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置顶: 众言堂–期待各位共同参与本站的策划和维护
09月 29th, 2007我们以一种奉献的精神汇集于此,建设着一个新的精神家园!
我们提倡以共同协作的方式来共同维护这个这个家园,使其蓬勃向上。
本站的建设和管理离不开几位热心的志愿者的热情和努力。但是作为志愿者,他们的力量是有限的,因此本站非常期待各位的参与, 为本站的发展和建设献策献计!
来如果您有什么针对本站建设和发展的想法和建议,请毫不吝啬地在此和大家一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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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公园宗旨与发展之讨论
众言堂本意是用来讨论网站建设的。这里德赛公园继续鼓励大家对德赛公园的发展献计献策。
科学和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这是我们的大方向,具体德赛公园如何管理、运作、执行什么样的政策、对各种存在争议的行为应当宽容到什么程度等等,都处于摸索过程中。请各位博主在此跟贴,或者另外撰文有针对性地参与讨论,我们将持续整理相关内容,形成一个指导性的文件。我们希望在讨论结束后整理一个规章制度出来。
为了最大尺度地让大家畅所欲言,我们不设前提,不设任何限制,只要心存善意,积极建言,都在许可范围内。要对德赛进行批评的,只要不是谩骂,也都在许可范围内。我们相信公开透明的讨论与争议会把有关问题更清楚明了地展示出来,也进一步明确与展示我们的办站方向与目标。
以下是目前整理的相关发言:
站长xyan: 德赛公园是一个多种声音的博客平台
最近有的博主对特定人物和特定网站提出批评,有另外的博主质问:这就是号称德赛公园的货色?号称科学民主不过是生活方式?
我觉得可能有一些博主,还有一些读者对德赛公园的性质有一些误会。在这里做一个说明:德赛公园是一个多种声音的博客平台,大方向是科学和民主。德赛公园不是一个人的网站,也不是一个人的博客,不应该将个别人的观点等同于德赛公园的观点。德赛公园的观点体现在编辑推荐的文章中的大方向,同时德赛公园也不一定认可推荐文章中的所有的细小的说法。
下面是对提出质问的博主的留言,转发在这里,供大家参考:
作为网站管理者,我一般不会对博主的观点提出意见。但是,我想对你说明一下,德赛公园提供的是一个博客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有很多个人的博客,你的是其中的一个,被你批评的人,也是其中的一个,每一个博主的观点不代表德赛供园的观点。你可以批评任何德赛公园内的任何一个人,也可以批评公园之外的任何一个人,其他人也是一样。
我们这里可以容忍各种不同的声音,不同于只能有一种声音的网站,希望你能理解和习惯这样的环境。如果德赛公园的大部分博主出现同样的思想行为,你可以说得赛公园是特定人物的粉丝基地或者反粉丝大本营。几十个博主中,出现几个批评特定人物的博主,或者说一些博主的一些文章是批评特定人物,在思想自由的前提下,我觉得没有什么奇怪的。就好像你可能不愿意被人贴上特定人物粉丝的标签一样,其他人也不一定愿意被你贴上特定人物的反粉丝一样的标签。在德赛公园内有各种各样的观点存在时,你给德赛公园贴上一个标签,是不是有一些武断呢?
德赛公园的编辑推荐文章,代表了德赛公园的观点,如果你认为编辑推荐文章中出现了不符合科学民主这样的方向,欢迎你对德赛公园提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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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五华:
下面的内容算是给这个网站的投稿吧,对这个网站没有敌意,所以投稿:
你们说这里是各种声音都有,但是你们也说拒绝了某人接受原来的网站,说明你们是还是有选择的,还是有自己的原则的。
如果寻正自己写文章骂自己,然后说新语丝文章没有底线,是个人的行为,可以接受,那么西风独自凉以前用色情的脏话骂人,现在又用脏话骂人,寻正用脏话骂人,这是你们原则容许的各种声音的一种吗?骂人是侵犯别人的名誉,你们容许这种声音存在,你们没有任何法律上的责任和和道德上的义务吗?
如果第一个问题的答复是”是”,那其他是否可以先来正常写文章,然后用脏话骂你们主办网站的或者其他博客主人,你们接受吗?或者进一步的说,如果读者、博主在博客留言里脏话骂人,博主之间辩论的时候,都问候别人长辈,这是你们能接受的声音吗?
寻正这样一日多次、多少日如一日的攻击新语丝的人,szp这样在新浪博客里总共30多篇文章,没有评论、攻击新语丝的文章没有几篇的人,德国张、我觉得这样的变换着马甲在留言里起哄的人,好像某些搞跟踪威胁的人也来到这里,我想这可以说是个人行为,但是这是你们主办网站的人想要的吗?你们可能没有主动推动事情往这个方向发展,但是你们肯定是消极不作为,如果一个网站是作为另外一个反对者存在,不是很失败吗?当然那些可悲、可怜的,只是作为别人的攻击者存在的有点会酒醒,这里可能会不再上演闹剧。不过也不一定,比如德国张这种行为是终身持续的,如果是这样,这个网站真是一个公园了。
———————–
博主寻正:
不是大问题,此人是方屁股的一个分支而已,好象网络上,比如新语丝,干净得很。德赛由于有宽容之态,大家都来踩,正是宽容的体现,我贴了伊拉客示威一例,就说明了一个问题,体现民主的,就是民主的体制受到挑战,民主有功之人,仍然要受到不合谐的挑战。德赛出现这样的声音并允许这样的声音,就是成功的一种体现:民主是一种生活方式。
方屁股们总喜欢用他们固化的思维方式来挑战德赛,也不想想来错了地方,自己见不得人,偏分指责别人匿名很是起劲,自己嘴里从来不干净,但指责起别人来,嘿嘿,圣人来了。耶稣当年受到了原教旨主义者的挑战,他们押着一个妓女来到耶稣面前,要耶稣根据犹太教义定她的罪,耶稣说,你们当中没有犯过罪的人,可以用石头砸她,结果那些人都跑光了,耶稣很幸运,生活在犹太人中间,那些法利赛人还有道德底线。设想耶稣碰到的是这位仁兄,或者是星宿派的方屁股们,这些家伙个个奋勇上前扔石头,不少石头还会趁机朝耶稣扔过来的。
合谐,只存在于新语丝,不必跑到这里来献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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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xfliu:
1)德赛公园不欢迎骂人。别人以前怎么骂,我们管不着,现在继续骂人,德赛公园不欢迎。但是若有人和方舟子及新语丝相互对骂,”两厢情愿”,德赛公园即使是不欢迎,也暂时没有办法。
2) 德赛公园不给人贴标签。有人在新浪如何德赛公园管不着。我不知德国张是那位,除了Yush使用19个IP登陆本站之外,很少有人这么折磨自己。
3) 德赛公园做自己的网站决不会傻到要为反谁而存在,也不会为保护谁的形象而存在,谁那么有魅力?倒是有的人为了打击德赛公园不断的扣”反XX”的帽子(XX不是赃言,不过是”平民语言”,勿恼。),原来德赛读者网加个”德赛公园”的链接都要跳高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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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faif:
re:五华
德赛通过编辑推荐来引导德赛的方向。对博主自己的博文,一般干预不太多,我查看了一下,博文里面好像没有辱及父母的辱骂(如果有,我想站方会通知博主删除),留言里面倒有针对一些博主的不堪入目的东西,可能已被删除。另外如果觉得有人身攻击,可以诉诸法律。
德赛欢迎辩论,而不是攻击。德赛不在乎被贴标签,但是不贴别人的标签。
对ADMIN“关于最近本站出现的个人隐私泄漏事件”的评论
作者: YUSH
一.
Admin发布的《“关于最近本站出现的个人隐私泄漏事件”》中的如下说法有误:“据调查,Yush是在对寻正作了‘私下建议’,知道了寻正的名字之后,才在网上发现了另外得通过Goolge cache来查询寻正身份的方法的,随后Yush在新语丝论坛上透露了这个方法。”
除本人的“私下建议”外,本人从未公开发布过以寻正真实姓名进行搜索的具体方法或链接。请参考如下链接:
http://www.xys.org/forum/db/4/87/141.html
re: 100%的成立 - 72disciple (205 bytes) 2008-12-08, 11:08:50 (282426)
By using “xys-reader junlin” in Google search, you could find the information (dated January 10, 2008) contained in the cache of “www.xys-reader.org/blogs/zhongyantang/author/xunzheng/”
http://www.xys.org/forum/db/4/87/149.html
其实,他很久前在读者网也暴露过自己的真名。 (无内容) - whoisthat (0 bytes) 2008-12-08, 11:52:20 (282434)
他是在某处博客自我介绍上公开其真名的,后来删除。google 9月份的缓存上还有。 (无内容) - Yush (0 bytes) 2008-12-08, 12:26:01 (282449)
二.
感谢维护小组澄清了寻正“上面关于博客网上Full Name是他编造的,为的是形成寻正名字早已爆光的印象”的谎言。读者网众言堂寻正自我介绍中公开的个人信息,是由寻正本人公布(“Posts by 寻正 10 Jan 2008”),至迟18 Sep 2008(google最后缓存日期)仍可访问,“最近(日期不确定)由于系统原因已不可访问”。因此,针对寻正声称的“Yush要暴露我的身份……无耻……不德非法”等等,72disciple、whoisthat、Yush、路人3等人依据此公开信息发表评论、或公开此公开信息(这话太绕口:))予以回应,均不属于泄露隐私。此行为针对的是上述寻正对本人的很“厚道”的攻击,因此也不属于xyan所说的“捅破这一层纸的人,行为上很不厚道”,更何况本来并不存在“一层纸”而是透明的。
三.
维护小组尚需对寻正所指责的“读者网的程序有漏洞导致隐私泄露”作出解释。如果维护小组认为寻正所发布的自我介绍属于“隐私泄漏”,在此前提下,若寻正的指责属实,则由读者网程序员承担所谓“隐私泄露”责任;若不实,则由寻正自己承担。
四. 有ID“我觉得”者,称Yush“在新语丝承认关于寻正身份的相关内容是他发出的”、“挖出肖传国妻子、女儿在美住址,就读学校等”,纯系造谣。从该ID最近言论的内容和笔法来看,此人为本人的“老相识”。此人因善于造谣生事、装神弄鬼而臭名昭著,曾在多个论坛(包括反方舟子或中立论坛)被群殴、并遭驱逐。
由于现有的Blog系统对于留言者很是开放,大部分留言者都是填写"名字"和"邮件",很少有留言者填写"网址",假冒注册博主的留言也很少填写这项,所以建议各博主在自己的档案处把"网址"项填上,这样可以在留言时简单的把注册的博主留言区分出来。
修改位置:
"管理"界面——我的档案——联系信息——网址
此信转发德赛,为确实发向了OSAIC的信箱见证,也请登出存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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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AIC对一名捐款人的公开答复是不负责任的商业行为,连Yush都能依据蛛丝蚂迹推测出该捐款人的姓名,而OSAIC居然以一名捐款人的公开信是匿名方式来推托,实在是很可耻的行为,称之为掩耳盗铃亦不为过。
寻正在此公开对OSAIC发出最后通牒,限三日内OSAIC对一名捐款人的公开请求做出适当反应,截止到2008年12月10日12:00(北京时间),如果OSAIC没有进一步的道歉、谴责与警告Yush的非法失德行为、以及承诺改变现有运作模式,寻正将对OSAIC采取下一步的行动,行动包括:一、公开谴责OSAIC,二、联合愿意对OSAIC疏忽其法定与道德义务的行为进行问责的捐款人采取进一步的公开抵制行动,三、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抵制与制裁OSAIC。
好自为之。
寻正 2008.12.07
【强忍不知“那一名捐款人”为寻正、作严肃状】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的回复:》》继续阅读
一名捐款人致OSAIC的公开信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英文简称OSAIC,以下简称OSAIC)应当就身份泄露事件道歉并采取适当行动。
我是在寻正博客上于2008年12月1日发布对OSAIC的公开批评的捐款人,由于我前后捐款均是以方舟子及新语丝为捐赠对象的,在后面的捐款中,还指明了方舟子是受益人,在新语丝读者网(后来改名为德赛读者网,以下简称读者网)发动捐款时,我向读者网捐赠了运作资金,方舟子在试图吞并读者网过程中指责捐款不可以退,试图取得读者网募捐来的所有款项,对此我认为他未能表现出尊重捐款者意向的常规商业道德,这是促使我请求OSAIC在捐款公示中隐去姓名,不公开对方舟子及与其关系紧密的OSAIC进行支持的原因。
OSAIC在接收捐款的过程中,未能及时向捐款人表示谢意并公告相关款项的接收处理情况,这一点在随后OSAIC在寻正博客上的留言已经证实,此外尚有更多的捐款人证实该项批评。
对于我向OSAIC发出的隐去姓名的请求,发出一周时间内未有任何回复,而在我发出相关公开批评后,OSAIC迅速地处理了相关要求,对此我表达了感谢。OSAIC应当意识到,在我发出该请求时,OSAIC不能及时处理相关请求,就违反了有关承诺与一般商业道德规范,OSAIC有法律与道德上的义务保障捐款人的意愿,我在OSAIC的所有私人信息,OSAIC有法律与道德上的义务保护有关隐私,OSAIC未能及时处理有关请求,导致隐私信息泄露,是OSAIC的失职。
事情的发展出乎人的意料,由于OSAIC的疏忽,导致了我以公开信的方式向OSAIC发出有关请求,OSAIC应当预料到,OSAIC按照一般行为方式处理该请求,反而会因为公示上信息的突然改变而泄露我的个人信息,对此OSAIC未能尽量努力保护相关信息,对此我表达失望。OSAIC在应答我的批评时,也未对满足我隐去个人信息的请求进行适当说明,而是以”我们检查了所有要求隐去姓名的请求,尚未发现未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推搪,导致我不得不进一步说明,最终引起网友Yush以前后对照的方式或者借口持有了我的个人信息。OSAIC显然在整个过程中未能尽力保护捐款人个人资料,先前的疏忽未在后续的处理中进行弥补,不能诚实地对待运作中的错误,最终导致我的隐私信息泄露,对此,OSAIC应当公开道歉。
Yush网友以发掘别人的隐私信息为乐,以之要挟寻正去掉我针对OSAIC就有关信息的说明的补充说明,是不道德的,也是非法的。Yush网友意识不到,以合法手段获取别人的隐私信息,而该信息的拥有者OSAIC及我都采取了适当步骤对该信息进行保护,充分显示了该信息的非公开性属性,Yush网友如此发掘为OSAIC与我共有的隐私信息是非法的,当然,也是极其不道德的。OSAIC工作的疏忽导致了Yush网友发掘信息的成功,事后OSAIC未有任何公开表示,对此我表达自己的强烈抗议,OSAIC应当公开及时地针对Yush网友的不德非法行为进行谴责,负有法律与道德义务对Yush网友针对我及OSAIC的侵权行为进行警告,如果Yush网友进一步泄露相关信息,OSAIC负有法律与道德上的义务使用法律手段阻止Yush网友的行动。
在我最初向OSAIC捐款时,OSAIC的公示是不披露个人信息的,OSAIC不知起于何时,在未通知先前捐款人的情况下,将捐款人姓名公示,只是在公示页上承诺可以为捐款人隐去姓名,此举不符合一般商业道德规范,因为许多的捐款人包括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个人信息被公示了。OSAIC作为一个在美国注册的商业机构,应当遵守美国的一般商业道德规范与法律,对作为OSAIC收入唯一来源的捐款人是有义务保护其隐私及充分满足其捐款意愿的。OSAIC变更公示方式,默认选项是披露捐款者个人信息而不是保护相关信息、在征求同意后再公示,不符合美国一般商业道德规范,存在法律风险。由此而体现的OSAIC的运作方式令人失望,OSAIC应当公开向所有捐款人道歉,以挽回机构声誉。
OSAIC的捐款公示某种程度上可以算是向捐款人公开表达感谢,但把捐款人捐款方式、数额、时间清楚地列表也不是合适的商业运作规范,因为明显地涉及隐私保护不全,即使是捐款人隐去姓名后,也存在泄密风险,把众人捐款附带身份信息的捐款详情列表比较,似乎未能保护小额捐款人的利益,带来不必要的压力。OSAIC应当在上述道歉与谴责Yush之后,向公众承诺改善营运过程,给予捐款人隐私最大保护。OSAIC应当将透明的捐款管理过程与对愿意接受公开致的捐款人的感谢功能分开,得到致谢的捐款人可以按捐款数额区间来排列,而不是具体数目,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压力与道德风险。
基于上述,我郑重要求OSAIC进行如下各项工作:
1. 因为工作疏忽导致我的隐私信息泄露,OSAIC应当公开道歉。
2. OSAIC应当公开谴责Yush网友的侵权不道德行为,警告继续侵权会面临法律后果。
3. 因为工作中一般性的疏忽向所有捐款人道歉,承诺改变运作方式与工作态度以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4. 改变捐款过程,让透明化的资金管理与感谢捐款人脱钩,或者以另外的方式,改变对捐款人隐私信息的保护程度。
如果OSAIC不能采取适当的步骤挽回工作中的过失,我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那一名捐款人 2008.12.06
Yush要暴露寻正什么?
针对寻正《公告置顶: Yush要暴露我的身份》,本人声明如下:
1. 本人从未从基金会或方舟子处得知寻正的身份,而是根据寻正自己提供的能暴露其身份的信息在1分钟内google出来的。
2. 本人在私下留言中“私下建议”寻正将其能暴露其身份的信息删除,并非寻正所称的“拿暴露身份来威胁别人”,而是恰恰相反,是提醒寻正不要因说漏了嘴而暴露身份。
3. 本人的“私下建议”被寻正数小时后公开出来,因此导致的身份暴露,其责任不在本人。
4. 本人提醒寻正不要暴露身份,寻正反认为Yush要暴露其身份,这是其受迫害妄想的一个症状。
5. 本人对寻正的身份毫无兴趣,但对“意欲通过寻正的博客与德赛花园向公众及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表达其失望”的“一名捐款人”是否就是寻正本人很感兴趣。
6. “一名捐款人”就是寻正这一事实,再次证明寻正是小人。本人上次已经证明寻正是挑拨离间的“损友、小人、奸佞”,这次证明寻正是自称“人行正,就不怕鬼”却装神弄鬼的小人。
7.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寻正感到威胁并恼羞成怒的并非是其身份的暴露,而是“一名捐款人”就是寻正这一事实的暴露。
8. 本人以基金会支持者的身份,感谢寻正对基金会曾经做出的贡献,尽管现在寻正认为“心理上难以过关”、“令捐款人(实为寻正)失望”。
附:本人在寻正《公告置顶: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令捐款人失望……一名捐款人意欲通过寻正的博客与德赛花园向公众及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表达其失望》后的留言。留言经寻正审核后主动公布出来,尽管本人明确指出这是个“私下建议”。
http://www.de-sci.org/blogs/xunzheng/archives/11811...
寻正你就别装神弄鬼了。你一说“寻正将此贴置顶公示后,第二日就得到了处理”,不就把你自己给卖了吗?
既然评论发布前需要你先审核,我就给你个私下建议。你赶紧把“对于第三点”删了吧,否则你的身份就暴露了。你自己看看:
http://www.osaic.org/?n=OSAIC.%E6%8D%90%E6%AC%BE%E5...
http://www.google.com/search?q=cache%3Ahttp%3A%2F%2...
针对寻正《公告置顶: Yush要暴露我的身份》,本人声明如下:
1. 本人从未从基金会或方舟子处得知寻正的身份,而是根据寻正自己提供的能暴露其身份的信息在1分钟内google出来的。
2. 本人在私下留言中“私下建议”寻正将其能暴露其身份的信息删除,并非寻正所称的“拿暴露身份来威胁别人”,而是恰恰相反,是提醒寻正不要因说漏了嘴而暴露身份。
3. 本人的“私下建议”被寻正数小时后公开出来,因此导致的身份暴露,其责任不在本人。
4. 本人提醒寻正不要暴露身份,寻正反认为Yush要暴露其身份,这是其受迫害妄想的一个症状。
5. 本人对寻正的身份毫无兴趣,但对“意欲通过寻正的博客与德赛花园向公众及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表达其失望”的“一名捐款人”是否就是寻正本人很感兴趣。
6. “一名捐款人”就是寻正这一事实,再次证明寻正是小人。本人上次已经证明寻正是挑拨离间的“损友、小人、奸佞”,这次证明寻正是自称“人行正,就不怕鬼”却装神弄鬼的小人。
7.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寻正感到威胁并恼羞成怒的并非是其身份的暴露,而是“一名捐款人”就是寻正这一事实的暴露。
8. 本人以基金会支持者的身份,感谢寻正对基金会曾经做出的贡献,尽管现在寻正认为“心理上难以过关”、“令捐款人(实为寻正)失望”。
附:本人在寻正《公告置顶: 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令捐款人失望……一名捐款人意欲通过寻正的博客与德赛花园向公众及中国科学与学术诚信基金会表达其失望》后的留言。留言经寻正审核后主动公布出来,尽管本人明确指出这是个“私下建议”。
http://www.de-sci.org/blogs/xunzheng/archives/11811...
寻正你就别装神弄鬼了。你一说“寻正将此贴置顶公示后,第二日就得到了处理”,不就把你自己给卖了吗?
既然评论发布前需要你先审核,我就给你个私下建议。你赶紧把“对于第三点”删了吧,否则你的身份就暴露了。你自己看看:
http://www.osaic.org/?n=OSAIC.%E6%8D%90%E6%AC%BE%E5...
http://www.google.com/search?q=cache%3Ahttp%3A%2F%2...
【注:留言中的两条google链接已被寻正修改】
为了进一步发扬科学精神,为消费者的普及一些基本的医学知识,提供一个医学相关的咨询平台,经向德赛公园申请批准,在德赛公园上建立一个医学专业博客。
首先申明,此博客提供服务纯粹是秉承德赛公园精神,志愿为消费者及科学爱好者定向地提供相关信息,我们没有宏伟的目标,也没有伟大的计划,有人来此咨询,或者进行相关讨论,就是成功的标志。
我们长期征集志愿者,用于向博客的读者提供免费服务,传播现代医学基础知识、诊疗规范、以及前沿动态。志愿者应当拥有下列背景之一:
志愿者视兴趣所在,将参与博客的编辑与支持团队。博客编辑将要求公开发誓保护来稿隐私内容,志愿者均要求发表300-500字的中文简介,介绍自己的专业背景。
志愿者不得有商业企图,将承诺在编辑与支持活动中适当交待利益关系,以保证提供信息的客观公正。
志愿者在参与博客的维护活动中享受的唯一好处是传播科学知识的乐趣,不得对博客及德赛公园有其他任何形式的物质及精神上的要求。参与良医论道博客 的志愿者体现的是公心良愿,本着平等志愿的原则加入,志愿者不得有居高临下的学术、待人处事的态度。如果你自认为加入博客服务或者向博客投搞是给博客、某 个人、乃至于德赛公园面子,请到此止步。
良医论道编辑誓言中应当包括如下条款:
愿意加入此博客者,请与良医论道编辑部(doctors@de-sci.org)联系。