民主与自由如此易于树敌,不要也罢!“维权人士”开始了深挖背景,重新旧账的“斗敌人”之旅,如果有人说唐小昭小时候抢过小朋友的棒棒糖,大概在”维权人士“的眼中也会成为罪大恶极的原始表现了。唐小昭言行不合我意时,我也曾高调批判,但显然,这些“维权人士”的是非不分、逻辑混乱、与污言秽语越过了我能认同的底线。

针对唐小昭的观点可以辩驳,甚至在辩驳的基础上夹带人身攻击,只要不过分,有关联,仍然可以忍受,“维权人士”做不到这一点,令人失望,除了谩骂,连基本观点都没搞清楚,如果有人维护赞同小昭观点,“维权人士”立即反脸相向,用语恶毒,真是敌人的朋友是敌人,比毛太祖做得还过分!如此极端的“维权”风气,恐怕正是中国的民主深陷在专制的泥潭中的根本原因:主张民权的人掌据了政权,比现有的专制者还要可怕,1949年证明了一回,以前的太平天国就不用说了。倡导民权者处于口淫期,中国民权的主张,依靠这些“维权”者,还不如依靠现在的专制政府实在。

“维权”者们津津乐道国外财产权如何如何,再多的钱都不卖,主张或者暗示唐福珍是在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的尊严(我始终没有明白这尊严一词是如何靠上去的,但他们说是尊严,我们说不是恐怕又有“敌人”之嫌了,还是不深究了)。我觉得“维权派”需要懂得一些基本逻辑与事实,不要成天把一些似是而非的虚妄论点挂在嘴上,而且唐福珍的财产权也是唐小昭主张的,她认为唐福珍活着更有机会争取她的正当财产权,“维权派“在攻击唐小昭时夹带这些内容,是他们缺乏辩驳能力或者不能针对具体主张反驳而采用胡搅蛮缠的煽情炒作。

在我驳斥他们不懂偏要把个案塞进来当作普遍现象之前,先说明一点,即使他们说的是事实,也不表明中国人就有了跟中国政府抬杠的资本,开发商出再多钱都不卖,拿你没办法,那是美国,你如果忘了生活在中国,偏要去找政府要社会安全金(美国),或者进了医院要医院的现金处补贴你路费(英国),你被抓进了派出所,谁都会说你活该。

中国的钉子户希望不要因为“维权”人士的煸动而真以为中国变成了美国的一个州,从此可以漫天要价,就地要钱,或者赌气象Pearlher《小昭斗地主》一文中所描述的那样,搞一个“信念广场”或者“理想阁楼”,可以卖门票收钱。即使是美国的州,或者英国的镇,或者德国的一个市,地方政府仍然有极大的自主权,可以立符合公众利益的法律。

在“维权”派的眼中,财产权是绝对的,天王老子都可以不卖,要卖,就得按我的价钱来,否则没商量。这也许就是众多“维权”派,捧唐福珍派张口闭口的尊严。事实上的确如此么?NO,稍人现代社会生活常识,就知道这样的立论错无可错,绝无公正性可言。“维权“派们得意列举了无数个个案,从美国到德国,从皇帝到飞机场,哪个都在私有财产权不可侵犯的大旗下折翼而返,这就是尊严——跟社会发展抬杠的尊严。我无意指责中国的钉子户,他们绝大多数都是在进行正当的维权——这又恰好是中国的特色,跟外国的物权意识与法律没多少关系。我嘲笑的是”维权“派不切实际的主张与只懂得叫嚣不知道建设的口头革命派行为。

当孙中山被指责为远距离革命派时,汪精卫身体力行刺杀摄政王,中国的口头维权派就针对相异于他们声音的赞同维权者口诛笔伐,或者写写如何跟国安喝茶。建设性意见提不出来,破坏性意见一大堆,针对同为民主自由呼喊的人揭短谩骂词词到位、句句钻心,内战内行,指责行政当局的不当行为除了谩骂,还是谩骂,外战外行。

这个相互关联的社会中,存在着绝对的财产权么?不存在。设想如下情景,政府要修一条直通成都到重庆的大道,政府出面买下了其中绝大部分土地的产权,现在存在三个钉子户,他们要价1000万,政府不干,认为只值5万元,价格谈不拢的,其中一个住家户毫不客气地说,

我以前要价1000万不买,现在我还不卖了呢,你给我2000万,老子都不卖了!这是我的财产,是我的尊严,你们侵犯不得!

对于政府来说,由于整条路都规划设计好了,前期投入包括其他所有涉及地产都买下了,放弃这个工程损失几十个亿,显然是无法进行的,如果改道,那也得花纳税人额外上亿的资金,对于政府来说,这钉子户已然变成了公然勒索——以你的前期投入为准,在绝对物权法下,政府除了被勒索,还能怎么办?同样买地给政府的,由于谈判顺利,虽然跟钉子户处于相同地段,拆迁费用相近,却只得了5万无补偿,现在要给三个敢于勒索的人上千万的补偿?对于“维权”派来说,看到的是民意得伸,政府缩头,于是乎人权得倡!他们看不到的是背后更多的实质不公。在西方世界中游戏规则真是这样的?“信念广场”可以随心所欲?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人权法案)如是说:

“No person shall… be deprived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the law; nor shall private property be taken for public use, without just compensation.”(不通过合理法律程式,不可以剥脱任何人生命、自由、与财产;不得在没有提供公正的补偿情况下以公众名义获取私有财产。)

那些动辄英美又如何如何的“维权”派大概很熟悉的了,美国密歇根州运输部(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DOT)出版的一个关于公路与私权的一个小册的首页上强调的内容(该报告附于些文后)。人权与物权大倡的美国允许绝对的私有财产权么?对于活跃在中国的美国维权主义者来说,显然美国宪法应该这样写:

“No person shall… be deprived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the law; nor shall private property be taken for public use, without the owners’ voluntary agreement.”(不通过合理法律程式,不可以剥脱任何人生命、自由、与财产;不得在没有业主自愿允许的条件下以公众名义获取私有财产。)

可惜,美国宪法的起草人与投票人都比我们的”维权”人士要专业,没有留下一个明显的法律漏洞让上面提到的投机行为成为现实。稍有经济学常识,都知道如果有这样的法律,任何公共项目将不再有可能,因为谁先与政府协商卖地,谁就会得到“最不公正”的价格,政府买的地越多,前期投入越高,后面的讨价还价者就可以加越高的码,说到钱,谁也不是笨蛋,谁愿意吃这种亏?自然而然的结论是,政府可以立项,但没有人愿意卖地。

密州政府报告说,针对公路的维修提高,车祸及其相关的死亡与伤害降低了75%,这还是在公路动输量在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取得的(10年运量增加30%)。如果美国人主张绝对的私有产权,那成群结队的钉子户岂不让那些多死的人白死了?你把密州政府(其它州政府也无什么不同)当着多数暴政也好,还是侵犯人权也好,事实如此,不容辩驳,千万不要随口又来美国钉子户又如何如何,美国人拔钉子又快又及时,暴力抵抗试试,抓你进监狱判刑没商量,根本不会让你有机会拧起汽油桶的。

美国政府一旦因公共利益要征用你的地,是没有商量余地的,你不服气,可以向法院或者政府机构申诉,但申诉失败,拿起枪保卫自己的家园无疑是找死。民主,不是扯皮玩过家家。

这份报告不长不短,英文教师不妨把它当作学习材料,既让学生学外语,又开启民智,学会合理的现代社会管理模式是什么样子,不要成天幻想,民主了,我就长出一对翅膀在天上飞……

总结密州征地模式如下:

  1. 政府确定适当的公路路线(透明公开不言而喻)
  2. 如果只是临时占用或者涉地面积小,进行市场评估(market study)
  3. 如果需要更多地占地,要进行正式评估(appraisal),上述2的情况在业主的要求下也可以进行正式评估
  4. 有执照的正式评估员(他们独立于政府)对业主的地产进行评估,给出合理的市场价格
  5. 基于上述评估,DOT派出协商员与业主进行合同协商,业主可以提出异议,协商必须在90天内完成,如果不同意,那么在此期间,必须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6. 签署合同后60天内DOT付钱,DOT支付各种手续费。

合理补偿费用中包括:地价、迁居费用、寻租(买)费用、贷款利息差价、商业迁移导致的成本、以及其它偶然费用。DOT还有专门的迁居服务项目。这些当然都是人性化的好的一面,一切,都为了一个目标,你必须迁,没有商量,可商量的如下:

如果你拒绝签约,你就必须按下面的法律程序办:

  1. DOT向你发出数份法律文件,将该付给你的费用交付州财政局(保管),这些法律文件包括:

    诉状(Complaint),诉状听证传票(Order for Hearing on Complaint),占用必要性通告(Statement of Necessity),以及占用通告(Declaration of Taking)。

  2. 针对DOT的行动,你有两个选择,不愿意卖地者,你得挑战占用必要性,嫌地价低者,你可以挑战公正补偿,随之你跟DOT进入美国法院系统裁决,取决于法院裁决。法院决不可能因为你不高兴卖地而命令政府停止公益项目,句号。

中国政府需要学习有效地管理社会,中国的维权人士也需要学习,什么样的管理才是符合社会公义的,也是符合现代社会对效率的要求的。政府无赖,民众以无赖对抗之,维权人士只能做点火上浇油的勾当,这也算是中国特色吧,洗洗身上的口水,把失望再一次用图钉钉在墙上,睡了……

    密州DOT《公路与私有财产》报告:

英雄,我也摸一把——读关公与秦琼的对话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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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昭发文《绑匪》,质疑于2009年11月13日因抗议政府暴力拆迁而自焚死去的唐福珍的行为的正当性,她认为唐福珍的行为无异于自我绑票,面对威胁无效时,她公开撕票了。唐小昭一文引起了“民主异议人士”的公开抨击,Pearlher骂她摸人党——摸人党是什么意思颇让人思量,Pearlher解释说,

“摸人党蔑视强权惧怕强权的独裁主义性格,使他们所有的精力用于污蔑哪些丑化那些美化事物,而不敢转向那些实际的缔造者。唐糟糟和范跑跑相通之处在于不余余力打着自由,人性的幌子摸黑一切真善美。”

其意不外乎,由于摸人党看穿了或者不相信强权树立起来的虚假的真善美典型,他们将这样的态度推及一切事物,习惯于虚看即使是真实的真善美。换句话说,唐小昭的态度摸黑了本来是洁白的唐福珍,亵渎了这些“民主自由人士”心目中的英雄,引发半拍口不择言的大骂,恨不能中国政府逼死唐小昭了事。

英雄是摸不得的,咱们肉体凡胎,即使手上看上干干净净,在医学生的显微镜下也是细菌多多,真摸了英雄,难免细菌感染,细菌感染的后果么,有时免不了坏疽发黑,亵渎英难的事情于是就诞生了。但我看来看去,寻找着Pearlher、半拍以及他们的拥趸们的逻辑,却看不到很多阻止我摸一摸英雄的理由,他们大骂出口的原因更多的是泄愤,而不是讲理,这就是唐小昭一文与两位民主斗士的文章的本质区别。

对于泄愤式的攻击来说,比的是用语恶毒恶心,而不是理性地分析,乌鸦在天上飞,毛狗在地上追,这是民主斗士们讨伐唐小昭之战的特色——口水没有交集,看客只好要么理性地站在唐小昭一方,要么热血地战在斗士们一方。

斗士们的英雄摸不得的理由之一:死人摸不得(Pearlher)

“没有什么比对对口不能言的死者进行攻击更恶心,更不符合 农村版罗伯特规则十三条的了。

”小昭这个人是什么样的。每次看她出击不是对被关押的郭泉,就是对被软禁的刘沙沙,现在更高级了,对死人下手了。”

在寻正的常识中,死人摸不得是一种无聊与无知的死亡崇拜禁忌,其中心态一曰怕,二曰惧,三曰怜。人可以知道很多东西,但死亡后的事情一无所知,中国人传说死后变鬼,拥有凡人不能有的能力,所以怕死人;其二是人天生怕死,所以哀其行也。

惧者,人死后很多人怕沾着“死”气之类,数年前回乡,一农村妇女自杀成功,死在医院里,其家属抬尸归乡,医院突然来了不少说客,分别要求抬尸不得经X、Y、Z门,最终家属抬尸从侧门出,侧门对面的住户暴力抗议,悲愤的家属化悲痛为力量,打得其人狼狈而逃,方得以成行。

怜者,中国传统文化很有“鬼”本情结,一了百了,生前再不好,死后总要厚葬,方显示出自己的大义来,君子绝交,不发恶声,就是“鬼”本情结的文化延伸了。

唐小昭以前学过医,寻正也是医生出生,很不幸,死人想不摸也得摸,摸习惯了,上面这些理由真无法让我们对唐福珍敬而远之。民主斗士们对死人就客气了么?我可从未见到过真正的民主自由斗士们对天安门前摆放的僵尸客气过。如果死人禁忌成为理由,也请诸位以后对任何中国政治闭嘴,因为这些政治框架都是死人留下来的,还要请这些斗士言行如一,不对“烈士”与其他传统及传说中的“英雄”说三道四,否则,哪能符合“农村版罗伯特规则十三条”呢?

斗士们的理由之二:唐福珍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终结者(半拍)

“二十年前广场学生的绝食唤醒了一代人争取民主,人权,自由的理想;孙志刚的死令收容条例被废除;杨佳的死引起了公众对警察执法的程序,手段是否合理公正的关注;邓玉娇事件的意义不仅在于对维护妇女权益的关注,更表达了民意监督对司法公正裁决的重要性;唐福珍的死引发了撤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呼声。他们的死,邓玉娇的代价暂时未能使社会法制化和公平正义得以实现,但唤醒的是公民维权意识的增强。”

我在摸死人唐福珍时,还顺带要摸“二十年前广场学生”,是没有办法回避的。斗士们的一大心痛病是对民主的一知半解,或者,他们仍然处于朴素的民主信仰崇拜状态,总是以最辉煌的词句去美化歌颂他们的理想。执政党的一贯作风,饿死几千万人是事实,那咱们避而不谈,只谈“无产阶级革命”在“大跃进”中取得的思想上的光辉胜利就行了。事实总是冷酷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思想胜利无法衡量,唤醒理想,也是一句不着调的空话。事实是什么呢?“二十年前广场学生的绝食”未发生前,中国有更多的思想解放与自由,政治改革有更确切的进步,此后政治环境日益恶化。

在棺盖尚无综影之时,半拍及其他斗士们就为唐福珍盖棺论定了,她是恶法的终结者,所以是神圣不可摸的。事实上,如果最终恶法得以终结,谁是终结者也还不是咱们的口水论定之?功未建,业未立,先造虎皮大旗——文化大革命中的小将老将哪个不深谙此道?

斗士们的勉强理由之三:唐小昭是仇富心态(半拍、Pearlher)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与其说是唐小昭评论唐福珍事件的开场白,不如说是一种仇富心理的显露。”

“摸人党被中宣部训练的动辄深挖人行为背后的动机,这种对“宣传造假”的原始厌恶,已经让他们丧失了行动的自发性,对正义感的持续的压抑,让各种程度不同的摸人党处于麻木状态,并失去了辨别虚伪感情和出自内心的友好之间的区别。”

“我不会忘记目前能听到的唐福珍留下的唯一的遗言:选一张我最漂亮的照片做我的遗像。这是小昭说的“人为财死,鸟为食忘”么?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宁愿点燃她的身躯,也不愿屈辱的被人赶出自己的家园。她就是这暗夜里照亮天空的火炬,每一个有良知的人能做的就是为了她去改变那杀人的拆迁条例,而不是往死者的身上狠很踏上一脚,以显示自己的勇气。”

唐小昭说唐福珍事件的起因在于价格谈不拢,列举了其要价与还价,将其中的差价归于唐福珍生命的价值,稍通数学,不难发现唐小昭的话很难反驳,不能直面反驳,中国人就习惯于不射人专射马,彭德怀上万言书,谈当时国家政事,毛太祖无从反驳,于是专挑彭以往的刺,几十年前反毛的言行都成了当时反党集团的证据,这就是中国人善辩的威力!也是中国人善于整人的表现,几十年前的事情,说不清,道不明,该忘的,都忘了,现在在有罪推断下,你真是百口无辩——中国没有法制的根源,在于中国没有法制思想,中国人习惯于道德法制思想里一团浆糊,没有逻辑,没有层次:

辩护律师:法官大人,对方闲扯不相关事物,请求把相关陈述从记录中删除。
法官:控方请注意,需要马上建立逻辑关系!
控方律师:……
辩护律师:法官大人,对方扯了那么多,请问你理解了其中的逻辑联系么?
法官:记录员,请将这些控方自某时起的陈述从记录中删除。控方请闭嘴,现在由辩方陈述。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唐福珍事件上一个冷酷的事实就是如同唐小昭所述,唐福珍抗拒拆迁,就是因为价格谈不拢,事实所有的拆迁抗议都是如此。尽管半拍列举法律上有关财产权(Property Right)的条例,他并未真正明白财产权的要义,在社会体制中,从基督教开始的西方文化都把财产权放在首位,中共的政治教材都清楚明白地列举了“资本主义”的最经典特征:私有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一个经济学家,稍微入门的经济学学生,都会知道财产权对现代社会的重要性,它是现代经济的基石。

唐小昭一句大实话,引来斗士们的强烈反弹,其根源,恰恰在于斗士们本身的仇富(财)意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人为什么活着总是需要一层道德浆糊,为公产主义而活,不外乎取代了为光宗耀祖而活而已,在斗士们眼里,这层道德浆糊转化成了“人权”、“尊严”、与其它神圣的追求——在这层道德粉饰下,唐福珍已然代表着民权的斗争方向,成了“革命”烈士。为什么唐福珍就不可以“为财而死”?

斗士们没有兴趣理清他们在财产上的逻辑思路,要主张财产权,就要明白无误地去掉那些毫无意义的道德美化。说唐福珍敢于主张自己的财产权,甚至为之献出生命,不应当产生任何道德上的不适感,相反,那些气急败坏的贬低财产的社会意义的言论,认可贬低财产的社会道德,才是真正仇富心态的延续。

斗士们的勉强理由之四:唐小昭蔑视生命(Pearlher、半拍)

“中国人向来是只看到对自己有利的,总是善于打者人性的幌子—-自动地屏蔽一切悲痛 ,占据道德制高点,蔑视生命。”

“请你不要为他人的生命定价,为生命定价的人根本就不知道生命的真正意义。”

唐小昭的质疑影响到了唐福珍的清誉,但无论如何,蔑视生命的这条指控是落不到她头上来的,她的论点,只要稍有理性的清凉,都不难理解,请不要为生命标价,不要为了区区几百万而自杀,即使要做这种愚蠢的事,也要为自己的生命标上一个较好的价位。这么一个理性的立场,居然反而受到蔑视生命的指控,当然不是“利”令智昏,而是“愤”令智昏了。愤怒的“民权斗士们”把唐福珍捧成了民权象征——尽管未必征得了唐福珍的同意——她就成了一块神圣的蛋糕,谁要碰了摸了,就会被贴上“摸人党”的标签予以口诛笔伐。

斗士们向往的西方文化建立于基督信仰基础上,在摩西十诫第六条,你不可杀人(You shall not murder/kill)。这其中,包括自己。自杀不是抗争的形式,这在道德上几乎无可辩驳,于是乎斗士们扯到绝食,

“圣雄甘地一生自杀绝食无数次,他以公民不服从,不合作和自杀绝食的非暴力手段来释义他的价值观;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亚洲最美丽的女性昂山素姬用自杀绝食对抗军政府的蛮横;坚持真理的圣女林昭在《自杀绝食书》里写道:一息尚存,此生宁愿坐穿牢底,绝不稍负初愿,稍改初志;中国众多政治犯在狱中用自杀绝食来抗议各种变相的处罚,辱骂,精神折磨…….这些人在你唐小昭的眼里居然和那场天灾人祸下被饥饿逼得失去人性的扣儿娘如出一辙?”

扯到人身尊严,

“但是还存在一种牺牲。当肉体和的自我需要与精神的自我目标之间发生尖锐的冲突,为了维护自我的完美性,不惜牺牲我们肉体的自我,这种牺牲是痛苦的,但它确是对人性至高的肯定。这种牺牲的先决条件是不屈不饶的追求精神的完整性。”

如果允许进一步发挥,大概要扯到安乐死了。

没见过比半拍与Pearlher用蔑视生命这种无理借口攻击唐小昭高度强调生命价值的观点更拙劣的辩驳了。他们所有的明箭暗箭,射向的是自身。事实上,斗士们不计个人代价而强调唐福珍对民权斗争的贡献才是蔑视生命的做派!对他们来说,唐福珍的死是一件民权发展的大事,是值得纪念与庆贺的,因为他们有了一个唤醒民众的机会,有了一个唤醒公众关注恶法的机会与借口,为了这个理想,他们发出的呼唤就不言自明了,他们需要这样一种牺牲,尽管他们自己说不定是没有勇气进行的……

唐福珍之死,并不能为她所关心的家人与亲友赢来尊严与实利,也不能在与暴政的对抗中获得财产的安全与保护,更不能对那些具体向其家人与财产施暴的恶徒们带来太多的不便,但是,她并未白死,她揭示了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当然,为反对政府的斗士们提供了一大堆舆论的枪弹……

重读唐小昭的《绑匪》,我意识到了她的不足,如同鲁迅一样,“怒其不争”之余,她产生了一种失望与淡漠,唐福珍的死,并非一种可借鉴的抗争模式,所以自残自杀式的抗争,都不能在道德上获得推崇,Pearlher抄来“上帝箴言”:“你们愿意人怎样对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在西方文化中,兴起动物保护主义思想,其根源,还在于这种文化基础,一个人对待动物残暴,那么这个人可能就对人残暴无情。动物保护主义尚且可以如此推论,那么,对自己残暴的人,想来对人也不会有情到哪里去。类似的逻辑推断,很容易在各种描述黑社会运作的小说中看到回应,敢于自残的人,对待别人是极度凶狠的,这往往是获得黑社会认可与名誉的经典途径(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

唐小昭的不足在于未能提供一个方向,即所谓建设性的意见,设身处地,唐福珍如何才能有效地抗争。在反驳唐福珍的解决方案时,尤其是反驳中存在质疑其道德品性的暗示时,对于作为一个完全的受害者而言,不提供这样的答案,似乎并不公平,这是愤怒者发怒的根源——他们也不知道答案。Nobody knows。要求唐小昭在没有充足资询的情况下提供替代答案,算是一种苛责,只是这种苛责,在她冷竣的笔调下,显得尤其必要时,发生了这么一个故事,

乌鸦天上飞,毛狗地上追……

看戏的要买门票,OK?

垃圾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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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缺乏自由的学术,也就缺乏一个全面地评估社会与政治问题的机会,公众非常容易受到误导。在垃圾问题上大家锐推郭巍青发表在南都上的《分类第一,焚烧第二》一文,点进去看了看,不以为然,作为非相关专业人员,郭教授的发言无可厚非,但很明显缺乏专业含量,既没讲清楚自己的立场,也缺乏说服力。

绝大多数人意识不到的是,垃圾不是一个小问题,在原始农业状态,并不存在垃圾问题,取之于自然,回复于自然,一如人之源于尘土,归入尘土一样,生活垃圾排放回农田作了农家肥,每一个农民家庭都有一个垃圾处理作坊,维持着生态的自然平衡。在中国处于赤贫状态时,连人拉的屎都要二次利用,用于养宠物狗,所以没什么垃圾,但一旦开始工业化,生活进一步富足,垃圾就会日益成为大问题,现在的中国,才刚刚开始它的垃圾之旅,以日本为例,穷得两个人合伙穿裤子时,当然几乎没有垃圾,但变富以后,垃圾就远比GDP增长要快。到了1970年代末跃升为发达国家,才到顶,在80年代,尤其是90年代以后,人们的垃圾意识显著增加,人均垃圾排放量才稳定下来。

Japan Waste Trend

图一:20世纪日本垃圾增长趋势(来源:OAdewuyi Rachel等,2009)

上述趋势在20世纪末的垃圾意识与现代科技的协同作用下,将发生变化,发达国家将在垃圾排放上领先于不发达国家,不发达国家的居民受限于经济水平,使用更易于损坏废弃的物品,将远比发达国家产生更多的垃圾,中国人口密集,即使步入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其垃圾总量仍然会是惊人的。对垃圾进行适当处理是必要的。

Developed vs developing

图二:估计国家发达水平与垃圾排放量(OAdewuyi Rachel等,2009)

对于大量城市垃圾的处理,传统的方式是填埋(Landfill),填埋是相对比较简单不太有技术含量的活儿(当然,在发达国家,这仍然是技术活儿,有很大的技术含量,绝不是我们想像的那么简单),其缺点是要占地,二是要产生大量的污染物,主要是温室气体,包括大量的甲烷(Methane)。

另一项在20世纪发展起来的技术是焚烧,尤其是垃圾焚烧发电成为一项极有创造力的垃圾处理技术,如果适当利用,可以对垃圾进行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跟焚烧并不矛盾,实在是不能再利用的废物一火烧之,回收其中的能源从理论上说不是坏主意。

郭教授把焚烧垃圾跟垃圾分类并列进行的比较是幼稚的,事实上在垃圾处理技术上,垃圾焚烧在大规模的垃圾处理中其替代方案只有填埋,填埋是一种终极方案,垃圾焚烧后的焚灰仍然要填埋,但焚烧极为有效地减少了需要填埋的量,减少其体积多大90-95%,而且焚灰不再有填埋的污染担忧。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要与社会经济生活水平相适应,发达国家几十年实现的环境意识与行为习惯被当作一种急需的社会垃圾处理手段,说他的建议是隔靴搔痒不为过。

美国人少地多,其垃圾处理方式尽管在技术不落后于其它发达国家,但垃圾焚烧并未普遍采用,其主要驱动力是经济的,而不是科学的。垃圾焚烧发电一度成为有发展潜力的垃圾处理方式,但低廉的能源价格最终使得此种项目操作成本高昂,美国人更倾向于挖坑填埋而进口中东的廉价石油,很明显,这并非一个好的例子供任何国家学习。美国的月亮并不总是圆的。

针对垃圾焚烧由于国内信息不流通,充斥着大量的误导性信息,有时是赤裸裸的谣言。错误信息之一是焚烧这种方式在发达国家逐渐减少或者消失,事实上正相反,的确科学家们正努力研究新的垃圾处理方式,也不停地有新的方式问世,但垃圾焚烧发电在发达国家仍然代表着先进技术与优于传统的处理方式,其使用仍然在增长,而不是减少。美国不是一个好榜样,而欧洲国家不象美国那么有空余的土地,所以其处理方式才有借鉴意义。下面是欧洲各国的垃圾处理方式:

表一:欧洲部分国家垃圾处理方式百分比

国家 焚烧发电 回收利用 填埋 混合肥料
丹麦 58 29 11 2
瑞士 45 31 13 11
荷兰 42 39 12 7
法国 39 6 49 6
瑞典 36 26 30 8
德国 18 38 34 10
奥地利 17 34 35 14
挪威 15 22 62 1
英国 8 8 83 1
意大利 7 3 80 10
西班牙 6 3 74 17

(来源:Andrew Knox 2005)

郭教授的建议看似不错,其实缺乏对垃圾处理这个行业的了解,从上表中可以看出,除了法国例外,事实上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是跟垃圾焚烧发电呈正相关的,越是采用现代科技处理垃圾的国家,越多的垃圾被回收利用。这一点不难理解,因为这二者都是由同一个概念驱动的:环境意识中的垃圾意识。

垃圾焚烧在欧洲国家的增长可以以德国为例,下面是2005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与核安全局(Federal Ministry of Environment, Nature Conservation, and Nuclear Safety)的报告中列举的数据:

表二:德国垃圾焚烧炉容量历史变化(1965-2007)

焚烧炉 容量(1000吨/年)
1965 7 718
1970 24 2,829
1975 33 4,582
1980 42 6,343
1985 46 7,877
1990 48 9,200
1995 52 10,870
2000 61 13,999
2005 66 16,900
2007 72 17,800

(来源: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与核安全部 2005)

反对垃圾焚烧的人中,不乏有人提到我们新近发达起来的近邻日本,同样的错误信息也重复在日本身上,即日本人越来越不喜欢焚烧垃圾,他们回收利用云云。这些信息跟事实不沾边,很可笑,因为恰恰相反,日本是焚烧垃圾比较彻底的国家。

在1989年,日本城市垃圾中74%被焚烧(包括发电与不发电两种),23%直接填埋(不包括焚灰),3%回收利用,不到1‰用于制混合肥料。到了2004年,全日本有4843万吨城市固体垃圾,直接填埋的只有178万吨,不到总量的4%!而焚烧处理的高达3914万吨,占总量的近81%,而有15%的垃圾经过各种方式综合处理后,剩余184万吨也交付焚烧处理,使得焚烧处理总量达到85%!而同期所有的回收利用率也增加到了超过13%,也就是说,我们在欧洲各国观察到的回收利用跟焚烧处理呈正相关的关系再次得到印证。

除了城市生活垃圾,还有工业垃圾,日本在2004年只有4%的工业垃圾被直接排放,21%被直接回收,而75%都得到了适当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回收得用率增加到了49%,总排放量只有垃圾总量的7%,在这一方面,中国做得如何,应当不用多言。

垃圾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其复杂程度远超常人想像,以日本为例,Masato Yamada总结了一个流程概要:

Japan Model

图三:日本城市垃圾处理概要(来源:Masato Yamada 2007)

不用讳言,垃圾焚烧处理方式并非完美无缺的,在西方各国的确也面临来自环保人士的政治压力,而欧美各国都只是在焚烧炉的排放标准上加强监管,并非放弃焚烧处理而回复到落后的填埋方式上。在中国此处的番禺事件上,民众并非就一定在科学上有可靠的依据,当然,没有人愿意垃圾焚烧场就建在自己身边,也同样没有人愿意把垃圾填埋在自己的房屋周围,有的担忧有道理,另外的担忧与其说是现实的风险,倒不如说是心理上的恐慌。

从科学技术上来说,焚烧垃圾发电实施的是控制燃烧排放,有的最新模型排放的气体比空气还干净。在广为议论的焚烧污染物中,二恶因(Dioxins)与呋喃类(Furans),常见的焚烧产生的这两类物质的相对毒性指标如下:

表三:焚烧产生二恶因与呋喃类毒性物质

化学成分 毒性指标toxicity equivalent (TEQ)
二恶因
2,3,7,8-Tetrachlorodibenzodioxin 1
1,2,3,7,8-Pentachlorodibenzodioxin 0.5
1,2,3,4,7,8-Hexachlorodibenzodioxin 0.1
1,2,3,6,7,8-Hexachlorodibenzodioxin 0.1
1,2,3,4,6,7,8-Hexachlorodibenzodioxin 0.1
Octachlorodibenzodioxin 0.001
呋喃类
2,3,7,8-Tetrachlorodibenzofuran 0.1
2,3,4,7,8-Pentachlorodibenzofuran 0.5
1,2,3,7,8-Pentachlorodibenzofuran 0.05
1,2,3,4,7,8-Hexachlorodibenzofuran 0.1
1,2,3,6,7,8-Hexachlorodibenzofuran 0.1
1,2,3,7,8,9-Hexachlorodibenzofuran 0.1
2,3,4,6,7,8-Hexachlorodibenzofuran 0.1
1,2,3,4,6,7,8-Heptachlorodibenzofuran 0.01
1,2,3,4,7,8,9-Heptachlorodibenzofuran 0.01
Octachlorodibenzofuran 0.001

(来源:Andrew Knox 2005)

有关研究发现在Johnson Island焚烧炉排放的上述物质总量为22.9pg/s,而一辆时速40英里(70公里)的烧柴油的卡车的排放量是89pg/s,超过焚烧炉排放量的3倍。垃圾焚烧发电厂排放的污染物还低于煤炭火力发电厂。中国人如果真那么害怕二恶因,首要是要停止吸烟,一支香烟就要排放出1pg的上述物质,而且那还是真正的定向排放!这些物质有致癌致畸作用,可以长期在人体内积聚,当然能免则免,能避则避,不过,以为停止垃圾焚烧就终止了垃圾的危害,那无疑是幼稚无比的了。就致癌而言,下面是几种致癌源的比较:

表四:垃圾焚烧释放化学物质致癌性比较

项目 每百万人年风险
新鲜食品中农药残留 4640
每周食用半磅安大略湖中的鱼 720
可接受的苯安全范围 180
1500吨/天垃圾填埋释放苯与氯乙烯,吸入风险 18
1500吨/天垃圾焚烧炉二恶因与呋喃类释放物,所有风险 0.07

(来源:Andrew Knox 2005)

反对垃圾焚烧者们无视科学证据,肆意夸大二恶因的后果,对此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与核安全部报告说,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二恶因的释放减少1000倍,已可忽略不计,下面是该报告提供的德国有关数据:

表五:德国二恶因排放总量趋势(1990-2000)

年排放率(克 毒性单位) 1990 1994 2000
金属提取与加工 740 220 40
垃圾焚化 400 32 0.5
电站 5 3 3
工业焚化炉 20 15 <10
家用焚烧 20 15 <10
交通 10 4 <1
焚尸炉 4 2 <2
总计 1,200 330 <<70

(来源:德国联邦环境、自然保护、与核安全部 2005)

现代科技产生的垃圾焚化设备,其产生的毒性物质排放,已经远远低于预期水准,对此德国环境、自然保护、与核安全部评论说,科技的发展已经超过法律制者加速控制这些物质排放的标准了,起码从二恶因的角度来说,根本不成其为反对垃圾焚化的理由了。美国人在自家院子中焚烧垃圾(主要是院中落叶枯枝之类)一年产生的二恶因达到580克,而相对地,美国87个垃圾焚烧厂全年也就产生10克而已,相对而言,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抱怨垃圾焚烧厂的人,最好不要吃烧烤,抽烟就不用再提了。

* * *

科学上的考量并没有太多的疑虑,但那并不能直接翻译为我对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无条件支持,发达国家的数据并不能为中国提供绝对可靠的现实指标。在美国买一个锅铲可以炒菜,并不意味着在中国买的锅铲就可以炒同样的菜,尽管是同一个牌子,都是中国制造,说不定中国的山寨版锅铲只能打蚊子。垃圾焚烧处理在科学上应该受到支持,但那不意味着中国那些冒着浓浓黑烟的垃圾焚烧厂就是在为国人提供应当有的垃圾处理服务,一切,都应当把良心剖开在光天化日之下,接受民众的诚实检验。

番禺事件是中国政府作茧自缚,不能充分满足民众的知情权,面对切身利益受到威协,民众再也忍受不住了,他们不抗议,不示威,(不敢啊),但他们努力散步,让一个黑箱操作的垃圾处理项目陷入困境中。如果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本来就是引进先进设备进行更科学的垃圾处理,那么这场争议就不应当发生,政府应当事前公示科学报告与论证,取得当地民众的支持,而不是自以为是地强制推行该项目。中国政府应当追究有关官员,而不是民众的责任。造福于民的事业都受到民众强烈质疑与反对,那无疑是对一个政党执政能力的最强烈讽刺。

如果我是番禺人,我也会抗议,陷入盲目肯定一个项目或者无条件接受它的境地中,以中国官员与企事业的行为道德标准而言,只要有滥权的机会,这种机会就可能变为现实,最现代化的设备,也可能因为操作者的有意无意的疏忽而变得跟原始的焚烧垃圾没有两样,那么,这种项目不存在不会威胁到我的人身安全,而存在了,我的希望就只能寄托在少数人不那么可靠的良心上,这是不能承受之重,我定然坚决反对,尤其是政府有关部门一开始就扣一黑箱子在咱们脑门上的时候。

在专制体制中,不受民众监督的公益项目很容易变成公害项目,这就是番禺事件揭示的民众反抗的最终逻辑——科学,已然只占边缘化的作用了。尽管如此,抗争的民众仍然不可以用错误的科学信息误导别人与自己,每一份错误,都是一份负担与弱点。民权起于利益,终于现实与科学,追求虚名与操作假想的威胁与利益是在实物利益上享有剥削权的统治者的专利,不可僭越。

千万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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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阿毛邪教信徒为阿毛叫曲,甚至还举例说明老毛在国外多受崇拜,夜郎国的人总是很嚣张,这里列举一个千万俱乐部,是我在美国大学的一门经济学课程中教授拿来嘲笑与警告世人的。

千万俱乐部(10-Million Man Club),其中包括历史上真正的恶兽(True Monsters,教授原文),所谓千万,不是千万元户,而是在历史上给人类带来最大生命灾难的角色,他们因为造成生命丧失超过一千万而入选。到20世纪以前,有两人入选,其中一人是中国人,另一人是蒙古人(不少心里变态的人称其为中国人)。

中国人在夜郎国的深井中呆久了,的确与世界各国人民不一样,千万俱乐部的成员在其他地方臭名昭著,唯独在中国,如果跟中国相关,至今为止,全当英雄崇拜!崇拜这样的英雄,正是所谓自作孽,不可活一类,所有的苦难,全失去了价值。

中国人当中,受伟光正洗脑教育的货色,成天想着征服呀,大国气派,天朝气势呀的垃圾思想,或许在这千万俱乐部中,除了排斥西特勒外(没办法,这小子是德国人,除了德国人,其他人都当劣等人种,如果在劣等人种中,西特勒把中国人排在最前面,仅次于德国人,那么,西特勒在中国人的观感恐怕又大不一样,当英雄的可能性大大的有),其他人都某种程度上是英雄,有的是威风。

一个崇拜恶棍的国家,就是流氓国家。

     有史以来全球第一号恶棍:毛泽东 枉死人数:5-8千万(大跃进、针对大量社会人口的系统灭绝、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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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史以来第二号恶棍:斯大林  枉死人数 4千万(大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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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棍三号:成吉思汗 枉死人数 2千万 (蒙古人消灭了约4千万人,算一半在他头上吧,穷凶极恶的战争手段,屠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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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棍四号:洪秀全 枉死人数 2-3千万(穷凶极恶、穷奢极欲的战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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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棍五号:西特勒 枉死人数 2千万(种族灭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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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棍六号:蒋介石 枉死人数 1千万(花园口大决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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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棍七号:列宁 枉死人数 1-2千万(红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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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与预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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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如果真正关心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就应当宣传真理,驳斥谬论,错误的代价在地震上来说,是血的教训。纵观20世纪全球地震大灾,死亡人数超过万人者如下:

时间 地点 纬度 经度 死亡人数 震级
1905年4月4日 印度:Kangra, Himachal Pradesh 32.1 76.3 20,000 7.8  
1906年8月17日 智利:Valparaíso -33 -72 20,000 8.2  
1908年12月28日 意大利:Messina & Reggio Calabria 38.3 15.6 70,000 7.2  
1920年12月16日 中国:宁夏海原 36.6 105.32 200,000 8.6  
1923年9月1日 日本:关东地区 35.4 139.08 143,000 7.9  
1927年5月22日 中国:青海 37.39 102.31 40,000 7.9  
1931年8月10日 中国:新疆     10,000 8.0  
1932年12月25日 中国:甘肃 39.7 96.7 70,000 7.6  
1934年1月15日 印度:Bihar 27.55 87.09 10,700 8.1  
1939年12月26日 土尔其:Erzincan 39.77 39.53 32,700 7.8  
1944年1月15日 阿根廷:San Juan -31.4 -68.4 10,000 7.8 *
1960年2月29日 摩洛哥:Agadir 30.5 -9.3 10,000 5.7  
1968年8月31日 伊朗:Dasht Bayaz & Ferdows 33.9 59.02 12,000 7.3 *
1970年1月4日 中国:云南通海 25.96 101.32 15,000 7.7 *
1970年5月31日 秘鲁:Ancash -9.25 -78.84 66,000 7.9  
1974年5月10日 中国:四川东南     20,000 6.8  
1975年2月4日 中国:海城 40.72 122.73 10,000 7.0  
1976年2月4日 危地马拉 15.3 -89.14 23,000 7.5  
1976年7月27日 中国:唐山 39.61 117.89 250,000 7.6  
1978年9月16日 伊朗:Tabas, Yazd Province 33.3 57.4 15,000 7.7  
1988年12月7日 亚美尼亚:Spitak 40.93 44.11 25,000 6.8  
1990年6月21日 伊朗西北部 36.96 49.41 40,000 7.4  
1999年8月17日 土尔其:İzmit 40.77 30 17,118 7.6  
  总计     1,129,518    
  中国总计     615,000    
  中国比例     54%    

注:*取估计值上限;资料来源:英文维基(USGS及其它)。

如果我们以下半世纪——也就是中共取得政权后的五十年算,全球死于大灾者50万,中国占30万,占比例增加为60%。中共在“解放”前讽刺国民党:“一党独裁,偏地是灾”,不要说大跃进饿死的三千多万人,光是地震大灾一样就足够讽刺的了。中国占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却要承受一半以上的地震灾难后果,尽管中国并不占地球上一半的地震风险:从20世纪到现在,中国共发生24次大地震,日本发生了32次,其它地区只多不少。

这些人有多少是死于地震本身的呢?极少。如果这些人居住的是印地安人的账篷,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连受伤的机会都很少。但不幸的是,他们居住的是易于塌陷,而塌陷以后又易于致人死命的现代房屋结构。从生命损失的角度来说,地震预报,如果准确的话,是有极大价值的,因为人们如果事先得失地震来袭,他们可以躲出此类危险结构,从而获得生命安全,当然,如果预报是如此精确,给予充足的时间,他们还可以挽救部分财产。我们已经详细说明了,预报是不可能的,除非人们真要放弃现代生活方式,重新回到简易房屋结构中去,躲地震是不切实际的。

这里中国地震局的巨大失误就彰显出来了。对于躲地震抱有期望的人来说,他采用的策略跟对于躲地震不抱期望的人大大地不同。举例说明,如果一幢房屋的建造成本为10万元,可以用10年,或者地震来了就垮,而地震大致为20年一遇,而另一幢房屋成本为30万元,可以用20年,地震来了不垮,震后加固成本5万元,对于躲地震抱有期望的人来说,他需要的就是那种便宜的房屋,成本大致是一年1万元,房屋的塌陷不造成他更多的生命财产损失,那么他的居住成本无非就是1万元,但现实中他并不能躲过地震,地震会造成更多的财产损失,健康风险如果折价,估计每年3万元;对于地震预报不抱期望的人来说,前面的选项居住成本每年达到4万元,而他选择更为牢固的房屋,成本只有1.8万元,显然,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本来应做的选择。盲目鼓吹地震预报术就是损人不利已的蒙财害命。

如果地震不能预测,中国地震局与政府的职能就要面临巨大转变,地震风险就是一种长期存在的不可预测的风险,对于高危地区,有必要设立直属的地震局,而没有地震风险的地区,就不必要了。地震局就有必要发展与制定建筑物的抗震标准并监督实施,汶川大震给人的教训是惨痛的,因为大量的校舍垮塌,造成未成年人大量伤亡,大量的公共建筑,在民居普遍保存完好,也发生了垮塌,这是严重的渎职与贪腐事件,问责于地震局,这才是关键所在。

当地震局追求虚无不切实际的预报目标时,它就完全忽略了其社会职能。如果能够预报,政府的社会职能就是组织撤离与疏散,尽量保护生命财产安全,而相反,如果不能预报,这样的职能就毫无必要,相应地,地震局与政府的职能就强调灾难预防、灾难应急与灾后重建。灾难预防已如前述,主要是要求在建筑标准上能够抵抗当地的地震风险,地震来临时,不造成大量的垮塌与继发损失。

在灾难应急上,应有针对当地的地震风险的应急计划。由于地震的不可预报与突然性,加上其偶发性,为地震应急设立专门的应急队伍是一种巨大的资源浪费,那么地震局应当强调的是组织协调能力,而在日常工作中就储备急应能力,这种应急能力应当是局部的,而非来自全国各地。地震以后,由于人的生命的耐受性,抢救人员只有三天的工作时间发挥挽救生命的作用,中国的大兵团模式,从全国各地调派人员的做法,从根本上浪费了宝贵时间,因为那三天时间中,远在外地的人,还在跟混乱阻塞的交通斗争。缺乏训练与工具的解放军战士,与其说是去救人,还是如说是去镇压平乱的,做秀十足,效益全无。

对于地震这种偶发性灾难,局部应急功能要以志愿者为主,汶川大地震应当给予了国人以深刻的印象,中国不缺志愿者,灾区不缺人手,但在紧急情况下,最缺的就是效率与技术知道如何做。低效率的组织水平,会造成志愿者拥塞,不仅对紧急状态毫无帮助,反而成为灾区的负担。在抢救过程中,需要大量的高级技工或者科技人员掌握有关键技术,可以与其他志愿者结合起来,发挥最大效用,而这些协作与操作,必须要有日常训练的基础。对于灾区中生活的人来说,很多地震自救的常识,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些都是地震局的责任。

我所谈及的这些应急模式,在世界各地的专业人员中,都是常识,但国人甚少听闻。不要说其它国家针对志愿者的日常训练,中国大量生活在地震灾区中的民众连基本的地震常识教育都从未接触过。如果为民众代言者要追究当局的社会责任,建立在科学与常识的基础上的问责才会有建设性,有社会效益。如果不提高民众的认知水平,强迫地震局预报它不可能预报的地震,其结果只能是愚民跟愚政拌嘴皮子浪费空气。

灾后重建是更为专业化的规化,地震局应有发展出相应的专业能力,但在中国的现实条件下,但凡有建设工程,都有油水可捞,地震局这种清水衙门,就不要指望了。

日本是一个地震多发地区,在20世纪前半叶因地震死亡超过16万人,此后一样地发地震,但因地震死亡的人数在后半叶只有数千人。根据世界上几个大的地震统计资料,中国人在前半叶死亡人数37万,而后半叶为28万,这后半叶中包括多个可能被中国官方严重低估的数据,比如海城地震,可能死亡人数多达万人,但地震局迟至1988年才通报出来,1300多人。汶川大地震死亡人数几达10万,再一次质疑中国人的学习能力。

当你执着于中医,你怎么能得到现代医学带来的好处?当你执着于不靠谱的地震预测,你怎么可能享受到现代科技带来的安全保证?

算命与预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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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斥地震预测术的谬论并不能使关怀地震现象的朋友释怀,人类并不善于接受失败,轻而易举地承认失败,会被称为失败主义者(Defeatist),事实上也用不着持失败主义者的立场,在地震上人类没有预测能力,并不标志着社会没有反应能力。

早在传说中,中国人就对地震的探测有极大兴趣,不少地震预测爱好者把张衡的地震仪拿来说事,好象数千年前中国人就会预测地震似的。张衡的地震仪,如果真有其事的话,不外乎是一种适时探测装置。在张衡的时代,信息的传递依赖于落后的交通,这种地震仪具有极大的社会价值,中央政权可以更早地针对地震灾难进行反应,履行自己的道德与政治义务。中国地震局由于乌鸦成群,水平低下,浪费国家钱财无数,在汶川大地震时,连适时测量其震级的能力都不具备,而远在另一半球的美国地质局反而在最早时间报出了其准确位置与震级,就这一水平,还要搞美国地质局不敢搞的地震预报,不能不说是一大讽刺。

我们要讨论社会应急机制,就要涉及地震预报的社会效用。地震预报本身并无价值,而这一点几乎完全为中国人忽略。在政治挂帅的环境中,超英赶美本身没有价值,但对于政治马屁精与专断政治来说,如果超英赶美可以迎合上级日益膨大的虚荣心态,那么超英赶美本身就成了一个有着绝对价值的目标。同样地,钢铁并不像金银,还有收藏价值,饿不食,渴不能饮,大炼钢铁无非是满足经济白痴毛泽冻的虚荣心态,他跟那些舍会主义流氓头子交流时可以自夸,你家产三十万吨钢,我家产了五十万吨,他完全忽略了它国使用钢产量是作为指标来衡量工业生产规模的。比如说,我们说一家人富余,常说他家房子有多大,现在有一个毛疯子,他一听之下,发动全家人,不吃不喝,节余了所有的资源,买下了一幢大房子,这姓毛的疯子就意识不到,当房子作为经济指标时,我们衡量的是其家产的多少,按照常识,一家人有大房子,那么他家米仓也会更加充实,存银更多,家俱新亮豪华,还配的有车,如果一家人有了大房子,而其它方面反而匮乏,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给他家贴上一个破落户的标签——因着祖上的余荫,只有破房子没卖了。

破房子好歹还是实物,虽然价值大贬,仍然有值可循,最惨的是毛疯子有收藏诗集的爱好,作为一个劣等的鉴赏家,他收藏的东西总是赝品,比破落户还要低劣的经营手段,你说他家如何不饿死人?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恕,此其谓也。

毛疯子的策略在中国仍然大有市场,因为非民主政体中统治者务虚不务实乃是千古常态,统治者依靠侵吞掠夺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财富的边际效用对他们来说太差了,而虚名与精神上的悠愁才是他们看重的东西,广大的臣仆也可以用虚名与精神上的慰籍去换取实质的财富,从而形成从上到下的务虚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地震预报从一个有实用价值的目标转化成为一个本身有价值的目标——统治者喜欢臣下认为他们聪明,地震预报可以多救人性命是次要的,而地震能预报(即使这种预报既不救人性命,也不护人财货)变成了他们的面子,所以才有了海城地震这种骗局。

也就是说,对于这些民科正科妄人来说,预报本身成了一种无上的追求,他们搞预报的目的不是为了减少生命财产损失,而是为了证明可以预报,他们有能力预报——有了这么“高尚”的动机,他们就从祖宗、太祖、上帝那里领到了一张道德执照:执照曰,执照人为振兴中华而读书报地震,他可以依此采用他认为适当的任何方式达成这一目标。持照者无所不用其极,欺骗算什么,奉旨杀人都经常干的。

中国向实用主义转型并未彻底,这是由政治体制决定了的,非民主体制下,务虚精神总是要以国家主义、民族主义、以及其它千奇百怪的形式展现,其根源,掠夺者的财富的边际效用太低。中国有钱了,于是乎骗子们强国拥祖的种种崇高目的会一个又一个地展现出来,统治者花别人的钱不心痛,忽悠的余地总是大大地存在的。这样的心态导致了血的教训一个接一个,中国人仍然不明白上帝或自然之母的心意。最可悲的是经过中国式的洗脑教育之后,中国很多低下层并不存心投机用虚名与心灵慰籍换取功名与实利的民众也无法逃出这一心态,更可悲的是那些以民众启蒙人自居的人,也无法逃脱这一心态,甘心情愿地成为务虚精神的奴隶。

对于有务实精神的民众来说,他们迫切需要的是有实用价值的建议,你预测了地震,好啊,请告诉我所在地区将有什么变化,房屋会垮么?我需要躲出去么?我需要停止生产么?面对地震,这些建议仍然是不够的,我需要人告诉我如何建造房屋才是最经济的,是花极大成本建设抗震的房屋,还是花很小成本建设震垮了可以很快重建的廉价房屋。这些东西,地震妄人们懂么?他们不懂的,他们很得意地告诉你,他们的目标就是预测地震,其后如何使用信息是个人或者政府的事。愚者自愚,信奉地震预测者很吃这一套,以民众启蒙者自居,存心跟政府过不去的人很吃这一套,有了预测而政府不作为,无形之中是很大的罪过,所以不少中国政府的批评者捞起砖头就劈,也不管这粪坑里捞出来的石头多么臭多么软。

政府官员有其自私的一面,跟大多数人并无区别,但如果你相信他们就是魔鬼化身、专门拿着有用的预报信息不用,一心只想危害公众的话,做不利已却害人的勾当,那你倒极有可能是那种魔鬼化身。为什么地震局会将这些预报信息弃之不用呢?因为是垃圾!后见之明何其容易,在国泰民安时,地震局天天收到这些垃圾预报,难道地震局可以天天折腾大家玩儿,经常呼叫“狼来了”?那是不行的,因为伴随着地震局与政府的公信力的丧失,很快就没人要听此类信息了,当然,那时反政府主义者又会大力批驳地震预报术了,这就是地震局失职造成的悖论,无论他们怎么做,他们都是被批判的对象。

地震局的失职在什么地方?政治上的务虚,不彻底否认地震预报的可能性,与科学的实践——而本身又没有能力预报——相冲突,这种根本性的冲突把地震局与政府置于尴尬的境地。地震局不愿否认此前预报的“奇迹”,为一张不值得维护的面子死撑,受愚弄的仍然沉浸于大国先进梦幻中的民众就不得不跟弱智的官僚发生激烈的对抗。在这种背景下,科学妄人狂人们看到了行骗的希望,做起地震预测来不遗余力。


算命与预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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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敏大师真不愧又“智”又“敏”,什么是巧舌如簧?巧言令色?指鹿为马?指鹿为马并不需要强权与暴力相挟,只要大师利用得当,很容易的事情。

那么回到地震预测上来,杨智敏大师说,“决不希望这样预测的弟正(地震)来到,但决不可麻痹大意!宁可错报!”大师及其追随者都是有着精神障碍的执着狂,凡事要问为什么,但对地震预测术大师来说,地震预报成了一个神圣的目标,为了这个目标可以牺牲一切,宁可错报一千,不可放走一个,但即或这样,漏报的地震何其多也。地震预报的大师与追随者都是经济学与社会管理学的白痴,我这里并不指学术性的经济学与社会管理学,而是指一般社会常识。

预测的三大要素不是时间、地点、与强度,预测的三大要素是前面论及的前向性、实用性、与可检验性。前向性要求做前瞻性的预报,而不老是拿预报了过去多少地震这类骗死人不偿命、令人烦不胜烦的语言包装,个个大师都有预测成百上千的成功经历,可惜全是自吹自擂或者还带几个傻子敲边鼓;实用性则要求有社会意义,你提供的预报信息有什么样的社会价值?你能报准一万个地震又算什么,只要你的预报始终都是狼来了,要报成千上万个地震还不是薄嘴皮放厚空气的问题,于国计民生毫无用处,中国为什么不得不立法规定预报地震的程序?无非是妄人多了,成天到处做毫无准确度的地震预报,影响社会经济秩序,不得不禁;可检验性,预报者要明确给出检验其预报的条件,也要有遵从检验结果,事前模糊条件,事后靠嘴皮子赢得“预报成功”,这是预报行骗者的不二法门。

对于大多数的地震预测爱好者来说,他们并非真正关心地震与地震灾难的承受者。他们对地震预报的支持、关心、与拥戴,说穿了,都是在彰显自已的使者身份,显示自己多么聪明,积累人气,以及攻击他们想要攻击的人。经历过地震的人,又在地震中不停地需要评估地震预报信息的人,实际上都很容易判断所谓地震预测的价值,在地震预报中,针对余震的预报相对不知容易多少倍,但国家地震局smile_embaressed在汶川地震中针对余震的预报不受嘲笑么?听听成都人民的讽刺吧:1,2

比地震可怕的是余震,
比余震可怕的是预报余震,
比预报余震更可怕的是预报了余震却一直不震。

更有对联云:

上联:八级地震毫无预防 延误几万同胞性命
下联:六级余震信口开河 折腾千万市民睡觉
横批:就他妈没搞准过

作为普通人做出的决策是睡觉的决策,但对社会生产活动则是一个停产与复工的问题,你预报了地震,那么你的预报信息必须要精确到对人的具体影响,具体地在哪些地区要躲灾,要躲多久,地震将会对当地建筑产生什么影响。对于这些依靠地震预测骗钱的大师们来说,他们是不会考虑的,他们习惯于折腾别人,这个习惯来源于文化大革命。在中国处于普遍停产与减产的年月,政治斗争或者政治表演的意义远超过实际生产,以地震预测派为主的政治马屁折腾人民不遗余力,他们天天报地震,开始时民众还愿意配合他们一下,但经常搬来搬去,大冷天有房屋不住,要睡在外面,随便哪一个都受不了,尤其是多次折腾以后,发现以“狼来了”居多时,更让人无法接受。

驰名中外的海城地震就是一个巨大的笑柄,其成功是四人帮塑造出来的,编造的。海城地震有其特殊性,大地震以前伴着小地震,不停地小震还伴有其它诸多地质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也并不容易预测到大震的来临,但显然,不需要地震学家都容易判断出当地的危险性来,可以“预报”出一个更大的地震来,而事实上“预报”也并不存在,因为天天都在做,可能当时的预报意义就覆盖了所有的可能性。这么一个驰名中外的准确预报,旅馆中的解放军战士偏偏就不信邪,他们是在民兵动用武力后才驱赶出来的,不可思议,遵纪守法服从命令的解放军战士居然会违背撤离命令,海城地震预报的准确性可见一斑——之所以准确,不外乎事后证明了它的准确,而大量的不准确,被善于忘记的中国人忘了。在四人帮横行的时代,海城地震被宣传为无一人死亡的神迹,要迟至1988年中国地震局才公布真相,光死亡人数就起码超过1300人(有估计超过10000人的,列入权威机构USGS相关统计),伤者更不计其数。那么此时地震预测派的无耻之徒是如何涂脂抹粉的呢?他们说,“专家们预计,这次地震如果没有预报,应该是死亡十万人,但实际上海城地震只死亡了1300人,大大减轻了人员的伤亡和损失”。看到没有?地震预测派就是这么无耻!如果你准确预测到了地震,在一个几乎是完全的威权时代(人们几乎不敢直接违背命令),怎么会有如此大的人员伤亡?海城地震是多大的灾难,按照其人员伤亡规模在20世纪大地震超过它的曲指可数

中国在1975年就攻克了世界地震界的预测难题,但上帝就是这么不给中国人面子,一转身,他毫不客气地在1976年就给中国人一记响亮的耳光,唐山大地震,超过25万人死亡。如果说中国在海城地震上做秀还赢得过什么声誉的话,这一记耳光就让中国数代人彻底变成了国际笑柄:真以为凭借几个什么都不懂的白痴就想妄测天机么?反科学主义者最常唠叨的旧调就是敬畏自然,但这些人在妄测天机时就从来不敬畏自然。自然不需要人敬畏,但人需要知道自己的局限性,人定胜天的政治妄想需要还回毛太祖纪念馆中去。

受到自然界嘲笑就会产生经典的世事讽刺:”预则不震,不预则震。”毛太祖下地狱,四人帮垮台,随之而去的是政治妄想与胡作非为,靠预报打鸡血的地震学家们也就在中国地震局失势了,这是一个必然趋势,预报的社会效益是如此之差,其作用完全是负面的,中国以其特有的方式埋葬了一个疯狂的时代:在任何一个正常理性的社会中都必然是断然的决裂,在中国是羊头狗肉式的告别。当政者对中国地震局里的预报派垃圾人物们不是敲掉其劳命伤财的饭碗,而是逐渐而缓慢地冷冻,为中国地震预测术伪科学留下一条大大的尾巴,这条尾巴是如此之大,地震局的高官仍然无法完全放弃地震可以预测的白痴之梦——令人松一口气的是,白日梦尽管可做,面对海城预报与青龙奇迹尽可去臆淫,中国地震局不再做大的劳民伤财的预报,可惜,地震局仍然要做余震预报这类自讨其辱的事情。

总而言之,地震预测术跟算命本质上并无不同,在中国地震预测术更是疯狂时代疯狂政治的产物,在政治转向以后,它成了末流,却仍然是中国相关主政者的痣疮——总觉得有什么东西想拉,当真拉时,又拉不出什么东西来,真拉出来了,却是令人胆颤心惊的便血。



算命与预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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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伪预测之一就是中国的地震预测术。

愚者自愚,跟信奉地震预测术的人没有办法讲道理,他们维护的是立场,而不是追求真理。他们无数的所谓阐述无非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他们希望你也信奉的陈腔烂调。他们辩论的目的是攻击你的观点或者论据,而不是要遵循辩证法基本规则进行讨论。当我们要讨论地震预测时,首先要阐明概念的具体意义,这一点与算命术类似,已经为二维思维者先验性地拒绝了,当我们说不能预测时,他们会举天气、星体运动、或者原子运动来讽刺我们的立场不洽;当我们说要看具体含义时,他们又坚决地要求一个是或者否的简洁答案;当然,如果我们说能预测时,他们会比实际躲过一场地震还要高兴。

尽管我不认为重新阐述一遍概念的基本意义就能限制地震预测术的爱好者在理性讨论内,但为了后续讨论,却是不得不做的。当我们说地震是不可预测的,具体而言,是指地震的发生不可能象一般预测所要求的三个条件那样进行预测,换句话说,我们无法做到预测可以产生实际生活效益的程度,另外,我们的结论是针对现阶段的科技手段而言,未来的人类是否能够预测,我们没有算命术师的兴趣与忽悠动机,不是我们不关心未来人类,而是我们在关心自己命运尚不够的时候,我们不愿意浪费精力做妄测。

不少人跟地震预测术爱好者争论,很容易掉入为辩而辩的陷阱,地震预测术成为一种畸形信仰之后,其爱好者将自己的面子与命运跟它相连,你质疑本身就是一种冒犯,当然,习惯于谎言成堆的爱好者们不在乎在谎言基础上再抹上一层辩论的公正,反对扣帽子之类的看似公允调和的水脂姻粉。爱好者们最好用的一个技巧是将辩论引至未来人类是否可以预测地震,浪费你口水一大堆,他们轻易地取得精神上的胜利。一个现实的态度是,作为所知有限的我们,对于未来实在不敢妄测,换句话说,我们不在乎未来,未来无论是否可以成功预测地震,对于现在的(不做科研的)我们来讲,没有现实意义。我们即使承认未来的人类可以预测,也仍然在质疑你们所信奉的大师的能力与人格。我们即使知道某些疯狂的变态可以用鸡鸡拖汽车,但我们也会毫不犹豫地宣称你的鸡鸡掉个油瓶就会废掉,就这么简单。

避开了鸡鸡拖汽车的虎皮大旗,我们就集中到了现阶段的所谓预测术上了。为什么地震预测无法实现?因为我们对地震所知太少,的确在近一百年来我们在天体物理与地球物理学上取得了极大进展,但我们对于地震这一地质现象仍然所知不多,基础知识的缺乏,导致了我们对地震的发生与发展的机理机制上尚处于猜测阶段,这是为什么学界如此强调地震预测不可能的根本原因。地震学界迄今改变了地震预测的研究策略,并非地震学界就放弃了地震预测的研究,而是他们认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性,认识到了此前急功近利的盲目投资预测研究是一种巨大的资源浪费,而回到了重视基础研究,为长远地发展出地震预测能力来做具体的贡献。

第二点,地震预测上的挑战是地震现象的核心事件发生在地下,我们无法直接观测核心事件的发生,使这一挑战变得几乎不可逾越的是,地震是一种巨大的宏观现象,它涉及地壳运动,超出了人们常规的观测能力范围,换句话说,我们几乎无法对地震进行局部的观测,从而掌握其中最基本的变量。与地震相似的是天气,天气也是一种宏观现象,超出人们一般的观测范围,但如前述,地震的这一特点与深入地下不可直接观测结合在一起,就是现阶段无法克服的科技障碍。

第三点,论及中国的地震预测术,我们面对的是一群不学无术的学术赖皮与政治混球。国家地震局副局长可以无知到连地震波形都描述不清楚,首席预报员连基本的地震学常识都缺乏,地震学界的研究人员,高至院士,低到基层工作人员,即使不是学术骗子,也在学术上有失严谨。这就是中国地震学界的现实。对于中国学界而言,这些忽悠为主,科研为辅的“主流”还算客气,吹牛还打打草稿,而那一批在政治上失势后鼓足了吃奶的劲拼命吹捧地震预测的货色就纯粹是叫鸡一群。比如民科大师孙威,我命之名曰孙大圣,因为他就是造反派起家的,他之成名,不是靠预测,而是靠反预测,中国地震局不自量力预测地震,被他这个民科驳倒,一战成名,孙威随后把自己包装成为预测大师。再比如政治包皮耿国庆,不学无术,全靠政治投机献媚,扯周总理的虎皮,扛伪科学的大旗,走到哪里,就成天呼叫“狼来了”,地震要发生了,事前预测从来不准,事后预测次次成功。而在民科与政治失势派与当权派中间穿针引线的,就是政治老鸨汪成民,此人是中国最早送到苏联学技术的学者,结果变成政治捐客,由于他政治嗅觉灵敏,学术上一无所长,在文革中尽管是主管唐山地区的地震预测主管人之一,发生了几乎是历史上最大的地震灾难,汪成民有变坏事为好事的本领,在预测的悲惨失败与超过25万人性名为基础上,编造了青龙奇迹,汪成民善于政治投机保护自己,而在文革后,他仍然有极大能量,将国家科研经费骗到手,搞了个863课题,以66%的准确预报率蒙骗过关,这么重要的“科研成果”,汪老鸨无法说出一二三来。

在这些基本事实面前,地震预测仍然得到许多公众的同情,其原因,不在于地震预测术骗子们有多么高超的骗术,而在于盲信者的愚蠢。他们并非为骗子们的人格与道德力量感染,因为在地震预测大师们习惯性的谎言与欺骗中,人格与道德早就消失在屁股后面了。推崇地震预测的人,大多有自己的政治与社会诉求,他们利用预震预测来推动自己的此类诉求,如果反对地震预测术是表达他们的相关诉求与立场的更适当的工具,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把那些地震预测大师踏在脚下。

中国社会从来不是理性的,中国有成王败寇的强盗逻辑,还有替天行道的光棍理论,这两大流行的社会思潮导致了中国社会的堕落与无休无止的残暴与屠杀。替天行道的光棍理论反映在一条又一条的成语或者俗语中,“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横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越穷越光荣,越穷越革命”,“劫富济贫”,举不胜举,总而言之,在中国,如果你什么都没有,你就占据了道德致高点,为富必不仁,当权必为苛。中国的隐士都满脸写着对权势的追求,为了掩盖这些赤裸裸的无耻,中国的士人们又推崇变态的弱者法则。

中国的光棍理论与弱者法则让中国社会陷入长久的混乱中,因为不学无术、不劳而获者在正常的社会中总会沦落到社会低层,经过一定时间的积聚,他们在社会上获得了足够的同情,也就获得了杀人夺财的道德执照,在此种社会心理的支持下,他们就有了造反与暴力革命社会条件,一旦动乱开始,他们就走向成王败寇的逐鹿运动中,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苦之根源,在于无偿授予弱者的道德执照。

对于地震预测术而言,它获得爱好者支持的条件就是它不再受官方支持,地震预测妄人们无不把自己树造成受迫害的先知模样,中国社会矛盾的日益加剧,导致了公众针对政府的普遍逆反心态,这些受当局“迫害”的先知们受到追捧,无非是民众表达自己的不满的一条经典渠道而已。如果汪成民之流预测派当政,我们可以猜知,正是这些充满热情的爱好者们,又会奋力向预测大师们拍砖,怒顶反对预测的“先知们”。

教育愚蠢的地震预测爱好者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他们的政治热情蒙蔽了他们的理智,无论你如何为他们详细分析地震预测者的无耻与无知,他们认定你是政府的帮凶,或者是所谓“科学主义者”,当然,他们对于又觉得预测大师们扯科学的虎皮大旗理所应当。当他们将自己跟“先知们”归于一类时,省察“先知”就是自省,这种能力,他们是没有的。在思想上改造爱好者非我力所能及,但嘲笑预测妄人确是我的兴趣所在。

就比如说那位民科中的大圣孙猴子孙威,文革中中专毕业,电路恐怕都不会认,由于中国当时政治挂帅,强调所谓“群众”力量,搞了一个让中国人世代蒙羞的“群测群防”的地震政策。孙猴子于1975年2月进入地震体系,靠政治上的先进,可能整人很有一套,迅速地在4个月后成为“优秀地震测报员”,在当年8月,国家地震局预测了包头-五原将有6级以上地震,孙威公开驳斥了这个预测,反对预测的准确性远超99%,国家地震局灰头土脸时,孙猴子大树其名。孙猴子的另一出名绝招是两个月内发明了五大地震信号测验装置,这岂是最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所能比的?孙威出道一年,预测了他一生中所能预测的大地震一半以上。

稍有脑子的人,都无法对孙威这位民科大师产生信任感,一个学术半成品都不算的货色,怎么可能在短短两个月内发明出五大测验装置?如果他真是那么聪明能干,那么他又怎么会在随后几十年中不再发明任何东西了?如果他在出道之初就大量神通,又怎么会在随后的几十年经验越来越丰富的情况下成果反而越来越少?一个预测大师居然是靠反预测出的名,不能不说这是中国预测术的绝妙讽刺。这么一个妄人,居然是中国地震预测术的旗帜,难道地震预测爱好者不值得深思么?

他们不会,因为他们有着固定的政治路线,愚者自愚。事实上预测术的大师们个个都经不起学术与人格及道德上的检验,预测是通过蒙骗建立起来的,海城地震预测是政治做秀的结果,青龙奇迹也无非是学术与政治骗子合伙的结果,中国在20世纪是承受地震灾难最惨的国家,但最奇妙的是,中国也是取得了地震预测最多最准确的国家!没有哪一个国家比这个国家更不要脸的了。

事实并不能让预测爱好者清醒,一旦他们陷入信奉预测术的情感纠结中,他们已经放弃了理性与常识,面对赤裸裸的谎言,他们仍然会象狂热信徒一样高声欢呼预测术的神迹——他们早已蜕变成了信徒。比如说面对质疑者的批评,预测大师们都会对没有事前预测羞愧难当,只好找社会的法律的政治的借口蒙骗过关,但也有忽悠大师真要预测一下子的,比如那位民科杨智敏,他成功预报了楚雄姚安地震,还预报了攀枝花地震。这么令人兴奋的消息一发布,地震预测爱好者无疑被打了两针鸡血,智力短期下降为零。一个赤裸裸的谎言居然让人这么兴奋,实在感叹国人并非理性的动物,屁股总是决定着脑袋。

民科杨智敏宣称的奇迹是

7月6日19:时发的帖震了!
虽然预测计算的发震时间刚好超过了十小时,但按国家规定的三要素基本上达到了,它再一次证明只要用心投“弟正”是能预测的,这也是我已有上百次准确预测铁的事实、希望再次呼吁国家能重视我的发明.

且不说以前的铁的事实,这一次该是“铁”得不能再“铁”了吧?我们不需要去检验其预测的其它部分,连大师自已发布的消息都有一个大大的漏洞,我在做预测游戏一文中已然戳破了预测大师宽标准的预测结果的必然选择,但即使是放宽的标准下,大师们也无法预测准确,杨智敏大师当然也没有更高明的本事。但脸厚如城墙的大师硬是有本领把失败叫住成功,他说,虽然我预测失败了,但我仍然成功了。这么不合逻辑的无耻论调,就象打靶的显贵,他立了一个极大的靶子的要证明自己是神枪手,轰然一声枪响,大家看到靶面光洁如初,这位大师自己拍起手来,说,“哈哈,我打中了,我打中了,虽然没有击中靶面,但打靶的三要素我都具备了,举靶人要是向左移一米,我就击中靶心了。”看客们幡然大悟,拼命地鼓掌。

作为局外人,你只能对这种不可思议的无耻表演苦笑,在中国不愿意被科学启蒙的愚昧中,骗子与被骗者都各自自得其乐,你叫破了其中的愚蠢,被骗者不会感激你,因为在骗与被骗的相互协作中,骗子得名得利,被骗者还可以以先知的使者为荣。在跟你的争议中,谁掌握真理是次要的,完全可以忽略的,而谁更聪明才是重要的,一旦你正确了,那就会彰显被骗者的愚蠢,做不成使者了,便会终身反对你,憎恶你。



算命与预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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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是民间的俗称,学术上的专业称谓叫预测,研究算命的学术叫易学、也叫术数。理论核心是阴阳五行天干地支及八卦易经,理论系统较为复杂深奥。所谓算命,就是运用具体人的姓名和出生时间等条件,来预测个体人的发展规律及在社会的发展关系。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古老而又神秘的阴阳五行学说孕育出了各种各样的预测算命的方法,如:八字预测法、看相预测法、紫薇斗数法、称骨算命法、铁板神算法、奇门遁甲法、六壬太乙法、梅花易数法、测字算命法、周公解梦法、民间解签法等等,这其中以八字预测法、看相预测法和称骨算命法是我国古代算命的大宗之法。随著科学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的认知水平的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算命术的科学性与哲学性,它不再是迷信,不再是人们不可认知的事物。(引自http://51.aqioo.com/,重体为作者所加)

在网上我输入姓名及相关资料,得到如下算命结果:

(福寿) 福寿圆满,富贵荣誉,涵养雅量,德高望重。〖我嘴笑圆了〗

(壮丽) 旭日东升,壮丽壮观,权威旺盛,功名荣达。〖再圆〗

(刚强) 权威刚强,突破万难,如能容忍,必获成功。〖更圆〗

(大成之数)大成之数,蕴涵凶险,或成或败,难以把握。〖虽然有所不喜,但还是很高兴的〗

(春日花开)智勇得志,博得名利,统领众人,繁荣富贵。〖圆满〗

你的名字起得非常棒,成功与惊喜会伴随你的一生。但千万注意不要失去上进心。需谨慎处理财富。〖能不高兴么?〗

不管怎么说,看到这样的算命结果,我除了高兴,还能有什么?给钱不给钱,都心满意足,见了女朋友,还可以以之炫耀,何乐而不为呢?算命的所有文化意义,就在于这种心理满足。我如果被中国伟统文化俘获,满足于不求甚解,对事物了解一个大概,虽然只有重复别人牙慧的能力,但凭借中国人的机械记忆能力,可以把这种能力发挥到极致,我获得了一生必备的知识。比如说,我事业成功,生活顺利,于是乎以上述算测应之,无不相符,即或有不顺,灾难重重,大师们并非毫无准备:我的“三才运”(不管那是什么玩意儿)曰,“成功运被压抑,不能有所伸张,徒劳无功,身心过劳而病弱,尤其易患脑溢血、心脏麻痹等疾病。(凶)”

对于一个正常头脑遭到毁坏的人来说,与其说他们被算命者愚弄,倒不如说,算命者选择了他们想听的东西呈递,他们选择了愚弄自己而已。个人的发展与社会关系是否可以预测?你如果问之于心理学家,他们会告诉你预测是可能的,但科学家的预测对常人而言,毫无实用价值,其预测不是算命者的预测。此预测不等于彼预测,对于缺乏科学常识的人来说,这几乎是一条难以跨越的思想鸿沟,他们关心的是到底能不能预测,他们说,你要么说是,要么说否,干什么用一堆的概念忽悠人啊!

对于头脑简单者来说,你如实告诉他们,不能预测,他们满是犹疑的眼光把你打量一番,然后摇摇头,呧咕着,“一会儿是能预测,一会儿是不能预测,逼急了,才说不能预测,这人靠得住么?”

同时,一个算命者以极大的信心肯定地告诉人,命运是能够测算的,他的信心马上感染了旁观者,算命者再以上述令人百听不厌的命运授之于人,他获得了极大成功。算命者并不愚人,愚者自愚,算命者满足了一种心愿而已,他说出了愚者想听的媚语,在强硬无情的现实生活中传达了一份希望,无论这种希望是多么渺茫,它起到了中国社会中填补宗教缺乏的空白的作用,信者云集,不信者也半信半疑,反正,好话百听不厌。

尽管算命者无不是强烈的反科学主义者,他们贬斥科学时,几乎对科学不屑一顾。但这并不排斥他们扯虎皮当大旗,算命术也有了“科学性”与“哲学性”。当然,除非脑袋被驴踢了,被门夹了,被粪桶罩了,这“科学性”是不用解释的了。那么算命术有没有“哲学性”呢?

哲学的根基人人具备,很容易检验一番的,辩证法(此辩证非彼辩证,取辩证法最基本的含义,即对话要以共同信奉的概念为基础之义,也就是逻辑用于推断的最基本形式)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说明问题。预测者,事先告知将发生之事也,明天有雨,这就是一个预测,准不准以后再说,但现在我明白预测告诉我的是什么,此其一也;我不会问月球上的嫦娥明天将穿什么衣服,明天有雨,那么我明天就会带伞,预测将会对我的生活决定起作用,此其二也;尽管预测者不明言,明天是否有雨只需到时即知,预测皆有检验的自然之道,此其三也。

个人的命运能否预测?辩证地看,这是不可能的,只需要把上述预测三大特点应用于生命预测,我们马上看出其谬误来。鸟儿如果预测出它的命运将是被诱惑捕获,它会对鸟捕陷阱弃之不顾,随后它则不会被捕获,它的命运预测有了三大条件的前两个,但我们无法运用第三个条件,在哲学概念上,这叫预测的结果不能成为预测的原因,一个事件的结果,不能成为一个事件的原因。在科学上有一个重要发现与激动人心的概念,时间机器或者时间旅行,从逻辑角度来说,时间旅行只能是前向的,而不能是后向的,从而拒绝事件的结果成为事件的原因这一可能性。

由于命运预测的不可检验性,算命者为了算得“准”,他们不可避免地使用后向检验,所谓后向检验,指算命术中将预测准确性的检验标准推迟到事件发生以后,事件发生以后,再由算命者及当事人——更多地是当事人确立一个检验标准。这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主动适配效应,即算命的准确性取决于检验者的意向性:这就是为什么针对算命准不准而言,反对者与拥戴者各执一端的基本哲学表现——注定的哲学表现。

但就即使是这样轻松、形同放水的标准,算命术者达得到么?No,他们的预测无不是垃圾词汇的堆砌,他们相对预测的三大特征一条都做不到。明日有雨,我们明白这个预测告诉我们什么了。那么回到算命术师对我的命运的测算上来,“福寿圆满,富贵荣誉,涵养雅量,德高望重”,听起来告诉了我什么,而一较真,全是屁话。“福寿圆满”到底是什么意思?我到底能活多么岁?当然,也有大胆的算命师言之确凿地告诉你你的寿命,但麻烦在于,那不是一个有价值的预测,因为聪明的算命师总是会把你的寿命推迟到无数年以后,根本无法检验。况且,你死亡以后,这种检验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那么我们可以为算命术下一个结论了,这是一种用足够模糊的语言,描述无法兑现的将来,但接受者可以自选将来事件进行适配的心理魔术。这一魔术具有娱乐价值,此外,请魔术师回家成天变兔子换钱就是无比愚蠢的了。

检验算命术师的最好手段是,当你请人算命时,一言不发,再事后检验,你的任何言论都会被很快地后验性地适配预测结果,一个善于察言观色的算命术师可以轻松地适配你的心意算命,但绝不会产生任何有价值的人生预测;或者你根本就提供别人的资料,从而不产生事件的后果成为原因的可能,再行检验之。说糊涂了,拿出三个不一样大小的硬币,一元,一角,一分,叫他算你朝天扔之后硬币落的部位及硬币哪面朝上。他算了,你再扔,可以马上进行前向检验。smile_eyeroll

算命术师不仅仅是在测算上做弊,更赤裸裸地把前向性检验直接转换成后向性检验,为了让被算者产生强大的信心,算命术师最常用的手法就是愚弄愚鲁之徒,他们装着大师样,在你开口之前就来“预测”已经发生的事,他告诉你你是什么人,过去发生过什么事,算命者的愚人之道,以此最为受人推崇。对于盲信者,没有什么比一个陌生人说出自己的来历与经历更为“神”“准”的了,无论是久居深山的和尚大师,还是路连骗钱吸财的小贩大师,这是基本套路。推崇者振振有词曰,他们如果没有神算能力,怎么会知道那些一个陌生人不可能知道的事?一个破漏百出的逻辑推断,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成为受骗的套上新装的皇帝,骗子并不可恶,因为维护了他们的面子,而不给面子的乱叫看不到新装的小孩才是最可恶的。smile_angry

当然,中国的学子们对算命术还是有几分认识的,毕竟,讲科学,中国人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一个科技上十分落后的国家,但在意识形态领域如此高度地称颂科学,是中国特色。科学上的无知,配以哲学上的愚蠢,中国是伪科学与伪预测的最适土壤。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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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早在《有毒思想让人成为凶手》中报告了这一案例,2002年5月,澳大利亚的Gloria Thomas死于湿疹,但她父亲Thomas Sam是顺势疗法(掺水术)术师,采用顺势疗法治疗而忽略了正规医疗,由于她是澳大利亚公民,父母被政府以杀人罪起诉,2009年6月5日,在南威尔士最高法院被陪审团宣告杀人罪成立,最高可以判12年。原定其最终宣判在7月初实行。但在2009年6月30日,这位掺水术大师针对律师、甚至主审法官发出了人身威胁,他原来的律师们罢工不干了,新的律师请求延期宣判

在2009年9月28日,该案最终得到宣判,夫妇二人被重判,Thomas Sam被判八年,他的最低刑期不得低于六年,也就是说他在2015年前得不到假释;而他老婆Manju Sam被判五年四个月,她的最低刑期不得低于四年,也就是说她在2013年前得不到假释。

国人习惯于为虎作伥,有普遍的道德执照心态,以为只要自己是从良好愿望出发的,无论什么样的手段都不会受到处罚,哈毛派极左派的一个经典论述就是毛太祖心愿是好的(且不说这种谬论多么无知与无耻),所以毛的胡作非为与残暴如果不是正当的,起码也可以原谅。

在文明规则之下,你无知过份,让自己被垃圾思想毒害,为祸人间,你就要承担责任!在审判之日,等待你的将是重刑。

评赵南元的谎言与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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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语丝中,方舟子的文章才有独特的排版方式,别人都是作者,唯有方舟子是教主,不用标注作者,还要排在正中,前后加点突出其重要的历史地位。方舟子的铁杆哥们包括赵南元、司马南、何祚庥、以及过世的邹承鲁,不管名气多大,也没有这个资格,时常让人感到好笑。看在老赵是老熟人的面上,寻正帮他过一把瘾,放在正中,享受一下前后加星的乐趣。

批赵南元是我的一大爱好,当初想起方舟子的后花园里忽然起火,对着赵南元、司马南这些铁哥们屁股烧起来了,方舟子肯定无比尴尬,现在河蟹成功,旧友重逢,分外亲热。真理总是在教主及其朋友手里。

赵南元的文章又臭又长,那些说寻正啰嗦的,都应当罚自己把赵南元的文章读完!我对赵南元的裹脚实在没兴趣细读,当然就不愿详细点评,这里采用方舟子的一贯手法,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文章大要我没兴趣评的。

我以前批赵南元,就是从他对动物的无知入手的,呵呵,他老人家跟方舟子臭味相投,都是掩耳盗铃的主,闭上眼睛忘记过去,假装别人不存在,假装自己是知识大王就行了,逢人便说自己取得了论战的胜利。鲁迅批中国人的阿Q精神,他可能从未料到阿Q精神可以发展到公开以大义的名义进行吧?

赵南元无非是中国官哲派中善于投机的角色而已,所谓官哲派,就是以前的鬼辩术学派,远祖是公孙龙、惠施之流的名家,只不过,这些人与时俱进,现在捧的是官方哲学,其一是辩证法,其二是科学盾牌。赵南元无疑是除了方舟子之外最维护科学的威严的人了,他们是科学的门神,随时可以祭起科学的宝剑砍人,因为这些人的丑陋表演,不少人对科学反感起来了,称之为“科学主义”。

赵南元不懂科学,真懂,他就不必去玩鬼辩,当然,他跟司马南一样,也是属于政治投机派的,阴谋论呀、东方或者中国价值观啊、宗教迫害论呀,随时可以抱一大堆出来。这些人谈论问题,从来不在乎他们所谈论的问题有多深奥,或者要求什么样的专业基础,他们的嘴,比长了痣疮的肛门还松,随时就是一阵臭屁。

赵南元根本就意识不到,伦理学是一门学问,他从来都是在这门学问外以想当然徘徊,不过,不妨碍他大谈特谈“基础伦理问题”。赵南元出口就让人爆笑,他说,“犬类为什么没有伦理学家或者道德家?”他好得意呀,“我怀疑这个问题可能没人想过”,嘿嘿,赵南元聪明,依仗老子的余荫在清华混了个教授,了不起,就有了方舟子一般的铁嘴能力。现在寻正要问一个问题,赵教授学贯古今,原来还懂得犬语,了不起!你赵南元凭什么判定犬类没有道德家?就以人类为例,人类有几个道德家?一般人在路上碰到伦理学专业学者的几率是多少?你赵南元就懂得犬语,你又问过多少犬了?

赵南元说人很特殊,大多数生存技能是文化传承中学得的,从基因里得到比较少,这么无知的论调居然可以在达尔文的转世灵童的网站上大行其道,实在是佩服。赵南元说,“人是最善于学习的动物”,显然,这之中不包括赵南元的,寻正以前教训过你,不懂动物就虚心学习一下再来,哪知道此人天然没有学习能力。按照赵南元的说法,人的智慧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道德也是上帝恩赐给人的,哦呵,赵南元不是马上又对上帝大打出手么?

话说回来,方舟子是属于知识剽客,用的时候装得很伟大,无所不知,一提起裤子就不认账了。赵南元的臭屁熏到家门口与祖师爷面前,他也辩别不出赵南元的无知与轻率。就在达尔文论著中,他就提到过狗的道德理念,就探讨过生物的道德观进化形式与基础,意识到利他行为在动物行为模式上对他的理论有多大的冲击。方舟子及新语丝的一干虾兵虾将,不是把道金斯当作现代先知么,怎么忽然忘了基因的作用呢?赵南元对进化论的诋毁,这帮人是读不出来的,他们的知识是拿来显摆的,不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

赵南元不知道读不读得懂英文,如果读得懂,不妨把道金斯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进化论理论家之一的比尔*汉密尔顿的著作读一读,补一补进化心理学方面的课,不要老是献丑,分明赤身裸体,偏要翘首弄姿,做科学的门神样。

顺便给赵南元举个例子,骆驼是沙漠之王,常常要走很远才找得到水草,骆驼在道德上极有名的行为就是吃草留根,并不对它极需充饥的可食植物赶尽杀绝,这不是骆驼跟自然的关系?赵南元马上裂嘴讲骆驼语,骆驼哪里有道德呀?我不知道有没有,我只知道按照科学理论来讲,骆驼的行为跟人的长期理性规化是同根同源的,在人我们称之为道德,在骆驼,如果赵南元把驼语翻译过来,怕也是要用道德或者伦理二字的。

方舟子以前被人打假,说他抄了《科学》杂志上的文章,那篇文章是讲伦理学的生理基础的,几年前非洲一个动物园里一只从未生养过的母狮子不停地收养角羚羊,还有母狗收养了小猫就不孕而开始产奶喂猫的,科学门神们,莫低估动物,最重要的是,莫低估上帝或者自然,不是叫你敬畏,多点谦虚好不好?

科学门神煸情很笨拙,赵南元的种族主义倾向不是一般地重,随时都要表演一番,让人捧腹。赵南元仇德,司马南仇美,呵呵,来自其它国家的哥们莫要再把方舟子周围的人得罪了,他们连法日俄英澳加都仇恨上了,咱们耳根可又要不安宁了。

附:赵南元的臭屁

        谎言和谬论的堆积——评专访常纪文

             *赵南元*

    2009年6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起草小组首席专家
常纪文在中央电视台《新闻会客厅》接受专访[1],就动物福利和动物保护法发
表了一系列观点。这些观点具有代表性,充斥着谎言和谬论,这些谎言和谬论如
果任其流传,将会在中国产生巨大的社会危害,有必要进行剖析和商榷。

一、基础伦理问题

    在分析常纪文教授的具体论点之前,我想先明确一个伦理学的基础性问题,
即“人类社会为什么需要有道德?”。换句话说,犬类为什么没有伦理学家或道
德家?我怀疑这个问题可能没人想过,人们觉得人需要道德就象苹果落到地上一
样理所当然。但是我觉得这个问题至关重要,就象苹果为什么落地对于物理学至
关重要一样。

    狗(以及一切社会性动物)都会表现出某种“拟似道德行为”。例如狗的
“忠诚”有很多事例被人们广为传颂。但是狗不需要道德家和伦理学,因为狗对
人的忠诚是从它们的祖先狼对狼群首领的忠诚那里通过基因代代相传继承来的,
无须后天教育。

    人是一种很特殊的动物,人的大多数生存技能都是从文化传承里学习得到的,
从基因里得到的比较少。人是最善于学习的动物,学习的数学表现形式就是“优
化”,所以什么是“优”就是学习的前提,这就是价值观的起源。动物也有初步
的学习能力,但其用以引导学习的价值观几乎全部源于基因传承,受进化原理的
约束,后天的改变很少。但是对于人类而言,由于文化积累的速度远远大于基因
进化速度,人类社会结构随生产力增长所产生的变迁也是基因进化所来不及适应
的,所以人类不仅有先天的生物价值观,也有后天的文化价值观。文化价值观不
完全受进化原理约束,具有比较大的自由度,使得人类社会能够及时调整价值观
使之适应生产力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道德风险。一旦这种人造的价值观
发生偏差,就会把人类社会推入浩劫之中,这在历史上是多次出现过的。

    由此可知,道德是适应人类社会的价值观建构,它只处理人类社会中人与人
的关系,不处理人与动物或人与自然的关系。或者说,人如何对待动物,就象狼
如何吃羊一样,不涉及道德问题。所谓人与自然的关系,归根结底还是人与人的
关系,完全与人无关的自然,不涉及道德问题。正如我们维护生态,是为了人类
更好的生存,而对于没有人的火星,“自然本身”不会认为它比地球有什么逊色
之处。“价值”是人类学习的导引,脱离人类谈论其他生物(生命)和自然的价
值是毫无意义的。为了规避道德风险,我们必须坚持一条原则:道德的合理性只
能建筑在有利于人类全局长远利益的基础之上。用中国古话讲,是“义者,利
也。”对应现代的伦理学派,就是“人类中心主义的效用主义”。一旦偏离这个
原则,道德一定会对社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危害。

    然而,效用主义(也翻译成功利主义)在西方伦理学界却并未成为主流,而
且是饱受诟病的,虽然我从未见过对功利主义的任何有效驳斥。这一现实的根本
原因在于宗教对西方伦理学的深刻影响。宗教是有组织有体系的迷信。几乎所有
的宗教教条中,都有“不可撒谎”的戒律,有人就认为这说明了道德的普世性。
然而,实际上任何宗教教义都是一个弥天大谎,所以需要用“不可撒谎”作为
“此地无银三百两”式的声明,企图掩盖这个弥天大谎。基督教的“见证”更是
一个群体性的撒谎训练,诱导教徒们伪造亲身经历来互相证明上帝的存在。效用
主义伦理观和自然科学一样,都是谎言的天敌,自然会受到宗教的攻击。

    在宗教教义的弥天大谎之中,“伪道德”因其对宗教的发展和强化有重要作
用而占据核心地位。“伪道德”是指对人类社会并无好处甚至有害的“道德条
款”,例如不许手淫,不许避孕,不许堕胎,不许离婚,不许同性恋,不许杀生,
不许吃肉,不许“虐待”动物,禁止动物实验,禁止克隆人,禁止基因改造等等。

    伪道德对于宗教有多方面的用途:首先,伪道德可以作为划分宗教内部和外
部的标志,增加教徒对团体的自我认同感,使之区别于其他宗教和普通老百姓;
其次,对于生活中的失败者、失落者,接受伪道德可以为其带来廉价的道德优越
感,使之获得心理平衡,感到宗教带来的愉悦;第三,对于生活中的成功者,伪
道德又可以给他们造成凭空的罪恶感,使之不得不依靠宗教以求得拯救。第四,
最危险的是,伪道德可以用来加罪于不信其宗教者,使得对于异教徒、无神论者
或异见者的迫害合法化。这也就是为什么钱钟书会说“世界上的大罪恶,大残忍
——没有比残忍更大的罪恶了——大多是真有道德理想的人干的。”由此可知,
主张和宣扬伪道德是宗教的重要特征之一。

    去年(2008)3月,罗马教廷宣布了新“七宗罪”。旧“七宗罪”是“懒惰、
嫉妒、贪吃、贪婪、色欲、暴怒、傲慢”,很显然,这些“罪”是正常人都有的
生理和心理反应,将其入罪是典型的伪道德。而新“七宗罪”则与时俱进,其中
的“破坏环境,从事有道德争议的科学实验,改变基因或者危害胚胎”明显是剑
指科学的。本来在天主教、基督教的教义中并没有包含动物权利的因素,人是上
帝特别制造的,是其他生物的主宰。但是如今他们汲取了佛教的一些皮毛,制造
出新的反科学怪胎。如果这个天主教入罪之法被人们接受,宗教就可以完全控制
科学的发展,只要他们看不顺眼的科学实验,都可以提出“道德争议”。用全局
的眼光来看,所谓动物保护主义只是宗教反科学运动的一个分支。

    主张“动物福利”和“动物权利”的动物保护主义运动具有恐怖主义倾向[7]
和邪教性质。本来,在“正教”和邪教之间并没有鲜明的界线,任何宗教在创始
之初都难免邪教的性质,经过千年以上的磨砺之后,对社会的危害会逐步减弱,
在社会中找到合适的位置。新兴的宗教则需要借助制造事端来扩大影响宣传自身,
对社会的危害也比较大。所以区别邪教和正教可以使用这样的特征:看其是否经
常制造事端,挑动社会纷争。从这个角度看,动物保护主义运动的邪教性质是比
较明显的。这类活动的最大特点是,制造事端本身就是目的,所以永远得寸进尺,
不会由于其目的部分的达到而有所收敛。我国的上一个邪教就是如此,围攻出版
社,围攻电视台达到目的之后并不会就此罢手,而是进一步围攻最高的机关。动
物保护主义运动也是如此,即使在完全按照他们的主张立法的英国,并不会使他
们放弃制造事端的习性,他们不断会提出新的要求来吸引眼球,为此也不惜采取
打砸抢等恐怖主义手段。

二、野生动物和宠物能不能吃?

    动物福利理论本身是荒谬绝伦的,所以为之辩护的言论必然充斥着谎言和逻
辑谬误。且看常纪文教授动了立法念头的起因:

  李小萌:是什么让您有了这样的想法,觉得这样一个时机我们适合要推这样
的法律出来了?
  常纪文:我研究《动物保护法》大概有接近十年的历史了,对我触动最大的
就是2003年的SARS期间,我到德国去做访问学者,很多德国人就对我讲,说你们
的SARS疾病就是因为你们虐待动物产生的,所以对我的触动很大。
  李小萌:你认可这种说法吗?
  常纪文:我想多多少少会有一定的关系,后来事实证明也是果子狸引发的。
  李小萌:只是吃了果子狸,怎么是虐待呢?
  常纪文:按照道理,果子狸是野生动物,它是不能吃的,你吃了,就是说人
和野生动物的关系出现了不正常的现象。
  李小萌:所以当时在德国出访的这一次经历对你的触动是很大。
  常纪文:对。(引文完)[1]

    寥寥数语,已经谬误重重。

    首先,SARS“是果子狸引发的”只是臆测,并非“事实证明”。香港有人从
果子狸身上检出类似SARS病毒的冠状病毒,但并不相同,而且数据不能重复,北
京的果子狸并未检出该病毒。加之缺乏流行病学证据,SARS的来源至今仍是未解
之谜。

    其次,“吃=虐待”也纯属谬论。为了替德国人的谬论解套,常教授无视逻
辑,顾左右而言他,提出一个“野生动物,它是不能吃的”谬论来遮盖。且不说
一切养殖动物都来源于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也都可以养殖,并没有什么物种是注
定只能养殖或只能野生的。被常教授奉为圭臬的洋人,吃野生动物也并不少。欧
洲每年水产大约720万吨,其中养殖业只占18%[2],80%以上都是野生动物,而占
主要产量的鱼类又是被常教授封为高等的“脊椎动物”,每年吃着数以百万吨计
的野生动物,却说“它是不能吃的,你吃了,就是说人和野生动物的关系出现了
不正常的现象。”世上伪善,莫过于此。中国人吃鱼翅被广为诟病,说什么破坏
生态,而洋人吃金枪鱼则无人指责。实际上鲨鱼和金枪鱼都是处于食物链顶端的
鱼类,洋人吃的就不破坏生态,中国人吃了就是破坏生态,世上霸道,莫过于此。

    再看常教授下面的谬论:

  李小萌:之后呢?
  常纪文:然后就是2003年,我做了六个月的访问学者,2005年我再在德国马
普研究所做了六个月的访问学者,专门研究这个问题。第二个比较触动的一个事
情就是2005年3月份我正在德国进行访问的时候,河北肃宁出现了活剥貉皮的现
象,录像在德国曝光之后,CNN还有瑞典电视台都播放了,一些动物保护人士在
欧洲进行集会,要求欧洲对中国进行贸易制裁,禁止从中国进口毛皮,如果说一
旦禁止,对中国的经济打击是比较大的。
  李小萌:这也是让你觉得应该有一部法律出来的原因。
  常纪文:对,这是一个间接原因。另外我认为咱们的国家形象受损了,以刚
才2005年3月份那个事情为例,德国的朋友就问我,说常教授,你平时吃狗肉或
者吃活的其它的野生动物或者是家养的宠物吗,问得我非常尴尬,我感觉到咱们
国家形象在国外受到了影响。(引用完)

    我估计常教授没有剥过任何动物的皮,否则不会相信“活剥皮”的谎言。哪
怕是一只兔子,要想活剥皮也近乎不可能,俗话说“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你要
活剥它的皮,它能不急吗?何况貉是小型猛兽,好勇斗狠,要活剥皮更是自讨苦
吃。

    好在如今是网络时代,所谓“活剥皮”的视频在网上可以找到[3]。看了录
像,不带偏见的人都可以判断出这是杀死之后剥皮,并非“活剥皮”。录像的发
布者是这样形容的:

    一只只的浣熊,就这样被抓出铁笼外,重重一摔,之后又是一棒重击。为了
保持皮毛的完整,这些工人还直接砍断四肢、从尾巴划开一个伤口,然后才开始
剥皮。由于这些野生动物都是这样活生生遭剥皮,过程相当残忍。(引用完)

    “重重一摔,之后又是一棒重击。”此时貉已经死亡,谈何“活生生遭剥
皮”?即使有个别末端神经尚未死透,有些局部小动,由于中枢已经死亡,不可
能有协调的动作了。“动物保护人士”指责“摔”和“一棒重击”不如电击或药
物的“安乐死”,纯属无知,或是故意找茬。

    在各种致死方法中,重击头部的效果是瞬时失去知觉,是痛苦最少的。笔者
亲身体验过跌倒时后脑碰水泥地发生轻度脑震荡的过程,确实瞬时失去知觉,毫
无疼痛感。反之,笔者也曾遭到过电击,滋味很不好受。主要是电击强烈刺激神
经,且电击和药物致死是先作用于心脏,脑部仍有知觉,笔者曾见过11万伏高压
电击而大难不死的,过程痛苦不堪。“动物保护人士”反对痛苦少的致死方法,
却支持痛苦较多的致死方法,足见他们要的不是什么“动物福利”,而是制造事
端,借机反华。

    这种歪曲事实的手法是西方媒体的老套路,3.14和7.5事件的西方传媒报道
有大量活生生的例子,读者可以在网上找到。

    实际上动物福利立法并不能缓解反皮草运动,那些立法保护动物福利的国家
的毛皮业同样遭到攻击:“交战中,美国皮草协会及许多皮草商纷纷打出了“饲
养原料”的旗号——保证提供皮草的小动物在皮毛养殖场和大农场中得到了精心
照料。不过这没有换来动物环保主义的妥协,欧洲学者Rev.AndrewLindzey教授
严辞谴责道:‘剥削动物的所有方式都是非常可怕的,但没有一种比我们为皮毛
养殖场的动物搭建的活地狱更为糟糕!’动物保护主义者的言行也反衬出皮草时
装的生命力。”[4]交战会长期持续,“动物福利”立法对解决此问题毫无作用。

    吃狗肉的问题是个老问题。既然常教授感到尴尬,我们不妨不厌其烦的再分
析一下。常教授似乎对西方文化有一种盲从,德国人当面挑衅时不懂得反击,而
是囫囵吞枣照单全收。作为学者,至少应该问个为什么,何不问问德国人:狗肉
何以吃不得?宠物何以吃不得?这是个很好的比较文化学课题。

    基督教文化是有上帝的文化,他们认为世间万物都是上帝有目的地创造的,
猫创造出来为了吃老鼠,老鼠创造出来为了给猫吃。因为狗是上帝创造出来给人
做朋友的,所以不能吃。中华文化是没有上帝的,中国人吃什么是神农尝百草的
结果,并非上帝的安排,狗肉好吃,所以就吃了,猫肉老鼠肉如果有人觉得好吃,
当然可以吃。西方人有严重的欧洲文化中心主义思想,认为凡是和他们不一样的
都是错的,对于这种文化霸权主义应该批判而不是纵容。因为世界上毕竟存在着
多种文化,任何文化都不应该具有治外法权,否则天下一定是冲突不断。印度教
徒视牛为神,他们有没有权力反对欧美人吃带血的牛排?穆斯林和犹太教徒有没
有权力反对德国人吃猪肉腊肠?遇到关于中国人吃宠物的挑衅,只要和他们讲讲
印度教和犹太教就是了,毕竟他们还不敢说只有基督教正确而印度教和犹太教是
谬误,尽管他们心里可能这样想,基督教徒总是习惯于把自己的局部文化看成
“普世价值”的。

三、为什么是德国?

    常教授的两次被“触动”都在德国,并非偶然的巧合。这里存在着两个更深
层次的原因:

    首先是德国的反华历史悠久,“黄祸”一词就是德国人发明的:“‘黄祸’
(die gelbe Gefahr)一词出自于德意志军国主义者、派遣德国军队参与八国联
军屠杀中国人和火烧圆明园的德意志皇帝、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罪魁祸首威廉二世,
与这一概念相关联的正是殖民主义、帝国主义霸权和种族歧视。在纳粹德国时期,
‘黄祸’意识也曾成为对中国以及华侨华裔实施种族歧视和迫害的标志性概念。
尽管今天离威廉皇帝时代已有一个世纪之遥,纳粹第三帝国已经被战胜62年,但
部分德国民众中仍然存在着危险的种族歧视倾向,新纳粹势力在德国不仅没有销
声匿迹,而且在经济低迷的时期更有抬头的趋势。”[5]

    第二个原因是,动物保护主义在德国十分猖獗,且为祸甚巨。

    我们通常用“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来形容一种谬论,动物保护主义谬论的
要害也可以概括为一个颠倒和一个混淆,即“颠倒杀虐,混淆人畜”。在人类正
常的价值观体系中,“虐待”之恶小于“杀戮”,古今中外的任何法律之中,杀
人都是大罪,死刑都是最高刑罚,而其他刑罚(某种“虐待”)则是相对低级的
刑罚。世界上最简单的法律——刘邦約法三章: 第一, 杀人要偿命; 第二, 打伤
人要制罪; 第三, 偷盗的要判罪。仍然是把杀人作为最大罪行的,而杀死动物则
是正常的生产活动,杀人与杀猪在道德上有着严格的区分。在正常的人类社会价
值体系中,人≠动物,杀戮〉虐待。而在动物福利论的荒谬价值体系中,动物=
人,杀戮〈虐待。在数学里我们都知道,如果A=B,则必然可以推导出B=A。如果
杀死老鼠和杀人一样,那么杀人也就和杀死老鼠没什么区别了。表面上看动物福
利论者是在提高动物的伦理地位,而这一混淆却实实在在降低了人类的伦理地位。
毕竟高低总是相对而言的。

    历史已经证明,这种荒谬主张被付诸实践,势必制造人间浩劫。就在六十多
年前的德国这种浩劫成为了现实。

    希特勒、格林等纳粹头目是坚定的动物保护主义者。正是因为他们信奉“人
=动物”,所以把杀人也就看得和杀猪一样轻松,这不是异常的疯狂状态,而是
逻辑的必然——只要……杀得“反虐待”就没问题。在“反虐待”方面他们是很
下功夫的:在奥斯威辛集中营,毒气室修得像个公共浴室,里面有淋浴喷头,告
诉那些走向死亡的犹太人他们是去洗澡,脱光衣服,放着音乐,谁也不知道一分
钟后是什么。然后关上门,放毒气,痛苦十分短暂。真是“反虐待”到家了!每
当看到有人在鼓吹现代化屠宰厂在杀猪之前放音乐,我就会想起历史上的这一幕,
难免不寒而栗。数以百万计的犹太人、同性恋者、吉普赛人的死亡,正是“人=
动物”和“杀戮〈虐待”的荒谬价值体系付诸实践的必然结果。

四、动物福利和瘟疫

    为了给“动物福利”找到理由,常教授声称如果动物福利不好就容易引发瘟
疫:

   常纪文:为什么禽流感发生在亚洲的一些比较贫穷的人口比较集中的国家呢?
主要是因为这些国家对鸡,以鸡为例,它的福利给得不是很好,比方说应该给它
这么大的面积,但是你给一只鸡很小的一个空间,它的免疫力必然降低,降低免
疫力就必将影响企业主或者是鸡主人的经济效益,就会打抗生素,打了抗生素之
后,很多疾病,虽然鸡不会患病,但是一旦患了病之后,就很可能发生一些基因
突变或者是一旦传染给人之后,疾病就很难控制,人和动物的关系现在出现了一
些偏差。(引文完)

    这一段话里充斥着谎言。

    首先,禽流感并非只发生在“比较贫穷的人口比较集中的国家”,香港就是
发生禽流感比较多的地区,香港并不贫穷,其动物福利也是按照英国法律执行,
应算最高水准的。日本也不贫穷,但也多次发现禽流感。实际上家禽在动物福利
论者最推崇的野外放养中,接触野鸟的机会最多,感染禽流感的危险也更大。

    至于鸡的福利不好引起人的“疾病就很难控制”,更是无稽之谈。常教授设
计了一个从福利到空间再到免疫力到抗生素到基因突变到疾病很难控制的漫长的
逻辑推理链条,但是这一推理链的每一个环节都脆弱得不堪一击。鸡的泛泛的免
疫力很难测定,所以说空间小免疫力必然降低缺乏科学根据。提高免疫力方法很
多,主要是针对某种特定疾病接种疫苗,如果防疫对象是禽流感,应该接种禽流
感疫苗,打抗生素毫无作用。抗生素没有诱发或促进基因突变的作用,所以并不
会引起病毒或病菌的基因突变,更不会使得人的疾病难以控制。无论是禽流感还
是猪流感,都不是抗生素可以治疗的。

五、“福利”还是“管理”?

    关于《动物保护法》之具体实施,常教授也援引了西方的经验:

  常纪文:其实我们可以从反虐待这个层面,当然还有其它的一些方面,比方
说我们首先要控制动物的数量,只有控制动物的数量,才能防止很多动物遭受虐
待,比方说在西方国家,宠物动物都是在固定的商店出售,在固定的商店繁殖,
出售宠物的商店必须有专门的许可证,其它的地方不得进行繁殖,不得进行销售,
然后销售的宠物,猫、狗必须进行绝育,就是说不会有很多小的野猫野狗的现象
产生,控制了宠物动物的数量,后边很多问题就可以解决了。第二个,我们目前
很多地方已经开始在试点,就是在猫狗的身上种植芯片,种植芯片有个什么目的
呢?既可以掌握这个动物的卫生状况,比如说防疫情况,同时在主人抛弃猫狗的
时候,我们可以找到这个猫狗的主人,然后追究他们的责任。这是一个是源头。
另外还有一个就是事后的补救,一旦我们发现了之后,我们比方说发现了虐待动
物的现象,残杀动物的现象,或者抛弃动物的现象,我们可以找到动物主人……
(引文完)

    这些做法充分暴露了所谓“动物福利”的伪善面目。他们打着“反虐待”的
旗号,却要立法强制阉割所有的宠物,使其丧失交配能力,失去“表达天性的自
由”。这样的法律,如果称之为《宠物管理法》,还算名符其实;说成是《动物
保护法》就显得滑稽了。如果把两个选项放在常教授面前:一个是舍弃性功能去
当养尊处优的太监,另一个是保留性功能去当一个流浪汉,不知常教授会如何选
择?

    如果这个世界上出现了真心关怀动物“表达天性的自由”的动物爱护人士
(就像张贤亮在小说里叙述的“猫毬保卫协会”),愿意捍卫猫狗的性行为福利,
反对常教授立法残忍剥夺所有宠物交配权的虐待行径,将常教授绳之以法,追究
刑责,不知常教授是否仍愿意作法自毙。

    在这里常教授巧妙地把去势说成“绝育”,给不知就里的人造成一种维持性
功能的假象,殊不知洋人将宠物阉割的真正目的是为了防止它们叫春,制造噪音,
所以都是连激素分泌都一并取消了的。

    在中国的文化大环境之下,“流浪猫狗”本来不是问题,到时候自有牟利者
将它们捉去卖给饭馆吃掉,形成良好的生态平衡,还无须浪费纳税人的银子。偏
偏有常教授这种食洋不化的人跳出来,舍弃中华先进饮食文化,引进西方落后文
化,给无辜者平添罪责,无端增加社会负担,破坏饮食业的正常经营,损害猫狗
食客的口腹之欲,制造满盘皆输的局面,真不知是何居心。

六、“人道主义”还是“狗道主义”?

    常教授主张动物福利的理论基础是他独特的“人道主义”。他在访谈中说:
“人是世界上最高等的动物,人的尊严的价值之所在就是因为人具有人道性,能
够把自己的关怀施加到比自己低等的动物身上。”

    “人的尊严”或“人类的尊严”是宣扬变态价值观的人最常用的手法,但是
“人类的尊严”之说本身就充满着荒谬性。“尊严”这个词汇很吓人,说俗了也
没什么神秘的,无非是受人尊敬,用广告语来说就是“倍儿有面子”。所以说个
人的尊严就是指此人受他人尊敬,说国家的尊严无非是该国受其他国家的人的尊
敬,由此推演,所谓“人的尊严”就是人或人类受其他物种的尊敬。然而这是无
稽之谈,因为其他物种并不具备尊敬人类的能力,人在猫狗面前“有面子”是没
有意义的。

    如果人际之间谈论什么“人的尊严”,就会出现这样的对话:张三:“你是
个人,属于人类,是世界上最高等的动物,真的很了不起啊!”李四:“彼此彼
此,同喜同喜,你也是人,为万物之灵,了不起!”

    这样的互相吹捧有意思吗?

    自古以来,“人类的尊严”就不断用来证明各种谬论。例如地心说认为地球
是宇宙的中心,人类住在地球上处于宇宙中心地位,是一件极有面子的事情。哥
白尼提出日心说,大大损害了人的尊严。神创论认为人是上帝按照自己的面目特
别制造的,也是极有面子的一件事。达尔文提出进化论,又一次大大损害了人的
尊严。但是我们认为,能够知道日心说和进化论,证明人类可以摆脱愚昧,是一
件好事情,至于是否增加“人类的尊严”,只好见仁见智了。所以那些反对转基
因和克隆人的宗教势力搬出“人类尊严”时,标准的回答是:“别国的国旗可以
是你的抹布,人类并没有统一的尊严。”一切用“人类的尊严”说事的论证都是
谬论,至今尚未见到反例。

    常教授所设定的“人的尊严”不是地心说、神创论,而是“人道性”。但是
这个“人道性”与我们熟知的“人道主义”却是背道而驰的。人道主义的核心价
值是人本主义,是文艺复兴时期作为反对神本主义的有力意识形态提出的。而常
氏“人道性”却反对以人为本,主张以神化的猫狗为本,又走到了人道主义的对
立面。这一点在汉中打狗事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今年3月,陕西汉中暴发狂犬病疫情,11人因患狂犬病死亡,6200多人被咬
伤。为控制疫情,当地政府组织捕杀三万多只狗,此举招致激烈批评,也引发人
们对政府管理、动物保护等相关议论。
  常纪文:因为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专门的综合性《动物保护法》,因此如何
以什么样的手段来捕杀可能患有狂犬病的犬只,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这个成熟的
统一的做法。
  李小萌:所以我们分析这个事件,该不该杀本身是一个问题,怎么杀又是一
个问题。
  常纪文:对,要人道地捕杀,并不是用棒子把它慢慢打死,让它遭受痛苦。
陕西汉中这个事情就给其它地方政府敲了一个警钟,就是说动物,特别是那些家
养的猫、狗,我们应该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做好防疫工作,这样狂犬病发
生就少一些。如果说你没做好这个工作,等到狂犬病高发期到来的时候,把全体
的狗、猫集体宰杀,我认为相当于是以杀戮来代替监管,这是不科学的,大量杀
戮的现象也是侵犯猫主人和狗主人的物权。(引文完)

    汉中政府在狂犬病肆虐的紧急关头当机立断采取果断措施,扑杀犬只仿止疫
情扩散,既保护了本地的人命也保护了外地的狗命,实属尽职尽责的好事。如果
不这样做就是政府的严重失职。对于这样无可争议的正确做法,常教授却横加指
责,但其指责的理由完全站不住脚。

    一个理由是“要人道地捕杀,并不是用棒子把它慢慢打死”。这个理由让人
百思不得其解,“慢慢打死”根本不可能实施。前文已经说过,“一棍子打死”
是杀死动物时痛苦最少的方法,一棍子打不死才需要再添一棍子,“慢慢”是做
不到的。为了解开这个疑惑,我直接问过常教授:“常教授打死过狗吗?”常教
授坦承:“没有。”我又问:“那么常教授认为怎样杀狗才是‘人道的’呢?”
常教授想了想说:“外国是用枪打的。”我当即指出,此法不妥,极有可能误伤
路人。况且枪击也只有一枪命中脑部才能瞬间解决,但是枪击比起棒打更没准头,
击中别处,则会造成更大痛苦。实际上汉中杀狗也有特殊情况下用枪的,但仍然
受到动物保护组织的指责。由此可知,当前汉中采取的棒打杀狗法就是“成熟的
统一的做法”,毫无理由受到指责。

    第二个理由是不能“以杀戮来代替监管”,此说颇近乎“何不食肉糜”。在
北京这种富裕地区,防疫是可能的,所以北京地区狂犬病比较罕见;但是在农村,
合作医疗也不过数十元/年的水准,花上百元给狗免疫大多数人负担不起,“以
杀戮来代替监管”在经济上是不得已的选择。

    第三个理由是“侵犯猫主人和狗主人的物权”,这又是典型的价值观倒错。
生命权和物权孰轻孰重,常教授不应该拎不清。

    汉中杀狗事件中动物保护组织和常教授的言论可以看出,这些动物福利论者
从来是把狗看得比人重要,对于11个人死于非命,数千人被狗咬伤毫不动心,却
对杀狗的方法吹毛求疵,千方百计制造事端,无理取闹,妨碍疫情控制工作正常
开展,其结果是增加人命损失。为此甚至不惜弄虚作假:

   动物保护组织成员指责汉中政府过量捕杀犬只
  然而6月12日,就在“狗尸体未处理严重污染南水北调水源”正在渐渐平息
的过程中,汉中市政府新闻办突然抛出“重磅炸弹”,称“狗尸体未处理严重污
染南水北调水源”事件系人为操纵。他们经过调查认定,个别动物保护协会成员
出于对犬只爱护的极端热情,想将照片传播于网络引起爱犬人士和网民对于犬只
的同情,做出了过激行为。汉中市农业局畜牧科科长史瑞华说:“有村民发现有
外地动物保护协会的人租用本地的出租车,戴着墨镜、口罩,把狗尸扔到河里,
当时拍照,过一晚上第二天又去拍照。”
  一石激起千层浪。对于汉中市政府新闻办的这种说法,一些动物保护志愿者
并不认同。有人在网上发帖说 “明明是汉中自己过量捕杀,造成后续工作跟不
上,却要怪罪他人”。
  西安市某动物保护组织的郝先生说,政府过量捕杀犬只的行为让他难以接受,
而且某些捕杀方式也让他觉得过于残忍:“在身边出现的这种情况叫人非常痛心,
看到那些小狗就那样残忍地死去,尤其是那些处理方式,政府有可能没有顾及到
这些细节问题。咱都是和谐社会,我们的目的很简单,对狗好一点,就是合理合
法地做。”[6](引文完)

    作假是伪善者的惯用手法。当年北京第一个上了报纸和电视的小狗希希挖眼
事件就是个假新闻。如今自己往河里扔死狗制造假照片却还说别人“过量捕杀”,
本来在疫区的捕杀按规矩就是100%,不知如何才能“过量”?除非从非疫区运狗
过去杀,否则是不会“过量”的。

    动物保护人士只会大叫“残忍”,却从来不说明如何“合理合法地做”,既
然他们已经流窜过去或者就在本地,不妨让他们承包一个村子的扑杀猫狗,实地
演示一下“顾及到这些细节问题”的“处理方式”。这些人可能像常教授一样,
抡棍子的力度不够,真的不得不“用棒子把它慢慢打死”了。

七、谁病得更重?

    虐待动物受刑罚的荒谬之处在于:虐待狂属于一种心理疾患,病人应该接受
心理咨询和治疗,而不应把他们关进监狱。对于病人,应该施以关怀,而不是刑
罚,这是我的一贯观点。

    北京的一位动物保护明星跳楼自杀事件,使我看到了事物的另一方面,那就
是,信奉动物保护主义也可能是某种心理疾患的表征。例如,自杀者“在去世前
3天在‘农场动物福利与肉品安全国际论坛’上看到人们残忍地宰杀动物的录像,
当时气得脸色煞白。会上大家提到目前国内为动物立法难度很大,她‘看上去很
忧郁’。”可以看出有忧郁症的表现。有些动物爱护人士则感到与人交往难于与
动物交往,有孤独症的表现。有些动物爱护人士看到野猫野狗就不能不收留,有
强迫症的表现。抱着狗狗让它叫别人叔叔阿姨,不知是什么症的表现,总归有点
不正常吧。

    按照专访节目列举的虐待动物事件:

    2002年,清华大学学生用硫酸伤害黑熊;
  2005年复旦大学研究生残害流浪猫;
  2006年,网络爆出一女子高跟鞋踩猫;
  2007年,南京一居民火烧小狗。(引文完)

    六年出现4件,在13亿人口中可谓凤毛麟角,用“极少数”来形容也嫌太多。
而动物保护人士则人数众多,几乎所有小地方都有他们的组织。国内至今未见到
有虐待动物导致自杀的传媒报道,而动物保护人士自杀事件已经发生。这些都说
明动物保护人士的人数众多,心理疾患严重,我们应该拿出比关怀虐待狂更多的
注意力去关怀动物爱护人士,提醒他们及早进行心理咨询,避免今后再发生自杀
悲剧。

八、关于贸易保护主义

    常教授给动物福利立法找了一个经济学的理由:

  常纪文:我认为,因为现在中国的农业人口这么多,在金融危机期间很多农
民都返乡了,这些农民的就业问题怎么办,这些农民的经济增长问题怎么办,我
认为把农民全部推到城里边去也不太现实,怎么办?在农村我们可以通过分类管
理,促进外向型动物生产企业的产品的出口,比方说按照欧盟的或者美国的标准
来生产一些动物,加强出口,这样可以促进我们国家动物产业的出口,可以使我
们的农民,一些地方的农民更加富裕起来。我这边有一个数据,2007年底的时候,
我们国家的猪、羊还有蛋产品,总数量超过了7990万吨,但是这么一个数量的动
物产品,出口是微乎其微的,主要的原因,西方国家不要我们的动物产品的主要
原因就是,除了质量问题以外,更重要的问题就是,我们的动物产品的生长不符
合他们的动物福利贸易标准,这就是典型的动物福利贸易壁垒,我们就是说在金
融危机期间,要促进农业和农产品的出口,我认为必须要超越西方国家设立的贸
易壁垒。(引文完)

    常教授这个说法也是错误的,动物福利立法在经济上肯定是得不偿失的。我
们的肉类出口较少是由于内需巨大,如果有人想要穿透西方国家的贸易壁垒,完
全可以在本企业内部制定动物福利的企业标准,并不需要全国范围的立法。如果
我们也仿效西方国家搞起动物福利立法,全面按照西方福利标准养猪,其结果必
然是猪肉成本大大提高,等于是让中国广大消费者为了一小撮西方人的变态兴趣
多掏很多钱,那我们可就亏大发了。

    西方的动物福利立法加剧了动物保护组织的猖狂活动,给西方畜牧养殖业造
成了很大破坏。例如著名的法国肥鹅肝就因其采用类似北京填鸭的填喂方法而深
受动物保护人士的攻击,美国一些地区甚至禁食肥鹅肝;毛皮兽类养殖在西方也
是麻烦不断。而中国正因为没有动物福利立法使得很多西方厂商转而向中国购买
毛皮和肥鹅肝。如果中国也来东施效颦搞什么动物福利立法,将会使得动物爱护
人士在破坏养殖业方面更加有恃无恐,令中国养殖业陷入类似西方的窘境。前文
所说的“活剥貉皮”事件就是西方国家企图将动物保护祸水引向中国,破坏中国
养殖业的具体行动,对此应予充分驳斥,揭穿这些谎言,捍卫国家的经济利益。

九、“动物福利”破坏社会和谐

    常教授认为动物福利立法可以增进社会稳定:

  常纪文:一般我们起草小组认为,要负刑事责任,一般只是极个别的现象,
比方说虐待或者说严重伤害、故意伤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在目前我
们刑法的规定,这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另外还有一些会产生巨大社会影响的动物
虐待行为,比如我举一个例子,在小学里边,当着全体小学生的面在狗身上淋汽
油,把狗烧死,对这些小孩的心灵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对于这种行为,严重侵犯
社会秩序的行为,或者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我们的刑法应该予以关注。目前虐
待动物已经引起了一些社会不稳定的现象,比方说在南京、北京、上海,如果说
有一些猫、狗运到南方,运到广州那些地方去沦为盘中餐,成为比方说龙虎斗或
者其它的一些食物。在上海就去年年底就发生了一起丢失猫的主人把猫贩子告上
法庭的现象,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社会影响比较大。在上海、南京现在已经
出现了居民集体去猫市场或者狗市场或者中转站去拦截猫狗的现象,在一些情况
下还需要警察介入才能够平息不稳定的现象。(引文完)

    常教授在这里把社会不稳定现象说成是虐待动物引起的,纯属猪八戒倒打一
耙的行径。首先关于野生动物问题我国早有刑法规定,无须另外立法。而所谓
“小学烧狗”的例子,却纯属想象,是至今未曾发生过的事。凭想象立法,也是
法学家的一大发明。

  实际上所谓虐待动物的事件,如果不是动物保护组织和人士的添油加醋大肆
渲染以及不良传媒的广泛传播,根本不可能“产生巨大社会影响”。动物根本不
是“社会”的组成成分,所以虐待动物不可能“破坏社会秩序”。

    捕捉城市中的野猫野狗运到广州去做盘中餐,既可以解决城市野猫野狗泛滥,
又满足广东人的口福,贩运者又有利润,本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大好事,也符合现
行法律,应该加以保护。

    “拦截猫狗”确实造成了“不稳定的现象”。常教授把“爱猫人士”说成
“居民集体”,是典型的春秋笔法,给人造成“民意”如此的错误印象。而事实
是,这些“爱猫人士”只是少数人的组织,他们拦截猫狗的行为完全是违法的,
根据具体场所和情节可能触犯刑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修正)
  第二百六十八条 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
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
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
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一条 聚众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
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
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文完)

    对爱猫人士的此种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警察介入是尽职尽责的。
不知常教授的动物福立法是否会禁食猫狗,如果无此法条,仍无法禁止贩运猫狗;
如果有此法条,那么我们不得不追问猫狗为何不可吃,请常教授拿出有说服力的
理由。仅凭常教授由于对中国饮食文化的无知而被德国人问得“非常尴尬”就来
立法管住人们吃什么,那是极不严肃的。

    动物福利立法不仅不能减少“不稳定的现象”,反而会增加社会纷争。其原
因是,动物保护运动本身的邪教性质,使其注定是要得寸进尺,不断制造事端的。
实际上常教授在专访最后所说的“两种版本”,也是先得寸后进尺的立法战略。

    英国是动物保护主义的发源地,也是早经动物保护立法的国家,但至今仍是
在动物保护问题上纷争极其激烈的国家。数年前牛津大学要建一个进行动物试验
的大楼,动物保护组织极力阻挠并扬言要进行破坏,当时的布莱尔首相准备动用
军队保护施工,最终大楼还是没建成,大学准备改在其他地方秘密建设。

    爱吃法国肥鹅肝的美食家们与动物保护主义者之间的斗争仍处于胶着状态,
皮草业与动物保护主义者之间的斗争已经进行了多年,估计这样的斗争会成为无
限期的持久战,构成社会撕裂无法愈合的伤口,定期会有动物保护主义者往伤口
上撒盐。

    如果中国也来就动物福利立法,受到鼓励的动物保护人士自然也会步洋人的
后尘,生出更多的是非,制造更多的事端。例如北京烤鸭就是个现成的靶子,因
其填喂方法与法国肥鹅基本相同,到那时北京鸭纷争会伴随我们世世代代。

    这种斗争永无休止,如果动物保护主义者在猫狗身上取得了胜利,他们会进
一步为老鼠苍蝇而战。在他们的压力下,欧洲已经禁止用动物(主要是老鼠)作
化妆品试验,奥巴马挥手打死一只苍蝇,也受到了动物保护主义组织的指责。[8]

    有动物保护人士教育笔者:“在美国,你要是把狗关在汽车里超过两小时,
警察就会来抓你。”我大惑不解,警察如何知道我把狗关在汽车里超过两小时?
狗不会看表,也不会打电话报警;我自己也不会告发我自己,看来只可能是我的
邻居,从早到晚一直用望远镜盯着我放在院子里的汽车。看到我牵着狗出来就启
动录像机取证,在狗进入汽车时开始计时,等达到两小时就立刻报警。

    为了捍卫动物福利,我们需要多少小特务天天执勤?这是由于人的福利受到
侵害可以自己提起诉讼,而动物们要想告发人,没有小特务帮助根本不可能。我
不禁要想:养活这些小特务要多少社会成本?我们真的愿意生活在小特务的不断
监视之下吗?这就是常教授设计的稳定社会?

补充:超人假说辨析

    2009年7月19日21:40 笔者与常纪文教授在齐鲁电视台《开讲天下—虐待动
物负刑责,你赞成吗?》节目中进行了直接辩论。“济南猫窝”的爱猫人士也参
加了节目直播。翌日在“猫咪有约”论坛上“猫猫爱猫”网友发帖[9],其后有
这样一个跟帖:

原帖由 菜菜 于 2009-7-20 9:22:00 发表
昨天我纵观赵先生的所有言论,只想说一条:如果地球上出现一种比人还高级的
生物,那他们就可以肆意虐杀人类了
他的观点就是,人是高级的,而动物是低级的,人可以随意支配、处置低级的动
物
但如果出现了比人还高级的动物,那人就是一种畜生,也可以随便处置
如果真的到了那天,是整个宇宙的悲哀(引文完)

    此跟帖受到众多跟帖的支持,说明有一定的代表性,加之也有点新意,貌似
不错的思想试验,在此顺便回复一下。

    根据前后文脉,文中所说“他的观点”显然是指笔者的观点,但我首先需要
澄清的是,这个观点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是“菜菜”网友强加给我的。达尔文认
为,生物没有“高级”“低级”之分。我同意这个科学的论断,不认为人比动物
“高级”。

    我们当然可以人为的定义在进化顺序中较后出现的为“高级”,例如哺乳类
比爬虫类“高级”,硬骨鱼类比软骨鱼类“高级”。但是,在“宇宙”里并没有
高级动物一定“支配、处置”低级动物的法则。例如老鼠(哺乳类)比蛇(爬虫
类)更“高级”,但是蛇专门吃老鼠;鲨鱼是低级的软骨鱼类,却天天吃着更
“高级”的硬骨鱼类;鳄鱼(爬虫类)以角马(哺乳类)为食。就是我们这些自
称“高级”的人类,如果放在一千年前,除了武松、李逵等辈,一般人碰上“低
级”的老虎,照样是它们的食物。

    所以,假如“比人还高级的生物”真的出现了,姑且称之为“超人”,他们
和人类的关系实在难以预料,到底谁吃谁还真的说不定。不过,这样认真的讲科
学,就偏离了菜菜网友的本意。为了回答菜菜网友,我们不妨添加两个假定:

    1,超人不仅“高级”,而且完全有能力支配、处置人类。
    2,超人代表了宇宙正义,将按照人类对待动物的方式对待人类。

    在上述前提下,我们是否会认为全面推广动物福利主义,进行动物福利立法
是人类的最佳选择呢?

    答案是“否”。在上述假定前提条件下,人类最佳的选择不是动物福利立法,
而是——佛教。比较一下,二者的优劣一目了然:

    如果超人按照常教授版本的动物福利法来“支配、处置”人类,那么我们首
先都将被阉割(除了少数专司繁殖的“种人”之外),关在笼子里,头皮被埋入
电子芯片,一旦越狱逃出成为流浪者,就要被捉去安乐死。另一些人专作肉用,
充分育肥之后在安详的音乐声中被处死,分解成肉块,皮被剥下做成灯罩。这些
当然不是单纯思想试验,而是有历史事实作为背景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希特勒建
立的奥斯威辛集中营里就曾上演过类似的悲剧。希特勒虽然不是超人,但他自以
为亚利安人种比犹太人种“高级”,就可以在不越过“反虐待”“底线”的前提
下杀人了。

    如果超人按照佛教教义行事,我们的命运会好得多,不会被阉割,无需被豢
养(和尚不养猫狗,因为为它们准备食物需要杀生),可以自由流浪。如果我们
挡住了超人的去路,他们也会绕道而行(走路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
在任何情况下超人都不会伤害我们的性命。让超人去当唐三藏总比让其当希特勒
对人类更好。

    动物保护主义者或许会说:我们得寸进尺之后的最高纲领就是全面素食,禁
绝一切动物养殖,和佛教是一样的啊。我的回答是:我们两千年前就已经有佛教
了,你们不必再折腾一遍了,根据现代国家政教分离的基本原则,无论是佛教还
是动物保护教,都只是个人信仰的对象,不能作为立法约束所有人的依据。

参考文献:
[1]CCTV[新闻会客厅]保护动物 渴望立法(2009.06.17)
视频:http://space.tv.cctv.com/video/VIDE1245244931860888
文字:http://news.sohu.com/20090618/n264595974.shtml
[2]欧洲委员会渔业专员呼吁提高水产养殖业竞争力
http://www.bbwfish.com/content68805.html
[3]活剥皮
http://info.smgbb.cn/zixun/shehui/2009-04-23/150618...
[4]解析反皮草活动 探究皮草行业未来发展
http://www.china-ef.com/article/2009-05-27/189147.s...
[5]“新麦卡锡主义”的发令枪——旅德华人控告周刊辱华报道纪实
http://world.people.com.cn/GB/57507/9526498.html
[6]陕西汉中打狗死尸漂浮 被指污染水源残忍对待动物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9/06-25/1748...
[7]PETA(人道对待动物协会/善待动物组织)的黑历史
https://xys.c6.ixwebhosting.com/xys/ebooks/others/sc...
[8]动物保护组织不满奥巴马拍死苍蝇
http://news.eastday.com/w/20090619/u1a4445570.html
[9]《反动物保护法的清华教授——赵南元其人其言》
http://bbs.movshow.com/showtopic-256518.html

(XYS20090810)

最后的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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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出生于澳大利亚Gloria Thomas死于湿疹,她父亲Thomas Sam是顺势疗法(掺水术)术师,其父母铁石心肠,用毫无作用的顺势疗法取代正规医疗,致她于死地,由于她是澳大利亚公民,享受国家保护,其父母遭到杀人起诉,于今年6月5日,在南威尔士最高法院被陪审团宣告杀人罪成立,最高可以判12年。其最终宣判将在7月初实行。

在7月2日,预定Thomas Sam及其妻子宣判之时,一位新的律师代表他出场了,因为在2009年6月30日,这位掺水术大师针对他自己的律师、其他宣判他在场的律师、甚至主审法官发出了人身威胁,他原来的律师们撂挑子不干了,新的律师请求延期宣判。

我在《有毒思想让人成为凶手》中说,中国有一大批人,他们持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处处以伟人自居,动不动就想称霸世界,试图以人民的老子与保护神的面目出现,采用恶毒的手段,致人民于困境之中。最近,人权维护者们一个接一个地落网,走入监狱,北京当局不惜以扣押人质的方式,向维护人权民权的人勒索金钱,企图从经济上打压敢于为民争义的人;特务四出,动不动就对零八宪章签字施以人身及各种社会威胁。

这些人的表演,跟Thomas Sam如出一辙,都注定是最后的疯狂,当最后宣判时,他们都将罪加一等,逃不脱法律与正义的惩罚。地狱中的黑屋子,在向许多恶霸及其狗们,招手。

牛角尖不是拿来钻的

标枪集 9 Comments »

有这么一个寓言,不知是一个叫金江的呢,还是叫廖玉兰的所作,其文曰:

老鼠钻到牛角尖里去了。它跑不出来,却还拼命往里钻。

牛角对它说:“朋友,请退出去,你越往里钻,路越狭了。”

老鼠生气地说:“哼!我是百折不回的英雄,只有前进,决不后退的!”

“可是你的路走错了啊!”

“谢谢你,”老鼠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我一生从来就是钻洞过日子的,怎么会错呢?”

不久,这位“英雄”便活活闷死在牛角尖里了。

德赛博主nkpoper有时文章很值得一读,但经常钻牛角尖。比如他以前对罗斯福总统(FDR)的四大自由大发议论,说其第二大自由是虚伪的基督教的信神自由,意思是只有信神的自由,没有无神论者不信的自由,再扩展一下,没有佛教徒信佛的自由,也没有依斯兰教徒信奉真主阿拉的自由,哪有呀?FDR原话是什么呀?

“The second is freedom of every person to worship God in his own way—everywhere in the world.”

稍有美国文化背景的人,入耳便知FDR谈的是宗教信仰自由(Freedom of religion),比如说FDR谈的第一项自由:

“The first is freedom of speech and expression—everywhere in the world.”

入耳便知FDR谈的是言论自由,事实上freedom of speech与freedom of expression是完全同义的,而在具体的言论自由上,有三大要素,获取信息的自由(不能动不动就安上间谍罪)、接受信息的自由(不能操控媒体)、与发布信息的自由(不能动不动就安上煽动谋反的罪名)。这些东西,对于有相关文化背景的人,不言而喻,而发表演讲时,对于FDR来说,更重要的是如何生动形象地表达,于是乎他选择了迭加。

FDR选择了“用自己的方式来崇拜神”这个表达宗教信仰自由的方式,而具体在美国宪法中则是第一修正案,“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也就是通常所谓的政教分离,政府不得干预宗教事务,宗教信仰自由有两大要素:一关乎人信什么,二关乎人如何崇拜,即他们与信仰相关的行为要有充分的自由(比如宗教的聚会、机构、与传教活动要受到保护等)。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最初的移民多是因为宗教信仰不同于当地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支派)而受到迫害而背乡离井的人,美国的绝大多数人都起码宣称自己信教,FDR的这种说法,不外乎针对美国国情与文化而采用的一种形象的表达方式而已,很能够唤起广大美国民众的共鸣,也不难为他国民众所理解。

FDR所讲的“神”(GOD)是一个泛化的概念,从宗教的角度来说,抽离你所信的具体内容,剩下的信仰的共同特征就是神,神者,与人相对立的超过人与自然界的一种存在是也。nkpoper绝不是为真主叫屈,也不是为佛主鸣不平,他说,FDR没讲不信神的自由。真的没有讲?信,起于不信,动起于静,说话起源于沉默,有信的自由,就有不信的自由,有动的自由,就天然地有不动的自由,有言论自由,也就有沉默的权力。

美国宪法第二条修正案中说,“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如果按照钻牛角尖的逻辑,咱们要修改美国宪法以保障多数人不持有武器的自由?以后倡导言论自由,还要补充一句,人人有保持沉默的权力?不要认为这不是一种自由,这是一种经常被侵犯的言论自由,专制政权要你无中生有地认罪或者诬陷他人,专门侵犯的就是这种自由。

nkpoper对FDR后两种的自由的理解太过于幼稚,跟钻字眼无关,就不说了,当然,freedom from want与freedom from fear本身字眼也是有得钻的。

nkpoper最新近的发明是嘲笑“维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nkpoper认为这个通行的维新理解是不通的,他说,“立国很久,才谈得上革新”,恐怕不少人要好几杯茶才能明白他的逻辑,他其实是钻汉字的字眼,只有旧了,才能更新。真的么?“旧邦才可能革新,新邦只能创建制度”,nkpoper要给古人当一字师,这个愿望大概只有“穿越时空”才能实现?新邦只能创建制度?不能改变新立的制度进行变革么?那什么样的邦是新邦?在历史长河中,100年都少有资格称旧邦的,咱们新中国建国30多年,宪法修改了四次,还用得着多说吗?

语言是发展变化的,古人用古文并不是说他们比现代人能干,而是他们的语言文化水平就那样子,思维更为模糊不精确,写作中主要是表达出一种意思就行了,而不是字字都有意义,因为那时还没有语法,大家听着爽,猛点头,就是好的文学作品,哪象今天,这个评鉴,那个评鉴。不扯远了,就拿几乎人人读过的《关睢》一诗来说,半白半文,许多地方没有办法进行更佳的表达,只好不断地重复,或者添些助音字,本身可能没意义,添在那里凑字数的。

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參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參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那时就习惯搞四个字一组的咏唱,整本诗经,除了偶有例外,都是如此,诗经中更常常用之、也、兮之类的助音词来凑字数。如果是现代人或者后来文化更为发达以后的人写诗,必然对睢鸠在河边或者小岛上如何鸣叫高兴来衬托气氛,在后面的意境中进一步发挥,创造出更美丽宽大的场景,而不是一味地拿着几颗长得不整齐的荇菜在河边洗呀洗的。

回到周公祭文王之歌:

文王在上,於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有人会问,你怎么知道是祭文,我不知道,但不重要,即使不是祭文,也是美国总统发布的一年一度的国情咨文,对周朝政权起重要作用的政府指导性文件。这文王祭开篇是讲述文王秉承天命,改朝换代的。不过,那时的政治,改朝换代的说法是行不通的,春秋战国,当霸主的多,但要取而代之,则非得要有了横扫群雄的实力才敢的。文王祭一直强调的是顺应天命的传承,周代商是一种天命,“侯服于周,天命靡常”。而天命是什么?就是“维新”——建立新顺应天命的新秩序——也就是维新变法者自始至终的主张。nkpoper推崇的译法也不尽对,寻正的译法则可以体现现代“维新”的含义:“我周邦原本古老,但天命所至,求新变革。”那么就很容易接上后面两句了,“(所以)我周邦强大荣耀,上天的旨意得到彰现,文王升天,立于天帝左右。”

在谈及维新派,就不可避免地谈及跟维新派主张有关但立场大异的洋务派与革命派。维新派的主张是变法图存,“周虽旧朝,其命维新”,这里面讲了两个典故,其一是周邦维新,顺应天命,其二是殷商守旧,灭于天道,维新派的主张大抵如此,变法是旧朝唯一存活之道,不变,必被取代,于是乎他们全力推动变法;与维新派相对应的是洋务派,他们不图谋变法,不关心天道(政治上的变革),只顾技术上的事,以为旧王朝的瓶子,可以装下现代科技的新酒;在另一个极端,就是革命派了,革命派的底气,其实还在于大汉族主义,“驱除鞑虏”,不过主要主张是一举废除满清统治,建立全新的大汉政权。

中国现在的所谓改革派,不外乎是百多年前的洋务派。维新派,就是绝大部分的所谓民主异议人士,而国共两台戏在中国一唱之后,再也无人对革命感兴趣了。为什么呢?革命的结果是逆淘汰,越是凶狠越是善于欺骗的家伙们越是易于得到政权。自己不变法,就等着革命者带来的暴乱与政权的颠覆,这正是维新派的认识,而他们的主张就是变法图存。

文字是随着时代变化的,比如同志、小姐,以前是正正经经的称呼,现在变了调了,你把脸一麻,去嘲笑使用其现代涵义的国人么?英文中的brave,counterfeit,notorious最早的词义完全相反,而guess的意思是瞄准,girl以前指男女青年,难道你出面嘲笑使用这些词的人不懂这些词原来的含义?钻牛角尖的人会继续争辩说,我没有嘲笑现代人用维新一词,我嘲笑的康有为、梁启超他们不懂古文,真能干啊,可惜生错了时代。

“无所不用其极”也一样,得意的人非得要跟周公套近乎,满以为现代人用错了,NO,你错了!正象此词之所谓也,无所不用其极,钻了牛角尖。

文字捐客方舟子的治学专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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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方舟子在抄袭复述的基础上再创造的学术功底实在是深厚!我揭露他抄袭、编译、与复述外文资料不敬业,错误百出,在自己最临近的领域出错,原来是早有前科的,纯粹就是一个网络杂皮,随便什么东西,抓到自己手上,蒙上一层塑料布,就是自己的了,与他侵吞霸占新语丝的手法如出一辙。而且此人脸之厚实,举世无双,他可以将错就错,满脸正气地谴责被他欺骗的人,被他抄袭的人。与这样的劣迹相比,发动自己老婆情人,家中的狗呀猫呀,拼命地吹捧自己,实在不算什么了。】
2、    377个字中的十大谬误

《雄奇》属于史论文章。前面提到,衡量史论到底是高论还是谬论有两个标准,第一就是看所据是否真实,所论是否基于史实;第二就是看基于史实的议论是否合乎 逻辑。那么,我们就看一看《雄奇》所据的史实到底如何。由于《雄奇》的第一节与袁崇焕没有直接关系,所以我们从第二节开始。此节共377字,全文如下:

“万历十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一年,大政治家张居正累死任上,人亡政息;二十岁的万历皇帝开始了他二十五年不上朝的亲政,中国一下子从辉 煌灿烂的顶点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渊。万历四十五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起兵攻明,压垮大明帝国这一头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终于来了。而腐朽的大明帝国是 如此的不堪一击,打一场惨败一场,天启二年广宁一役,王化贞的十三万大军全军覆没,四十余座城落入了后金手中,明军士气低落到了极点,正是在这一年,袁崇 焕挺身而出,投笔从戎,开始登上了悲壮的历史舞台。四年之后,努尔哈赤率兵十三万,攻打孤立无援的宁远,却被袁崇焕的一万守军打得大败而归。努尔哈赤纵横 天下数十年,第一次尝到了惨败的滋味,还在战斗中被打伤,不久郁郁死去。这是明清的长期交战中,明军取得的首次胜利。又过了一年,皇太极欲为其父报仇,‘ 灭此朝食’,亲率两黄旗两白旗精兵,围攻宁远、锦州,攻城不下,野战不克,损兵折将,连夜溃逃。袁崇焕从此威震辽东,令清兵闻名丧胆。”

对于上面这377字,我们至少可以提出以下十个问题:

第一,“万历十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吗?
第二,万历皇帝是“二十五年不上朝”吗?
第三,中国是“一下子从辉煌灿烂的顶点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渊”吗?
第四,“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是在“万历四十五年”吗?
第五,后金是“压垮大明帝国这一头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吗?
第六,宁远之战,努尔哈赤是“率兵十三万”吗?
第七,努尔哈赤是在宁远“被打伤”吗?
第八,宁远大战是“明清的长期交战中,明军取得的首次胜利”吗?
第九,宁、锦大战,皇太极是“欲为其父报仇,‘灭此朝食’”吗?
第十,袁崇焕是“从此威震辽东,令清兵闻名丧胆”吗?

显然,凡是看过我写的《为了陈章良,方舟子不惜出大丑、现大眼》的读者,知道方全才具有在280个字中分泌出十大无知的本事,此时应该已经猜到了上面十个问题的答案:它们是十个大大的NO!论证如下
第一个问题:“万历十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吗?

按照方舟子的下文,他这么说的根据有两个:第一就是张居正在这一年去世,从而导致“人亡政息”;第二就是万历皇帝在这一年亲政,但“二十五年不上朝”。本 来,历史似一长河,看它的转折点,必须要根据它的上下游来说话。看上游,张居正生前固然制造了所谓的“万历中兴”,但在整个明朝历史中,这个中兴不过是在 其中后期相对突出而已,它与洪武、永乐年间明朝的兴盛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假如这一年真的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那么,在它之前的周武王伐纣、 周平王东迁、齐桓公称霸、秦始皇统一中国、陈胜起义、王莽新政、赤壁大战、以及忽必烈入主中原、朱元璋建立大明,这些都算作什么?

再看下游,虽然张居正在死后不久就受到了万历皇帝的秋后算帐,但他生前制定的政策,尤其是全面推行的一条鞭法,并没有终止。(见:梁方仲:《明代一條鞭法 年表》,《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485-576页)。况且,万历皇帝在亲政之后,还颇有建树,所谓的万历中兴,一般认为至少持续到 了万历十五年。(见维基百科该词条)。实际上,在万历二十年至二十八年间,明朝政府还赢得了所谓的“万历三大征”:其中与日本豐臣秀吉政权争夺朝鮮的战 争,(共两次,第一次在万历二十年,第二次在万历二十六年),打得有声有色,直接导致丰臣家族的覆灭。而努尔哈赤反明,是在神宗亲政的三十多年之后。

也就是说,即使说万历十年是“明朝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都有牵强附会之嫌,把它定为“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就更是信口雌黄了。所以说,方舟子的这个论断,就像是一个无知的幼童,随机地指着螺旋的某一个点说:这儿就是拐点。

问题是,方舟子方舟子再无知,他妄发议论也需要某种原因。他总不会随机地想到“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是哪一年这个问题吧?原来,金庸说了这样的话:

“明朝的覆灭,开始于神宗。

“神宗年号万历,是明朝诸帝中在位最久的,一共做了四十八年皇帝。只因为他做皇帝的时候实在太久,所以对国家人民所造成的祸害也特别大。他死时五十八岁, 本来并不算老,他的祖宗明太祖活到七十一岁,成祖六十五岁,世宗六十岁。可是神宗未老先衰,后来更抽上了鸦片。鸦片没有缩短他的寿命,却毒害了他的精神。 他的贪婪大概是天生的本性,但匪夷所思的懒惰,一定是出于鸦片的影响。

“然而万历初年,却是中国历史上最光彩辉煌的时期之一。近代中西学者研究瓷器及其他手工艺品,有这样一个共通的意见:在中国国力最兴盛的时期,所制作的瓷 器最精采。万历年间的瓷器和珐琅器灿烂华美,精巧雅致,洵为罕见的杰作。因为万历最初十年,张居正当国,他是中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精明能干的大政治家。”

也就是根据金大侠的这些话,方舟子浮想联翩,借题发挥,作出了“万历十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样的无知论断。

第二个问题:万历皇帝是“二十五年不上朝”吗?

本来,在写《乱侃明史》的时候,方舟子还只是说神宗皇帝“有二十余年不视朝(可不只十几年)”(见《乱侃明史(#3)—-建文逊国》)。可是,仅仅一 年的工夫,方舟子就考证出了万历不上朝的确切时间,不由人们对其史学功夫刮目相看。可惜的是,方舟子并没有把自己的考证神功亮出来:这个“二十五年”的数 字,到底来自哪里?实际上,万历皇帝不上朝是出了名的,但是到底有多少年不上朝,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孟森说万历皇帝“不郊不庙不朝者三十年”(《明清 史讲义》246页),钱穆说“世宗、神宗并二十余年不视朝”(《国史大纲》,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672页),而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根本就没有 提年数这个问题。那么,方全才的这个“二十五年”到底是怎么来的呢?既然他说《雄奇》一文“凡见于《明史》及与金传重复的史料,文中不另注明出处”,则不 注明出处的史料一定来自《明史》或者金传。先查《明史•神宗本纪》,没有记载。再查金传,果然查到了:金庸在《袁崇焕评传》中,下面这句话重复了两次:

“万历四十三年十一月,御史翟凤羽中的奏章中说:皇上不见廷臣,已有二十五年了。”

这大概就是方舟子的出处了。可是,出处找到了,新的问题又来了:第一,万历皇帝死于四十八年,难道他在生命的最后五年又开始上朝了?第二,按照翟凤羽中的 奏章,则万历不上朝始于万历十八年(43-25=18)。那么,方舟子又是根据什么说,万历皇帝在万历十年“开始了他二十五年不上朝的亲政”呢?第 三,1997年5月,方舟子作《张居正二三事》,其中说:“他从此三十年不上朝,消极怠工了。”由此看来,万历皇帝到底有多少年不上朝,全凭方舟子的信口 开河。

第三,中国是“一下子从辉煌灿烂的顶点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渊”吗?

按照方舟子的说法,万历十年是中国“辉煌灿烂”和“黑暗不幸”的分界线,而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张居正的去世和万历皇帝的亲政。那么,万历初年是中国的“ 辉煌的顶点”吗?假如这个说法成立,那么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汉朝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贞观之治”、乃至明初的洪武、永乐盛世,又该如何称呼呢?

但问题的关键是,在万历十年之后,中国是否是一个“黑暗不幸的深渊”?我们且看中国在“一下子从辉煌灿烂的顶点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渊”之后五年的情况吧:

“公元1587年,在中国为明万历十五年,论干支则为丁亥,属猪。当日四海升平,全年并无大事可叙,纵是气候有点反常,夏季北京缺雨,五六月间时疫流行, 旱情延及山东,南直隶却又因降雨过多而患水,入秋之后山西又有地震,但这种小灾小患,以我国幅员之大,似乎年年在所不免。只要小事未曾酿成大灾,也就无关 宏旨。总之,在历史上,万历十五年实为平平淡淡的一年。”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万历皇帝》,中华书局1982年版1页)。

除了“四海升平”之外,在“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渊”之后,万历十一年,意大利传教士利马窦来到中国,次年,他的《坤舆万国全图》得以刊行。直到万历三十八年去世,利马窦一直在中国传播西方的科学和文化。纵观中国历史,这是中国接受西方文化最为平和、最为有效的一段时光。

万历三十二年,顾宪成等人重修东林书院,所谓的东林党就此诞生。东林党的历史价值,并不在于他们与阉党作对,而在于平民可以通过“清议”而形成社会舆论, 由社会舆论而影响政坛。顾宪成提出“天下之是非,自当听之天下”,钱一本主张“公天下以选举”,以及后来黄宗熹、王夫之对君权的观点,一脉相承。

另外,在方全才所说的“黑暗不幸的深渊”之中,科技方面,有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和宋应星的《天工开物》的出现(分别在万历二十三年和崇祯十年刊行);文 学方面,有汤显祖的《牡丹亭》(万历二十六年写成)和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词话》的出现(万历四十五年刊行)。至于著名人物则有大科学家徐光启(1562 年-1633年),大地理学家徐霞客(1587-1641),大文学家袁宏道(1568-1610)、冯梦龙(1574-1646),大画家徐渭 (1521年-1593年)、董其昌(1555-1636)。

请问方全才,在中国历史上,有多少个比这“黑暗不幸的深渊”更“辉煌”的时刻?

问题是,方舟子为什么要妄下论断呢?原来,金庸在吹捧完“从万历元年到十年,张居正的政绩灿然可观”之后,又花了一千五百多字来描写神宗是如何的昏庸和残 暴,如说他“不可思议的懒惰,不可思议的贪婪”、“在这样穷凶极恶的压榨下,百姓的生活当然是痛苦达于极点”。也就是根据这些文字,方舟子制造出了他的“ 顶点”和“深渊”谬论。

第四,“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起兵攻明”,是在“万历四十五年”吗?

努尔哈赤反叛明朝政府发生在万历四十六年,不仅史有明文,并且史籍中没有任何异文。如《明史•神宗本纪》明明写着“四十六年春二月乙巳,……大清兵克抚顺城,千总王命印死之。”《清史稿•太祖本纪》写道:(天命)“三年戊午二月,……上伐明,以七大恨告天,祭堂子而行。”

天命元年为公元1616年,为万历四十四年,因此天命三年为万历四十六年。这样的年代换算,即使是对史学一无所知的小学生都不应该出错,可是方舟子大笔一挥,把努尔哈赤造反的时间提前了一年。这是为什么呢?原来,金大侠在《袁崇焕评传》中是这么写的:

“万历四十五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发兵攻明,次年攻占辽东重镇抚顺。”

2004年,方舟子把这篇稿子原封不动地交给福建人民出版社,作为《江山无限——方舟子历史随笔》的第一篇文章。显然,出版社编辑的文史水平比方舟子高出 一大截,从这本“小册子”中给方舟子挑出了“很多硬伤”,其中就包括这个“万历四十五年”。对一个正常的学人来讲,当别人在自己的文稿发现错误之后,他的 本能反应首先应该是对编辑表示感谢,然后再对自己的浅学感到羞愧。假如他对编辑的发现有不同的观点,他还可以把书稿撤回,拒绝出版。但方舟子是个一等一全 才,因此他的反应必然异于常人。他三管齐下:一面恬着老脸继续让出版社出书,一面在新语丝上“打编辑的假”,一面在汉林书店大肆推销这本印刷量高达两千册 的小册子。关于方舟子打编辑假的故事,我们留待下一章再介绍。这里,我们先看看方舟子是如何为这个“万历四十五年”错误辩护的:

“该编 审在文后列举了原稿中的34处被他改正的‘错误’, ……这34处‘错误’中,……有3处是无关紧要的史实有误。一处是《功到雄奇即罪名》:‘万历四十五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起兵攻明。 ’(p.4)应是“万历四十六年”。按:《功到雄奇即罪名》一文如我在该文后记中所说,是针对金庸的《袁崇焕评传》写的,金传引用的史料也多加以采纳,这 里就是沿用了金传的错误,但是这个差了一年的年代错误,对文章的内容毫无影响。”(方舟子: 《〈江山无限——方舟子历史随笔〉勘误之二》)。

不过,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因为方全才不仅是历史学家,而且是“打假斗士”,更是一个美国通。1999年,他曾说过这样的话:

“美国法庭,在认定抄袭时,使用一条铁证:原作有技术性错误的地方(比如引文错误、错别字等),抄袭者也一一跟着犯错。以至有些辞典、目录的出版商,故意留几个无关紧要的、不起眼的小错误,以便用做指控别人抄袭的铁证。”(方舟子:《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

因此,按照这个“美国原理”,这处“无关紧要的、不起眼的小错误”至少说明两个问题:第一,金大侠的失误很可能是故意的,他预料到会有人偷窃自己的文字, 因此故意留下了这个小错;其次,它不仅是方舟子写作《雄奇》时不读史书的证据,而且还是方舟子抄袭他人的“铁证”。中国有句成语,叫做“盗憎主人”,一般 的解释是“比喻邪恶的人憎恨正直的人。”其实,小偷之所以憎恨物主,有其复杂的心理背景。他们对物主的仇恨,第一来自嫉妒物主的富有,第二来自偷窃时的恐 惧,第三,他们还害怕物主终有一天会指认赃物。方舟子抄袭金庸,在被人抓到之后却反咬金大侠一口,就是盗憎主人这些心理活动的外在反映。

当然,方舟子在“该文后记中所说”,其意思是不是在说《雄奇》一文是“针对金庸的《袁崇焕评传》写的”,并不由他自己说了算。

第五,后金是“压垮大明帝国这一头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吗?

“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阿拉伯寓言,意即这头骆驼已经到了负重的极限,再给它增加任何一点重量,即使是一个稻草,都会使之承受不了。那么,努尔哈赤 起兵,是压垮明朝的那根稻草吗?从时间上来判断,后金起兵在公元1618年,崇祯吊死煤山在公元1644年,前后长达二十六年。显然,这头骆驼对这根稻草 的反应过于迟缓。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逼崇祯上吊的,是李自成率领的农民义军。而李自成起义是在崇祯二年(1629)。因此,无论怎么看,“压垮大明帝国这 一头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都应该是李自成。

那么,方舟子为什么要极力夸大努尔哈赤的作用呢?这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当然是无知。原来,金庸在《袁崇焕评传》中对努尔哈赤的吹捧不遗余力,这对史学知识少得可怜、并且对金庸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方舟子一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看看金传中的这一段:

“袁崇焕……所面对的敌人,却是自成吉思汗以来,四百多年中全世界从未出现过的军事天才努尔哈赤。这个用兵如神的统帅,传下了严密的军事制度和纪律,使得 他手下那批战士,此后两百年间在全世界所向无敌。铁骑奔驰于北埵大漠、南疆高原、扩土万里,的的确确是威行绝域,震慑四邻。”

第二个原因就是,方舟子要捧谁,就非要把这个人捧上天,而他使用的主要手法之一,就是夸大这个人的对手。(方舟子捧人的另一个手法就是贬低这个人的同类。 比如,他要吹捧杜甫,就力贬李白。他要捧辛弃疾,就力贬“晏殊辈”。)《雄奇》的目的是要捧袁崇焕,所以夸大努尔哈赤的作用,可以使袁崇焕显得更为高大。

第六,宁远之战,努尔哈赤是“率兵十三万”吗?

宁远之战又称“宁远大捷”,是袁崇焕成名之始,在此之后,袁崇焕飞黄腾达,两三年内就“达到了其军旅生涯的顶点”。那么,这个“大捷”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呢?不争的事实是,袁崇焕率领士兵坚守孤城宁远;后金军攻城不克,最后撤兵。但是,不争的事实到此为止,对于一些具体问题,目前尚没有人人可以接受的标准 答案——甚至连宁远大战到底是打了两天还是三天,人们尚且争论不休。至于下面这些问题,就更是众说纷纭了:

第一,后金军到底有多少人攻打宁远?
第二,后金军在宁远到底有多大伤亡?
第三,后金军到底为什么撤兵?
第四,明军到底是大捷还是大败?

在此,我们只讨论第一个问题。本来,后金军参与此役的人数,史无明载。但挺袁派却都斩钉截铁地宣称努尔哈赤的军队是十三万人。那么,他们的根据是什么呢?原来,他们的根据就是《清太祖实录•卷十》中的这么一条记载:

“大兵至宁远,越城五里,横截山海大路安营。放捉获汉人入宁远,往告:‘吾以二十万兵攻此城,破之必矣,尔众官若降即封以高爵。’宁远道袁宗焕答曰:‘汗 何故遽加兵耶?宁锦二城乃汗所弃之地,吾恢复之,义当死守?岂有降理?乃谓来兵二十万,虚也,吾已知十三万,岂其以尔为寡乎?’”

也就是说,无论是二十万,还是十三万,都不过是双方在斗嘴之时随便说出的数字,并没有可信服的根据。实际上,袁崇焕在宁远之战结束不久所作的《祭觉华岛阵 亡兵将文》中,又说后金兵“以十八万而临数千之水卒”,可见他自己也没有准确的数字。那么,后金军到底是多少呢?我们且看黄仁宇分析后金在万历四十七年 (1619)时军队的人数:

“努尔哈赤亦自称八旗兵马10万骑。以后杨镐各路兵败之后,满军于当年七月攻占开原,用兵4万,此为满军首作攻城战,系全力以赴,此4万数可以表现其兵力 概况。又在击败杨镐军后,努曾以犒赏加诸220个‘牛录’(骑兵连)。按每一牛录有编制数300名,220牛录应共有最大之战斗力66,000人。萨尔浒 战役展开时满军仓促动员,兵马到达时随即加入战斗。所以从以上情形看来:在战斗最高潮时,可能投入5万至6万人,但并非经常如此。”(《1619年的辽东 战役》)。

实际上,黄仁宇估计的数字,与金庸的数字几乎完全一致:金庸自己就承认,在天启二年(1622)前后,“这时女真精兵八旗,每旗七千五百人,已有六万之众 了。”只不过是,金庸为了给宁远大战后金兵力十三万人找根据,就顺口说了这么一句话:“在这几年中,清军的实力已扩充了一倍”。金庸这么说的根据是什么 呢?当然只有天知道。其实,即使清军的实力真的在三年之内扩充了一倍,他们难道会倾巢出动,远征宁远吗?对于这个问题,金大侠大概连想都没想。而方舟子 呢?自然是甘当金庸的传声筒,人云亦云地说“十三万”。

那么,宁远之战,后金军到底有多少人呢?据天启六年正月二十日东江塘报:

“内丁守备陈国忠……探得奴酋决在灯节前后,挑有披甲达子四五万,牛车粮草尽皆齐备,不如东西要在那里攻抢,万分真的,等情到职。”(见《东江疏揭塘报节抄》,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65页)。

后来,辽东经略高第在塘报中说:

“今奴贼见在西南上离城五里龙宫寺一带扎营,约有五万余骑。”(见《明熹宗实录》卷六七)。

兵部尚书王有光在奏疏中说:

“据山海关主事陈祖苞塘报,二十四、五两日,虏众五、六万人力攻宁远。”(同上,卷六八)。

在此之后,“虏众五、六万人力攻宁远”几成定论,如“兵部给事中罗尚忠言:虏众五六万人攻围宁远”(同上,卷六八),以及被方舟子誉为“震烁千古”的《国 榷》,在卷八七中这样记载:“建奴统西虏渡河。五六万骑攻宁远。”而清人修的《明史•满桂传》则说:“六年正月,我大清以数万骑来攻,远迩大震,桂与崇焕 死守。”既然是“数万”,当然不可能是“十三万”。而袁崇焕本人在奏章中,从来就没有提到后金兵的人数,但却明说明军“城中士卒不满二万”。(《明熹宗实 录》卷七十)。

当然,除了袁崇焕的“吾已知十三万”之外,明朝大学士顾秉谦曾说过这样的话:

“是役也,遏十余万之强虏,振八九年之积颓,四夷共凛天威,九塞咸称庙算。”(《明熹宗实录》卷六八)。

这段话虽然颇富文采,但其中的几个数字是当不得真的。因为从万历四十六年到天启六年,满打满算只有八年,哪里来的“八九年之积颓”?即使是熹宗本人,在得 到战报之后也只是说,“虏遭屡挫,打死头目,此七八年来所绝无,深足为封疆吐气!”(见《明熹宗实录》卷六八)。实际上,顾秉谦这个人厚颜无耻,油嘴滑 舌,只要主子愿意听,他什么话都敢说。看看他要拜魏忠賢为父时所说的话:“本欲拜依膝下,恐不喜此白須兒,故令稚子認孫。”难怪《明史》说他為人“庸劣無 恥”。(《明史》将顾秉谦列入《阉党传》。见列传一九四),也难怪著名袁粉阎崇年在《袁崇焕传》中引用“遏十余万之强虏,振八九年之积颓”这句话时,竟然 不敢把顾秉谦的名字写出来。

所以说,这个“袁崇焕率领一万明军大战后金十三万大军”的故事,纯粹就是一个神话、鬼话、瞎话。

第七,努尔哈赤是在宁远“被打伤”吗?

当然,不论是一万战十三万,还是“不满二万”战五、六万,总归是明军以少胜多,并且是在连败之后取得的胜利,庆贺是应该的。但是,研究历史必须以史实为基 础,“不掩恶,不虚美”。而袁粉的问题就出在这里:他们出于某种目的,拼老命般地夸大袁崇焕的作用。如果是他人率领明军打了败仗,他们就极力渲染明军的人 数是如何如何之多,后金军人数是如何如何之少,因此证明明王朝是如何如何之腐败。而当袁崇焕率兵打了胜仗之后,他们就反过来,极力渲染袁崇焕率领的军队是 如何如何之少(本来是“不满二万”,却非要说是一万),而后金军是任如何如何之多(本来是五六万,却非要说是十三万),从而益显袁崇焕之卓越伟大。对于宁 远之战,袁粉们所夸大的内容,除了袁崇焕以少胜多之外,还有以下几点:

第一,努尔哈赤被炮火击伤;
第二,后金军伤亡逾万;(事实是,明朝廷统计斩首仅269人,后金记录是伤亡五百余人)
第三,掩盖明军的实际损失;(事实是,觉华岛7千官兵被杀,两千艘船只被焚)
第四,掩盖后金军撤兵的真实原因。(事实是,毛文龙抄袭后金后方)

我们还是先分析第一点:在宁远大战中,努尔哈赤真的被炮火击伤了吗?查遍中国的所有史书和史料,不论是明史还是清史,不论是官史还是野史,任何人都找不到 关于努尔哈赤在宁远负伤的点滴记载,哪怕是暗示。所以,对袁崇焕推崇备至的梁启超在《袁督师传》中,尽管毫无根据地说什么“崇焕复开垒袭击追北三十余里, 清军大乱,死者逾万人”,但并没有提到努尔哈赤在此役负伤的事。但是,到了金庸那里,他却出手大方地写道:

“二十五日清兵又猛攻,袁崇焕督将士死战。清太祖努尔哈赤也受了伤。血战三日,清兵损失惨重,终于不得不下令退兵。”

可笑金庸在《袁崇焕评传》中罗列了上百条参考文献,“表示文中的事实全部都有根据,并不是小说”,但对“清太祖努尔哈赤也受了伤”这个“事实”却没有说出任何根据。那么,这个故事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朝鲜人李星龄在所著《春坡堂日月录》中,有这么一段记载:

“我国译官韩瑗,随使命入朝。适见崇焕,崇焕悦之,请借于使臣,带入其镇,瑗目见其战。军事节制,虽不可知,而军中甚静。崇焕与数三幕僚,相与闲谈而已。 及贼报至,崇焕轿到敌楼,又与瑗等论古谈文,略无忧色。俄顷放一炮,声动天地,瑗怕不能举头。崇焕笑曰:‘贼至矣!’乃开窗,俯见贼兵,满野而进,城中了 无人声。是夜,贼入外城,盖崇焕预空外城,以为诱入之地矣。贼因并力改[攻]城,又放大炮,城上一时举火,明烛天地,矢石俱下。战方酣,自城中每于堞间, 推出木柜子,甚大且长,半在堞内,半出城外,中实伏甲士,立于柜上,俯下矢石。如是层[屡]次,自城上投枯草油物及棉花,堞堞无数。须臾,地炮大发,自城 外遍内外,土石俱扬,火光中见胡人,俱人马腾空,乱堕者无数,贼大挫而退。翌朝,见贼拥聚于大野一边,状若一叶。崇焕即送一使,备物谢曰:‘老将横行天下 久矣,日见败于小子,岂其数耶!’奴儿哈赤先已重伤,及是具礼物及名马回谢,请借再战之期,因懑恚而毙云。”(见《袁崇焕资料集录》下册111页)。

问题是,这条记载可信吗?李氏所记显然根据的是韩瑗所述。而韩当时与袁崇焕同在一城,他之所见,决不会多于袁崇焕——明军放炮,韩氏都会吓得“不能举头”。那么,象努尔哈赤负伤这样的大事,如果韩瑗能够知道,为什么袁崇焕和宁远城中的一万多明军官兵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

其次,宁远大战发生在天启六年一月,努尔哈赤死于天启六年八月,在这期间,年近古稀的努尔哈赤仍旧征伐不断,根本就不像是负伤的老人。且看《清史稿•太祖本纪》的记载:

“十一年丙寅春正月戊午,上起兵伐明宁远。……二月壬午,上还沈阳,语诸贝勒曰:‘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夏四月丙子,征喀 尔喀五部,为其背盟也,杀其贝勒囊奴克,进略西拉木轮,获其牲畜。五月,毛文龙兵袭鞍山驿及萨尔浒,戍将巴布泰、巴笃礼败之,擒其将李良美。丁巳,科尔沁 贝勒奥巴来朝,谢援师也。上优礼之,封为土谢图汗。六月,上书训辞与诸贝勒。秋七月,上不豫,幸清河汤泉。八月丙午,上大渐,乘舟回。庚戌,至爱鸡堡,上 崩,入宫发丧。在位十一年,年六十有八。”

当然,韩瑗的故事也不太可能是凭空捏造。原来,在宁远大战之时,确曾有一“大头目”被红夷大炮击毙。蓟辽经略高第在塘报中称:“奴贼攻宁远,炮毙一大头 目,用红布包裹,众贼抬去。”(《明熹宗实录》卷六八)。《石匮书后集》(卷十一)也说:“炮过处,打死北骑无算,并及黄龙幕,伤一裨王。北骑谓出兵不 利,以皮革裹尸,号哭奔去。”很可能这个或死或伤的“大头目”或“裨王”,被韩瑗当作了努尔哈赤。

确实,查《朝鲜仁祖实录》,仁祖四年(天启六年)六月有这样一条记载:

“甲申,上幸慕华馆迎诏勑。……上问曰,‘乃者风闻奴贼逆天犯阙,大败而走,此言诚然乎?小邦闻来,不胜喜幸。’两使齐应曰:‘然。奴贼果败于宁远,军士死者数万余,其孙称王者亦死矣。’”(见吴 编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中华书局1980年版3258-3259页)。

也就是说,在宁远大战之后五、六个月,尽管明朝的使者吹嘘后金军在那场大战中“军士死者数万余”,并且认定“其孙称王者亦死矣”,但仍旧不知道有努尔哈赤在宁远负伤这回事儿。

1999年4月,方舟子作《袁崇焕之墓和民族之气》一文,再次摆出明史专家的架势说:

“满清入主中原后,清廷为安抚人心,大肆表彰史可法等抗清受节南明忠臣,但袁崇焕不属此类。一则袁与清室有杀祖之仇,宁远之战,袁崇焕以兵五千却敌十万, 击伤清太祖努尔哈赤,不久努尔哈赤在气恨中不治身亡。二则袁崇焕被害的导火线,乃是皇太极从《三国演义》学来的下三烂的反间计,全国人民都还给蒙在鼓里, 误以为袁是卖国求荣的大汉奸,如果为他平反,只会破坏安定团结的局面。”

此时,“袁崇焕的一万守军”又被方舟子砍掉了一半,而努尔哈赤那活蹦乱跳的八个月生命,也被方舟子压缩为“不久”。历史,成了方舟子手中的面团,他想怎么捏,他就怎么捏。

第八,宁远大战是“明清的长期交战中,明军取得的首次胜利”吗?

袁粉们的明史研究,其特点之一就是吹捧袁崇焕不遗余力,而对其他明军将领的功绩极力抹杀。被袁粉们抹杀功绩最烈的,莫如东江总兵毛文龙。事实是,早在天启元年,毛文龙就率领二百余人,夜袭镇江,生擒镇江游击佟养真及其子佟松年等六十多人。时谓“镇江大捷”。据史册记载:

“文龙率乌合之众二百人,涉海三千里,镇江既复,宽、叆一带城堡相继降,数百里之内望风归附,日扶老携幼至者百余人。”(《明史纪事本末补遗•毛帅东江》)。

“丙子,初,辽抚王化贞遣都司毛文龙率二百二十余人繇海东规取镇江。至朝鲜弥串堡,侦知伪署游击佟养真抄杀黄嘴商山等处,城中空虚。时右卫生员王一宁往朝 鲜借兵适回,文龙延与共计,令千总陈忠,乘夜渡江,潜通镇江中军陈良策为内应。夜半,袭擒养真及子松年等贼党六十人,收兵万人、旧额兵八百人,南卫震动。 ”(《明熹宗实录》卷十三)。

如果有人对这个擒拿六十余人的“大捷”不屑一顾,那么就拿它和“宁远大捷”比较一下:镇江之战,毛文龙是主动出击,宁远之战袁崇焕是被动防守;镇江之战是 收复失地,宁远之战是困守孤城;镇江之战,明军以二百人擒敌六十人,宁远之战,明军以万余人总共杀敌269人,但却损失惨重。据阎崇年《袁崇焕传》:

“觉华岛上明军7000余名和商民7000余丁口都被后金军杀戮;粮料8万余石和船2000余艘都被后金军焚烧;主岛作为明朝关外的后勤基地也被后金军摧毁。”

退一万步说,即使镇江之捷不大,它也是千真万确的“捷”,并且是在“宁远大捷”之前的捷,你方舟子凭什么要抹煞古人之功呢?

第九,宁、锦大战,皇太极是“欲为其父报仇,‘灭此朝食’”吗?

本来,既然努尔哈赤不是死于袁崇焕及明军之手,自然就不会有皇太极为父报仇之说。实际上,从梁启超到金庸到阎崇年,并没有谁曾说过皇太极攻打宁、锦是为父报仇。例如,阎崇年在《袁崇焕传》的“宁锦大捷”一章的开篇,是这么说的:

“天启七年即天聪元年(1627年)五月初六日,后金天聪汗皇太极,以‘明人于锦州、大凌河、小凌河筑城屯田’,没有议和诚意为藉口,亲率数万军队,谒堂子,出沈阳,举兵向西,进攻宁(远)锦(州)。”

原来,宁远大战之后,袁崇焕一直担心努尔哈赤会报复,因此一再上疏要求朝廷拨款筑城备战。努尔哈赤死后,袁崇焕开始了与皇太极的议和活动。不论双方议和是否诚心,但他们都各有所得:皇太极在此期间征服了朝鲜,收抚了蒙古,袁崇焕则修筑、强化了锦州、宁远防线。

因此,说皇太极率兵攻打宁锦是为父报仇,完全是方舟子的独家妄言。更为可笑的是,方舟子还煞有介事地加上了“灭此朝食”四个字,并且把它们放在了引号之 中,好像这是皇太极发下的誓言似的。假如这是真的,则皇太极与袁崇焕有不共戴天之仇,那他为什么还要和袁崇焕眉来眼去地谈和,并且一谈就谈了半年多?再 说,父亲死了八、九个月之后才起兵报仇,还能叫做“灭此朝食”吗?这样的“灭此朝食”,岂不要把人饿死?所以说,方舟子这个语文状元的无知和可笑,总是能 够达到人们想象不到的水平。

第十,袁崇焕是“从此威震辽东,令清兵闻名丧胆”吗?

这是方舟子制造的又一个神话。事实是,宁、锦大战,主战场是锦州,锦州的守将是赵率教和太监纪用。袁崇焕在《锦州报捷疏》中说:“锦州四面被围,大战三次 三捷;小战二十五日,无日不战,且克。”(见《袁督师遗集》)。赵率教因功“加太子少傅,廕锦衣千户,世袭。”(《明史•赵率教传》)。而在宁远,也以满 桂战功最著,“桂率副将尤世威等出城迎,颇有杀伤,桂亦身被重创。捷闻,加太子太师,世荫锦衣佥事。”(见《明史•满桂传》)。相反,宁锦大战之后,袁崇 焕因没有增援锦州而受到弹劾。《明史•袁崇焕传》说,“时称宁、锦大捷,桂、率教功为多。忠贤因使其党论崇焕不救锦州为暮气”。因此,别人都升了两级,并 且蒙受世荫,而袁崇焕仅受到升一级的奖励。有人为袁崇焕抱不平,熹宗训斥道:

“袁崇焕谈款一节,所误不小,朕不加谴责,尚著叙赉,分明念久在危疆,姑使相准耳。”(《明熹宗实录》卷八七)。

崇祯登基之后,袁崇焕督师蓟、辽,仍坚持其“和为旁着”策略,继续与皇太极通款。细观两人来往书信,皇太极意气纵横,咄咄逼人,而袁崇焕则有恭顺委曲,低声下气之嫌。且看天聪三年(崇祯二年)七月,袁崇焕与皇太极的两则通信 (见《满洲秘档》):

袁崇焕书:

“钦命巡边使、兵部尚书袁,敬复皇帝陛下。读皇帝所遣之喇嘛来书,首言和好,仰面而观,天实鉴临一语;天地鬼神,实共鉴之。我国幅员九州,所失辽东之地, 初非上所有也。辽东之人西来,坟墓皆在於彼,其心能不思先人之骨乎?因不合众意,我受之而不敢言,是以亦未奏於帝。又往来之礼,或有尊卑;我帝仁明弘远, 初不介意。愿以名誉为念,无论治理何事,斫道义为规矩。果能修好,一惟尔意是从。察哈尔尼意珠,皆与我修好,中国亦以道义行之。至铸印封典之语,则非一言 可尽也。”

皇太极复书:

“满洲国皇帝,致书於袁崇焕。遣我使臣之书已阅。尔言辽东人之枯骨坟墓尽在彼处,非欲取辽东乎?辽东地方,我攻取之,非尔所与也。先我两国并无隙怨,太平 安处。尔国有九州之大,犹不厌足。夺我界外弹丸之地,逾洪武、永乐时设立之旧界,移置界牌於沿边三十里外;因以满洲国之疆土,取为明有。故天鉴其曲直,而 赐我以辽东之地;何敢违天勿取乎!且自古兴衰,何代无之,庸尔国不然乎!夫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乃人人之天下也。天赐之,人受之。昔大辽之君,天子也; 金太祖,乃大辽之属国也。后大辽天祚帝无道,金太祖徒有忠心,因其不舞而欲杀之。天遂谴责,将大辽东之地赐金;金帝向辽讲和,辽仍视之如臣,谓金太祖为东 海内部之帝!金国所定大圣之号,辽因其兼先帝之名,遂不相容,竟败和好,复行征讨。天以大辽之政柄授金,天所赐之地,大辽岂得而反之乎!又金帝,天子也; 元太祖,金之属国也。金之永吉帝无道,元太祖以忠心朝贺,因观生象而欲杀之,致起刀兵。天谴金国,以金之西地赐於元。元太祖遣使者讲和,被金阻留,令退还 所围之青城,乘间修茸坚固,再行兴师,遂遣使者以骄言而败和好。天以金国之政柄授元,天所赐之地,余岂得而反之乎!元顺帝图欢特穆尔云:吾身为天下君,何 人敢违於我!荒淫无道。天鉴其过,国中兵盗蜂起,朱太祖取之;所取之地,若令反还蒙古,尔明肯允之乎?所取之地,不惟小民之枯骨,帝与诸贝勒之坟墓,不皆 在乎?是皆妄思欲得也,岂得如愿以偿乎!我素日以忠心相处,因万历帝不相容,无故而欲伐我,与前辙有何异哉?尔国之官员、文士,高视尔帝如在天上,自视其 身如在云霄;以我所言不合众臣之心,不即奏於皇帝,使我二载未得遣使致书於都城,而较大辽之欺金,殆有甚焉!此亦天意耳,我岂能强令和好乎!”

这象是袁崇焕“威震辽东”,皇太极“闻名丧胆”吗?

可笑方舟子在《雄奇》中还说:

“他与皇太极议和,也是把归还被占领土,放回被俘官民男妇作为首要的谈判条件,毫不让步:‘今若修好,则城池地方,作何退出?官生男妇,作何送还?’”

实际上,袁崇焕的那封信作于天聪元年(天启七年)三月,乃是在熹宗的逼迫之下才加入那几句话的。原来,天启七年正月,袁崇焕报告后金遣人通话。熹宗批复道:

“十年荼毒,奴罪已深。一旦输情,听信匪易。侵地当谕令还,叛人当谕令献。当不止去僭号、奉正朔,一纸夷书,数字改换,便可释憾消疑也。”(《明熹宗实录》卷八十)。

这实际上就是《明史•袁崇焕传》中所说的“崇焕初议和,中朝不知。及奏报,优旨许之,后以为非计,频旨戒谕。”袁崇焕的议和方略,直接导致后金征服朝鲜,击溃毛文龙,削弱了后金的后顾之忧。当时朝廷命令袁崇焕直捣后金老巢,以解朝鲜及毛文龙之危,袁上疏曰:

“闻奴兵十万掠鲜,十万居守,何所见而妄揣夷穴之虚乎?我纵倾伍捣之,无论悬军不能深入,纵深入奚损于逸待之夷?”(《明熹宗实录》卷八二)。

后金军的人数,在努尔哈赤死时,总共只有九万。而当时后金侵朝的人数,不过五、六万人。(见孙文良等著:《明清战争史略》,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245页)。 另据《国榷》,崇祯二年三月,

翰林院编修陈仁锡使辽东,未出都,报建洲兵十五万攻宁远,及抵关不见一骑,问之,曰往朝鲜矣。 (卷九十)

由此可见,袁崇焕夸大后金兵力是一贯的。那么,到底是谁闻谁之名而丧胆呢?

总之,方舟子这段377字的引言,充斥着史实错误。其错误来源,或者是愚昧无知,或者是偏听偏信,或者是故意篡改历史。而《雄奇》一文,就是建立在这些错误的基础之上的。实际上,这也是方舟子为什么把这一段背景材料写得如此之短的主要原因:他写得越多,漏洞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